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晓山:“三位一体”综合合作与中国特色农业农村现代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龙岩探索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1857 次 更新时间:2021-08-26 15:34

进入专题: 农业农村现代化   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  

张晓山 (进入专栏)  


2021年的中央一号文件提出:“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开展生产、供销、信用“三位一体”综合合作试点”;一号文件给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指明了方向。在新的发展阶段,供销合作社在持续深化综合改革中,要充分发挥生产、供销、信用“三位一体”综合合作的重大牵引作用,带动综合改革重点突破、纵深推进,不断推进供销合作社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

龙岩市下属7个县市区。截止2020年末,龙岩市供销合作社下属的基层供销合作社共有168个,基层供销合作社所属的经营服务网点共有3332个,其中村级综合服务站1831个,占经营网点总数的54.95%。此外,龙岩还有供销合作社社办的庄稼医院 88个。2015年来,龙岩市以推进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为契机,对标对表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和中央11号文件精神,积极探索构建适合龙岩实际的以基层供销合作社和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为主导力量,各涉农主体参与,以生产、供销、金融服务为重点,以一体化为关键,为农业生产提供全方位、多层次、全程一体化社会化服务的“三位一体”综合合作发展模式。本报告拟结合龙岩市供销合作系统的改革实践探索,就龙岩“三位一体”综合合作发展模式的具体做法、经验启示、理论和实践意义以及未来发展愿景做一个初步的分析和探讨。

一  供销合作社推行综合改革的必要性、紧迫性和现实基础

进入新的发展阶段,要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新形势凸显了供销合作社深化综合改革的必要性和紧迫性。作为一种特殊类型的经济组织,供销合作社深化综合改革也具有独特的资源和资产基础。

(一)供销合作社深化综合改革的必要性和紧迫性

供销合作社是党领导下的为农服务的综合性合作经济组织,有着悠久的历史、光荣的传统,改革开放以来,中央提出的供销合作社的改革思路是一贯的,具有鲜明的连续性。中央颁布的几个文件都强调了供销合作社要树立为农服务的根本宗旨。1982年中央一号文件就提出:“农村供销合作社是城乡经济交流的一条主要渠道,同时也是促进农村经济联合的纽带。要恢复和加强供销社组织上的群众性、管理上的民主性和经营上的灵活性,使它在组织农村经济生活中发挥更大的作用。供销合作社要逐步进行体制改革。”中发〔1995〕5号文件《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改革的决定》指出:“供销合作社的问题实质上是农业、农村、农民的问题。”“实践证明,农业和农村是供销合作社生存和发展的基础,供销合作社是繁荣农村经济的重要力量。” 20年之后,2015年3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决定》提出的第一条基本原则是:“坚持为农服务根本宗旨。始终把服务“三农”作为供销合作社的立身之本、生存之基,把为农服务成效作为衡量工作的首要标准,做到为农、务农、姓农。”

长期以来,供销合作社的实践活动与其根本宗旨的落实还有一定的距离,加快改革步伐迫在眉睫。1995年中央5号文件提出:“由于种种原因,目前供销合作社体制不顺,缺乏经营活力,为农服务观念淡薄,服务工作削弱,基层社经营严重困难,没有起到它应有的作用。”并指出;“这种状况与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民群众的要求很不适应,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目标很不适应。如果不尽快改变,供销合作社就会脱离广大农民群众,性质就会改变,功能就会萎缩,组织就会消亡。”文件提出,“必须把深化供销合作社改革作为当前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经济发展的一项重要的紧迫任务”。2015年的《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决定》指出:“目前供销合作社与农民合作关系不够紧密,综合服务实力不强,层级联系比较松散,体制没有完全理顺,必须通过深化综合改革,进一步激发内生动力和发展活力,在发展现代农业、促进农民致富、繁荣城乡经济中更好发挥独特优势,担当起更大责任。”

当前,我国进入新发展阶段,一方面要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另一方面,我国还处于从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的转化阶段,农业的经营体系还是传统农业经营主体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多元并存的格局。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希望得到产前、产中、产后全产业链的社会化服务,帮助他们以成本较低、更顺畅的方式进入市场。传统小农户则希望不要被农业现代化进程甩在外面,能与现代农业的发展有机衔接。新形势下,供销合作社要落实为农服务根本宗旨,目前自身的状况还不能满足各类农业经营主体和广大农民群众的需求。一方面是自身体制机制方面的改革成效还不明显,治理能力有待提升;另一方面,为农服务的能力和水平欠缺,发展质量效益不高,新发展阶段为农服务的领域和功能有待进一步拓展。面对自身存在的问题与不足,只有深化综合改革。全国供销合作社第七届理事会第二次全体会议上的工作报告指出:要“牢记为农服务根本宗旨,紧紧围绕完善体制、优化职能、转变作风,持续深化综合改革,加快成为服务农民生产生活的综合平台,成为党和政府密切联系农民群众的桥梁纽带,更好为‘三农’服务,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和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作出新贡献”。新颁布的《乡村振兴促进法》也提出:“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鼓励供销合作社加强与农民利益联结,完善市场运作机制,强化为农服务功能,发挥其为农服务综合性合作经济组织的作用。”

在新的发展阶段,供销合作社要以为“三农”服务为根本宗旨,针对自身存在的问题与不足,深化综合改革,打通堵点,探索有效路径,主动融入农村合作经济发展的大潮,能动地参与农村一二三产融合的农业农村现代化进程,真正成为连接农民和市场的纽带和桥梁,这样供销社才能具有“造血”功能,才能焕发活力、健康、可持续地发展。

(二)供销合作社深化综合改革的现实基础

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要在供销合作社现有的资源和资产基础上进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决定》指出:供销合作社“完全有条件成为党和政府抓得住、用得上的为农服务骨干力量,要充分用好这支力量。”供销合作社具备什么样的资源和资产基础?  供销合作社作为一个存续了几十年的经济组织,它在深化改革方面有哪些优势呢?

供销合作社的优势并不是垄断、寻租和专营。供销合作社的优势之一是它独有的政治和政策优势。供销合作社作为党领导下的为农服务的综合性合作经济组织,作为党和政府做好“三农”工作的重要载体,在地方政府和农民群众心目中享有一定的声誉,这是供销合作社所拥有的无形资产,这种资产与党和政府为使它能更好地履行职能而赋予它的一系列相应政策是其他组织机构所无法取代的。

供销合作社的优势之二是拥有自己多年来形成的组织网络体系。截止2020年末,全国基层供销合作社所属的经营服务网点共有100.5万个,其中村级综合服务站42.5万个,占经营网点总数的42.3%,占全国行政村总数的61.5%。村级服务站可以为农民提供生产与生活多方面的服务。在很多地区,供销合作系统的经营服务网络和服务范围覆盖各县市区的乡镇和大部分行政村。

供销合作社的优势之三是相当一部分供销合作社具有一定的人才基础和物质基础。在改制后,供销合作社保留了一些掌握信息和拥有技术及管理经验的专业人才, 2015年后,又有一批优秀管理人员进入供销合作社,这就使供销合作系统具有一定的人才储备。许多供销合作社还拥有现成的场地和设施等物质资产。专业人员以及保存的房屋土地是深化综合改革的基础,是供销合作社未来发展的根基,这种资源组合未来的发展方向在某种程度上决定了供销合作社未来的发展方向。

农业生产合作、供销合作和信用合作的“三位一体”是在农业现代化的一体化进程中以合作社为主导力量、金融全方位支持的一体化,这种模式能更好地满足各类农业经营主体的需求,帮助农民群众更好地与市场对接,是走中国特色的农业现代化道路的一种值得提倡的发展模式。这种“三位一体”综合合作发展模式,需要有主导力量作为推动力来创新与完善体制机制、整合农业农村资源、促进资源优化配置,打造农村一二三产融合的一体化发展平台。供销合作社拥有的组织网络、人力资本和物质资产都是基层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农村经纪人、传统小农户所不具备的,在深化综合改革的进程中,供销合作社完全有条件成为联结农民和市场的纽带和桥梁,成为促进农村一二三产融合、促进“三位一体”综合合作的主导力量。

二、龙岩市 “三位一体”综合合作发展模式的改革探索

龙岩市在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打造“三位一体”的综合合作发展模式方面,进行了大胆的探索。龙岩供销合作系统充分利用了自身具备的条件和优势,主动和农村基层涌现出来的、有生命力的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有效对接,主动融入到农业农村现代化的进程中,将“三位一体”综合合作发展模式落实到了实践活动中。他们秉持开放、包容、共享的理念,以市场经济的手段,主动与各类社会资本有效对接。在探索的进程中,他们为农服务的服务领域和功能得到拓展,能力和水平得到提高,各类资源要素的良性互动也促进了供销合作社自身体制机制的改革,使得供销合作社焕发了活力。他们取得的经验和成绩值得认真分析和总结。

2021年3月10日至17日,中国社会科学院农村发展研究所的调研团队对龙岩的改革探索进行了专题调研。团队成员先后对连城县、上杭县、武平县、长汀县、新罗区和漳平市进行了实地调研,与市县基层三级供销合作社的干部员工、农民专业合作社负责人、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理事长及社员、农户、农业企业负责人等进行了座谈和访谈,在实地调研和占有第二手资料的基础上,调研团队对龙岩改革探索的实践进行分析,以求取得可资借鉴的经验和启示。

(一)龙岩供销合作系统将自身具有的人力、组织和物质资源与新涌现的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有效对接,实现了以合作社为主导的农业农村一二三产业的有机融合

“三位一体”综合合作是在农业现代化进程中以合作社为主导力量、金融全方位支持的农业农村一二三产业有机融合的一体化。龙岩供销合作系统充分利用传统组织资源的网络体系、基础设施、专业技术人才和地方政府赋予的指导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职能,以正在兴起的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作为基层社有机融入农村合作经济大潮的平台与抓手。做到两种资源的有效对接,整合农村已有的和正在发育的社会资本、人力资本和物质资本,为各类农业经营主体提供生产与供销全产业链的社会化服务,探索了“三位一体”综合合作发展模式的具体实现形式。

有效对接的一种途径是供销合作社的能人带领农民群众创办合作社和合作社联合社,在这过程中发展壮大了基层社与农民专业合作社。

武平县中山镇百家姓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党总支书记刘星光;1982年起在基层供销合作社工作。2006年基层社买断工龄后,100来人只留下3人,刘星光是3人之一。面对困难的局面,2006年底刘星光带领当地农民群众创办了渔业和仙草两个协会;2007年出台了《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之后,他又带领群众创办了仙草、渔业、蔬菜、竹业四个专业合作社,都是以服务为主。2010年他牵头成立全省第一家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当时有16家农民专业合作社,现在增加到19家。19 个成员社,最少的有50个社员,最多有500多个,有些社员出资产,有些出钱,有些人出地。中山镇供销合作社作为大股东,在19家专业合作社里都参股,以资金和固定资产折价入股,占比不低于40%。联合社注册资金150万元,扣除10%为15万元,余下135万元,中山镇供销合作社占股40%,54万元;余下的19个基层专业合作社占股60%,81万元。联合社的业务是为基层社(包括成员社与非成员社以)提供服务,成立了农民专业合作社代理中心,开展六个代理服务(会计、税务、品牌、项目、注册、培训),帮助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财务管理和实施品牌战略,提升农民专业合作社的产品质量和品牌形象。联合社还与成员社开展联合经营,如仙草种植与销售,赢利60%按股分,40%按照股份增资扩股。联合社有13个管理人员,包括几个返聘的老同志,大部分是成员社的理事长、监事长或支部书记。联合社现有总资产5000多万元,净资产3000多万元,中山镇供销合作社占股40%。10年间,政府的补助1000多万元,贷款270万元。

联合社在农资供应服务方面,充分利用供销合作社的农资连锁店、村级综合服务社、庄稼医院、农家店等农资供应服务网络,为社员提供优质、高效、安全、价廉的农资商品和便捷、周到、规范、专业的系列化服务,确保了当地农产品生产安全,巩固了农资供应主渠道地位。

有效对接的另一种途径是基层社吸收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领头人以及农民群众中的能人入社,成为基层社的领导,增强了基层社为农服务的能力,促进了自身体制机制的改革。

如龙岩市供销社积极支持指导长汀县社开展“基层社合作经济组织属性”全国专项试点工作,推进“能人办社”工作,坚持开放办社,开放选人用人渠道,拓宽基层社负责人选任渠道,根据“政治过硬、作风务实、创新思变、敢于担当”选任条件,鼓励村“两委”负责人、大学生村官、创业青年、社会经济能人、农民专业合作社、龙头企业等负责人入社参选,通过本人自荐、乡镇审查、县社考察等程序吸收到供销社担任负责人,通过能人引领基层供销社发展,不断提升基层供销社为农服务的能力和助农增收的实力,进一步巩固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仅长汀县开展“能人办社”的基层社18个,引进48名村“两委”主干或社会经济能人担任基层社负责人。通过“能人办社”,长汀县18个乡镇全部恢复重建供销社。2016年以来龙岩市完成基层社恢复新建38个,提升改造72个,完成农村综合服务中心130个。

长汀县河田供销社始建于1952年8月。2000年至2003年实行改制,仅保留“牌子”和“印子”(公章),只聘用2名职工留守。2017年6月以来,以“强化基层社合作经济组织属性”全国专项试点为契机,河田社大力推进体制机制创新,并广泛选聘政治可靠、素质过硬、有能力的村“两委”负责人、农民合作社理事长、社会能人入社,并由他们牵头带动供销社恢复重建工作。截至目前,该社分别吸收农户和农民合作社社员、家庭农场主等290户社员入社,共吸纳社员股金193.6万元。2017年11月17日,该社召开了重建后第一次社员代表大会,民主选举产生了首届理事会、监事会。吸纳的社员来自农村各个行业,新当选的9名理事会成员,有3位是村党支部书记,1位是村主任,4位是农民合作社理事长或家庭农场负责人,1位是社会能人;新当选的5名监事会成员,有2位是村主任或村委会委员,3位是农民合作社理事长或家庭农场负责人。如长汀县远丰优质稻专业合作社理事长傅木清,初中毕业,外出打工20多年,2006年,他回到家乡河田镇,与几位乡亲一道连片承包耕地种植水稻,并于2007年在全市率先注册成立长汀县远丰优质稻专业合作社。他当过村支书,是致富带头人,2015年初,傅木清还将多个乡镇的10余个粮食、农机专业合作社联合在一起,成立长汀县融万家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联合社下属全程机械化农事服务中心。2015年,傅木清成为供销合作社河田镇基层社的副主任,他和其他一些进入基层社领导班子的农民中的能人一起,使基层社焕发了活力。

现在,长汀县河田供销社已建立了12个农村电子商务平台和1个合作金融服务平台,兴办了乡镇中心超市、综合服务社、农资超市、庄稼医院、农村社区综合维修服务等。依托领办创办的128家农民合作社及4家联合社,积极开展农业社会化服务,如开展土地托管和流转,推广良种和测土配方施肥、农机服务及专业化统防统治等。

(二)龙岩供销合作系统以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为合作伙伴,大力开展农地经营权流转和土地托管服务,为进城务工农民和小农户提供了生产全过程的社会化服务,促进了农业的规模经营和小农户与现代农业的有机衔接

针对农村中出现的“谁来种地?地怎么种?”的新问题,为完善农业社会化服务措施,加快农村经济发展方式转变,龙岩供销系统以“农民进城务工,供销社为农民打工”的模式,推行合作式、订单式、托管式等服务,逐步解决“谁来种地”问题。

如:武平县中山供销社从2013年始,采取镇政府政策资金扶持、村流转土地、种植大户及贫困户种植、专业合作社联合社提供技术服务和经销的模式进行运作,租赁、流转及托管农民土地2000多亩。土地经营权流转后,不但给农民致富路子又添新助力,还让农田资源变成资本,让农民变成股东,使更多劳动力转移到二、三产业上,这些农民除获取租金外,又可在租赁土地上班取得工资,实现“双进账”,避免了以前土地分散经营或流转给外地人之后,在经营不善、撤资走人后留下很多问题的情况出现。一些老弱劳动力不愿意放弃自己承包地的经营权,往往在生产各环节接受托管服务。长汀县河田镇供销社通过引入种植大户傅木清任乡镇供销社副主任,通过运作,合作社联合社流转土地1.2万亩、托管土地1.3万亩,实现各类服务收入1220万元,粮食产值达1500多万元,带动农户1200余户(其中贫困户42户)。

(三)龙岩供销合作系统利用自身的无形资产和组织资源,探索专业合作社内部的信用合作,并与正规金融机构有效对接,在金融业务方面开展合作,将普惠金融落在实处,破解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传统小农户的“融资难、融资贵”的难题

龙岩市、县和基层社三级联动,创新与金融机构合作机制,打造农村金融服务平台,创建供销助农增信金融服务新模式,较早实行供销社和银行共担风险的增信贷款的合作金融业务,建立市、县、乡、村四级农村金融服务体系,破解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规模经营和传统小农户经营中的“融资难、融资贵”问题。

一是农民专业合作社内部的资金互助合作。中发11号文件提出:“有条件的供销合作社要按照社员制、封闭性原则,在不对外吸储放贷、不支付固定回报的前提下,发展农村资金互助合作”。专业合作社内部的资金互助可以满足小农户的需求,如长汀县金太阳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内部成立信用合作部,自有资金310万元,给联合社成员发放5万元以内的小额贷款,如是购买农资就直接打到厂家,尽量减少现金往来。

二是供销合作系统与正规金融机构之间开展的合作。针对农户及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贷款难、贷款贵”的情况,龙岩市供销合作社成立农业服务公司,各个县供销合作社也成立服务公司,市里出资49%,县社出资51%,作为风险补偿资金,资金存到银行,银行按照1:10 放大,以比较低的利率贷款给农户,最低3厘多,高的六厘,收1.5厘的费用,把银行给农户贷款利率压下来。通过为农户提供增信业务,解决农户没有抵押物,无法贷款问题,落实了农村基层的普惠金融。龙岩市供销合作系统在具体操作中,特别注意防控金融风险,第一,实行贷款推荐制。利用基层社服务网点多,职工最了解农户信用的优势,针对当地从事种植、养殖、加工、商业、服务、旅游和其它农村相关产业的农民个人、家庭农场主、个体工商户、小企业主以及电商、快递、物流经营户等的贷款申请,供销社农业服务公司经过调查,向合作银行推荐优质的客户;第二, 设定贷款限额,单次贷款县一级不超过20万,市一级不超过50万。龙岩市供销合作社的同志们认为:金融最能检验人性。贷款的钱多了,贷款户不会将钱用在主业,设定贷款限额,虽然人工成本高一点,但更安全。第三,建立社银风险共担补偿机制。为促进农村金融良性循环,当出现不良贷款时,按约定从风险补偿金中补偿,供销合作社承担风险损失比例一般为20%至40%、与供销合作社合作的银行为60%至80%。如,与农业银行合作,约定的风险损失承担比例为:供销合作社40%、农业银行60%。银行实行贷款终身制;风控能力比供销合作社强多了,通过这种方式供销合作社与银行系统建立利益联结机制,风险共担。第四,供销合作社还为农户销售农产品提供服务,农产品卖得出去,自然不会毁约。由此能降低风险。

(四)龙岩供销合作系统以县域为单位,整合全县物流公司资源,有效破解农产品上行“最初一公里”和城市工业品下行“最后一公里”问题,满足了农民群众多样化的生产与生活需求

龙岩市创建“供快合作”的“供销合作社+快递业”模式,供销合作社牵头整合“三通一达”民营快递物流企业,采取“股权投资”方式,建设县乡村三级快递物流服务网络规模化、专业化、信息化的物流配送体系,实现全市的全覆盖。快递遍布各个城乡社区,有效破解农产品上行“最初一公里”和城市工业品下行“最后一公里”问题,促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农产品流通销售,满足了农民群众多样化的生产与生活需求。

如长汀供销通世达物流公司是由供销合作社采取股权合作的方式进入快递业务,推动农村物流的发展。具体运作由福建供销农业服务有限公司、长汀县供销合作社按照“资源整合、股权投资”方式,采取“五整合”(即分拣场地、运输车辆、设施设备、快递人员、服务网点的整合)方式,整合长汀县中通、申通、百世、韵达等四家快递公司的有效资源,共同出资组建全市第一家长汀供销通世达物流有限公司,于2017年6月1日注册成立。公司注册资本630万元,股份占比福建供销农业服务有限公司占股份的24%(其中长汀县供销社10%),中通、申通、百世、韵达各占股份19%。现有员工150余人,城区快递服务站33个、乡镇14个、村级服务点23个,实现了城乡服务网点全覆盖。采取“五统一”(即统一运输、统一分拣、统一揽投、统一服务规范、统一管理)的经营模式,发挥供销社在农村的点多面广优势,促进农村快递业发展,打通服务农村工业品下行的“最后一公里”和农产品上行的“最初一公里”服务工作。加强与专业合作社种养殖大户、涉农企业、农副产品加工企业对接,主动上门服务,2020年农村农产品出港件量成倍增长,一直保持上扬态势,2020年1-8月,进出港件占长汀市场的70%。

在省供销社和县供销社及商务局的支持下,得到了上级财政项目资金补助近80万元。建起了公司分拣场地自动半自动分拣流水线,乡镇服务站及村级服务网点;购置了大吨位车辆及城区小型配送车等,为企业今后的发展夯实了基础和注入了活力。

(五)龙岩市将“三位一体”综合合作发展模式进一步延伸到村,基层供销合作社与农村社区开展村社共建,促进农村基层的综合发展

村社共建是推进“三位一体”的重要抓手。龙岩市全面推进基层供销合作社与农村社区开展政治、经济、组织、生态、人才队伍、项目、服务、文化等八个领域的村社共建,促进农村基层的综合发展。村社共建可以为基层治理赋能,是治理体系现代化的重要体现,能够有效提升基层治理水平,增强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号召力和战斗力。"三位一体"综合合作的发展模式将成为巩固党在农村执政根基的重要经济抓手。

武平县中山镇百家姓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党总支书记刘星光介绍,当初他领办农民专业合作社,首先是为农民群众提供各类服务,不是想着赚钱。此后,在服务过程中,开展经营活动,逐渐与农民群众结成利益共同体。现在则通过村社共建,解决农民群众在乡村建设方面遇到的困难与问题,与农民群众结成命运共同体,增强了供销合作社自身的活力。

(六)龙岩市供销合作系统将“三位一体”综合合作发展模式从为三农服务扩展到以城乡居民需求为导向,为城乡居民提供多样化、全方位服务

龙岩市供销合作系统与大型知名连锁便利店企业合作,开展供销城乡综合服务,成功打造“红古田”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打造供销城乡服务“便利店”模式。供销社将各种供销综合服务搭载到便利店,既为便利店提供了增值服务,又为便利店本身引客流增收入,构建了一种新型供销城乡综合服务体系,破解了城乡综合服务长期以来没有盈利支撑、发展无法持续的“存续难”问题。为城乡居民提供更加便捷、更加全面的综合服务,提升了供销合作社为农服务公益属性的社会形象。

三、龙岩探索的可资借鉴的经验与启示

龙岩的探索不仅促进了龙岩当地农业与农村的现代化进程,也为全国其他地区的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提供了可资借鉴的经验与启示。

(一)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是"三位一体"综合合作发展模式最合适的抓手和平台,是联结农户、基层农民专业合作社与基层供销合作社及其他服务主体的桥梁纽带,是基层供销合作社最理想的合作伙伴,应该重点培育

基层社要发挥主导作用,打造“三位一体”的综合合作发展模式,就要寻找合作伙伴,通过相应的组织载体,与农民群众打交道。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多次指出,供销社要发展,必须立足于为“三农”服务、为农业产业化经营服务。以供销社为母体,促进、培育和领办农民的专业合作社、专业协会,从而创立供销社的新机制。

从中国的实际情况看,运转较好的基层农民专业合作社,领头人往往都是能人,他们牵头成立的专业合作社联合社,合作社领头人在一个层次,更加同质化,联合社有可能成为农民合作社企业家合作的平台,可望在同一层级上实现强强联合。从各地的发展情况看,目前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能促成合作社之间形成合力,提升农民自身的市场话语权;实现基层合作社资源优势互补,改善农产品的营销渠道;有利于实现规模经济,完善社会化服务,促进垂直一体化经营,以及避免冲突,防止同类合作社间的无序竞争。联合社有可能成为与政府、市场(农业相关企业)协商对话、沟通信息、构建多种合作关系的平等伙伴。有条件的基层供销合作社选择与实力较强的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对接,将有可能减少操作成本,较快地实现合作双赢。

我们的目的是最大限度地利用、改造原有的基层供销合作社的组织资源,并通过基层社与新成立的农民合作组织两种组织资源的对接,形成一个农业科技能顺利转化为现实生产力、农产品能最终实现价值的一二三产融合的全产业链体系,使农民能以较低成本、较快捷的方式有组织地进入市场,最终使农民实现增收。对接的前提条件是要促使传统的组织资源进行市场化取向的改革,明晰产权关系,用新的组织来改造它,而不是它把新的组织拖垮。专业合作社在发展过程中参股供销合作社,这是使农民专业合作社保有生命力并具备改造供销合作社的能力的有效途径。通过这种演进,领办农民专业合作社的供销合作社干部职工或是成为专业合作社联合社的领导人,或是成为被联合社雇用的专业人员,供销合作社的合作经济属性才能真正得到加强。供销系统的能人领办创办农民合作社和联合社,强化基层社与农民各类新型经营主体在组织、经济和服务上的联结,补齐涉农经营服务主体的短板。基层社通过资产开发、资源共享、合作建设等形式广泛吸纳社会能人共同推进基层社改造提升、共享改革红利,使基层社重新焕发活力。龙岩的经验提供了很好的范例。

(二)"三位一体"综合合作发展模式能否成功,人才是关键

供销合作社深化综合改革,人才是关键,需要一大批有事业心、勇于探索、敢于创新的接地气的人才。2015年《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决定》指出:“造就一支对农民群众有感情、对合作事业有热情、对干事创业有激情的高素质干部职工队伍。”这是综合改革成败的关键。供销合作社在县及县以上联合社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基层合作社则实行企业管理,性质为集体所有制企业。县及县以上与基层社是不同的体制和利益分配机制,体制机制难以上下贯通,这是已经存在的既成事实。组织体系不能上下贯通,但人员可以上下一心。路线决定之后,干部就起到决定性作用。除了供销合作社要在各个层级涌现出一批有事业心、有能力、敢于担当、勇于改革的干部外,还要在当地的农业生产经营中发现人才。高质量的新发展阶段对农业生产经营者的素质要求越来越高,真正能够成为成功农业企业家的是少数。但这些人是农业先进生产力的代表,发展现代农业的领头人。把这些人中既具备企业家精神又具备合作精神的能人吸收进供销合作社,将使供销合作社这个老店焕发青春。

(三)供销合作系统完全可以成为连接农户与金融机构、贯通金融供给与需求之间的纽带与桥梁,在农村金融改革中发挥重要作用

“三位一体”综合合作发展模式的特点是强调了整个农业一体化进程中金融支持的重要性。农村金融是现代农村经济的核心。中办、国办印发的《深化农村改革综合性实施方案》提出:“促进商业性金融、合作性金融、政策性金融相结合”。银监会在报告中也曾指出:“政策性金融缺位、商业性金融错位、合作性金融发展无序的问题相对突出”。但实际上发展无序的并不是真正的合作性金融。农村金融体系中现在还没有真正意义上的农民所有、农民控制、为农民提供金融服务的正规、系统的农民合作金融组织。广大农民群众和经营主体对金融的多样化的需求远未得到满足,尽管多年来的中央一号文件多次提出开展农民合作社内部信用合作试点,但农村金融改革尚未真正破题。

在总体处于金融抑制状态的农业发展领域金融资本尤为稀缺,农民的金融需求得不到满足。农民和小微企业长期以来贷款难、贷款贵的问题仍然得不到解决。农村金融改革真正的目标应是使农户、各类农业经营主体和农村企业能以更便捷、快速和成本较低的方式获取金融服务。

在农村金融改革中,只有离农民最近的金融机构,才能切实解决农民的金融问题。现在面临的问题是,第一,政策性银行和商业银行的网点往往离农民很远,甚至因为在农村经营的交易成本太高,已设农村网点也撤消了。第二,各类银行都实行贷款终身制,从业人员都把防范金融风险这根弦绷得很紧,农村由于交通不便,贷款户金额小,且居住分散,防止风险更为困难,也就影响了银行的贷款积极性。第三,出于防范金融风险的考虑,没有任何一个金融监管部门愿意承担发展农村信用合作的监管责任。

如何消除金融供给方给农民发放贷款的障碍,把金融供给和农村的金融需求进行更有效的对接?如何使金融供给在农村更好地落地并发挥效益?正规金融机构直接草根化是不可能的。另一种途径是间接草根化。合作社既可以扮演直接的融资服务提供者(直接开展成员内部资金互助);也可以扮演融资服务的中介,作为银行或农户的代理人。承接外包业务。这也许是一条可行的途径。基层农民专业合作社体量小,信誉不足,往往难以成为融资服务的中介。而基层供销合作社在银行和农民群众眼里,亦官亦民。有一定的信誉。它还有遍布农村的销售服务网点。在龙岩的探索中,基层供销社不仅扮演了中介角色,基层供销社的功能更体现在培养和增进农民信用,向银行提供农户的信用记录,降低信息不对称性。它们将作为银行的代理,在银行和农户之间建立桥梁,协助银行制定贷款农户的征信评估制度,为银行提供优质客户的信息。它们进而还通过股份合作的方式,成立贷款担保公司,与银行风险共担,从根本上消除银行出现金融风险的担忧。这样,金融机构的农村金融业务就可以通过县级和基层供销社这些中介来进行。

农村金融体系由多种金融组织所构成,在许多国家,合作金融组织已发展成全国性的完善的体系,成为农村金融体系的主体,并通过农村合作金融与合作保险的赢利来支持其他合作组织的经济活动,成为农村其他各类合作组织的坚实的依托。农村合作金融为农民的农业和非农业活动、为农民的生产与消费以最便捷的方式提供稀缺要素—资本,从而促进农业和农村社区的发展。

龙岩在专业合作社内部开展成员之间的资金互助方面进行了一些成功的探索试点,但持比较慎重和稳妥推进的态度,他们考虑的因素主要有:一是当前农业产业化程度大幅提高,包括金融在内的农业社会分工更为细化和专业化,而农民合作经济组织自身的金融素质和专业能力严重不足;二是专业合作社成员自有资金不足,即使合起来也资金有限,而非农资金(包括银行的)相对比较充裕;三是内部资金互助合作的规范性不足、监管较难、风险较大。他们认为,为解决专业合作社成员“融资难”问题,除稳妥推进内部信用合作外,也可以通过创新(如成立供销助农增信贷款风险基金)以供销社为桥梁,与正规金融机构开展外部合作来实现,以弥补内部资金互助之不足。实践证明龙岩的做法是合适的,龙岩探索既是一种实践创新,也是一种理论上的创新,可以为中国农村发展合作金融服务提供可资借鉴的经验。

(四)龙岩供销合作社系统以市场经济的运作为方式,以经济利益为纽带,与各类社会资本构建合作共赢机制,打造符合市场经济规律的经济组织,为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发挥供销社的独特优势和作用

当前,以农业相关企业(公司)为主导的一二三产融合发展的农业现代化模式仍是主流形式。适应新发展阶段、新发展格局的要求,以满足农民群众的日益增长的多样化需求为出发点,研判农村新业态的发展特点,龙岩供销合作社系统在“三位一体”综合合作发展模式的落实中力争起到主导作用的同时,清醒认识到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农业农村现代化是个较长历史进程,供销合作社要主动与各类社会资本以及农业多种现代经营主体对接,在形成利益共同体的进程中发挥引领作用。

就农村市场而言,一方面,农民对各种工业消费品有着日益增长的强烈需求,另一方面,农民又迫切希望自己生产的农副产品能方便快捷地进入市场,尽早到达各地消费者手中。电商、网购、带货直播等新形式,最终还要产品的实物形态通过物流递送来实现交易。对于快递企业而言,快递路由线路的科学合理规划对于快递企业的发展有着至关重要的影响,也是快递服务企业市场竞争力的体现。但农村农户居住分散,基础设施落后,单个快递公司在当地农村进出港件量较少,直接影响了快递路由线路的合理规划。

农民对工业消费品的需求要破解城市工业品下行“最后一公里”问题,农民运送农副产品的需求要破解农产品上行“最初一公里”的问题。这就是龙岩同志们所说的"末端服务"。他们认为,,从一定程度上说,掌握了末端就掌握了市场。供销系统的经营服务网络和服务范围覆盖各县市区下属各乡镇和大部分行政村。这既是供销社的优势,也是为农服务的宗旨所在。

龙岩市供销合作社充分认识农业新业态在农业农村优先发展中起到的作用,能动地利用,并适应新的形势。利用自身的地位和信誉再加上在基层网点多的组织优势,牵头采取股份合作的方式,整合各家快递公司的资源,在各县区成立供销通世达物流有限公司,2021年以来长汀供销通世达物流有限公司陆续把中通、申通、百世的中转中心统一整合到三明沙县,不仅通过缩短路程提高了班车时效,同时根据业务量合理安排拼车,又降低了实际运作成本,确保快件路由顺畅。

龙岩供销合作社的做法从制度创新与组织创新的角度看,也许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具有制度性、政策性的创新。但这种举措能有效破解和带动农户按照市场需求生产适销对路的优质农产品,促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农产品流通销售,在乡村振兴战略中发挥了积极作用。物流资源的整合能使国内的消费品市场能以更快捷、成本更低的方式来满足农民日益多样化的需求,使农民的潜在购买力转化为现实购买力,促进国内大市场的形成,进而为扩大内需战略的落实做出贡献,有力支撑构建以畅通国民经济循环为主的新发展格局。

(五)龙岩“三位一体”综合合作不仅能为农业现代化、为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做出应有的贡献,这种模式的扩展与延伸还能进而为构建城乡融合发展的体制机制提供可资借鉴的宝贵经验

龙岩探索通过村社共建,为基层治理赋能,为农村基层治理提供了解决方案,促进了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提升了农村基层的治理水平和能力。供销合作社通过村社共建,与农民群众结成命运共同体,加强了供销合作社与农民群众的血肉联系。

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是促进城乡协调发展的一个系统工程,乡村振兴绝不仅是农村内部的事情,也不仅是农民自己的事,它将农村和城市共同置于城乡融合发展的框架之中,最终形成城乡良性互动、共同繁荣的格局。在乡村全面振兴的大战略、大格局中,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如何定位?供销合作社如何能有所作为?龙岩市供销合作社通过体制改革和机制创新,将“三位一体”的综合合作发展模式扩展到城市,龙岩的"便利店"模式以最少的投入取得最大的政治、经济和社会效益,供销新型城乡综合服务社以服务综合体的形式成为供销社的一个新品牌,成为供销社跟其他商贸企业、服务企业进行合作的抓手和平台,促进了城乡发展一体化的进程。“三位一体”综合合作成为供销合作社践行为农服务根本宗旨、深化综合改革、助力乡村振兴的重要抓手。

四、龙岩探索的理论意义、实践价值与未来愿景展望

龙岩的实践探索为三位一体”综合合作的理论探索提供了源泉,也为将来这种模式的推广明确了必要的条件。

(一)龙岩探索的理论意义—“三位一体”综合合作是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道路的一种值得倡导的发展模式,应该成为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的一种重要产业组织形式

我们说的农业生产、供销和信用的一体即是指农业生产资料的供给、农产品流通、加工、销售与农业生产进程的紧密结合以至一体化以及金融为农业产前、产中、产后提供全过程的服务,这与中外农业现代化进程中所提出的农业纵向一体化、农业产业化经营或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在内涵上是相通甚至相近的。而农业生产合作、供销合作和信用合作的“三位一体”则是在农业现代化的一体化进程中以合作社为主导力量、金融全方位支持的一体化,是走中国特色的农业现代化道路的一种值得提倡的发展模式。在农业农村的新发展阶段,供销合作、生产合作和信用合作已经扩展为产前农业投入和满足农民需求的各类服务的供给、生产进程中的各类社会化服务以及产后的流通、销售、加工等活动,在这全过程中又不断涌现新的业态、新的产业环节,而这全过程、全产业链的经济活动是以合作社为主导力量,以金融支持为特点的多产业、多业态的一体化进程。一体化进程的外延有所扩展,内涵则保持不变。我们所说的合作社“三位一体”综合合作实质上是新发展阶段合作社主导、金融全方位支持的农业与二三产业交叉融合的农业纵向一体化进程(农业现代化进程)的简洁、形象化的表述,它的特点是强调了整个农业一体化进程中金融支持的重要性。“三位一体”综合合作发展模式是农业产业理论、合作社理论在中国农业现代化进程中的具体表现形式,是理论与实践有机结合的一种创新性探索。

中国在农业现代化进程中将以农业相关企业为主导的农业一体化模式的特点概括为“公司+农户”;这种模式实质上反映的是国内外的工商业资本和金融资本进入农业,将其拥有的资金、技术、管理、销售渠道等资源,与农村廉价的土地和劳动力相结合,产生和占有农业剩余的过程。在所有环节上,公司都是处于主导地位,农户只是原料的提供者,并没有被视为利润的创造者和获取者。合作社主导,农民(指农业生产经营者)成立合作社,合作社通过社员的投资入股建立产前和产后关联企业,实现以农民为所有者主体的农业一体化经营模式,这就是农业纵向一体化的另一种形式,也就是我们所说的“三位一体”综合合作的发展模式。这种模式不仅让农民获得初级农产品生产的收益,还能使普通农户社员分享到农资提供、农产品加工和流通环节的利润,对农资提供和农产品加工业寡头垄断的市场格局也是一种冲击,有助于改善市场竞争结构。

我们在报告第二部分阐述的龙岩几个方面的改革探索,如果换成农业公司尤其是龙头企业,似乎也能做同样的事情。但合作社是具有一定社会功能的经济组织,它是以市场经济的手段,实现社会目标的社会企业,这点与以利润为导向的公司(龙头企业)有所不同。在市场由私人或公共企业所控制的情况下,合作社是市场中企业组织的一种替代形式,它的存在有助于完善市场秩序和规则,是市场经济不可或缺的有机组成部分。如2020年初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供销合作社在农资和农产品应急储备调运、保供稳价、缓解滞销方面的保障作用凸显。合作社为主导力量参与农业一体化进程,可以在传统农业向现代化农业的转化中,发挥合作社的公益性、社会性功能,帮助各类农业经营性主体,包括农村的弱势群体,以成本低、快捷的方式进入市场。“三位一体”综合合作应该成为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的一种重要产业组织形式。

(二)龙岩探索凸显的实践价值-合作社主导、金融全方位支持的 “三位一体”综合合作在农业现代化进程中尚未成为主流模式,龙岩探索在一定程度上破解了这个难题

我们讲“三位一体”是以合作社为主导力量,但是什么样的合作社能主导呢?农民自发组成的专业合作社往往是从无到有,白手起家,除了资金融通问题外,它们在技术引进、设备改造、农产品质量检测与标准化、企业管理、市场品牌开拓、信息搜集以及经营网点分布等方面,都与专业化的大公司有较大的差距,以乡村为单位组建的专业合作社规模过小,既没有较强的加工增值能力,也没有形成规模经济优势,市场竞争力极为脆弱。这也就加大了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难度。能够起到主导作用的合作社往往是公司参与或公司在合作社中占据支配地位的合作社。实质上是公司加农户的翻版。在农业现代化的进程中,由于长期的政策导向和政策扶持,公司在农业发展上占据了制高点,获取了一系列的政策优惠,形成了农业现代化的路径依赖和既得利益格局。加之几十年市场风雨的洗礼,优胜劣汰,一大批有强大实力的农业龙头企业已成气候。中国草根式的农民合作社要想从无到有,从小到大,逐渐进入二三产业,成为农村一二三产融合的一体化进程的主导力量,直到能与公司抗衡,难度很大。

合作社主导的“三位一体”综合合作的发展模式重要的是一体化,这意味着供销、生产、信用在一定程度上资源的整合,而在一个地区的范围内,这几项功能分别隶属于不同的主管部门,资源的整合必然涉及到部门既得利益的藩篱,难度很大。

多元化的农村金融体系中,合作金融组织应是一个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但在中国农村现实经济生活中,建立和完善农村合作金融至今尚未破题,成为阻碍农村经济进一步发展的重要限制因素。没有一个健全的、强有力的农村合作金融体系为依托,中国农村合作组织的发展和壮大是不可能的,合作社为主导的农业一二三产融合的“三位一体”综合合作发展模式在实践中也必然是困难重重。

“三位一体”综合合作发展模式符合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农业现代化的发展方向,但就全国农村来讲,在农业现代化进程中尚未成为主流模式。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龙岩探索在不调整部门的职能与利益格局,不增加财政资金,不增加人员与支出的前提下,将各类合作落到实处。一定程度上破解了以上难题,在改革实践上取得了宝贵的经验,这也就彰显了龙岩探索的实践价值。

2017年的中央一号文件提出:“加强农民合作社规范化建设,积极发展生产、供销、信用“三位一体”综合合作。”而到了2021年的中央一号文件,不再是泛泛提发展农民合作社的“三位一体”,而是有针对性地提出要供销合作社开展生产、供销、信用“三位一体”综合合作试点。显然,中央认为供销合作社在“三位一体”综合合作方面能作为重要的抓手和载体,具备条件大胆探索,积累经验,有所作为。这为供销合作社的发展提供了难得的机遇,但供销合作社要想完成这一任务,也要应对严峻的挑战。

(三)龙岩探索未来发展的愿景展望

龙岩探索能否可持续,可复制?我们的回答是需要一些必备的条件,也存在一些不确定的因素。

1、龙岩探索的成功说明供销合作社在实践中必须坚持自身公益性和社会性的特点

龙岩“三位一体”综合合作模式是以供销合作社为主导和推动力量,供销合作社是一种特殊类型的合作经济组织,组织成分多元,资产构成多样,地位性质特殊。如果用合作社的基本属性来衡量,就难免会产生困惑。供销合作社的合作性质更多地体现在它所具有的社会性上,它是具有一定社会功能的经济组织,能在经济活动中把效益与公平较好地结合。供销合作社作为社会企业的一种,只有在实践中不忘自身公益性和社会性的特点,为农服务的根本宗旨才能真正落实,供销合作社在“三位一体”综合合作中才能起到主导作用。

2、龙岩探索成功的关键在于有一批勇于进行制度与组织创新的供销合作社领导人和经营者

龙岩探索成功的重要动因是激发了供销合作社的内生动力和活力,尤其是领导人的动力和活力。龙岩供销系统有一批领导人和经营者锐意进取,勇于进行制度与组织创新的综合改革。路线确定后,干部起到决定性作用。制度框架本身不能创造出成就,成效还是要靠人来实现。如要推动中国供销合作事业的发展,就需要在供销合作社内部培养出一批富于献身精神、长于市场竞争、通过制度和组织创新来践行合作社理论和原则的实践者和领导人。同时,有意识地将一部分农村精英培养成具有企业家素养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或专业合作社联合社的领导人,提升合作社企业家群体的素质,有条件的将他们吸收进基层供销合作社,或与基层社建立密切的伙伴关系,夯实“三位一体”综合合作下一步健康发展的人才基础。同时供销合作社创新后的制度安排和组织体系要不断巩固与完善,这才能保证改革不会因为领导人或经营者的更替而夭折。

龙岩供销系统由于勇于改革探索,这几年也成为多项改革举措的试点单位。2016年,龙岩市在全省率先开展供销合作金融服务。全国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专项试点之一的“基层社合作经济组织属性”专项试点设在龙岩市长汀县,是全省唯一的一家,2019年通过全国总社验收。

3 、龙岩探索充分发挥市场在配置资源中所起的基础性作用,同时重视发挥政府的作用

“三位一体”综合合作的推进可能会触及一些部门利益结构的调整,龙岩的做法是充分发挥市场在配置资源中所起的基础性作用,在为农服务过程中体现各方利益,这种做法保证了改革的可持续性。但他们也同时高度重视行政力量的推动。在改革进程中,如党委政府助推一把,则会大大加快综合合作体系的形成。

行政力量的推动是多方面的,比如,主管部门职能的融合和具体工作的协调配合以及一些必要的资金支持,还有金融及其监管部门对农村信用合作的支持与监管,等等。在合作体系的构建过程中,供销合作社要充分利用现有的资源,重要的是盘活土地资产,这就涉及到调整现有的利益格局。如龙岩市连城县,为了做大做强供销事业,推进组建供销集团,经县委县政府的支持和多部门协调,对连城县供销合作社45处资产(计30003.18㎡)进行优化,将该45处资产土地性质由划拨地改为出让地以增强组建供销集团的资本。土地性质由划拨地改出让地的土地出让金约450万元由县人民政府安排专项资金缴纳,土地划拨转出让事宜现已完成。通过成立供销集团,实行划拨地转出让地,盘活土地资产,实现供销合作社资产规范化运作,为提升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打下了基础。但土地制度的改革,涉及到调整现有的利益格局,难度较大,需要行政力量的决策和推动。

4、农村金融改革还尚未破题,“三位一体”综合合作发展模式存在明显的短板

“三位一体”综合合作发展模式的特点是强调了整个农业一体化进程中金融支持的重要性。龙岩在金融方面的探索主要不是集中在专业合作社内部的资金互助,在很大程度上是探索供销合作社与正规金融机构建立金融合作关系,从而改善和加强了正规金融机构(银行)对“三农”的金融服务功能,这是一种外部的合作。要想发育出真正的信用合作,破解农村信用合作不敢办、办不起来的难题,则需要在基层供销合作社、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专业合作社联合社的层面上培养出一支既有金融知识与管理背景、又了解合作金融原则的信用合作队伍。同时,政府的金融监管部门要承担起发展农村信用合作的监管责任。

2009年1号文件提出抓紧出台对“农民专业合作社开展信用合作试点的具体办法。”此后多个一号文件提出引导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开展信用合作。2016年1号文件提出:“扩大在农民合作社内部开展信用合作试点的范围,健全风险防范化解机制,落实地方政府监管责任。” 2021年1号文件提出:“明确地方政府监管和风险处置责任,稳妥规范开展农民合作社内部信用合作试点”。多年来,以发展农民信用合作为导向的改革很大程度上只见诸于文件,农村金融改革还尚未破题,“三位一体”综合合作发展模式存在明显的短板。

2021年的中央一号文件提出要供销合作社开展 “三位一体”综合合作试点,这为供销合作社的发展提供了难得的机遇,但供销合作社要想完成这一任务,也要应对严峻的挑战。龙岩供销合作系统这方面的探索,为我们提供了宝贵的经验,也使我们能有机会开展更深层次的思考。


作者系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研究员

转自: 《农村经济》 2021年第7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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