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提要】本文根据美国斯坦福大学胡佛研究所所存《蒋介石日记》、美国外交档案和中华民国档案等三种档案资料,详细分析了开罗会议前后中国与美国(以及英国)在琉球及相关问题上的立场。作者以琉球问题以及与之相关的历史关系为中心,透视中、美、英三国的不同的世界秩序观,为理解战后世界秩序的形成提供了一个特殊的视角。
在《琉球:战争记忆、社会运动与历史解释》一文中,我曾提及1943年开罗会议期间蒋介石与罗斯福会谈中有关琉球归属问题的讨论。面对罗斯福的询问,蒋介石的基本态度是由国际机构委托中美共同管理。我在文章中分析了两种可能性,一种是实力分析,即蒋可能觉得没有力量管理琉球;另一种是政治文化分析。我在文中猜测说:“中国的政治传统包含着一种超越民族国家主权范畴的世界观,按照这种世界观,它并不将传统朝贡关系(包括宗主关系)等同于主权关系。琉球与中国王朝的宗属关系长达500年,但中国王朝很少干预琉球内政,这与萨摩藩武力入侵后即在那霸设立‘在藩奉行’直接干涉琉球内政很不相同。蒋介石不直接介入琉球事务也可能与这一传统世界观有关。”但当时,我没有查阅第一手档案,无法确凿说明这一论点。2009年冬季学期,我在斯坦福大学客座,趁便往胡佛研究所查阅所存蒋介石日记,想借此求证上述猜想是否正确。胡佛研究所所存蒋介石日记始于1917年,终于1955年,系蒋氏家属托存于该所。20世纪70年代部分尚未开放,故无从了解1972年5月15日美国将琉球交还给日本前与蒋介石交涉的情况,但从中美关系其时正在发生的巨变(1971年7月9日基辛格秘密访华;1972年2月21日尼克松正式访问中国)推测,所谓美国曾计划将琉球交给台湾的可能性很小。在1943年11月的日记中,蒋介石对开罗会议的基本情况做了较为详细的记载,其中涉及琉球问题的共计两处,可以证明上述分析基本正确,但也有一些并未涉及的地方。这里稍加引录,略做分析,以备有兴趣的读者和同行参考。
开罗会议召开于1943年11月22日至26日间,罗斯福、丘吉尔、蒋介石三位大国领袖及其随行军政首脑举行多次会谈。对于蒋介石而言,此次会议至关重要。首先,中国是一个弱国,在经历了多年抗战之后,与英、美两大国共同开会讨论战后安排,对于中国而言,意义相当特殊;其次,蒋介石与罗斯福、丘吉尔作为三大国领导人共同协商、讨论,在其个人生涯中,这一事件也相当特别。在整个战争期间,在德、意、日同盟的对立面,一向只有三大国(美、苏、英)之说,没有“四强”的概念。在开罗会议之前的卡萨布兰卡会议,蒋介石没有受邀参加;在开罗会议期间,罗斯福会见到访的苏联人民委员会副主席兼外交人民委员会第一副人民委员维辛斯基(Andrey Vyshinsky,1883 ~ 1954)时仍然只提“三强”(three powers);开罗会议后,罗、丘二人前往德黑兰与斯大林见面,蒋介石却独自回中国了,会谈框架仍为“三强”,但开罗会议奠定的基本框架在这时已经确立了。
美、苏、英、中四国框架并非始于开罗会议。1943年10月31日,中国驻苏大使傅秉常在莫斯科与苏联外长莫洛托夫、美国国务卿赫尔、英国外相艾登签订“四国宣言”,为四强“格局”做了铺垫。但就是在签订这个“四国宣言”时,苏联还曾以中国政府未派代表出席莫斯科会议为由反对中国加入这一“四国俱乐部”,英国的态度也相当暧昧。只是由于美方的坚持,这一宣言才得以在四国名义下发表。罗斯福原先准备在开罗召开四强会议,但蒋介石“以日苏尚未宣战,颇疑中苏同席有所不便”为由,令宋子文与罗斯福磋商。通过开罗会议,在罗斯福的协助和中国方面的努力之下,“四强”格局得以形成,这对战后国际秩序有重要影响。1943年11月24日,蒋介石指示王宠惠(时任国防最高委员会秘书长)将中国政府备忘录(经Hopkins)转交罗斯福,其第一部分四条全部有关联合国理事会的构成。中方建议发表“四强”声明,形成以“四强”为中心的常任理事会。1943年战局正在发生转化,美国和英国开始考虑纳粹德国垮台后战争重心向东南亚和东亚转移的问题,中国的重要性空前地凸现出来。除此之外,罗斯福邀请中国加入“四强”俱乐部的长远目的,也在考虑如何在战后利用中国以牵制苏联和制衡日本。开罗会议除了讨论军事问题外,反复讨论战后安全问题和美国在太平洋的军事存在问题,显示出美国和英国对于未来世界秩序的深谋远虑,而这也正好与蒋介石力争中国国际地位的努力相互一致。
先前流传的一些说法是:琉球问题不在蒋介石所拟开罗会议的预案之中,是罗斯福首先提及,而蒋介石被动回应;蒋介石惧怕美、日而“两拒琉球”。查日记,此说不确,蒋介石其实有备而来,他对罗斯福的回应是经过深思熟虑的。11月3日星期六,蒋介石在日记中提及与罗斯福、丘吉尔会谈的一些准备工作,他作了两个提示。第一,“此次与罗、丘会谈,本无所求无所事之精神,与之开诚交换军事、政治、经济之各种意见,而勿存一毫得失之见则几矣。”第二,“与罗会商三件。甲、日本应将军舰若干吨、商船若干吨交与中国;二、日本在华(自九一八以来所侵占之地区)所有之公私产业,应完全由中国政府接受;三、战争停止后,日本残存之军械、军舰、商船与飞机应以大部分移交中国;四、港九问题归还中国为自由港;五、四国政治机构与远东委员会二种机构利害之比较;六、四国军事技术委员会以研究国际武力之组织;七、中美英联合参谋团之组织。”这段话中的第二项提及日本必须归还的在华利益以“九一八以来”为时限,也就从时间上将琉球问题排除出去了。
但是,随着开罗会议准备工作的深入,琉球、台湾等“九一八”事变前的问题不可避免地进入了议事日程。在《军事委员会参事室呈蒋委员长关于开罗会议中我方应提出之问题草案》的第六条有下列条文:“六、日本应将以下所列归还中国:甲、旅顺、大连(两地公有财产及建设一并无偿交与中国);乙、南满铁路与中东铁路(无偿交还中国);丙、台湾及澎湖列岛(两处一切公有财产及建设一并无偿交与中国);丁、琉球群岛(或划归国际管理或划为非武装区域)”。这一草案原件日期不详,但肯定是在1943年11月开罗会议之前。1943年11月15日(星期一),蒋介石日记中首次提及琉球问题,很有可能与军事委员会参事室的这份草案有关。日记云:
琉球与台湾在我国历史地位不同,以琉球为一王国,其地位与朝鲜相等,故此次提案对于琉球问题决定不提,而暹罗独立问题乃应由我提出也。注意一,对丘吉尔谈话除与中美英有共同关系之问题外,皆以不谈为宜。如美国从中谈及港九问题、西藏问题,与洋华侨待遇问题等,则照既定原则应之,但不与之争执。
这里值得注意的是:第一,确认琉球与台湾、西藏、港九在中国历史中的不同地位;第二,强调琉球与朝鲜地位相似;第三,指出暹罗问题也“应由我提出”;第四,对琉球与朝鲜的地位“相同”、琉球与台湾的地位“不同”都是从确定其在民族—国家体系中的地位的角度展开的,并不涉及这些“相同”之中的不同及“不同”之中的相同。以第一点为据,11月17日,当蒋介石再度考虑他的会谈方案时,未再列入琉球问题;与第二、三点相关,坚持由中国提出朝鲜(及暹罗)独立问题。这几点都与蒋介石对中国历史中的世界秩序的理解有着密切的关系,但这些理解最终必须服务于一种新的历史形势,即战后国际秩序。11月17日的日记这样记载:“此次与罗、丘会谈,应注重于最大之问题。甲、国际政治组织;乙、远东委员会组织;丙、中英美联合参谋团之组织;丁、占领地管理方案;戊、反攻缅甸之总计划;己、朝鲜独立;庚、东北与台湾应归还我国。”1943年11月24日由王宠惠转交的中国政府备忘录中谈到日本占领领土的归还等问题,三国“共同声明”草案中提到了朝鲜独立问题,但没有谈及琉球。
但是,会谈开始后,琉球问题还是被提出了。《蒋介石日记》1943年11月23日有如下记载:
七时半应罗总统之宴,直谈到深夜十一时后告辞,尚未谈完,相约明日续谈,而今晚所谈之要旨,一、日本未来之国体问题;二、共产主义与帝国主义问题为重心,余甚赞罗对俄国共产主义之政策,亦能运用成功以解放世界被压迫之人类,方能报酬于美国此次对世界战争之贡献也;三、谈领土问题、东北四省与台湾、澎湖群岛应皆归还中国。惟琉球可由国际机构委托中美共管。此由余提议,一以安美国之心;二以琉球在甲午以前已属日本;三以此区由美国共管比为我专有为妥也;四、日本对华赔偿问题;五、新疆及其投资问题;六、俄国对倭参战问题;七、朝鲜独立问题。余特别注重引起罗之重视,要求其赞助余之主张。八、中美联合参谋会议;九、安南问题。余极端主张战后由中美扶助其独立并要求英国赞成;十、日本投降后,对其三岛联军监视问题。余首言此应由美国主持,如需要中国派兵协助亦可,但他坚主由中国为主体,此其有深意存也。余亦未明白表示可否也。今晚所谈者尽此而已。
11月25日(星期日)下午5点,罗斯福与蒋介石再度会面。据罗斯福总统的儿子Elliott Roosevelt的说法,蒋、罗谈到中国的统一问题,“特别提及中国的共产党人”。他们还讨论了在缅甸和孟加拉湾的作战行动。这次见面中可能提及琉球问题,但美国外交档案开罗会议部分11月25日的记载中并无记录,蒋介石日记该日条下涉及与罗斯福照相、会谈的部分也没有相关说明。11月26日下午,蒋、罗、丘正式会谈,除了讨论中缅印区域的战争方案外,也涉及前几天提及的一些问题,如中国的经济形势(尤其是货币稳定)、中美经济委员会的建立、驻华美军的费用、日据太平洋岛屿的部署、战后西太平洋的安全维护、大连港的国际化、莫斯科外长会议的成果、战后国际组织的总纲、成都机场建设费用的支付、90个师的装备等。美国外交档案没有11月26日晚蒋—罗谈话记录,但“编辑说明”中说,蒋曾在会谈中提及外蒙归还问题,但这一问题关涉苏联的态度,后来的三国“共同声明”没有谈及。从会谈议题来看,这次会见很可能讨论过琉球问题,但档案中没有记载。因此,我们的讨论只能集中于对《蒋介石日记》中11月23日的记载和开罗会议档案中11月23日档案的分析。
在上引11月23日日记中,蒋介石重申了中美共管琉球的方案,未谈琉球在中国历史上的地位问题,但提及了另外三个理由,即“一以安美国之心;二以琉球在甲午以前已属日本;三以此区由美国共管比为我专有为妥也”。从上述各条、尤其是第一条推测,蒋介石或者担心提出将琉球与台湾、澎湖列岛一并交还中国,会引起美国的不安;或者认为美国正在猜忌中国对琉球的态度。如前所述,蒋介石从一开始就对琉球地位做了不同于台湾、澎湖列岛和东北四省的界定,这里说“安美国之心”显然是针对美国的动机而言的。因此,所谓中美共管“比为我专有为妥”,并非因为“琉球在甲午以前已属日本”,而是考虑美国的实际用心。如果蒋介石在开罗会议上并在战争结束后,始终坚持琉球的国际托管或划为非军事区,而不是让美国军事占领,琉球的命运也许会有所不同,但他显然没有抗拒美国的力量和意志。这一点也可以与后面谈及的战后日本的占领问题相互参照:罗斯福提出以中国为主派兵占领日本,而蒋介石说“此其有深意存也”,显然有相互摸底的意思。大概也正由于此,11月25日(星期日)的日记中说,“昨二十五日在罗寓照相完毕,客散后,余留罗寓与罗约谈半小时,说明余昨天所提关于政治方案,乃为个人之意见”云云。这则日记未必专对某条方案而言,但前述问题是肯定在其提出的政治方案中的。蒋、罗会谈气氛很好,但美国方面承诺多为口惠,实际支持很少;罗斯福甚至对于斯大林对日参战的承诺、丘吉尔定期进攻安德曼岛的计划,以及中太平洋被选为攻日主要战场(从而缅甸战场的重要性已经降低到第二位)等等事关中国抗战大局的事情,也没有向蒋通报。因此,良好的气氛与相互试探是并行不悖的。
按照11月15日日记,蒋介石将琉球与朝鲜相提并论,但为什么他在会谈中先后提及朝鲜、暹罗和安南的独立问题,但始终没有提及琉球的独立问题?这很可能与“安美国之心”的考虑有关,即蒋介石已经从地缘战略上看到了美国在战后不会愿意放弃对琉球的军事占领,也未必真心想将琉球交给中国独立管辖。朝鲜、暹罗、安南、琉球以及缅甸境内的王国与所谓以中国为中心的朝贡体系有着密切关系,蒋介石将这种关系视为一种为其争取独立和自由的道德义务,而没有将这种关系视为主权关系;他的思考力求将中国历史所提供的世界图景与中国民族革命所提供的价值做某种结合,以适应新的世界秩序。就此而言,蒋介石的立场与英国力图维护其在亚洲地区的殖民主义体制的态度形成鲜明对比。
关于11月23日罗斯福与蒋介石的会谈,美国外交档案中也有记载,但这份记载是从中文记录翻译为英文的。美国外交档案的“编者按语”(Editorial Note)云:“没有发现有关这次会谈的美国官方记录,显然双方均未准备。1956年,在回应编者的询问时,中国驻华盛顿大使董显光(Hollington Tong)博士确认中华民国档案中有一份有关这次会谈的中文摘要记录稿。”美国外交档案中的这份资料及其英文译文都是由台湾当局提供的,董显光是台湾当局派驻美国的“大使”。“编辑按语”同时指出:这份中文记录稿与Elliot Roosevelt的回忆有些出入,其中若干内容记录中没有涉及,比如中国联合政府的结构;英国在上海和广东的利益;美国而不是英国军舰以中国港口为基地的未来行动;马来国家、缅甸和印度的未来状况等。这里提到马来国家、缅甸和印度的未来地位,都涉及英国殖民地问题,后来的三国“共同声明”中没有相关内容。
值得注意的是:蒋介石在11月15日日记中提及应由中国提出暹罗独立问题,但三国“共同声明”中只是将朝鲜独立问题单独列出,这应与英国的态度有关。开罗会议期间,中美谈得比较深入,态度上也比较“诚挚”(蒋介石语),而英国由于不愿放弃在亚洲的殖民地,屡屡与中方发生争执。在《军事委员会参事室呈蒋委员长关于开罗会议中我方应提出之问题草案》的“英方可能提出之问题”条下亦曾列出“西藏问题”和“九龙、香港问题”。在“西藏问题”条下列有如下注文:“本年八月间,宋部长与英外相艾登曾在伦敦谈及此问题,双方意见相去甚远,似以留待日后解决为宜”;在“九龙、香港问题”条下又有如下说明:“九龙为租借地,归还中国固属毫无疑义,惟在英方视之,九龙与香港属一问题,而香港为割让地,其法律地位与九龙不同,似以留待日后解决为宜。”在王宠惠与艾登的会谈中,围绕西藏问题,中英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在亚洲殖民地问题上,英美的态度很不相同:美国希望英、法、荷等欧洲宗主国能够效法其在菲律宾的做法,允许殖民地获得独立,从而在很大程度上与中国的主张相互一致,而英国则力图维持其帝国统治,并拒绝承认中国的大国地位。事实上,《开罗宣言》最终能够将朝鲜独立问题列出并非易事,在国防最高委员会秘书厅为蒋介石准备的开罗会议预案中特别将朝鲜独立问题列为单独一条,并做了详细“说明”:对于朝鲜独立问题,“苏联目下因对日关系,大概不愿有所表示;英国因影响印度问题,恐亦未必首肯,英、美如不统一,美国势将踌躇。在此种情形之下,中国如单独承认,将与世人以同盟国家发生裂痕之恶劣印象……”会谈期间,围绕满洲、台湾和澎湖列岛归还中国的条文及朝鲜独立的条文及其修辞,中英双方均有不同的意见及讨论,英国外交次长贾德干甚至以英国内阁此前没有讨论这一问题及需要顾及苏联对此问题的态度为由,建议删去有关朝鲜独立的一段。在中、美双方的坚持之下,这段文字始获通过,成为共同声明的一部分。开罗会议后,蒋介石在其日记的“上周反省录”(蒋每周、每月、每年在日记中插入反省录)中说:“东三省与台湾、澎湖岛已经失去五十年或十二年以上之领土,而能获得美英共同声明归还我国,而且承认朝鲜于战后独立自由,此何等大事,此何等提案,何等希望,而今竟能发表于三国共同声明之中,实为中外古今所未曾有之外交成功也。然今后若不自我努力奋勉,则一纸空文,仍未足凭尔。”兴奋之情溢于字里行间。如果参照谈判过程中的上述争执和曲折,蒋介石日记将《开罗宣言》列入朝鲜独立问题视为重大成果之一,是很可理解的。
蒋介石在琉球问题上的态度需要参照整个会谈涉及的问题给予分析。在这里,我根据美国外交档案英文本和《中华民国外交史料汇编》中所收开罗会议中文档案对蒋—罗会谈再做一介绍,以与蒋介石日记中所记各项对照。为了准确起见,涉及琉球及相关问题部分,我在用中文介绍美国外交档案所载内容的同时,在注释中抄录关键部分的英文原文记录备考,同时插入中文档案有关文字。会谈记录涉及如下各项:一、罗斯福总统提出中国未来应该作为四大国(美、苏、英、中)之一参与这一机制的一切决定;二、关于未来日本的国体,蒋介石提出应由日本人民决定,在这一问题上不能留下影响国际关系的持久后患;(中文档案原文:“至于他国体如何,最好待日本新进的觉悟分子自己来解决”。“因为战争胜利,便去过问一个国家的国体,实在并非上策。而且,日本的天皇制在其民族的精神构造上自有地位,西方人未必会有认识,而同为东方人的中国人则是比较了解的。”)三、罗斯福总统提出中国应该在军事占领日本问题上扮演主要角色,蒋介石表示中国没有足够的能力承担此一责任,中国愿意在美国的领导下参与行动;四、关于战后赔偿问题,蒋介石表示可以用实物赔偿,将日本在华物资归还中国,罗斯福表示同意;五、“蒋介石与罗斯福一致同意,战后东北四省、台湾和澎湖列岛必须归还中国;辽东半岛及其两个港口旅顺和大连也必须包括在内;罗斯福总统随即提及琉球问题,不止一次问及中国是否要求得到琉球,委员长回答说,中国将同意中美共同占领琉球,最终参与由一个国际组织委托的两国联合行政机构。”罗斯福又提及香港问题,蒋介石建议在进一步讨论之前,先与英国当局谈。六、“与军事合作相关的问题。罗斯福总统建议,中美战后应该形成一定的安排,保障两国在遭遇外国入侵时能够相互支持,美国必须在太平洋各基地保持适当的军事力量,以确保其能够有效地分担阻止侵略的责任。委员长表示同意这两个建议。委员长希望美国能够提供必要援助,用以武装中国陆、海、空三军,以加强中国的国防,并能够承担国际义务。蒋委员长也提出,为了获得相互安全,两国应该安排陆军与海军基地以便双方使用,中国并承诺将旅顺作为中美联合基地。罗斯福从他的角度建议,在有关亚洲事务中,中美应在做出任何决定前相互协商。委员长表示同意。”七、罗斯福提出美中应就朝鲜、印度支那和泰国的未来状态达成谅解。蒋提出给予朝鲜独立的必要性及两国共同支持印度支那和泰国争取独立;八、蒋提出战后经济援助问题,罗斯福表示将认真考虑;九、关于蒙古和唐奴—图瓦问题。罗斯福问及唐奴—图瓦的现状及其与周边的关系,蒋回答说该地在被俄国强夺和分割之前为中国外蒙古之一部分。他提出唐奴—图瓦和外蒙问题必须设定一个时间与苏联谈判。十、联合参谋部问题。蒋提出建立中美联合参谋部;作为一个替代方案,中国也可以参加英美联合参谋部。罗斯福答应与美国参谋长联席会议主席商量此事。
对照蒋介石11月23日日记的内容,这个摘要记录稿显然更为详备。这里对比一下蒋日记与备忘录中可以相互补充的内容。除了外蒙问题及唐奴—图瓦问题在蒋介石日记中未载外,最为重要的出入是如下几条:第一,蒋日记中提到了共产主义及罗斯福对苏联的态度,而摘要记录稿中没有提及;第二,记录稿中提及战后中美两国在亚太地区的军事合作,其中罗斯福提出美国将在太平洋保留适当军事基地和军事存在的问题,中美互用军事基地及相互驰援的问题,以及蒋介石承诺将旅顺作为联合基地的问题,都是关键性的内容,但日记中没有记载。美国在太平洋保持军事力量以防外敌入侵的说法明显是针对苏联的。从这几条内容来看,除了蒋早就认识到琉球地位与台湾不同外,他在会谈中也意识到了美国对于这一区域的战后安排、尤其是在太平洋上的军事存在有着长远的规划。从蒋对共产主义和苏联的态度看,他显然准备积极配合美国的安排。如果将这一问题与蒋介石日记在记录罗斯福以中国为主军事占领日本的建议后面所加的评论——即“此其有深意焉,余亦未明白表示可否也”——综合起来分析,蒋可能意识到了罗斯福正在试探中国对于战后地位的设想。如果参照蒋介石要求将日本国体问题交给日本国内进步力量决定的态度,中美两国在战后日本的政治安排方面,也有不同的出发点。从摘要记录稿的英译看,罗斯福并未提及要将琉球交给中国,英文原文“The president then referred to the question of Ryukyu islands and enquired more than once whether China want the Ryukyu”表达的是一种探寻(enquired more than once whether...),而且不止一次之多。罗斯福表示在太平洋保持军事基地和军事存在的想法,是否已经在暗示美国对于琉球的兴趣?如果不是这样的话,为什么蒋介石要在罗斯福问他是否愿意要琉球时不但表示了不愿“专有”,而且还说中美共管的建议是为了“安美国之心”,又一再表示愿意在美国领导下协助美国对日本的占领呢?
开罗会议发表的三国“共同声明”没有涉及琉球问题。美国外交档案中保留的“共同声明”的美方草稿(初稿与修订稿)和英方草稿中也都没有提及琉球。这三份文件都提到必须从日本手中将其在太平洋地区占有的岛屿(许多是强大的军事基地)永久剥夺,及归还台湾、满洲等地给中国。在美方修订稿的第三、四节,有如下文字:“我们确定,被日本占领的太平洋诸岛——其中许多违背日本的特殊而确定的非军事化承诺,已经成为强大的军事基地——必须从日本手中永久剥夺”,“日本背信弃义地从中国盗走的领土,如满洲和台湾,当然应该归还中华民国。所有被日本用暴力和贪婪攫取的土地必须被解放。”英国的备忘录打印稿上则用钢笔在台湾(福摩萨)后面加上了澎湖列岛的字样。两份草稿和最终的《开罗宣言》都提到了朝鲜的解放和独立问题,而在蒋介石日记中被视为与朝鲜历史地位相似的琉球(以及暹罗)并不在“共同声明”涉及问题之列。《开罗宣言》的正文说:“三国之宗旨,在剥夺日本自从一九一四年第一次世界大战开始后在太平洋上所夺得或占领之一切岛屿。在使日本所窃取于中国之领土,例如东北四省、台湾、澎湖列岛等,归还中华民国。其他日本以武力或贪欲所攫取之土地,亦务将日本驱逐出境。我三大盟国稔知朝鲜人民所受之奴隶待遇,决定在相当时期,使朝鲜自由与独立。”
在二战期间,外蒙古、暹罗、安南、朝鲜、琉球的历史渊源和现实处境各不相同,但它们的战后命运均必须置于整个殖民历史与战争形势、大国势力的消长、尤其是美国对于战后亚太地区的战略和霸权谋划中观察。换句话说,琉球问题是在殖民主义历史、太平洋战争和冷战的复杂关系中形成的,也是在近代世界秩序的形成中产生的。根据上文的分析和推断,琉球在冷战中的地位早在1943年就已经确定,那时战争尚未结束,但战后安排问题已经提上了大国的议事日程。如今,苏联不复存在,美国在亚洲的军事基地的存在理由也相应发生了重大变化,冷战的格局已经重组。琉球社会运动提出的问题不仅关涉琉球的命运和亚太区域的持久和平,而且也关涉对于现代世界秩序及其未来演变的重新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