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邓小平同志为核心的党的第二代领导集体坚持实事求是,创造性提出“一国两制”科学构想。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作出一系列关于“一国两制”的重要论述,与时俱进发展了党的“一国两制”理论,标志着党对“一国两制”实践规律的认识达到新高度。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指出:“我们实行‘一国两制’的初心不会改变,决心不会动摇。”重温邓小平同志讲话,探寻“一国两制”初心,深刻领悟新时代党中央采取一系列标本兼治的举措,就是在践行“一国两制”初心使命,全面准确、坚定不移贯彻“一国两制”方针,确保“一国两制”在正确轨道上行稳致远。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以邓小平同志为核心的党的第二代领导集体坚持实事求是,根据中英两国和港澳台历史与现实,创造性提出“一国两制”科学构想,开始推进前人未完成的统一事业。香港、澳门的顺利回归标志着“一国两制”从科学构想变为生动现实。20多年来,“一国两制”实践取得了举世瞩目的巨大成就,也经历过诸多艰难时刻和严峻挑战。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指出:“我们实行‘一国两制’的初心不会改变,决心不会动摇。”重温邓小平同志讲话,探寻“一国两制”初心,有利于准确把握“一国两制”精髓要义,深刻理解新时代“一国两制”理论与实践发展。
一、重温邓小平同志讲话,探寻“一国两制”初心
(一) 要将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放在第一位
邓小平同志始终强调国家主权问题是没有回旋余地的,主权和治权不可分割。在中国政府开始与英国政府就香港问题进行谈判时,邓小平同志就明确表示,“主权问题不是一个可以讨论的问题”,这是谈判的前提。面对英国政府抛出“以主权换治权”的方案,威胁表示中国收回香港可能“带来灾难性的影响”,“为保持香港的繁荣,就必须继续保持英国在香港的管理作用”,邓小平同志坚定回应,“那我们要勇敢地面对这个灾难,做出决策”,“想用主权换治权是行不通的”,希望“英方不要再纠缠主权换治权问题”,不要搞成中国单方面发表声明收回香港。由此可见,维护国家主权始终是“一国两制”的首要目标和最高目标,中国政府恢复对香港、澳门行使主权就是恢复行使全面管治权,为了实现这个目标,中国政府已将“各种可能都估计到”,包括“如果在十五年的过渡时期内香港发生严重的波动”。那时,中国政府将被迫不得不对收回的时间和方式另做考虑。
邓小平同志始终强调社会主义的主体地位。在“一国两制”语境下,提到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更多会强调“一国”与“两制”的关系,即“一国”是“两制”的前提和基础,没有“一国”就没有“两制”。实际上,国家主权本身就包含着国家有权根据本国情况选择自己的社会制度。而国家安全也必然包含政权安全和制度安全,于我国而言就是维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地位和执政地位、维护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因此,在“一国两制”语境下,准确理解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的内涵也要厘清“两制”之间的关系。邓小平同志指出,“‘一国两制’除了资本主义,还有社会主义,就是中国的主体……”,“……这是个前提,没有这个前提不行”,“在这个前提下,可以容许在自己身边,在小地区和小范围内实行资本主义”。“我们对香港、澳门、台湾的政策,也是在国家主体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的基础上制定的,没有中国共产党,没有中国的社会主义,谁能够制定这样的政策?”由此可见,中国主体实行社会主义制度不仅强调地域范围上的主体,更强调我国社会主义制度的主导和支配作用,即我国主体实行的社会主义制度是特别行政区实行资本主义制度的前提和保障。要守护“一国两制”,就要保持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社会主义制度不变。
邓小平同志始终强调高度自治不等于完全自治,中央必须保持某些权力。邓小平同志曾指出,“自治不能没有限度,既有限度就不能‘完全’。‘完全自治’就是‘两个中国’,而不是一个中国”。在论及中央干预与特别行政区高度自治关系时,邓小平同志强调:“中央确实是不干预特别行政区的具体事务的,也不需要干预。但是,特别行政区是不是也会发生危害国家根本利益的事情呢?……那个时候,北京过问不过问?难道香港就不会出现损害香港根本利益的事情?能够设想香港就没有干扰,没有破坏力量吗?……如果中央把什么权力都放弃了,就可能会出现一些混乱,损害香港的利益。所以,保持中央的某些权力,对香港有利无害。”邓小平同志还曾明确指出,“如果发生动乱,中央政府就要加以干预。由乱变治,这样的干预应该欢迎还是应该拒绝?应该欢迎。所以事物都要加以具体分析”。香港“修例风波”后,中央果断出手,采取一系列标本兼治的举措,推动香港实现由乱到治重大转折,就是这句话最好的注脚。由此可见,中央必须保持某些权力,这不仅不损害特别行政区高度自治,反而为维护“一国两制”和特别行政区高度自治提供重要保障。
邓小平同志始终强调“港人治港”的界线和标准是必须由以爱国者为主体的港人来治理香港。在公共话语中,“港人治港”常与“高度自治”同时出现,这体现出对“港人治港”内涵的理解更多强调中央与特别行政区的关系,即“港人治港”意味着中央不干预特别行政区高度自治范畴内的事务。这种理解是正确的,但却是不全面的。重温邓小平同志论述可以发现,“港人治港”首先强调或曰更为重要的内涵实际是要结束英人(外国人)治港,即在中国恢复对香港行使主权后真正实现香港治权的回归。邓小平同志指出:“我们相信香港人能治理好香港,不能继续让外国人统治,否则香港人也是决不会答应的。”也正因此,邓小平同志在谈到回归后香港的管理时强调:“参与者的条件只有一个,就是爱国者,也就是爱祖国、爱香港的人。……他们不做损害祖国利益的事,也不做损害香港同胞利益的事。”选举制度直接决定了能否实现爱国者治理香港,邓小平同志曾就香港选举制度的设计明确指出,普选不一定对香港有利,管理香港事务的人应该是爱祖国、爱香港的香港人,但普选未必能选出这样的人。由此可见,选举制度的设计首先要考虑的就是确保参选者和当选者都是爱国爱港人士,这是“一国两制”题中应有之义,也是“港人治港”、高度自治的前提。只有确保治港者都是爱国者,才算是真正实现了治权的回归。
(二) 保持港澳繁荣稳定与发挥港澳独特优势
邓小平同志高度重视保持港澳繁荣稳定。我们党之所以允许在实行社会主义的国家部分地区继续保留资本主义制度,就是考虑到港澳的实际:一方面,从港澳人民的利益出发,不以牺牲港澳的繁荣稳定为代价来实现统一;另一方面,从国家发展全局考虑,服务国家现代化建设和改革开放的需要。邓小平同志在1984年会见港澳同胞国庆观礼团时指出:“我们有了一个共同的大前提,一个共同的目标,就是爱祖国,爱香港,在今后十三年和十三年以后保持香港的繁荣和稳定”。在谈到如何看待“变”以及“干预”的问题时,邓小平同志也都强调要以是否有利于香港的繁荣、稳定和发展为标准。1984 年10 月,在会见澳门中华总商会会长马万祺时,邓小平同志也专门指出,“现在的情形是如何继续保持安定繁荣”,关于澳门人特别关心的赌博业将来是否可以继续存在的问题,邓小平表示:“澳门收回后,赌业可以继续下去。”这是尊重历史、尊重现实的做法。与此同时,邓小平同志深刻指出保持香港繁荣稳定与我国整体发展之间的密切联系,强调我国实行改革开放政策离不开“一国两制”,保持香港的繁荣稳定是符合中国切身利益、考虑到中国现实和发展需要的。如何使香港在回归前的过渡期和回归后保持繁荣稳定,一直是邓小平同志关注的重点问题。在会见英国首相撒切尔夫人时,邓小平同志就提出对香港问题的基本立场,其中就包括1997年以后继续保持香港繁荣,以及中国和英国政府要妥善商谈如何使香港在过渡期不出现大的波动。在与英方的谈判过程中,邓小平同志也多次强调,希望英方配合,不做妨碍香港繁荣的事情,这是符合最广泛利益的明智选择。
邓小平同志重视维护港澳独特地位和优势。邓小平同志明确指出,保持香港的繁荣,我们希望取得英国的合作,但这不是说,香港继续保持繁荣必须在英国的管辖之下才能实现。香港继续保持繁荣,根本上取决于中国收回香港后,在中国的管辖之下,实行适合于香港的政策。而这个政策中非常重要的部分就是维护香港的独特地位。邓小平在1982年会见英国前首相爱德华时说:“中国要维护香港作为自由港和国际金融中心的地位。”1983年初,中国政府就解决香港问题形成的十二条基本方针政策中,很多都涉及保持香港独特地位、维护香港独特优势,如香港特别行政区仍为自由港和单独关税地区;保持金融中心地位,继续开放外汇、黄金、证券、期货等市场,资金进出自由,港币照常流通,自由兑换;特别行政区可以“中国香港”的名义,单独地同世界各国、各地区以及有关国际组织保持和发展经济、文化关系,签订协议等,这些内容也基本都体现在香港基本法的条文中。澳门基本法也充分体现出国家对澳门独特地位和优势的尊重和维护。比如,澳门基本法规定澳门特别行政区根据本地整体利益自行制定旅游娱乐业政策;在参照原有低税政策的原则下,对专营税制另作规定。这些都为澳门持续做强旅游娱乐业提供了坚实的法律保障。
(三)“一国两制”是一项长期政策
邓小平同志在提出“一国两制”构想后多次强调这不是权宜之计,是中国政府正式的立场,是一项长期政策。这不仅是中国政府对国际社会的承诺,也是从我国实际出发的需要。早在1983 年6月,邓小平同志在会见港区全国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时就承诺香港实行资本主义“五十年不变”,并在此后多个场合就此作出解释,强调这是考虑中国的现实和发展需要提出的,中国实行改革开放政策离不开“一国两制”,中国的发展战略与香港的繁荣稳定有密切关联,如果读懂了这一出发点,就会相信“一国两制”不会变,不仅是五十年不变,五十年后也不会变。此后,“五十年不变”作为郑重宣示被写入香港、澳门基本法。每当“一国两制”实践面临困难挑战,就有中央会否结束“一国两制”,或“五十年”后香港、澳门还能否继续实行资本主义制度的议论。这些担忧是对中国共产党历史和“一国两制”初心缺乏全面认识和深刻理解的体现。只要重温邓小平同志讲话就能明白,“五十年不变”绝不是五十年后会变,而是通过具体数字给港澳和国际社会吃下一颗“定心丸”,有一个稳定预期。
为确保“一国两制”成为我国一项长期的基本国策,邓小平同志始终重视为“一国两制”提供坚实的法律基础。早在 1982 年会见英国前首相爱德华时,邓小平同志就专门提到:“我们新宪法有规定,允许建立特别行政区,由香港人自己组成政府。”这是我国首次向国际社会清晰表达中国新宪法将规定设立特别行政区的信息。1982年12月,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通过并公布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十一条规定:“国家在必要时得设立特别行政区。在特别行政区内实行的制度按照具体情况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以法律规定。”这为中国政府在某些区域设立实行不同于内地制度和政策的特别行政区提供了直接的宪法依据,也明确了在特别行政区内实行的制度要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以“法律”规定,体现出“一国两制”构想的实现从一开始就是以法治的方式、在法治的轨道上进行的。1990年4月和1993年3月,全国人大通过香港基本法和澳门基本法,规定了在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实行的制度和政策,是“一国两制”方针政策的法律化、制度化,为“一国两制”在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的实践提供了法律保障。邓小平高度评价基本法,称它是“具有历史意义和国际意义的法律”,是“具有创造性的杰作”。
二、新时代坚守“一国两制”初心,不断完善“一国两制”制度体系,推动“一国两制”理论与实践发展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作出一系列关于“一国两制”的重要论述,与时俱进发展了党的“一国两制”理论,标志着党对“一国两制”实践规律的认识达到新高度。党中央牢牢坚守“一国两制”初心,坚决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坚决维护香港、澳门繁荣稳定,采取一系列标本兼治的举措,推动香港局势实现由乱到治重大转折,为依法治港治澳、充分发挥“一国两制”制度优势、促进“一国两制”实践行稳致远打下坚实基础。
(一)“一国两制”这样的好制度,必须长期坚持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定不移贯彻“一国两制”方针。党的十九大把坚持“一国两制”和推进祖国统一确定为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基本方略之一。面对“修例风波”造成的香港回归以来最严峻的局面,习近平总书记对香港社会出现的有关“一国两制”的疑虑声音作出坚定回应,郑重表示中国政府贯彻“一国两制”方针的决心坚定不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的决议》,把“一国两制”事业作为党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的重要组成部分。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香港回归祖国 25 周年大会暨香港特别行政区第六届政府就职典礼上的讲话中郑重宣示,“一国两制”这样的好制度,没有任何理由改变,必须长期坚持!党的二十大报告再次强调指出:“‘一国两制’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创举,是香港、澳门回归后保持长期繁荣稳定的最佳制度安排,必须长期坚持。”这些来自中央的权威声音彰显了中央坚定不移、全面准确贯彻“一国两制”方针的决心和信心,扫除了社会上对“一国两制”前途命运的担忧。习近平总书记还深刻阐释了将“一国两制”作为一项基本国策长期坚持的理由,指出“牢牢坚持这项基本国策,是实现香港、澳门长期繁荣稳定的必然要求,也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重要组成部分,符合国家和民族根本利益,符合香港、澳门整体和长远利益,符合外来投资者利益”。
(二) 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是“一国两制”的最高原则
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决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落实中央全面管治权,强调“坚持‘一国’是实行‘两制’的前提和基础”,全面管治权是授权特别行政区高度自治的前提和基础。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一国两制’的提出首先是为了实现和维护国家统一”,“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是‘一国两制’的最高原则”。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要“牢牢掌握宪法和基本法赋予的中央对香港、澳门全面管治权”。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作出健全中央依照宪法和基本法对特别行政区行使全面管治权、完善特别行政区同宪法和基本法实施相关制度机制的重大决策。面对香港局势动荡变化,中央依照宪法和基本法有效实施对特别行政区的全面管治权,制定实施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法,落实“爱国者治港”原则,坚决防范和遏制外部势力干预港澳事务,严厉打击分裂、颠覆、渗透、破坏活动,推动香港实现由乱到治重大转折,为促进“一国两制”实践行稳致远打下坚实基础。
(三) 落实“爱国者治港”“爱国者治澳”原则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定落实“爱国者治港”“爱国者治澳”原则。面对反中乱港势力利用香港特别行政区选举制度存在的漏洞和缺陷进入特别行政区治理架构,肆无忌惮进行反中乱港活动,极力瘫痪香港特别行政区立法会运作,阻挠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依法施政,甚至妄图通过选举掌控香港立法会主导权,进而夺取香港管治权,中央果断通过关于香港特别行政区立法会议员资格问题的决定,修改完善香港特别行政区选举制度,设立候选人资格审查制度,确保“爱国者治港”原则全面落实,坚决把反中乱港势力排除在香港特别行政区政权机关之外。习近平总书记强调,“香港由乱及治的重大转折,再次昭示了一个深刻道理,那就是要确保‘一国两制’实践行稳致远,必须始终坚持‘爱国者治港’。这是事关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事关香港长期繁荣稳定的根本原则。只有做到‘爱国者治港’,中央对特别行政区的全面管治权才能得到有效落实,宪法和基本法确立的宪制秩序才能得到有效维护,各种深层次问题才能得到有效解决,香港才能实现长治久安,并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作出应有的贡献”。
(四) 必须坚持依法治港治澳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始终坚持依法治港治澳。一是高度重视宪法和基本法在特别行政区治理中的重要作用,强调“宪法和香港基本法共同构成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宪制基础”,“宪法作为国家的根本法,在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在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土范围内具有最高法律地位和最高法律效力”,要“严格依照宪法和基本法办事”,“维护宪法和基本法确定的特别行政区宪制秩序”;“完善特别行政区同宪法和基本法实施相关的制度和机制;以及加强宪法和基本法宣传教育等。二是重视和加强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一国两制”事业。在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方面,2016年全国人大常委会主动解释香港基本法第104条,明确香港特别行政区相关公职人员就职时必须依法宣誓的含义和要求,有效维护了基本法权威;2020 年全国人大作出关于建立健全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执行机制的决定,授权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香港国安法,弥补了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制度机制的漏洞和缺陷,有力打击了反中乱港势力;2021 年全国人大作出关于完善香港特别行政区选举制度的决定,全国人大常委会据此修订香港基本法附件一、附件二,修改完善香港选举制度,全面落实“爱国者治港”原则;2022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及时对香港国安法第 14 条和第47 条作出解释,确保香港国安法的准确有效实施。在支持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发展经济、改善民生方面,全国人大常委会运用宪法和基本法赋予的权力,相继作出关于批准广深港高铁西九龙站实行“一地两检”、关于授权澳门特别行政区对广东省珠海市拱北口岸东南侧相关陆地和海域实施管辖等一系列助力港澳与内地互联互通、优势互补、融入国家发展大局的决定。三是始终坚定不移支持行政长官和特别行政区政府依法施政。习近平主席在会见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时多次表示,中央坚定不移支持行政长官和特别行政区政府依法施政。具体说来,包括坚定贯彻落实“一国两制”方针和基本法;“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进行治理”,“强化法治意识”,“做到依法决策、依法施政,使特别行政区发展始终沿着法治轨道展开”;香港政制发展应该依法有序进行,“坚决执行香港国安法,依法止暴制乱、拨乱反正,维护法治的权威和尊严”等。
(五) 支持港澳发挥独特优势,在联通世界和融入国家发展大局中实现自身更好发展
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香港、澳门在我国对外开放、联通世界方面的独特地位和优势。在总结“一国两制”实践留给我们的宝贵经验时,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中央政府完全支持香港长期保持独特地位和优势,巩固国际金融、航运、贸易中心地位,维护自由开放规范的营商环境,保持普通法制度,拓展畅通便捷的国际联系。”在会见香港澳门各界庆祝国家改革开放40周年访问团时,习近平总书记表示,“在国家扩大对外开放的过程中,香港、澳门的地位和作用只会加强,不会减弱”,要“保持香港、澳门国际性城市的特色,利用香港、澳门对外联系广泛的有利条件”;“要充分认识和准确把握香港、澳门在新时代国家改革开放中的定位,支持香港、澳门抓住机遇,培育新优势,发挥新作用,实现新发展,作出新贡献”。二十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更明确指出,要“发挥‘一国两制’制度优势”,“健全香港、澳门在国家对外开放中更好发挥作用机制”。
习近平总书记支持港澳在融入国家发展大局中实现自身更好发展。习近平总书记指出,“香港、澳门融入国家发展大局,是‘一国两制’的应有之义,是改革开放的时代要求,也是香港、澳门探索发展新路向、开拓发展新空间、增添发展新动力的客观要求”。2019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进一步提升粤港澳大湾区在国家经济发展和对外开放中的支撑引领作用,支持香港、澳门融入国家发展大局,增进香港、澳门同胞福祉,保持香港、澳门长期繁荣稳定。十九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再次强调,完善香港、澳门融入国家发展大局、同内地优势互补、协同发展机制,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建设。二十届三中全会通过的《决定》进一步指出,要“深化粤港澳大湾区合作,强化规则衔接、机制对接”。由此可见,港澳融入国家发展大局已成为“一国两制”实践的重要组成部分。
需要说明的是,港澳融入国家发展大局并不简单指加强与内地的联系,而是指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要参与到整个国家的发展中,既抓住国家发展为香港、澳门发展带来的机遇,又要站在服务整个国家发展大局的角度寻找香港、澳门的独特定位,以及能够发挥的独特作用和功能,聚焦“国家所需”“港澳所长”结合点,只有这样才能真正做到在融入国家发展大局中实现自身更好发展。国家“十四五”规划在“支持港澳更好融入国家发展大局”一节中,除指出要完善港澳同内地优势互补、协同发展机制外,还强调“支持港澳参与、助力国家全面开放和现代化经济体系建设,打造共建‘一带一路’功能平台”。由此可见,支持港澳融入国家发展大局的内涵中就包括支持港澳更好发挥对外联通的作用。
结 语
今年是“一国两制”事业奠基人邓小平同志诞辰120周年,也是澳门回归祖国25周年。重温邓小平同志关于“一国两制”的系列讲话、探寻“一国两制”初心,回顾其在实践中展现出的强大活力和制度韧性,有利于深刻领悟新时代,特别是近年来党中央采取一系列标本兼治的举措,就是在坚守“一国两制”初心,通过理论实践创新,不断完善“一国两制”制度体系,确保“一国两制”在正确轨道上行稳致远。
徐碧君,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港澳研究所副研究员。
本文原刊于《港澳研究》2024年第3期,注释略,如需引用,请以原刊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