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做大做强做优国有企业遵循什么理论逻辑是我国经济发展中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马克思主义经济学基本原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企业制度理论、世界一流企业发展一般规律统一于中国国有企业改革、建设,形成做大做强做优国有企业的理论逻辑,使我们对国有企业改革和建设的认识提升到新的境界。遵循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企业制度、世界现代企业发展的共同特征,我们将开创做大做强做优国有企业的新辉煌。
[关键词] 国有企业;现代股份制度;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做大做强做优
改革开放以来,国有企业改革始终是经济体制改革的重点和难点,国有企业的地位、作用决定了全国人民必然对此高度关注。对于如何做大做强做优国有企业,理论界始终存在各种观点和疑点。习近平总书记高度关注国有企业的改革建设,提出:“国有企业是壮大国家综合实力、保障人民共同利益的重要力量, 必须理直气壮做大做强做优,不断增强活力、影响力、抗风险能力,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要坚定不移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着力创新体制机制,加快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发挥国有企业各类人才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激发各类要素活力。”[1]十九大报告指出,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推动国有资本做强做优做大,有效防止国有资产流失。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培育具有全球竞争力的世界一流企业。[2](P33) 这是国有企业深化改革的指导思想,也开辟了国有企业改革、建设的新思路。遵循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企业制度、世界企业发展的共同规律是做大做强做优国有企业的理论逻辑。
一、对国有企业改革不同思路和政策选择的辨析
在国有企业改革问题上,历来存在不同的思路和观点,西方主流经济学和国内的一些观点认为,国有企业的公有制性质决定了必然是低效率和缺乏内在动力的,国有企业改革的根本之策是实行私有化。这是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的走改旗易帜邪路的思路。有的观点认为,改革必须坚持公有制的性质,论证国有企业对社会主义经济发展具有的决定性意义,但对于如何解决国有企业存在的问题固守传统观点,提不出有效的方案,这是走封闭僵化老路的思路。在政策选择上国内理论界也有不同的着力点,走老路的思路虽然在坚持公有制这一点是正确的,但对于国有企业改革中出现的各种现实问题深入研究不够,针对性不强,没有能够从理论上、制度上回答根本性的问题。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要回答国有企业改革的各种问题,深入分析具有典型性理论观点和政策选择,按照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做大做强做优国有企业的理论逻辑,对国有企业改革做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理论回答。
对国有企业改革的不同思路也形成了不同的政策选择,“西化”观点认为,国有企业应该让少数有能力的人来经营和持大股,这可以充分调动这部分人的积极性,解决动力不足、效率低下问题。因为搞好现代企业的关键在于经营者(企业家),为了让经营者有足够的动力,经营者个人要持大股,其他人不持股或持小股,以这样的改革实现国有企业运行的高效率,这就是所谓“管理者收购”的改革方案。但实践很快证明这是一种不成功的改革,先不说它在实际操作上因种种不规范而引发的国有资产大量流失,其实质无疑是变相的私有化,把国有企业都卖光了,还谈什么做大做强做优国有企业。当时中央紧急叫停了这一私有化改革,才不至于把国有企业改革引向邪路。关于国企改革的传统观点在一段时间里认为我们没有能力搞好所有的国有企业,要抓住大的,放开小的,集中精力搞好占主导地位的国有大企业,也就基本实现了搞好国有企业的目标。这一政策选择在很长一段时间占居主导地位,从理论分析看符合改革的方向,但从实际内容看,没有反映出“抓大”的改革内容是什么。不管是大企业还是小企业如果没有按客观规律和中国的实际进行改革和解决问题同样不能达到 目标,只是以大小规模划分企业,而不是以问题为导向要解决什么问题不清楚、不落实,或者说改革没有落实在具体内容上,“抓大放小”也往往说的多、做的少,在实践中也没有真正明确改革的着力点,时间一长也就成为一句难以操作的口号,没有实际效果。
对国有企业改革的回顾和反思,我们既要把握改革的正确思路,又要脚踏实地研究国有企业改革的实际问题,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为指导,下决心解决好关键问题。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创造性发展了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把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国的实践相结合,把改革经验和时代新元素融为一体,遵循做大做强做优国有企业的理论逻辑,以中国智慧践行国有企业改革的攻坚战。
二、遵循现代股份制规律做大国有企业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还在形成发展过程中,但已经显示出它的指导性和应用性,做大做强做优国有企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发展的重大问题。遵循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发展现代股份制理论做大国有企业是坚持马克思主义原理的具体体现,也是做大国有企业要实现的第一步目标。
现代企业做大最有效的方法是实现企业产权制度创新。马克思在《资本论》第 3卷中指出:“信用为单个资本家或被当做资本家的人,提供在一定界限内绝对支配他人的资本,他人的财产,从而他人的劳动的权利。对社会资本而不是对自己的资本的支配权,使他取得了对社会劳动的支配权。因此,一个人实际拥有的或公众认为他拥有的资本本身,只是成为信用这个上层建筑的基础。”[3](P497-498)股份制度在企业发展过程中具有划时代意义。马克思是这样论述的:“在物质生产力和与之相适应的社会生产形式的一定的发展阶段上,一种新的生产方式怎样会自然而然地从一种生产方式中发展并形成起来;没有从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中产生的工厂制度,合作工厂就不可能发展起来;同样,没有从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中产生的信用制度,合作工厂也不可能发展起来。信用制度是资本主义的私人企业逐渐转化为资本主义的股份公司的主要基础,同样,它又是按或大或小的国家规模逐渐扩大合作企业的手段。”[3](P499)
传统企业是由单个资本构成的,股份公司是由多个资本共同构成,单个资本企业和多个资本企业的区
别不仅是规模大小的不同,更重要的是企业制度的创 新。它为企业发展开辟了广阔的前景。资本主义企业 在发展过程中,做大企业规模就是通过信用杠杆的作用,通过股份制形式来完成的。马克思在总结资本主 义股份制度时指出:“假如必须等待积累使某些单个资 本增长到能够修建铁路的程度,那么恐怕直到今天世界上还没有铁路。但是,集中通过股份公司转瞬之间 就把这件事完成了。 ”[4](P724)马克思在 100 多年前就看到了股份制是做大企业在产权制度上的创新。股份制这一制度历经百年,至今长盛不衰、不断完善,实践证明这一制度具有强大生命力。资本主义私有制企业可以运用股份制这一形式来做大企业,社会主义国有企业也可以运用股份制形式来做大企业,这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对股份制这一形式的继承和发展。十九大报告指出:“改革国有资本授权经营体制,加快国有经济布局优化、结构调整、战略性重组,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推动国有资本做强做优做大,有效防止国有资产流失。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2](P33)把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产权制度创新以及企业组织的股份制改革相联系为做大国有企业找到了马克思主义的途径。
首先,股份制这一制度具有使产权结构适应生产社会化、现代化生产力发展要求、迅速筹集资本、做大企业的功能。股份制本身是由众多已经存在的中小资本集合而构成,它虽然不增大社会资本总额,但可以改变个别资本存在的规模。其意义在于通过股份制这一形式使原来存在的数量众多的中小资本、中小企业,成为大资本、大企业。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基本原理中早就有明确的论述:资本积累和资本积聚是个别资本增大的两种不同形式。股份制是资本积聚的典型形式。
其次,股份制具有改变资本存在形式的功能,使资本存在形式更符合生产力社会化发展要求和性质。股份制条件下资本以个人独立的私有制形式转变为以社会资本形式存在的个人资本具有了社会化形式,个人已经对资本不具有完全的支配权,社会资本的形式更好适应了生产社会化发展要求,在推动社会生产力提高的同时,也使私有制在自身的框架内实现了对自身性质的扬弃。马克思是这样分析的:“股份公司的成立。由此:
1.生产规模惊人地扩大了,个别资本不可能建立的企业出现了。同时,以前曾经是政府企业的那些企业,变成了社会的企业。
2.那种本身建立在社会生产方式的基础上并以生产资料和劳动力的社会集中为前提的资本,在这里直接取得了社会资本(即那些直接联合起来的个人的资本)的形式,而与私人资本相对立,并且它的企业也表现为社会企业,而与私人企业相对立。这是作为私人财产的资本在资本主义生产方式本身范围内的扬弃。”[3](P494-495)
再次,股份制具有使资本所有权与使用权相分离的职能。股份制出现以后,资本所有权和使用权相分离就成为一种制度性规范,资本所有权不再直接经营和使用资本,经营和使用资本的不是资本所有者,这种分离使劳动也已经完全同生产资料的所有权和剩余劳动的所有权相分离,资本主义私有制正在发生部分质变。马克思在《资本论》中这样分析道:“在股份公司内,职能已经同资本所有权相分离,因而劳动也已经完全同生产资料的所有权和剩余劳动的所有权相分离。资本主义生产极度发展的这个结果,是资本再转化为生产者的财产所必需的过渡点,不过这种财产不再是各个互相分离的生产者的私有财产,而是联合起来的生产者的财产,即直接的社会财产。另一方面,这是再生产过程中所有那些直到今天还和资本所有权结合在一起的职能转化为联合起来的生产者的单纯职能,转化为社会职能的过渡点。”[3](P495) 股份制产生到今天 100 多年的时间里,无论在制度上、规模上、形式上都有了很大的发展,但是,马克思分析的股份制具有的功能是一般原理,是从生产社会化发展导致的企业资本结构变化出现的客观必然性进行的分析,既适用于资本主义条件下股份制的发展,也适用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股份制的发展,马克思分析的股份制对资本主义经济关系带来的变化,并从这一形式看到了更深层次上对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在本身范围内的扬弃。把马克思的这一思想和做大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国有企业的实践结合起来,使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在做大国有企业的过程中得到充分的运用。在今天还认为股份制天然具有资本主义性质和为资本主义服务的观点既不符合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也不符合今天的实际,更不符合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和实践与时俱进向前发展的新时代。
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做大国有企业遵循股份制发展规律,股份制的性质是混合所有制经济,本身不是一种独立的所有制经济形态,它的功能不在于强化哪一种所有制经济、为哪一种所有制经济服务。它可以强化和放大私有制经济,也可以强化和放大国有经济,具体情况要视混合所有制经济的具体构成而定,股份制这一形式社会主义和资本主义都可以利用,它本身是中性的。这是改革开放以来已经达成的共识,如果把股份制简单地与公有制经济或私有制经济联系起来混为一谈,并不科学、也不符合实际。做大国有企业通过股份制这一现代企业制度实践证明是有效的,现在的国有大企业,能够进入世界百强的大企业,几乎都是股份制企业,而且大多都是由国有资本控股, 这是不用讨论的客观事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从法律上规范了中国境内的所有公司企业都要依法建立公司制(股份制),国有企业也不例外。做大国有企业实践证明依照现代股份制发展规律和《公司法》的规范来操作就完全可以得到解决。
科学认识股份制的性质、功能、作用是关键,实事求是研究对股份制这一现代企业的典型形式,更好地为深化国有企业改革服务;而不是把不具有制度特征的股份制,用制度思维方式去思考问题,把已经非常清晰的问题人为地设置各种没有必要和意义的障碍。
三、遵循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做强国有企业
做大国有企业按照股份制发展规律就能实现,但做强国有企业关键在于建立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关键是自己做强,别人不能帮你做强。做强国有企业是为了在国民经济中更好发挥主导作用,对经济具有更强的控制力和支配地位,真正成为国家经济的支柱和人民群众可依靠的力量。现代企业制度是一般规律,不仅对国有企业,对其他性质的企业都有效。做强国有企业关键在于遵循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特’就特在党的领导融入公司治理各环节,坚持党对国企的领导不动摇。”[5]遵循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是做强国有企业的根本。习近平总书记对此作了完整 的论述,能否做强国有企业也是中国共产党治国理政能力的重要体现,我们党是领导 13多亿人民进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世界大党,如果党不能按照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做强国有企业,党的治国理政能力就会受到质疑。能够领导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中国共产党,一定能够越过做大做强做优国有企业这道坎。现代企业制度是全世界通行的制度,党的领导全面融入公司治理各环节是其他国家没有的、是中国特色。理论界对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早就有人提出非议,他们认为政府部门需要坚持党的领导,但企业不是政府,不制定政策,不需要在企业中坚持党的领导,认为党的领导融入企业以后,会干扰企业高效率运行。企业是讲效率的,就应该由行政说了算。提出这一观点的前提是把党的领导和行政领导的作用看作是反向的,这种假设前提是随意性、主观性的。党的领导和行政领导为什么不能是同向同行呢?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坚持党对一切工作的领导。党政军民学,东西南北中,党是领导一切的。必须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自觉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完善坚持党的领导的体制机制”。[2](P20)党的领导融入公司治理各环节,并不是包揽企业具体事务,也不是干预企业业务和行政事务,坚持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也不是要解决厂长和书记之间的个人关系,更不是去解决个人之间谁的能力强不强的问题,如果这样来理解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就简单化了。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的实质要保证国有企业成为“六大力量”。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通过加强和完善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加强和改进国有企业党的建设,使国有企业成为党和国家最可信赖的依靠力量,成为坚决贯彻执行党中央决策部署的重要力量,成为贯彻新发展理念、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力量,成为实施‘走出去’战略、‘一带一路’建设等重大战略的重要力量,成为壮大综合国力、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力量,成为我们党赢得具有许多新的历史特点的伟大斗争胜利的重要力量。要坚持有利于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有利于提高国有经济竞争力、有利于放大国有资本功能的方针,推动国有企业深化改革、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加强国有资产监管,坚定不移把国有企业做强做优做大。”[5]党的领导融入国有企业的治理,是国有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特色。习近平指出:“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是我国国有企业的光荣传统,是国有企业的‘根’和‘魂’,是我国国有企业的独特优势。”[5]从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的高度认识、理解和把握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的是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思想,从制度上做强国有企业必须遵循习近平总书记的这一思想。
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这一概念包含两层涵义, 就是习近平总书记说的两个“一以贯之”:一是坚持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是重大政治原则,必须一以贯之;二是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是国有企业改革的方向,也必须一以贯之。中国特色现代国有企业制度的两个“一以贯之”,不能理解为互不相干,而是把这两个制度融为一体而形成的制度。“把企业党组织内嵌到公司治理结构之中,明确和落实党组织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中的法定地位,做到组织落实、干部到位、职责明确、监督严格。”[5]这是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的创新,是做强国有企业的根本。一般意义的现代企业制度没有坚持党的领导这一条,不适用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国有企业。
中国的国有企业是国家的经济支柱,坚持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不动摇,是做强国有企业的题中应有之义和逻辑结论,没有这一条,中国特色国有企业就不能得到根本体现。其他企业可以按照一般意义的现代企业制度来建设,中国特色国有企业必须按照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来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必须坚持党的领导,就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理论、 制度、文化建设是一个道理。
国有企业把党的领导融入公司治理各环节是具体落实党的领导制度的保证,这和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既不矛盾也不冲突,二者并行不悖。现代企业制度的功能和解决的主要问题是:理顺产权关系;构建科学合理的企业法人治理结构;明确各方面的权利、责任、义务;建立科学高效的经营机制;以及各种操作制度等。国有企业把党的领导融入企业制度中的作用、功能的基本定位和解决的主要问题是:发挥党组织的领导核心和政治核心作用,保证党和国家方针政策、重大部署在国有企业贯彻执行;坚持服务生产经营不偏离社会主义方向,把提高企业效益、增强企业竞争实力、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作为国有企业党组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以企业改革发展成果来检验党组织的工作和战斗力;坚持党组织对国有企业选人用人的领导和把关作用,着力培养一支宏大的高素质企业领导人员队伍;坚持建强国有企业基层党组织,企业发展到哪里、党的建设就跟进到哪里、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就体现在哪里,为企业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概括说,现代企业制度重点解决企业按市场经济规律经营的问题,理顺企业权利、责任、义务关系问题,市场经营效率等问题。党的领导重点解决的是企业发展方向、执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重大部署问题;服务生产经营、提高经济效益、增强竞争实力、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培养高素质企业领导人员、建强企业基层党组织,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等作为检验党的领导的客观标准。 现代企业制度和坚持党的领导二者要解决的问题的重点不同,但在搞好企业、做强企业这一目标上是完全一致的,既发挥好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一般规律的作用、又发挥好建立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特殊规律的作用,把二者的优势都发挥好,就能够做大做强国有企业。在革命战争年代,中国军队就是把党的领导融入军队建设,做大做强了在装备上落后的党领导的军队,创造了奇迹,取得了中国革命的胜利,党的领导融入军队建设,支部建在连上极大提高了部队战斗力,这是党领导军队做强的根本原因。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把党的领导融入国有企业,党做强国有企业并交出成功的答卷,是对党治国理政能力最有效、最充分的证明和认同。
以坚持党对国有企业领导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进一步丰富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内容,党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领导是通过对各个方面、各条战线、各个领域、各个部门的具体领导来实现的,没有党对各项工作的具体领导,党的领导就会变得抽象而落空。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是政治领导、思想领导、组织领导的有机统一。国有企业党组织发挥领导核心和政治核心作用,归结到一点,就是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要明确党组织在决策、执行、监督各环节的权责和工作方式,使党组织发挥作用组织化、制度化、具体化。要处理好党组织和其 他治理主体的关系,明确权责边界,做到无缝衔接,形成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调运转、有效制衡的公司治理机制。”[5]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必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人民是历史的创造者,是决定党和国家前途命运的根本力量。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把党的群众路线贯彻到治国理政全部活动之中,把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奋斗目标。让全体人民共享国有企业的发展成果。这既是落实国有企业引领共享发展理念的体现,也是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国有企业要“成为壮大综合国力、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力量”的实现,人民群众真正体会到国有企业做大做强做优的直接感受和获得感。不能把“国有”这两个字的性质给掩盖了,国有企业是人民的企业,人民的主体利益是做大做强做优国有企业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和国有企业性质的实现。忘了这一点,就失去了做大做强做优国有企业的根本意义。树立国有企业以人民为主体的核心理念,把人民群众的拥护、支持作为国有企业具有不竭的动力源。
四、遵循世界一流企业发展规律做优国有企业
做优国有企业需要在更广泛的国际空间通过世界市场的竞争来实现。优是和其他企业比较中体现的,具有以下的特征:一是比别人有更好的经济效益,二是具有品牌优势,三是具有强大的市场支撑,四是具有别人没有的核心技术。企业要做到这“四优”才是做优了企业。做优靠内功,就像竞技项目,没有自己的内功不可能获得金牌,要有比别人更强的竞争力,尽管自己很强,但别人比你更强你也不能获得金牌。做优企业在以下几方面具有共性:一是必须进入国际大市场竞争;二是企业必须有战略眼光,不仅要有硬实力,还要注重软实力的建设,要有品牌和良好的市场影响力;三是注重研发投入,保持技术优势;四是注重培养自己的人才队伍。
首先,做优国有企业必须“走出去”,才能知道外面的世界有多大,别人的企业有多优,和别人的差距在哪里、差距有多大。要真正懂得别人是怎么做优企业的,别人做优企业的根本是什么,有了优的榜样、优的标杆、优的参照系,就能看到自己的问题是什么。始终看到自己的短板是做优的必要条件,做优是一个竞技项目,要有自信,但不能自大,看到自己的不足也是做优的内在动力之一。做优要有国际视野,国有企业不能只是眼睛向内,要有广阔的视野,别人能做优的我们依靠自己的努力、智慧也一定能够做到,甚至做得更优。我们在很多产品上已经做到了,例如中铁集团公司的高铁品牌就是中国国有企业做优的样板,中国的高铁已经走进包括发达国家在内的世界100 多个国家的市场,中国国有企业在发展中一定会有更多的优秀企业进入世界一流企业行列。做优企业没有止境。让国有企业到国际市场上去竞争、去锻炼、去拼搏,做优的目标就有希望、有可能实现,实践使我们既有决心、也充满自信。
其次,做优企业必须要有战略眼光。做优企业不只是一种战术,更是一种战略;不仅是某一个方面优势,而是企业战略优势。其中包括企业的技术、产品、销售、市场等各方面的优势,还包括企业的理念、企业文化、品牌等软实力,企业发展越大、越强,软实力建设就显得越重要、越具有决定性意义。在现代科学技术迅速发展的条件下,技术优势被别人超越,特别是在许多电子技术领域,由于某些技术的突破,一些知名产品、企业迅速崛起,而有些产品、企业则迅速垮台的例子并不少见,但靠自己的软实力重建辉煌也有不少成功的例子,一个优秀的企业一定有自己强大的软实力,这方面我们离做优企业还有不小的差距,做大做强更多的是靠硬实力建设,做优则需要硬实力和软实力的结合,软实力可以成为企业巨大的资产和财富,成为企业形象长时间留在人们的心里,这应该成为做优国有企业的战略思考。
再次,做优国有企业要有品牌意识。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成熟发展,品牌在企业发展中的作用日益重要,一个品牌的创立往往需要长时间的积累,几年十几年甚至几十年、上百年都不奇怪,但一个品牌的垮台也许是一瞬间的事情,也许是在一件很小的事情上。这就需要企业在发展的各个方面都要有维护产品品牌的强烈意识,把它看成企业的生命,就像一个人在公众的形象一样,越是名人,在公众中的形象就越重要,形象会决定你的发展前景。国有企业具有强大的国家作为坚强后盾,这是我们具有独特的优势,用自身的优势树立优秀企业的形象,要善于用国家的优势、信誉、力量、智慧打造能够屹立于世界的国有企业优秀形象。从战略高度认识和把握习近平总书记做大做强做优国有企业的理论逻辑,总结经验、勇于实践、深化改革,一定能够走出国有企业改革发展的广阔天地。
参考文献: [1] 习近平对国有企业改革作出重要指示强调
理直气壮做强做优做大国有企业 尽快在国企改革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取得新成效[N].人民日报,2016-07-05(1).
[2] 习近平.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在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M].北京:人民出版社,2017.
[3] 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 7 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
[4] 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 5 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
[5] 习近平在全国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工作会议上强调坚持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不动摇
开创国有企业党的建设新局面[N].人民日报,2016-10-12(1).
原载《思想理论教育导刊》2018年第1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