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提要:先秦时期的“人文化成”思想,表明中华民族的先哲已经具有推动中华文明形成和进步的自觉意识。中华文明数千年一以贯之地追求的理想境界,是“天人合一”的崇高境界。在对待外来文明方面,中华文明不是封闭的、狭隘的,而是开放的、有着深沉博大的包容精神的。上述三项,是中华文明的优长之处和特色中的重要內容。
关键词: 中华文明 人文化成 天人合一 三教融通
悠久、灿烂的中华文明在其进步、发展历程中,表现出多方面的鲜明特色。以下三题,试图从不同的层面和角度对中华文明的优长之处作点探讨。
人文化成:中华文明的自觉意识
任何民族的文明状态的形成和进步,都有一个从自发到自觉的过程。人类生存和社会发展的需要,促使世界上各个民族自其诞生之日起,就开始不断地推动着社会文明的进步、发展。这是必然的、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不过这时人们推动社会文明的进步,完全是自发的而非自觉的。而随着历史的前进和社会生活的不断复杂化和深化,人们逐渐意识到除了生存所必需的物质资料,社会还需要人文教化。这种意识,开启了社会文明的进步由自发走向自觉的历程。
自觉的文明意识,最初在各个民族的先哲们的思想中形成,并通过文字而被表述出来、记载下来。中华民族的自觉的文明意识,最初见于先秦时期相传为周文王姬昌所作、孔子增订的典籍《周易》。《易·贲·彖传》云:
刚柔交错,天文也。文明以止,人文也。观乎天文,以察时变。观乎人文,以化成天下。
这段文字,可以表明中国先哲的自觉的文明意识的形成,表明中华文明的进步开始从自发走向自觉。
所谓“刚柔”,指的是阴阳。阴阳交错、四时运行是大自然的规则、功能和状态。而人伦和顺、礼义昌明即“文明以止”,则应该是人类社会的规则、功能和状态。所谓“止”,意为人们的行为止于礼义。这就是“人文”,它与“天文”相对。“天文”是运行不辍的天道自然,“人文”是注重教化的社会人伦。观察天地运行的规则,可以了解万物的生息变化,从而安排人们耕作渔猎的生产活动和顺应天时的生活事务。观察社会的伦理教化,可以引导人们的行为止于礼义, 远离野蛮而合于文明,从而化成天下。这便是“人文化成”思想,是中国先哲关于促进社会文明进步的最初的自觉的意识。它明确地主张通过人文教化而推动社会文明的进步,实现“天下大化”的理想。
当然,《周易》中的“文明”一词不等于现在我们所说的“文明”,它没有现代“文明”概念所包含的丰富、深刻的内涵。但尽管如此,不可否认《周易》所说的“文明”与现代“文明”概念是相通相融、一以贯之的,前者堪称中华民族自觉的文明意识之滥觞。
文明是社会进步的结果,标志着社会发展的状态。先秦时期的《周易》能够提出自觉的文明意识,是当时社会经济、政治、思想文化发展的结果。伴随着这种自觉的文明意识的形成,中华古代文明的进步、发展出现了第一个高潮,涌现出老子、孔子等杰出的思想家和巜诗经》《尚书》《礼记》《周易》《春秋》等灿烂的文化典籍,呈现了先秦时期儒家、道家等学派“百家争鸣”的学术繁荣局面。
天人合一:中华文明的崇高境界
任何民族的文明都有其追求的境界。追求何种境界,首先取决于这个民族如何看待我们生存于其中的宇宙和天地万物。“仰以观于天文,俯以察于地理”,中国先哲观察宇宙,看到的是一副万物生生而和谐的图景。他们视“生生而和谐”为宇宙和人生的理想境界。在古代哲人的教化和影响下,“和谐”──人与自然的和谐、人与社会的和谐、人与人的和谐──成为中国人重要的人生追求,也成为中华文明追求的崇高境界,即“天人合一”、“天人合德”的境界。这种境界不仅决定了中国社会是礼仪之邦,而且决定了中华民族历来寻求与其他民族的友好相处,热爱和平,反对不义之战。这都表明了中华文明的崇高境界。
西方先哲观察宇宙,主要把它看成人类赖以生存、因而必须予以认识、控制的外部环境。毫无疑问,西方文明自古希腊开始,就展示了高度的智慧。古希腊哲人注重探索自然界的本质和奥秘,注重主体(人)对客体(宇宙万物)的认知。这为西方文明奠定了自然科学思维的基础。但在古希腊哲学中,已经表现了主体与客体的分离与对立。这种认知取向在近代西方思想中进一步加强。在“天人二分”的认知取向和思维格局下,人们将主体与客体截然分开并且相互对立起来,把自然界只是当做自己的对立物,对其进行观察、研究,然后加以利用。这导致了科学技术的发达和生产的发展,创造了巨大的物质财富,但同时也造成了人与自然的疏离,造成了社会发展“科技与人文之间的不平衡”。
中国先哲关于天人合一、天人合德的论说,先秦时期已经散见于一些典籍中。其中很值得关注的是《易·乾·文言》中的这段话:
夫大人者,与天地合其德,与日月合其明,与四时合其序,与鬼神合其吉凶。先天而天弗违,后天而奉天时。
作为顶天立地的“大人”,他的德性与天地相一致,他的明智与日月相辉映,他的行止、决断与四时相协调,他对吉凶祸福的预测与鬼神相默契。正因为“大人”的一切都如此地与天地相合相应,所以无论他先天而为或后天而为,天地都不会怪罪他、违背他,他的行为总是自然而然地合乎天道。
这种“天人合一”、“天人合德”的境界,基于人对于自然界的尊重,对宇宙万物运行规律的尊重。虽然《中庸》提出人可以“赞天地之化育”、“与天地参”,但决不是主张人可以狭隘地追求征服自然,而是主张人积极地参与自然界的演进,顺应天地之道而与万物和谐相处。中国先哲认为,人本来就是天地所化生,更当以仁爱之心善待宇宙万物。而且,人倘若违背天地之道而行事,就必然会遭受挫折、失败。这种在中华古代文明中就已经形成了的天人合一、天人合德境界,在数千年中华文明的演进、发展过程中一以贯之。
三教融通:中华文明的包容精神
任何民族的文明在其演变、发展过程中都不可避免地与外来的文明相接触并受到冲击。中华文明也不例外。
大约相当于我国先秦时期,人类文明经历了一个极其辉煌的时代。中国、印度、希腊、以色列都形成了高度的精神文明,产生了孔子、老子、苏格拉底、释迎牟尼以及犹太教的先知等一批代表当时人类文化精华的伟大哲人。中国的儒家和道家思想、希腊的哲学、印度的兴都教和佛教、以色列的犹太教等,共同构成当时人类文明的几大精神支柱。而从东汉初年开始,以儒家、道家为主要学术流派而构成的中华文明,便遇到来自印度的佛教思想的冲击。儒家文明、道家文明必须面对外来的佛教文明。而史实证明,中华文明是开放的,不是封闭的。它不仅没有拒斥佛教文明,而且将佛教文明包容、吸纳、转化、融汇在中华文明体系之中,使之成为中华文明的有机组成部分。对此,我们可以从两个方面略作考察。
就外来的佛教文明而言,它具有适应中华文化土壤的智慧。佛教传入中国之后,在中华文化的土壤上,在儒家、道家思想的影响下,开始了向中华文明靠拢、依附、融入的历程。这方面最为明显的例证就是佛教的教义对于儒家思想观念(例如忠君、爱国、孝亲等观念)的主动吸纳。又如佛教传入中国之初,往往采用道家学说、概念翻译佛家经典,对佛经进行"格义"。凡此皆有利于佛教理论为中国知识分子所理解和接受,有利于佛教融入中华文明。
就中华文明而言,它具有开放性,具有对外来文明的包容精神。以儒家思想、道家思想为主流的中华固有的文明,从历史上看,总体上是包容佛教文明的。尽管曾有君主制造过"法难"(如唐武宗灭佛),曾有文章激烈地"辟佛"(如韩愈的《谏迎佛骨表》),但随着中华文明的演变和发展,佛教文明不断地被更多地吸纳到中华文明中来,与儒家文明、道家文明共同成为中华文明的重要组成部分。特别是宋代以降,由朱熹集大成的、作为儒学发展新高峰的宋明理学,一个重要的思想特征便是吸纳、融合了佛家和道家的有关理论,即“出入于佛老”。进一步分析,儒家与道家在思想上虽有歧异,但二者同属中华文明固有的学术流派,而宋明理学对于佛家思想的汲取,则不仅表明了宋明新儒学对于不同学术流派的吸纳、包容,而且表明了中华文明对于外来文明的吸纳、包容。宋明时期,众多学者关于儒、道、佛“三教合流”、“三教合一”的论说,都足以说明三教融通是中华文明演进、发展过程中一个重要的基本趋势,足以说明中华文明对于外来文明具有博大深沉的包容精神。
余秉颐(安徽省社会科学院哲学与文化所研究员)
原载《社会科学报》总第1842期(发表时有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