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确保“一国两制”实践行稳致远,必须始终坚持“爱国者治港”。我就落实“爱国者治港”根本原则必须发挥宪法作为根本法的作用谈一些认识。
一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需要坚持和完善“一国两制”的制度体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第一次明确地提出“一国两制”的制度体系是国家治理体系的重要制度。“一国两制”制度体系的基础是宪法和基本法共同确立的特别行政区宪制秩序,而选举制度作为一个宪制秩序的重要组成部分,直接影响政权的安全性、政治体制的稳定性,以及特区政府的施政效能。因此,坚持和完善“一国两制”的制度体系,首先要完善特别行政区的选举制度,确保特别行政区宪制秩序的权威性、安定性和稳定性。
二是坚持和完善“一国两制”的制度体系,必须维护宪法和基本法确立的特别行政区宪制秩序。宪法作为国家的根本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领土范围内,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香港特别行政区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可分离的一部分,必须维护宪法在特别行政区内的最高地位和最高的法律效力。
宪法和基本法共同构成特别行政区的宪制秩序,其中宪法是根本法、最高法,基本法是根据宪法制定的基本法律。在宪法和基本法确立的宪制秩序下,国家和国家意识成为基本法最核心元素,这在香港基本法文本中得到了充分体现。香港国安法第二条也将关于特别行政区法律地位的基本法第一条和第十二条,概括为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的根本性条款。
在宪法和基本法确立的宪制秩序下,国家安全和发展利益是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的直接延伸。维护国家安全和发展利益是香港回归后基本法实施的核心任务,香港的繁荣与稳定构成国家安全和发展利益的组成部分,也是“一国两制”的根本宗旨。
在宪法和基本法确定的宪制秩序下,维护国家安全指的是政治安全和制度安全,其中政权安全是优先的一个目标。因此对基本法的全面理解和实施,必须以宪法确立的国家观念为指导,不能脱离国家意志,更不能挑战国家主权和权威。
宪法和基本法确立的宪制秩序是一个开放的、包容的、实践的概念。通过几次宪法修改,我们丰富了国家发展目标,尊重和保障人权写入宪法,爱国者概念在宪法中扩大为“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拥护祖国统一的爱国者,致力于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爱国者”。
三是只有确保“爱国者治港”,才能有效维护宪法和基本法确立的宪制秩序。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只有做到“爱国者治港”,宪法和基本法确立的宪制秩序才能够得到有效维护,这是从完善“一国两制”战略的高度,对于“一国两制”实践的重要论断,为香港的繁荣与稳定指明了方向。
近年来香港社会出现种种乱象,虽然表现形式不同,但是核心问题是否定、冲击、摧毁宪法和基本法确立的宪制秩序,挑战一国,挑战国家宪法。有些人公开宣扬“香港独立”“香港民族自决”等主张,煽动仇恨国家,甚至是鼓吹“公民制宪”等。“港独”的本质就是分离国家,使香港成为独立和半独立的政治实体,“港独”言行严重违反宪法、基本法和香港国安法等法律的规定,损害国家安全,并对香港的繁荣与稳定造成严重的影响。
邓小平同志高度关注主权原则下谁来治理香港,如何保障国家的安全问题。他提出爱国者的三项标准中,最核心的就是“诚心诚意拥护祖国恢复对香港的主权”。这句话的另外一个含义是,不承认国家对香港恢复行使主权的人,不尊重回归后的香港秩序的人,从事危害国家主权和安全活动、破坏宪制秩序的人,不应被纳入香港特区的管治体系,特别是成为公职人员。
四是修改完善宪制制度,强化选举安全,是维护香港特别行政区宪制秩序的保障。自香港回归以来,在中央的主导下,依据宪法和基本法的规定,香港选举制度循序渐进向前发展,民主程度不断提高。但在反中乱港分子的阻挠和西方反华势力的干扰下,香港基本法确定的民主发展从实际出发和循序渐进、均衡参与原则难以得到有效的落实。选举制度实践中存在的重大的漏洞、短板,带来国家安全的重大风险,严重影响香港的繁荣与稳定。
在目前形势下,坚持和完善“一国两制”制度体系,首要的任务是在制度上确保“爱国者治港”原则的落实,从制度上解决什么样的人进入治港的行列,掌握政权的问题。
进入21世纪以来,国家安全概念内涵也不断地拓展,选举安全已经纳入到国家安全的重要考量范畴。为了维护国家安全,各国普遍强调选举的安全机制,把选举安全作为维护国家安全的重要因素。同时,在全球化、信息化的背景下,香港的选举制度也要与时俱进,它要适应香港社会的变化,不断丰富民主形式,扩大民主的基础,便利选民投票,并适应香港经济社会与人口结构及科技发展等变化。
总之,完善选举制度,必须以“一国两制”方针为指导,以“爱国者治港”为根本原则,以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和发展利益为核心,以保持香港繁荣稳定为目标,构建从香港实际出发,循序渐进、均衡参与,同时体现安全、开放、包容的具有香港特色的选举制度。
来源:人民日报2月25日第16版《完善“一国两制”制度体系,落实“爱国者治港”根本原则专题研讨会发言摘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