肖锦龙:绝境和布朗肖的死亡经历——论德里达的死亡实质理论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2166 次 更新时间:2021-10-22 16: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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肖锦龙  


摘要:死亡是人类生活中最基本最重要的现象之一,也是文学艺术的永恒主题。海德格尔一举突破了源远流长的自然论和文化论死亡观念,提出了空前独到深刻的存在论死亡学说,列维纳斯站在海德格尔的对立面,提出了实存论死亡学说。德里达在《绝境》中通过反思批判海德格尔和列维纳斯的死亡学说提出了绝境论死亡理论。他明确指出,死亡包含着客观事件与主观理解两种相反相成的因素,内在是二元矛盾、绝境性的。德里达在《持存》中通过分析阐述布朗肖二战期间的一次死亡经历充分印证了死亡的绝境性实质,深刻揭示了死亡的无限丰富复杂性,还原了死亡的本相,将西方的死亡理论探讨推向了新高度。




死亡是人类生活中最基本最重要的现象之一,是宗教、伦理学、法律、政治、心理学等学科的核心话题,也是文学艺术的永恒主题。那么死亡是一种什么样的现象?实质何在?对此问题历史上有无数思想家作过探究论述。不过,总体而言,没有人比西方现当代思想界的三位后现象学巨擘海德格尔(Martin Heidegger)、列维纳斯(Emmanuel Levinas)、德里达(Jacques Derrida)更独到深刻。海德格尔一举突破了源远流长的自然论和文化论死亡学说,提出了空前独到深刻的存在论死亡学说,列维纳斯站在海德格尔的对立面,提出了实存论死亡学说。德里达论死亡的专著《绝境》(Aporias)在反思批判海德格尔和列维纳斯的基础上提出了关于死亡是客观事件与主观理解的矛盾混合体的绝境论死亡理论。他的另一部死亡专论《持存:见证与虚构》(Demeure:Fiction and Testimony)通过分析阐述布朗肖(Maurice Blanchot)二战期间的一次死亡经历,进一步印证了他的绝境论死亡观念,还原了死亡的本相,将西方的死亡理论研究推向了前所未有的新高度。





历史上的思想巨人都是站在前人肩膀上的远眺之人。西方当代伟大思想家德里达也不例外,是继承和超越前代思想大师海德格尔和列维纳斯的新大师。他的死亡实质理论是在沿袭发展海德格尔和列维纳斯的死亡实质学说的基础上形成的。海德格尔在巨著《存在与时间》中称:“在最广泛的意义上,死亡是一种生命现象”(229)。人们关于死亡实质的看法与关于生命实质的观念联系在一起。历史上人们关于生命实质主要有自然论和文化论两种观念,与之相应地,关于死亡也不外上述两种观念。自然论者主要是从自然物质(如生物和生理)的角度看生命的,将生命的基础或实质理解成是生物体(包括植物、动物、人)的物质身躯,将死亡理解成是物质身躯的终结(end)。海德格尔认为,这种生命实质观没有看到人的生命与植物、动物等生命体的区别,没有抓住生命的实质或基础,其死亡观也没有触及死亡的实质,他们所说的死亡不是死亡(dying),而是“毁灭”(perish)。文化论者主要是从文化精神(如人种、宗教、心理等)的角度看生命的,将生命的基础或实质理解成是人的精神观念,将死亡理解成是人的精神观念的终结。如在宗教神学那里,身躯的终结不是生命的终结。它只是生命的一种形态即物质形态的终结。生命还有另一种形态灵魂,灵魂的死灭才是生命的真正终结。在海德格尔看来,文化论死亡观虽然将人的死亡与植物、动物的死亡区分开来了,但依然没有触及死亡的实质。因为他们理解的生命不是实存的生动鲜活的生命,而是观念性的抽象僵死的生命,他们所说的死亡实质上不是生命本身的死亡,而是生命观念的死亡。所以海德格尔说,他们所说的死亡是“亡故”(demise),而不是死亡。




海德格尔认为,无论是自然论者还是文化论者都将生命理解成是某种抽象普遍的东西,如人类共有的统一的物质身躯,或某一共同体共有的一般的精神观念,而没有理解成是某种具体独特的东西,如具体个人独有的独特的物质身躯与精神观念融合体。海德格尔认为后者才是人类生命的实质所在。他从存在论的角度将具体个人称为“此在”(Dasein),将物质身躯之类的东西称为“存在物”(beings),将精神观念之类的东西称为“存在”(Being),人类生命即是此在独有的独特存在物与存在的融合体。在存在物与存在之间,存在是存在物的基础,存在物是存在的具体展开和显现,存在是生命的中心和本质。死亡是存在的一种形式:“假如死亡在其最明显的意义上属于此在的存在,那么它(或存在走向终结)必须要依据这些特点来解释。对此在来说终点即将来临”(231-32)。换一种说法,个人的生命包含精神观念和物质身躯两个不可分离的方面,死亡属于精神观念的层面,是物质身躯的基础,是生命的根本。




如果说传统的自然论者和文化论者将死亡从具体个人身上抽离出去,使之变成不属于人的物质或精神抽象物的话,那么海德格尔通过生存分析(existential analysis)把死亡归还给具体个人,将它理解成具体个人身上最根本的东西,即个人独特的精神观念。海德格尔一举刷新了西方几千年的死亡观念,其理论的创造性和重大意义不言而喻。这也正是他的死亡学说为什么会成为西方现当代死亡学领域里难以翻越的高峰的根由所在。




对海德格尔的这种将死亡归结为存在的存在论死亡观念提出质疑反诘的理论家很多,其中法国后现象学哲学大师列维纳斯的反思批判最为尖锐。跟海德格尔一样,列维纳斯也认为死亡不是一种脱离具体个人的抽象普遍的物质或精神现象,而是具体个人的生存形式。不过他不是将具体个人视作是孤立于社会的孤独个人(他称之为“自我”),而是被社会所包围和建构的社会之人(他称之为“他者”),未把死亡的实质理解成是自我本身的精神观念或主观理解,而是自我所遭遇的物质身躯或客观事件。




列维纳斯在《时间与他者》中一再将死亡与世界(world)、客体(object)、事实(fact)、实存(existence)、事件(event)等相提并论(67-70),反复强调死亡不是存在,而是存在物,不是个人独有的主观理解,而是大众共同面对的客观实存形式。他说,对一个人而言“死亡作为重要事实是不可知的”,他活着的时候无法理解死亡,他死后无法说出死亡经验,因为“没有人曾从死亡王国中回到人间”(70)。所以一个人无法理解自己的死亡,只能理解他人的死亡,他的死亡理解无不以他人的死亡事件为源头和基础。因而死亡根本上不是自我的主观理解,而是自我所遇到的他人的死亡事件。死亡是自我所无法控制的神秘存在物:“死亡作为神秘物与可经验可理解之物正相反。我碰到的客体、那总体上由我建构的死亡(即使死亡宣称它是主体无法把控的事件),是一种与主体关联在一起的事件,面对此事件主体不再是主体”(69)。列维纳斯一方面继承了海德格尔的死亡观念,坚持认为死亡是具体个人的生存形式,一方面颠覆了海德格尔的说法,认为死亡不是自我的存在的展开形式,而是破坏自我的存在的客观事件。他从实存论的角度有理有据地提出了一套全新的死亡实质观念,可以说是西方死亡理论史上的又一次重大突破。




在德里达看来,海德格尔和列维纳斯对死亡问题的后现象学分析阐发空前深刻新颖,他们都穿越了一切现成的死亡观念、概念、话语、知识,回到了前观念、前概念、前话语、前知识的死亡现象本身,为我们昭示了启开死亡现象之奥秘的门户。不过由于他们都深为西方传统的逻各斯中心主义二元对立思想方式囿限,始终采用非此即彼的方式理解死亡现象,因而将死亡或完全理解成我的主观理解,或完全理解成超我的客观事件,走向了两个极端,结果与真理擦肩而过,未触及到死亡现象的真谛。事实上,死亡十分复杂,既不是纯粹的主观理解也不是纯粹的客观事件,而是二者的合成体,是客观事件的主观理解。德里达给死亡的这种主观理解与客观事件的二元矛盾互补状态取了一个专有名称,叫“绝境”(aporia)。1993年德里达出版了一本以《绝境》(Aporias)为题的著作,专门阐发了绝境概念,借以论证了死亡的矛盾背反实质。




德里达解释说:“词语‘绝境’出自亚里士多德著名的文本《物理学IV》”,它的希腊词形是Diaporeo,“指的是‘我被困住了,我无法走出去,很无助’”(Aporias 13),本义是指一个人受困和无路可走的状态。引申义是指事物的二元互补、矛盾背反状态:“我用术语‘绝境’指独一责任,它无休止地反复复制自己,分裂自己,反拨自己,毫无同一性,也就是说是唯一和独一的‘双重、绝对矛盾’。它不是黑格尔或马克思意义上的辩证式矛盾,甚至不是‘康德型辩证法中的先验幻觉’,而是无止境的矛盾体验”(16),简而言之,“是X的非X”(On Touching 68)。具体到死亡上,既不是纯客观事件也不是纯主观理解,而是客观事件的主观理解。需要特别指出的是,在德里达的理解中客观事件不再是客观的,而是主观理解中的事件,或者说是主观思想框架、结构中的事件,是主观事件;而主观理解不再是主观的,而是渗透弥漫于客观事件中的理解,是事件的样态、形式、结构。死亡即是这种在主观理解中的客观事件,或者说是基于客观事件的主观理解,是具体的个人对其所遭遇到的死亡事件的独特理解以及语言表达的混合体,因而既是实体又是非实体,既是超我的又是自我的,既是独一无二的、不可重复的,又是大众化的、可以重复的。




1994年,法国当代著名作家布朗肖发表了一部有关死亡主题的自传体小说《我的死亡瞬间》(L’instant de ma mort),描述了他自己二战期间的一次死亡经历,集中表现了他对死亡的瞬间体验即既恐惧又不恐惧的情态。德里达认为,《我的死亡瞬间》是关于死亡的绝境性的最充分有力的见证物。所以他在讨论死亡问题的另一部专著《持存》中对之进行了极细致的分析。




《我的死亡瞬间》非常简短,总共千余字。讲述的是一个法国年轻人二战期间的一段死而未死的经历体验:二战末期,一个法国年轻人被一个德国中尉带领的一队士兵逮捕,带往刑场,准备枪毙。正在这时,刑场外响起了爆炸声,德国中尉出去查看。他手下的俄国士兵趁机放走了年轻人。年轻人死里逃生,活了下来。德里达认为,法国年轻人的这段非同寻常的经历,特别是他面对士兵们手里的枪口、意识到死亡已经来临的那一瞬间的感受,充分说明了死亡是什么的问题。为此,他逐字逐句进行了分析阐述。




他的分析是从解释作品题目“我的死亡瞬间”中的关键词“死亡”的含义开始的。从人类生存形式的角度看,死亡既不完全属于人自身的主观理解,也不完全属于人身外的客观事件,而是两者的合成体,是人对其所遇到的客观事件的主观理解,德里达将之称作“情感”(passion)。德里达分析说,“情感”出自拉丁词passio,它的英文词形是passion。它有七种含义:“如果人们语义性地拆开横贯词语‘情感’中的功力之轨线,就会发现其中至少有纠结在一起的七条线”(Blanchot/Derrida 25)。具体如历史文化、爱恋、感觉、道德、心理经验、信仰、认知等。七种情感,无论哪一种都是自我分裂、矛盾背反的(26-28)。死亡属于心理痛苦折磨的情感线条,它不例外也是人所遭遇的特异事件与其主观理解相互矛盾、激烈碰撞的结果,其内在充满张力,是二元矛盾、绝境性的。




死亡情感无不出自自我,出自自我的理解:“死亡的瞬间是不可替代的,它是‘我的死亡’,我是唯一能见证我的死亡的人——但前提是我是活人”(45)。而自我无法自己体察自己的死亡“:从常识看,我肯定不能见证我死了——显而易见。根据常识,我不能、不可能说:我死了或我是死人”(45)。因而自我无法通过自己的死亡状态来理解死亡,只能通过他人的死亡状态和现实中通用的死亡话语理解死亡,因而自我的理解模态方式必然是一般的、大众化的。另外,自我所遇到的死亡事件,无论是自己的还是他人的,都发生在特定的时间地点,独一无二,无法重复,不可替代,是独特的、个别的,它是不同于自我的主观理解的另一种东西,远远超出了自我的认识能力,是神秘不可知的:“死亡是不属于你自己的东西,是你既不了解也无法共处的东西,是你因它的威胁而想到生活的东西,是你从出生之日起就在等候其到来的东西。正是通过死亡,你建构了自己的未来”(51)。这样,死亡作为一种生存形式既是自我的主观理解又是非我的客观事件,既属于自我又属于非我或他者,既是一般的、大众化的,又是个别的、独特的。它集主观与客观、自我与他者、一般大众与个别独特为一体,是二元矛盾的,绝境性的。




布朗肖《我的死亡瞬间》中“我”的死亡情感就是集主观理解与客观事件、一般大众观念与个别独特状态为一体的典型的绝境式情感。当德国兵逮捕了“我”、准备枪毙“我”时,“我”不由自主地产生了恐惧感。因为我过去接受的所有死亡观念、意象、概念、话语等都与恐怖、可怕联系在一起。但当德国兵用枪瞄准我,准备杀死我,当我自己直接面对死亡事件时,却产生了一种不同于恐惧之情的新情感,即轻松愉快之情:




我知道——我的确知道——一个德国士兵已瞄准了我,正在等待最后的命令,我产生了一种极度的轻松感,一种幸福感(然而没有什么快乐)。(3)




我不知道如何翻译这种轻松感觉:摆脱了生命?无限的敞开?既无快乐,也无不快乐。既不缺省恐惧也未超越恐惧。(8-9)




年轻人遭遇死亡事件后并没有因生命将要结束而感到恐惧悲伤,相反却感到轻松愉快,因为他觉着自己马上要解脱了,不用再恐惧了,不再受死亡的威胁了。这种感受完全超越了生和死的界限,处于既非生也非死的超现实状态,因而不再有现实中常人的情绪如不快乐或快乐、恐惧与不恐惧,而是既不快乐也不不快乐,既不恐惧也不不恐惧,只有“轻松感”“幸福感”,完全处于超然状态。德里达将之称作是“没有生命的生命”“没有死亡的死亡”:




他活着,但不再像以前那样活着。因为以前的他已经死了,是没有生命的生命。布朗肖不厌其烦地采用的短语都是由此“没有X的X”的模式构成的(如“没有生命的生命”“没有死亡的死亡”“没有死去的死亡”“没有名字的名字”“没有不快乐的不快乐”“没有存在的存在”,等等)。年轻人、他的见证者和作者都处于没有死亡的死亡、没有生命的生命中。生命摆脱了生命的重负;人们可以说已从生命中解脱了。生命简简单单停止了,既不沉重也不轻盈。(89)




需要说明的是:德里达此处“没有X的X”模式中的第一个“X”指的是人为概念,第二个“X”指的是自然状态。将这一段晦涩的理论话语转换成直白的日常话语便是:在死亡将至的那一瞬间,年轻人彻底摆脱了一切文化概念,回归到了无概念的自然状态,即没有生命概念的生命、没有死亡概念的死亡、没有名字概念的名字、没有不快乐概念的不快乐、没有存在概念的存在状态,完全是超然的。德里达认为,这种介于生命与非生命之间、现成的死亡理解与新异的死亡事件、一般大众观念与个别独特直觉状态的二元矛盾背反状态是年轻人面对死亡时最原始本真的状态,这种介于恐惧与非恐惧之间的情感是他最真切的情感。它们正是人类死亡的实质所在:它是主观理解与特异事件、现成的感知习惯行为方式与新异的直觉感受的二元矛盾混合体。




回到死亡本身,它原本并不像人们通常所认为的那样恐怖可怕。正是人类文化、特别是西方传统文化,用二元对立方式对这种本无高下优劣的情感状态界说命名,从而制造了各种高下有别的二元对立概念范畴,编织了各种偏见,从而引发了无尽的谬误感受,铸造了为海德格尔所尖锐批判过的日常庸俗的“怕死”倾向偏见(236-40),给人们带来了无尽的恐惧感和痛苦。德里达认为,人类只有全面发掘前理解、前概念、前话语的无差别的超现实原始情感才可彻底解构、匡正现成的、广大无边的情感倾向偏见以及建基于它的文化现实。




读到《我的死亡瞬间》中的年轻人超越死亡概念之后的轻松愉快状态,不禁令人联想到《庄子·大宗师篇》中孟子反、子琴张面对好友子桑户的死亡的非悲却乐情景:




子桑户、孟子反、子琴张三人相与语曰:“孰能相与于无相与,相为于无相为?孰能登天游雾,挠挑无极;相忘以生,无所终穷?”……




莫然有间而子桑户死,未葬。孔子闻之,使子贡往侍事焉。或编曲,或鼓琴,相和而歌:“嗟来桑户乎!嗟来桑户乎!而已反其真,而我犹为人猗!”……




子贡反,以告孔子,曰:“彼何人者邪?修行无有,而外其形骸,临尸而歌,颜色不变,无以命之,彼何人者邪?”




孔子曰:“彼,游方之外者也;而丘,游方之内者也。外内不相及,而丘使女往吊之,丘则陋矣。彼方且与造物者为人,而游乎天地之一气。……芒然彷徨乎尘垢之外,逍遥乎无为之业……”(陈鼓应227-28)




孟子反、子琴张面对好友子桑户的死亡非但不悲伤、不哀悼,相反却兴高采烈、又弹又唱、喜气洋洋。他们该悲不悲,该哭却笑,违背礼仪,不合情理,匪夷所思。所以子贡反复说:“他们是什么人啊!”可反过来看,正像孔子所说,他们不属于“方域之内的人”,而属于“方域之外的人”,他们不是从社会功利的角度看待死亡现象,而是从自然无常的角度看待死亡现象,不是从人们习以为常的、现成的生比死好的观念出发理解死亡现象,而是从超越常识常理的、新异的死比生好的观念出发理解死亡现象,因而面对朋友的死亡不但不伤感,相反高兴,不仅不哀悼,相反庆贺。这里庄子跟德里达所说的道理完全一样:死亡情感是怎么样的,最终是由人们对死亡事件的主观理解决定的;现实中十分普遍的怕死情态不是由人先天的自然本性赋予的,而是由后天的文化观念促成的,是传统中根深蒂固的“好死不如赖活着”观念的产物;所以人类要想完全消除由死亡事件所引发的恐惧、痛苦情绪以及犬儒行为,达到恐惧的不恐惧、不快乐的快乐、心平气和的境界,除了彻底摆脱各式各样的生比死好的死亡观念外,没有第二条出路。





除了死亡情感,德里达还集中讨论了死亡情感的表征问题。在德里达看来,个体的瞬间死亡情感或者说他对死亡事件的独特感受非常关键,因为它与死亡事件直接关联在一起,未受人为观念、概念、话语的感染,与死亡事件最贴近,因而最为纯粹真切,是死亡最原始本真的形态,是人类走进死亡之真实王国的唯一通道。但只有死亡感受,无相应的吐诉、叙述、言说、表现,死亡永远无法呈示。所以死亡本相是具体个人对死亡事件的感受,而感受离不开死亡表征,就像人的灵魂离不开肉体一样,死亡是被表征出来的死亡感受。死亡表征是死亡不可或缺的内在组成部分。那么死亡表征具体指什么?是什么样的?




关于表征(presentation),传统中有很多界说,如再现、表现、叙述、形式、能指,等等。德里达认为这些界说都有重大偏误,因为它们都基于逻各斯中心主义二元对立思想,从一开始就认定表征从属于被表征物,是后者的附属品,它们否定了表征的独立地位,抹杀了表征。为此,他给表征取了一个新名字,叫“见证”(testimony)。所谓见证,就是“证实一个秘密”,“证明某种缺乏证据的东西”(Blanchot/Derrida 31)。他认为,除非被见证,否则人的感受无法显现,不能存身。




德里达明确指出,见证的首要因素是感受。所谓感受,是“个人视觉、听觉、触觉以及所有感官的观察”(30)。它完全是私我的、生动的、独特的:“那一瞬间没有人在我的位置上,证明我做了什么。我证明的东西是发生在那独特瞬间的东西,是我的秘密;它为我而保留。我的秘密只能由我来确切保存,由我来见证”(30)。它是特异事件在我心中的直达独呈:“我是唯一看到此独特事件的人,唯一听到或在那确定的、未分离的瞬间身临其境的人;你必须相信我,因为我是不可取代的。当我见证时,我是独一无二的、不可取代的。而瞬间就存在于那不可取代、那单一性的顶端”(40)。除了感受,言语是见证不可或缺的基本要素:“对于见证者而言,除了‘言语……缺失证据的见证’,没有人能见证”(31)。而言语是“缺失证据的见证”,所以见证又必然是非事实、虚构。这样见证从一开始就是二元分离的:“当我致力于言说真理时,我致力于重复同一个事物,一个瞬间之后,两个瞬间之后,第二天,永远永远,以同样的方式。但这种重复将瞬间带离自身。结果是这种瞬间,在瞬间中,立即通过使自己变成可能或有形之物(证据)则分离了自己,毁灭了自己”(33)。意即瞬间感受、真理在被言说之际便不可避免地变成了言说,变成了非瞬间感受、非真理。因而瞬间感受、真理在被言说复制的过程便失去了它们自己,变成它们自己的仿制品、虚构物。这样,见证必然既是事实又是言语,既是真实的又是虚构的,既是瞬间感受又是瞬间感受的言说,既是真理又是真理的复制品,是真理的非真理,始终处于二元背反状态。




见证的这种真实的虚构、真理的非真理之矛盾背反状态在布朗肖的《我的死亡瞬间》中表现得十分明显。“现在让我们回到《我的死亡瞬间》。在该作中布朗肖另外为我们解说了二战末期的一个生活片断是如何由文本、作者(他的见证当时被德国人中止了)向我们陈述的——我们从见证、从不同和多样的见证中知道了那个生活片断”(51)。德里达的言下之意是,二战末期的那个刻骨铭心、令人难忘的“生活片断”是借作者布朗肖的见证呈现在我们面前的。




布朗肖于1994年7月20日给德里达写过一封信,信中说:“50年前的7月20号,我有过一次特殊经历即在将被枪毙之时却产生了一种快乐感”(qtd.in Blanchot/Derrida 52)。由此德里达认为,《我的死亡瞬间》中所写的那个“生活片断”正是布朗肖自己于1944年4月20日面对德国人的枪口时的瞬间感受。《我的死亡瞬间》正是作者本人对他自己当时的瞬间感受的见证。德里达进一步分析指出:




他被置于一堵墙前面,等待枪决。他将被枪决,死亡在所难免,已经是铁板上钉钉子,铁定了。这种死亡即将来临和无法避免的状态,与陀思妥耶夫斯基的遭遇完全一样——关于陀思妥耶夫斯基的幽灵我们后面再讨论,因为此故事中有俄国维度。在这一瞬间,他逃脱了枪决。他慢慢离开,没有飞跑,在当时的状态下的确难以置信。(52)




这即是说,作者布朗肖的见证完全出自他在二战末期的一种特定情境中的特别感受,完全基于铁定的事实,是真理性的。




不过布朗肖的见证采取的不是让感受自己跳出来的方式——事实上他不可能采用这种方式,因为感受本身作为大脑意念是空灵的,没有形式,无法自我显现。他采取的是文学言语方式:“他讲述了该故事和它的发生”(52)。跟大多数作家一样,布朗肖见证他的死亡感受时采用了叙述方式,即不是用历史编撰方式将他当时的经历经验一分钟接一分钟地罗列出来或用哲理的方式讲大道理,而是用叙述的方式呈现事件过程、特别是他将被枪毙的那一瞬间的心理状态。布朗肖是用“‘艺术作品的方式’呈示自己的”(44)。如在时间层面上用情节将他的这段经历编织成一个有头有尾的生动故事,在空间层面上用形象将他的瞬间感受呈现为人物仿像。可见布朗肖是用文学言语见证他那段特别的人生片断的。他的见证既以事实为依据,又建立在文学建构之上,是双重性的。




布朗肖的《我的死亡瞬间》是这样开头的:“我记得一个年轻人——一个人还很年轻——他的死亡被死亡本身所阻止”(3)。在作品中布朗肖将自己分化成了两个人物:叙述者“我”和主人公“年轻人”。“年轻人”是那段令人难忘的生活片断的经历者和感受者,指代的是布朗肖经历的事件本身,是所指内容、事实。“我”是见证人、言说者,指代的是布朗肖对他的经历和感受的表述,是能指形式、虚构品。他的作品说到底是“我”对“年轻人”的见证,能指形式对所指内容的表征,虚构品对事实的建构。在它那里,“自体的证据‘以艺术作品的方式’呈现自己”(44)。显然,布朗肖的死亡感受是由他所遭遇的独一无二、不可重复的死亡事件和他所采用的大众化的文学艺术表征方式两个方面共同促成的,它既基于历史事实又出自文学虚构,是虚构的事实或事实的虚构,既是真理性的又是非真理性的,是真理的非真理,完全是双重化、绝境性的。




归结起来,无论在感受的层面上还是表征的层面上,死亡现象里里外外都是各种相反相成的二元对立因素的矛盾互补运动促成的,都是双重化、绝境性的。这足以说明,死亡的实质既不是纯客观的也不是纯主观的,既不是纯内容的也不是纯形式的,而是它们的混合体,是客观事件的主观理解,是死亡感受的文学艺术表征。它完全是绝境性的。




论及死亡,持存在论的海德格尔和实存论的列维纳斯各执一端,或认为它是人的主观理解,或认为它是客观事件,因而失之偏谬。德里达不仅在其理论专著《绝境》中用哲学论辩的方式提出了空前新异的绝境论死亡学说,而且在批评论作《持存》中用文学分析解剖的方式充分有力地证实了他的学说,深刻揭示了死亡现象的无限丰富复杂性,还原了它的本相,为我们重新理解死亡现象开启了一种新视野,为我们应对处理死亡问题启示了一条新路线。不言而喻,他的死亡学说具有重大的理论和实践价值,很值得我们借鉴和深入探讨。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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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文原载于《外国文学》2021年第5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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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责编:陈冬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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