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福春:中国与WTO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3964 次 更新时间:2011-12-12 2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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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福春 (进入专栏)  

1999年11月15日,中美两国就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简称WTO)达成双边协议。今年5月19日,中国再与欧盟就中国入世问题达成协议。同年9月19日,美国参议院经过激烈辩论,以83票对15票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对华永久正常贸易关系法案(PNTR)。这项法案在经美国总统克林顿签署后,将成为法律。根据这项法案,在中国加入世贸组织后,美国将取消实行了20年的对华贸易年度审议,与中国建立永久正常贸易关系。到目前为止, 除墨西哥和瑞士以外,中国已与要求与中国进行双边谈判的37个世贸组织成员中的35个签署了协议,预计中国在年底加入WTO已成定局。经过14年马拉松式的谈判,中国终于可以跨入WTO的门槛了。然而,WTO到底是一个怎样的组织?中国入世的征程为何如此艰难?加入WTO,对中国将意味着什么?本文拟对此作一探讨。

一、从GATT到WTO

WTO的前身是所谓关税和贸易总协定,简称关贸总协定(GATT),是一项关于关税和贸易准则的国际性法规,又是进行多边贸易谈判和协调争端的国际场所。其基本目标是通过实施无条件的最惠国待遇,削减乃至取消关税和其他贸易壁垒,取消国际贸易中的歧视待遇,促进贸易自由化,"提高生活水平,保证充分就业、保证实际收入和有效需求的巨大持续增长、扩大世界资源的充分利用以及发展商品的生产与交换。"

GATT,有时也被称为"经济联合国",成立于1947年,于1948年1月1日正式生效。创立一种旨在削减关税,促进贸易自由化的新的世界贸易体系的想法源于1943-1944年,当时第二次世界大战尚未结束。1944年7月,美国及其盟国在新罕布什尔州的布雷顿森林城召开了国际货币与金融会议,与会国倡议成立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国际复兴开发银行(即世界银行)和国际贸易组织(ITO),作为支撑世界经济的三大支柱。

1947年4月,各国在日内瓦进行了关税减让谈判,签订了123项关税减让协议。同年10月又在哈瓦那制定了《国际贸易组织宪章》。但是,由于美国等国内立法机构没有批准《国际贸易组织宪章》,ITO遂胎死腹中。虽然国际贸易组织从来没有成为事实,但在关税减让谈判中取得的协定却保留了下来,这些协定与哈瓦那宪章中的有关贸易政策结合在一起,形成了《关税与贸易总协定》,并于1948年1月1日起开始实施。23个国家和地区(包括中国)作为创始缔约国签署了这份文件。到1994年12月,该协定共有128个缔约方,成员相互间的贸易额曾达到世界贸易总额的90%。在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以来的48年里,关贸总协定、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和世界银行共同构成了国际经济体系的三大支柱。 GATT的总部设在日内瓦,其最高权力机构为缔约国大会,一般一年召开一次。缔约国大会下设代表理事会,根据若干协议建立的专门委员会和贸发委员会。代表理事会处理日常和紧急事务。秘书处则为上述机构提供日常服务。另外根据关税和贸易谈判的需要,在各委员会下设小组委员会。委员会和小组委员会的职责是研究贸易和关税问题,并向大会提交议案。根据关贸总协定第25条的规定:"为了贯彻实施本协定内涉及联合行动的各项规定,以及,一般地说,为了便于实施本协定和促进实现本协定所规定的目的,各缔约国代表应当随时集会。""每一缔约国在缔约国全体的各种会议上,应有一票投票权。""缔约国全体的决议,除本协定另有规定外,应以所投票数的多数通过。" 但是,从GATT的实践来看,大多数协议均由各方协商达成。

GATT的主要活动是每年召开一次缔约国大会和若干次理事会会议。除此之外,就是主持多边贸易谈判。从1947到1994年,GATT共主持了8轮多边贸易谈判。第一轮是日内瓦回合(1947年4-10月);第二轮是法国安纳西回合(1949年4-10月);第三轮是英国托奎回合(1950年9月至1951年4月);第四轮是日内瓦回合(1956年1-5月);第五轮是狄龙回合(1960年9月至1962年7月);第六轮是肯尼迪回合(1964年5月至1967年6月);第七轮是东京回合(1973-1979年);第八轮是乌拉圭回合(1986-1993年)。GATT举行多边贸易谈判的目的是为了遏制保护主义的蔓延。其中第8轮乌拉圭回合谈判,历时7年,有105个国家与地区参加。直到1994年4月15日,各谈判方的部长们才在《乌拉圭回合多边贸易谈判结果最后文件》上签字。该最后文件包括28个协议,涉及到关税、非关税措施、原产地原则、反倾销、补贴和反补贴等许多主要议题。这些协议扩大了原关贸总协定的内容,把原只涉及货物贸易中的关税和非关税问题的关贸总协定延伸到服务贸易、知识产权保护和投资措施等广泛的经济领域。乌拉圭回合的多边谈判还达成了建立WTO的协议。

1995年1月1日,WTO正式成立,它是独立于联合国的永久性国际组织,总部设在日内瓦,目前有138个成员。它取代关贸总协定,负责管理乌拉圭回合一揽子协议的实施,负责管理世界经济和贸易秩序。WTO的最高权力机构是部长大会,由所有成员主管外经贸的部长、副部长级官员或其全权代表组成,部长会议至少每两年举行一次,部长会议具有广泛的权力,主要有:立法权;准司法权;豁免某个成员在特定情况下的义务;批准非世贸组织成员国所提出的取得世贸组织观察员资格申请的请示。部长大会闭会期间由总理事会行使大会职权。总理事会下设3个分理事会,其中货物贸易理事会负责《1994年关贸总协定》及其他货物贸易协议有关事宜;服务贸易理事会负责监督执行服务贸易总协定及分部门有关事宜;知识产权理事会则监督执行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WTO的总理事会还具有争端解决机构和贸易政策审议机构的职责。1995年11月29日,为此还专门成立了7人的仲裁机构上诉法庭,该机构负责对世贸组织成员之间发生的分歧进行仲裁。WTO在部长大会下设有秘书处,秘书处由一位总干事来领导,他担任世贸组织的监护人、引导人、调停人、主持人以及"经理"等角色。现任WTO总干事为新西兰人穆尔。WTO的宗旨是"经由达成互惠互利的安排,以求大幅度降低关税及其他贸易障碍,在国际贸易关系中消除歧视待遇"以及"提高生活水准,保证充分就业和大幅度稳步提高实际收入和有效需求,拓展货物与服务贸易的生产,而且按可持续发展的目标使世界资源获得最佳利用,力求兼顾与维护环境,并以符合不同经济发展水平不同需要和关注的态度,加强此目的的措施。" 与GATT不同,WTO具有更宽的管辖范围,除管理传统的和乌拉圭回合新确定的货物贸易外,还包括长期游离于关贸总协定外的识产权、投资措施和服务贸易等领域。WTO还具有具有独立的国际法人资格,它在调解成员争端方面具有更高的权威性和有效性。WTO成员资格分为两种,即创始成员和新加入成员。创始成员必须是关贸总协定的缔约方,WTO在接纳新成员时,须在部长级大会上由三分之二多数成员投票表决通过。1995年 7月11日,WTO总理事会会议决定接纳中国为该组织的观察员。中国自1986年申请重返关贸总协定以来,为复关和加入世贸组织进行了长达14年的努力 。但是,由于个别国家、特别是美国的阻挠,在世界贸易额排名中居 第10位的中国一直被拒于WTO之外。    

二、WTO的基本原则

WTO的宗旨和基本原则与GATT基本相同,其基本原则可以归纳为以下几个方面:

1.自由竞争原则。WTO要求缔约国必须对国营企业和私营企业实行非歧视待遇,在购买或销售时除适当注意本协定的其他规定外,应只以商业上的考虑(包括价格、质量、货源多少、推销难易、运输和其他购销条件)作为根据,并根据商业上的惯例对其他缔约国提供参与购买或销售的适当竞争机会。

2.充分市场准入原则。主要是采取关税减让和削减非关税壁垒的手段,推进国际贸易的自由化。关税减让谈判一般在产品主要供应者与主要进口者之间进行,其他国家也可参加。双边的减让谈判结果,其他成员按照"最惠国待遇"原则可不经谈判而适用。同时,WTO要求削减非关税的贸易壁垒,使关税成为唯一的保护手段。但是也有一些重要的例外,如国际收支困难的国家被允许实施数量限制;发展中国家的"幼稚工业"也被允许加以保护。

3.公平贸易和互惠互利原则。主要是反对倾销和出口补贴。WTO规定,用倾销的手段将一国产品以低于正常价值的办法挤入另一国贸易内,如因此对某一缔约国领土内已建立的某项工业造成重大损害或产生重大威胁,或者对某一国内工业的新建生产严重阻碍,这种倾销应该受到谴责。缔约国为了抵消或防止倾销,可以对倾销的产品征收数量不超过这一产品的反倾销税。以及为了抵消商品于制造、生产或输出时所直接或间接接受的任何奖金或补贴而征收反补贴税的特别关税。同时,WTO强调,反对成员滥用反倾销和反补贴措施达到其贸易保护的目的。 WTO还规定了互惠互利原则,在关税和非关税壁垒的削减中,各国应当对等,但发展中国家则享受某些例外。

4.一般禁止数量限制原则。WTO规定,任何缔约方除征收捐税或其他费用外,不得设立或维持配额、进出口许可证或其他措施以限制或禁止其他缔约国领土的产品的输入,或向其他缔约国领土输出或销售出口产品。在某些情况下例外,可以实行数量限制但须遵守非歧视原则,不得指定供货来源

5.贸易政策法规的全国统一、实施透明原则。WTO规定,缔约国有效实施的关于海关对产品的分类或估价,关于税捐和其他费用的征收率,关于对进出口货物及其支付转帐的规定、限制和禁止,以及关于影响进出口货物的销售、分配、运输、保险、存仓、检验、展览、加工、混合或使用的法令、条例与足资一般援用的司法判决及行政决定应迅速公布,以使各国政府及贸易商对它们熟习。一缔约国政府或政府机构与另一缔约国政府或政府机构之间缔结的影响国际贸易政策的现行协定,也必须公布。缔约各国应以统一、公正和合理的方式实施队伍贸易方面的法令、条例、判决和决定。

6.非歧视原则。包括一般最惠国待遇原则和国民待遇原则。最惠国待遇,是国际经济贸易关系中常用的一项制度,又称"无歧视 待遇"。它通常指的是缔约国双方在通商、航海、关税、公民法律地位等 方面相互给予的不低于现时或将来给予任何第三国的优惠、特权或豁免待 遇。WTO规定了无条件的最惠国待遇原则,即:一缔约国对来自或运往其他国家的产品所给予的利益、优待、特权或豁免,应当立即无条件地给予来自或运往所有其他缔约国的相同产品。国民待遇是最惠国待遇的有益补充。在实现所有世贸组织成员平等待遇基础上,世贸组织成员的商品或服务进入另一成员领土后,也应该享受与该国的商品或服务相同的待遇。WTO规定, 内地税和其他内地费用,影响产品的国内销售、兜售、购买、运输、分配或使用的法令、条例和规定,以及对产品的混合、加工或使用须符合特定数量或比例要求的国内数量限制条例,在对进口产品或国产品实施时,不应用来对国内生产提供保护。一缔约国领土的产品输入到另一缔约国领土时,在关于产品的国内销售、兜售、购买、运输、分配或使用的全部法令、条例和规定方面,所享受的待遇不低于相同的国产品所享受的待遇。同时,WTO还规定了通过磋商解决争端原则。

三、GATT、WTO与中国

GATT成立之初,中国就是23个原始缔约国之一。1949年10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由于西方国家的阻扰,中华人民共和国未能恢复在GATT的合法席位,相反却为台湾国民党政府所窃据。1950年3月6日,国民党政府非法退出GATT。1965年3月16日,国民党政府又非法申请加入,后窃取观察员席位并列席GATT第22届大会。直到1971年联合国大会通过2758号决议,恢复中华人民共和国在联合国的合法席位,并将国民党代表驱逐。为呼应联合国的决定,GATT随即取消了台湾的观察员资格。自70年代起,我国开始与GATT建立联系。1981年,我国首次派观察员参加GATT主持的国际纺织品贸易协议谈判会议,并与1984年1月正式加入国际纺织品贸易协议。1982年以后,我国先后派观察员列席了GATT的年度缔约国大会和理事会会议。同年11月,在出席GATT第38届缔约国大会时,我国代表与GATT秘书处就恢复中国席位等法律问题交换了意见。当时我国确定了"以恢复方式正式参加GATT而非重新加入;以关税减让为承诺条件,而不承担具体进口义务;以发展中国家地位享受相应待遇,并承担与我国经济和贸易发展水平相适应的义务"等3项重返GATT的原则。1982年12月31日,国务院批准中国申请参加关贸总协定的报告。1986年7月,中国常驻联合国日内瓦办事处代表钱嘉东正式向GATT总干事邓克尔递交了要求恢复我缔约国地位的照会。同年9月15-20日,中国出席了在乌拉圭埃斯特角召开的部长会议,此次会议成为乌拉圭回合多边国际贸易谈判的发端。此次会议通过的宣言宣称,中国成为乌拉圭回合多边国际贸易谈判的全面参加方之一。1987年2月13日,中国政府向GATT正式递交了《中国对外贸易制度备忘录》,并通过秘书处向缔约各方转交。中国代表钱嘉东在发言中还表示,中国决心把改革开放作为一项基本国策继续执行下去。中国要求恢复在GATT中的地位是执行改革开放政策的一个步骤。他还表示,中国代表团期待着与工作组一起工作,并已准备好随时与各方进行实质性谈判。

1987年6月,GATT"中国的缔约方地位工作组"(简称GATT中国工作组)成立,由瑞士大使席拉德任主席。该工作组的职责是:审议中国的外贸制度,起草中国恢复地位的议定书,提供进行关税减让谈判的场合。同月,秘书处向我转交了缔约各方有关中国外贸制度的书面问题329个。1987年11月,中国正式提交了答疑稿。1988-1989年,中国问题工作组召开了8次会议,讨论中国复关问题,中国派出了以经贸部副部长沈觉人为团长的中国代表团与会。1989年中国实行治理整顿以后,针对缔约方关于我是否继续推进改革开放的疑问,我方又提交了《关于中国外贸制度最近进展情况的说明》。1990年1月底,GATT中国工作组召开第9次会议,初步通过对中国贸易制度的评估,决定7月草拟中国重返GATT总议定书。但是,由于美国和西方国家等的阻扰,加上乌拉圭回合第三阶段谈判,美欧在农产品补贴问题上的矛盾,中国的复关工作一度受阻和被搁置。直到1992年2月,GATT中国工作组召开第10次会议,形成了非正式的议定书框架。 同年9月29日,GATT理事会做出决议,要求中国尽快向理事会提出恢复中国缔约国地位的报告。1992年10月10日,中美达成《市场准入备忘录》,美国承诺"坚定地支持中国取得关贸总协定缔约方地位"。同年10月21日,GATT中国工作组召开第11次会议。12月9日,又召开第12次会议,对框架议定书加以充实。为了早日复关,中国在1992年1月对225种进口商品实行减税,并取消了全部进口调节税。同年12月,又单方面调整了3371税目的进口商品的关税,关税总水平降低了7.3%。中国政府还承诺今后两年,将取消2/3的许可证贸易,放松外汇管理,公布10份进出口内部文件。1993年11月,中国再次宣布降低2898种税目的商品进口关税税率,平均降低8.8%。同年12月15日晚7时32分,长达7年的GATT乌拉圭回合谈判结束。117个参加方达成最后协议文件,长达400页。预计该协议将使世界增加2000-3000亿美圆的贸易额。协议还决定成立WTO,于1994年7月1日正式生效。1994年1月,中国单方面决定降低234种商品的关税税率,实行进口暂定税率。同年8月,中国承诺复关后5年内逐步降低关税33%,使关税总体水平降至35%。同时,中国还实行了汇率并规和公布了《对外贸易法》。1994年11月28日,中国政府向缔约各方提出了年内结束实质性谈判的建议。美国表示,这是最后通碟,不能接受。中国则强调,不是最后通牒,而是中国作为主权国家应有的立场。12月5日,中国与美国就中国复关问题在日内瓦举行了新一轮实质性谈判。由于美国要价太高,双方未达成协议。同年12月12日,中国继续与西欧、日本进行了实质性谈判。1995年1月1日,WTO正式成立。同年6月3日,中国成为世贸组织观察员。7月1日,中国政府进一步调整出口商品退税政策,使出口退税的平均水平降至不到9%。同年11月,中国政府照会世贸组织总干事鲁杰罗,把中国复关工作组更名为中国"入世"工作组。1995年11月19日,在APEC大阪会议上,我国领导人宣布:中国将从1996年起大幅度降低进口关税税率总水平,降幅将不低于30%。同年11月28日,美国向中方递交了一份"关于中国'入世'的非正式文件",即所谓的"交通图",罗列了对中国"入世"的28项要求。1996年1月,中国有关负责人透露,从今年4月1日,中国开始对4963个税目降税。两年后,继续降税,争取逐步接近15%的发展中国家关税水平。1996年2月12日,中美就中国"入世"问题举行了第10轮双边磋商。中方对美方的"交通图"逐点做了反应。同年3月22日,龙永图率团赴日内瓦出席世贸组织中国工作组第一次正式会议并在会前和会后与世贸组织成员进行双边磋商。1997年8月,中国先后与新西兰、韩国就中国入世达成双边协议。同年10月,我国政府郑重宣布,中国关税总水平将从23%降至17%,2000年准备降到15%以下。同年10月13日至24日,外经贸部首席谈判代表龙永图副部长率团在日内瓦与欧盟、澳大利亚、挪威、巴西、印度、墨西哥、智利等30个世贸组织成员进行了双边磋商;与匈牙利、捷克、斯洛伐克、巴基斯坦签署了结束中国"入世"双边市场推入谈判协议,并与智利、哥伦比亚、阿根廷、印度等基本结束了中国"入世"双边市场准入谈判。1997年10月26日至11月4日,中国国家主席江泽民对美国进行了8年来的首次正式国事访问。在访问中,中美首脑讨论了中国复关的问题。1998年6月17日,江泽民接受美国记者采访时提出"入世"3原则:1.WTO没有中国参加是不完整的。2.中国毫无疑问要作为一个发展中国家加入WTO。3.中国的"入世"是以权利和义务的平衡为原则的。同年6月25日至7月3日,美国总统克林顿对中国进行了正式的国事访问,他对中国加入WTO表示支持。1999年3月15日,中国总理朱镕基在中外记者招待会上说:"中国进行复关和入世谈判已经13年,黑头发都谈成了白头发,该结束这个 谈判了。现在存在这种机遇。第一,WTO成员已经知道没有中国的参加WTO就没有代表性,就是忽视了中国这个潜在的最大市场。第二,中国改革开放的深入和经验的积累,使我们对加入WTO可能带来的问题提高了监管能力和承受能力。因此,中国准备为加入WTO作出最大的让步。"同年4月10日,朱镕基访问美国。中美签署"中美农业合作协议"并就中国加入WTO发表联合声明,美方承诺"坚定地支持中国于1999年加入WTO"。由于美方出于国内政治的考虑,双方未能就中国入世问题达成协议。1999年5月8日,美国对中国驻南斯拉夫大使馆进行了野蛮的袭击,导致中美关系严重恶化,中美入世谈判被迫中断。直到4个月以后的9月6日,中美才恢复了双边谈判。同年9月11日,江泽民与克林顿在APEC第七次会议上正式会晤。江泽民说,中方对加入WTO一直持积极态度,中国加入WTO不仅是中国经济发展和改革开放的需要,也是建立一个完整开放的国际贸易体系的需要,我们希望谈判能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进行,争取早日达成协议。克林顿表示,美国支持中国尽早加入WTO,希望尽快地结束同中国的谈判,希望双方能为此进一步努力。1999年11月15日,在中美最高领导人的直接干预下,中美双方终于结束了长达13年的双边谈判,就中国加入WTO达成协议。这意味着中国加入WTO的最大障碍已经排除。随后在2000年的5月19日,中国与欧盟再就中国入世问题达成协议。同年7月,WTO中国工作组第10次会议在日内瓦结束。同时,中国同厄瓜多尔和危地马拉就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问题签署了双边协议,并结束了与哥斯达黎加的谈判。这样,中国长长的谈判对手名单上目前只剩下了墨西哥和瑞士。从方方面面的表态看,撞线的时刻即将来临,中国离加入WTO只差最后一步了。按照WTO的加入程序,申请加入方应与提出双边谈判要求的WTO成员举行双边市场准入谈判,同时,由提出双边谈判要求的成员和愿意参加多边谈判的成员组成的有关工作组,还要就申请加入方加入WTO的议定书和工作组报告举行多边谈判。在完成所有双边谈判和多边谈判之后,工作组将所有协议汇总成货物贸易减让表和服务贸易减让表,附在议定书后,并将议定书和工作组报告提交给WTO总理事会。接着,总理事会召开大会,决定是否通过议定书和工作组报告。总理事会一般按"协商一致"原则通过有关决定。不能"协商一致"时,就进行表决,有效表决需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同意。总理事会通过后,申请国立法机构予以核准,再由政府代表将批准书交存WTO总干事。30天后,该国即正式成为WTO成员。

从1986年7月10日中国正式申请恢复GATT缔约国地位到现在,14年过去了,中国仍然没有进入WTO的大门,谈判之艰难,时间之长,是目前为止的138个WTO成员所没有经历过的。某个前计划经济国家,从申请到加入关贸总协定总共花了不到半年的时间。与中国等了14年相比,的确让人有一种不平的感觉。问题的症结何在呢?

主要原因是西方发达国家的阻扰,其中特别是美国的阻扰。美国对中国入世提出了太高的要价。一方面,美国把入世问题与中美之间的经贸问题挂起勾来,这些问题包括市场准入、知识产权、农产品出口补贴、贸易逆差等,企图以此压中国削减非关税措施,开放金融保险和交通电信等服务业市场;另一方面,美国要求中国以发达国家的身份来加入。这是中国作为发展中国家所不能接受的。

同时,也要从我们自身找原因。加入WTO,就必须接受WTO基本原则,就必须遵守WTO的一些严格条款。但是,我们过去曾经拒绝按照WTO的要求去做,从而贻误了复关、入世的最佳时机。正如外经贸部部长龙永图今年在成都的一次演讲中披露,中国加入WTO之所以花了那么长的时间,是由于前6年中国不承认自己要搞市场经济而使谈判陷入了僵局。1986年中国开始复关的准备,一年后向关贸总协定提出申请.当时中国说自己是"计划经济与市场经济相结合,"人家不能认同,说你自己要搞市场经济,人为因素太多,不透明而且变化大。但中国不管怎样,就是不承认自己要搞市场经济.直到邓小平1992年视察南方讲话,这才搬掉了加入WTO的最大障碍。龙永图说,世界上凡是搞计划经济的国家,从来就不能成为世界经济的一部分,更不能成为世界经济的主流.要融入世界经济,就必须搞市场经济。    

四、加入WTO对中国的影响  

根据WTO的规定,中国加入WTO以后,将享有缔约方应享有的权利,同时也必须履行缔约方的义务。入世后,我国将享有的基本权利有:

(1)能使我国的产品和服务及知识产权在135个成员中享受无条件、多边、永久和稳定的最惠国待遇以及国民待遇;

(2)使我国对大多数发达国家出口的工业品及半制成品享受普惠制待遇;

(3)享受发展中国家成员的大多数优惠或过渡期安排;

(4)享受其他世贸组织成员开放或扩大货物、服务市场准入的利益;

(5)利用世贸组织的争端解决机制,公平、客观、合理地解决与其他国家的经贸摩擦,营造良好的经贸发展环境;

(6)参加多边贸易体制的活动获得国际经贸规则的决策权;

(7)享受世贸组织成员利用各项规则、采取例外、保证措施等促进本国经贸发展的权利。

在享受权利的同时,我国也应依WTO规则履行相应的义务,主要有:

(1)在货物、服务、知识产权等方面,依世贸组织规定,给予其他成员最惠国待遇、国民待遇;

(2)依世贸组织相关协议规定,扩大货物、服务的市场准入程度,即具体要求降低关税和规范非关税措施,逐步扩大服务贸易市场开放;

(3)按《知识产权协定)规定进一步规范知识产权保护;

(4)按争端解决机制与其他成员公正地解决贸易摩擦,不能搞单边报复;

(5)增加贸易政策、法规的透明度;

(6)规范货物贸易中对外资的投资措施;

(7)按在世界出口中所占比例缴纳一定会费。

入世将给中国将带来新的机遇,其具体内容体现在以下4个方面:

1.加入WTO是党中央做出的一项战略决策,也是对经济全球化和知识经济浪潮的应对,有利于中国经济的发展,有利于中国融入国际社会,有利于推动国际政治、经济新秩序的建立。中国加入WTO从短期来看,将受到一定的冲击,例如某些经营不善的企业会倒闭,失业人数会增加等等,但是从长期来看,对中国是有利的。因为由于经济全球化和知识经济的发展,世界各国的经济越来越开放,经济的相互依存度越来越高,世界也越来越成为一个整体。在某种意义上讲,世界经济就象一个大的磨盘,你不加入进去,就只能永远在边缘徘徊。而一旦你加入进去了,你也有可能被抛出,但更大可能是跟上世界的步伐。正如美国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著名经济学家劳伦斯·克莱因认为,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将吸引更多外来投资,这将为中国新经济的发展提供充足的资金,使中国经济实现"蛙跳"式的发展。  

当然,我们不能否认,现在的世界经济是由西方发达国家主导的,当今的世界存在着不公正、不合理的旧的国际政治和经济秩序,但是,只有加入到国际经济和国际社会中去,我们才能改变这一切,才能推动建立新的国际政治和经济秩序。

2.加入WTO,有利于改善我国对外贸易的环境,促进我国对外经贸的大发展。"入世"可使我享有缔约方几十年、8轮多边贸易谈判在关税减让等方面的成果,改善我贸易环境和待遇。GATT 8轮贸易谈判,特别是第8轮贸易谈判,使传统的货物贸易的关税和非关税措施扩大到服务贸易、知识产权和投资领域,这将不仅改变整个世界贸易格局,对我外贸的发展也有很大影响,主要看将是一种空前的机遇。同时我还可以享受普惠制待遇,有利于我国产品进入国际市场。过去我们的产品受到歧视。美国也拿最惠国待遇、配额等压我们。外经贸部条法司司长张玉卿说,中国百分之九十以上的贸易伙伴都在世贸组织,中国加入"世贸"有利于消除贸易壁垒。入世后,我将享受130多缔约方无条件给予的最惠国待遇和来自30多国的普惠制待遇,尤其是美国(第3大贸易伙伴)给发展中国家的普惠制待遇。这些将大幅度降低我产品进入国际市场的关税税率,提高我经济出口效率,也有利于我出口市场多元化以及对外贸易的发展。目前中国的传统产业与其他国家相比,占有一定优势,但由于外国对我采取歧视措施,其出口受到很大影响。加入WTO以后,随着非关税壁垒的取消,中国某些占优势的传统产业的出口将会得到很大的增长。例如,就纺织业而言,如果中国"入世",到2005年,其他国家对中国纺织品和服装配额就必须取消,而纺织品又是中国最有竞争力的产品。根据几个主要进口国美、欧等情况看,现在的配额增长情况非常缓慢,仅为1-2%,配额制既有利于保护中国纺织业的份额,同时又限制了中国纺织业的尽快发展。在配额限制方面,中国"入世"后,中国在设限国的配额将在现行基础上,享受百分之二十五的增长,以此计算,中国纺织品服装出口每年可增长五千万美元的出口机会。欧美扣减中国配额也将更为困难。同时,配额限制影响国内外投资者对纺织服装业投资和技术进步的现象也将大有改变。据估计,中国"入世"以后,纺织服务业等劳动密集型产业的比较优势将发挥出来,"入世"有利于这些行业扩大出口。   

3.加入WTO,有利于提高我国企业的竞争能力,加速我国市场经济取向的改革。我国企业过去长期受到许多行政性措施的保护,没有经历过国际市场上的风风雨雨。入世后,可迫使企业按国际标准进行生产,与外国企业进行竞争,并推动我国的技术进步和管理水平的提高。根据中国企业家调查系统对全国的企业经营者进行的调查。66.5%的企业经营者认为加入WTO对我国宏观经济的发展利大于弊,表明了我国企业界具有迎接WTO挑战的信心。

4.加入WTO,在政治上,将有利于完成中国的统一大业。台湾当局一直蠢蠢欲动,想先加入GATT。1990年1月1日,台正式向GATT总干事表示,愿援引GATT第33条,以"台湾澎湖金门马祖关税区"名义加入。我国政府发出照会,表示,只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恢复缔约国地位,台湾可以中国的单独关税领土之一加入。台湾援引GATT第33条不合适,因为"完全主权单独关税领土政府"的隐含有"主权政府"的意思。1992年9月29日,关贸总协定理事会主席根据中国与主要缔约方谈判达成的谅解,就处理台湾加入关贸总协定的问题发表声明。声明基本反映中国政府关于处理台湾入关问题的三项原则。1995年11月,中国政府照会世贸组织总干事鲁杰罗,把中国复关工作组更名为中国"入世"工作组;与此同时,台湾当局也"照会"世贸组织把关贸总协定中国台北问题工作组更名为世贸组织中国台北工作组。今年9月15日,外交部长唐家璇在中国常驻联合国代表团驻地接受《侨报》总编辑郑衣德独家专访时指出,海峡两岸应该根据1992年关贸总协定(WTO前身)理事会主席声明的原则解决海峡两岸加入WTO问题,即台澎金马以单独关税区的名义,在中国大陆之后加入WTO。唐家璇说,海峡两岸加入WTO问题,应该严格按照1992年关贸总协定理事会主席声明的原则解决。声明中明确写着台湾以台澎金马单独关税区的名义加入。当时达成了谅解,台湾在中国大陆之后加入。与台湾情况不同,1986年4月23日,经应该介绍,香港成为GATT第91个成员。1991年1月11日,澳门经葡萄牙政府介绍,成为GATT第101个成员。在中国大陆和台湾加入WTO以后,根据世贸组织的规定,台湾当局在经济上实行的"戒急用忍"政策将宣告破产,两岸"三通"有可能成为现实。这些均有利于中国的统一。1999年11月18日,台湾《工商时报》在题为《入会将加速两岸金融与产业整合》的社论中指出,大陆若获准加入世贸组织,最大的意义是对岸经济改革将进一步深化,加速迈向市场经济,并与世界经贸体制接轨,这对两岸经济的未来发展具有深远的影响,特别是会加速两岸金融与产业的整合,有利于两岸进一步交流与合作。   

加入WTO,给我国提供了空前的机遇,但也提出了严峻的挑战。其不利因素在于:

1.中国某些质次价高的工业产业将面临挑战。如汽车工业和钢铁企业等。汽车工业,1996年我国汽车厂家为123家,但规模效益不行,年产量总和为145万辆,大致相当于外国一家汽车公司的产量。如轿车工业入世后,能否维持,就是个疑问。现在国产轿车的价格偏高。如桑塔纳(16.917万元),标致(18.8万元),奥迪(25.8万元),夏利(7.8万元),北京吉普2023(3.87万元)。 目前,我国市场上的轿车零售价是国际市场的两倍,进口汽车的关税壁垒高达80%-100%。到2006年,进口轿车的关税将由目前的80%到100%降至25%,最大的减幅将在加入世贸的头几年作出,而进口汽车零部件关税减至平均10%,并在2005年前逐步取消汽车进口配额。这样,中国轿车工业将面临外国轿车的巨大冲击。炼钢企业目前有16000多家,其中绝大多数的平均生产规模不到1万等吨。钢铁工业面临的一个重大结构性矛盾是采储比失调。从铁矿资源看,中国可利用储量仅有250亿吨,现已开发利用的储量达170亿吨,剩余的80亿吨大部分须作为现有企业的接替矿山,可供开发的铁矿山已经不多。1996年,我国进口铁矿石达4387.39万吨,进口金额达13.21亿美元,使用进口矿生产的生铁已占全国生铁产量的1/4。不仅后备资源远不足以支撑我国钢铁工业的进一步扩张,而且从总体来看,我国的铁矿资源中质量品位偏低的占很大比重,在这样的原料构成基础上,产品的质量、品种以及成本很难具有国际竞争力。就是说,钢铁工业转向"吃"进口矿势所难免,由此带来的风险是很大的。

2.我国服务业不发达,也面临严峻形势。我国的服务业自改革开放以来虽然取得了很大成绩,但与世界许多国家相比,差距仍很明显。据世界银行统计,世界高收入国家和地区的服务业,在其GNP中的比重高达70%,而我国目前的比重仅为30%左右,只与世界低收入国家80年代末的平均水平相当。我国不仅服务业落后,服务贸易的发展水平也很低。当前服务贸易额仅占世界服务贸易额的1%,并且处于逆差地位。就连我国经济最为发达、服务业发展相对领先的上海,也未能实现服务贸易的顺差。可以想象,在这样的条件下,放开国内的服务市场,极有可能严重冲击国内的服务业,影响国际收支平衡。

3.我国企业管理体制普遍存在问题,尤其是国有企业经营管理不善,产权不明晰,亏损严重。同时政企不分,没有普遍建立行业协会,这将使我国企业面临更加困难的形势。正如有关专家指出:发达国家的企业特别是跨国集团,在资金、技术、人才、机制、品牌、信息、营销等方面都占有优势,特别是在资本和技术密集型行业更占有优势,并且大多具有丰富的在国际市场进行竞争的经验。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企业综合实力和竞争能力有了明显的提高,但与发达国家的跨国集团相比,总体上还存在着较大的差距,特别是国有企业还普遍存在着人多、债多、社会负担重、经营机制不活、技术创新能力弱等问题,企业的产品结构和组织结构远远不适应入世后带来的严峻挑战。目前我国国有企业改革正处于攻坚阶段,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形成充满生机和活力的经营机制还需要有一个过程,企业对加入世贸组织普遍缺乏充分的准备。这些对我国的企业都会形成严峻的挑战和巨大的压力。

4.另外,入世后,我国也要向其他国家提供最惠国待遇和国民待遇,降低关税税率,减少非关税贸易壁垒,开放国内市场,增加贸易政策法规的透明度,并向WTO提供本国经贸法规,贸易统计数字,以及不得实行进口限制,不得公开实施贸易限制措施等。这些均会对中国经济产生不小的压力。对此,我们绝不能等闲视之。

加入WTO后的权利给中国提供了机遇,而入世后应尽的义务则对中国提出了挑战。机遇与挑战并存,关键在于如何利用机遇和迎接挑战。2000年3月13日,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部长石广生在九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举行的记者招待会上表示,加入WTO,对中国来说有利有弊,但总体上看利大于弊。一是可以在世贸组织非歧视原则下,获得一个多边的平等、互惠的贸易环境。二是可以在建立国际经济新秩序中发挥建设性作用,通过积极参与新一轮谈判,维护国家利益。三是可以促进改革开放,加快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完善。四是可以利用世贸组织解决争端的机制,平等地解决和处理成员之间的经贸纠纷。石广生指出,加入WTO会带来新的挑战和压力,特别是对那些技术落后、规模小、经营管理水平低的企业。我们正在做好迎接挑战的准备。经过20多年的改革开放,我们已积累了较雄厚的物质基础和一些应对市场竞争的经验,我们有信心迎接这个挑战,从而促进我国经济在新世纪更快更好地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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