聂华苓:雷震与胡适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4852 次 更新时间:2012-07-02 1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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聂华苓  

  

政治在我眼中,是一场又一场的戏。我关怀实际政治,而不喜参与,我感兴趣的是政治舞台上的人物。就凭胡适那个人物,就耐人回味。雷先生从大陆到台湾之前,就在上海和胡适商量创办一个宣传自由与民主的刊物。《自由中国》是胡适命名的,杂志的宗旨是他在赴美的船上写的。一九四九年《自由中国》创办时,他人在美国,却是《自由中国》的发行人,虽不情愿,也默认了,也为一小撮开明的中国知识分子撑腰。《自由中国》毕竟创刊了,他任发行人有关键性的作用。

一九五一年,《自由中国》的一篇社论《政府不可诱民入罪》就激怒了台湾当局,胡适因为这件事来信辞去发行人名义,引起许多人揣测。有人说《自由中国》和统治权力一有冲突,胡适就要摆脱《自由中国》了,以免受到牵连。既抗议了,又摆脱了,一箭双雕。

胡适在美国的反应,雷先生记载在回忆录里:

儆寰吾兄:

我今天要正式提议请你们取消“发行人胡适”的一行字。这是有感而发的一个很诚恳的提议,请各位老朋友千万原谅。

何谓“感”呢?《自由中国》第四卷十一期有社论一篇,论《政府不可诱民入罪》。我看了此文,十分佩服,十分高兴。这篇文字有事实,有胆气,态度很严肃负责,用证据的方法也很细密,可以说是《自由中国》出版以后数一数二的好文字,够得上《自由中国》的招牌。

我正在高兴,正想写信给本社道贺,忽然来了四卷十二期的《再论经济管制的措施》,这必是你们受了外力压迫之后被逼写出的赔罪的文字!

昨天又看见了香港《工商日报》(七月二十八号)《寄望今日之台湾》的社论,其中提到《自由中国》为了《政府不可诱民入罪》的论评,“曾引起有关机关(军事的)的不满,因而使到言论自由也受到一次无形的伤害”,“为了批评时政得失而引起了意外的麻烦”。我看了这社评,才明白我的猜想果然不错。

我因此细想,《自由中国》不能有言论自由,不能用负责态度批评实际政治,这是台湾政治的最大耻辱。

我正式辞去“发行人”的名义,一来是表示我一百分赞成“不可诱民入罪”的社评,二来是表示我对于这种“军事机关”干涉言论自由的抗议。

胡适

四十年八月十一日

一九五二年,在他第一次到台湾以前,即一九四九到一九五二年期间,《自由中国》已经闯了祸,现在,他公开演讲时,首先歌颂雷先生为民主自由而奋斗,台湾的人应该给雷震立个铜像,博得全场掌声。接着话锋一转,说他是“不发行的发行人”,听众默不作声。

现在,我想借这个机会请雷先生、毛先生以及帮忙《自由中国》发展的各位朋友们,解除我这个不负责任发行人的虚名,另举一位实际负责任的人担任,我希望将来多作点文章,做编辑人中的一个。我为什么有这个要求呢?我刚才说过,言论自由是要自己争取的。争取自由是应该负责的。我们在这个地方,话说错了,要负说错话的责任,违反了国家法令,要负违反国家法令的责任;要坐监的,就应该坐监;要罚款的,就应该负罚款的责任。

据说还有两句话,他终于没有说出:“要砍头的,就要去砍头。”

一九五八年,胡适就任“中央研究院”院长。雷先生常去南港看胡适。雷先生筹组新党时,要求他做新党领袖,他不答应。可是,他鼓励雷先生出来组党,他可在旁协助,他可做党员,召开成立大会,他一定出席演讲捧场。并引用孟子的话: “待文王而后兴者,凡民也。若夫豪杰之士,虽无文王犹兴。”我可以想像雷先生得到胡适这样的鼓励,一定像小孩子一样得意,满面春风:组织新党是水到渠成了。

一九六○年六月,他和李万居、高玉树,傅正等十七人开始筹备新党组织工作。九月四日,雷先生、傅正、刘子英、马之四人被捕。雷先生被诬为“涉嫌叛乱”,军法审判。《自由中国》被封。

当时胡适在美国开会。美联社、合众社问他对雷案的看法,他表示雷案应由法院来审理,不应由军法审判。他避重就轻,不谈原则,只谈枝节。在台湾特务监视下的殷海光、夏道平、宋文明三人却挺身而出,共同发表声明,表示对于《自由中国》上的有问题的文章文责自负。殷海光写的几篇社论几乎都是雷案中“鼓动暴动”、“动摇人心”的文章。

据傅正一九八九年主编的《雷震全集》中的记载,胡适一九六○年十一月十八日的日记写着:

总共三十年的徒刑是一件很重大的案子,军法审判的日子(十月三日)是十月一日宣告的。被告的律师(指梁肃戎立法委员)只有一天半的时间可以查卷,可以调查材料。十月三日开庭,这样重大的案子,只开了八个多钟头的庭,就宣告终结了,就定八日宣判了。这算什么审判?在国外实在见不得人,实在抬不起头来,所以八日宣判,九日国外见报,十日是双十节,我不敢到任何酒会去,我躲到普林斯顿大学去过双十节,因为我抬不起头来见人。

胡适将在十月二十三日回台湾了。毛子水特地从台湾到东京去接他。毛老先生在两三年前已辞去《自由中国》编辑委员的名义,杭立武、瞿荆州和《自由中国》也早没关系了。这次毛子水去东京是另有任务,据说是去告诉胡适回台后不要多讲话。他到台北当晚接见记者,表示《自由中国》为了争取言论自由而停刊也不失为“光荣的下场”。并说十一年来雷震办《自由中国》已成为言论自由的象征。“我曾主张为他造铜像,不料换来的是十年坐监,这——”他在桌子上一拍:“是很不公平的!”

“光荣的下场”,胡适公开说得很漂亮,毕竟有点儿风凉。在他拍了桌子之后,握手时对记者说:“今天我说了很多动感情的话,希望你们写的时候注意一点,以免影响到各位的饭碗。”

胡适对雷震是在乡愿和真情之间回荡。他写了两首很有感情的新诗给狱中的雷先生:“刚忘了昨日的梦,又分明看见其中的一笑。”这对狱中的雷先生是很大的安慰。一九六一年七月,雷先生在狱中度过六十五岁生日,胡适以南宋诗人杨万里的《桂源铺绝句》题赠:

万山不许一溪奔,

拦得溪声日夜喧。

到得前头山脚近,

堂堂溪水出前村。

雷震判刑以前,甚至家人也不能探监。判刑以后,家人每星期五可去监狱看他。我们一到星期五就眼巴巴望胡适去看看雷震。他可以不发一言,只是去看看雷震。那个公开的沉默的姿态,对于铁窗里的雷震就是很大的精神支持了。星期五到了。星期五又到了。星期五又到了。一个个寂寞的星期五过去了,胡适没有去看雷震。我和殷海光、夏道平、宋文明几个人忍不住了,要探听他对雷案究竟是什么态度。一天晚上,我们去南港看胡适。他招待了我们一顿点心,一点幽默,一脸微笑。

十一月二十三日雷震复判结果,仍然维持原判。胡适对采访的记者说了六个字:“太失望,太失望。”记者提到他没去探监。他说:“雷震会知道我很想念他。”他鼓励雷震组织一个有力量的新党,他自己呢?不做党魁,“要看新党的情形而言”。结果新党被扼杀了,雷震被关在牢里了。雷案复判结果那天,他在书房独自玩骨牌,想必他是非常寂寞苦闷的。真正的胡适关在他自己的心牢里。直到一九六二年二月二十四日,他在台湾“中央研究院”欢迎新院士酒会结束后,突然倒地,他才从那心牢里解脱了。

诗人周弃子写了一首诗:

无凭北海知刘备,

不死中书惜褚渊。

铜像当年姑漫语,

铁窗今日是凋年。

途穷未必官能弃,

棋败何曾卒向前。

我论人才忘美事,

直将本事入诗篇。

胡适曾说过:过河的卒子,只有前进,而无退后的。雷先生认为周弃子对胡适误会了,他对胡适一直死心塌地的崇敬,认为他因为雷案受了冤屈,并因为雷案突然心脏病复发,倒地而死。胡适是他狱中的精神支柱。他甚至在狱中梦到胡适谈论“容忍与自由”,作了一首自励诗,读起来像《增广贤文》:

无分敌友,和气致祥;多听意见,少出主张。容忍他人,克制自己,自由乃见,民主是张。批评责难,攻错之则,虚心接纳,改勉是从,不怨天,不尤人,不文过,不饰非,不说大话,不自夸张。

雷震那首自励诗,倒真像胡适的作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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