孔飞力:改造与再改造:中国现代国家演进的根本性议程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1772 次 更新时间:2020-07-10 21:41

进入专题: 现代国家   中国   近代史  

孔飞力  

作者|孔飞力(Philip Alden Kuhn,1933-2016)生前为哈佛大学历史系和东亚语言文化系讲座教授


当和珅已经躺在坟墓里再不能兴风作浪之后,文人士大夫们才开始对和珅事件作出反应,展开了狂风骤雨般的口诛笔伐。半个世纪后,曾国藩将这一切比喻为“士骛高远”。但我们如果还记得翰林院编修洪亮吉,以及他为带头打破和珅死后万马齐喑的局面而几乎送掉了性命的话,那么,曾国藩略带轻蔑意味的评论似乎便显得有点不公平了。1799年9月,距和珅之死七个月,洪亮吉写了一篇直陈时弊的《千言文》,其矛头所指并不是和珅本人,而是整个官场的不知检点和胆怯懦弱,这才使得和珅能够走得那么远。他还含蓄地批评了新登基的嘉庆皇帝未能着力于改革图新。士大夫纲纪松弛、营私舞弊的行径,引发了遍地的叛乱,这绝不能仅仅归之于某个权臣一人之胡作非为,而应当归之于官员这个群体的无动于衷。由于皇帝本人未能从百官处求言,参政言路“似通而未通”,很少有人能够上达圣听,也很少有人敢于上达圣听,文武百官均“以模棱为晓事,以软弱为良图”。而嘉庆皇帝登基后,“赏罚则仍不严明,言路则似通而未通,吏治则欲肃而未肃”。情形如此,“万一他日复有效权臣所以为者,而诸里又群起而集其厅矣”。洪亮吉发表如此肆无忌惮的言论后,被判“斩立决”。嘉庆皇帝御笔一挥,改为流放,但其实心中对此却并不踏实。后来,在一场大旱之下,为祈天祷雨,嘉庆皇帝又下诏释放洪亮吉回籍。


我们可以将洪亮吉的行动视为“带有根本性质”,因为他所批判的,是对于士大夫“言路开通”的种种现存限制;而他所要求的,则是通过文武百官的积极行动,而形成对于君主专制权力的制衡。然而,对于洪亮吉来说,这一切均取决于君主改革图新的决心,“士气必待在上者振作之,风节必待在上者奖成之”。要掣肘专制暴政,必须依靠文人士大夫和君主的一体行动,而不能只依靠来自文人士大夫的反抗。


洪亮吉关于文人士大夫和君主一体行动的看法,也是魏源在这个问题上的看法,但洪亮吉那种求仁成仁的冲动,却是魏源所没有的。魏源那一代的改革活动家,将注意力集中在治国从政的具体问题上,他们的目标是实行经世致用的治国之道,而不是带有根本性质的改变。随着文人士大夫积极活动的展开,越来越涉及到中国生活中包括农村日益深重的经济危机在内的许多流行弊病问题。然而,魏源作为经世致用之道的最大鼓吹者,在自己著作中所表现出来的,却是根本性问题的考虑其实就存在于具体改革措施的表层之下,而且离表层并不太远。魏源相信,要想医治这个时代的种种弊病,尤其是要想克服那正在摧毁农村的经济危机,就需要文人士大夫们采取更为广泛的行动。那么,这种行动究竟应当多么广泛呢?同时,需要遵循怎样的原则,才能够不使得这种行动被戴上“朋党”的帽子?——在清代,这种帽子是可以将任何积极的政治作为都置于死地的。


魏源向读者表明,他极力赞同这样的看法:他称之为“士”的整个精英分子集团应当在全国性政治中发挥自己的作用。我们已经知道,魏源所说的“士”,其实就是我所谓的“文人中流”,也就是那些由于获得了举人头衔,因而能够定期到北京聚集赴试,并因此而成为不居官位的全国性精英阶层的成员。在魏源的时代,关于文人们即便没有官位也有资格就全国性政治问题发言的看法,仍属于激进之论。然而,很大程度上由于像魏源那样的“文人中流”担任各省督抚们的幕僚,这种看法已经具有了一定的现实基础。虽然幕僚的位置带有荣誉性质,但他们仍然同自己的主公有着平等的社会地位,其基础,则是精英身份中强调文化同质而不是官位差异的方面。然而,这种平等特质并没有延伸到精英阶层的最下端,未能惠及只是通过了县试、尚未获得“为官资格”的秀才等人。用魏源提到自己时的话来说,这是因为他们既然身为“下士”,又岂敢议政。

魏源想要表达的是,文人参政是解决他所处时代问题的一种办法,如果能够实现的话,便能够使政治体制得到加强,起到防止像和珅那样以狭隘派系为基础的专横暴政的作用。同时,这也将产生更为广泛的动员作用,使更多人对于当时由货币危机所导致的经济和社会动乱作出反应。他显然还相信,这也将为加强王朝权力的合法性并使之长治久安,而做出贡献。但是,我们即便找遍魏源的著作,也看不到关于文人参与政治应通过什么机构或机制来实行的论述。


魏源和他的同道们的风格,是将注意力集中在具体问题上。而从19世纪20年代起,没有什么比之漕运问题更亟待解决、或更适于成为政治辩论的舞台了。大清帝国官僚行政机制中的这一部分,庞大、脆弱却又昂贵无比,已经对中国中部和东南部各省的行政机构造成了广泛的危害。根据魏源的估计,漕运的耗费失去控制已有一个多世纪之久(也就是说,这种情况从康熙年间便开始存在了)。在长江中下游各省份,漕运的毁灭性影响早已是司空见惯,但直到19世纪20年代,当货币危机使得任何滥用行政权力行为的成本都不断上升时,大规模改革的努力才开始出现。在长江流域征集粮食运往北京的费用之所以急剧增加,既是由于把收税当作生意经的官吏们的贪婪,也是由于大运河本身航运条件的恶化。魏源悲叹道:“上既出百余万漕项以治其公,下复出百余万帮费以治其私。”


不论是“以治其公”或“以治其私”,这些费用产生于一层又一层依赖于漕运体系的中介掮客。从力量对比计算的角度来看,没有哪个问题比解决漕运危机更能在各省官僚行政机构内部得到更为广泛的支持了:不仅官员们的为官生涯会由于未能完成漕运指标而被破坏,而且纳税人的愤怒也侵蚀着官府对于农村的控制。我们在前一章的讨论中已经提到,漕运税赋在耒阳以及其他各县引发了武装暴乱。魏源知道,对小土地拥有者的威胁,同时也是对国家的致命威胁。任何一个贪婪到连独立小农都加以摧毁的国家,也是一个在为自己挖掘坟墓的国家:“有田之富民可悯更甚于无田。《硕鼠》之诗,幸其田之将尽而复为无田之民,不受制于官吏也,乌乎伤哉!”魏源还引用《诗经》,就农民对这样的国家所可能做出的反应提出警告:“适彼乐土,言将空其国以予人也。”


然而,到了19世纪50年代,这一体系并没有得到多大改善。当太平军叛乱达到高潮时,冯桂芬的报告是,江南地区的漕粮正在撕裂社会。农民们以暴力手段来对付税收人员。他引用孟子的话说:“夫民今而后得反之也。”


对于19世纪20年代的改革者来说,对付上述问题的权宜之计是绕过昂贵的大运河运输体系,允许商人们通过海路将江南的粮食运往北京。魏源便相信,一旦通过海运缓解了江南农村爆炸性的局势,“无帮费则可无浮勒,无浮勒则民与吏欢然一家”。各省的改革者们说服朝廷,置利益盘根错节的漕运司的反对于不顾,于1826年这一年实行了从海路运粮,但这一实验在这之后二十多年里又被放弃了。


上述争取通过海路实行漕运的做法,揭示了19世纪20年代改革思潮的局限性。魏源解决问题的方案,着眼点不在于改造地方行政机构,而在于缓解小农的财政困境。通过海路实行漕运,能够在不涉及根本性问题的情况下,减轻乡村的最直接的负担。然而,比魏源年轻的冯桂芬(他在太平军到来前便逃离家乡并亲眼目睹了第二次鸦片战争的屈辱)却要激进得多。他为医治农村顽疾所开出的,因而也是一副猛药:在乡村社会中建立起更为完善的政治控制网络。


19世纪30年代,漕运作为改革焦点的地位,几乎在瞬息之间便为沿海地区的危机所取代了。鸦片问题以及随之而来的大清帝国同英国的战争,造成了中国政治局面的动荡不安。19世纪20年代相对来说较为变通的改革思潮,也让位给了对于顽固不化的权势势力的道义谴责。在要求实行不妥协的禁烟政策的文人派系中,包括着诸如魏源的朋友龚自珍这样的真正的“局外人”。从19世纪30年代后期起,对于西方实行武力对抗政策的诉求来自积极活动的文人,而他们中的很多人或者是下层官员,或者根本就没有任何官位。


自从19世纪20年代起,魏源便卷入了政治改革发展的每一个阶段;比他年轻的同代人冯桂芬,则从19世纪30年代后也这么做了。然而,为了搞清楚他们对于自己的作为是如何看待的,我们就必须摒弃那种关于文人们有着不同于别人的自身利益、因而文人阶层和其他权势势力之间的冲突不可避免的看法。清代中国的文人阶层不是法国革命前的“第三等级”,后者长期受到专横跋扈的贵族阶层的欺压,因而希望按照权利的一般观念和历史的长期发展趋势,来争取掌握自身的历史命运。在魏源和冯桂芬看来,他们所面临的当务之急,是要加强那个孕育了他们的文化并造就了他们的地位的政治体系。然而,他们也知道,如果这个政治体系要生存下去,它就必须使自己适应于前所未有的时代条件的变化。


19世纪40年代后,伴随着外来入侵一再而来的屈辱导致了一种充满政治敌意的新气氛,也为对权势人物发起攻击提供了新的机会。提出责难者所采纳的,是一种被称为“清议”的从道义上与权势人物对抗的风格。“清议”的实行者,属于19世纪70和80年代的激进分子,被称之为“清流”。这一以松散方式结合在一起的群体,对权势人物(尤其是曾同法国交涉议和的李鸿章)的妥协外交痛加抨击,并尖刻地将之讥讽为卖国及以权谋私。


然而,如果同魏源关于文人参与政治的观念相比较,“清议”涉及根本性问题的基础要狭隘的多。“清议”流行的时代,一些具有改革思想的官员们认为,已经有太多的下层人物悄悄钻入了官僚阶层。张佩纶是“清流”的一位中坚人物。一大帮出身下层的暴发户肆无忌惮地追逐官位,这种情况引起了他的警觉:


自捐例大起,士农商嚣然有不靖之心,流弊所极,名分混淆,公私骚扰,一国皆贵,殆非治征。


太平天国之乱具有毁灭性影响。在这之后,官方重建秩序的努力包括了通过缩小官场的入口来净化官僚行政机构的措施——尤其是限制出身行伍和有从商背景的新人通过军功或捐官的途径而获得官位。“清议”崛起所处的保守的社会氛围,从“清流”人士全为在职官员的狭隘的社会基础上反映了出来。“清流”一党根本不打算在广大文人中寻求支持,他们所追求的,只是在现存官僚行政机制之内,加强自己的名声和巩固自己的前程。他们更没有从“文人中流”作为一个群体有权力——更不必说广大民众有权力——对高层官员的行为提出批判的原则出发,提出任何有见地的看法。然而,通过把扩大政治参与同国家存亡问题联系起来,“清流”们明显地炒热了当时的政治气氛。


确实,19世纪60年代以后的现实,同以清流派为代表的关于根本性问题的保守思维是背道而驰的。地方上的精英分子(从任何意义上来说,他们并不都属于“文人中流”)已经获得了对于诸如“厘金”之类油水丰厚的新的商业税费的控制。无论是在乡下还是在城里,地方社会重建的领导人不仅包括文人中流,也包括下层文人。对于教育、对穷人的救济,以及维护地方治安等地方上面临的迫切任务,常规的官僚行政机构往往推到地方要人显贵的身上,这种情况达到了一个世纪前闻所未闻的地步。在诸如汉口这样的位于长江中游的商业城市,商会在官方的赞同下,正在地方服务管理上发挥着越来越大的作用。


因此,毫不奇怪,二十年后当文人参与政治生活终于成为一条人们所强力鼓吹的原则时,它在实践中已经被一系列形式更为广泛的政治行动所超越了。根本性的转折出现于1895年春,当时,清廷刚刚同日本签订了屈辱的《马关条约》,精英阶层对此做出了愤怒的反应。从表面上看,似乎文人参与政治活动的原则很快便会得到实现了。从建制发展的角度来看,文人的反应采取了由参加会试者经由都察院上书的形式。这些上书者绝非一般意义上的“学生”;他们都是来自各省的举人,是全国性精英阶层的成员——也就是魏源心目中有着合法性权利参与全国性政治活动的“文人中流”。来自十六省的数百名精英人物聚集在都察院门口,情绪激愤地上书请命。如果魏源还活着并亲眼看到这种情形的话,他一定会既极为惊讶又大喜过望的。


但是,由康有为起草并经一千二百余名进京赶考的举人联署的“万言书”,其实际内容远远超出了魏源当年的想象。大众将通过选举产生代表,“不论已仕未仕,皆得充选”。当选代表将以“议郎”(这个词系“因用汉制”而来)的身份,轮班入值,“随时请对,上驳诏书,下达民词”。康有为认为,由此可以做到:


上广皇上之圣聪,可坐一室而知四海;下合天下之心志,可同忧乐而忘公私。皇上举此经义,行此旷典,天下奔走鼓舞,能者竭力,富者纾财,共赞富强,君民同体,情谊交孚,中国一家,休戚与共。以之筹饷,何饷不筹?以之练兵,何兵不练?合四万万人之心以为心,天下莫强焉!


上述言论给我们的感觉是,它们已经体现了属于现代民族国家的观念(这是经由日本明治宪法而介绍到中国来的)。这种看法的出现,只有在国家面临着外来征服以及——用19世纪90年代这一帝国主义时代所流行的社会达尔文主义的语言来说——亡国灭种的危难时刻,才是可以想象的。


在这一关于国家的看法中,尤其令人振聋发聩的,是它在铲除不平等上的效果。中国人不论地位高低,国家都是他们的共同财产。这种观念,在结构上同那种关于文人们不管是否在官,都有着共同的、因而是平等的文化身份的旧观念,其实有着一脉相承之处。但是,如果两者之间有任何差别的话,那应当是所有人都是国家一员的观念。这具有更为深远的意义。这是因为,这种地位是与生俱来的,而不是政府授予的。在非常实际的意义上,康有为这班人正在走出“文人中流”的圈子,而通过在19世纪90年代建立起来、已成为激进宣传活动中心的各种学会,实现对于广大文化精英人士的动员。他们的直接目标固然是各省参加过乡试的文人,但他们的出版物却接触到了更为广大的读者群;而他们的行动中所隐含的信息是,国家的问题,并不是一个仅仅应该由文人们来考虑的问题。


然而,最具有煽动性的看法,是将外来征服者同国内暴君联系在一起。进入20世纪后,这种意见已经得到了广泛传播。让我们来读一下1903年由一位革命党人和一位君主立宪派人士所写下的几段文字。革命派邹容写道:


数之民贼、独夫、大冠、巨盗,举众人所有而独有之,以为一家一姓之私产,而自尊曰君,曰皇帝,使天下之人无一平等,无一自由,甚至使成吉思汗、觉罗福临等,以游牧贱族,入主我中国,以羞我始祖黄帝于九原。


立宪派梁启超则提出:


同族之豪强者居而专也听之,异族之横暴者殄而夺也亦听之。如是,则人之所以为人之具,其涂地矣。……我国民仰治于人,数千年矣。


在梁启超看来,“仰治于人”意味着民众受到并非建立在他们的普遍参与基础之上的强权的统治,而不管这种强权是国内的还是外来的。


虽然说,关于文人参政的观念可能在梁启超和其他人的思想里起到过某种过渡性作用,但这种观念显然已经不适于用来对付19世纪90年代后期所出现的急迫情势了。梁启超和他的追随者们可能觉得,这种观念过于倚重于国家权力,也过于具有社会身份上的排他性,因而难以使之一般化,而为广大民众所接受。这种观念既不包括使得社会走向平等的含义,也不包括普遍公民权利的思想。尽管如此,梁启超关于政治参与的看法的基础,并不是个人权利,而是所有公民对于自己的社区自然而然地所应当负起的责任。


本文选自《中国现代国家的起源》,注释从略。特别推荐购买此书仔细研读。该选文只做介绍相关研究和著作的参考,不得用于商业用途,版权归原出版机构所有。

    进入专题: 现代国家   中国   近代史  

本文责编:heyuanbo
发信站:爱思想(https://www.aisixiang.com)
栏目: 学术 > 历史学 > 中国近现代史
本文链接:https://www.aisixiang.com/data/122063.html
文章来源:本文转自选自《中国现代国家的起源》,转引自 勿食我黍,转载请注明原始出处,并遵守该处的版权规定。

爱思想(aisixiang.com)网站为公益纯学术网站,旨在推动学术繁荣、塑造社会精神。
凡本网首发及经作者授权但非首发的所有作品,版权归作者本人所有。网络转载请注明作者、出处并保持完整,纸媒转载请经本网或作者本人书面授权。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爱思想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分享信息、助推思想传播,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若作者或版权人不愿被使用,请来函指出,本网即予改正。
Powered by aisixiang.com Copyright © 2024 by aisixiang.com All Rights Reserved 爱思想 京ICP备12007865号-1 京公网安备11010602120014号.
工业和信息化部备案管理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