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准确把握反“独”的工作方向
坚决反对任何形式的“台独”分裂活动是中央对台工作一以贯之的底线和基本工作目标。但在实践中,不少人对“台独”的界定范围却存在着不同认识。一些人对“台独”的界定过于宽泛,将台湾人民因其生活在特殊政治环境下形成的特殊政治话语、政治情感、政治思维,甚至台湾同胞爱乡爱土的意识,一概视为“台独”思想和行为,视为反“独”斗争的对象。还有些人对“台独”的界定过于狭隘,认为袛有台湾当局以政治或法律话语明确宣布“台湾独立”才属于“台独”行为。②这两种观点显然都失偏颇。前者容易扩大反“独”斗争范围,将许多台湾普通民众也视为“台独”分裂势力;后者则容易忽视“台独”分裂势力的渐进式“台独”行为,放任“台独”分裂活动的发展。对反“独”工作方向的正确认知,直接决定着我们能否守住对台工作底线、红线,决定着我们推进国家统一进程的基本面向。我认为,当前推进反“独”斗争的工作方向,应把握以下要点:
第一,反“独”的最终目的应是消除两岸政治对立、实现祖国完全统一。对中国国家统一进程而言,反“独”袛是这一进程中的一个环节,我们必须将对反“独”的认识与“促统”相联系,将二者视为紧密相连的有机统一体。过去一段时间,一些人认为,大陆方面已经将反“独”作为对台工作的首要目标,“促统”似乎已成为一项远景目标,甚至出现将反“独”与“促统”人为对立起来的观点。这显然是对国家统一问题认知不足的结果。持此类观点的人并未形成一种体系化的国家统一观,未能准确认识反“独”工作在整个国家统一实践中的地位和作用。我认为,从国家统一进程的总体格局来看,反“独”与“促统”统一于中国国家统一大局之中,二者在价值追求上具有同向性特点。但从逻辑关系上看,反“独”服务于“促统”、“促统”统率和引领各项反“独”措施,二者是手段与目的的逻辑关系。从国家统一大局来看,反“独”本身并不构成终极目的性价值,而是服务于国家统一的手段和方式。其任务是慑止“台独”分裂势力和外部势力对国家统一的阻碍和破坏,为“促统”夯实必要政治基础。因此,反“独”工作应立足于服务“促统”,同时坚决避免因反“独”而过分迁就“拒统”、因反“独”而容忍“不统”的错误导向。
第二,反“独”的对象应当是“台独”分裂势力,而非受其鼓动而误信其言的台湾普通民众。在“文化台独”“历史台独”的影响和毒害下,岛内不少普通民众,尤其是青年一代对于“中国”“台湾”等政治概念的认识存在误区,但这并不意味着他们都是“台独”分裂分子。回溯历史,“台独”分裂势力在鼓吹、推行“台独”分裂活动时,往往打着“爱台湾”“为台湾谋出路”“为台湾人民谋求民主自由”等旗号,将台湾民众谋求当家作主权利的正当愿望与“台独”相捆绑③,继而将大陆塑造成所谓“台湾民主自由制度的威胁”,形成“要统一”就是“不爱台湾”的所谓荒谬论断。在这些话语策略包装下,“台独”分裂势力分裂祖国的错误言论反而成为岛内的所谓“政治正确”。在这些话术影响下,不少台湾民众对大陆、对中国共产党、对国家统一目标产生不少误解。因此,在反“独”斗争中,大陆应着力打击的是那些编造这些谬论的“台独”分裂势力,而非广大受“台独”影响的台湾民众。台湾民众是大陆应积极争取的对象,是爱国统一战线应当团结的力量。错误地将受“台独”欺骗、蒙蔽的台湾民众视为“台独”分裂分子,不仅会扩大打击面,制造两岸民间对立情绪,而且会削弱爱国统一战线的根基,背离“寄希望于台湾人民”的基本方针,不利于和平统一目标的实现。
第三,反“独”的范围应涵盖台湾政治人物、政治势力一切“拒统”“反中”的分裂行为,不应过度包容其“拒统”言行。基于反“独”与“促统”的有机统一关系,应以国家统一根本目标为衡量基准作为反“独”的判断标准。基于这一标准,“台独”的表现形态主要包括两种:一为“显性台独”,即公开主张与追求“台湾独立”,同时反对两岸统一;二为“隐性台独”,即不公开主张“台独”,但亦不支持两岸统一,倾向于以所谓“维持现状”方式保持台湾“事实独立”。过去一个时期,为团结岛内一切反对“台独”的政治力量,坚决遏制“台独”分裂势力的分裂活动,确保中国主权和领土完整,我们对岛内一些对“统一”持摇摆甚至否定立场的言行曾保持一定克制和容忍。尽管这一做法符合特定历史时期中央对台工作任务和要求,充分体现了中央对台政策的宽容和善意,但岛内一些政治投机者却利用大陆的宽容和善意,在两岸间和岛内大肆攫取政治利益,并进一步强化台湾民众对统一的误解,为“台独”分裂活动创造了一定的政治空间。可以说,看似不直接对抗统一大势的“隐性台独”,正实实在在地蚕食着两岸关系的基础,破坏国家统一的基石,其长远危害更大也更持久。④因此,反“独”斗争的目标,不仅应当包括“显性台独”活动,还应将以长期“拒统”为表现形式的“隐性台独”活动纳入其中,形成反“独”“促统”完整的工作体系。
二、准确把握两岸关系和平发展道路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两岸关系和平发展是通往和平统一的正确道路。⑤在过去一段时期,两岸关系和平发展为大陆抓住重要战略机遇期、实现综合国力的跨越式提升,提供了重要外部环境,也为两岸打破隔绝状态、形成交流互动机制提供了可能。然而,在经历一个时期的和平发展后,岛内先后出现直接对两岸协议产生重大负面影响的“太阳花运动”,以及力主“台独”的民进党连续在选举中获胜等重大事件,岛内民众对“台独”的容忍度似乎不降反升。基于这些事实,一些人根据两岸在经历和平发展后“台独”反而愈演愈烈、国家统一形势逆转的状况,对和平发展与和平统一之间的关系提出质疑。还有人认为,两岸关系和平发展应以“和平”为前提,因而一切“非和平”方式都与两岸关系和平发展道路相违背,因此当前中央不断出手震慑“台独”分裂势力的行动,都不属于和平发展的范畴。这些观点表明,这些人对和平发展的内涵、价值取向,以及和平发展理念与和平发展举措之间的关系等等,都存在着认识上的误区。因此我认为,当前形势下,对两岸关系和平发展的认识应把握以下要点:
第一,两岸关系和平发展的价值取向是“通过和平发展,实现和平统一”,和平发展服务于和平统一。和平发展与和平统一之间应是路径和目标的关系。过去一个时期,两岸关系和平发展主要表现为大陆和台湾在经济文化等领域的交往与合作,其中的统一价值导向并未得到明确彰显。这导致岛内一些人对和平发展产生误解,认为和平发展就是“热络的经贸文化交流合作”,甚至有部分人产生“和平发展可以不要和平统一”“没有和平统一才有和平发展”的危险观念。因此,我们在认识两岸关系和平发展道路时,应紧紧围绕“统一”这个主题主线,充分发挥和平发展对统一的促进作用,而非将和平发展理解为“袛要和平发展,不要和平统一”的“维持现状”。具体来说:一是应在两岸关系和平发展中做好台湾人民的工作,让广大台湾民众从和平发展中切实获得利益,感受和平发展之好,理解和平统一之利,进一步夯实和平统一的民心民意基础;二是应通过两岸关系和平发展,进一步强化岛内民众的反“独”意识,让他们认识到“谁破坏两岸关系和平发展,谁就是破坏两岸同胞福祉”,从而进一步扩大岛内反“独”统一战线,减少影响两岸统一的阻力;三是应通过两岸关系和平发展,探索和平统一的制度方案,以和平发展凝聚两岸民心,以和平发展消弭两岸政治隔阂,增进互信认同。
第二,两岸关系和平发展的理念是一贯的,但其具体实现方式是多样的。一些人认为,两岸关系和平发展应以“和平”为前提,袛有“和平”的方式才能促进和平发展,因而中央采取强力手段震慑“台独”分裂势力的活动与两岸关系和平发展理念并不一致。不少“台独”分裂势力更是将大陆采取的维护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的正义之举,污蔑为“破坏台海和平”的行为。这显然是对两岸关系和平发展理念与具体实现方式之间关系的误解。中央向台湾方面积极释出善意、给予惠台政策,努力增进两岸同胞福祉、维护两岸关系来之不易的和平发展局面,当然是和平发展的实现方式。但是,“台独”分裂势力及其分裂活动始终是两岸关系和平发展的最大现实威胁。面对“台独”分裂势力对国家统一大局的挑衅,我们袛有坚决遏制“台独”,才能保证两岸关系行稳致远,为和平发展创造更为有利的外在环境。毛泽东同志曾说过,“以斗争求团结则团结存,以退让求团结则团结亡”⑥。从这个意义上讲,中央通过一定威慑手段、惩罚措施慑止“台独”分裂势力的分裂活动、警醒广大误信“台独”言论的台湾民众,同样是和平发展的重要实现方式。尽管这些震慑手段看似与“和平”二字存在一定矛盾,但从本质上讲却是以斗争求和平,以斗争保发展,以斗争促统一。
三、准确把握“促统”的总目标
实现国家完全统一,是中华民族根本利益所在,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必然要求。对于“促统”这一总目标,一些人同样在认识上存在误区。在大陆,一些人对统一的方式和目标认识不清,或认为和平统一的希望渺茫,或认为武力统一的条件不成熟,或将统一简单理解为是台湾在形式上重新成为中国的一部分。在台湾,一些人则对大陆实现国家统一的信心和决心存在误判,认为大陆不会轻易为实现统一而破坏大国崛起的外部环境,对台湾的种种“切香肠”“擦边球”行为会容忍甚至接受。这些认识误区的出现,显然是对“促统”目标认识不足、理解不深造成的结果。我认为,当下对“促统”总目标的认识应把握以下要点:
第一,“促统”事关中华民族核心利益,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重要组成部分。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台湾问题因民族弱乱而产生,必将随着民族复兴而终结”⑦。习总书记的这一重要论断,为我们更好把握国家统一与民族复兴之间的关系,正确认识国家统一的大局大势大方向提供了思想指引。过去,一些人对国家统一与民族复兴之间的关系把握不准,既有持“急统论”者,也有持“拖延论”者。其中,“急统论”者认为,面对当前和平发展受阻,“台独”势力猖獗,岛内民心“偏独”,“统一”民意基础薄弱的现状,应及时抓住稍纵即逝的机遇,采取果断措施,避免台湾问题久拖不决。而“拖延论”者认为,尽管和平发展面临一定阻碍,但从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总体格局来看,台湾问题虽“重”,却不“急”,应继续选择“轻装前行”,从“缓”解决台湾问题,待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之后,再解决台湾问题。我认为,“急统论”与“拖延论”虽在一定角度似有些道理,但在本质上均没有把握住“促统”与“复兴”之间的关系,均属偏颇之论。前者虽抓住了统一问题时间紧迫这一要害,但却存在着将战术机会与战略机遇相等同的问题,过于低估当前条件下采取果断措施的阻碍因素,以及贸然“急统”可能带来的治台困境。后者虽站在国家宏观发展角度考虑台湾问题,但却忽视了在没有积极作为的情况下,消极拖延台湾问题的现实危害。因为没有统一的中华民族,不能称之为复兴的民族。统一是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必然要求,也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有机组成部分。因此,复兴不能没有统一,统一应当服务于复兴。在台海形势日益复杂严峻的当下,我们应紧紧把握国家统一大局,在统一节奏的把握上,既不应“急统”冒进、打乱国家发展节奏,也不应长期“拖延”、放任“台独”分裂势力推行分裂活动,而应在“积极准备、蓄势待发”的“促统”态势下,积极深化“反独促统”举措,为“祖国必须统一、也必然统一”战略目标的实现做好充分准备。
第二,“促统”是大陆对台工作总目标,无论是反“独”、和平发展、探索“两制”台湾方案,还是采取非和平方式打击“台独”分裂分子,都是为这个总目标服务的具体方式。从实现祖国完全统一的战略高度来看,“促统”是中央各项对台工作的总目标,也是最终目标,其他各类、各项政策措施,都统一于这一目标,是为这一目标服务的具体方式。因此,一是必须充分认识到,“台独”势力是阻碍国家统一的最大障碍,反“独”是对台工作的底线、红线,是确保中国主权领土完整的关键,也是推进国家统一的基础和前提。在统一之前应积极反“独”,消除“台独”对“促统”的负面影响;在统一之后亦应积极去“独”,确保台湾长治久安。二是必须充分认识到,两岸关系和平发展是通往和平统一的正确道路,必须将统一的基本价值注入和平发展全过程,让和平发展成为凝聚两岸民心民意、促进融合发展夯实统一基础的过程。三是必须充分认识到,探索“两制”台湾方案是实现和平统一的最佳方式。通过广泛民主协商、化解两岸因制度产生的政治分歧,应是两岸共同努力的基本方向。四是必须充分认识到,采取非和平方式打击“台独”分裂分子是“促统”的底线手段。实现祖国和平统一无疑是确保中华民族根本利益、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最佳选择,但在“台独”分裂势力采取分裂国家的行动时,国家无疑有权以非和平方式及其他必要措施解决台湾问题。⑧“以武促统”固然并非“促统”的最佳方式,但却是我们震慑“台独”分裂势力及其分裂活动、防止国家走向分裂必不可少的手段。除此之外,针对台湾当局、“台独”分裂势力和非法干涉台湾问题的外部势力展开的各类政治、经济、军事、外交措施,都是为“促统”服务的方式方法,各项对台政策都服务于“促统”、归属于“促统”,围绕“促统”形成有机统一的国家统一政策体系。
第三,对国家统一内涵的认识,不应局限于两岸在形式上统一,更要站在国家治理高度,关注两岸实质统一。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我们所追求的国家统一不仅是形式上的统一,更重要的是两岸同胞的心灵契合”。⑨两岸分隔已届72年,两岸同胞因内战和长期政治对立,不可避免地产生隔阂情绪,双方在政治制度、意识形态、价值体系上也存在不少分歧,不少台湾民众的国家认同、制度认同发生严重偏移。如果这种分歧不能在国家统一过程中得到弥合,这种严重偏移不能在国家统一过程中得到矫正,台湾地区的长治久安就无以实现。
尽管香港问题和台湾问题的性质存在本质差别,但香港回归20多年仍出现危害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的重大事件,无疑对我们预见解决台湾问题过程中可能面临的治理困境具有重要借鉴意义。而香港回归较长时期仍出现严重治理乱局的一个重要原因,即我们过去对国家统一内涵的认知偏重于形式层面。有人认为袛要五星红旗在香港升起,香港问题就已解决,而并未重视回归之后的香港治理及其与内地融合发展问题。台湾问题的复杂程度远超香港问题。面对台湾问题,我们应汲取香港治理过程中正反两方面经验。必须认识到,台湾问题的最终解决,应是在国家形式统一基础上,以两岸同胞因内战和长期政治对立而产生的隔阂情绪基本消弭,台湾民众树立起正确的国家认同、制度认同,台湾实现长治久安为标准。因此,现阶段在推进国家统一过程中,我们应站在国家治理高度,重视两岸在实质层面的融合发展,注重通过各种制度、方式弥合两岸同胞隔阂,将台湾地区重新纳入国家治理体系视为统一的最终目标。
注释:
①《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人民日报》2021年7月2日第2版。
②参见段磊:《“法理台独”概念体系论》,《台湾研究》2019年第3期。
③参见祝捷:《“民主独立”的台湾故事与香港前路》,《港澳研究》2015年第2期。
④参见张龑:《国家统一义务的法理与实践》,《晋阳学刊》2021年第1期。
⑤《习近平总书记会见台湾和平统一团体联合参访团》,《人民日报》2014年9月27日第1版。
⑥《毛泽东选集》(第二卷),人民出版社1991年版,第745页。
⑦习近平:《为实现民族伟大复兴推进祖国和平统一而共同奋斗——在<告台湾同胞书>发表40周年纪念会上的讲话》,载《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三卷),外文出版社2020年版,第407页。
⑧周叶中:《论反分裂国家法律机制的问题意识与完善方向》,《法学评论》2018年第1期。
⑨《习近平总书记会见台湾和平统一团体联合参访团》,《人民日报》2014年9月27日第1版。
周叶中,武汉大学副校长,两岸及港澳法制研究中心主任
来源:《中国评论》月刊2021年8月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