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志龙:政治文明架构中的参政党建设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3948 次 更新时间:2006-11-22 01: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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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志龙  

2002年11月,金秋北京,江泽民同志在中共十六大报告中明确提出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这昭示着世界上最大的执政党正顺应时代进步的潮流,扬起世纪风帆,义无反顾地踏上理性的治党治国新征程。

基于我国的国情,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的关键在执政党。但是,作为参政党的八个民主党派,在政治文明建设中同样负有义不容辞的重任。当前,按照政治文明的要求,审视民主党派的工作还存在哪些问题?如何与时俱进,建设新世纪符合时代要求的参政党?这些都是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需要研究和解决的重要课题。

一、参政党自身建设与运行机制中存在的问题

二十一世纪初期,我国仍处于社会转型期。随着民主政治建设和政治体制改革进程的推进,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多党合作进一步朝着规范化、制度化方向发展,各民主党派在履行参政议政、民主监督的职责中,较好地发挥了参政党的作用。但是,由于各方面的原因,民主党派工作还存在这样一些问题:

(一)政党意识不强,缺乏参与国家政治生活的自觉性和历史使命感

我国的八个民主党派,是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在反对国民党反动派、反对帝国主义侵略的长期斗争中诞生的,同中国共产党风雨同舟走过了几十年艰难奋斗的历程。“文化大革命”期间,被迫停止了活动。中国共产党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各民主党派如枯木逢春,得到了较快的恢复和发展,工作重点转移到为社会主义现代化服务的轨道上来。其中,在参加国家政治生活,服务经济建设,协助落实党的知识分子政策,组织成员兴办教育,开展咨询服务,以及智力支边等方面,都取得了显著成绩。与此同时,各党派按照“在工作中发展,发展为了工作”的方针,成员队伍也得到空前发展。

不过,党派成员的数量虽然大大扩充了,但与政党的特征和形势的要求相比,整体素质仍有待提高,特别是政党意识不强的问题需要引起重视。如一些党派成员认为自己缺乏参政能力,没有独立思考和真知灼见,只能是当摆设的“花瓶”;还有相当一部分成员对政治缺乏热情,认为加入党派只是交交友,有一些活动或一定的精神寄托,庸俗化了参政党的性质;有的成员受西方多党制的影响,对我国的多党合作制度的历史必然性、合理性、优越性缺乏深刻的认识,甚至产生怀疑。

这些思想认识上的误区和倾向性的问题,对民主党派的健康发展,在一定程度上带来了负面效应,也影响到民主党派作为有中国特色的政治资源的充分利用和国家政治生活中不可替代的一股力量的作用的发挥。

(二)政党机制不健全,领导班子的新老更替和基层组织建设问题突出

各民主党派都有几十年的建党历史,初步形成了政党体系,建立了遍布全国(西藏、港澳和台湾除外)的各级地方组织。但是,政党机制还不健全。在领导班子的新老更替和基层组织建设两方面问题尤其突出。如世纪之交,各党派地方组织普遍进行领导班子的新老更替,如何做好政治交接工作,相当一部分党派缺乏长期的准备,工作程序还有一定的随意性。如有的党派新产生的主要负责人,既不是该党派形成年龄梯次的领导班子成员,也不是经该党派长期培养的后备干部,而是党派外突击入党的人员,对党派的历史和传统缺乏了解,个别的甚至存在入党动机不纯的问题(如某些人把加入民主党派作为取得一定政治身份的跳板,把它看作从政做官的捷径),此风任其滋长,必定侵蚀民主党派的健康成长,败坏民主政治风气。

中共的干部队伍建设,有严格的组织路线、组织原则、组织纪律,任何级别干部的擢升,都必须经过一定的台阶。如《中国共产党章程》就明确规定,新进中央委员必须有5年以上党龄。这既是对所任用干部长期党性培养和考验的需要,也是实践锻炼和经验积累的需要。坐“直升飞机上去”是“文革”期间干部政策的一大弊端,教训深刻。但现在有的民主党派地方组织负责人的安排,由加入组织到进入领导班子再到担任主要领导,“三级跳”一、二年就完成了,这种现象难说正常。

基层组织建设世纪末也遇到了不少新问题,凝聚力大为降低。一是基层组织发展较快,但由于经费等条件的限制,开展活动困难。特别是一些厂矿企事业单位,由于经济体制改革或市场疲软,经营效益下降,必要的活动经费得不到保证。二是处于社会转型期,经济利益分配调整,人心趋于涣散,一部分成员为生计奔波,哪还有心参政议政,政治热情甚至比八十年代还低落。如年度集会往往只有半数成员参加,连党费如数收缴都存在一定困难。三是基层组织政治性活动少,普遍只是一些联谊性活动,几乎很少学习时事政治和讨论国家的大政方针。

(三)政党体制因循守旧,制度建设体现不了与时俱进的创新精神

我国的各民主党派,主要是以知识分子,特别是小资产阶级知识分子为中心的政治联盟发展起来的。二十世纪八十年代进入新的历史时期,《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正式赋予了各民主党派参政党的地位,中共中央1989年14号文件也明确认定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是我国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然而各民主党派与此相应的体制变化不大,如何体现参政党的地位和效能,自身改革的力度不够,履行职责没有制度上的保证。如参政党参政的基本点首要的就是参加国家政权,但是民主党派成员在人大和政府中的任职,没有规定明确的比例和职位的刚性安排,民主党派参政在一些地方困难重重,有的党派其成员在政府中长期得不到实职安排,特别是县、乡两级政府中党外人士的安排普遍是无党派人物,没有体现中共和民主党派的多党合作。

还有民主党派工作目标、任务不明确,工作规范操作不强等等。如2000年江泽民同志在全国统战工作会议上提出民主党派和共产党的互相监督,主要是民主党派对共产党的监督。怎样落实江泽民同志的指示,既没有具体的文件规定,也没有形成互相监督的氛围,更没有进入法制的轨道。再有就是各党派自身机构设置与肩负的使命和职责不相称。各党派地方组织专职人员少,主任委员普遍是兼职的。而且这些主要负责人包括领导班子的其他成员一般都是学有专长的业务骨干,在本职岗位肩负着繁重的工作任务,因而不可能花很多时间考虑和指导党派的工作。政治协商、社会调研、党务活动中的一些具体工作往往仅靠机关的普通专干完成,质量难以如人意。

此外,民主党派上级组织对下级组织没有形成垂直领导关系,工作缺乏相应的指导。民主党派的地方组织怎样履行参政议政、民主监督的职责,没有一定的标准衡量,也没有上级组织的考核,工作的随意性也大。这些都是新世纪参政党建设面临的主要问题。

二、按照民主和法治的原则建设符合时代要求的参政党

在我国,政治文明建设和经济体制改革一样,也是一个渐进的过程,对政治文明的深入认识自然也有一个过程。但是,民主与法治作为政治文明的核心,这已是不容置疑的了。“世界潮流,浩浩荡荡,顺之者昌,逆之者亡。”为了充分发挥各民主党派这一政治资源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祖国统一大业中的独特作用,必须按照民主和法治的原则,建设符合时代要求的参政党。

(一)各民主党派要加强对成员本党历史、本党章程的教育,正确认识接受中共政治领导的历史和现实的必然性,充分发挥党派参政议政、民主监督的主观能动性,自觉增强参政党意识

政治作为上层建筑,理论上分为政治设施和政治意识两大块。各民主党派从中央到地方,组织系统比较健全,工作机构、工作条件比起五十年代都有了较大发展,在中共的关心帮助下,民主党派的政治设施相对完备了。但是与此不相称的是民主党派政治意识建设严重滞后。政治意识作为对政治现实的反映和对政治现实的理性把握,应该是政党建设的重点。只有树立政治意识,政党建设才有别于社会团体和群众团体。中共十六大庄严地拉开了中共由革命党向执政党转变的大幕,明确提出“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提高党的领导水平和执政水平”。因而,新世纪各民主党派应把强化参政党意识摆在思想建设的重要地位。

当前一是要进一步高举爱国主义和社会主义两面旗帜,这是各党派共同的奋斗目标和纲领。要组织党派成员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着力提高党派成员的政治觉悟,牢固树立参政为民的理念。可以在党派成员中普遍开展“参加党派为什么?作为党派成员在想什么?被推选为党派领导干部后你能干什么?”的讨论,从思想上纯洁党派队伍。“为政之要,首在择人。”列宁就曾指出:“要研究人,要寻找能干的干部。现在关健就在这里;没有这一点,一切命令和决议只不过是些肮脏的废纸而已。”①

各民主党派要坚持“任人唯贤”的干部路线;要坚持德才兼备选拨干部的总要求;坚持干部队伍建设“四化”标准的总方针;坚持注重考核工作实绩的总原则;还要坚持干部选拨和任用工作中严格的程序和制度。尤其要注意一些政治投机者,在中共的上升通道走不通,便想走民主党派这条“捷径”,趁党派换届之机千方百计挤入领导岗位,以捞取个人的一官半职。要防止社会上卖官鬻爵等腐败风气对民主党派干部队伍建设的侵蚀,保持民主党派的一方净土。

二是要进一步加强各党派党章、党史的教育,充分了解各民主党派同中共“肝胆相照,荣辱与共”的奋斗历程,坚定党派成员接受中共政治领导的信念。周恩来曾说:“我们党的寿命有多长,民主党派的寿命就有多长,一直要共存到将来社会的发展不需要政党的时候为止。”②由此可见,各民主党派的存在,不是中共的权宜之计,不是我国政治舞台上摆投的“花瓶”。只有继承和发扬老一辈民主党派领导人同中共同心同德、并肩奋斗的光荣传统,这才完成了新世纪民主党派的政治交接,才有开创民主党派工作新局面的政治基础。

三是要充分认识我国政党制度的特点与优点。中共领导的多党合作制,是马克思主义国家学说、政党学说与中国革命和建设的实际相结合的创造性成果,是中共与各民主党派长期合作的经验总结。它不同于西方资本主义国家的多党制或两党制,也有别于一些社会主义国家实行的一党制。实现这个基本政治制度,有利于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有利于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推进我国现代化事业,有利于中共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有利于促进祖国统一大业。只有充分认识并接受中共领导的多党合作制的上述特点和优点,民主党派才能更进一步强化政党意识,特别是真正承担起我国宪法明确规定的各政党“负有维护宪法尊严,保证宪法实施”的职责,克服政治上无所作为的观念,在我国民主政治建设中,发挥各党派参政的主观能动性。

此外,各党派选举产生的一把手,不仅是学术上的专家、有一定的社会影响,同时更重要的是要按政治家的标准来衡量和要求,这样会更有基础引领党派全体成员增强政党意识和提高参政议政水平。

(二)中共要按照法治的原则,以制度设计和制度创新为突破口,帮助各民主党派加强参政党的建设,使民主党派参政议政、民主监督的工作走上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的轨道

中共十六大提出:“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目标。”就某种意义而言,政治文明的本质在于制度文明。这是由于“制度更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③所决定的。任何在价值层面极好的东西,只有经过相应的制度层面路径,才能在实践层面得到较好的体现。因而,在民主党派的政治设施建设中,制度设计和制度创新处于极其重要的地位;在中共领导的多党合作与政治协商格局的巩固与发展中,制度设计和制度创新同样十分必要。

三、当前的制度设计和制度创新

一是民主党派内部制度的健全和完善,包括思想作风建设制度、干部和组织制度、参政议政制度等。没有上述一套完备的政治制度,民主党派不可能成长为成熟的政党,也不可能肩负起参政党的时代重任。

当然,这些方面已开始引起各党派中央的重视,也形成了若干意见,但都有进一步完善充实的必要。各党派地方组织领导班子的换届、向政府和司法机关举荐人物参政等一些重大事项集体研究决定的制度,地区之间党派干部的交流使用,党派地方组织特别是基层组织活动经费保障等制度也都需要建立健全。

二是多党合作的制度要明确化、具体化,要按规则和程序办事,尤其民主党派参政的基本点“一参加三参与”要增强其操作性。民主政治必须是程序政治。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与政治协商制度,要使其优越性充分显示出来,如何领导、如何合作协商、如何参政议政、如何监督等方面,都必须有制度和程序上的保证。要明确中共的执政方式和民主党派的参政方式,划分各政党的政治权限和活动范围;要明确各政党在国家政治生活中的地位、作用、权利和义务;政党活动要制度化、法制化,要有相应的法律作具体的、明确的规定。如重大问题未经协商或协商之后未达成一致意见应如何处置?互相监督的内容、方式和程序有怎样的规定?监督中产生的矛盾和分歧应如何处置?是否需要制定《政党法》?等等。

1941年,毛泽东在陕甘宁边区参议会上发表演说时,就言之凿凿地说过:“国事是国家的公事,不是一党一派的私事。因此,共产党员只有对党外人士实行民主合作的义务,而无排斥别人、垄断一切的权利。”④

至今人们仍津津乐道建国初期中共和各民主党派合作的局面,甚至有关统战理论的著作中论及中共与各民主党派的合作几乎都是以建国初期那段历史为佐证。当时各民主党派的代表人物在各级国家政权机关或政府部门中都有相当比例担任领导要职,如第一届中央人民政府组成人员中,50%的副主席和政务院副总理职位由非中共人士担任,政务委员中的大部分和近一半的部长和主任委员也由非中共人士担任,至于担任副职的非中共人士就更多了。⑤

事实证明,刚刚执政的中共作出这样的政治安排,让民主党派直接参政,成效是显而易见的,它有助于广泛团结社会各阶层人士克服建国初期面临的经济困难及帝国主义和反动势力的挑战,保证了土地改革、民主改革、经济恢复等工作顺利进行,保证了抗美援朝的伟大胜利。这种人事安排,不仅是为了体现“联合政府”的色彩,也反映了民族资产阶级及其知识分子作为一种比较重要的政治力量的存在,更说明了中共的宽广胸怀和明智选择。当时国家政治生活的民主气氛是好的,政局是稳定的,共产党和人民政府在广大人民群众中的威望是很高的。二十世纪五十年代,中共刚开国的时候就有这样的胸襟和气魄,那么进入二十一世纪后,政治昌明,国家兴旺,社会各界的民主意识空前提高,民主党派参政的条件应该更具备,更成熟了。

我国不是象原苏联共产党那样搞一党专政,我们既能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改革方向,也可以实行社会主义民主和宪政。民主党派不应是过去意义的统战对象,而是与中共同心同德、共同承担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中华民族复兴大任的有生力量。中共领导的多党合作制作为有中国特色的政党制度,要得到完善和发展,各民主党派要更尽力地服务社会主义建设的伟大事业,完全有必要将民主党派组织履行参加国家政权这一参政党的基本职责规范化、程序化,在各级政府及司法机关明确分配各民主党派参加政权的有关职位和基本职数。

这既有利于树立民主党派参政党形象,有利于民主党派成员知情出力,也有利于人民政府和司法机关内的权力制衡,杜绝行政腐败和司法不公问题。共产党领导、多党派合作,共产党执政、多党派参政,所形成的多元政治结构,不仅充分体现了我国社会各阶层对政治稳定和政治参与的要求,也充分体现了我国社会主义政治制度的优越性。

(三)借鉴世界各国政党建设的经验教训,积极探索我国参政党建设的新路,在政治体制改革中“摸着石头过河”

上个世纪八十年代末期,苏东剧变,苏联共产党顷刻之间分崩离析,世界上第一个社会主义国家人亡政息,这个共产主义运动史上的沉痛教训,给中共敲响了改善和加强党的领导的警钟。1996年以来,江泽民同志多次提出,要研究苏联剧变的深层次原因,要回答苏联剧变起主导作用的根本性原因。一些学者的研究认为导致苏联共产党垮台的诸多因素中最核心的因素是两条:经济没有搞好是基础性原因,路线错了是关键性原因。

如果说,过去70年苏共在改善人民生活方面做得不够的话,那么在民主政治建设方面做得更差,而且这方面同建国初期即同列宁在世的时期相比,不仅没有进步,反而大大倒退了。因此,当前苏联处于政治上的十字路口时,人民的大多数不愿意回到原来的制度,不欢迎苏联共产党重新掌权。⑥

追溯我国的革命历史,1944年毛泽东在延安会见西方记者福尔曼时就言明:中国共产党不是苏联那样的共产党,不会模仿苏联的社会和政治制度,不是求达到苏联的社会与政治的共产主义。④后来,毛泽东在回答黄炎培的谈话时,更进一步地指出:“我们已经找到新路,我们能跳出这周期率。这条新路,就是民主。只有让人民来监督政府,政府才不敢松懈。只有人人起来负责,才不会人亡政息。”④而且当时的解放区还普遍实行了“三三制”政府,其道理是因为共产党主张实行新民主主义的政治,要广大人民及爱国党派、民主人士都来管理政权。1942年3月31日的中共中央机关报《解放日报》社论充分肯定这“不仅是符合于全体抗日人民的利益的政权形式,三三制还是锻炼我们的党员、我们党的组织,使之真正成为全体抗日人民,整个中华民族的利益的代表者,成为引导他们走向胜利之路的带路人的必须的途径。”④

这些论述和实践,都是中共的光荣历史和宝贵的政治财富,是成功的政权建设经验,应该继承和发扬光大。现在我国经济体制改革已进入攻坚阶段,政治体制改革如果滞后将会严重阻碍经济体制改革的顺利进行。江泽民同志2001年的“七、一”讲话,不仅适时地提出了“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同时提出了中共必须与时俱进的党的建设方略。其中也包含了加快民主政治建设的殷切希望。民主化和现代化可以说是相辅相成,相得益彰的孪生子。没有现代化,就不会有民主化;没有民主化,也实现不了现代化。列宁就非常重视民主政治建设,他说:“不实现民主,社会主义就不能实现。”⑦邓小平也说:“没有民主就没有社会主义,就没有社会主义的现代化。”⑧民主是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的应有之义,也是社会主义的本质特征。中共提出政治文明建设的目的不就是为了跳出传统的政治周期率吗?

作为我国民主政治建设一方面的主体,各民主党派不仅要积极参与社会政治生活领域内的民主政治建设,更要重视党派内部的民主政治建设。由于我国有自己的国情,不能照搬西方社会那种政治多元化、舆论多元化的模式,也不能实行西方社会的两院制、普选制,不搞多党竞选,不搞三权分立,但这样并不是说我们已有的政治体制就尽善尽美了,西方的政治制度就完全没有一点借鉴意义。

各民主党派在政治体制改革中,有必要借鉴人类政治文明的有益成果,进行一些新的探索。如选举制度的改革,可否实现政治民主化、程序化的要求:候选人可否自由竞选产生?民主党派的地方组织换届能否采取差额选举的方法?一把手能否通过竞选演说获得代表大会代表的认同?总之,要杜绝选举中的暗箱操作,公平、公开、公正实施选举。又如省级及以下民主党派对中共的监督,能否出台一些具体的操作办法。比如对同级中共党委的监督,可向上一级中共党委和民主党派中央报告,使监督的角度更宽,力度更大。

没有制约的权力是惟一的权力,惟一的权力是必定要产生腐败的权力。国际透明组织称中国的腐败已接近极其危险的临界点;连以实力论英雄的绿茵场上都出现了“黑哨案件”。可事实上,我国反腐败的力度不谓不大,但为何近些年来国内贪污腐败却大案频发呢?能否在已实行的法律监督、纪律监督的同时,去强化体制外的民主监督、舆论监督?就是党际间的政党监督,恐怕也到了“摸着石头过河”的时候了。

注释:

①《列宁全集》第35卷第542页

②《周恩来统一战线文选》,第350页

③《邓小平文选》第2卷第333页

④《历史的先声》,汕头大学出版社,1999年9月

⑤王邦佐、孙关宏、王沪宁、李惠康主编,《新政治学概要》,复旦大学出版社1998年9月

⑥陆南泉、姜长斌主编,《苏联剧变深层次原因研究》,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9年5月

⑦《列宁全集》第23卷,第70页

⑧《邓小平文选》第2卷,第168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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