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东屏:意识不仅仅是反映

————论价值意识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2045 次 更新时间:2019-12-07 1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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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东屏 (进入专栏)  


内容提要:价值意识是意识的一种。人的意识不应被定义为“客观世界在人脑中的主观映象”,而应修改为人脑的信息性活动。而信息可界定为为存在者显现的媒介。人脑的信息活动不仅有“反映”,还包括感想、反思和想象,所以这四者都是人脑的机能。含有价值信息的意识可谓价值意识,在意识的四种形式中,除“反映”不是价值意识之外,后三者都会是价值意识。其中,“感想”是价值意识的必然形式,“反思”和“想象”则是价值意识的可能形式。因“感想”有理性与非理性之分,所以价值意识也有理性价值意识与非理性价值意识之分。非理性价值意识包括欲望、情感、意志和价值直觉,理性价值意识包括价值知识、价值观念、价值理想和价值智慧。这些形态的价值意识,都对人的实践有重要意义。

关键词:价值、意识、价值意识、非理性价值意识、理性价值意识。

原载《江汉论坛》2012年第10期,原标题为:《论价值意识》


根据我的见解,价值是人在对象性活动中,根据对象于人及其需求的肯定效应或否定效应,用可还原为“好”或“坏”的词语赋予对象的意义。[1]人赋好坏意义于对象是一种意识性的活动,也必须有意识参加,不过它不是一般的意识活动,而是价值意识的活动。

价值意识对人的实践有重大意义,因为实践的动机和目的,都是价值意识的产物。


1.意识与价值意识

价值意识属于意识,是意识的一种特殊形态,这说明欲说价值意识,不能不先说意识。

意识这个概念在我国学界,一直被一致地定义为“人脑对客观世界的反映”或“客观世界在人脑中的主观映象”之类。[2]但在我看来,这样的定义是很有问题的。

首先,意识并非仅为人脑独有。随着当代人类对动物的研究和了解日益全面、深入,那种认为意识只为人有、有意识的生命活动仅仅是人的活动的观点已经明显过时。对动物的大量观察和实验证明,动物不仅有感觉,而且也有内含判断甚至推理之内容的思维,否则我们就完全无法解释许多动物的复杂性活动,如狼、狮子的群体围猎、猴子、水獭使用石头砸破有硬壳的坚果或贝壳以获取食物等活动。何况,恐怕以往也没有谁会反对动物有感觉的说法,并且也没有谁会反对感觉也是意识的一种,所以即便按照这个既有的意识定义来说,动物也是有意识的。

其次,也是更为重要的,是人的意识并非仅仅是“客观世界的主观映象”。应该说,将人的意识限定于对客观世界的反映,是对人的意识的极大窄化。因为人的意识不仅能反映客观世界及各种具体的客观存在者,而且也能对客观世界及各种具体的客观存在者发表自己的感想,如将或好或坏的意义赋予它们;同时人也能对自己的主观世界或自己的意识进行反思,如对自己的各种想法、意向、思想进行分析评价;进而人还能在以上意识活动的基础之上,在头脑中无中生有地想象客观世界中完全不曾有的东西,如鬼、神、灵魂、来世、天堂、地狱、本原、房屋、飞机、电脑、乌托邦等等。显然,我们不能否认这些并不反映客观世界的感想、反思和想象也是意识,也是人脑机能的机能。因为如果人的头脑没有这些能力,人就不会有感想、反思和想象。而如果没有感想,人就不能赋义于对象;如果没有反思,就不会有对意识的意识;如果没有想象,就不会有任何人类创造物,也不能有人化世界。由于好坏赋义、反思意识和人造之物、人化世界这些的的确确都在现实中出现了,所以我们就必须承认,人的感想、反思和想象也是人脑的机能,也是人的意识。尽管在初始意义上,它们均要以对客观世界的主观映象为基础或前提,但毕竟已与映象有了本质的不同。比如“想象”,马克思就认为“它是某种和现实的实践的意识不同的东西,它不用想象某种真实的东西而能够真实地想象某种东西。”[3]我们常说,人的意识对客观世界具有能动性,而感想、反思和想象,正是这种能动性的生动体现。反之,如果没有了它们,人的意识的能动性就是虚空的,又能从何谈起?

因此,我们必须修改关于意识的既有定义。鉴于意识的既有定义的上述缺陷,我认为,“意识”这个概念应被定义为脑的信息性活动;而“人的意识”这个概念应被定义为人脑的信息性活动。定义中的“信息性活动”,是指脑接收信息、处理信息、生产信息和输出信息的活动。至于“信息”这个歧义甚多甚大的概念,我拟将其简明地定义为存在者显现的媒介。意为任何存在者都是凭借某种媒介得以显现的。相反,若没有某种媒介,任一存在者都将无法显现,都不能被其他存在者所知。让存在者显现的媒介种类较多,常见的有光、电、声、波和文字、图形、数码等符号。脑的信息性活动是与脑细胞新陈代谢之类生理性活动完全不同的另一种活动,虽然它必须以后者为物理基础。据此可说,凡是脑的非生理性活动,均为信息性活动,均为意识;凡是人脑的非生理性活动,均为人脑的信息性活动,均为人的意识。由于反映、感想、反思、想象都是脑的活动并含有信息,其中反映含有其他存在者存在的信息或其他存在者的显现,感想、反思、想象含有自己存在的信息或自身的显现,故它们都属于意识。其中,除反映是为人脑和动物之脑所共有的之外,其余感想、反思和想象都只为人脑所有。与反映或映象不同,感想、反思和想象已不是对客观世界或客观存在者既有信息的简单接收和简单反馈,而是在脑中生产新的信息。所以,动物之脑只有对信息的接收、处理和反馈,而没有对信息的生产。这一点构成了人脑与动物之脑、人的意识与动物的意识的根本性差异。

既然意识就是脑的信息活动,那么,人的价值意识,就是人脑的含有价值信息的活动。反之,凡是未含有任何价值信息的意识,就不是价值意识。而所谓“价值信息”,就是内含“好、坏”或“应当、不应当”等意思的信息。我认为,人脑的信息活动共有四种基本形式,就是上面已提到的反映、感想、反思、想象。其中,除了反映这种对对象进行“照相”的活动是只含有事实信息而不含有价值信息的脑活动形式之外,其余三种都会含有价值信息。这是因为,人赋好坏意义于对象就属于对对象发表感想,而反思包括对反思对象发表好坏感想,想象包括对脑中预构的客观世界未有之在赋予好坏的意义或发表是好是坏的感想。如对想象出来的神是赋予了好的意义,而对想象出来的魔鬼则是赋予了坏的意义。所以,感想乃是价值意识的必然形式,而反思和想象则是价值意识的可能形式。所谓“必然形式”是说价值意识必然要以感想的形式体现;所谓“可能形式”是说,在反思或想象中,只要再加上含有对反思对象或想象对象发表好坏感想这样的内容,反思和想象就会同时成为价值意识。前面说过,感想、反思和想象是动物之脑所没有的信息活动形式,因而只可能存在于这三种意识形式之中的价值意识,同样也是动物所没有的意识。

价值意识作为人脑含有价值信息的活动,以感想为必然形式,而感想又可分为两种,即理性的感想与非理性的感想。与之相应,价值意识也有理性价值意识和非理性价值意识之分。

很明显,理性价值意识与非理性价值意识的区别只在于这一点:前一种意识含有理性,后一种意识不含有理性。

问题是理性又是什么?

“理性”是中西学界最常用的重要术语或概念之一,但迄今尚无一个可令人满意的定义。我认为,理性是脑的一种能力。有了这种能力,既可以从内深入分析对象,也可以从外整体把握对象,还可以在以上基础之上,从人出发,进一步评估对象有何价值及价值大小。因此,理性就是深入分析对象、整体把握对象和评估对象价值的能力。由于不论是深入分析对象、整体把握对象,还是评估对象价值都无一例外地要用到概念、命题和推理等逻辑范畴,所以逻辑性就成为理性的突出特征。动物虽然似乎也有一定的推理能力,但它既不会深入分析对象,又不能整体把握对象,也没有语言去评估对象的价值,因而在严格意义上,动物是有意识而无理性。


2.非理性价值意识

既然非理性价值意识不含逻辑因素,也就没有任何道理可讲。没有道理可讲的价值意识大致有四种形态,即欲望、情感、意志和价值直觉。

欲望即想做什么或想获得什么的强烈愿望。既然如此,那个想做的事或想获得的东西自然就属于“有价值的”或“好的”。人作为有肉体组织的生物,与动物一样,有源自肉体组织的本能性欲望,即吃、暖、住、行、性等。本能性欲望都与感官相关,故中国古人有“耳欲声,目欲色,鼻欲芳香,口欲滋味,骨体肤理欲愉佚”之类的说法。但人与动物在欲望方面也有不同之处,这就是动物的欲望是没有被意识到的欲望,人的欲望则是被意识到的欲望。用马克思的话说就是:“这里人同绵羊不同的地方只是在于:他的意识代替了本能,或者说他的本能是意识到了的本能。”[4]所以,出自本能的欲望,在人这里成为了一种价值意识,在动物那里,仍然只是欲望。对人来说,欲望除了有出自本能的之外,也有生自后天的,如对功名利禄的欲望就是如此。早在古希腊,亚里士多德就指出:“财富和荣耀(名位)”“这两者恰是一切人之所欲”。[5]本能的欲望可以说就是生理需要,只不过多了“强烈”的色彩,是强烈的生理需要;后天生出的欲望已不是必须有所满足的生理需要,而是一些可起锦上添花作用的想要,这种想要亦因有“强烈”的色彩而成为强烈的想要。

欲望经常被人视同于恶,如西方古希腊的亚里士多德和中国先秦的荀子均认为人对名利的欲望是邪恶的,而人们常把欲望用贬义词修饰为“贪欲”的事实也印证了这一点,如恩格斯就这么说过:“卑鄙的贪欲是文明时代从它存在的第一日起直至今日的起推动作用的灵魂;财富……是文明时代唯一的、具有决定意义的目的。”[6]在谈黑格尔对“恶”的看法时又说:“在黑格尔那里,恶是历史发展的动力的表现形式……自从阶级对立产生以来,正是人类恶劣的情欲——贪欲和权力欲成了历史发展的杠杆。”[7]

但实际上,除吸毒、施虐等少数伤人伤己的欲望之外的绝大多数欲望本身,包括对功名利禄的欲望,对美食美酒的欲望,对漂亮服饰的欲望,对情爱性爱的欲望,都并不是邪恶的,也不是必然会导致邪恶,只是当这些欲望过度或实现欲望的手段不正当时才会导致邪恶,让欲望变得不合理。相反,如果这些欲望未过度,实现欲望的手段也是正当的,它们就是合理的,就没有什么邪恶可言。

不过,由于欲望的自发实现会奉行“快乐原则”,即怎么快乐就怎么做,完全不考虑其他因素,所以单纯由欲望发动的行为的确容易导致不好的结果也是事实,如“齐人攫金”的结果就是那个齐国人不仅没有拿到所欲的金子,反遭暴打和刑拘。正因如此,欲望迫切需要理性的管束与疏导,以使欲望既得到满足而又不受非议。在理性的长期管束之下,一些不合理的欲望得到压抑而成为潜意识。这种潜意识虽然偶尔也会爆发并发动行为,但因它已不是被人意识到的欲望,所以也就不属于价值意识。

欲望的实现会让人高兴,给人带来喜、乐、愉、悦等情感变化,欲望的受挫则会让人不高兴,带给人的是怒、哀、忧、郁等情感变化,需求的满足与否和利益的增减也是如此,因而情感天然就是一种价值意识。情感同样是人和动物共有的意识,可将其定义为人或动物受外界刺激而自动出现的心理反应。也可以把它通俗地表达为:由感官刺激或感觉而产生的情绪或心情。

情感在人和动物之间也有差异,主要在于两点:一是动物的心理反应形式远没有人的心理反应形式明显、丰富、细腻、复杂。在高等级的动物那里,也许可以说存在喜、怒、哀、乐、惧、亲、爱的心理反应形式,但很难说还存在憎、好、恶的心理反应形式,至于惬意、得意、愉悦、自豪、烦恼、懊悔、郁闷、自卑这些,更是动物所没有的。二是动物没有也不会用喜、怒、哀、乐、惧、亲、爱、憎、好、恶之类语言来表述不同的心理反应,所以情感在人这里是已经被意识到的意识,而在动物那里仍然是没有被意识到的意识。人的情感的具体表现形式,种类繁多,不胜枚举,远不止中国古人所说的“七情”,而上面所提到的诸多,也只是些较为常见的形式而已。

但不论是人的何种情感,作为受外界刺激所产生的心理反应,一般都有正反两极的表现,因而我们看到,喜与怒成对、乐与哀成对、亲与惧成对、爱与憎成对、好与恶成对、惬意与烦恼成对、得意与懊悔成对、愉悦与郁闷成对、自豪与自卑成对、羡慕与嫉妒成对、快乐与痛苦成对、同情恻隐与幸灾乐祸成对……由于在这些成对概念中,前者从字面上看就知是好的,后者从字面上看就知是不好的,这也说明,凡是情感定然都属价值意识。情感这种价值意识在人类不同的实践领域会有不同的表现,故又有道德情感和审美情感的说法。道德情感是受外界道德事件刺激而自动出现的道德心理反应,审美情感则是受存在者外在形式刺激而自动出现的审美心理反应。情感作为非理性的价值意识有两个显著特征:一是它的发生既不以人的理性思考为前提,也不以人的意志而转移,具有直接发生性;二是具有生理反应性,即在情感发生的同时,人的呼吸、心跳、血压乃至五脏六腑等体内器官往往也会随之出现明显可感的变化。

情感虽是受刺激的结果,但这个结果也能成为发动行为的一种动机,如同情就经常成为一个人帮助他人的动机。黑格尔说:“我们对历史最初的一瞥,便使我们深信人类的行动都发生于他们的需要、他们的热情、他们的兴趣、他们的个性和才能。当然,这类的需要、热情和兴趣,便是一切行动的唯一的源泉……”甚至还说:“没有情欲,世界上任何伟大的事业也不能成功”。[8]马克思也指出:“激情、热情是人强烈追求自己的对象的本质力量。”[9]

不过,情感这种动机是否真的能变成实际行动,还要取决于意志。其实不止情感类的动机,而是所有的动机能否成为实际行动,都要取决于意志。意志从语义和日常用法上考察,可以说就是决定做什么和决定怎么做的精神决断力。由于人可做和要做的事情很多,而且做任何一件事的方式方法都绝不会是只有唯一的一种,所以由意志认准的,自然就属于好的,而未被意志认准的,自然就是差的或不好的。因此,意志注定也属价值意识。道德意志是意志的典型形态,是决定做一种道德事务的精神决断力。这个概念的存在,也彰显出意志的确是价值意识。意志不仅为我们决断做什么和怎么做,而且给予我们为做此事而不怕艰难困苦,持之以恒,直到完成的毅力。因此,意志的确切含义就是确定、坚持和实现一种目的的精神决断力。有了这种决断力,人们才可能将自己的动机外化为实际的行为,并将其贯彻到底。

任何一种需要由意志做决断的想法或事情,不是由人的欲望或情感提出,就是由人的理性提出。于是,当意志对这种事情做决断后,就等于是把由欲望或情感或理性提出的想法变成了那种“不达目的,誓不罢休”的行动。在这个过程中,意志作为精神决断力,既与想法或事情的提出及其合理性证明无关,也不负责分析做这件事所可能出现的得失与不同的后果,它仅仅是帮人下定决心做这件事。正是在这个意义上,我们说意志也是一种没有理性内容的非理性价值意识。

价值直觉是直觉的一种。直觉的显著特征可用孟子的一句话来说,就是“不虑而知”[10],故直觉可定义为不用分析推理的觉识。这种觉识可以是有关事实的,也可以是有关价值的。有关事实的可谓认知直觉,有关价值的就是价值直觉。由此推论,价值直觉就是有关价值的不用分析推理的觉识。既然直觉没有分析推理,它自然属于非理性意识,而价值直觉自然也属于非理性价值意识。

价值直觉所关涉的价值,常见的有道德价值,审美价值和功利价值,故价值直觉的常见类型就是道德直觉、审美直觉和功利直觉。价值直觉既可以告诉当事人对象是善还是恶、是美还是丑、是利还是害,也可以帮助当事人做出应该对对象做什么的选择,尤其是在紧急情境之中,更适宜于用具有“不虑而知”特点的价值直觉进行选择。

“不虑而知”的价值直觉表面看像是一种出自本能的“下意识”,其实这种所谓的“下意识”是个人在后天日积月累的社会实践中,通过教育、学习和反思而培养出来的,它建立在个人内心已确立的习性、情感、意志、观念、信念、智慧、理想的基础之上,因而它实际上是个人价值意识中的各种理性的和非理性的构成要素在短时间内被迅速调动而综合起作用的结果。因此,虽然价值直觉的表现形式是非理性的,但其生成基础还是包含有诸多的理性意识。习性、情感、意志、观念、信念和智慧的综合,构成的是一个人的整个价值心机或价值心理,而它的另一个名称就是人们常说的“良心”。

良心既不是单纯的非理性价值意识,也不是单纯的理性价值意识,而是二者的融合与统一,但以良心为基础的价值直觉是属于非理性的。个人良心的发达程度有高低之分,所以以良心为基础的价值直觉也有高低之分。


3.理性价值意识

理性是有逻辑形式的意识,作为人的深入分析对象、整体把握对象和评估对象价值的能力,有事实理性和价值理性之分。事实理性是深入分析对象和整体把握对象的能力。有了这种能力,人就能知道对象是什么样的存在者、有什么样的属性和变化,以及为什么会变化和按什么规律变化,等等。由于科学就是回答事实问题的,所以事实理性亦可称之为科学理性。价值理性则是评估对象于人意义的能力,有了这种能力,人就能基于自己的需求或利益,赋予对象或好或坏的意义,并能进而据此决定自己该如何对待对象或应当对对象做什么。价值理性所做的这些事,在学科分工方面,只能由哲学进行研究,科学则研究不了,所以价值理性不是属于科学理性,而是属于哲学理性。

价值理性实际上也就是理性价值意识,它作为人脑的信息活动,大致可分为价值知识、价值观念、价值智慧和价值理想这四种形式。

价值知识即有关价值的知识,主要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一是关于“价值是什么”方面的知识;一是关于“什么是有价值的”方面的知识。有了前一种知识,我们就会知道价值是何所指,有什么特点、属性,有哪些类型,对人有什么作用,等等。并且,显然我们只有在大致知道“价值是什么”之后,才能进而谈得上“什么是有价值的”。而有了后一种知识即“什么是有价值的”知识,我们就会知道,哪些东西被人认为是有价值的,哪些东西被人认为是无价值的,并且还会知道,在有价值的东西中,又有哪些东西被人称为好东西,又有哪些东西被人称为坏东西,以及它们的好坏程度如何。这后一种知识虽然有可能只是别人或某些人的看法,但掌握之后作为可加借鉴的经验,仍会大大有益于自己的人生实践,从而使自己少受挫折、少走弯路。根据上述两种价值知识的内容来看,有关“价值是什么”的知识,显然只能通过学习相关理论即价值哲学获得;而有关“什么是有价值”的知识,则主要靠在社会生活中自己体验和向他人学习。

价值观念是人在自己头脑中已经明确确立起来的有关各种事务有何价值或对它们应当如何的固定而牢靠的看法。这种固定而牢靠的看法,已不同于从别人那里获悉的价值知识,其中有的是通过反思确认别人的看法而成,有的则来自自己的思考或经验总结。价值观念一旦形成,就能对人的生活和实践进行指导。由于价值观念较之非理性价值意识和一般性的价值知识的意思更为明确,看法更为稳定,这就使之成为指导人的生活和实践的最为重要的价值意识。价值观念在形式上大致存在因果性价值观念与指令性价值观念这两种形态。

因果性价值观念是对价值性因果关系的概括。因果关系指一种在先的现象引起了另一种现象的发生。在这个过程中,前一种现象是后一种现象的“因”,后一种现象是前一种现象的“果”,所以二者间的关系是因果关系。如果因与果双方都是某种事实,那双方形成的因果关系就是事实性因果关系;如果“因”与“果”双方或任意一方属于价值现象,那由双方形成的因果关系便都属于价值性因果关系。古往今来,人们通过总结概括价值性因果关系而形成的价值观念不胜枚举,如“棒下出孝子,溺子如杀父”、“吃得苦中苦,方为人上人”、“不做亏心事,不怕鬼叫门”、“若想人不知,除非己莫为”、“穷在闹市无人问,富在深山有远亲”、“仓廪实而知礼节,衣食足则知荣辱”、“饱暖生淫欲,贫寒起盗心”、“好借好还,再借不难”、“人之将死,其言也善”、“没有远虑,必有近忧”、“绝对的权力导致绝对的腐败”、“男人有钱就变坏,女人变坏就有钱”等等。

指令性价值观念是有关各种事务的价值判断,这些判断内含让人如何作为的指令信息。

如“来而不往非礼也”、“在家靠父母,出门靠朋友”、“四海之内皆兄弟”、“没有爱情的婚姻是不道德的婚姻”、“时间就是金钱”、“信誉就是金钱”、“金钱是身外之物”、“人怕出名猪怕壮”、

“穿衣戴帽,个人所好”、“百尺竿头更进一步”、“美不美,家乡水;亲不亲,故乡人”、“劳动光荣,不劳而获可耻”、“高贵者最愚蠢,卑贱者最聪明”、“为人民利益而死,重于泰山”等等,都或明或暗地含有对人的指令。指令也可以说就是对人的某种规定或规范,因而那些外在于人的含有指令内容的道德规范和法律规范之类,如果进入了人的意识并被认同,也会成为人的指令性价值观念。此外,价值理念和价值信念也是价值观念的两种特殊类型。因为某种指令性价值观念如果是基于某种深刻道理而成,就可称为“价值理念”;某种指令性价值观念如果已经达到了令人深信不疑的程度,就成了“价值信念”。

不论是指令性价值观念还是因果性价值观念,均能给人的人生实践提供指导。只不过前者是通过直接指令来进行指导,后者则是通过指明一种价值性因果关系来间接地提供指导——如果你喜欢这种因果关系的结果,就要去设法造就能导致该结果的原因;如果你厌恶这种因果关系的结果,就要设法避免或消除能导致该结果的原因。

价值观念虽然最初是个人性的思想成果,但在提出之后只要能引起人们的共鸣或被人们接受,便会成为具有广泛性的社会价值观念。如“己所不欲,勿施于人”本是儒家先哲孔子提出的道德规范,后来就成为了从古至今国人普遍认同的一种道德观念。

价值观念作为对实践的指导,也可在内容方面,按实践的领域分为经济性价值观念、政治性价值观念、文化性价值观念和日常生活性价值观念。由于不论哪个实践领域的事务都有大小之分,所以各种价值观念之间,也存在相应的层级关系。一般说来,小的价值观念事关的是某一件具体事务的价值判断,中的价值观念事关的是某一类事务的价值判断,大的价值观念事关的是某一领域事务的价值判断,最大价值观念事关的则是所有事务的价值判断。它们的层级关系表现为,小的或低层级的价值观念服从中的或中层级的价值观念,中的或中层级的价值观念服从大的或高层级的价值观念,大的或高层级的价值观念服从最大或最高层级的价值观念。

价值理想就可谓是最大或最高层级的价值观念,它是那种将某对象作为自己终生追求的至善或终极价值的观念。其实,凡是理想都是理性价值意识,只不过一般的理想都不是关于什么是至善的观念,至多是一些阶段性的大的“想要”而已,如学生会把上好大学当作自己的理想,毕业生会把进自己中意的单位当作自己的理想,从业者会把自己所理解的事业成功当作自己的理想。因而一般的理想都是些阶段性的追求,唯独价值理想才是终生的追求。二者的关系是价值理想统摄阶段性理想,阶段性理想服从价值理想。一个人一旦确立起自己的价值理想,不仅可使自己一生的实践活动和各个时期的阶段性理想都始终有统一而明确的方向与坐标,而且也能使自己的所有实践活动都与自己的自我实现成为相互统一的同一个过程。价值理想属于人的终极关怀问题,如果达到深信不疑的程度,就成价值信仰。价值理想可以用宗教的方式确立,但因这意味着把价值理想建立在神话的基础之上,这就没有真正的道理可讲,所以以宗教方式确立的价值理想实际上就算不上是真正的理性价值意识。理性的价值理想,只能用理论思维的方式来加以确立,这就不能不学价值哲学。价值哲学通过分析比较古往今来各种既有价值理想或终极价值的长短利弊,可使学习者从中领悟自己该以什么为自己的价值理想。

价值理想虽然可以让人有明确的终生追求,但若想让这种追求顺利,还得具有价值智慧。价值智慧是智慧的一种,科学智慧是智慧的另一种。许多人认为智慧只属于爱智慧的哲学,殊不知获此美誉之时的哲学其实是广义哲学,即也同时包括科学在内的人类知识总汇。那时,在这个知识总汇内在还没有哲学与科学的真正分野。因此,智慧并不仅仅属于作为一个学科或一门学问的狭义哲学。智慧可界定为正确处理解决复杂问题的能力。既然如此,价值智慧就是正确处理解决复杂价值问题的能力;科学智慧就是正确处理解决复杂事实问题的能力。科学智慧主要体现为能说明事物的原因。亚里士多德说:“我们不能以官能的感觉为智慧;当然这些给我们以个别事物的最重要的认识。但感官总不能告诉我们任何事物所以然之故——例如火为何而热;他们只说火是热的”,“智慧就是有关某些原理与原因的知识。”[11]价值智慧则主要体现为在复杂的情况下仍能做出正确的价值判断。所以亚里士多德认为,有道德智慧的人能判断出在何时何地,以何种方式实施一种行为才是正确的。

在人的现实生活中,总会遇到一些牵扯因素较多的复杂而令人困惑的价值判断问题,对这些问题,我们或者是找不到合适的现成价值观念加以套用,或者是发现可以适用的价值观念不止一个且相互冲突,这就致使我们的价值判断及价值选择不总是那么一目了然。在这种时刻,只有价值智慧才能帮助我们理出头绪,走出困局。价值智慧作为方法,是最高等级的道德理性,要想为个人所具有,需要在勤于思考的基础上通过学习价值哲学获得,因为价值哲学的系统理论就是前人价值智慧的结晶,它里面蕴含有各种可供人参考的应对复杂情况的方法。


参考文献:

[1] 韩东屏:《人·元价值·价值》,《湖北大学学报》2003年第3期。

[2] 马克思主义哲学编写组:《马克思主义哲学》,高等教育出版社2009年版,第64页。

[3]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第36页。

[4]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35-36页。

[5]  [古希腊]《亚里士多德全集》第9卷,苗力田主编译,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4年版,第192-193页。

[6]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177页。

[7]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237页。

[8]  [德]黑格尔:《历史哲学》,王造时译,商务印书馆1963年版,第58-59页。

[9]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2卷,人民出版社1979年版,第169页。

[10] 《孟子·尽心上》。

[11] [古希腊]亚里士多德:《形而上学》吴寿彭译,商务印书馆1959年版,第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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