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借助相对更接近历史现场的《起居注》,从道光十二年闰九月观察道光十八年到二十二年,看这几年的经历如何生成为“鸦片战争”的“历史叙述”。拉长镜头,尽可能贴近其中一个现场,顺时而观,从经历,到散落在时序中的记录,到秘密编纂的分类事务(夷务),到事件,再到划时代的事件。对照清朝自身的“事件”生产机制,可以看清在不同目的的驱使下,时人的经历与处置、事后诸人的思考、外人的叙述如何交汇,时人如何“失语”,后人如何控制了历史叙述,“事件”如何从经历中脱颖而出、意义又是如何被不断增添、改变与筛减的,“事件”形成后又如何变为重返历史现场的一层障碍。了解这些,我们便有可能从更多的角度去重新发现这段历史,并对“事件史”的意义与局限有更真切的认识。
关键词:起居注; 日常; 鸦片战争; 事件史; 历史叙述;
中国史学中向有“史,记事者也”的说法,“记事”乃史学的重要内容,宋代以后,随着纪事本末体的出现,其中的“事”更是几乎等同于史上的“事件”,不夸张地讲,这一体裁便是围绕事件史展开的。西方近代史学传统中亦有可堪一比的现象。兰克为代表的实证主义史学,也聚焦于政治史、外交史,不外乎英雄人物与重大事件,20世纪以来,受到来自不同领域的批评,很长一段时间内颇受冷遇,近来略见转机。中国的情形也类似,只是总要慢上几拍。中国学界对于“事件史”的反思只能说是刚刚开始,还有很多工作要做。
古代史遗存史料有限,开展相关研究不易,笔者借撰写《什么是日常统治史》之机,以清代道光朝为例,从最接近日常的《起居注》入手,对照各种资料,梳理一下当时道光帝的生活/工作,并考察“鸦片战争”这种表述的来历,相互对照,看看产生这一概念之前的状态如何,以及这一概念流行后如何切割史料,制约了我们对那段往事的认识,对于反思“事件史”的研究,或不无裨益。
鸦片战争的研究,成果极为丰富,无需赘述,概况与进展可见学者们的综述。值得注意的是,相关研究虽多,但未见有人将这一概念的来历与时人的经历放在一起并观的研究,也就没人关注其间的差别,这种差别恰好可成为推进这段历史研究的一个可能增长点。
1、道光帝的日常
不妨用清朝道光十二年(1832)闰九月作为例子。这一年与这一月,都是历史上的庸常日子,没有什么值得大书特书的事件。《清史稿·宣宗纪二》“道光十二年闰九月”条:
闰九月丁亥,上简阅健锐营兵(14日辛亥)。壬寅,以朝鲜国王李玜却英吉利贸易,下诏褒奖之(29日壬申)。是月,赈直隶阜平等十州县灾民(13日丙戌)。贷河南祥符等七州县(7日庚辰)、陕西兴安府水灾口粮(17日庚寅)。贷齐齐哈尔等处被旱兵丁银谷(18日辛卯)。
收入道光帝本纪中的这六件事,除了朝鲜国王拒绝英国贸易一事,可以和数年后的鸦片战争有些缥缈的关联,其余五件都是些日常琐务,尤其是四件给州县赈灾与贷粮,更是每个月都少不了的事务。这几件细碎的事务不过是民国初年修撰《清史稿》时本纪的纂修者们从“道光朝的起居注”“宣宗实录”,还有可能包括了内阁档案中摘录出来的。后者的记载则要详细很多。
当然,无论是《起居注》还是《实录》,抄录的道光谕旨也是有选择的,更完整的当属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收藏的档案了。已出版的军机处随手登记档(逐日抄录的奏折、谕旨收发登记簿,类似中央办公厅机要局秘书处的文件收发与处理情况记录)可以做个索引,不过,登记档只抄录军机处收到的奏折,那些京内部院衙门的奏折,如果皇帝意见仅是“知道了”或“依议”的,会由奏事处口传谕旨,由各衙门将奏折带回执行,军机处不会得到副本,亦不会抄录到随手登记档中,内阁上呈的题本亦未收入,引见与秋审之类的文书也没登记,覆盖的也不是全部。
《清代军机处随手登记档》第46册收录了道光十二年三月初一日至闰九月二十九日的登记档,统计该月道光帝批阅的各类奏折(含折片、单。总督巡抚及将军以及京内的六部、都察院、宗人府、御史),一共有449通,下发的谕旨共126道。
目前一史馆的档案目录检索只涵盖了内阁全宗、军机处全宗与宫中档案全宗三类。道光十二年闰九月内,内阁档案全宗有153笔,军机处389笔,宫中档案284笔。后两者中有相当多是重复的,以直隶总督琦善所上奏折来看,军机处录副奏折有20笔,宫中档的朱批奏折16笔,其中12笔属同一事由,其余不同。整个闰九月,琦善给道光帝的上书一共25通(内阁档案中有一通)。由此推算,道光帝该月看过的奏折当在500通左右,加上内阁收到的题本之类,650通上下应该不算离谱。这中间记入《起居注》和《实录》不过是少数,还举琦善为例,《起居注》中不过提到了11次而已,其中还有几通奏折不见于一史馆的档案。相互比较,不难发现《起居注》的取舍程度。道光帝此月平均每天要看20多通大臣的奏折与题本,应该是常态。
除了批阅奏章,从《起居注》看,皇帝理政另一频频要做的工作是“引见”要升迁的中下级官员。此制雍正朝执行得颇为严格,他不止是面见各类候选官员,还会在官员的“履历片”上写下批语,最为认真。后来诸帝很少写朱批,“引见”还是一直在进行,道光朝亦然。据《起居注》,闰九月29天中,十四天中有相关记载,倒是《实录》将此等内容一律删去不录。兹举一例:
(闰九月初一)是日,吏部将协办大学士、云贵总督阮元等题请升补景东直隶厅同知之丽江府通判陈桐生带领引见,奉谕旨,陈桐生准其升补云南景东直隶厅同知。又将病痊起复之原任福建建宁府知府珠庆带领引见,奉谕旨珠庆著照例坐补原缺。又将病痊起复之原任奉天铁岭县知县富显带领引见,奉谕旨富显著照例坐补原缺。
此外,九月和闰九月还是皇帝秋审勾决情实人犯的月份。道光帝已在九月勾决了部分人犯,闰九月又分别在八日、十三日、十七日、二十三日与二十六日五次将内阁刑科覆奏的十四个省待决死刑犯一一审理,决定是杀还是留,这一工作在圆明园中正大光明殿东侧的洞明堂进行,道光本人勾决之前,已有多位朝臣进行了会审,确定了各省“应勾决”的人犯,口请道光最后定夺。道光则“命大学士曹振镛秉笔,将刑部诏册详勘审定”,逐省分别进行,每次都会有若干人“情有可原”或“情稍可原”而“著牢固监候”,其余则是“情罪重大,法无可宽”,而“均予勾决”。《起居注》按照皇帝的勾决结果,分类抄录了所有人犯的姓名,也算是青史留名了。这是行使皇帝最高审判之职的体现。
除了看上去乏味的文书批阅与人命关天的勾决,本月还有几次难得的外出:
诣阅武楼检阅宗室,挑选侍卫马步射(初九、初十、十六、十八日)
诣香山演武厅阅健锐营操演(十四日)
诣绮春园向皇太后请安(初七、十三、二十二日)
诣大高元(玄)殿拈香,驾进宫……上以孟冬时享太庙,先期御斋宫致斋三日(二十七日)
御斋宫(二十八日)
御中和殿视孟冬时享太庙祝版……上御斋宫(二十九日)
诣太庙行孟冬时享礼,礼成驾还宫(十月初一日)
驾幸圆明园,上诣绮春园请皇太后安(十月初二日)
阅武楼在圆明园西侧的西苑,香山演武厅位于香山正东的团城内,绮春园在圆明园的东南,接近今天的南门处;大高玄殿在紫禁城北,景山西侧。道光十一年以后,道光平时居住在圆明园九洲清晏西侧的慎德堂。即便这些外出或请安的日子,除了二十二日随手登记档是空白外,其余诸日都多少要批阅奏折,下发谕旨。最多的十三日,除了向太后请安,还批了至少35份奏折(含折片、单),写了谕旨15道,最少的是十日,只写了1道谕旨。
郭黛姮等根据《起居注册》和《穿戴档》等档案文献,统计出道光二十九年有355天驻跸圆明园,是雍乾嘉道咸五朝中最长的;而同期平均一年住紫禁城的时间只有90.9 天。郭黛姮《远逝的辉煌:圆明园建筑园林研究与保护》,上海科学技术出版社2018年版。
闰九月里,道光帝除了去绮春园向皇太后问安属于私事,余下的无论是祭祀、阅兵还是批阅奏折、勾决、引见官员,均属理政。当然,从保存下来的奏章与题本还是《起居注》或《实录》抄录的谕旨看,都是些细碎琐屑的小事,包括诸多例行公务,当然,重复的频率不同,引进,全月中一半的天数都有,有的是以季度或年为单位循环,如斋戒,准备孟冬太庙的时享与勾决人犯。
道光十二年闰九月平淡如水,在旻宁三十年的皇帝生涯中毫不起眼,几乎可以忽略不计。《清史稿·宣宗纪》本月所录只是从整月逐日活动中拣选了六事,并将其转述为国家的活动。更为例行化的事务,如引进、祭祀与勾决之类,就更没有出现,仿佛不曾发生。六事中,除了“简阅健锐营兵”,要离开圆明园实地检阅外,其余五件都是借助批阅奏折来完成的。赈灾与贷粮都有具体的日期,亦是如此。
关于赈贷,《清史稿》所录十分简略,《起居注》中的“谕旨”则极为详尽,逐县罗列了遭受不同程度灾情(如成灾五分、成灾八分到成灾九分,或歉收三分)的村庄数量,以及如何区分成灾情况采取不同的办法来应对:成灾六分以上的,要求“各就地方情形,分别银米,酌量搭放”,“其应放折色,仍照成案,每米一石,旗民折给银一两四钱”,成灾五分及歉收三四分的村庄,则不给赈济,而是缓征粮租到次年秋后启征,等等。有的一道谕旨足足抄写了17页之多,2100多字。每年全国总会有不同州县遭灾,朝廷按什么标准赈济,早有成例可循。
尽管平淡单调,又何尝不是道光在位三十年理政生涯的常态?人从生到死无不是一天天度过的,每一天都构成其中的一环,环环相连,个人不也是在日复一日的三餐中吸收营养,逐渐成长与衰老?头脑中印象深刻的恐怕只是那样不同寻常的聚会或偶尔品尝到的美食,却无法分辨哪顿饭发挥了多少作用,没有成年累月的积累,我们无法从婴儿长到成年,再最终走到死亡。人生史也是在一天天累积而成的岁月中铸造的,纵有人生的节点,耀眼的光辉,更多的却是平凡岁月,重重复复的活动。作为基调,常常被遗忘,却低沉地展开的便是这些。王朝的历史亦然,在如此平凡的日子的反反复复中,王朝从立国走到覆灭,其间穿插着一些时人或许有意识,但更多的是因结果而事后被时人或后人视为“重大事件”的经历,让王朝的生命史显得不那么乏味沉闷。
2、“鸦片战争”作为事件的产生
如果我们将目光转到道光十八年(1838)到二十二年(1842),今天归纳到“鸦片战争”这一重大事件下的那些众多事件,按照它们发生的日期,镶嵌在时序中,散落在《宣宗纪二》与《宣宗纪三》逐年逐月的叙述中,与其他事件穿插交织。抄录二段以为例,道光二十一年(1841)八月、九月:
八月癸未,以桂轮为热河都统。丁亥,英人寇浙江。庚寅,以朱襄为河东河道总督。辛卯,万寿节,上诣皇太后宫行礼。御正大光明殿,皇子及王以下文武大臣,蒙古使臣、外藩王公行庆贺礼。褫文冲职,枷号河干。以王鼎署河东河道总督。英人去厦门。丁酉,英人寇浙江双澳、石浦等处,裕谦督兵击走之。命怡良赴福建查办军务。以梁宝常署广东巡抚。庚子,以赵炳言为湖北巡抚。辛丑,英人复大举寇浙江。戊申,英人再陷定海,总兵王锡朋、郑国鸿、葛云飞等死之。裕谦、余步云下部严议。是月,免陕西华州、大荔二州县,河南睢州等八州厅县水灾额赋。
九月乙卯,英人陷镇海,钦差大臣裕谦死之,提督余步云遁。命奕经为扬威将军,哈哴阿、胡超为参赞大臣,督办浙江海防。命怡良为钦差大臣,会同颜伯焘、刘鸿翱督办浙江海防。以牛鉴署两江总督,鄂顺安署河南巡抚。丁巳,命文蔚为参赞大臣,赴浙江,胡超仍驻天津。命特依顺为参赞大臣,赴浙江,哈哴阿仍驻山海关。命祁寯藻在军机大臣上行走。授牛鉴两江总督。辛酉,英人陷浙江宁波府。己巳,上阅火器营兵。是月,赈奉天辽阳等六州县水灾。
这两段中用加粗表示的便是中英交战或与此相关的内容,属于后人所说的“鸦片战争”,而其他部分记述的,则是与此无关的事情,包括官职任免、节庆活动、检阅军队和赈灾,和战前、战后其他年份的记事类型一致。从道光十八年(1838)闰四月辛巳,“鸿胪寺卿黄爵滋奏请将内地吸食鸦片者俱罪死”开始,到二十三年(1843)十月己酉,“耆英奏通商事竣,命回两江总督任,办善后及上海通商事宜,祁等办粤省未尽事宜”为止,前后五年多,均是如此。
后人所谓的鸦片战争,不过是将与鸦片贸易、销烟、东南沿海发生的多次战事,以及此前朝廷中关于弛禁与严禁的讨论、战后双方议和,达成协议,并具体落实等等,从按照时序发生的无数事件、事务中抽取出来,聚拢在一个名为“鸦片战争”的巨伞之下,并进一步从后代历史演进中发现(“发明”)其意义,探究与此相关的方方面面,构成近代史叙述链条中的重要一环,不仅如此,还将整个清朝近三百年的历史切分为两段:前期归入古代史与后期归入近代史,许多论著据此来做起止的分水岭,甚至成为机构设置的分界线(如“中研院”的史语所和近史所、中国社会科学院的古代史所与近代史所)。
尽管亲历、亲见与亲闻这场战争的中外人士留下了不少记载,清廷在咸丰六年(1856)利用内阁、军机处等处保存的臣下奏章、道光的谕旨以及中外交涉的照会、书札等编成了《筹办夷务始末(道光朝)》八十卷,围绕的中心实际就是后来被称为“鸦片战争”的这场中英战争。不过,那时称为“夷务”,在咸丰与大臣心目中,与祖先乃至前朝处理的外夷交涉并无根本的区别,只是王朝面临的一类事务。
目前所知,“鸦片战争”(The Opium War)这个说法,至晚1840年1月1日英国的报刊已在使用,此后见于多家报刊,1844年日本人斋藤竹堂就撰写《鸦片始末》向日本国内介绍战争的原因和具体过程,流传颇广。1885年日本翻译出版的《大英今代史》里第八章便是“鸦片战争”,此书是英人Justin Mccarthy(1830—1912)所著A History of Our Own Times的日译本,此书的前四卷1879—1880年出版。1894年的《绘入万国历史》中也有《英清の阿片戦争》一章。1903年,英国爱特华斯著,史悠明、程履祥译《中国六十年战史》第四章为“论中英战事”,第一目为“鸦片战事”,云:
一千八百四十年之战,由于一千八百三十九年英人居住广州者尽被中国大吏拘入囹圄,又派钦差大臣林则徐至广东查禁鸦片,逼令缴出充公,故西人名此为鸦片战事。
出现了“鸦片战事”一说。而1903年开始出版的中小学历史教科书中也已开始论及此役,有的称为“鸦片之役”或“中英战争”,更多的是“鸦片战争”,这些教科书有移译自日本人的著作,也有自行编写的。至晚,1907年在日本的中国人已经开始使用“鸦片战争”这一说法,中国最早将“鸦片战争”作为独立对象纳入系统的历史论述的,目前见到的是郭希仁在《国华》1910年12月3日、4日、6日第5版“警世钟”栏目连载的文章《鸦片战争:六十年交涉史略》与1911年出版的刘彦著《中国近时外交史》第一章“鸦片战争”,1929年武堉幹亦出版过《鸦片战争史》(商务印书馆),此后,以“鸦片战争”作为对象的论文著作、资料集可谓层出不穷,难计其数,1930年代以后,各种《中国近代史》《中国近世史》大都将“鸦片战争”作为开篇,直至今天。后人颇有微词的关于鸦片战争史“三段论式”体系:战前的世界与中国、战争经过、战败原因及后果,实际自1911年刘彦的《中国近时外交史》开始便是如此。此书第一章鸦片战争,其下三节标题如下:
第一节 中西国际交通之起源
第二节 英商鸦片贸易之情状与开战之原因
第三节 中英战况及南京条约
应该说,今天对鸦片战争的叙述结构,与一百年前刘彦的著作并无根本的差别,只是具体问题上的认识有不同。
毋庸讳言,当我们目光仅仅停留在《道光洋艘征抚记》《夷氛围记》《中西纪事》以及《筹办夷务始末》《鸦片战争》与《鸦片战争档案史料》等主题集中于这场战争的各种著作或中外史料集,思考的焦点自然不会脱离战争的前因后果与过程,无论关注的是多么具体而微的问题,无论如何跳出善恶忠奸的道德评价。因为自入手处便已被决定了,被这个概念以及概念指导下选取、编辑的资料所划定的范围所限定了。这种做法的结果便是将当时丰富的历史实在削减到只是围绕鸦片这一轴心旋转的历史表现,自然,这样的画面只是那几年交错重叠的众多画面中一幅而已,如果仅仅用这一幅来涵盖1838—1842年的历史,失真与狭隘在所难免。
3、事件与日常
当我们跳出事件史为中心的窠臼,再去看看《起居注》《实录》《上谕档》以及一档馆保存下来的档案,本月中,道光批阅过的与这一战事相关的奏折的确不少,尤其据《实录》。军机处录副奏折中保存下来的倒是不多,只有3件(03-2986-046、03-2986-052、03-2986-053),可以肯定,遗失了很多。《筹办夷务始末(道光朝)》收录了2719件,一档馆编的《鸦片战争档案史料》七册内容更为丰富,更接近原貌。不过,即便补充上这些,即便相关档案全部保存下来,也只是当时道光所处理的奏折的一部分,绝非全部。现在能看到的各类奏折、题本中占绝对多数的都是和其他承平岁月一样的各种日常琐事。即便是虎门销烟的主持者林则徐,在钦差大臣任上的三道奏折与鸦片有关外(04-01-30-0513-047、049、051),随后转任两广总督,保留下来的奏折涉及鸦片问题奏折虽多,依然是与人事、治安、漕运、钱粮等日常事务交织并存,自然也没法收纳到“鸦片战争”巨伞之下。
不断爆发的沿海战事的确带来不少变动:与军务相关的奏章、谕旨比平时陡增,相应的官员奖惩、调遣与安排急剧增多。
但还有不少工作与安排雷打不动:隔几天便要去绮春园向皇太后请安、九月初四那天太常寺便上了题本,提醒皇帝十月一日孟冬时享太庙,道光谕旨“朕亲诣行礼后殿”,于是乎要按部就班地准备时享,二十七日便要“御斋宫致斋三日”到十月一日,二十九日还要先到中和殿“视孟冬时享太庙祝版”,这套节奏与安排几乎是道光十二年时享的重演,就连二十七日自圆明园返回紫禁城时要到大高元(玄)殿拈香,日期也丝毫不差,稍有变化的是太常寺上题本的日期,道光十二年在闰九月初七日,二十一年是九月初四日。另外,因十二年闰九月,这些均推迟到闰月来进行。频繁的带领引见亦照旧进行,阅兵亦按时开展,不时上报的灾情亦需要道光批准才能赈济或缓征。
即便发生了后人与今人眼中划时代的大事,在道光的生活与理政中,不过是投入平静池水的几块碎石,一时激起浪花,随着石头的下沉,很快也就风平浪静,岁月如常了。即便是在浪花四溅时,循规蹈矩的生活与理政仍然依序展开。该年八月二十六日(丁未)英军攻占浙江镇海,钦差大臣裕谦投水而亡,九月乙卯(四日),道光收到杭州将军奇明保的加急奏报,得知镇海失守,但裕谦下落,多日不明,四天后(九月八日巳未)收到浙江巡抚刘韵珂的奏折,才得到确切消息,当日,道光专门下了一道明发谕旨,其文云:
两江总督裕谦,功臣后裔,世笃忠贞,经朕擢任,封圻适当。逆夷滋事,特派为钦差大臣,办理浙江军务。该督锐意图功,方资倚畀,兹以镇海县城失陷,投水殉节,为国捐躯,深堪悯恻。著加恩赠太子太保衔,照尚书例赐恤,任内一切处分悉予开复。伊祖班第于乾隆年间在伊犁殉节,入祀昭忠祠,令该督临危致命,不忝前人,著附祀昭忠祠,并俟军务完竣后,再于镇海县建立专祠,以彰尽节。其灵柩回京时著沿途地方官妥为照料,并著伊弟裕恒前赴江苏迎接。到京时准其入城治丧。应得恤典,该衙门察例具奏。
除了表达自己的哀悯之外,指示将此事纳入各种“例”来应对,即将参照之前的规定与先例做“例行化”处理。二十六日丁丑又针对礼部上奏的裕谦殉节如何赐恤下发谕旨,除了照部议办理外,“并著加恩与谥,用示朕悯节褒忠至意”,增加些额外的恩赐褒奖。道光在谕旨批示“深堪悯恻”属于针对阵亡将领的套话,九月初二癸丑那天,针对葛云飞、郑国鸿与王锡朋阵亡所下的第二道谕旨中也使用了。
同在九月八日己未这一天,道光先是“诣绮春园请皇太后安”,然后又看了不少奏折,做了批示。与裕谦殉国善后事宜一道,同一天处理的还有若干人事调动、军事部署,涉及浙江前线颇多——与裕谦多少有些关系,如浙江巡抚刘韵珂的奏折、折片与奏单;也有与战事无关的奏折,如湖广总督裕泰的奏折(片、单);也有朝廷内部事务——谕旨户部尚书祁寯藻在军机大臣上行走、谕旨肃亲王敬敏补进内大臣班、文蔚、端华现俱出差,所有正黄旗护军统领事务著关圣保署理,镶白旗护军统领事务著恩华署理;还有多道奏折谕旨涉及顺天府武举乡试中发生的车夫刘六滋事一案。据军机处录副奏折以及内阁全宗,当日还有其他录副奏折与题本,换言之,尽管道光对于镇海失守以及裕谦下落的确颇为揪心,裕谦殉国一事不过是和其他相关、不相关且不期然碰到一起的奏折、题本等一道被送上了道光的书案,当日经道光批阅而作为谕旨发布,令有关部门办理。
无论大事小事,按照《会典》《事例》等规定需要奏请皇帝的,都会送到道光那里,请他批阅。该去绮春园向太后问安也照旧进行,并未因镇海失守、裕谦下落不明而受到影响。对道光而言,每天总是会有各种事务摆上案头,千头万绪,沿海战事只是一端而已,究竟会蔓延到何处,他心中亦无从了解,只好沿海全线戒备,尤其是毗邻北京的天津与山海关。
次日,又会有众多的奏折、题本等通过不同渠道堆上几案。转录该日军机处随手登记档如下:
闰九月丁亥,上简阅健锐营兵(14日辛亥)。壬寅,以朝鲜国王李玜却英吉利贸易,下诏褒奖之(29日壬申)。是月,赈直隶阜平等十州县灾民(13日丙戌)。贷河南祥符等七州县(7日庚辰)、陕西兴安府水灾口粮(17日庚寅)。贷齐齐哈尔等处被旱兵丁银谷(18日辛卯)。
和战事有关的不过是朱批胡超折,以及下谕旨要求奕纪由浙江改发到天津效力,外加颜伯焘的两道奏折,据《起居注》和《实录》,还可补充对奕经等人的恩赏,亦是对参战官员的奖励。余下的均与战事无关。特别是浙江巡抚刘韵珂,身处与英军作战的第一线,自道光二十年七月迁任浙江巡抚,直至道光二十三年五月升任闽浙总督,第一次定海之战之后,他就任浙抚,此后中英在浙江沿海的所有战事,均发生在他任内。即便如此,战事亦非他工作的全部,官缺推荐人选、粮价、雨水、收成、银价等均需照常上奏。道光昨天看到的刘韵珂用六百里马递火速传来的奏折(及折片、单),全部都与战事相关,无论是关于裕谦殉节的善后,还是建议防守天津,今天则都是些日常的琐事。事与事之间相互浸润、弥散,没有截然的边界。如岸边的海浪,一浪推着一浪,前后相连,有别又无别。日起日落,浪涛绵延不绝,日子便在反复的浪涛中一天一天度过。
日复一日,一个月如此,一年亦复如此,连绵不绝,生命的持续、时间的延展、事务的处理、周而复始的祭祀、检阅军队、向太后问安,旻宁三十年的皇帝生涯就是这样从即位走到去世。不仅如此,背后还有众多官民,无论在场不在场、现身不现身:从起草奏折的官吏、上奏的官员、沿途传递奏折的众多驿站的官吏、内阁票拟题本的官吏、军机处登记奏折、抄录谕旨的官吏、奏折涉及的官民、传递谕旨的官吏、服侍皇帝的太监宫女,等等,因皇帝的生活/理政而牵动、交织、展开自己的生命,不但是清朝皇帝生活的主旋律,同样也是古代中国皇帝生活的基调。就此而言,裕谦的死,以及围绕鸦片产生的众多军务,不过是漫长皇帝生活与王朝运转中无数细务汇集成的水流中的一滴。纵然一时战事奏报频频,前方大臣谎报胜仗让道光振奋不已,随之而来的各处失利让道光焦躁不安,应对之策亦反复变动,全国调兵遣将沿海布防,前线督抚不断奏请调拨军需银两,令国库吃紧,也让道光忧虑,其他事务照旧要处理,请安、祭祀、阅兵循例进行。岁月流逝,细务带来的变化一点点积累扩大,加上后来君臣不断处置失当,转机与新的可能逐渐流失。戊戌失败,八国联军入京,庚子割地赔款,朝廷的新政被认为是敷衍应付,最终让读书人忍无可忍,革命呼声战胜了立宪,武昌起义的隆隆炮声将清王朝送上了不归路。
道光十八年以来围绕鸦片弛、禁萌生的许许多多的事务,从大臣们的讨论到派遣林则徐作为钦差大臣去禁烟,到英国兵舰开始不断地在沿海各地骚扰进犯,甚至攻陷了若干炮台、港口与城池,最后兵临江宁城下,道光帝也在不断调兵遣将,对付来犯的英人。这一系列逆夷的骚扰,如同不断向人体进攻的蚊子,躯体巨大,运转迟缓,消灭不了小小的蚊子,反而不时遭到叮咬,奇痒无比。
鸦片困扰清朝,并非始于道光朝。清廷最早一次下谕旨禁鸦片,要追溯到雍正七年(1729年),嘉庆朝更是不时下谕旨查禁。道光从其登基之初就不断为鸦片所困扰,隔几年便下谕旨禁止吸食与种植买卖。官民吸食鸦片与官府查禁并非一个突如其来的新现象,而是持续甚久的拉锯战,日益蔓延,且屡禁不止。当然,与鸦片有关的奏折一定是和其他事务的奏折一道送到道光案头的,对他而言,此起彼伏的鸦片吸食与买卖,让他每隔数月便要重述一次严禁的谕旨,不知反复发生过多少次,严词背衬的是收效甚微,愈演愈烈,这种态势积淀成道光心中挥之不去的阴影。
目的论史观的观照下,这些或许可算作“鸦片战争”的前史。换个角度观察,这不过是皇帝理政中令他蹙眉疾首的众多难题中的一道,相似的还有各地的灾荒,以及几乎年年出现的黄河水患。不必查看档案,翻翻《清史稿》本纪部分每月下的记录,便一目了然。不同之处只是年份与地点、灾情的轻重,性质并没有多大差别。嘉庆二十年(1815)三月,清廷根据两广总督的建议,颁布了《查禁鸦片烟章程》,将处罚贩卖鸦片制度化,道光三年(1822)八月戊戌,清廷又根据吏兵二部奏,制定了《失察鸦片烟条例》,进一步确立了处理洋船夹带鸦片、奸民种植罂粟以及开设烟馆,按照鸦片斤数,惩罚失察官员的处分标准。这应是嘉庆二十年颁布的《查禁鸦片烟章程》的补充规定。谕旨提到“向来地方官,祗有严参贿纵之例,并无议处失察之条。且止查禁海口洋船,而于民间私熬烟斤,未经议及,条例尚未周备”,两次明言“仍照旧例革职”“均著照旧例行”,旧例当指此。
《章程》与《条例》可以从不同角度去理解:既表达了朝廷的关注与决心,同时将处理纳入日常管理,显示朝廷分明意识到仅靠不断下发的谕旨难以剿灭吸食鸦片,不得不准备持久作战,君臣上下已经觉察问题严重且棘手。
检索嘉庆朝《大清会典》与《会典事例》,涉及鸦片的记载不过五处,案例仅一件。最早的规定颁布于雍正七年(1729),但尚无专门的处罚规定,只是参照其他律例来惩处,如“兴贩鸦片烟,照收买违禁货物例,枷号一月,发近边充军。如私开鸦片烟馆,引诱良家子弟者,照邪教惑众律,拟绞监候,为从,杖一百,流三千里”。面对日益泛滥的鸦片贸易、携带、吸食以及官员的纵容等等,上述律与例已无法震慑,嘉庆与道光根据大臣的建议,制定专门的《章程》与《条例》来处理,只能算是亡羊补牢了。
“鸦片战争”硝烟散去多年,咸丰即位之后,清廷君臣方逐渐意识到这英吉利人绝非内地一般可以轻易荡平的蛮夷,所以专门编写了《筹办夷务始末》,到了同治朝又设立了总理衙门,甚至开始学习西方的技术。但在当初,除了魏源、徐继畬、梁廷枏等个别人,包括道光在内的绝大多数人,对此都浑然无感。应对之策,多捡拾前代用来对付各种动乱时惯用的套路,只不过这些战事主要发生在沿海。即便是阵亡的总兵、钦差大臣,祖先早就留下了各种成规,大臣们也很清楚该如何抚恤。
大清王朝已经在这块大陆的东端屹立了近二百年,什么样的风浪没有碰到过?祖先经历的困局、遭遇的险境不都挺过来了?《会典》《则例》(《事例》)中分门别类记载的祖先如何处理各种各样的问题,成为子孙们可以仰仗的靠山、吸取力量的宝藏,诚如嘉庆在《大清会典》“序”中所言:“(会典)著奕祀之法程,为亿龄之典则,后嗣恪遵勿替”。几个远来的毛贼蚍蜉撼树,如何能奈何我大清?
当然,如我们所知,一旦海开,时局便并非清朝君臣自己所能独立左右的,后来历史的走向完全超出了他们的预想。这次来犯的逆夷不是三藩,不是蒙古,不是金川土司,不是苗猺,而是挟坚船利炮的西方资本主义列强,一系列的碰撞,结局亦如我们所知,开启了中国三千年未曾有之变局。这些自然都是道光帝等绝大多数时人想象不到的,亦是那些参与过鸦片战争的清朝军政大员们所想象不到的。
这些社会学家墨顿所说的“未预期结果”是人生与历史中反复出现的,只是当我们利用“后见之明”去观察过去时,常常会将这些误以为是时人所能体会到的,以致产生很多非历史主义的“辉格解释”。
如果我们设身处地地去观察,清朝的统治,具体说来,道光帝治下,尽管发生了后来称为“鸦片战争”的一系列战事,并遭到失败,被迫开放口岸通商并割地赔款,运行了近二百年的大清王朝,历经风雨,已经磨合为一个按照固定程序运转、沿着既定轨道前进的机器人,因过于庞大,部件繁多,组合在一起,运转不那么敏捷,时常需要添加些润滑油,皇帝既是孔飞力所说的其中镶钻的齿轮,也是最终扳动开关决定如何运转、朝哪个方向前进,以及是否该加油的人。机器人已经成熟到如此程度,通常,不分大事小事,均有惯例可依。不论是沿海的战事、还是某地的歉收、四时的祭祀、先帝的忌辰、太后的万寿圣节,引见官员等等,都有规章可循。各种事情,哪怕是前所未有的难关,也会纳入既有的惯例中去处理,皇帝无需多动脑筋,王朝也能运转如常。这是一个有条不紊的世界。是一个将所有发生的事情构成事务转述为文字,并在文字与以往的文字之间建立联系,求得对策的机制,处理过程中将当下与未来全部打包装入过去,装入几乎一成不变的“词汇”编制的应对方案中。二百年的历史实在悠久,列祖列宗经历过各种大风大浪,积累的成例太丰富,以致几乎无需思考,只要查查《方略》《会典》与《则例》,读读《实录》,就能找到现成的对策。那些文字一如所有的汉语,在时态的表达上颇为模糊,只要去读,就仿佛是为当下提供纾解难题的办法,过去/惯例=日常,是左右现实最重要的力量。除了人事安排,一切事务与难题都可以在建立与过去文字的联系中找到答案。
过去并非“客观化”的、与当下无关的僵尸,它借助各种“例”仍然潜在地具有活力,把握前进方向的皇帝一次一次地谕旨“部议”或“照例”处理,连接起当下与过去,将埋入文字的过去激活,各种仪式、形式化的词汇与表达、相袭已久的处理方式,都是如此。刊刻在典册中的文字,今人看来不过是些史料,没有生命,但在当时,意义却非如此,相当于操作手册。一旦被援引,如枯木逢春,立即再现生机。甚至可以说“日常”便是依附于过去词汇编织的网络而存在,一方面是单向的、朝向未来的线性时间的展开,无数问题扑面而来,另一方面则是不断地返回过去,将当下与过去连接,以及循环往复的成分(如每年定期举行的各种仪式性活动),当下/过去的反复交织中形成了王朝统治的“实态”,构成了今人所理解的“历史”。不理解依附于过去的复杂多向的“日常”,便无法理解当时的实态,亦无法理解为何会从失败走向失败,如德国史家Reinhart Koselleck所说“早期近代之前,未来不能带来根本的新东西乃是从经验中得出的一条普遍原则”,某种意义上可以说,正是这种面向过去、循规蹈矩的作风,使得时人很难正视当下,积极开动脑筋来主动思考与面对挑战,无法走出先例的羁绊。站在今人的角度指点江山,论证清军不开战即已不敌英军,是外在于历史现实的结论,纵然提供了众多细节,也不足以帮助我们切近地认识那段往事。这种态度是用一种观察者同其对象之间的学究关系,代替了在行动者和实践之间存在的实践关系。用皮埃尔·布迪厄的话,这是一种“科学家群体的自我中心主义”,甚至可以说已经成为历史学的一种学科无意识,必须要连根拔起。、
安东尼·吉登斯(Anthony Giddens)《社会的构成:结构化理论大纲》(The Constitution of Society),对“日常”的两个面向有所讨论。中文本为李康、李猛译,三联书店1998年版。
一旦只戴着“鸦片战争”这副滤镜反观过去,丰富的日常多半已经从我们的视线中消失,剩下的只有对后世产生特定影响的事件系列,被史家挑选出来置于时空脉络中加以叙述。我们也就只能从前因后果与过程去提供些有限的认识。要想恢复鲜活的历史,回到历史现场,回到日常世界,恐怕是不得不采取的策略。只有这样,我们看到的才不止是几条躺在案上待人解剖的死鱼,而是流淌的活水及其中活蹦乱跳的鲜鱼。
当然,消失的远不止是道光皇帝的生活,还有被视为与鸦片战争无甚关联的数亿百姓,以及众多未卷入这场战争的官员、兵弁的生活。史家笔下的历史穿梭、跳跃于事件与事件之间,拾掇相关史料,编织出种种线索,来充当种种观点的脚注。
4、事件如何形成?——内部机制与后人的观察
实际上,这些被归入大事件的事务,并非与其他事务泾渭分明、截然分开的。前引《起居注》中八月初七日关于金门镇等处阵亡将领如何抚恤的谕旨后紧接着的一道谕旨“福建金门镇总兵员缺,著詹功显补授”,又按照出缺惯例补授,同日谕旨任命的还有两位:陈朝良补授江南苏松镇总兵、赖恩爵署理福建南澳镇总兵。战事造成的总兵员缺与其他情况产生的总兵员缺相互交织,并无分别,都是需要皇帝处理的事务,无论造成员缺的原因为何,道光也循成规任命。又如道光二十一年九月初五日,道光曾下了一道明发谕旨:“牛鉴著署理两江总督,迅速驰驿前往,毋庸来京请训。河南巡抚著鄂顺安署理。河南布政使张晋熙前经奏准陛见,现在豫省事务殷繁,该员无论行抵何处,著即速赴新任,毋庸来京,钦此”,牛鉴自河南巡抚署理两江总督,接替阵亡的钦差大臣、两江总督裕谦。三天后,道光又下旨“牛鉴著补授两江总督,仍迅速驰驿前往,毋庸来京请训”,两道任命前后关联,均抄录入《清宣宗实录》卷三五七,按照咸丰六年(1856)九月监修总裁官大学士文庆领衔的《筹办夷务始末进书表》的表述“凡有涉于夷务而未尽载入《实录》者,编年纪月,按日详载,期于无冗无遗”,既然已入《实录》,便不应收入该书,实则不然。《筹办夷务始末》收录了后一道上谕,今人所编的与鸦片战争有关的档案史料与大事年表亦如此。两个前后相连的任命是否与夷务/鸦片战事有关,后人眼中却颇有些矛盾与摇摆,尤其是前一道还涉及任命新的河南巡抚与布政使。收与不收的标准既是模糊的,同时也是人为的与武断的。
这类事例不在少数,特别是有关战事的筹款,便很少收入《筹办夷务始末》。按今天的想法,这些铁定都应属于战事范畴,没收恐怕与时人对夷务的理解有关。事与事之间,形式上在奏折、上谕中日期明确、书写载体上的物理边界分明,内容却相互牵连互渗,纠缠交叠,如同水中的水滴(water in water),难以清晰分出彼此,汇合成事务流,齐聚皇帝案头,应该是当时的常态,各地事态亦是如此。后人则按照特定的标准(复数的,各有各的标准),从中抽取,编织纳入各种有始有终、有边界的“事件”或“事件序列”中(如《筹办夷务始末》、“鸦片战争”或《清代职官年表》、清代财政史的叙述,等等),并在事件发展的序列中获得特定的位置与等级。
有了标准,于是乎按照距离标准的远近形成了核心与边缘,以及大事、细务之分,耸立背后的是“事件等级制”的观念乃至潜意识,即将面临的各种事情以标准为中心,衡量与中心的远近区分轻重,编制成重要程度不等的层级,这是历史研究中惯用的做法。值得追问的是,从什么角度、如何区分轻重?区分轻重的标准是什么?标准从哪里来?为何要以此作为标准?能区分吗?有从个人角度,顺时而观做出的区分,按照人生历程标记出的大事:也有站在更为宏观的角度,乃至从后见之明出发做出的划分。
这种观念乃至潜意识中的“事件等级制”,不过是现实生活中无处不在的“等级制”的观念映射。至少自西周以来历朝历代,等级与阶级划分一向是构成人群的关键性方式,且扩散到各个方面,从身份地位、礼仪宗庙,到服饰车马、死后墓地的规格,等等。1949年以后,只是获得了名义上的平等,现实中各种等级差别依然随处可见:从城乡二元对立与户口制度上的城市户口、农村户口,到中央与地方、城市中工人、干部身份的不同,附着在干部等级上的待遇差别、男女退休年龄上的差别、学校、医院乃至寺庙的对应的行政级别的差别、颜值高低与工作好坏、收入高低之间的对应关系所建立的工作等级体系(如空姐/高铁乘务员所代表的高收入与颜值高之间的对应)。市场经济削弱了某些方面的等级制,但在另外一些领域,等级制反而又获得了强化。这样一套既复杂又简单的逻辑随着日常生活的反复接触注入到我们的思考中,成为关注过去时坚持“事件等级制”最隐蔽的基石。无意识中受其支配,则会不自觉地将那些等级高的人/事视为重要的,漠视那些居于等级体系低端的人/事。
其实,清朝本身并非没有“大事件”生产机制。立国后百余年清廷开设“方略馆”,康熙至光绪朝,先后编纂大部头的官修方略达25种,且多抄录数本或公开刻印发行,几乎每一部方略记述的对象,即是有清一代的重大军事活动,如三藩之乱(《平定三逆方略》60卷)、郑成功和清朝收复台湾(《平定海寇方略》4卷)、中俄雅克萨之战(《平定罗刹方略》4卷)、平定大小金川之战(《平定金川方略》《平定两金川方略》等)、太平天国(《剿平粤匪方略》420卷,同治十一年刊)、捻军起义(《剿平捻匪方略》320卷,同治十一年刊)、西北回民起义和击溃阿古柏(《平定陕甘新疆回匪方略》320卷,光绪二十二年刊)等等,实际上成为一种生产重大军事事件的方式。此举始于康熙二十一年(1682)八月,平定三藩之乱结束后,福建道御史戴王缙上奏,朝中大臣讨论后表示赞同,得到康熙认可,于是编纂了《平定三逆方略》,到乾隆十四年(1749)正式设立“方略馆”作为常设机构,附属于军机处。按《钦定大清会典》(光绪朝)卷三规定:“每次军功告蒇,及遇有政事之大者,奉旨纂辑成书,纪其始末,或曰《方略》,或曰《纪略》,皆由馆承办”,这是事后的总结。其乾隆五十三年编纂《台湾纪略》(镇压台湾林爽文起义)以前的10部方略,收入《四库全书》,只有数个抄本存世,乾隆朝刊刻过《廓尔喀纪略》,嘉庆朝以后编纂的9部均有刊本,还有5部清代未曾刊印。
构成25部方略(或纪略)记述对象的,只限于清朝获胜的战事,而像与英国的交涉和战事,尽管咸丰朝编辑了《筹办夷务始末(道光朝)》,却秘而不宣,只留在宫中备皇帝个人参考。一显一隐相互映衬,清廷在选择、编撰与刊布这类著作时“成王败寇”的事件构建意识,颇为明显。20世纪以降,将1838—1842年这段清廷讳莫如深的往事作为“重大事件”突显出来,已经是另外的立场在发挥作用了。
作为事件史的“鸦片战争”背后是整个清王朝的历史,某种意义上,可以从事件/结构之间关系角度来认识。从兰克时代一切历史都是政治史,到布罗代尔提出的著名的三个时段说,将结构与事件对立起来,并将事件贬为“瞬间即散的尘埃”,认为“它们像极短暂的闪光那样穿过历史。它们刚刚产生,旋即返回黑暗中,并且往往被人遗忘”,他强调是经济事件和这些事件的短期形势的链条,以及广义的政治事件、战争、外交条约、决定和内部骚乱等的链条,作为“结构主义者”,布罗代尔认为“在历史的分析解释中,最后终于取得胜利的总是长节拍……这种长节拍否定大量事件,否定所有那些它不能卷进它自己的水流中的并且被它无情地排开的事件”。布罗代尔尽管轻视事件,但还承认一些事件可以卷进水流,不过,事件在水流、在长节拍面前,是无力且被动的。像布罗代尔这样轻视事件的史家,在社会史流行的时代应该很多,当然,也有史家接受了他对时间的析分,对于事件/结构的关系并没有走得那么极端,Reinhart Koselleck便指出“事件与结构的层次依然内在依赖”,“事件与结构内在彼此关联,但此无法还原为彼”,即是承认历史中两者各自的意义,无法相互取代与演绎。Koselleck所说的“结构(structures)”除了事件的历时性结构之外,还包括了在时间维度上的特点表现为重复的更长期的结构,诸如作为众所周知不断重复的统治之基础的制度形式与权力模式,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给定的地理与空间因素,两者长期来看使日常生活趋于稳定或可能唤起政治冲突局势,而这些在历史过程中彼此类似或重复,还有行为的有意识与意识模式,既为制度所决定,亦反过来形成其制度,也包括风俗与法律体系,甚至还有生殖行为。作者强调这些结构时间维度上的特点是同一事物的重复,尽管长期或中期看,事物的变化也在不断累积。被收纳到“鸦片战争”中的那些事件散布在清王朝构造的不同部位中,与其他事务本交织共存,相互渗透与转化。
人类学家萨林斯则提出了另外一种处理事件与结构关系的思路。他透过分析1778、1779年英国人库克率领帆船两次到达夏威夷群岛的遭遇,反思西方社会科学中结构/历史的关系,发现了结构中的内在历时性与生成性,借助这场遭遇以及库克船长被杀,揭示事件如何改造了夏威夷人传统社会的结构(惯习),实现了文化的再生产,以及个人/集体、现实/理念、变/不变、过去/现在等等二元对立的荒谬。夏威夷人拥有国王,存在头人,是个等级分化的社会,但毕竟面积有限,库克船长率船两度抵岛,足以成为改变传统社会构造,同时实现文化再生产的重大事件,对当时当地身处不同位置的夏威夷人而言,具有不同的意义。1838—1842年清朝与英国之间的一连串战事,在当时却不能说已经具备了类似的意义。这种意义的获得,来自事后更晚时期人们的构建。缘于中国领土广袤、人口众多、信息传播渠道的限制,很多事件即便在当时便被赋予了重大意义,亦须考虑具体的人,难以一概而论。公车上书、戊戌变法失败、废除科举、清帝退位与民国建立,这些时人确能感知的重大事件,所谓“时人”所指亦需要细究,无法泛泛而谈。对刘大鹏们、阿Q们的意义,与对维新派、革命派、士人、清廷大吏的意义显然有别。中国这样一个广土众民、且高度分化的国家,再生产的机制远比夏威夷社会复杂,萨林斯的分析只是补充了一种超越对立而观察“事件”的角度。
更为晚近的社会学家们则力图突破传统的宏观社会学/微观社会学之间、结构/个人之间的对立,将结构与日常生活联系起来,这种思路其实等于取消了传统史学眼中的“事件”。英国社会学家安东尼·吉登斯(Anthony Giddens)便提出“日常生活的结构化”的观点,强调了例行化(routinization)和形成结构之间的紧密关系,法国社会学家、人类学家皮埃尔·布迪厄(Pierre Bourdieu)同样高度重视“日常生活”的作用,提出的“惯习”概念,就包容了相当多的日常行为与知觉图式。一方面,结构与日常、人的例行化活动与意识之间的关系不断得到梳理与清晰化;另一方面,“事件”的内涵也在发生了转向,从“大事件”降解为“小事件”“日常事件”,埃里克松的分析与李猛的研究,为重新理解“事件”内涵与历史叙述提供了基础。古人所说的“事务”就是“小事件”中的一类,亦属于吉登斯所言的“惯例”,只是观察的角度有别。反复出现的事务连接了皇帝、官吏、百姓与规则,处理事务的过程即是几方互动的过程,同时又通过成规将当时与过去衔接起来,这些过程不断伸展到未来,王朝因此而向前延续。将“鸦片战争”还原为日常状态下的系列“小事件”,可以让我们从不同的视角、不同的组合方式,更加多元的角度去观察那个时代。
现在要完全抛弃“事件”这个概念恐怕不太容易,但什么是“事件”,为何成为“事件”却不是不言而喻的,需要先仔细考虑。是基于目的论而建构的如罗马建城这样的“大事件”,还是日常中反复出现的“小事件”(事务)?“事件”之间是否存在某种等级制?“鸦片战争”何以从诸多“小事件”聚合提升为“大事件”?成为“大事件”的意义是什么?如何去认识笼罩在“鸦片战争”下的诸多事件与其他同时发生的事件、以及后来发生事件之间的关系?一连串的问题,都值得深思。
5、不同的记述、不同的画面
什么能成为“事件”无法脱离时人、后人看待过去的立场与角度。确如学者所指出的,不同的“事件”观背后耸立的是不同的史观:英雄社会与英雄史观/平民社会与平民史观。前者与中心辐射模式以及实证史学有直接的联系,后者产生于1750—1850年代的苏格兰,构成欧洲历史学与社会学因果分析的基石。回到中国历史,我们无法否认英雄人物的作用,但亦绝不能无视/轻视普通人的力量。大事件也好,小事件也好,均需纳入视野,两者兼顾,且揭示两者之间关系的“事件”观与分析,恐怕是必须的。当下,对学界而言,占据主流的是所谓“大事件因果关系”的分析,需要返回日常世界,发现“小事件”的意义,并将“大事件”置入“小事件”中,同时解明两者之间的关系。此其一。
其二,另一角度观察,上述问题的出现,纵与目的论立场的观察、不自觉地陷入后见之明的诱惑有关,同时平时接触的各类文献亦很大程度上捆住了读者头脑,不能不加以反省。无论是传世的正史中的本纪、列传,还是出土的墓志铭,乃至个人日记,甚至包括《起居注》和《实录》,可以说都继承了《春秋公羊传》“桓公四年”中“常事不书”的说法。《春秋》“桓公四年”:“春正月,公狩于郎”,当时春夏秋冬四时皆有田猎,名称各不相同,《春秋》一般不记这类反复发生的活动,所以《公羊传》说“常事不书”,接着又指出“此何以书?讥。何讥尔?远也”,何休解诂说:“以其地远。礼,诸侯田狩不过郊”。因为桓公当年在郎地狩猎,距离国都远,不合礼制,故史家特别记录下来,以示讥讽。依此,史书记下的大都是各种各样的变动与异常,从人事、生平到天象。不过,最初记录的史家生活在当时,自然对何为“常”、何为“变”了然于心,但他们记录下“变”时,是以经历或现实中的“常”为背景与衬托的。岁月流逝,人事代谢,时代推演,特别是千百年后,生活的“常态”已悄然变化,所欲揭示的时代的资料亦残存无几,后人已不再具备那个时代的“现场感”,只能借助多重筛选后遗留下来的资料来重建过去,如同用同一地点、同一地层出土的碎陶片去复原陶罐。只有我们知晓了那个时代的那类陶罐形态如何,才能根据碎片轮廓相互拼合,并用石膏填补空缺,复原出完整的陶罐。带有时代特点的陶瓶,就相当于当时的“常态”。考古学家可以借助墓葬出土的完整陶罐获得参照,钻研故纸堆的史学家就没那么幸运,要返回过去,重新获得历史现场感,并不容易。传世文献既是便利,又是障碍,宛如横在古今之间的磨砂玻璃,透过它们可以看到一些过去的景象,却又模糊斑驳,有时甚至还带有一些歪曲与变形。道光帝生活的时代并不遥远,保留至今的资料尚多,重建他的日常世界,并不困难。越邈远,越艰难。尤其在那些可用的资料主要是传世文献的时代。
吕思勉便指出“须知‘常事不书’,为秉笔者的公例。……这是因为著书的人,总得假定若干事实为读者所已知,而不必加以叙述,如其不然,就要千头万绪,无从下笔了”,尽管如此,他还是希望在了解“特殊事实”之外,能再现历史上的“一般状况”,即“综合各种事情而推想出来的,并不是指某一个人或某一件事”,所谓“重常人,重常事”,内容则分为物质状况和社会状况。吕思勉所说的“一般状况”有点类似于社会学统计中的“均值人”,实际带有很大的欺骗性。
例言之,《资治通鉴》的作者司马光,是今人耳熟能详的杰出史家,同时也是反对王安石变法的政治家,更多的生平,今人恐怕就不甚了了。对不曾生活在宋代的人而言,他撰写此书时的结衔,通俗地讲,担任的官职,就是一道复杂难解的迷局,看上去如坠五里云雾。姑且看下卷七五上所录的结衔:
翰林学士兼侍读学士朝散大夫右谏议大夫知制诰判尚书都省兼提举万寿观公事柱国河内郡开国侯食邑一千三百户食实封二百户赐紫金鱼袋臣司马光
结衔长达60字。分析具体官职最早出现时代,从战国(如柱国)到宋代(如侍读学士)皆有。性质亦颇复杂,有差遣、有经筵官、有文散官、有本官、有内祠官、有勋官、有爵位,等等。相互叠加,表达的含义亦相当微妙,今天即便是研究宋代以外历史的学者,若非查阅龚延明先生的《宋代官制辞典》一类的工具书,亦无从知其底蕴。而对生活在北宋后期以降的官吏士人,胸中有官制全局,则属于“常识”,一望即可知此人在官僚队伍中的位置、俸钱多少及与皇帝的关系。这种“现场感”是生于宋代以后直至今天的人所缺乏的。今天即便专治宋史,不经过专门训练,也难以部分具备这种“现场感”而读懂官衔的丰富含义。
还是来看看清代历史。经历之后,当时遗存的资料之外,剩下的便是记忆,只有书写下来,记忆才会长久保留,书写则经历复数后人的不断筛选与编织。随着资料的加工,“日常”不断在隐没,最终出现在后人史学叙述中的便是以“宏大叙事”为主轴的史学,人与日常都消失在黑暗之中。
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以及台北故宫、“中研院”史语所收藏的清宫档案,是最接近历史现场的资料。这些原本是当时大臣上奏皇帝的文书,以及皇帝批示(谕旨),还有各个衙门工作中形成的文书。从不同角度去观察,可以看到清朝皇帝以及朝廷诸多机构如何工作,处理过哪些事务,等等,尽管也遭受多少不等的损失,并不完整,但因其是在历史过程中作为当事人活动痕迹而遗留下来,保存至今,未加处理,保留原始状态最多,最接近当时的历史实态,殊为宝贵。如果说要揭示统治的实态,这中间保存的信息最直接、最丰富。
《起居注》由起居注官逐日记录,记录每天的主要活动,包括皇帝下发的谕旨,但抄录的并非全部谕旨,按月装订成册(雍正后改为每月二册)。因其抄录有选择,故带有加工的成分,相对于档案,已经掺杂了众起居注官以及负责审查的官员,乃至皇帝的取舍。据学者研究:
纂修起居注时,起居注官以每日侍值时所记内容为基础,然后根据各衙门的档册,按谕旨、题奏、官员引见等顺序进行补充,编纂成草本,并书名年月日及当值官姓名。
清代起居注除严格记注顺序外,还对每件事载与不载、记载繁简作了专门规定。
起居注草本是由起居注官根据每日侍值时所记内容和各衙门的档册编纂而成,按月成册。一般是“例以上年之事,至次年分月排纂”。然后由总办记注官逐条查核增改,送掌院学士阅定,并由编纂官中“能文者”撰写前序后跋。草本定稿后,又须专派翰林院庶吉士缮写正本,并于册中骑缝处加盖翰林院印章,封存铁柜,待年终呈皇帝御览后交内阁大库作为档案保存,草本仍保存在翰林院。
不过,因其最终定稿于次年,如学者所言“记载的事实与事件发生的时间不过数月或一年左右, 基本上可以说是当时人修当时事”,更能体现皇帝、众起居注官以及总办记注官等对当下发生的各种事务的态度。所有记录的内容可以帮助我们了解当时日常理政的大致轮廓。更为生活化的内容,则要到内起居注中去寻找。
《实录》则成书于嗣君即位以后,《宣宗实录》纂成于咸丰六年(1856),《实录》修撰中会对档案进行简化、删削与舍弃。正如在纂修《清实录》的同时,咸丰口谕编纂《筹办夷务始末》,到了咸丰朝,皇帝对夷务的重视程度显然要远高于道光朝,所以在编修《宣宗实录》,涉及鸦片战争那几年的记事中,收入和战事有关的奏折谕旨占了多半的篇幅。与道光朝当时完成的《起居注》相比,变化极为明显。仅举一例,同样取道光二十一年八月,《起居注》中收录的与战事有关的奏折谕旨只有五通:
八月初七日,闽浙总督颜伯焘奏厦门之战金门镇等处阵亡将领如何抚恤。
八月十八日,关于颜伯焘收复厦门后如何处理颜伯焘。
八月二十四日,对裕谦上奏的二十二日英军进攻定海,葛云飞等击退英军而“我兵一无损伤”,表示嘉奖的批示。
八月二十七日,裕谦奏定海失守,现先严守镇海一折的批示,裕谦交部,严加议处,阵亡总兵交部照例赐恤。
同日,同意山东巡抚托浑布奏请拨海防经费15万两。
仅对照一下《清宣宗实录》卷三五五“道光二十一年八月上”,前半个月内的记事中收录和战事有关的谕旨,粗略统计,就有27通之多,最多的一天记录有四通,如八月丁亥(六日)戊子(七日)与甲午(十三日)三天。两者成书的时间前后相差不到二十年,清廷,包括皇帝:从道光到咸丰,对这场战争的关注度却已然发生了不小的变化。
相较《起居注》,《实录》更突出了所谓的“大事”,上引该卷《实录》花费篇幅最多的一是与英人交战、备战的各种事务,二是黄河水患。另外还有一些祭祀活动。而很多日常工作,如引见官员之类不见了踪影,只保留了较高品级官员的任命。换个角度看,因编撰于咸丰朝,更多地看到了事务延展产生的后果,更能从结果(后见之明)的角度区分出何为“大事”,何为“细务”,形成“事件等级”,进而带着这种区分来编写前朝的《实录》,结果是更加远离了日常。
《实录》纂修,主要是为了帮助皇帝处理政务,乾隆时修的《国朝宫史·典礼·常日视事仪》便说,皇帝每天起床后进早膳之前,要“阅列朝《实录》、《宝训》一册”。这也是希望嗣君能不断返回祖先,从祖先处汲取经验与力量,更好地治理天下。道光十二年九月初二日那天,《起居注》便记载道光帝恭阅《世宗宪皇帝实录》关于培训各部院官员熟悉河务的谕旨,感觉值得继续施行,要求“检查旧案,当时行之几年,何时停止?其现在可否循照旧章,捡员派往之处”,“著大学士会同军机大臣妥议具奏”,即是一例。
更为突出的变化体现在编写道光、咸丰与同治三朝《筹办夷务始末》上。这些应是与三朝《实录》一道编纂的,修成后存放在宫中备皇帝阅览,秘不外传,《文宗实录》卷二一一,咸丰六年十一月乙卯朔,《宣宗实录》与《宝训》告成,有颇为详细的记载,包括对参与编纂的大臣的赏赐。相形之下,《文宗实录》对于先此而完成的《筹办夷务始末》只字未提,除了参与其事的实录馆官员,获知此书存在的官员恐怕都很少。根据《进书表》而知,杜受田“面受谕旨”纂辑此书,很可能是口谕,咸丰六年九月编成,可见此事之低调。1930年才第一次影印出版。其中道光朝《筹办夷务始末》主要围绕“鸦片烟”来编排,实际也包含了少量其他内容,如卷七七就有英国与清朝在西藏地区定界通商交涉的奏折与上谕。此书实际并非“史书”,而是为后代皇帝处理夷务提供参考的档案汇编,因其主题明确,在鸦片战争成为一个研究对象后,自然就变为备受关注的史料,很早就影印公布,且出现了多种整理本、补编本。但必须牢记于心,这批资料不过是大臣们根据咸丰的谕旨,从朝廷收到的各种奏折、题本等等中按照特定主题(夷务)挑选出来,按照时间汇编的资料,并非历史实态的全貌。
值得注意的是,《起居注》只收录了皇帝的谕旨,大臣的奏折或题本只用一句话加以概括,如道光十二年闰九月初二日,“谕旨琦善奏查明天津海口无庸复设水师一折”云云,琦善的上奏具体意见与建议为何,均不详,只能据标题知其主旨,无法对照了解君臣之间在处理奏折或题本呈送的事务上的互动,无形中放大了皇帝的作用。《实录》亦是如此。当时能够读《实录》的主要就是皇帝,他所看到的也只是先皇如何处理各种事务,而看不到大臣奏折中汇报的事务本身,尽管很多事务他也会不断遭遇,但他无从从相对更接近原貌的往复叙述中体察先皇如何应对,捕捉其治国的智慧与失误,缺乏了细节的抽象事由与丧失了语境的应对只会突出先皇的作用,却难以让后代君主学到如何具体处理问题。与此相反,《筹办夷务始末》则网罗了大臣的上奏与皇帝的朱批、谕旨等,且标明了臣下奏折、折片与皇帝谕旨之间的呼应关系,君臣之间如何讨论相关事务一目了然,谕旨如何形成可以有比较清晰的了解。
到了《清史稿》本纪,简化得更严重。皇帝的谕旨亦踪迹全无,只剩下一些大事按照时间的胪列了,每月内所记诸事之间充满了时-空上的间隔与跳跃,只是挑选出一些编纂者认为是大事的内容编排在一起。每件事只有短短一句话而已,当然,各种反复发生的日常活动更是蒸发得无影无踪,只是在“志”或其他地方会提到。当然,后人编写的诸如《近代中国史事日志》《清史编年》以及《中外历史年表》等等编年类著作,会充实更多的内容,但依然属于按照一定标准择取后的作品。
清朝存留的资料丰富而多元,便于让我们贴近现场来观察过去是如何形成的,同时,通过不同史书的对照,也可以发现各种记载是如何形成的,其中收录了什么,筛掉了什么?让我们看清“日常”如何被逐渐从记载中刊落,“大事”又是如何制造出来的。
这一问题还可从更多的角度观察。翁心存(1791—1862年),清道咸时期的名臣,翁同龢之父,道光二十年(1840)元旦至二十二年(1842)十二月廿九日,正好在江苏常熟奉亲家居,他保存下来的“日记”中有不少涉及战事的传闻、和战事有关的人事安排、军事调动,以及英军进入长江后如何避患外逃,记录下一位暂居乡里的官员眼中的清/英战事。
道光十八年闰四月十日(1838年6月2日),鸿胪寺卿黄爵滋上奏,述鸦片泛滥带来的银价上涨的危害,建议吸食鸦片者一年后仍吸食“俱罪以死论”,道光帝下令将军及直省督抚“各抒所见,妥议章程,迅速具奏”,是清朝与英国鸦片之争中的一个关键性日子。对翁心存来说,也是他仕宦中的一个拐点。此时他正任大理寺少卿,并直上书房,为道光六子,即后来的恭亲王奕䜣的老师,每天在圆明园辅导皇子读书。前一日决计回家奉养老母,拟好了奏折,命长子誊录,十日“丑正二刻诣宫门递折”,没想到那天道光要去黑龙潭神祠拈香,早朝早早结束,没赶上进奏。翁心存只得十一日晨待宫门开启后再次进奏,很快获得道光恩准,准其开缺,回籍终养。今人眼中的朝廷大事与翁心存个人生活中的转折,就如此凑巧相遇。随后的20多天,到五月七日(6月28日)启程南归,除了收拾行装,主要在与京城的各色官员话别辞行。可惜,十八年六月五日(7月25日),翁心存抵达江苏常熟祖居之后,到道光二十年正月旦间一年半的《日记》不存。
道光二十年三月廿六日(1840年4月27日)到二十二年十二月二日(1843年1月2日)的“日记”中,和战事有关的内容颇为不少,粗略统计,到二十二年五月十四日(1842年6曰22日)外逃避战乱前一日,日记中至少有128天记录了与此役有关的内容。听闻者居多,源于邸报的多半是官员调动的消息、来自商人的则是广东与福建的战事,虚虚实实,翁心存只是录闻,亦半信半疑,也不乏亲身经历,甚至还曾向时任江苏巡抚的裕谦提出过长江防御的具体建议(道光二十年六月中,见九月朔日的“日记”)。他还先后读过杨炳南的《海录》与《海防全图》(道光二十一年二月廿八日“日记”)、《筹海图编》(道光二十一年六月六日“日记”),对英吉利略知一二,并抄入道光二十一年正月四日(1841年1月26日)的“日记”,最后写道“向来粤东疆吏不加诇察,思患豫防,可为浩叹”。清朝与英夷的战火从广东烧到浙江沿海,反反复复,有时甚至使他“愁绪万端,夜不得寐”(道光二十一年三月六日“日记”)。夷船游弋,往来倏忽,清廷疲于应付,败仗连连,终未得要领,无望与无奈不时流露,几次在“日记”中哀叹“然此事终不知作何了局也。忧心殷殷,愤懑欲绝”(道光二十一年五月廿一日)、“兹事何日是了耶”(二十一年七月廿五日)、“此事何日是了耶”(二十一年八月廿二日)。
《翁心存日记》这几年记事中关于战事的虽多,但也不能夸大战事的影响。除了道光二十二年五月十五日(1842年6月23日),听说英军破宝山,将溯江而上,逼近常熟,迫使翁心存携家眷外逃避难,至九月朔日(10月4日)返城,生活丕变。此间英夷近在眼前,三个多月担心大患将至,日记中“夜不能寐”“如何如何”“奈何奈何”频见,情绪低落。其余不过是记录听闻,示其关切。读书、访友、待客、侍母、写家书、书信联络友朋、阅邸报了解官员迁转动态、科举乡试、会试、殿试的试题与结果等等占据了主要篇幅,英夷来犯的传闻穿插其间,和湖北出现的“贼匪”一道构成家居生活的记忆。
遗憾的是,道光二十三年正月朔日至二十五年七月十日的“日记”不存。此后的日记中仅偶尔记录战事善后产生的涟漪,引起他注意的似乎只有交纳“抚夷费”了(分见道光二十五年十二月十一日、二十六年正月十日)。数年前困扰多时的战事,如夏季的蚊蚋,当时反复叮咬,让人痛苦难堪,秋凉之后,不再扰人,夏日的烦恼,也就丢得一干二净。不能忘记,翁心存回乡前曾任道光六子奕䜣的老师。
清代的资料,我了解有限,应该还可以找到更多的资料,让我们切近观察时人是如何看待这场战事的。
一种颇为流行的看法,认为此役清军不战已输无疑。做些国际比较,宿命论的乏力暴露无遗。目光往西略转,看看几乎同时的中亚小国阿富汗,那里英军也和阿富汗人打了一场恶战,结束的时间也是1842年,获胜却不是头号殖民帝国——英国,而是弱小的阿富汗!这是第一场英阿战争(1838—1842年)。此后数十年中,又发生过两次英阿战争(1878—1880年,1919年),结局相同,都是英军失败,最后承认了阿富汗王国的独立。稍具些地理知识就清楚,阿富汗东邻英国的殖民地印度,英军到阿富汗作战,不必扬帆渡海,劳师远顿,可比到中国要方便、迅速得多,唯一困难的就是阿富汗多山,冬季气候寒冷,英军不得不进行山地作战。要说实力与军队,还有国家的组织化程度,阿富汗肯定赶不上大清王朝。这一场与鸦片战争几乎同时发生的战争,英阿对比悬殊,结果却出人意外。在阿富汗人面前,历史的必然多次失灵。
6、结 论
借助相对更接近历史现场的《起居注》,从道光十二年闰九月观察道光十八年到二十二年,看这几年的经历如何生成为“鸦片战争”的“历史叙述”。拉长镜头,尽可能贴近其中一个现场(道光帝为中心的现场),顺时而观,从经历,到散落在时序中的记录,到分类事务(夷务),到事件,再到划时代的事件。对照清朝自身的“事件”生产机制,可以看到不同目的的驱使下,时人的经历与处置、事后诸人的思考、外人的叙述如何交汇,时人如何“失语”,后人如何控制了历史叙述,“事件”如何从经历中脱颖而出、意义又是如何被不断增添、改变与筛减的,“事件”形成后又是如何变为一层返回历史现场的障碍的。或许尽可能地返回到现场,返回日常,在日常事务的映衬下,对照后人的叙述,才能从根基处发现更多的声音,才能理解“事件”与“意义”是如何产生的。
鸦片战争不过是个例子,清代资料层次丰富,可以窥见事件的生成过程。此前各个朝代的大事的产生,恐怕也类似,又该如何走向更广阔的天地,值得我们继续思考。
本文为国家社科基金重点项目“秦汉三国时期的日常统治与国家治理”(17AZS013)的阶段性成果
注释与参考文献从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