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文是一篇综合性的简短论析,聚焦于两大领域。首先是中国农业经济的内卷化和去内卷化的特征和机制,以及其与中国当代工业演变的共通性。而后是治理体系中的官僚主义内卷化及去内卷化。文章进而论析这两大领域间的关联、共通和相互强化。文章指出,要更完全地去内卷化,中国的出路尤其在更大范围的“创新”和质变。为此,中国的强力政党国家,区别于英美新自由主义虚构的“无为”国家,所起的领导作用乃是一种历史必须,不可或缺。此上,中国可以借助传统和革命经验中的“简约治理”和“第三领域”传统,以及改革期间的大规模赋权、赋能予人民,继续走向处于英美自由民主主义和中国革命传统中的“群众路线”之间的人民参与“主义”,借此来释放更多更大的创新能量,藉此形成一个真正符合中国实际需要的长远去内卷化发展道路。
关键词:内卷型商品化、资本与劳动双密集的中级模式、资本密集型、内卷vs.创新、自由民主主义与革命群众主义之间
“内卷化” 最近在学术界和公共网站上成为一个特别“热门”的关键词,跨越众多不同的研究领域,包括乡村、经济、社会、治理、教育,乃至于心理、文化、人生观等,触发了笔者的一些进一步的思考。本文是一篇简化的综合讨论,既来自不少笔者已有的研究,也来自一些尚待深入探索的初步论析。[1]
本文聚焦于两大领域。首先是中国农业经济的内卷化和去内卷化的特征和机制,以及其与中国现代工业演变的共通性。而后是治理体系中的官僚主义内卷化及去内卷化。文章进而论析这两大领域间的关联、共通和相互强化。文章指出,要更完全地去内卷化,中国的出路尤其在更大范围的“创新”和质变。为此,中国的强势政党国家,区别于英美新自由主义虚构的“无为”国家,所起的领导作用乃是一种历史必须,不可或缺。此上,中国可以借助传统和革命经验中的“简约治理”和“第三领域”传统,以及改革期间的大规模赋权、赋能予人民,继续走向处于英美“自由民主主义”和中国革命传统中的“群众路线”之间的人民参与“主义”,借此来释放更多更大的创新能量,藉此形成一个真正符合中国实际需要的长远去内卷化发展道路。
一、人多地少的农业内卷化
迄今关于内卷化的论述主要聚焦于两大领域。首先是笔者论述的在人多地少的客观情况下,很容易导致越来越高的单位土地劳动投入和越来越低的边际回报,从而形成一个比较顽固难变的封闭体系。由于其“内卷”(或“过密”)状态,甚至能够抵御、排除质变。明清时期长江三角洲高度依赖辅助性、副业性的劳动投入的棉花-纱-布经济便是最好的例子:棉农们以18倍的按亩劳动投入来获取仅数倍于水稻的每亩收益的回报,形成一个农业与手工副业紧密结合的顽固生产体系,完全消灭了之前还可以看到的一些较大规模、依赖雇工经营的(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农场。其中的关键机制在,一个小农户家庭相对一块小耕地而言,凭借自身的(仅具低机会成本的)廉价辅助性家庭劳动力,能够承担比雇工的营利型经营式农场更高的地租,亦即地价,藉此完全排除了后者。那样的农业甚至能够顽强抵制机械化的进入。
内卷化农业生产所导致的不是亚当·斯密所概括的不同地区、国家以及城乡之间的双向平等互利贸易的市场经济,而仅是本书所论证的“内卷型商品化”,即单向的、主要由贫穷的农村向城镇输出细粮、高值农产品如肉禽鱼、优质棉花、纱、蚕丝等,较少有由城镇反向农村输入的产品——基本限于一些日常用品,如糖、盐、酱油、食油等(黄宗智2014a,第2卷[1992]:77-92页,尤见表5.4、6.2、6.3、6.4、6.6),远远不像处于农业革命和初始工业革命的18世纪初便已呈现在英国那样的、由斯密所描述和概括的城乡双向贸易(包括城镇向农村销售的诸如镜子、油画、书籍、钟表、台布及银器等)(Weatherhill 1993:尤见219-220页,表10.2及10.4)。正是那样的双向市场经济导致斯密概括的产业化生产中的分工,推动了劳均生产率的大规模上升,和其后的资本主义型发展。(Smith 1976[1776])
与其不同,内卷型商品化所导致的不是18、19世纪英国那样的农业与手工业分离的变化,而是两者紧紧地长期卷在一起的局面。在18世纪英国农业出现的先是传统范围内(限于有机能源)的“农业革命”——主要源自伴随圈地而来的更多的牲畜(特别是马)养育和使用。随后则是,伴随资本主义和现代农业(以及使用矿石[煤炭]能源)的兴起,农业与手工业的分离,以及(以马力计算的)机械的投入。但中国则长期仍然是原来高度内卷化的、农业与手工业紧紧结合的(笔者称作)“两柄拐杖”型的内卷化“糊口”农业,没有进入现代型的质变。
在一个今天仍然是(相对可用资源而言)极高人口密度的中国来说,在众多领域中都会呈现类似的改(量)而不变(质)的现象。一个比较广泛的实例是,改革以来借助超过之前的劳动法律规定的工时来用工,最终形成通过用中介性的劳务派遣公司来聘请没有或少有劳动法律保护和福利的“合同工”,借此来达到比使用正规职工的企业更高的利润率,迫使它们也要么使用同样的“内卷”策略,要么无法与其竞争。如今那样的“非正规”劳动力已经达到城镇职工总数的75%。(黄宗智2020c)对处于那样的(“996”)用工状态下的职工们来说,“内卷化”概括当然会引起其感同身受的共鸣。
同一机制也可见于以应试为主的教育界。面对快速递增的竞争人数和伴之而来的递减机会,学校大多逼迫学生投入越来越高的“劳动”来应试,为的是提高本校的平均考分以及对其自身的质量评估,促使本来就缺乏创新性的应试教育体系更加高度内卷化,基本排除了更多关注创新(而非死记)的教育改革。对来自那样的高压下的学生们来说,其对内卷化概括的感受无疑也会和上述的职工们同样有如身受。
以上说明的机制也许是如今“内卷化”所以成为一个引起众多人们共鸣的关键词的原因。
二、官僚主义的内卷化
另一普遍呈现“内卷化”现象的是官僚领域。首先,中国长期以来的国家一直相对高度集权化。这不仅是源自传统的皇帝治理体系,更是来自现代以来面对西方的侵略而迫使中国革命采纳高度集权的革命党来应付远比中国先进的敌人的军力和财力。伴之而来的是一个不可避免地由上而下的相对高度集权化治理体系,包括惯常使用由上而下的“组织”和“动员”民众,将其划分为积极、中间、和落后的分子,来应对革命的需要。那样的“群众路线”传统乃是中国革命的一个关键要点,也是一种历史必须。
在革命根据地时期,面对党内官僚主义化倾向问题的处理方法,除了党内的纪律之外,主要是借助群众运动的配合来整党,试图克服过度官僚主义化的倾向。在胜利和掌权全国后,官僚主义倾向当然难免更加严重。其后,伴随计划经济的设定,官僚们所管辖的范围更大规模扩张,也更加精细化。那样的庞然大物,不可避免地更附带一系列人们普遍认作“官僚主义”的常见弊端:如媚上欺下、蔑视民众、脱离实际、重形式过于实质、一刀切、僵硬化和墨守成规等,当然也包括一定程度的腐败(进而导致党内非常严肃的反腐纪律,最终形成严厉的“双规”制度)。官僚主义问题甚至成为文化大革命那样的极端群众运动的一个重要导因和初衷。
在改革期间,国家已经转向依赖规范化、法制化和科层制专业化来应对官僚主义内卷化的倾向。但即便如此,其由上而下的集权化治理态度根深蒂固,所管控的范围虽然伴随去计划经济的改革而有一定的压缩,但也加上了众多伴随现代化而来的新专业性管辖领域。长期以来的一些官僚主义弊端难免依然存续。“官僚主义”贬词仍然是人们惯常使用的一个关键词。
在现代化过程中,无论中国还是西方,无论旧式的官僚制度还是新式科层制化的体系都带有官僚主义的倾向。即便是创建现代理性科层制理想类型理论的韦伯本人,在其晚期也特别突出了其科层制所附带的“铁笼”型(官僚主义)倾向弊端,因此而探索、创建了“领导型民主”leadership democracy的新设想来应对该问题,提倡借助明智领导人的权力来抑制现代科层制所附带的铁笼倾向和问题。(黄宗智、尤陈俊、赵珊编,待刊:尤见导论和白德瑞、赖骏楠两文)
说到底,官僚主义是一个强烈倾向内卷化的体系。它倾向维持现有规则和做法,将自身视作处于民众之上的掌权/统治者,特别不容易进入质性的改革。它具有顽固的自我维护倾向,在这方面与内卷化的农业体系比较相似,会自然抵制质性的变革。这应该可以说是所有官僚制度,无论中西还是古今,所不可避免的倾向。
现今中西之间的不同首先是,中国作为一个后发达国家,其治理财力和资源相对稀缺,但其官僚制度需要应对的民众则多得多,其所管辖的范围也相对仍然要大得多。同时,对民众来说,能够借助来抵御官僚主义的个人权利又较薄弱、模糊。结果是,弊端也相对更加严峻,内卷化倾向因此也更强烈。毋庸说,在中国的客观大环境中,官僚主义管理的弊端也可以较广泛地见于模仿其模式的众多政府之外的私营企业和学校管理等领域。
以笔者比较熟悉的高校管理体系为例:中美的一个关键不同是,美国的高校管理重心主要在最基层的系一级,无论是教员的学术成绩的审核评估,还是新教员的聘请,还是学生的分数和学位,主要权力都在本系的教授们。其体系的一个关键信念是,那样才会达到真正专业化的执行,才是应对官僚主义的有效方法。它是美国教育体系的一个重要优点。中国则不同,主要权力不在教员们而在教育管理机关。正是在后者那里,由负担沉重又多有不懂学术也不懂专业的官员们来制定越来越多的一刀切规定和要求。譬如,采纳自以为乃是“科学的”量化管理,设定研究生们(和讲师们)的论文发表量化指标,包括对各种不同刊物的量化等级划分,实质上是一种计划经济做法。结果是,研究生和青年学者们被迫花费越来越多的时间和精力来满足官僚们设定的要求,而且,有意无意中仅能遵照本领域的“主流”倾向来做研究,不然便更难在“核心”刊物发表。许多学生/青年学者会取巧地采用某种时髦的引进的“理论”与/或技术来写不用花太多功夫的论文。结果是,排除真正创新性的和需要投入大量时间的真正有分量的学术探索。学术研究也因此越来越内卷化,只见量的膨胀,罕见实质性的提高和创新。
更有进者,在国家有意识地借助个人利益激励为润滑剂来尽可能破除管理体系的僵硬化倾向下,还会冒出远比西方科层制下要常见得多的地方官僚和与基层社会中的逐利势力结合的现象。尤其是在不符实际的政策实施中,两者一旦拼合,会逐渐成为越来越多的政府政策和行政实施的常态,逐步排除其他的可能。这种现象在民国时期和改革时期的农村政策和治理中特别明显:国家投入越来越多,但成效越来越低。它是农村调查人员常见、常讨论的问题。那也是可以用“内卷化”官僚主义来概括的一种腐化症状。
三、去内卷化的小农农业
面对以上讨论的巨大内卷化现实,人们较难看到、体会到“去内卷化”的正面现象。但对中国今天和未来的走向来说,对后者的认识也许比对内卷化的认识更为重要。我们需要认识去内卷化的机制才可能真正认识内卷化的含义。
在农业方面,以下因素的交汇已经促成一定程度的去内卷化。其中至为关键的是,国家使用联产承包责任制来赋权(经营权)、赋能予小农户。在城市快速发展所导致对高档蔬果、肉禽鱼的市场需求的大规模扩张下,越来越多的小农户转入了相应的经营,特别是一、三、五亩的小、中、大拱棚高附加值蔬菜种植,几亩地的果园,和一、二十亩地的“种养结合”的小农户生产。国家则在提供肥料、塑料、优质品种和技术等投入方面起到重大的作用。结果是(笔者称作)“劳动与资本双密集化”的“新农业”的大规模兴起。如今,那样的农业已经占到农业总产值的2/3, 总耕地面积的1/3,推进了新型的“隐性农业革命”——之所以说是“隐性”,是因为它来自农产品结构的转型,而不是传统的某几种农产品的亩产量的提高,因此较难洞察。这种新农业相当规模地提高了小农户的收入。虽然在该过程中,也显示了一定程度的一窝蜂转种某种新农产品,从而导致价格和收益下跌的一种侧面现象。但总体来说,无疑堪称一个新中级型的“劳动与资本双密集”的“去内卷化”“新农业革命”。(黄宗智2016a;黄宗智2020a)
更有进者,在越来越多的农民家庭部分成员进入城镇工作(由此形成今天普遍的[笔者称作]“半工半耕”农户)和伴之而来的务工收入,以及农业劳动机会成本的上升,如今已经形成了另一种比较普遍的“去内卷化”,主要可见于种植粮食(原称“大田”农业)的小农户。其动力一方面来自国家大力推动、扶持、补贴机械化;另一方面是伴随非农打工而来的农业劳动机会成本上升,和对节省劳动力的机械化的需求。两者合起来推动了农村机耕(和播、收)的私营服务业的较广泛兴起。结果是,如今在种粮小农户中,农业已经越来越成为一种仅投入部分时间的兼职型“副业”活动,借助机械化而投入越来越少的亩均工作日。这种种粮小农户的“去内卷化”和农业的“兼职化”和“副业化”是伴随上述“劳动与资本双密集化”的(主业、全职)高值新小农业而兴起的。正是上述两种小农户农业的並存,解释了如今(根据最权威的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所发现的)农业户均10亩,劳均(以原来第一、二次普查的工作6个月以上的劳动投入来计算的话)也10亩的状似矛盾实际。(黄宗智2014a,第3卷;黄宗智,待刊a:尤见第16章)
但这样的发展较少会被人们认识到。即便是国家政策(可以见于历年的“中央一号文件”),也一直到最近的两三年方才真正关注到小农户的成绩和贡献,初步展示了从过去一贯优先关注规模化农业(大农场)的偏颇,转向重视小农户的创新和发展潜力。这实际上是个与“内卷化”相反的动向,尚未被大多数的人所认识到。它是国家新采纳的“振兴中国乡村”的战略决策的部分内容——虽然,我们也可以看到,其中仍然有一定成分的偏重“规模经济效益”的旧政策,将“小农经济”视作落后的、没有前途的实体的长期以来的错误认识。(黄宗智,待刊b:尤见第9章)
我们还要认识到,“资本和劳动双密集化”的几亩到一、二十亩型农业农场,乃至于几十亩的机械化种粮小农场,当然和美国的户均2700亩农场的“去内卷化”程度仍然很不一样。后者的主要动向是越来越高度的资本化(特别是机械化),而中国的“新农业”模式则是与其不同的、中级型的“劳动与资本双密集化”生产。在中国人多地少的“基本国情”下,将相当长期如此,“内卷型”和“半内卷型”农业将长期存在。这是其与新大陆的美国的一个基本不同。而且,同样的机制和原理不仅可见于农业,也可见于众多其他产业领域(下面再讨论)。这再次说明,试图仅凭照抄新大陆美国的规模化的、高度资本密集的“美国模式”是多么的无稽。
四、新型的国家与社会互动关系
在小农业之外,治理体系方面的去官僚主义内卷化的动向也容易被人们忽视。不少人将中国的“改革”简单视作向西方式的普适“市场经济”的“转型”,有的更简单将其视作向市场经济=资本主义经济=现代科层制的转向。殊不知,从中国自身的演变历程来看,它实际上是一个从高度内卷化的计划经济和官僚制度基线出发,有意识地让权、赋权予社会的改革:先是将土地经营权赋权赋能予小农户,而后是将市场创业权力和权利赋予不仅是小农户,更是城镇市民。同时,还由中央赋权赋能予地方政府,在行政体系中广泛采用了(中央)“发包”予地方政府,也包括政府通过“项目制”发包予社会人员(包括学术界人员)的管理模式来激发由下而上的积极性。(黄宗智2019b;亦见黄宗智,待刊b:第5章)
当然,这些更新部分来自中国的共产党领导国家的特殊机制——一个具有崇高理念和远见的国家政党,可以起到超越官僚/科层制的官僚主义和内卷化弊病的作用。但是,我们也要看到,在中国的党史中,也多次呈现过党的错误路线的问题。在集权的组织体系中,那样的错误能够成为比韦伯论析的科层制的“铁笼”更难克服的问题。这是因为,脱离实际的政策只可能依赖官僚强权/命令主义来推行,并且容易陷入腐败,依赖腐败官僚结合社会其它逐利分子来推动。
应该可以说,以上转述的改革期间的“转型”和赋权、赋能予社会和地方政府,释放了巨大的社会和经济能量,推动了相当规模和深层的农业和治理体系上的“去内卷化”,是个有效的去政党国家体制下可能出现的官僚主义弊端的措施。笔者长期以来特别突出了中国的(笔者概括为)由政府和社会互动而产生的“第三领域”治理传统,与西方的国家vs.社会二元对立的传统十分不同。国内不少学者从西方的理论前提出发,借此来论析改革时期中国所呈现的一些变化,以为中国“也”已经呈现了西方的一系列“现代化”“市民社会”特征。殊不知,这是一种结论先行的普世“现代化”模式所导致的误识,无视中国与西方的基本不同。
首先是中国传统中可见的高度中央集权但低度社会渗透的(笔者称作)“集权的简约治理”传统,十分不同于西方过去和现在的低度中央集权但(相对)高度基层渗透的治理传统。前者导致在西方看不到的正式政府和非正式社会二元互动的(笔者称作)“第三领域”组织的兴起。此点可以广泛见于中国现代之前的基层治理,不仅可见于由社区推荐官府认可的不带薪、不带文书的半正式、半非正式的最底层的关键治理人员“乡保”,以及县衙门中的运作机制,也可见于由中国(“中华法系”)独特的调解制度和正式的官府审判所组成的第三领域正义体系。(黄宗智2020b;黄宗智,待刊b)
同时,更可见于中国改革时期中非常广泛呈现的上层发包予下层的承包治理模式,包括项目治理,以及政府发包、社会承包(包括社区和个人)的治理体系。这是不能从西方的科层制制度vs.市民社会自治视野对立来认识和理解的治理现象;它的理念和理论出发点不在国家与社会的二元对立,而在国家与社会的二元合一。(黄宗智2019a、b; 亦见黄宗智,待刊b)
在西方,委托-代理理论的关系和机制主要被用于社会私企和私人的合同关系之中,较少用于正规行政体系之中,基本仅见于临时性(ad hoc committee,task force)的跨部门委员会似的组织之中。那就和中国的发包和承包机制被极其广泛用于行政体系的上下级“内包”的运作模式十分不同,也和政府与社会之间的“外包”(尤其多见于“项目制”的运作)十分不同。(“内包”与“外包”的区别见周黎安2018,2014;亦见与其对话的黄宗智2019b)
使用西方的委托-代理理论来认识如今中国行政体系中的“发包”与“承包”关系固然可以协助西方学者借助其比较习惯的概念和用词来思考中国的行政体系,但也是一个可能带有一定误导性的思路。它容易促使读者下意识地使用西方的双方对等权力和权利的合同关系来认识中国的由上而下的不对等发包-承包关系。农村土地的承包制度便是一个实例;中央和地方政府间的关系也是;政府与社会组织或个人当然也是。实际上,我们更需要从中国比较独特的集权的简约治理和第三领域治理传统,而不是合同传统和机制来认识如今中国的治理体系中的发包与承包关系。(黄宗智2019b、c; 亦见黄宗智,待刊b:第11章)
在中国自身的现代治理传统的演变过程中,国家如今已经基本抛弃了过去革命传统中的、由上而下的群众运动,不再借助可能趋向高度感情化、甚或群众暴力化的文化大革命那样的极端群众运动。代之而来的是上述有序的逐步赋权和赋能。
其背后的动力不是西方的、与国家权力对立的 “公共领域”或“市民社会”,更不是其古典和新自由主义意识形态所虚构的“无为”国家,而是一个强力、强势的政党国家。在理论层面上,相对“社会”来说,国家不是一个被设想为与其对立的实体,而是一个将社会/人民视作与政党国家二元合一的设想。如今,国家已经朝着放权赋能予社会的方向迈出了巨大的步伐,成功地释放了强大的能量(虽然,也有放有收)。今后,应该会继续迈出更多类似的步伐。我们可以预期,那样的方向将包括赋权赋能予诸如农村社区(尤其可见于最近的 “集体产权改革”和“振兴中国乡村”的战略决策)(黄宗智,待刊b:尤见第9、第10章)、其他社会团体——包括媒体、专业团体、高等院校及其教员们、农村社区合作社,城镇社区居民委员会、商会、各级的人民代表大会,乃至于(真正代表劳动者利益的)工会等。
一个实例是,在正义体系方面,中国的第三领域的基层“法律服务所”,既起到协助政府治理的功能,也起到为人民提供法律服务的作用,更起到为人民调解纠纷的第三领域型、半政府半民间的正式与非正式的二元合一的作用。它更可以见于诸如工商部门下的消费者协会的调解,也可见于公安部门的调解。以上三种(法院外的)半正式调解处理了全社会有记录的2500(2507)万纠纷之中的将近1000(985万)万起。[2](黄宗智2016;亦见黄宗智2020b:第5章)这些是在西方看不到的现象。西方的正义体系则更符合西方国家与社会二元对立、非此即彼的基本思维——要么是科层制的正式治理或正式法庭的审判,要么是私人社会的自我组织,非常罕见结合两者、由两者互动所产生的半正式、半非正式的第三领域。(同上)同样的体系和机制也可见于基层治安领域,国家不仅借助非正式社会(譬如,家庭或社区)的力量,更借助国家与社会互动组成的半正式组织的功能。(例见Jiang, Zhang and Irwin, 2020,及其所引用的多篇江山河教授本人之前的著作)
如今,那样的模式还可见于不少其他的基层现象。譬如,新兴的政府+社会参与的老年人“居家养老管理体系”的兴起(吕津2010),由政府和城市社区共同参与和组织。也可见于农村的同样性质的养老安排,包括由本社区具能老年人来辅助缺能老年人的生活,它是一种政府(建设养老院)和社区参与的低成本、可循环持续的做法,非常符合中国今天规模极快扩增的养老问题的需要。(贺雪峰2020)在西方,这样的问题一般都是由社会的私营企业型的营利性公司(或慈善、教会机构)来提供的,但中国,一方面由于其国家功能更为宽广的实际,一方面由于其社区和第三领域的传统,非常顺理成章地形成如此的半正式、半非正式制度,所借助的正是可以用(西方所罕见的)第三领域来概括的传统和现实。这当然也是个可以扩延到更多其他公共服务领域的做法。
在改革之前,这样性质的组织可以见于农村村庄集体和城市的单位组织,但伴随改革的转向,国家已经大规模抛弃“集体”而转向依赖私企和私人的做法。处于两者之间的基层社区的,尤其是农村的村庄公共服务因此已经成为一种政府顾不到,原子化社区自身又不理的真空地带。而由逐利机制驱动的项目管理模式下的工程,则大多仅导致营利性的追求,不见社区、合作、服务性的追求和组织。
面对那样的基层公共服务真空状态,如今已经呈现了不少出于合作理念和动机的自发性现象。上述的养老组织便是一个例子,新近的“集体产权改革”(黄宗智,待刊b:第10章),和新型社区合作社的实验和呼声也是。[3] 新兴的扎根于中国实际的农村社区的合作社(亦称“集体经济组织”),不是过去模仿美国的、脱离中国实际和多是企业型的“专业合作社”,才是真正符合中国农村实际需要的做法。之前的专业合作社在中国所导致的是众多虚、假、伪的、为争得政府补贴和税收优惠的营利型合作社,对农村社区公共服务所起作用比较有限。(黄宗智2015;亦见黄宗智2020a:第10章)应该说明,上述的新兴实验绝对不是一种“回归”到计划经济时期的集体经济,而是新型的、基于改革中的实践经验而得出的综合计划经济与市场经济两者的优点来克服眼前弱点的动向。
这里还要特别提到符合中国国情的“东亚”基于农村社区的合作社来为农产品提供“纵向一体化”的加工、运输、销售服务,由国家来设立全国规模的现代化批发服务市场,配合农村社区合作社来建设完整的加工、运输和销售服务的物流体系,使得农民能够占到比现今要高比例的农产品中的收益——而不是依赖目前的高成本低效的部门营利性批发市场,和昂贵的千千万万小商小贩+大商业资本所组成的纵向一体化服务, 或同样是高成本低效的旧供销社服务体系。中国可以借此来推进“振兴中国乡村”,协助国家建设(自然)村村户户通路的基础设施,大规模发展农村和城镇的相互商品流通,建立一个可以更完全依赖中国自身的“内循环”经济体系。服务于农产品的加工、运输、销售的纵向一体化“物流”的合作社,才是真正能够协助新型小农户应对“大市场”的办法。(黄宗智2015;黄宗智2020a:第15章;黄宗智,待刊 b:第9章)
国家需要将这些已经在社会相当广泛兴起的半自发性现象,更积极地使用国家资源来引导和推进。这不是一个西方的“无为”国家建构,或“国家”vs.“社会”二元对立建构所能认识和理解的做法;它是个源自中国传统和中国现代社会的实际和运作机制的动向。本文提倡的是更广泛地借助如此的历史和社会资源来应对今天的治理需求。它能够成为克服农业和官僚主义内卷化弊端的一种重要方法和模式。
五、农业与工业发展型式的共通性
一如以上论析的从内卷化进入“劳动与资本双密集化”的中级型去内卷化农业那样,中国改革期间的工业发展无疑同样也多是劳动和资本双密集的半“去内卷化”的发展。在其初期阶段,借助的主要是中国的丰富廉价劳动力。之后,在国家积极扶持之下,进入了一定的“产业升级”,逐渐越来越多地进入相对科技与资金密集型的生产,虽然,仍然带有之前的劳动密集型特色。
一个能阐明这个问题的实例是中国手机产业中,依赖美国苹果公司的高度资本密集创新技术和设计+(中国台湾地区的)富士康的资本、技术和管理+中国大陆的廉价劳动力的生产链模式。苹果公司掌控的是苹果手机的高端技术、总体设计和品牌,富士康提供的是一定程度的资本和零部件生产的技术以及手机的(涉及五、六十道不同工序的)装配。为了节省成本,富士康采用的劳动管理模式是一种极其高度威权化(乃至于军营化)的、使人联想到极端的命令型“官僚主义”的管理方法,迫使其工人接纳(基本是996型的)的高度内卷化工作节奏。
在那样的苹果+富士康+中国工人结合的产业链运作模式中,苹果公司占据的是全链条中最高回报的(研发和)设计和销售的利润,两头都达到不止30%,富士康所占据的则是其较低收益的中间环节(一般不超过7%),而中国提供的则是大量的廉价劳动力。即便如此,中国的地方政府还要通过与国内众多其他地方的竞争来为其提供廉价土地、贷款和税收优惠,包括就地过关等特权,才能将富士康和苹果吸引到郑州和东莞等地来建立超巨型的工厂。其中,中国所占据的利润比例仅是全链条中的最低部分。(黄宗智,待刊b:尤见第8章)
正是那样的组织和机制,促使苹果公司能够凭借生产全球的仅约10%的手机,但获取全球所有手机利润的高达90%的份额。(Barboza 2016)正是那样的高利润率,促使苹果公司成为全球股值最大的公司,成为所有上市公司中最被羡慕的成功模式。当然,这不仅是苹果,也是谷歌和微软等众多美国信息、电子产业公司所采用的基本相似的营业模式,将低收入的环节外包来节省劳动费用,借此来提高自身的利润率。它不仅是中国,也是其前的后发展东亚国家和地区(日本、韩国、中国台湾地区)等地发展经历中的一个重要共同。(陈帅2020)
我们可以将这样的产业发展模式比拟于中国的“劳动与资本双密集”的新农业。两者是同一类型的既借助原来的廉价劳动力,又借助新型的资金和技术,由两者结合所形成的半新半旧的中级去内卷化发展模式。它和依赖更高度资本化和尖端技术和设计的美国模式是不同的。对后发达的人口相对高密度的国家来说,如此的部分去内卷化、部分仍然内卷化的生产模式是个几乎不可避免的演变过程。
六、展望未来
展望未来,中国无疑应该争取进入产业链条中不仅是资本密集度和回报更高的 “升级”,更是迈向占据更多相关产业中的发明和设计的高端。
那是个与创新密不可分的关键领域。回顾历史,我们首先可以再次返回到农业。在人多地少的“基本国情”下,农业的更新主要可见于现有框架中的进一步精细化,乃至于内卷化。它是一种前现代的、不带质变的量变;与农业转现代工业化的质变相比,它是一种逐步进入“内卷化”的演变。这是个与中国农耕社会较早发达 (譬如,在汉代便使用的抛物线形翻泥板铁犁,欧洲要到18世纪才有) ,较早成熟直接相关的历史(黄宗智2014a,第二卷[1992]:280及其后)。
这就和“后发”的前现代英国和美国的农业历史经验截然不同。后者在现代化过程中占具特别有利地位的部分原因是其(前工业化社会经济)较晚发展而又较早进入现代工业化。其土地资源相对丰剩当然也是个关键因素:18世纪英国的人均耕地面积乃是中国当时的100倍。作为新大陆的美国,当然更加如此——今天,美国农户户均耕地面积约2700亩,乃是中国的270倍。
在那样的地多人少情况下,其进入现代化所呈现的主要是提高单位劳动力的生产率,不是单位土地的生产率。它很自然地会更多聚焦于机械化来提高劳动生产率,而不是化肥来提高土地生产率。在这方面,我们可以非常鲜明地看到中国(和东亚),相对美国来说,在农业现代化过程中的不同。1970年,中国每公顷使用的化肥量已经达到157公斤、日本则是更高的386公斤,偏重的是提高相对稀缺的土地的单位生产率,而美国则才89公斤。但在拖拉机使用方面,情况则正好相反:1970年,中国每960男劳动力才一台,日本45男劳动力一台,美国则已经是每1个男劳动力一台。我们可以说,中国的主要是(笔者称作)“小而精”的农业,美国的则主要是“大而粗”的模式。(黄宗智2014c:表1;亦见黄宗智2020a:第11章,表1)
正是那样的客观背景,造成了美国(农业)机械产业不断创新的主要动力。美国1970年所使用的耕地和播种机,一天可以耕种240亩地(40英亩),到2005年,其所广泛使用的机械一天可以种2520亩(420英亩),到2010年,更达到5670亩(945英亩),是1970年机械的24倍。其最新、最大的农业机械价格高达50万美元一台。同年,收割机的效率/功能也达到1970年的12倍。(USDA 2013:23;亦见黄宗智,2020d:130)我们由此可见,美国农业的特色是在农业机械方面不断地更新,而其背后的主要动力,正是其地多人少的基本国情/资源禀赋,推动了其在这方面的不断创新。[4]
同一机制可以见于美国的制造和信息产业。在全球之中,美国是投资于基础研究最多、最高比例的国家。(陈帅2020)在非农产业方面,关键的投入当然不是土地,而是类似的(金融)资本。后者在非农产业中所扮演的角色可以说相当于农业中土地(加机械)所扮演的角色。正是那样的投资,包括其较早进入工业化的历史条件,促使它能够在全球科技产业中占据至为资本密集的技术和设计创新的前沿,也是收益率最高的顶端。这不是要说美国远优于中国,而是说,它的“基本国情”(资源禀赋)十分不同于中国。其新大陆的历史背景与中国的人多地少国情形成极其鲜明的对照。其高度发达的金融资本体系当然也如此。
这里需要指出,那样的不同国情当然也是美国教育体系特别强调创新和个性的一个重要动因。它的高等教育制度之特别强调创新,也和上面提到的自治、自由基本管理模式相关,而中国则迄今仍然比较偏重“应试”多于创新,官僚主义化治理多于院校和专业教员们的自治。这是和其内卷化农业和内卷化官僚主义传统相关联的实际,一定程度上当然也和其新近的半“去内卷化”的“劳动与资本双密集”农业和工业相关。
过去的学术在“内卷化”involution的概括中,多将其与“演化”evolution、“革命”revolution三大“-volution”词并列或相对立。但与内卷化真正相对立的其实更是“创新”innovation。那才是中国和美国这方面的主要不同。在展望中国今后的发展中,加大对创新的关注应该可以说是一个必要条件。而那样的发展,除了国家的投入和引导之外,无疑还需要更多依赖人民的创新能力,更大范围地赋权、赋能予人民。它需要更多采纳培养创新人才的教育制度、尤其是高等教育,来激发更多的创新。而且,不仅在理工领域如此,在社科和文史晢领域也如此。那样才有可能创建具有中国主体性的研究和学术。
当然,在那样的过程中,党的扶持和引导显然也不可或缺。如今,中国在十四五规划中,已经鲜明地突出了此点,特别强调对诸如半导体、5G、人工智能等尖端技术的国家投入。那是明智的、由政党国家来引领的计划,所需要添加的是在高等院校教育和各种研究机构中的配套更新和改革措施。
这一切绝对不是要说美国是多么优越于中国,而是要说,中国绝对不可试图简单模仿美国模式。中国需要的是创建符合其自身历史和基本国情(资源禀赋)的发展道路。这将是一个长时期的去内卷化演变过程,不是一个简单模仿任何现有模式的事,而是要脚踏实地地摸索出、逐步形成适合中国国情的长期发展道路的问题。
国家近几十年来确实有一些政策过度简单地试图模仿西方,尤其是美国的模式和理论。上面提到的“专业合作社”便是一个实例;强调规模化农业,忽视小农农业也是;忽视农村社区所可能起的作用也是。
有的研究者更简单地接纳了英美新自由主义 “无为”国家的自我理想化,和其对实际的单一面化的虚构。那样的虚构背后的历史,实际上先是重商主义时期的为了民族国家之间的竞争和战争而高度干预经济的国家,而后是凭侵略和攫取资源的(殖民主义和)帝国主义国家,更是后来系统占据全球霸权——特别是金融霸权——的国家。(黄宗智,待刊b: 第8章)一定程度上,新自由主义意识形态的想象和虚构,促使人们忽视更贴近中国实际的内卷化和去内卷化以及简约治理、第三领域等传统和现实,乃至于中国革命传统中的一些重要优点,因此而出现了一些无视中国实际的错误。
要试图模仿“自由民主主义”的“无为”国家,实际上等于是抛弃任何可能追上西方的可能。即便是在日本和韩国的资本主义型的所谓“东亚发展模式”中,国家也显然起到了不可或缺的作用(即所谓的“发展型国家”developmental state)。在以上论述的引进国际资本,采纳劳动和资本双密集型的发展模式中,一个基本实际是,如果没有强有力的国家支持,发展中国家的新兴产业根本就没有可能在全球巨型跨国公司主宰的客观环境中站住脚,更毋庸说“升级”或“赶超”了。(黄宗智2019a;黄宗智,待刊b:第6章)
但同时,我们也要看到集权治理体系中可能更加高度官僚主义化的弊端。在未来的发展中,需要有意识地凭借更大范围地赋权赋能予社会,来激发更大的由下而上的能量,既是为了借此来克服内卷化官僚主义弊端的弱点,也是为了建设更多的创新。
笔者倡议的是:尤其是在决策方面,今后应将人民积极参与设定为国家涉及民生的重大政策的不可或缺的标准和条件,包括上述的去内卷化的种种新动向,为的是避免被官僚主义化的脱离实际理论/意识形态想像所主导的错误政策。
上述的方向和以上给出的实例是具有中国特色的设想。它不同于西方的社会vs.国家二元对立建构,更符合中国式的国家与社会二元合一简约治理和第三领域传统,以及其“得民心者得天下”的传统治理理念,也更符合今天宪法和党章所申明的谋求“最大多数人民的根本利益”的治理方针和理念。它的走向既不是西式与政府相对立的自由“民主主义”,也不是革命时期的由上而下的“群众运动”,而是一种更为中允、有序、更可持续的新型(也许可以称作)人民参与“主义”。政府积极纳入人民的参与和能量,借助人民的主体性来和参与来克服长期以来的经济和政治内卷化,扩大创新范围和去内卷化的动力,才是真正的现代中国治理模式和发展的应有走向。
Abstract: This is an abbreviated overview discussion-analysis, about two main spheres. The first is involution and de-involution in agriculture, their characteristics and mechanisms of change, and also their commonalities with industrial change in contemporary China. The second is involution and de-involution in bureaucratism. The article goes on to the connections, commonalities, and mutual reinforcements between the two. The article suggests that, in order to proceed to further de-involution, China needs above all more innovations that produce qualitative change. For that purpose, the leadership role played by the powerful party-state of China, in contrast to the artificial construct of a “laissez faire” state in Anglo-American neoliberalism, is a necessity born of history. Over and above that, China needs to borrow from the “centralized minimalism” and “third sphere” traditions of its imperial heritage and recent revolutionary past, as well as the granting of powers and rights to the people during the Reform era, to continue to seek a path that is intermediate between Anglo-American “liberal democracy” and China’s revolutionary “mass line,” of popular participation “-ism,” to release thereby still greater innovative energies to embark upon a long-term, de-involutionary development path, one that truly accords with Chinese realities and needs.
Key words: involutionary commercialization, “labor and capital dual intensifying” intermediate- stage de-involution, capital intensive, involution vs. innovation, between liberal-democracy and the revolutionary mass line.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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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释:
[1] 本文既依据笔者新出版的(两年前完成的)关于小农经济、正义体系和非正规经济的三卷本研究(黄宗智2020a、b、c),也介绍和总结了笔者最近三年中所形成的两本待刊新书《实践社会科学:方法、理论与前瞻》与《中国的国家与社会二元合一:历史回顾与前瞻愿想》(黄宗智待刊a、b)相当部分的内容。当然,也部分依据笔者之前在1986年到2009年发表的关于小农经济的三卷本专著(黄宗智2014a),以及2001年到2014年发表的关于正义体系的三卷本专著(2014b)。
[2] 2005年到2009年的五年平均数据。
[3] 例见基于山东烟台市一千多个村庄的实验的报告——于涛,2020。
[4] 以上讨论的主要是美国的“大田”农业,占据其总耕地面积的96.4%。至于美国的高附加值农业,它仅使用了3.6%的耕地,但生产了36.8%的农业产值。它虽然也是一种劳动与资本双密集的农业,但是,与中国相比,其机械和资本化程度要高得多,收益也高得多。(黄宗智,待刊b:尤见第9章)
本文正式刊发版本载《开放时代》,2021年,第1期:157-168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