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研究的意义
从1516年英国人T.莫尔《乌托邦》问世以来,社会主义运动在全球已经走过了504年。自19世纪中期马克思恩格斯创立科学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以来,社会主义作为一种全球化运动,170年来经历了大起大落。这其中,既有成功经验,更有惨痛教训。特别是上个世纪90年代初前苏联解体,苏东演变,以传统理论支撑的社会主义陷入低潮。但这不表明全球社会主义运动陷入低潮,就此停滞。恰恰相反,社会主义作为一种历史必然性正按照自身发展规律不可阻挡的继续前进。一些经济高度发达的国家,随着经济增长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升,自身社会主义因素也在不断丰富。全球社会主义运动在发展过程中呈现出的新的特征,需要我们解放思想,摆脱束缚,正视现实,对社会主义在全球的新发展进行深入比较和归纳总结,找出一般性规律特征,进而使社会主义学说能够适应时代发展真正成为一门科学学说以指导实践。
中国是社会主义国家。社会主义在中国有着70年丰富实践。这其中,既有照搬苏联模式所作的艰难探索应汲取的惨痛教训,更有通过建立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极大提高了社会生产力、丰富了社会主义因素所获得的成功经验。社会主义运动在中国仍然在进程中,实践呼唤真正科学的社会主义理论,以推动中国社会全面进步。这需要对中国社会主义目前所处的发展阶段有一个清晰的定位。在生产力较低阶段建设社会主义,由于自身社会主义因素缺乏,从严格意义上说是不合格的社会主义。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实际是不合格的社会主义另一种表达。中共13大把中国社会主义所处的历史阶段定位为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实际是十分务实的、是对社会主义有清晰认识的论断*。不合格的社会主义要向合格的社会主义迈进,重要的是不断丰富社会主义因素,进而通过不断提升自身的社会主义因素向合格社会主义迈进。
改革开放41年,中国对社会主义的认识和理解有了深化。中国经济持续增长提升了人民生活水平,国家和全社会的人权意识提升增强了人权保障能力;由于国家保持了正确发展方向,中国社会公正程度在提升;由于坚持市场化取向的改革,极大释放了社会活力,中国公众参与社会事务的深度和广度都达到了新境界。上述这些内容丰富了社会主义因素。中国向合格社会主义迈进有了实质性进展。但也应当看到,中国社会主义因素丰富程度较之生产力更为发达国家仍然还有距离甚至较大距离。中国仍然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这也是一个十分重要的清醒判断。
研究社会主义,需要在实践基础上丰富社会主义学说。在这方面,中国学者做出了自己的努力。例如,中央社会主义学院王占阳教授,中国资深的经济体制改革专家徐景安研究员,他们通过各自研究,提出社会主义应当是普遍幸福主义,幸福社会主义等,丰富了中国学者对社会主义的认识。只有通过探索和丰富社会主义学说,知道我们在哪些方面取得了巨大进步,哪些方面还有不足,需要通过怎样努力以丰富社会主义因素,进而提升社会主义在全球的吸引力和凝聚力。这是研究社会主义在当下的意义。
二.社会主义因素的含义
需要对社会主义因素有一个清晰的界定。社会主义因素是与社会主义本质特征相联系的内容。笔者以为,社会主义因素主要包含以下三方面内容:
(一)社会的公平正义
社会主义的旗帜是公平正义。因而公平正义是社会主义的重要特征和核心要素。但公平正义平不是一句口号,不是空洞的大话,需要在整个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和日常生活中都能够体现公平正义。这包括全社会的意识形态对公平正义价值观的清晰认识、高度认同和努力追求;更包括通过一系列制度设计为公平正义提供健全完善的制度保障。而这种制度保障,关乎到公平正义能否得到落实,不仅涉及到社会主义政治架构,还涉及到司法公正、市场公正,社会公正等一系列内容。例如司法公正涉及司法体制是否有健全的制衡体制,市场公正取决于是否遵循市场经济原则,生产要素所有者能否依据生产要素的贡献获得相应产出,不同的生产资料所有者是否有一个平等的法治市场环境;社会公正包括是否建立了较为健全和完善的利益诉求和利益表达机制,国家和社会为弱视群体伸张正义,对弱视群体扶持,是否有健全的救济体制,发达的慈善公益,等等。
从1516年英国人T.莫尔《乌托邦》问世以来,社会主义思想自提出到至今已经超过504年。社会主义在全球范围内之所以还有一定的凝聚力和影响力,是因为社会主义旗帜上写的是公平正义。在社会主义发展进程中,由于没有制度公正作为支撑,公平正义在很大程度上仍然是空洞口号和虚幻的内容,没有成为人们实际生活的基本遵循,这也使得社会主义在全球的发展难以有持续发展的空间。二战以后苏联作为战胜国在其占领区或势力所及范围内建立的以苏联为核心的社会主义阵营,虽然也提倡公平正义,但由于没有让公平正义成为一种广泛的社会存在,更有甚者实际生活很大程度上背离了对公平正义的追求,这也使得这种斯大林模式的社会主义在全球范围内缺少吸引力和凝聚力。特别是现实生活中严重背离民主自由人权这些人类文明最重要的价值观,以及严重脱离群众的特权阶层存在,由于公平正义的严重缺失,导致了斯大林模式的社会主义阵营存续不足半个世纪就轰然倒塌。中国社会主义之所以至今能够巍然屹立,是因为中国在追求制度公正方面做出了积极探索,迈出了实质性步伐。当然还需要进一步夯实制度公正的基石。
公平正义缺乏制度保障,这是二战以后社会主义在全球大起大落的重要原因。
(二)社会保障
社会应当为每个社会成员提供的基本的社会保障,这是对社会主义最一般和通俗的理解。社会保障制度起源于19世纪欧洲工业社会。1601年英国女王颁行了世界上第一部《济贫法》,这是现代社会保障制度的萌芽。德国在19世纪相继颁布了《疾病社会保险法》、《工伤事故》、《老年和残障》,意味着世界上第一个较为完整的保险体系的建立,社保制度由此产生。1935年美国国会通过了综合性的《社会保障法》,标志着现代社会保障制度的形成。
社会保障制度是国家通过立法而制定的社会保险、救助、补贴等一系列制度的总称。是现代国家最重要的社会经济制度之一。随着人们对社会主义认识的深化,社会保障制度作为社会主义最为重要的制度,其含义和内容也发生了重要变化,需要进行补充完善。特别是第二次世界大战德日意法西斯对人权的践踏,对无数无辜生命的屠杀给全人类带来的慘痛记忆和深刻教训。为了避免悲惨历史重演,联合国在1948年12月10日发表《世界人权宣言》。《世界人权宣言》是联合国大会在没有任何国家反对情况下通过的。《宣言》提出人人有权享有生命、自由和人身安全,人人有权享有言论、表达意见、思想和良心的自由,以及不受酷刑的权利。联合国通过的《世界人权宣言》就是在全球呼唤各国加大对人权的尊重。因而,人权保障应当纳入社会保障制度范畴。如果一个国家宪法和具体法律赋予了公民的基本人权和公民权利,国家就需要为实现基本人权和公民权利提供保障,这已经成为当今全球大多数国家普遍遵循。不然,这个国家的社会保障能力和水平无疑大打折扣。
社会保障其次才是国家通过立法而制定的为维持每一公民基本生活需要所提供的保障。包括劳动就业,为贫困人口提供的基本生活保障,基本的卫生医疗,老年保障、免费的义务教育、基本的公共服务设施等等。社会主义社会,政府是为人民服务的,政府是公共服务型政府。作为公共服务型政府,需要为公民提供基本的公共产品与公共服务,提供必要的公共基础设施。在生产力不发达的情况下,社会保障首先应当关注公民基本的生存需要,特别是关注弱视群体的基本生存。
(三)社会所有
社会成为一种“主义”,意味着社会是天下人的社会,是天下每一个人的社会。这或许是社会主义最宽泛的理解。既然是天下人的社会,权力来源也自然来自天下人的赋予。社会所创造的一切财富,无论物质的或精神的,也自然归天下人所有。但如何让人民赋予的权力始终为人民服务,如何让天下人都能够公平地占有属于自己的物质和精神的财富,这是很复杂的学问,人类为此做出了艰辛的探索,取得了重要成果。从人类实践看,以选举民主为主要特征的民主政治体制是迄今人类最能够体现天下人社会的体制。从全球情况看,一百年来,这种体制从最初只有少数几个国家发展到今天已经在全球120多个国家实行,说明这种体制的吸引力。民主政治体制与社会主义本义高度契合,这是能够吸引天下人都能够广泛参与的体制,能够真正体现人民的意志、体现人民当家作主的体制。
既然是天下人的社会,社会治理也需要天下人参与。包括国家和各级地方政府领导人的产生,国家做出的重大决定,政府制定的公共政策,财富的分配,等等。要让天下人都能够参与社会治理,不同的利益群体能够通过合法途径反映自身的利益诉求和利益表达,共享社会创造的财富,探索天下人都能够参与的社会治理形式十分必要。既要释放社会的活力,又要有序且富有效率。例如,各种NGO(非政府)、NPO(非营利)组织大量出现,作为反映公民利益诉求和利益表达的有效形式,实际是天下人参与社会治理的重要途径。而社会管理者,民选政府的工作人员,则需要一切以人民利益作为自身工作的出发点,这是一种服务意识,更需要建立一种有着制度保障的行为规范。以选举民主为主要特征的民主政治体制的有效实施能够体现人民为大,而这正是天下社会的真实写照。不然,只能是官员为大,领导为大。
天下社会,实际是社会所有。包括权力、物质的财富和精神的财富等,都为全社会所有。权力由于来自人民赋予,权力必须为人民服务,财富必须为社会所有人分享。
三.“共”是社会主义基本特征
社会主义的社会,是天下人的社会。因而社会性就成为社会主义的核心要义。社会性的关键词是“共”。包括共有、共商、共治、共言、共享等内容。正因为此,“共”也就成为社会主义基本特征。
(一)共有
共有也就是社会所有。这里所说的社会,宏观上可以是全体人民,即真正意义上的全民所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宣示,“中华人民共和国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也就是权力为社会所有,即权力共有。问题是,权力属于人民,人民是通过赋权让他人代表,还是人民直接掌握权力,这有很大区别。也就是说,权力属于人民,需要建立行之有效的制度架构保障人民赋予的权力不能滥用。不仅如此,社会上的一切财富,包括物质和精神的,也应当属于全体人民。如果这一问题不解决,权力、财富属于人民不能够落实,就会成为一句空话,社会主义仍然还是一种美好的理想,并没有从空想成为现实。从全球范围看,唯有实行民主政治体制才能够解决上述问题。苏东模式在全球的失败,一个基本原因是人民赋予的权力不能够为人民服务,社会所有不能落实,意味着天下每个人的社会并没有实现。
从微观上分析,社会所有对一个企业而言,意味着真正把企业职工作为企业主人落到实处。任正非的华为公司可以看作是社会所有典型。华为有9万多员工通过工会来持有公司股份,是100%由员工持有的公司。持股员工作为股东权力的行使是通过一股一票选举持股员工代表来行使权力,通过选举代表由110多人代表大家行使股东权力。华为是一个真正把对生产资料的共同占有落到实处的公司。上个世纪80年代初,浙江温岭市探索出的股份合作制模式促进了社会生产力的发展,这种股份合作制无疑也含有丰富的社会主义因素, 也是一种社会所有的形式。
共有或社会所有,应当看作社会主义重要特征。
(二)共商
大家的事,需要大家商量,众人的事需要众人讨论,国家的事,需要每个公民参与其中。共商的含义是每个人都能够有序地参与国家、社会和涉及自身利益问题的讨论。国家和社会问题的解决,包括一些涉及成千上万人的民生问题,如何共商?因而共商过程只有建立在治理规则民主化法治化基础上,并能够更加平衡反映大多数人的意愿和利益,形成更加适应反映大多数公民广泛认可的规则和秩序,以使共商结果能够得到广泛认同和有效实施。 因而,共商只有秉持和而不同、思想自由理念,让不同利益诉求充分表达,共商过程才有深厚的扎实基础,进而解决人们面临的各种矛盾和问题。共商,小到社区共治,大到国家治理,都需要遵循基本原则。这包括通过民主形式产生共商的代表,在平等交流前提下遵循认可的议事规则进行参政议政,科学的共商程序,等等。这其中任何一个要素变化都可能影响共商的结果。例如,如果代表是上级领导指定的而不是通过民主形式产生的,如果共商缺乏平等交流的环境,如果共商程序不科学,等等,都不是具有社会主义含义的共商,都会影响共商的结果。共商的结果也难以形成普遍共识得到落实。
(三)共治
天下社会,社会是天下每个人的。因而,需要调动天下人参与国家治理、社会治理和社区治理的积极性。需要设计天下每一个人能够积极参与的方法和形式。
国家治理,需要构成国家这一政治实体的每一个人都能够参与治理。因而需要探索国家治理的模式和方法。这种模式和方法,与国家体量的大小并无多少实质的联系。而是需要分门别类采取不同的形式和方法。这其中,一个重要的衡量标准就要看是否属于共治范畴。属于共治,就更多的含有社会主义特征。例如促进经济增长,是计划经济还是市场经济,还是兼而有之,含义完全不同。计划经济是一个管控经济,虽然也涉及到成千上万人,但都是以被动地服从为特征,不利于人的解放。市场经济,由于能够调到千千万万市场参与者的积极性,因而能够极大释放市场的活力,并能够促进经济持续增长。因而市场经济更具有共治的特点,更具有社会主义特征。这样一种认识无疑与传统的对社会主义认识有着明显不同。用传统观点看,计划经济才是社会主义特征,而市场经济不属于社会主义。
政府的自身治理,需要社会监督。媒体监督是社会监督的重要形式。特别是随着科技革命的推进和自媒体的产生,为社会监督提供了强有力的科技支撑。媒体之所以能够监督,是因为能够反映民众的呼声。特别是自媒体的监督,更是新形势下社会监督力量的体现。因而新闻自由前提下的媒体监督属于共治的范畴,具有高度的社会主义性质。
政府治理,需要对政府自身有一系列规范要求。例如政府的信息需要公开,政府预算需要接受审计,政府工作人员需要公开自身的财产,等等。政府能否遵循这些规范要求,需要接受社会监督,而社会监督无疑属于共治内容。
社会治理也有不同的形式。是通过无所不及的全能政府对社会进行严格的管控,还是通过打造有限政府同时发挥不同类别的社会组织的作用,这是两种不同的治理方式。前者是官治,后者是共治。而后一种治理方式无疑更具的社会主义特征。
(四)共言
现代社会,每个群体都是独立的个人,都需要能够独立地表达自己的观点和意志。因为每一个人作为社会一份子,都有着自己的利益,有着自己的价值观。因而能否建立一个健全完善的利益表达和利益诉求机制,直接关乎到共言能否实现。如果一国宪法赋予了公民的言论自由,集会游行的权利,这个国家的宪法就具备社会主义色彩。
共言一定是七嘴八舌,一定会有不同的声音,甚至彼此对立的声音,这是不同利益不同诉求的正常反映。现代科技革命为共言提供了强大的技术支撑。特别微信、微博的产生,每个人都可以十分方便的通过这些工具发声。不同声音存在,社会不仅需要包容,更需要为不同声音的发声提供强有力的法治保障,这也是一个常态社会发展不可或缺的内容。如若如此,这个国家的法律就具备浓厚的社会主义特征。道理很简单,一个社会只允许一种声音的存在,无疑与社会主义“共言”的要求格格不入。与此相近的意思是,个人利益诉求、个人言论被他人代表的社会,属于不合格的社会主义。不合格社会主义向合格社会主义迈进,需要一个过程,需要逐步从被代表向自身代表过渡。
(五)共享
财富需要共享。财富的共享与共同富裕有着相向地走向。社会创造的财富,应当由社会每一个人分享。每一个人对社会的贡献不同,分享的财富应有所不同。如何让每个社会成员都能够公平地分享社会财富,这是一门很复杂的学问。虽然民主政治体制能够在很大程度上解决这些问题,但仍然还有缺陷和不足,还需要健全和完善。但下列判断无疑是准确的:一个国家基尼系数高居不下,大量财富聚焦在少数人手里,大量的国家稀缺资源为少数人服务,少数人享用了绝大部分社会财富,显然不符合社会主义要求。
财富共享涉及到市场公正,包括社会保障在内的政府的二次分配是否合理,以及慈善公益事业等三次分配对财富共享的推进作用。市场公正虽然不同于社会公正,但市场公正则是社会公正的基础。如果市场是扭曲的,资本与权贵结合使财富迅速聚焦到权贵手中,无疑极大影响了市场公正,会带来整个社会的不公平。因而,健全和完善市场经济体制就成为重中之重。此外,二次分配主要涉及社会保障制度的健全和完善,也是提升社会公平的重要措施。如果一个国家为公民提供了包括公费医疗、义务教育、养老保障等基本的社会保障,并同时提供了强大的人权保障,就可以理解这个国家社会主义特征比较显著。
财富能否公平地共享,是衡量真假社会主义的试金石。
四.社会主义取代资本主义的历史趋势不可阻挡
上述对社会主义因素理解所概括的三方面内容,五个方面特征,既与经典作家对未来社会伟大设想有关,也与全球化、国际化、信息化和科技革命在全球的狂飙突进相联系,更与社会主义在全球的丰富实践密不可分。这种丰富的实践既有成功的经验更有惨痛的失败教训。
马恩经典作家对未来社会的描绘已经得到很大程度确认。马克思在1877年《给〈祖国纪事〉杂志编辑部的信》中说,资本主义生产“本身已经创造出了新的经济制度的要素,它同时给社会劳动生产力和一切生产者个人的全面发展以极大的推动;实际上已经以一种集体生产方式为基础的资本主义所有制只能转变为社会所有制”*。距离马克思写这篇文章已经过去了143年,世界发生了巨大变化。一些生产力和科技水平高度发达的国家,虽然并没有宣称自己国家属于社会主义性质,但由于“创造出了新的经济制度的要素”,特别是所创造的一整套的制度建设,即民主政治体制维系了社会的公平正义,一系列保障措施提升了社会保障能力,生产力和科技革命的推进和NGO、NPO组织的发达程度提升了社会所有的水平。例如形成的权力制衡体制在很大程度上保障了政治生活的公正,健全完善的市场经济体制维系了市场公正,包括人权在内的社会保障能力的提升和利益表达和利益诉求机制的健全和完善提升了社会公正。上述内容无疑丰富了高度发达国家的社会主义因素。
按照马克思恩格斯的理解,人类社会的发展是一个自然的历史过程,在这一过程中,一种新社会形态的形成因素或为之准备条件的因素总是先在旧社会内部生根发芽、生长发展。因此,旧社会内部产生“新社会的因素”,资本主义内部孕育和生长未来“新社会的因素”是自然的过程,也是必然的结果。资本主义蕴含的新社会因素积累到一定程度就有可能取代资本主义。马克思恩格斯所设想的未来新社会就是在资本主义充分发展的基础上建立起来的新的社会制度。社会主义因素的丰富,即“新社会因素”的不断出现和积累是社会主义必然性的根源。从这个意义上分析,马克思没有过时,社会主义取代资本主义的历史趋势不可阻挡。这也是马恩经典作家在其著述中一以贯之的思想。
附件:社会主义取代资本主义的历史趋势不可阻挡
——专访现代化研究学者陈剑
记者:你的《社会主义新论》一文刊出后,社会上有一些争论,也有一些问题需要探讨。如何理解“公平正义作为一种价值观,需要全社会对此有清晰认识、高度认同和努力追求”?.
陈剑:公平正义平作为社会主义因素,公平正义(公正)也写进了24个字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但全社会对公平正义的认识有着很大提升空间,对此需要有清晰认识。例如民主,民主不仅仅是一种价值观念,更是一套制度体系。民主这种价值观和制度体系对提升社会公平正义有重要意义。民主有选举民主、参与民主、民主监督、协商民主等多种表现形式。但选举民主无疑是其最为重要的表现形式,以选举民主为主要特征的民主政治体制已经在全球一百多个国家成功实践。现实情形是,对选举民主的污名化做法影响了全社会对选举民主的认同感,极大影响了选举民主在中国的广泛实施,不利于提升全社会的公平正义。再比如,政治架构的公平正义,需要对权力制衡,实行分权制衡有利于提升政治上的公平正义有清晰认识。权力过分集中,政治上的一言堂一定不利于公平正义的实现。还有,公开是政府治理的重要内容,有利于提升社会的公平正义。政府治理的公开包括政府的信息公开、公共政策决策过程公开,历史档案公开,政府工作人员财产公开等内容。应当把公开作为常态,不公开看作非常态。不能因为短期一时难以做到,而把这种非常态当作社会生活的常态。不能把要求公开作为政府治理的常态看作是影响社会稳定的因素,如若如此就违背了公平正义。也就是说,现实社会中存在着诸多影响公正的现象,但不能因为不公正现象存在,就把不公正视为理所当然。而是应当积极创造条件,努力消除不公正现象产生的土壤和条件。
记者:你在文中提到,“公平正义缺乏制度保障,这是二战以后社会主义在全球大起大落的重要原因”。问题是,社会主义如何推进制度公正呢?
陈剑:这确实是一个十分复杂的话题。这首先需要对制度公正有一清晰认识;需要对人类社会现存的社会制度进行比较研究;哪一种制度更有利于推进社会的公平正义。这里所说的制度,包括一国的政治制度、经济制度、法律制度、社会建设体制和多元文化等。但无论哪一种制度,如果能够体现公平正义,都应当更有利于体现人民当家作主,有利于推进社会民主,有利于基本的人权和公民权利实现,有利于释放市场、社会和思想的活力。而市场经济,包括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政治、法律制度和社会建设体制,虽然有诸多缺陷和不足,但却是人类社会目前能够找到的最好的有利于公平正义实现的制度,也是最有利于“社会所有”实现的制度。因而,社会主义国家应当结合自身实际与市场经济一般相结合,在健全和完善市场经济过程中,真正让市场成为资源配置的决定性力量,同时探索一条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政治、法律制度和社会建设体制,以推进社会的公平正义。
记者:把人权保障作为社会保障内容,出于怎样的考虑?
陈剑:第二次世界大战给人类一个惨痛的教训是轴心国对人权的践踏,苏东社会主义在全球的大起大落,一个基本原因是对人权的漠视。联合国在1948年发表了《世界人权宣言》,呼唤世界各国对人权的尊重,得到世界各国的广泛响应。社会主义作为更高级的社会形态,更应当把人权保障作为社会保障最重要且基本的内容。而这对那些漠视人权且又标榜自己是社会主义性质的国家是一个试金石。如果你是社会主义国家,就要为人权和公民权利的实现创造条件;就必须把对人权的尊重放到一个极为重要地位,并保障每一个公民实现基本人权和公民权利。如果不能为人权和公民权利实现提供保障,那就没有资格侈谈社会主义。
记者:为什么把利益表达和利益诉求机制的健全和完善,看作是社会所有这一社会主义因素能否实现的重要的内容?
陈剑:社会成为“主义”,意味着社会是天下人每个人的社会,而不是哪一个世袭家族,或一党一派的社会。由于利益不同,诉求不同,利益诉求和利益表达也不相同,天下每一个人面临的首要问题是能否自由表达自身诉求。包括通过NGO、NPO等社会组织,通过新闻媒体、游行集会等形式自由表达自身的诉求。因而无论是共商、共言、共治和共享等社会主义特征,都需要建立利益诉求和利益表达机制以提供支撑。并且,这种机制的健全和完善与否,实际是衡量一个社会的成熟程度,也是衡量一个社会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的标杆。可以说,能否建立一个较为健全和完善的利益诉求和利益表达机制,是“社会所有”这一社会主义因素能否实现的关键。以共治为例,如果把共治看作是社会主义特征,就需要不同利益群体能够通过合法途径反映自身的利益诉求和利益表达。而民主政治体制,由于能够吸引公民的广泛的政治参与,则是实现共治的最有效途径。
记者:“共有“这个词经常会产生误读,并容易在共有基础上产生专制,如何解读?
陈剑:我把“共有”概括为是社会主义特征。共有也就是社会所有。权力和财富都为社会所有。权力属于人民,需要有很好的制度架构保障人民赋予的权力不能滥用。如果没有很好的制度架构作保障,来源于人民的权力就可能异化,就可能滥用,就有可能走向社会所有的对立面。因而,如何让人民赋予的权力始终为人民服务?苏东社会主义国家为此做了70多年的艰难探索,但并没有给出令人信服的答案。现在看来,答案实际是清晰的。全球一百多个国家的实践说明,实行民主政治体制能够保证人民赋予的权力始终为人民服务。就全球情况而言,民主政治体制至今仍然也不能够说是十分完善,仍然有这样或那样的缺陷或不足,但却能够使权力的“社会所有”从空想变成现实。道理很简单,民主政治体制保障了公民权利的行使,而公民通过赋权,如果政府及其政府工作人员不能够很好地行使人民赋予的权力,人民就可以重新选择,重新赋权。苏联和东欧社会主义国家由于没有选择民主政治体制,致使社会主义“共有”——社会所有的特征还只是一种理想,没有成为现实。与此同时,社会上的一切财富,包括物质和精神的,由于是人民创造,也应当属于全体人民。问题是人民通过怎样形式让每一个社会成员公平地真正占有属于自己的社会财富。也同样需要实行民主政治体制,使财富属于人民得到真正落实。也就是说,民主政治体制是目前唯一能够使“共有”变为现实的体制。如果不能够建立民主政治体制,“共有”还只能是一种美好的理想。
记者:你认为华为公司是社会所有的典型。企业的社会所有,是否就是公有制的另一种表达形式呢?
陈剑:国有经济相对应民有经济,公有制相对应私有制。国有经济或许意味着是公有制,但是否一定是“共有”,需要作具体分析。很多情形下,国有经济与天下大多数公民没有直接关联,也就意味着与社会所有没有直接关联。因而,国有可以“公有”但并不意味着一定“共有”。民有经济,如果组合方式发生改变,民有经济可以成为共有经济,成为社会所有经济。
人类社会各种经济形态中,市场经济是唯一能够让社会所有成员在平等法治的市场环境中依据生产要素投入获取相应报酬,同时也为社会创造了丰厚财富的体制。因而市场经济本性与社会主义高度契合。特别是市场经济中的股份合作、公司全员持股都是社会所有的重要形式,属于社会主义因素。也就是说,民有经济可以姓“公”,也可以姓“共”,华为全体员工持股就是经典案例。
记者:如何看待中国社会主义因素的丰富程度,还有哪些不足,应当怎样努力?
陈剑:这是一个十分宏大的题目。只能作一个概要分析。用我的社会主义观点分析,计划经济实际是一种管控经济,由于远离社会所有,不仅不能看作社会主义因素,而是与社会主义相背离的因素。计划经济在全球的兴盛与失败,说明这一结论是成立的。
改革开放前,中国社会主义因素极其匮乏。1978年12月党的11届3中全会召开,中国选择了市场化取向的改革,国家坚持了正确的发展方向。41年改革开放极大提升了中国社会主义因素,中国向合格社会主义迈进取得了重大进展。从社会主义三个因素分析:中国社会公正程度较之41年前有了根本改观;国家把保障人权写进了宪法,并努力提升中国人权保障水平,中国社会保障水平有了较大程度提升;由于释放了市场和社会活力,利益表达和利益诉求机制基本建立,中国社会所有因素,几乎从原先的空白进入了持续增长过程中。也就是说,社会主义三大因素在这41年都取得了巨大进展,虽然程度有所不同。
中国社会主义仍然在进程中,还需要进一步丰富自身社会主义因素,向合格的社会主义迈进。这包括,社会公正虽然总体有很大程度提升,但在一些领域还有提升空间。例如,二元经济结构本身就是一个充满歧视的制度,需要破解并最终废除;民营经济在发展过程中所受到的诸多不公正现象需要通过健全和完善平等的法治的市场环境加以克服;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司法制衡的法治环境还没有完全建立。在社会保障方面,虽然基本的人权和公民权利得到了较大程度实现,但公民政治权利的实现还有一定距离;政府为公民提供的公共服务,特别是包括基本医疗、养老等基本社会保障,还有很大的提升空间。在社会所有方面,由于选举民主实施范围有限,使得公民的利益表达和诉求机制还不顺畅,亟需健全和完善;此外,财富的收入分配差距过大,影响了财富共享的社会所有水平;等等。
要进一步提升中国社会主义因素,重要的有以下一些措施:
一是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市场经济体制,真正让市场成为资源配置的决定性力量,探索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政治体制,法律制度和社会建设体制;二是认真落实宪法赋予公民的各项权利。特别是在当下中国人均GDP水平已经超过1万美元的历史性关口,在人们基本的需求得到满足之后 人们对政治权利的关注超过以往,因而认真落实宪法赋予公民的各项政治权利意义重大,特别是在更大范围有序推进选举民主更具有重要意义。三是大力发展民营企业,让民有经济成为市场经济的基础和主体,并为民营企业发展提供平等法治的市场环境;四是健全和完善公民利益表达和利益诉求机制,通过大力发展各种类型的NGO和NPO组织,进而释放社会活力;五是健全和完善市场公正、加大二次分配的调节力度,大力发展各种慈善公益事业,以缩小贫富差距,推进财富共享。
*“陈剑现代化对社会主义因素的影响和推进”,《中央社会主义学院学报》2002年第6期。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版第3卷第34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