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2020年1月1日是德里克·帕菲特教授(1942年12月11日-2017年1月1日,出生于中国成都)逝世三周年,作为上世纪到目前最伟大的道德哲学家之一。爱思想网将推出系列文章以表缅怀!
如 何 为 善
——帕菲特小传
拉里莎·麦克法夸尔 著 葛四友 译
有位牛津哲学家认为一切道德皆可浓缩为一个公式?他是对的吗?
帕菲特对过去记忆甚少,几乎从不思考它。他把这个事实归因于他无法形成心理图像。
什么使得我终其一生都是同一个人,一个不同于你的人?这些事实的重要性又何在?
我认为我们大部分人对于自己的性质和历时同一性(identity over time)有着错误看法。我们一旦懂得这个道理,“我们有理由去做什么”的某些信念就应该有所改变。
(一)
假设你出了严重事故,你的身体受到致命损害,而你两个同卵三胞胎兄弟则是大脑受到致命损害。你的大脑被分成两半,分别移植到两个兄弟的身体上,手术很成功。术后,两个活下来的人都认为自己是你,似乎都记得经历过你的生活,并且有你的性格(这并不像听起来那样不大可能:已经有手术把活的大脑分成了两半,产生了两个独立的意识流)。这里发生了什么?你是已经死了,还是仍然活着?如果你活着,哪个人是你?这两个人中的某一个是你?或者两个都是?或者两个都不是?如果两个手术有一个失败,只有一个有你一半大脑的人活下来了,情况又如何呢?情况似乎完全不同了——但一个人的死亡很难影响到另一个人的同一性。
哲学家帕菲特认为:这两个人都不是你,但这并不重要。你不再活着并不重要,因为你身上发生的事情与日常死亡大不一样:你与两个新出现的人之间的那种关系,它具有日常活着同样多的重要性——记忆与性情的连续性,它们会如同日常那样的衰落和变化。我们大部分人关注自己的未来是因为这个未来是自己的——但帕菲特认为,这个最根本的人类本能立基于错误之上。个人同一性并不是真正重要的东西。
帕菲特被许多人认为是英语世界中最有原创性的道德哲学家。他写过两本书,均被认为是一个多世纪以来该领域中最重要的著作——自1874年西季威克的《伦理学方法》(这本书被认为是古典功利主义的巅峰之作)出版以来。1984年,帕菲特时年41岁,出版了他的第一本书《理由与人格》,引起了轰动。这本书满是各种科幻式思想实验,全都促使我们对人类生活形成一种更加非个人化、非物质化和更加无私的的看法。
假设有个科学家正要把你的细胞,一个个地替换成30岁时葛丽泰·加宝的细胞。在实验的开始,细胞的接受者肯定是你,在结束时肯定是葛丽泰·加宝,但在实验中间呢?你在两者之间能划出分界线的想法似乎也是说不通的——没有任何单个细胞能够产生是你(You)和不是你(Not-You)这样重大的差别。于是,“那个人是你还是不是你”这个问题,没有任何答案,而且这里没有任何神秘之处——我们都知道这里发生了什么。如此一来,自我看起来并不是一个全有或全无(all-or-nothing)的东西,而是一个可以有程度之分的东西。受精卵在自我分裂繁殖过程中的哪个时点成为一个人呢?当一个人逐渐陷入痴呆和昏迷时,他又从什么时候开始不再是一个人呢?这里没有简单的答案——只是一个程度问题。
帕菲特的看法,在某些方面有点类似佛教对自我的看法。多年前有位东方宗教的研究者向他指出了这个事实,而帕菲特很高兴这一发现。他当时在寻求普遍真理,而发现有个像佛陀这样的人物,时间与空间上与他相距甚远,独立地获得同样的结论,显然让他倍感欣慰。(他后来得知,西藏有个庙里的新和尚把《理由与人格》和佛经并列,放到一起背诵与诵读。)人们很难相信:不存在那种“全有或全无”的自我——只有多重细微的心理学事实使得你成其为你,而没有超越这一点的所谓“更进一步的深刻事实”。帕菲特发现自己的信念也是不稳定的——他需要一而再、再而三地说服自己。佛陀也认为达成这个信念特别困难,尽管经由很多禅定有可能达成。但是,假定我们能被这样说服,我们该如何来思考它呢?
这个真相让人沮丧吗?有些人是这样的。但是我发现它是解放且令人欣慰的。
(不管在书中、电邮还是讲座中,帕菲特的用语都具有类似的腔调——很难区分。一言以蔽之,明显可以感觉到一种克制下的强烈情感。)
当我相信我的存在是由这种进一步的事实构成时,我似乎被禁锢在这一个自我之中。我的生命看来就像一个玻璃管,我一年年越来越快地走向那个黑暗的终点。当我改变这一看法时,玻璃管就消失不见了。我现在活得自由自在。我的生活与别人的生活依然有所差别,但不再有那么大。我与其他人之间的关系更为接近,不再那么关注我自己的余生,而是更多地关注他人的生活。
在帕菲特的一个朋友看来,帕菲特的个人同一性理论源自对死亡的极端恐惧。但是帕菲特认为,他过去并不比别人更加害怕死亡,现在则没有其他人那么害怕死亡。
我的死亡会切断我当前经验与未来经验之间的直接联系,但它不会切断其他的联系。
有些人会记住他,有些人会受其著作的影响,或者听从他的建议。在他逝世后,与其记忆相联的记忆,与其思想相联的思想,与其意图相关而采取的行动,依然还会存在,只不过是在不同的身体之内罢了。
这一切不过就是这样一个事实:活着的人之中不再有任何一个人是我。我现在已经明白了这一点,死亡在我看来就不再是那么的坏。
完成《理由与人格》一书后,帕菲特越来越困扰于这一点:有太多的人认为并不存在客观道德真理这样的事物。这促使他去写作第二本书:《论重要之事》。众多哲学家对此书翘首企盼多年,今年夏天终于出版了。(基于流通的手稿,本书出版前就召开过一次会议,出版了一本批评文集,已经引起无数的讨论。)帕菲特认为,道德问题如同数学问题一样有真假答案。人们结合直觉与批判性思维就能够察觉这些真理,而且不管人们是否能够察觉,这些真理依然存在。帕菲特认为,在其短暂的一生中,最为紧迫的事情莫过于发现这些真理是什么,以及说服他人相信这些真理的存在。他认为,如果没有道德真理,这个世界就是不毛之地,毫不重要。这个思想吓坏了他。
我们将没有任何理由去尝试决定如何生活。这样的决定将是随意专断的。……我们将只能依据本能与欲望行动,就像其他动物那样生活。
帕菲特感觉到身边满是危险的怀疑论者。他的许多同事不仅不相信有客观的道德真理——甚至并不认为这有什么大不了。他们都是实用主义类型的人,主张道德真理这个概念是不必要的,就像第五个车轮:不管有没有它,人们会一如继往地过日子,强烈地感觉到某些事物是好的,某些是坏的,并不会怀念这种宇宙式赞许(道德真理)。对帕菲特而言,这是令人可怕的虚无主义。
主观主义者有时候说,即使没有任何事物在客观意义上是重要的,只要有些事情对人们重要就足矣。但这表明这些观点之间的分歧有多深。主观主义者就像这样的人,他们说,“上帝在你的意义上并不存在,但是上帝就是爱,有些人彼此相爱,于是在我的意义上上帝是存在的。”
帕菲特是个无神论者,但当涉及到道德真理时,他的看法跟卡拉马佐夫对上帝的看法如出一辙:如果道德真理不存在,那么一切都是允许的。
(二)
在帕菲特的言谈举止间,给人的印象是意识不到周边人对他的注视,这也许是因为长期孤身一人惯了。他拎着电脑包,坐立不安,白而蓬松的头发弄成了15世纪流行的那种向内卷发,每天穿着同样的装束:白衬衣,黑裤子。
他有点出尘脱俗,不是很结实,气质略带中性化。他并没有一般意义上的反社会情绪,如嫉妒、恶意、强势和强报复欲等。他并不认为其工作的重要部分可以归因于其有意识的心灵。他把思维的自我看作是坐在大书桌后的国务大臣,在纸上写下问题放入传出箱之中。然后他无所事事地坐在桌前,搓着大拇指。而公务员在后面的屋子里拼命地工作,得出答案,然后传回来。他不那么注意到其自我的诸多边界——不怎么意识得到,也不怎么防备。他情不自禁地(有时候是不情愿地)富有同情心:很容易受身边人的情绪,尤其是不幸者的情绪的影响。
他不大记得自己的过去,几乎从不去想它,对其他的事情倒是记得很牢。他认为这是由于他不善于形成心理图像的原因所致。他看到熟悉事物尽管能够认出来,但过后无法在头脑中回想起其图像:即使简单如旗帜也难以视觉化。出门在外时,他甚至回想不起妻子的面容。(这种情况少见,但还是偶有耳闻,据说从事抽象思维的人中常见一点。)他一直相信这是他为什么不去思考童年的原因。在他的想象中,其他人在安静时刻像放精彩老电影那样播放自己的回忆,而他有限的记忆只以命题,即句子来储存,从未有过生动的画面。当有人对他说,缺乏过去的图像并不能真正地解释对过去缺乏情感关联时,但是他坦承就是如此。
帕菲特的母亲叫杰西,出生于印度,父母都是医学传教士。她学医长大,是个才华横溢的学生,得奖无数。她加入了牛津小组,这是1920年代建立的基督教运动,倡导四个绝对:绝对诚实、绝对纯洁、绝对无私和绝对的爱。经由牛津小组,她结识了诺尔曼·帕菲特,他是一个圣公会牧师的儿子,也在学医。诺尔曼尽管学习很差,但是个有趣且好相处的人,而且很有原则——他是个和平主义者,从不饮酒。他在获得小组允许他求婚后,他俩就结婚了。
成为医生后不久,他们于1935年来到了中国的西部,在教会医院教授预防医学。不过在能工作之前,他们被要求在山上学几年中文。杰西很快就上手了,而诺尔曼不管多努力,就是死活学不会,他也为自己的这种失败而感到绝望。他们的第一个孩子出生于39年,叫西奥朵拉,而第二个孩子出生于42年,叫德里克。诺尔曼受到了毛泽东理想主义热情的吸引,但确切地说,他并未因此变成一个共产主义者,不过确实放弃了过去养成的那种保守主义的政治观。更重要的是,诺尔曼与杰西都失去了宗教信仰。他们不喜欢有些传教士伙伴,有些是种族主义者,并且震惊于基督教与中国这种成熟文化毫不相干。杰西很轻易地放弃了她的信仰——她把基督教与成长过程中压抑的清教主义联系起来,并且在追求公众健康中找到了满意的人生目的。然而,诺尔曼的信仰丢失对他而言是一个灾难,失去了上帝,他的生活就失去了意义。他由此陷入长期的抑郁,直至死亡。
德里克出生一年后,他们一家就离开了中国,尔后居于牛津,还生了第三个孩子,名字叫约安娜。德里克7岁时就信教,立志成为修道士。他一直祈祷且尽力劝说父母去教堂,只是徒劳无功。不过他到8岁时就不再信教了,因为他判定好的上帝不会送人下地狱,而如果老师有关上帝的善性可以出错,那么关于上帝的存在也同样可以出错。他的这个论证有缺陷,但很有说服力,从此他再也未信过上帝。
杰西与诺尔曼毫无共同之处,生活在一起并不美满,不过始终没有离婚。杰西获得了第二个学位,成了一名精神病医生,最终是在伦敦为情感失调的孩子提供服务。诺尔曼则在牛津附近做一份低层次的公共健康工作,关注过癌症与氟化反应,但太过低效而在两方面都毫无建树。
我的父亲是个完美主义者,不过一事无成。他每年都花几个星期来写他的年度报告,不停地修正其文本。而我母亲只要一两个小时就可写出这样的文本。尽管在某种意义上说,他是个知识分子,道德和宗教觀念對他非常重要,但作为一个成年人,我相信他只读过两本书,一本书是萨克雷的历史小说——《亨利埃斯蒙德》,这是别人给他的;还有一本则是“除四害”,这本书描述中国成功“除四害”的运动。
三个孩子在年幼时就被送去寄宿学校,因此,他们彼此之间并不是很了解。
我后来才慢慢意识到,对大多数孩子来说,家庭才是他们生活的地方,而不是像我这样,主要生活在学校里面,家庭只是偶尔中断学习去探望之所。
西奥朵拉与德里克都像母亲,才华横溢。德里克被送去伊顿公学,除了数学外,他门门第一。约安娜则像父亲,样样不行。她有暴牙,还特别高,11岁时就有六英尺高。家人聚在一起时,情形并不是很好——父亲总是非常愤怒,因为他常常搞不懂妻子与大孩子们在聊什么,而这让他感到自卑。他生活面窄,只好躲避于两个业余爱好中。一个爱好是打网球,但打得不大好,另一个则是集邮,每晚要花好几个小时。德里克整个童年得出的理解就是,他、母亲和西尔是幸运的,会有充实的生活;而诺尔曼和约安娜则不幸,永远无法过上幸福的生活。在他的余生之中,父亲与妹妹留给他的一切印象,全都是让他感到害怕的那种痛苦与不公平。
我相信自己并没有受到父亲抑郁的严重影响,只是为他感到非常难过。因为我与他从来就没有很亲近过,而他也并不善于与孩子互动。我成为美国的哈克尼斯研究员后,要离开几年,我看见他跟我说再见时眼角有泪。这在当时深深地打动了我,而我这个句子也是含泪打出的。这也是我唯一一次感受到父亲的爱意,尽管这份爱意表达得有点压抑而且还不是那么清楚。
(三)
1961年初夏,时年18岁的帕菲特到纽约旅行。他差点因为签证而被拒之门外——移民官看到他的出生地是中国,就说中国的配额已满。他对此提出抗议,说他是英格兰人。这个官员咨询了同事,告知他会得到签证,因为他是他们喜欢的那类中国人。他之后就去了纽约客工作,作为“城市访谈”的调查员。他与姐姐以及姐姐的几个牛津朋友一起住在上西区,租住于一个高大辉煌的公寓中,这些朋友大多数是从英国返回的罗德学者。他满是激情和自信,对一切主题都发出自己的声音。有些罗德学者觉得这有趣,但另一些则表示愤怒。
他爱爵士音乐,经常会听迈尔士·戴维斯和赛尔尼斯·蒙克的音乐。他一生热爱音乐,只不过一种乐器也不会玩,因为他不识谱,尽管可以慢慢地搞清楚乐谱,却无法流畅地唱出来。他对此持有一个假说:他不能识谱与他不擅长数学之间有某种关系,即不擅长处理符号。
他大概从9、10岁就想成为一位诗人。在纽约客工作一年后,他在那里发表了一篇诗歌,而在伊顿学院的“编年册”中则发表了几篇:
鱼线猛抖
将你拉回。你立马反拉,时而
开心时而恐惧,因你知道你绕的鱼线上
有钩子撕扯着鱼的肉。
你抓住鱼,
使劲往甲板上一甩,
把肢离破碎的鱼内脏扔到海里。
喉咙里的恶心感让你下到底舱,
一直难受地躺着,直到港口。
他花了数月时间写诗,不过深陷于这样一个观念:不仅诗行间要有韵律,而且每行诗的词之间要有内部共鸣,元音或辅音要有一种重复模式,正如盎格鲁-撒克逊人与德国人的诗那样。但要找到这样的语词,它既有恰当的发音又有恰当的意思,这是如此之难,他发现再也无法完成一首诗。他的沉迷变得更为疯狂而且跌跌拌拌。当他再去阅读他深爱的那些诗人——莎士比亚、叶芝和丁尼生——的诗时,他发现那些诗都有严重缺陷,诗中的词很少有这种内部共鸣。他知道这是疯狂的,但就是控制不住。他最终意识到他没有任何机会成为一名好诗人,因此就放弃了写诗。
1961年的秋天,他回到牛津修读历史(他在伊顿公学读过现代史,对英格兰来说这是从罗马人离开,也就是410年算起的)。他有点厌烦烦这个专业,闪过转学PPE(哲学、政治与经济学)的念头,然而他颇为担忧经济学涉及到的数学。他读过几页经济学教科书,碰到了一个不认识的符号,有条线的上面有一点,下面也有一点。他向别人请教,获得的答案是除法符号,遂感到无地自容,于是决定继续修读历史。
回牛津之后,他又获得哈克尼斯奖学金而回到美国两年。他决定学哲学,随后他就听了一堂大陆哲学家讲的课,主要讲自杀和生活意义等,但他完全不知所云。他又听了分析哲学家的课,主题非常无聊,但讲得极为清晰易懂。随后他就思考,大陆哲学家变得更好懂与分析哲学家变得不那么无聊,何者的可能性更大。他判定后者的可能性更大,于是就回到了牛津。他立即就取得了令人眩目的成功:他参与了一个考试,获得了万灵学院的优生奖(prize fellowship),学院可以给他提供七年的食宿,而且没有教学任务。他的学习老师是艾耶尔、斯特劳森和皮尔士等人。他为哲学家的好斗而激动不已——历史学家要温和得多——尽管他有点担心这种高兴与他不赞成诸如拳击那类运动不一致。
他搬进了万灵学院,过上了修道士般的生活。他生活的某个角落,总会有位女性,但她很少花时间与她共处。他只要醒着,几乎就在书桌前。万灵学院就像一个修道院。15世纪的石头拱廊,围绕着一个干净整洁、生机勃勃的草坪,只是极少使用。万灵学院没有本科生,也很少向公众开放——大门总是紧闭着。学院照顾他的食、住和付薪水等一切需要,在此他不需要有任何情感的发泄口。他自十岁进入寄宿学校后过的就是这种生活,因此非常适应。他意识到,他已经成为精神科医生所称的机构中人,也就是感觉到生活在机构中比家庭中更为正常。唯一影响其工作的就是睡眠不足。他有严重的失眠症——他上床时大脑仍然在高速运转,有很多日子他都筋疲力尽,无法工作。但在他35岁左右时,医生给他开了三环类抗抑郁药(阿米替林),再加上大量的伏特加酒,他可以迫使自己陷入昏睡。
(四)
在放弃成为诗人后,帕菲特在某段时间内又发展了另一种美学迷恋:摄影。他是误打误撞来的——他的一个叔叔很有钱,给了他一个很贵的相机——但后来他突然有一天想起:他热衷于把看到的事物变成纸面图像,可能与他在心中无法形成这样的图像有关。他还认为,世界中的大部分东西在影像中比真实生活中要更好看。然而,这个世界上大约只有十种事物是他想拍摄的,而且大部分都是建筑,其中就有威尼斯的最好建筑,如帕拉第奥所建的两个教堂、总督府(the Doge’s Palace)和大运河沿路的建筑,还有圣彼得斯堡的冬宫和总参谋部大楼等。
我发现我和有些人莫名其妙地如此喜欢建筑。我喜欢的建筑绝大部分都有柱子,不管是经典式还是哥特式。有一个比较友好但对其他建筑表示不屑的词:无柱式。我也喜爱法国乡间大道,也许是因为两旁的树就像两排柱子。(在1900年法国大道上有800万棵树,现在则只有30万棵了。还有些无柱建筑也是我喜欢的,比如摩天大楼。威尼斯和彼得堡的建筑,尽管漂亮,却不雄伟。我记得听肯尼斯·克拉克说过,雄伟的只有后期哥特式教堂的内部建筑以及美国的一些摩天大楼。
他尽管赞美摩天大楼,但认为自1840年代之后建筑就在衰落,世界变得越来越丑。但与此同时,麻醉剂得以发现,世界上的痛苦因此得以大大降低。这里的得失相比是值得的吗?他不确定。
他认为自己尽管没什么摄影天资,但终其一生,只要足够努力,还是能够拍出一些好照片的。从1975年到1998年,他基本上每年都要在威尼斯与圣彼得斯堡待5个星期左右。
我可能有一个特点不同寻常:我对自己的最爱总是从不厌烦或感到饱和,因此并不需要也不想要多样性。
他不喜欢顶灯,这个范畴就包括头顶的太阳。不过他喜欢凌晨与黄昏的光线,可以边读书边等待数个小时,只为得到合适的光线与天气。
回家后他就会洗照片并且分类。一千张照片中,他也许会保留两三张。一旦发现某张值得保留,他就去伦敦找职业冲印师帮忙,把图像中所有觉得讨厌的的东西涂掉,这意味着所有20世纪的见证——汽车、电话线和路标——和几乎所有的人物。然后他反复调整色彩,尽管这极为昂贵,直到得到他确切想要的。这里重要的不在于忠实于实际所是的景物,而是想忠实于他心中的想法。
除了到威尼斯和圣彼德堡的旅行外,他长时段离开万灵学院的就只有出行到美国,到那里去教书。在哈佛、纽约大学和罗格斯大学他都有职位,他想要学生,因为他发现说服老哲学家改变想法,其难度之大,令人沮丧。他也需要学生,只有学生才能一口气与他讨论12个小时的哲学,而且第二天醒来后愿意继续。老哲学家(过去的学生现在也进入了这个范围)有妻儿老小,他们既要参加学院的委员会会议,还要在后花园进行烧烤。只有他始终如一,始终像年轻时那样激情洋溢地全力以赴。当他发现有天分的新学生可以指导时,他会花数小时看他们的作业和写评论(他对于许多同行也这样;他的阅读速度惊人,返回的手稿满是论证性评论,往往有原稿那样长,甚至更长,即使原稿是书)。
当在美国时,他不得不亲自弄食物。为了不在选择与准备食物上浪费时间,他制定了一个严格的章程,他可以不加思索地遵循。据他的同事说,他多年吃的都是同样的早餐,自认为这是最有益于健康的:香肠串、青辣椒、香蕉和酸奶,全部和在一个碗里面。有一天,有个同事的营养师夫人告诉他,他的食谱不是特别健康,给了他一个新配方,他第二天就开始实践,再未变过。
他总是意识到时间不够用。当他要从美国大校园的一个教室到另一个教室时,他都是跑过去的。他的章程不仅仅是节约时间:他发现自己总是回到同样的想法,哲学的或其他的——这就是他的思维方式。“有一次,我在哈佛待了一年,他当时正在那里访问,我们曾一起出去吃饭”。他以前的学生,也是哲学家的特姆金说,“我们每次都去同一个泰国餐馆,每次他都点咖喱,而我则点一些凤梨、米饭和腰果。每次他都会说,“拉里,你吃不厌吗?要不,来点我的咖喱”,我则会说,“不了,德里克,我不喜欢咖喱,我觉得太辣了。”但下周我们还是会来到同样的餐馆,他会点同样的菜,我也会点同样的菜。然后他会说,“拉里,你吃不厌吗?要不来点这个?”我则会说,“不了,德里克,我真的不想要,你喜欢咖喱,但我觉得它太辣了。”下一个星期同样的事情又再出现一次,这有点像电影《土拔鼠日》。
(五)
西尔·帕菲特嫁给了一个美国人,定居于华盛顿效区,生了三个孩子。她学习的是社工,成了家庭事务专家。她的写作一是有关如何让危机中的家庭不致破裂,另一则是有关家庭教育孩子的各种方式。尽管她嫁得远,但与父母、兄弟姐妹与侄儿侄女们还是经常保持联系。当他去东海岸教书时,她总是试图去见他。他经常过去,但极少会打电话告诉她。他不打电话不是为了要躲避她——他根本就想不到这点,因为他一直在思考哲学。她知道这点,尽力不为此感到受伤害。当见面时,他还是非常友好。
帕菲特住在牛津,离父母不远,每周会去见他们一次,周日与他们一起吃午餐。他母亲研读哲学,尽力去理解他的工作。但帕菲特总是同时拜访他们俩,所以无法谈得很多。他父亲搞不懂他,不理解他为什么要做哲学家——他认为他本该成为科学家。他还试图使他儿子喜欢网球,只是没有成功。
约安娜很难找到工作,最终设法成为了有资格证的保姆。她后来怀孕了,生下一男孩,叫汤姆,她独自养他,几年后还收养了一个女孩。她爱她的孩子们,但他们并未令她幸福。每隔几个月,她就会给帕菲特打电话,告诉他她有多抑郁,事情有多不顺心。他很害怕那些电话。她随后在三十多岁时死于一场车祸。
她没有留下遗嘱,在她死后对其儿子有一场可怕的争斗。她的女儿很快就被再次领养,然而杰西坚持汤姆必须安置于她的熟人家里。麻烦在于,他的安置要由地方议会政府决定。杰西的意见毫不妥协,还有她中上层阶级的腔调,都显得是与政府对抗,以致政府积极地去阻扰她。杰西变得极为痛苦,帕菲特也投入了很多情感。案子最后上了法庭,帕菲特写了很长的富有感情的诉讼书来支持他妈妈,结果他们胜诉了。不过,杰西不久就过世了,尽管她没病,也不是很老。汤姆在被稳妥地安置于附近某个新家后,帕菲特就再也没见过他。
随着时间的推移,西尔开始变得接受这一点:尽管帕菲特也爱她,但对他来说,花时间跟家人在一起根本不重要。他极为心软,当她在危机中时,她知道他总是会帮她,但是要想通过连续性加深与过去的纽带,重视把血源作为一种亲情的来源——他根本就不是那样的人。多年后,帕菲特写信告诉她,他们是以截然相反的方式应对不幸的家庭。他们就像莱茵河与多瑙河,起点很近,然后就分道扬飙,一个去了大西洋,一个去了黑海。
(六)
大约在82或83年,哲学家理查兹(Janet Radicliffe Richards)从伦敦搬到了牛津,她刚结束第一段婚姻。她几年前写了本《怀疑式女性主义》,对于女性运动中的反理性主义趋势提出了尖锐批评,由此得变得相当有名,现在则在“开放大学”教科学哲学。她非常漂亮且超有女人味。她参与了帕菲特教的一个研讨班,她以前从未碰到过这样的一个人:他是个奇怪的人,但绝对非同寻常。阿马蒂亚·森与他共同教课,对她表示了欢迎。在她离开后,帕菲特问森,她是谁。
D.P.:我读了谢弗勒近来的一些作品,他论证人们对人类未来的关注比认识到的要多得多,我认为这实际上是对的。
J.R.R.:“未来人类学院”中的人总是谈论要使人类变得更道德的工程。我对它会变成什么样还没有足够清楚的观点,因为这将是与人完全不同的事物,我不确信,为什么要关心它而不是关心把人变成白蚁或其他东西呢?
D.P.:喔,天啦!你可以的。
J.R.R.:我们的本质在于我们认为有价值的东西,是亲近的联系、家庭和群体,这必然意味着我们对另外的人关注会少一些。
那个时候,帕菲特正在准备要出版的《理由与人格》的手稿。这里还是有一定的焦虑,但是已经用去其15年时间的巨大智识劳动结束了。他进入了一个少见的过渡时期,在他以十年为时间段完全沉浸于哲学的间隙,他的心暂时可以接纳其他事情。
帕菲特读了理查兹的书,给她写了一封有关这本书的信,提议见面做进一步讨论。他出了门,买了三件一模一样的黑西装。他们见了面,他随之提议给她租一台电脑(他刚发现有电脑——他买了一个二手的,正感到非常兴奋)。他毫无经验,但执着地全身心追求她。
她不知所措。一位重量级的哲学家给她写了封信,语气与内容都类似学术论文,现在却要给她租电脑。租电脑要多少钱呢?他没有说出数字。他显然乐于跟她聊天,他魅力四射、才华横溢、意外地好看,但他究竟想干什么呢?他从不调情——他完全就像在跟一个男人聊天。在一段时间后,她单纯从他频频的关注中推出,他是想谈恋爱,只是行为体现不出来。她甚至在想,他会不会在没接吻前就向她求婚。
D.P.:我认为有很大的改变空间,即使不做基因改变。
J.R.R.:我谈论的不是没有基因改变的,而是他们谈论的有基因改变的。当然有改变的空间,但问题在于他们打算以多少我们现有的样子来工作,有多少是他们想改掉的---而且他们想做的改变很大。你能明白有一个社会,其中的某类存在可以完全和谐地生活在一起,但是我完全搞不懂它的意义何在。
D.P.:嗯,特罗姆博士说,如果道德智人没有意识的话,那么拥有它们是没任何价值的,因此他意识到你应该确保它们是有意识的。
J.R.R.:我认为我就是搞不懂让这样的事物存在有何意义,如果目前已有的事物并不想要它们存在的话。我无法明白无中生有的意义何在。我就是搞不明白这个世界有生物会比没生物会更好,尤其是还有这么多的痛苦。
理查兹那时并没有意识到,在帕菲特的一生中,这个过渡时期有多么不同寻常。获取她的芳心不久,帕菲特就再次钻入他的工作中去了。首先,这还不错----她并不想要一个男人围着她转——然后他们决定一起买一个房子。他们本打算看牛津的房子,但帕菲特看上了埃夫伯里(Avebury)附近的一个十八世纪的房子,新石器园木形结构的纪念馆。他势在必得——他抬了价,签约前都极为焦虑。高兴地获得房子之后,他放下百页窗坐在书房工作。十分钟路程外,有着非常繁盛的风信子花,他爱风信子花——他对全球变暖的一个恐惧就是这对于风信子过热——但是理查兹无法让他去到那儿。它存在:这就够了。她最终意识到她要人陪伴,尽管需求量不大,但也远不是帕菲特能满足的。他们出售了房子,她在伦敦买了一个房子,他则回到了万灵学院的房间。自此直到十多年后帕菲特退休,他们很少在一起,尽管每天都会打几通电话。
(七)
大约是90年代中期,他开始阅读康德。在此之前他没有认真地读过康德,他发现康德总是让人气愤——他的可怕句子(他认为正是康德使得糟糕的写作在哲学上变得可接受)、夸张之语、令人气愤的不一致和一目了然的错误。例如,他觉得关键的康德式自主概念只不过是哗众取宠的欺骗:康德既想要有普遍有效的道德法则,还想要每个人有道德自主为自己确立这个法则,他就是不能接受你不能同时拥有这两样。
我问一个康德主义者,“这意味着,如果我不把康德的命令作为自己的法则,我就不受它管辖吗?”我被告知,“不,你必须为自己立法,并且只有一种法则。”这个回应让人发疯,就像旧苏维埃所宣扬的所谓“人民民主”:其中选举是强制性的,并且只有一个候选人。当我说“我并没有把康德的命令作为自己的法则”,我被告知“不对,你有”。
对康德极为重要的事物——道德自主性,即动机——在帕菲特看来并没有那么重要。他认为单个个体并没有其他人认为的那么重要,于是他对动机并不是很感兴趣;他认为道德真理独立于人类意志而存在,于是他并不打算赋予康德意义上的自主性多少价值。帕菲特的道德关注背后的驱动力是痛苦。他甚至无法忍受看到别人受苦——甚至想到抽象的痛苦就会流眼泪。他认为没有任何人,即使是希特勒这样的怪物,应得受苦(他意识到这样的人可以出于实践理由而被锁起来,但那是另一个问题)。
帕菲特在道德哲学上的初恋对象是一个与康德完全不同的人,亨利·西季威克,英国后果主义者,最有名的是《伦理学方法》。西季威克非常无趣,无趣到甚至自认为无趣。他非常无趣是因为他过于彻底。他对每一个主张都会套上反驳,反反驳与反反反驳,读者要么易于在绝望中把书扔掉,要么完全迷失于一系列的插入性假设,完全不知所云。西季威克意识到这一点,但感觉谨慎比激动更重要,他的工作要有价值的话就取决于这种谨慎。他是谦虚的人。而康德对他的《批判》则这样写道,“它的体系立基于完全稳固的根基之上,一劳永逸地确立;它会证明:对于人类一切未来时代的最高贵目的来说,它都是必不可少的。”西季威克对他的《方法》则写道,“这本书没解决任何问题,但可能会帮助一两个人澄清思想,一点点而已。”尽管其他哲学家更有原创性也更为杰出,但帕菲特感到西季威克的《方法》以精确且枯燥的的方式把握的重要道德真理最多。他一点也不觉得惊讶,像西季威克这样的辛勤工作者,能够写出比柏拉图、康德这种天才更好的著作。因为他认为哲学像科学:随着时间的过去,它会取得进步。
随着对康德的阅读越来越深入,他开始感到,康德过去激怒他的夸张之语与不一致性是缘于一种情绪性质。这种激情是如此极端,因而西季威克这种谨慎的自我批评者是无法具有的。对康德而言,某事物永远不只是好的,而是必然的;在康德那里几乎没有“大部分”或者“某些”,只有“全部”或“全不”。帕菲特认识到,康德还是一种极绪极端者,很难接受答案介于每一个事物和没有事物之间。但是当他开始欣赏康德时——他开始认为康德是自古希腊以来最伟大的道德哲学家----他就开始越来越困扰于康德偏离西季威克的方式,现代康德主义者不同于后果主义者的方式,两者都不同于契约论者的方式。康德主义者认为,你应该按照你认为每个人都应该遵循的那种绝对道德原则行动;例如,即使谋杀者问你朋友在哪,这样他好去杀他,你也不应该撒谎。重要的事情是履行你的职责,不管结果是什么。但是后果主义者认为结论或结果就是一切:重要的不是动机或遵守规则,而是产生尽可能多的善。契约论者认为关键的事情是同意:搞清楚要做什么的方式就是去设想没人可以合情理地拒绝的原则。其诀窍在于这样设置思想实验,以致同意不是康德那里如此激怒帕菲特的那种假同意----它必须在很大程度上是自利者的同意而不是理性幽灵的同意。
他知道,三个阵营各自的追随者中均有杰出的哲学家,这也是为什么其间的分歧如此不好对付?如果与他有分歧的哲学家与他一样聪明和精通,他如何能确信自己是正确的呢?如果他能证明他们的差别只不过是视角不同产生的错觉——在某个点上三种进路会趋同,就像登山者从山的不同侧面往上爬,最后会在峰顶会合——情况又如何呢?这样的话,他就能更有自信地持有这个信念:道德真理是存在的,也是有可能被发现的。
2002年,他在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做了人类价值的唐纳讲座,提交了这种解决办法的早期手稿。他开始散发名为“攀登高峰”的书稿。他的动机之一是相对于“规则后果主义”来指出所谓“行动后果主义”的问题。行动后果主义者是纯粹主义者:他们认为,在增加福利这个简单的想法下,每个行动应该只考虑其自身[对福利的]的功绩[来决定对错]。但这不仅仅是给大部分不善于预测行动后果的人带来了巨大的实践问题,而且它还使得社会生活几乎变得不可能。对于谋杀者撒谎是说得通的,但如果没有任何有关撒谎的规则,我们就很难信任任何人——即使是对谋杀者的谎言也会失效。同样,在某个情况下,母亲牺牲自己的孩子救十个陌生人,或许可能是正确的,但是一个社会里如果母亲都热衷于牺牲自己的小孩去救陌生人的话,这是非常可怕的,由此社会有一个规则偏向于强调母爱,听任偶然的陌生者死去,这是更好的。
然而,帕菲特的主要任务,就是要证明康德主义与规则后果主义实际上并不冲突。为此,他需要重诊康德的普遍法则公式,康德声称此公式是道德的最高原则:“我永远只依这样的准则行动,我能意愿这个准则会变成普遍法则”。许多康德主义者放弃了这个公式(康德还有很多其他公式),认为它根本就无法区分正当与不当。但是帕菲特继续处理它,这里修掉一块,那里补上一块,直到获得这样的一个版本,在他看来组合了康德主义与契约主义的最好成分:每个人应该遵循每个人能够理性地意愿其被普遍接受的的原则”。他论证规则后果主义支持的也会是同样的原则。于是,最终他就能够提出他的“峰顶”公式,他称之为三合一原则:
某一行动是不当的,恰好当这样的行动为某原则所不容,该原则是某种最优的、唯一地普遍可意愿的,以及不可合情理地予以拒绝的原则。
这个理论的原则是后果主义的,因为它们会导致最好的结果(最优的);是康德主义的,因为它们是普遍可意愿的;还是契约论的,因为没人能合情理地拒绝它们。
帕菲特想要这本书尽可能地接近完美。他想回答每个可设想的反驳。为此目的,他把手稿几乎送到了他认识的所有哲学家,寻求批评,有超过250位哲学家给了他评论。他辛苦多年,修正每一个错误。随着他对错误的纠正与对论证的澄清,书也变得越来越长。他原本的设想是一本小书,然后是一本长书,再然后是一个非常长的书加上一本甚至更长的书——总起来有1400页。人们开始怀疑他最终是否还能完成这本书。
帕菲特手握他的三合一理论,认为三种主要的道德思想流派已经获得趋同,不过,即使这样他还是不满足。仍然还有他敬佩的杰出哲学家,他们的观点困扰着他。他整理着每一个可能的论证来证明看起来不可调和的差别只不过是无足轻重的小错误,不管这种做法显得有多么像唐吉柯德。
当休谟主张……这种偏好与理性无悖时,他忘记了或错误表述了他的规范性信念。我们应该区分休谟表述的观点与他的真实观点。尽管尼采提出了我们绝大多数人都会强烈反对的某些规范性主张,但他的某些主张并不完全是疯狂的,其他的则依赖于无知或对非规范性事实的错误信念。尼采通常与自己干架。
帕菲特感到,我们还有那么多不知道的事,还有那么多我们没有意识到的扭曲性影响,我们还总是容易犯错。不过,在他看来,无论情境看起来有多么绝望,人类最终会趋同而走向道德进步。
(八)
当帕菲特年轻时,哲学界最炫目夺彩的人物是伯纳德·威廉斯。威廉斯比帕菲特大13岁,已经有了无可动摇的声誉。他温文尔雅、魅力无边且幽默机智---他以犀利毒舌而著称。他承认帕菲特工作有原创性,但在社交上对他是不屑一顾的。威廉斯是个俱乐部人,学院人,满是那种高桌姿态;帕菲特则是狼吞虎咽,当其他人聚在一起喝白兰地、吃饭后甜点和抽雪茄时,他就会急匆匆地返回房间。
威廉斯过着富裕且世俗的生活。他曾经在空军中开过喷火式战斗机。他与其第一任妻子(政治家雪莱·威廉斯)和女儿,还有另一对夫妇在伦敦的一个大别墅里住了多年。他还跟另一个男人的妻子发生了感情,且为了她抛弃了自己的妻子;他们结了婚且育有两个儿子。他获聘参与皇家调查委员会,政府的项目委员会,针对色情出版品、毒品滥用、私立学校,以及赌博业提出意见(他喜欢说,自己涉足过一切罪行),他还写歌剧评论。
威廉斯出身于古典学,古希腊悲剧对其思维的影响如同哲学的影响一样多----他以命运、羞耻和运气来看待这个世界。他认为大多数道德哲学都是空洞且无趣的。他蔑视康德主义和后果主义,其大部分学术生涯都在致力于摧毁它们。两者都要求你的思考是非个人性的、不偏不倚的和出于责任的,要把他人看得和自己一样重要。但他主张,我们不可能且不应该变得不偏不倚,因为这样做意味着放弃那些给予生命以意义的事物。没有自私的偏向性(对你深刻爱恋的人、对你的妻子与孩子、对你的朋友、对你爱的那种工作和特别是你的工作,对于美和地位),我们就一无所有。我们是亲密性、亲情和忠诚的造物,不是这个世界的盲目仆人。
如果说威廉斯有一个最高价值,那就是本真性。对他而言,说到最后,我们拥有的就只有自我。但是,在大部分情形中,这没什么了不起——大部分人是愚蠢且残酷的。威廉斯享受他的生活,但他是最绝望类型的悲观主义者。他告诉学生,马修阿诺德一首诗,“多佛海滩”的最后一段总结了他对事物的看法:
啊,爱,让我们真诚
对待彼此,因为眼前的世界
似乎是个梦幻之境,
如此的多姿、美丽和新奇,
其实既没有欢乐和爱,也没有光明,
飘忽不定,动荡不安,只有无尽伤痛
威廉斯尤其认为元伦理学——有关道德真理之存在与性质的问题---没有意义。他认为,道德真理的观念是个错觉——当坏人来抓你的时候,幻想用一个论证就可以挡住他们。哲学是艺术,而非科学,不是发现的事业而是冲突的事业。威廉斯并没有自己的道德理论。他怀疑有任何这样的理论是可行的,不管怎么说,他的卓越才华基本上是破坏性的。
帕菲特最为敬佩威廉斯。“有一次,德里克给我看了威廉斯在剑桥当国王学院院长时的照片。”特姆金说。“伯纳德站在国王学院的屋顶,一幅傲慢自大的英格兰贵族模样---你知道,就像主人在环视一切,整个剑桥都远远地呈现于下面。而德里克说道,“难道他不奇妙吗?”我以前跟他在一起只见过一次这样的情形,那是拿着鲁道夫·纽瑞耶夫的照片。纽瑞耶夫正在远高于地面的空中,他也有那样的神情——在某种方式上类似于伯纳德的那种---他知道,当他漂浮在空中时,他有点儿像上帝。而德里克说,“看看——难道这还不神奇吗?”
他是这样的敬佩威廉斯,但他们的观点却又如此迥然不同,因此这就给他带来了极大的困扰。他发现最为困扰的是威廉斯有关元伦理学的观点。威廉斯认为对于正当与不当的问题,甚至对于审慎的问题,都没有任何客观为真的答案。对威廉斯而言,道德只是出于人类需要(wants)而出现的人类体系,并且其维续要依赖于这种需要。这并不意味着人们对道德问题的感觉没有那么猛烈——如果某人感觉到残酷是邪恶的,他可以全身心地相信这点,即使他并不认为邪恶就像2加2等于4那样是个客观事实。但是对于帕菲特而言,如果“残酷是不当的”这不为真,那么“它是邪恶的”这种感情就不过是种心理学事实---脆弱、偶然,易于遗忘。
道德要有重要性,就必须有真正的理由去关注它----有关什么是善和值得追求的客观事实。但如果你像威廉斯那样,认为我们行动的唯一理由就是我们的欲望,那么如果一个人欲望坏的或疯狂的事情——给他人造成严重的痛苦;给自己造成严重的痛苦——我们就没有决定性的论据反对这样做。
威廉斯说,不是问“我们应该如何生活”这种苏格拉底的问题,而是应该问,“我在根本上想要什么?”我认为,这会是个灾难。生活的各种方式是有好坏之分的。
经历多年无法说服威廉斯接受其立场的痛苦后,帕菲特判定,威廉斯只是看起来拒绝道德真理这个观念---事实上他根本就没有那个概念。威廉斯常常说,他并不理解具有帕菲特谈论的那类理由所指为何。帕菲特总是把这当作一个修辞性的开场白,但是现在他认为也许威廉斯真是这个意思。毕竟他是如此杰出的哲学家,如果他说他不理解某个东西,那么人们应该相信它。这个想法带来了解脱:如果这些年来他和威廉斯并没有实际的分歧,只是彼此自说自话,那么就还有趋同的希望。
但是他们之间并没达成任何真正的趋同,因为威廉斯于2003年过世了。即使多年后,帕菲特还是会一次又一次地告诉人们,他有多爱威廉斯。当他想到他从来没能让威廉斯明白他所明白的那种真理,而现在永远都不可能做到时,他就会泪流满面。
(九)
帕菲特去年搬出了万灵学院。自那以后,他一直与理查兹一起住在牛津的一个砖造连栋房里,这是他几年前为这个时刻准备而买的。这里多少有点临时安顿的味道---因为这个房子需要大修,他们与两个拉托维亚的建筑工人住在一起,后者睡的地方会装修成餐厅。
这个房子不是为21世纪的人类而建造的,而是为娇小、精致的物种而建造的----而帕菲特很高,当他踱步于迷你房间和上下螺旋式的细小楼梯时,宛如仙境中的爱丽丝那种情形。但是这个房子的建筑可以追溯到好时代之前(1840年代前),坐落于阿什莫尔博物馆附近的一条小巷,安静且空旷,附近还有很多同类建筑。
D.P.:喔,天啦,你像这些阴郁的斯堪的那维亚人。
J.R.R.:我是这样的吗?
D.P.:嗯,你说既然有这么多的痛苦,不值得拥有新的有意识的存在物。阴郁的斯堪的那维亚人认为,最好的生活也不过是刚刚值得过而已。
J.R.R.:不,不,不是那样的。我不明白的只不过是,如果没有事物存在,为什么有事物开始被造出来会被视为更好的呢。不过,一旦你已经让人们存在,我能看到事物的价值所在。
D.P.:那么,这就是个人影响观。你还没读“理由与人格”的第四部分。
现在帕菲特不再生活在学院里,大部分晚上,他会和理查兹一起用餐。根据明言的相互协定,他们从不讨论他的新书。她也还没读它。然而,他们确实一起聊哲学。
D.P.:假设我们发现了某种技术,借此可以延长我们的寿命,每个人都可以多活几百年,但代价是我们都不再有生育能力---于是我们就是最后一代人。现在你的观点可能是,嗯,对此不存在任何道德反驳。这对于那些不存在的人没有变得更糟糕——他们永远也不会再存在,没有任何一个人存在,让情况对其而言变得更糟糕。
J.R.R.:我就是无法被说服相信它是更糟糕的。我能明白我们从感情上会认为这是更糟糕的,但是我看不到有任何客观的意义,其中不存在比存在更糟糕。也许它是。
D.P.:你的意思不会是这样吧:一个孩子早夭,本来可以有很好的生活,没有出现任何坏的事情,因为孩子不存在,不存在不是一个可以进入的坏状态!
J.R.R.:我认为一旦你开始了,对于存在的人就有理由了。
D.P.:嗯,我同意它们不是完全一样的,但意义是共同的---
J.R.R.:对,嗯,他们可以具有共同的意义,但不是道德上相关的共同意义。你不能只是说事物彼此在某方面相似,因此你就做出同样的推理。
D.P.:那么你的观点是----
J.R.R.:我实际还谈不上有什么观点。
去年八月,在一起近三十年后,他们结婚了。他们去了婚姻登记处,然后去河边野炊,还一起划了船。尽管他们结婚的部分原因是出于税务考虑,不过帕菲特还是发现自己对于这个改变感到意料之外的欣喜。理查兹的妹妹在那天给他照了相,他斜对着太阳,带着红色领带,喜气洋洋。
与此同时,理查兹正帮他渡过出版书的最后痛苦过程。他关注每一个细节——字体、字的大小、黑体、纸的颜色以及封面的打印。他已经完成了他为之全身心地付出了15年辛苦工作的书,刚刚搬出了他生活了超过40年的学院,同一个星期内他还结了婚,结束了近70年多少有点孤独的单身生活。如此短时间内出现三件根本的转变性事件,其冲击远超其理解。一个晚上,理查兹正帮助他收拾房间,他身边一切都是乱糟糟的;他第二天要飞去美国,他正打算打印他书的清样,这样可以把它们带上飞机。从他的房间到打印机所在的学院办公室有一个无线连接,于是他设定好,跑下楼去检查,但是随后有个东西出错了,这样他再次跑上跑下,变得越来越疯狂。然后他就突然崩溃,放弃了。
我记不起来发生了什么。
理查兹送他去看了医生。他有一个短暂的的整体失忆,有时候精神压力太大就会出现这种症状。他不记得结了婚,也不记得写了书。医生问他是否认识理查兹是谁。
是的,她是我一生挚爱。
他几个小时后恢复了记忆,但是还继续有小的余波。他有许多次突然间变得泪流满面——在做公共讨论时、在谈话时和在讲课时。他又一次处于一种过渡时期,刚刚完成一本书,生命中本来沉寂的部分浮出水面了。他更加意识到余生之短暂:他还有多少时间呢?
(十)
一个十四岁的女孩想生一个孩子。如果她现在生一个孩子,她无法给他一个好的人生起点。如果反过来她在25岁生一个孩子,她将能给他一个更好的人生起点,但那会是另一个孩子。那么她在14岁时生一个孩子伤害了谁呢?不是这个要出生的孩子——只要他的生活是值得过的。
假定现在我们决定忽略全球变暖,结果是未来的人生活更为艰难。看起来我们是使得事情对未来的人变得更糟糕。但事实上,只要她们的生活值得过,情况就不是如此——-因为如果我们采取不同的举措,这个世界就会不同,那些特定的个人也就永远不会存在(正如同如果没有发明汽车,那么今天的绝大部分人都不会出生那样。)于是,尽管我们使得未来的世界更坏,但我们没有使得任何人的生活更坏。帕菲特称此难题为非同一性问题。他认为这不会产生任何影响:我们仍然有同样多的理由避免使得生活对于将来的人更糟。但是他担忧——结果表明这种担忧是正确的——其他人会得出相反的结论:既然全球变暖不会使得任何特定的未来人变坏,它看起来就没有那么的坏。
帕菲行一直专注于如何思考我们对于未来人的道德责任。在他看来,这是我们具有的最重要的问题。除了全球变暖外,还有人口问题。如果地球充斥着好多亿人,使得特定个人的生活变坏,这看起来是坏的。但是如果人数极多,每个人的生活只是将将值得过的,而人类幸福的总量比人口少但每个人过得好得多的幸福总量要高,情况又如何呢?第一种情境在某种道德意义上不是更好吗?帕菲特称此为令人厌恶的结论。这个结论看起来是荒谬的,但至少对于后果主义者来说,其逻辑很难反驳。
未来除了其本身的极大重要性之外,它还使得一切更为复杂,这也是他为什么喜欢思考它的原因。帕菲特在学习哲学之后写的第一篇论文就是讨论时间的形而上学。这是他现在打算要回到的主题。他发现有许多有关时间的事物很是让人困惑。
当人们谈论时间隧道时,他们常说我们是在走向未来,或者未来事件越来越近了,或者是说,现在性(nowness)或者处在现在这一性质正顺着一系列事件移动,就像一个闪光灯顺着拉拉队女孩转动一样。但这些主张尽管看起来深刻地为真,却根本说不通。
帕菲特很是奇怪,我们为什么如此偏向于未来呢?这种倾向是由于自然选择造就的吗?当我们得知未来会承受一天的巨大痛苦时,我们会非常不高兴,但是如果告知他们,他们忘记了过去曾经受过很大的痛苦,许多人对此毫不在意;然而过去的痛苦是同样真实的。我们对于其他人并没有相同的偏向:如果我们得知一个深爱的人在死前承受了巨大的痛苦,即使已经过去,我们还是会很痛心。过去正如现在一样真实。如果我们爱的人已经死去,现在已经不存在了。但那只不过是像这个事实 ,远离我们的人不再在此存在。
我现在倾向于认为时间隧道是个幻觉。既然我强烈要想要时间隧道是个幻觉,我必须谨慎,以免受其误导。
帕菲特非常震惊这一点:与地球上人类将来还可以存在的时间相比,人类存续至今的时间是多么的短暂。他记得儿童时代在收音机上听到罗素谈论其祖父的记忆,他祖父出生在1792年。当帕菲特思考未来时,他想知道未来人的生活比今天的是更好还是更坏。他想成为乐观主义者,但他无法忽略人们在过去所承受的可怕痛苦。这一切都是值得的吗?人类的幸福总量压倒了痛苦的总量吗?
我弱弱地认为过去本身一直是值得的。但这可能是一厢情愿的想法。
他明白我们有能力使得未来比过去好得多,或者坏得多,他知道他活不了那么久,可以获知结果。但他知道,我们如何对待未来世代的方式,在部分程度上决定于:我们认为生活中有什么是重要的,我们是否认为有事情是重要的。这是为什么他继续如此极力试图证明存在道德真理这样的事物。
我现在67岁了,要航向欢快的结局,我就不得不解决我已经在部分程度上描述了的这些误解与分歧。我需要找到各种办法,让许多人理解“事情重要”之所是,让这些人相信某些事情是真正重要的。我无法指望自己来完成这些事情。但……我指望其他有技艺也努力的人能够来做这些事情,由此完成这个航程。
译者注:本文译自 The New Yorker,September 5,2001,pp.42-53。本译文得到了多位师友的帮助,其中特别是钱永祥老师既提出了不少具体的修正建议,还对译文的整体修改提出了建设性意见。邓伟生兄更是对译文做了全文校对,这些帮助让我避免了不少错误,特此致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