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下中国史学表面的繁荣难掩内在发展动力的不足。无论是对碎片化的忧虑,还是三大体系建设的呼吁和努力,从不同角度显示了问题所在。要想突破瓶颈,关键并不在于开展更多的具体研究,而是要对史学本身的基本问题进行深入反思,探索新的可能。这方面的工作可从重思史学既有对象的划分方式与提炼新的研究概念入手,超越既有的局限,拓展可能空间。
“事务”构成生活的主体
史学的研究对象一般认为是人物、事件与制度,还可加上思想观念、风俗习惯等。传统的政治史研究也是如此,只是将对象局限在政治人物、政治事件与官制、法制等与统治相关的制度上,政治文化则相当于政治领域的思想观念史。这样一种几乎被认为是不言而喻的对象划分方式是否穷尽了对象呢?答案显然是否定的。
首先,20世纪以来的中国史学四大发现(殷墟甲骨文、居延汉简、敦煌遗书与明清内阁大库档案),实际提供了难以纳入上述分类框架的大批资料,尽管现实中的研究往往还是循着相近的思路在推进。此后不同领域的新资料持续喷涌而出,特别是战国到魏晋时期的简牍与宋代以后的契约文书档案。近年在日本学术的影响下,经中国学者的持续努力,正在创建中国的古文书学。除了这种研究方式,不难发现,各种文书记述的内容与传世文献有相当的不同,超出了精英人物、事件与制度的范畴,典籍之外更多的是不同类型的官府行政文书的残存,揭示的是统治的运作与事务性工作的展开,琐碎且零散,有些甚至是高度重复性的。相关研究也颇有积累,不过多停留在具体问题层面,并未与史学研究对象等一般性问题联系起来。
其次,社会科学研究很早就注意到例行化问题,20世纪80年代英国社会学家吉登斯提出的结构化理论进一步细化了相关思考,法国人类学家、社会学家布迪厄提出以“惯习”概念分析人类行为,美国人类学家萨林斯也揭示了结构的性质,认为“结构深嵌在惯习中”,将结构和反复出现的行为直接勾连起来,为化解结构与人的行为之间的对立指明了可行出路。
再次,中国哲学家们也开始将目光从西方译介词构筑的概念大厦移出,思考如何借助中国词汇与逻辑建设本土哲学。无论是做中国哲学,还是对“存在无非做事”的阐述,以及“人:因‘事’而在”,人的存在与生成统一于“事”的分析,都显示了本土词汇的哲学潜力。从文字学上追踪“事”的源头,学者们很早就注意到甲骨文中“事”“史”“吏”与“使”之间的同源关系,以及当时丰富的含义,也为走出今天扁平化、充满了结果取向,因而难以避免的目的论意涵的“事件”一词提供了丰富的语义可能。
最后,跳脱上述“事件”观,反观现实生活本身,不难发现反复进行的“事务”构成生活的主体。将“事务”提炼为概念,以“做事”为对象观察过去,可以将人与反复进行的事务结合。这将是一种“顺时而观”的考察,从结果中跳脱,返回时局中,观察时人是如何针对情境,调用各种手段来处理事务,进而展示事务如何制度化,哪些没有走上制度化?在对照中发现制度生成与演化的逻辑。人做事也要依托既有的观念图式,将所为、所言、意图与行动并置,行动及其预期和意外后果并置,可以将人、事与制度(化)、文化四者衔接起来,突破以往四者各自为战的局面,从机制角度揭示更多的历史现象。
上述做法突破了主要基于后见之明确立的事件或事件序列的束缚,这些事件可分可数,但并不连贯,是后人利用叙述策略编织而成的,回到真实的事务流中,将获得从事务流对照与反观事件生成、制度化出现的契机。笔者最近利用简牍文书研究汉代张掖郡居延甲渠河南道上塞的邮书传递与管理,最后延伸到西汉中期以后“督邮”这一官职产生并制度化的原委与途径。“督邮”作为郡属吏,《续汉书·百官志五》中赫然在列,成为朝廷认可的郡吏标配,但在秦与西汉初的律令中并无踪迹,西汉中期以后才见于记载,来历不详,学界也甚少注意其起源。从考察居延地区邮书传递中对反复出现延误问题的监督入手,笔者分析了民政系统中产生督邮书掾的背景。《续汉书·百官志五》“使匈奴中郎将”条“本注”云“主护南单于。置从事二人,有事随事增置,掾随事为员”,强调了“事”与设吏以及是否有编(员)之间的密切关系,提示了一种官职制度化的具体途径。此研究通过个案揭示了检查吏卒做事(邮书传递)中暴露的问题如何催生了新的差遣,最后又如何制度化为普遍官吏设置。梳理文书档案,对照文献,当可找到更多类似的情况,将人、事与制度三者的动态关系更为清晰地展示出来。
近现代史领域资料更丰富,开掘空间更大。笔者2019年发表的《事件是如何生成的?——道光的日常与“鸦片战争”作为事件的形成》一文,利用《清代起居注册·道光朝》,对照分析后人认定的属于“鸦片战争”的内容如何从道光日常处理的各种奏折中被“抽取”与“编织”起来,由日常事务反观“大事件”的形成过程与意义生成过程。
基于制度、信息沟通、文书行政、经济史、考古学等领域的研究,将“事务”从日常使用的词汇凝练为集合性的概念,指称看似充满了差异、暧昧、难以数量指称的具体化的研究对象,立足“做事”来分析衔接复数的人、物品、关系、制度、事件、时间、空间等,构成观察上述对象以及上述对象之间关系的视角,并与以往形成的各种历史认识形成对话。
从共时性关系到历时性关系
研究不应限于就事论事,要根据研究所处的状态,采用关系思维挖掘与呈现更丰富的历史内涵。注重“关系过程”与“关系的关系”,由微见著,从单一关系走向多重关系分析,从共时性的关系分析走向历时性的关系过程。
具体而言,某件文书或某类“事务”的复原或某类文书的集成只是第一步,这是以对象化的方式、用“事件”的思路处理“事务”,需要引入历时性的“过程”视角,考察“文书”所承载的“事务”产生、使用到消失、再次出现的全过程,或可称为“事务过程”的分析,或“工作取向”。通过“独立而非孤立”的过程分析,不仅揭示事务如何反复展开,并在具体过程中对参与其中的人(不同位置上的人,有些事务甚至牵涉上到皇帝,下到具体机构的官吏,乃至百姓)如何反复卷入其中、各自发挥什么作用(既体现在文书从载体的制作、文书起草、抄写、传递、处理的过程中,也包括在文书所涉及事务处理上),这些作用如何相互交织,推动事务进展加以分析,还应包括处理事务所依托的各种规定,以及具体时空下不同的人对这些规定的态度与应对方式(其中涉及具体的人之间的关系,还有使用或生产的物品等),及其当时与长远的、未预期结果,发现时间进程中出现的“变”与“不变”或“反复”的交错关系。基于此,再将传世文献所述与之相关的内容,甚至某些相关的“事件”纳入对照分析中,形成新的宏观认识。
进一步置具体事务过程于更长的时间脉络中,乃至跨越朝代的时间历程加以比较,从事务的角度认识制度史中常说的官职“职掌”,对制度类文献的记述增加“做事”角度的认识,赋予了抽象的职掌叙述以动态的韵律与具体时空中的细节,也会对持续两千多年的古代王朝运行机制上的内在反复波动有更深切的体认。
在逐类研究“事务过程”的基础上,可进一步探讨“事务分工”及其与更一般性的秩序之间的关系。从现代人类产生之初的原始社会按照性别划分,到依据环境来形成采集、渔猎、农耕、畜牧的划分,以及更复杂社会中的按照能力、出身以及出于政治体需求而强制确立的分工与安排,如春秋时期开始确立的“四民”,以及后世王朝划分的户籍身份上的类别,进而将事务(包括各色民众所从事的生产活动,而不是停留在制度性的分工划分上)、做事(现实中的活动)与社会秩序和政治体(主要体现为“部落”与“国家”)之间的关系(通过各色人等的实际活动与被规定的职责之间的关系,以及这些关系和政治体之间的关系)揭示出来,产生新的概括性认识。
研究中注意分析时人分类方式与使用的称呼,避免以今人的概念与分类曲解古人,发现时人的观念图式与行为之间的关系,同时也为认识今人的观念世界提供一个历史维度的对照。内部观察之外还需对照其他文明来比较,发现更多的可能。
以“做事”为视角,还可结合考古资料。借助考古学中的“操作链”概念,开展遗物产生全过程的复原,“再现”多种技术的产生过程,如石器、陶器、铜器与玉器的制作。从原料产地的比对与推断,到原料开采、运输、加工再到成品的产生与分配、使用,以及动物、植物的驯化与利用,透物见人,由各类事务性工作的产物重构事务性工作如何展开,将完成工作的人及其产品(物),以及组织这类生产的机构、机制与人聚拢起来纳入视野,进而将四民中的“工”在不同时期的活动展现出来,为再现历史上不同时期人与物的关系提供可能路径。这方面美国考古学家宾福德的研究提供了有价值的参考。基于此也可进一步探索完成工作的众人和众人的组织方式。
这些已在实践中,期待更多的具体研究,为中国史学发展注入活力。
(作者系清华大学历史系暨出土文献研究与保护中心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