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发动的针对伊拉克政权和萨达姆本人的军事打击已经进行了5天。自22日拂晓开始“震慑行动”以来,美英联军共出动战机数千架次,在伊拉克首都巴格达和其它大城市投下了1000-3000枚巡航导弹,造成了520多名伊拉克平民死亡。由于美英对伊动武,伊拉克的“人道主义灾难”已经不可避免。与1991年的海湾战争不同,当时萨达姆侵略科威特,美国率领的多国部队在联合国批准下对伊进行武力打击,解放科威特人民,可谓出师有名。此次美英对伊动武的理由却十分勉强,不仅世界上多数国家反对,而且没有得到联合国安理会的授权。因此,如何判断此次美伊战争的性质,就成为许多读者关心的一个重大问题。
我认为,对于此次战争性质的判断,可以从一下3个方面来考虑:
一是从战争目的来判断。根据美国总统小布什的说法:美国攻伊行动的目的“旨在解除伊拉克武装,解放伊拉克人民,避免世界陷入严重的危险”。换言之,美国的战争目的有二:一是要用武力解除伊拉克武装,特别是清除伊拉克的大规模杀伤性武器。因为“十多年来,美国和其它国家一直在付出耐心的、卓越的努力,以便不通过战争解除伊拉克政权武装。”但是,“伊拉克政权一直利用外交作为争取时间和优势的策略,伊拉克总是蔑视安理会要求其解除武装的决议”。二是要推翻萨达姆和伊拉克现政权,因为它仍在拥有和隐藏人类所发明的最致命的一些武器;它曾经使用大规模杀伤性武器对付伊拉克的邻国和伊拉克人民,并在历史上曾经对中东地区多次发动了莫名其妙的侵略;对美国和及其盟国有着深厚的仇恨,曾经资助、训练和庇护恐怖分子,包括“基地”组织成员。因此,美国必须使用武力改变伊拉克的政权和政治制度,解放伊拉克人民,使伊拉克成为中东地区一个重要、和平、自治国家的典范。小布什所说这两点目的实际上也是美国攻伊的基本理由。但是,这两个理由却站不住脚,因为缺少有力的证据支持。首先,伊拉克还有没有大规模杀伤性武器?联合国对伊武器核查小组从2002年11月恢复核查以来直到美伊战争爆发前夕,都一直没有发现伊拉克存在重新制造、拥有核武器、生化武器的任何迹象。其次,萨达姆和伊拉克的现政权确实犯有前科,但是美国的指控有两点无法证实:即伊拉克是否拥有、隐藏大规模杀伤性武器和与拉登基地组织存在联系。至于伊拉克政权的性质,是否民主以及其对本国人民是否残暴,这属于一个国家的内政,只能由那个国家的人民来判断,来解决,其它国家无权充当什么救世主,更不能用武力来推翻一个主权国家的合法政府,搞什么“输出自由”。因此,美国发动对伊战争的上述理由是十分牵强的。根据美国一家机构去年12月公布的一份民意调查报告,欧洲绝大多数民众认为,美国对伊动武的真正原因是为了伊拉克的石油,而不是什么“大规模杀伤性武器”,持这一看法的老百姓,英国为44%,德国为54%,法国、俄国则分别高达75%和76%,可见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与专家的结论惊人的一致。
二是从国际法来判断。国际法是国家之间的法律,是调节国家之间关系的各种规范、条约、规章和制度的总和。国际法之父格劳秀斯曾言:“有战争的法律,正如有和平的法律一样”。根据国际法的规定,合法的战争或正义战争通常有三类:即自卫战争、民族解放战争或独立战争和联合国授权的战争。自卫战争来源于自卫权,联合国宪章第7章第51条规定“联合国任何会员国受武力攻击时,在安全理事会采取必要办法,以维持国际和平及安全之前,本宪章不得认为禁止形使单独或集体自卫之自然权利。会员国因行使此项自卫权而采取之办法,应立向安全理事会报告,此项办法于任何方面不得影响该会按照宪章随时采取其所认为必要行动之权责,以维持或恢复国际和平及安全”。但是自卫权的行使有严格限制,前提是受到武力的攻击,包括一国军队侵入,攻击或占领别国领土,轰炸别国的领土,攻击别国的海、陆、空军或商船与民航机等。1987年联合国大会通过的《加强在国际关系上不使用武力或武力威胁原则的效力宣言》宣布:“依‘宪章’的规定,各国受武装攻击时有单独或集体自卫的固有权利”。第二类合法战争是民族解放战争或独立战争,被压迫的民族有权行使民族自决权。在二战以后,亚非拉民族解放战争风起云涌,西方殖民主义体系纷纷瓦解。这战争些都是正义战争。第三类是联合国授权或采取的战争行动,联合国宪章第42条规定,联合国安理会根据形势的判断,可以在和平手段无效的情况下采取军事行动;43条规定各会员国有义务提供协助。此类战争如1991年的第一次海湾战争和2001年10月美国等国攻打阿富汗塔列班的战争等。但是,小布什提出“先发制人”战略,就是主张在没有受到武装攻击的情况下,也可以对其他国家发动战争。这当然是侵略,联合国宪章第2条第4款规定:“各会员国在其国际关系上不得使用威胁或武力,或以与联合国宗旨不符之任何办法,侵害任何会员国和国家之领土完整和政治独立”。1974年12月24日,联合国大会通过的关于侵略的定义,侵略是指一个国家使用武力侵犯另一国家的主权、领土完整或政治独立,或以本定义所宣示的与联合国宪章不符的任何其他方式行使武力”。目前美英发动的入侵伊拉克的战争不属于自卫战争,也没有得到联合国的批准,因此是非法的和非正义的战争。
三是从世界人心的向背来判断。3月20日,美国白宫发言人弗莱舍称,共有超过35个国家支持美国的“自由伊拉克”行动,超过11.8亿人支持以美国为首的盟军行动。但是,弗莱舍先生忘记了,世界上有将近200个国家,50多亿人口,而且联合国191个成员国中的绝大多数国家都是主张政治解决伊拉克问题的,15个安理会成员国中,大多数也是要求政治解决伊拉克问题的。在支持美国的国家中,除英国、澳大利亚等国外,多数国家是中小国家,世界上的主要大国对美国的行动都采取了批评甚至反对的态度。战争爆发当天,俄罗斯总统普京发表对声明说,美国对伊发动的军事行动是“不正当的”,是一个“极大的政治错误”。“俄罗斯要求尽快停止(对伊)军事行动。”法国总统希拉克在3月20日也郑重发表声明,对美国绕过联合国发动战争深表遗憾。他希望这场战争能够尽快结束,并尽量减少人员伤亡。德国总理施罗德则批评“(美国)作出了一个糟糕的决定,战争逻辑的选择战胜了和平的机会。” 3月20日,中国外交部发言人孔泉在北京举行的记者招待会上也发表表明了中国政府的立场,我们强烈呼吁有关国家立即停止军事行动,重新回到政治解决伊拉克问题的正确道路上来。与此同时,世界各国人民在战争爆发后纷纷举行了反战游行示威。3月20日,英国各地进行反战抗议活动,示威者称美国展开对伊拉克军事行动的3月20日为“耻辱日”,他们敦促人们在这一天停止工作。 埃及、叙利亚、土尔其、希腊、意大利、印尼、约旦、澳大利亚、法国和德国等都爆发了较大规模的反战示威,有些国家的示威群众还与当地警察发生了冲突。3月22日,随着美国“震慑”空袭行动开始,全球反战声浪更加高涨。3月22日, 英国伦敦约10万民众高呼反战口号,高举反战旗帜,穿过伦敦市中心,汇集到海德公园举行了盛大的反战集会。3月23日,法国近15万人走上街头,反对英美入侵伊拉克。欧洲其它国家希腊、荷兰以及瑞典、捷克等北欧和东欧国家也出现了大范围的反战游行。3月22-23日韩国首都汉城,约7000群众上街游行示威,呼吁美国立刻停止对伊拉克的侵略战争,并要求政府撤回向伊拉克派兵的方针。 在拉丁美洲国家,墨西哥等国也爆发了数万民众参加的大规模反战示威。甚至在美国国内,反战浪潮也一浪高过一浪。虽然根据《纽约时报》和哥伦比亚广播公司(CBS)的一项民意调查,在战争爆发后,70%的美国人支持布什总统“处理伊拉克问题的方法”,比10天前的结果大幅上升了19个百分点;而不支持者只有27%,比10天前下降了15个百分点,但美国国内在伊拉克争端上仍然存在较大的意见分歧。布什现在扮演“战时领袖”角色,获得了美国公众的较高支持,但如果战事不顺利或者美军伤亡过大,则其支持率将下降。而且许多美国公众对布什的支持带有一定的盲目性,他们中的许多人迄今仍然搞不清布什攻打伊拉克的真正意图。50%的受访者说布什的主要意图是推翻萨达姆;20%的受访者认为是为了阻止武器扩散;16%的受访者认为是为了保护美国的石油供应。接受调查的60%的人表示,他们对布什总统所做出的正确的决定很有信心,而38%的人认为他们对布什总统的决定感到不安。同时,美国许多大城市自开战以来反战情绪强烈。3月20日,旧金山市的示威者堵塞了街道,并与警察发生了冲突。1300多名反战人士遭到逮捕。在加州大学的伯克利分校,三百名反战学生占领了该校内的一座大楼。共有119学生被捕。22日,纽约各界人士举行反战示威,10余万人自发聚集到曼哈顿时代广场,反对美国对伊动武。当天中午,纽约再次发生大规模反战示威。来自纽约和全美各州超过20万反战人士在百老汇大街上举行游行,抗议美国入侵伊拉克。3月23日,在美国首都华盛顿,数百名美国退伍老兵举行示威游行,抗议布什政府发动对伊战争,呼吁马上实现和平。美国的许多知名人士,也对这场肮脏的战争表示反对。3月20日,战争刚刚打响不久,85岁的西弗吉尼亚州民主党资深参议员罗伯特·伯德就发表谈话说:“今天我为我们的美国哭泣。从今天起,美国原先强大、爱好和平的形象一去不复返了!”伯德忿忿地称:“美国现政府给出的所谓战争理由,都是建立在一系列的失效文件和背景证据之上,根本站不住脚。我感到悲伤,因为美国正在孤立自己。” 3月23日,在奥斯卡颁奖典礼上,最佳纪录片得主迈克尔·摩尔也严词谴责了伊拉克战争。摩尔十分激动地说:“我们生活在虚假的年代,我们生活在这样一个年代:有着虚假的选举结果,选举了虚假的总统,有一个人用虚假的理由将我们卷入战争。”“布什先生,我们反对这场战争。可耻!可耻!”
总而言之,美伊战争是一场以强凌弱的战争,虽然萨达姆和伊拉克并非清白无辜,但伊拉克遭到了美国侵略确是不可否认的事实。美伊战争是一场肮脏的战争,尽管它打着“推翻暴政,解放伊拉克人民”的幌子,它仍然是一场非法的、非正义的侵略战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