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文胜:在全面深化改革中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73 次 更新时间:2024-11-26 22: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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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文胜 (进入专栏)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城乡融合发展是中国式现代化的必然要求。省委十二届七次全会强调,完善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促进城乡共同繁荣发展。这就要求在城乡融合发展目标下统筹新型工业化、新型城镇化和乡村全面振兴,以全面深化改革加快湖南农业农村现代化进程。

城乡融合发展目标下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改革重点。根据省委十二届七次全会《决定》,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改革的重点是“健全推进新型城镇化体制机制”“巩固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完善强农惠农富农支持制度”“深化土地制度改革”。一是以健全推进新型城镇化体制机制为目标,重塑“中心城市—县城—乡村”的湖南城乡规划体系。打破城乡分割的规划格局,推动“中心城市—县城—乡村”空间一体规划、功能配套一体布局,促进三者的功能分工与互补,重塑城乡体系与功能结构。在长株潭地区先行试点由常住地登记户口提供基本公共服务制度,实现农村劳动力转移与区域城镇空间扩展相协调,建立长株潭都市圈规划协同机制,重塑湖南城乡空间结构。二是以巩固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为关键,顺应新质生产力发展的必然趋势。城镇化与信息化的推进以及人工智能与数字经济的兴起,引发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重大变革,进一步解放和发展农村社会生产力已成为必然要求。基于湖南省情,面对乡村不断空心化的困境,以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为巩固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基础,以新技术为关键变量,突破空间阻碍,优化生产力布局,构建以小农户为基础、新型经营主体为重点、社会化服务为支撑的湖南农业农村现代化体系。三是以完善强农惠农富农支持制度为核心,推进农业高质量发展。要有效带动农民收入同步提高,更好将农业投入增长转化为农民收入增长。处理好农业发展和农民收入之间的关系,顺应消费结构变化,优化政府与市场协同的农业资源配置机制,构建多元化食物供给体系,建立以大米、生猪、柑橘、茶油等大宗农产品为主攻方向的湖南食品加工协同体系,破解农业资源要素错配问题,增强供给结构对需求变化的适应性和灵活性。四是以深化土地制度改革为方向,加快城乡“人”“地”关系的根本性变革。要探索宅基地“三权分置”改革,有序推进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改革,推动农业劳动力非农化与农村土地非农化相协调、城乡区域产业结构与就业结构相协调,激发人才和资金向乡村流动的活力,打破城乡人口流动二元结构的制度障碍,加快促进劳动力、土地要素合理流动和高效集聚,重塑“中心城市—县城—乡村”的城乡功能体系。

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的城乡融合发展改革路径。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必须把城市和乡村作为一个整体,以城乡融合发展统揽农业农村现代化全局,以完善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统揽农村改革全局。一是实现城乡建设融合,推进以县城为城乡枢纽的发展布局。推进以人为核心、以县城为载体的新型城镇化,全面提升县城在湖南经济中的战略地位,推动省会长沙及地级市与周边县城的一体化发展,形成通勤便捷、功能互补、产业配套的卫星城,突出以流通环节为重点,促进城乡消费和生产的有效衔接。健全县域经济分类指导、差异化发展机制,开展省、市审批或管理事项授权委托机制试点,引导公共资源向县城布局。教育、医疗和人口等公共政策优先向县城倾斜,逐步推进省会和地级市优质医疗和教育资源向周边县城转移,增强县城公共服务的竞争力。推进县域城乡公共服务一体配置,加大对县城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的支持力度,创新在生育、购房等方面的激励政策,提高县城吸纳农业转移人口落户的积极性,探索经济强镇扩权改革。二是加快农民身份转换,推进农民身份转化与职业转化相协调的户籍制度改革。科学界定农民的身份权利,在推进城乡融合发展的进程中重组农民与市场、农民与国家、农民与社会之间的权利关系,赋权增利改变城乡居民的身份差别,推动符合条件的农业转移人口享有与迁入地户籍人口同等权利,促进农民由身份向职业称谓转变,实现劳动力的自由流动与公平就业。三是明确政府与市场资源配置的作用边界,推进政府与市场角色定位的协同机制改革。一方面,发挥市场作为城乡之间、工农之间重要联系功能的作用,促进城乡之间的产业分工和经济联系日益紧密;另一方面,发挥政府在资源配置、基础设施建设、社会服务等方面的引导和投入作用,推动城市服务下沉和乡村产业提质。在此基础上,明确政府和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作用划分,构建政策导向与市场作用的协同机制。四是优化农村土地利益的城乡分配,推进土地增值收益从城市流向乡村的体制机制改革。土地是农民最核心的资源。进一步完善农民土地财产权利的法律法规,保证农民直接分享经营性用地的土地增值收益,拓展农民直接参与土地市场活动的渠道,规范农民直接获得土地市场化收益的分红方式,保障农民参与土地开发的话语权和决策权。通过发挥土地联结城乡的重要纽带作用,完善强农惠农富农支持制度,建立“工业扶持农业、城市支持农村”的乡村振兴投入机制,实现土地增值收益从城市流向乡村尤其是流向农民,让改革红利更多惠及乡村。

(作者系湖南师范大学中国乡村振兴研究院院长、博士生导师;转自:《湖南日报》2024年11月26日 07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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