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提要:中国新型政党制度需要理论建构,需要对多党合作的核心概念作进一步提炼和归纳。政党是政党制度最重要最基本的概念,深化对多党合作制度中的政党、领导党、执政党、参政党内涵的认识,具有重要的理论价值和实践意义。在理论上,通过梳理和归纳中国政治现实中的事实性概念,为政党制度理论创新奠定基础:在实践上,则有助于认识新型政党制度中政党建设的差异性和相关性,推动执政党建设与参政党建设良性互动,更好地彰显多党合作的制度优势。
关 键 词:中国新型政党制度 执政党 参政党 政党建设
当代中国政党制度的显著特征是一党领导、多党合作,一党执政、多党参政,有别于传统的一党制和国外普遍推行的多党制。2018年3月4日,习近平同志在参加全国政协联组会议时指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作为我国一项基本政治制度,是中国共产党、中国人民和各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的伟大政治创造,是从中国土壤中生长出来的新型政党制度。”①新型政党制度的提出,对我们进一步认识中国政党制度、增强制度自信具有指导意义,也表明多党合作制度经过六十多年的实践,以理论形态出场的时机基本成熟。
各种政党制度在功能上存在同一性,在制度安排和运行方式上各有特点。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制度要体现类型创制的价值和意义,需要有完善的理论体系,对中国新型政党制度中的政治活动、政治现象、政治经验作出政治学解释和分析,阐述清楚这种不同以往的制度的历史、逻辑、功能和价值。概念是政治理论的基石,深化对多党合作制度中的政党、领导党、执政党、参政党内涵的认识,其理论意义是通过梳理和归纳中国政治现实中的事实性概念,为政党制度理论创新奠定基础;在实践上,则有助于认识新型政党制度中政党建设的差异性和相关性,推动执政党建设与参政党建设的良性互动,更好地彰显多党合作的制度优势。
一、现代政党概念的多种理解
政党是现代政治的核心要素,对政治系统的运作、经济发展、社会和谐有着重要影响。从世界范围看,政党的存在是现代国家政治生活中的普遍现象,政党活动带有规律性而且担负着社会发展所必需的若干功能。但不同政治生态中的政党,不同类型、不同政治地位的政党,又各有鲜明的特点和个性。
现代意义上的政党是西方民主宪政和议会民主的产物,也是民主政治的重要工具。对此,沙茨内德指出:“毫无疑问,政党的产生是现代政府的显著标志之一。政党创造出民主政治,现代民主政体则不容置疑地与政党互栖共生。”②西方学者基于政党的原生形态,对政党作出了各种定义:萨托利认为,政党是被官方认定的、能够通过选举提名候选人占据公共职位的政治集团。③迈克尔·罗斯金认为,政党“是以通过赢得大选的方式来影响政府为目标的组织”。艾伦维尔则指出:“政党是这样一个组织:(1)它依靠占据政府中的职位寻求对政府的影响;并且(2)通常不是代表社会的一个单一的利益,而是试图代表大多数的利益(聚合利益)。”④哈罗德·D.拉斯韦尔更直截了当地提出:“最好是把政党定义为:在选举时以自己的名义提出候选人和问题的特殊化组织。”⑤这些将政党视为通过竞争取得政权、占据公职的选举组织的观点,集中反映在《国际社会科学百科全书》中:“‘政党’一词在19世纪随着欧美代议制的发展和选举权的扩大而产生。它指的是与一个或更多的政党竞争而赢得公职选举为目标的组织而言。”⑥当然,也有不少学者从利益表达和利益聚合功能理解政党组织。
在历史发展和社会运动进程中,无产阶级政党、民族主义政党出现在政治舞台上。不同于西方发达国家政党与民主政治密切相关,这些产生于发展中国家的政党是在争取民族独立的斗争中应运而生的,不仅组织结构严密,政党的阶级属性、意识形态等因素被置于突出位置。其中,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把政党和阶级利益紧密联系起来揭示政党的本质特点,使政党与其他政治组织区分开来,也较传统政党承担了更大的国家和社会功能。今天,我们看到西方学者在论述政党问题时,会对“民主政治中的政党”和“共产主义国家的政党”进行分别论述。⑦我国学者综合各种观点,既重视政党在政治体制运作过程中的定位,也强调政党的政治性,提出政党概念包含四方面要素:一是政党所属的阶级、阶层或集团;二是不同于其他社会组织的目标;三是成员有共同的价值追求;四是具有一定广泛性的组织形式。⑧可见,在不同历史时期、不同政治生态下,政党的类型和内涵不尽相同。
当今世界政党政治的发展呈现复杂多变的特点:一些政党代表性功能减弱而程序性功能增强,重心由社会向国家转移;朝野政党间的恶斗带来政局动荡和社会裂痕;新兴力量尤其是民粹势力冲击着传统政党格局;民众对执政党信任度下降;执政党应对国际国内形势的深刻变化的能力不足等,这些状况致使多党民主政体在多国陷入困境。社会主义国家的马克思主义政党如中国共产党、越南共产党等积极推行改革,在形势多变的环境下增强治理政能力。不同政治制度框架下都出现了一些新的政党现象,如环境保护、生活方式选择等问题被纳入政党的视野,这些新政党的出现,使政党领域中的阶级分野、社会分野更加模糊。利益代表方面,一些执政党不再局限于代表部分人的利益,为获得更多的支持者往往淡化意识形态的纯洁性,扩大社会基础,尽可能成为整合性政党或兼容型政党;政权目标方面,有的政党虽然与政权无缘但都不同程度地参与政治过程,影响着政权。美国两党体制下的部分第三类政党,因其在提出新的政治理念方面有所作为而被视为相关性政党。⑨中国多党合作制度中的八个民主党派则被定位为参政党。这些政党现象给政党概念增添了新内涵。
二、中国新型政党制度中的政党概念
中国新型政党制度源于中国政党政治实践,在这一制度体系中,制度主体具体包含中国共产党、八个民主党派以及有政党性而无政党组织的无党派人士。八个民主党派分别是: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简称“民革”)、中国民主同盟(简称“民盟”)、中国民主建国会(简称“民建”)、中国民主促进会(简称“民进”)、中国农工民主党(简称“农工党”)、中国致公党(简称“致公党”)、九三学社和台湾民主自治同盟(简称“台盟”)。作为制度主体的各政党,组织的性质差异较大。按照政治制度安排和政党职责,又存在领导党与合作党(事实上存在,暂无规范的概念表述)、执政党与参政党等,各政党组织与上述政党概念有着稳定、制度性的对应关系。
一般认为,政党制度是国家法律规定或者实际政治运作中形成的政党执掌政权、参与和影响政权的合法方式。一种政党制度之下,各政党的组织形态、政党与政权的关系、政党与政党的关系,是我们理解政党和政党制度的重要内容。从制度主体的视角看,中国新型政党制度中的执政党、参政党以及无党派人士群体都有着不同于其他政党组织的独特内涵。
(一)领导国家和社会的新型执政党
仅以国外执政党的概念来理解中国共产党“执政”的内涵,显然是不够的。中国共产党既是执政党,也是领导党,是国家和社会各项事业的领导核心。在政治领域,“由于党处在国家权力系统的最高层级,这种最高的决策权、领导权、指挥权、否决权的运用,必然形成对行政、立法、司法等机关的支配。”⑩在社会领域,执政党承担着对社会进行政治引领、组织和动员的责任。习近平同志指出,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同样是多党合作这种新型政党制度最本质的特征。
中国现代化进程对领导核心的强调,首先是由中国的历史和国情决定的。多数发展中国家在走向现代化的进程中,其所处的外部环境已不允许其政治发展道路循着西方的道路前进,国内社会结构和政治文化也各有特点。这些国家需要解决民族独立、经济发展、政治稳定等一系列问题,客观上要求一个民族性的强大政党进行社会整合和政治动员。“在中国,在民国初年以及抗日战争胜利前后,中国社会试图引进西方式民主形式的努力,均以失败告终。中国的外部环境、政治制度、社会结构和阶级布局以及传统政治文化的制约,使领导中国现代化进程的政党采用偏重于集权的组织形式和活动方式,因为非此不能为国家赢得一个稳定的社会环境和民主的发展取向。”(11)亨廷顿也认为,“就政治发展而言,重要的不是政党的数量而是政党制度的力量和适应性”(12),“在处于现代化之中的国家,一党制度较之多元政党体制更趋向于稳定。”(13)
中国共产党能够成为领导核心,是由其政党性质和实际作用决定的。中国共产党是按照马克思列宁主义建党原则建立的完全新型的工人阶级政党。党的十二大以来的党章把党的性质概括为:“中国共产党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是中国各族人民利益的忠实代表,是中国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这一表述从党的阶级性和先进性、党的根本宗旨、党在社会主义建设事业中的地位和作用等三个方面,阐明了党的性质。党的十六大在此基础上重新界定了党的性质:“中国共产党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同时是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代表中国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代表中国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代表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党的最高理想和最终目标是实现共产主义。”在中国共产党的政党概念中,包含了阶级观、先锋论、核心论。作为无产阶级政党,代表人民大众利益、以为人民谋解放谋幸福为使命可以看作中国共产党成立的起因。作为工人阶级的先锋队、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的定位,是中国共产党长期执政的根基所在。担当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需要用治国理政的实际效果来衡量。从历史的角度看,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地位是在长期革命、建设、改革实践中形成并巩固起来的,是历史的选择、人民的选择;从现实需求看,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是维护国家统一、民族团结、社会和谐稳定的根本保证,是实现国家现代化和民族复兴的根本保证,这是当今中国拥有广泛社会基础的政治共识;从政党性质的视角看,中国共产党对领导作用的重视是作为马克思主义政党的内在要求。马克思主义政党的执政使命、民族复兴的责任担当、国家现代化的时代要求等多重因素,推动中国共产党成为领导国家和社会的新型执政党。
近年来,中国共产党一直用与时俱进的精神,以现代治理理念转变执政方式,改善党的领导。党的十五大就提出:“共产党执政就是领导和支持人民掌握管理国家的权力,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保证人民依法享有广泛的权利和自由,尊重和保障人权。”支持人民当家作主,体现了我们党认识上的突破。邓小平也强调:“党的优势主要从依靠于我党主张的正确,能为广大群众所接受、所拥护、所信赖的政治声望中去取得。”(14)转变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实际就是适应市场经济、民主政治、依法治国的要求,变过去居于宪法法律之上的领导为符合宪法法律规范的领导,变过去行使权力为主的领导为说服教育为主的领导,变直接手段为主的领导为间接手段为主的领导。(15)执政党治国理念的变化也体现在多党合作中,在坚持一个领导核心的同时,参政党的自主空间逐步扩大。
(二)以合作和协商方式参与政治过程的参政党
从政党理论看,有多个政党的存在,在执政党对面或周围有其他政党并构成一定关系,这才构成一种政党制度。西方竞争性政党制度中与执政党相对应的是在野党、反对党,中国新型政党制度中在执政党周围的是参政党。作为参政党的八个民主党派,并不是泛指一切宣称以民主为纲领的政党和派别,而是有特定含义的政治概念。民主党派是指在1948年中国共产党发布关于召开新政协会议的“五一口号”以前已经成立,并与中国共产党一起在反对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官僚资本主义和国民党专制统治的斗争中作出了贡献的政党,由于民主是其政治要求的集中体现,因此,这些政党组织被统称为民主党派。民主党派最初源于在国共两党之外开展政治活动的中间党派,除中国国民党临时行动委员会(农工党的前身)提出建立平民政权主张外,其他党派大都是以影响而非执掌政权为目的。今天各民主党派作为参政党参政议政,也主要是影响政治过程。国内外学界针对民主党派没有政权目标、组织独立性不足等问题,一直存在对民主党派政党属性的质疑。新中国成立初期,周恩来就曾指出:“各个民主党派,不论名称叫什么,仍然是政党,都有一定的代表性,但不能用英、美政党的标准来衡量他们。他们是从中国的土壤中生长出来的。”(16)由此可见,参政党是新型政党制度中的独特政党类型。
从与政权的关系看,各民主党派不是执政党,亦没有政权目标,但却有长期、广泛、制度化参与政治生活的权利和渠道。各民主党派与中国共产党之间的关系亦不同于多党制中政党之间的竞争关系,而是领导与接受领导的关系、执政与参政的关系、团结合作的关系、互相监督的关系。这样,民主党派既具有一般政党组织的许多共性,又有其自身的特殊性。在世界政党发展史上,鲜有自愿接受其他政党政治领导的政党,而我国的民主党派在原有的政治理想无法实现的情况下,逐渐认识到了共产党的先进性,选择了接受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开始了新的生存和发展道路,这就是:“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为中国革命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事业作出贡献,从而实现自己振兴中华、统一祖国的政治目标,并实现参政党的自身利益诉求和体现自身价值。”(17)世界各国政党的成立,多以执掌国家政权并通过执政以实现自己的政治纲领为目的,而我国的民主党派从成立时的“议政”、“干政”发展到今天以参政议政为政党活动内容的政党,这与政治力量的对比有关,也是民主党派的历史特点以及新型政党制度的性质所决定的。
从社会基础和构成看,各民主党派具备了政党的基本特征。首先,各民主党派联系了部分阶层和群体,一定程度上发挥着利益综合、利益表达的作用。正如费孝通先生曾论述的:“民主党派的作用是使各方面的意见都能够充分地得到反映,使共产党的决策更正确,更广泛地代表人民的利益。共产党是先锋队,要用自己的威信协调各种社会矛盾,因此要‘纯’。民主党派要协助了解和反映社会各方面的情况和意见,因此要‘杂’,就是要广泛和包容。10亿人民利益有不同,观点有差别,所以在振兴中华的伟大事业里要有一个广泛联系的统一战线。民主党派就是先锋队和广大群众之间的结合部。”(18)民主党派被界定为“各自所联系的一部分社会主义劳动者、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拥护社会主义爱国者的政治联盟”。这里的“一部分”,既是指它们的成员是全体公民中的一部分,又表明它们的组织发展范围有一定特殊性。新中国成立后,中国共产党和各民主党派根据历史渊源和现实情况,共同协商确定了各自发展的主要范围,其中有不同的界别:有的属于职业领域性界别如民盟、民进、民建、农工党、九三学社,有的属于历史性、地域性界别,如民革、致公党、台盟。作为部分群众的政治联盟,我国民主党派承担着代表和反映他们所联系群众利益和要求的责任。其次,八个民主党派都按照规范程序制定了章程,对组织的性质、任务、党员(盟员、会员)条件、组织原则、组织机构等作了明确规定。八个民主党派都是全国性的组织,并依据章程形成了中央、地方、基层三级组织结构。再次,各民主党派有长期、稳定参与国家政治的制度化渠道,在政治过程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作为一种新的政党类型,参政党既与国家政权、国家基本政治制度紧密关联,具有政党组织的一般特点,又突破了以政权目标为政党基本内涵的思维定势,主要以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的方式参与政治过程,是政治上接受执政党领导、参与和影响政治过程的政党。
(三)无政党组织但有党派性的无党派人士
各国政党制度无论是两党制还是多党制,其主体都是政党。虽然也有无党派政治活动家参与选举和政府的空间,但不是稳定和制度化的。新型政党制度被称为多党合作制度,但合作的主体却超越了有组织的政党,还包括无党派人士。
在中国政治舞台上,从无党者、社会贤达到无党派民主人士,无党派人士一直是政党政治和协商民主的参与者。对于无党派人士,周恩来在新政治协商会议筹备会第一次全体会议上有过精辟论述:“他们在形式上没有结成党派,但实质上是有党派性的。”“他们虽然都没有组织一个政党或者政治团体,但却领导着很大一批民主人士,联系着许多方面的人士在奋斗着。奋斗的结果,迫使国民党不得不承认和允许在各党派以外从事政治活动的一些民主人士也参加旧政协。”他们从事的活动“是一种党派性的活动,只不过有些民主人士没有党派的组织罢了。正确地写出来应该是:没有党派组织的有党派性的民主人士。”(19)2015年颁发的《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试行)》正式将无党派人士定义为:“没有参加任何政党、有参政议政愿望和能力、对社会有积极贡献和一定影响的人士,其主体是知识分子。”无党派人士参照民主党派行使职能,即具有参政议政、民主监督、参加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政治协商的职能。在目前政党协商的政治安排中,无党派人士也是参与主体之一。
对于无党派人士的制度性安排,不仅延续了中国政党政治的历史传统和政治惯例,也体现了当今中国政党制度对社会发展变化中新的社会阶层政治参与需求的回应,为包容、吸纳新的社会力量提供了空间。这就意味着,一些没有参加中国共产党和民主党派的代表性人士,不通过组织新的政党,也可以有参与国家政治生活的制度化途径。因此,对于新型政党制度中的无党派人士,比较有利的状态是参与有渠道而组织不固化。
三、中国新型政党制度中政党建设的差异性与相关性
首先,政党概念是决定政党建设的内在依据,新型政党制度中功能属性不同的政党对政党建设的目标要求存在差异性。中国共产党作为领导国家和社会的执政党,政党建设的主线是的党的先进性和执政能力建设。虽然历史和人民选择了中国共产党,但“党的先进性和党的执政地位都不是一劳永逸、一成不变的,过去先进不等于现在先进,现在先进不等于永远先进;过去拥有不等于现在拥有,现在拥有不等于永远拥有。”(20)在2015中国共产党与世界对话会上,王岐山同志提出:“中国共产党的合法性源自历史,是人心向背决定的,是人民的选择。”这里提到政治学上非常重要的概念,即执政党的“合法性”。这是中共高层领导第一次论述中国共产党的合法性问题,可以说是在话语体系上的一个重大突破,既体现了中国共产党对执政地位的自信,也是对中国共产党从严治党、不忘宗旨、服务人民、不断提高治国理政能力的警示。
各民主党派作为接受中国共产党领导、参与和影响政治过程的参政党,在政治实践中努力充当执政党“好参谋、好助手、好同事”的角色,参政党建设的主线是巩固政治认同和参政能力建设。参政党建设强调政治交接,继承和发扬民主党派老一辈长期与中国共产党团结合作形成的政治信念、优良传统和高尚风范,增强接受中国共产党领导、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的自觉性和坚定性,通过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制度建设、领导班子建设,提高政治把握能力、参政议政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合作共事能力、解决自身问题能力,巩固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政治基础和组织基础。政治认同影响多党合作的持续发展,参政能力关系多党合作的制度效能。
其次,新型政党制度的协商民主方式和合作性政党关系,决定了执政党建设和参政党建设具有相关性。新型政党制度中的中国共产党与各民主党派在政治上是领导与被领导的关系,对于国家政权是执政与参政的关系,在法律地位上是平等的关系,政党之间是协商合作与互相监督的关系。在合作中实现领导、在合作中进行执政,是中国共产党作为领导党和执政党的重要方式,协商民主是多党合作的实现形式,这就决定了中国共产党和各民主党派加强政党建设的相关性,决定了中国共产党支持民主党派加强参政党建设的必要性。
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新时代,各民主党派与中国共产党的一致性空前增强,突出表现为:一是各民主党派的性质明确定位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参政党;二是在“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方针下确立了友党关系;三是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成为执政党和参政党的共同理想和目标。从各民主党派新近修订的章程中我们看到,各民主党派对执政党的思想理论、发展道路、核心价值等有着高度的认同,在参政党建设的各个环节均有体现。因此,参政党建设虽然是各民主党派自身的任务,但新型政党制度的特色是中国共产党领导和发扬社会主义民主、发挥民主党派作用的有机统一,这决定了参政党建设只有在与执政党建设相互促进中才能得以有效推动和实现。为此,参政党需要超越传统政党建设思维,从新型政党制度的系统运行和执政党的发展中获得外部支持和内在动力。
再次,新型政党制度以理论形态出场,需要创新话语表达方式,完善多党合作话语体系,增强以学术话语阐述多党合作领域政治性、政策性问题的能力,这对执政党和参政党理论建设、宣传传播也提出了新要求。一直以来,“党”在很多场合、很多用法上等同“中国共产党”,如“党政关系”“党的领导”“党史”“党建”等,中国共产党以外的一般称“党外”,如党外干部、党外人士、党外知识分子等。各民主党派目前的定位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参政党,是与中国共产党合作的亲密友党,也是政党。因此,如何在表述上更加规范,在逻辑上更加合理,呈现“一党与多党”的制度特色,体现新型政党制度理论的严谨性,是值得进一步研究的问题。
注释:
①《坚持多党合作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 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而团结奋斗》,《人民日报》2018年3月5日,第1版。
②[美]迈克尔·罗斯金等:《政治科学》,林震等译,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9年,第222页。
③[意]萨托利:《政党与政党体制》,北京:商务印书馆,2006年,第95页。
④转引自刘红凛:《政党政治与政党规范》,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10年,第66页。
⑤转引自王浦劬主编:《政治学基础》,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1995年,第264页。
⑥转引自刘红凛:《政党政治与政党规范》,第63页。
⑦[美]迈克尔·罗斯金等:《政治科学》,第224-231页。
⑧王长江主编:《政党政治原理》,北京: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2009年,第51-52页。
⑨[美]迈克尔·罗斯金等:《政治科学》,第232-234页。
⑩李景鹏:《权力政治学》,哈尔滨:黑龙江教育出版社,1995年,第223-224页。
(11)陈振明主编:《政治学——概念、理论和方法》,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4年,第216页。
(12)[美]塞缪尔·P.亨廷顿:《变化社会中的政治秩序》,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89年,第388页。
(13)[美]塞缪尔·P.亨廷顿:《变化社会中的政治秩序》,第390页。
(14)《邓小平文选》第1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4年,第9页。
(15)季正矩等主编:《当代世界与社会主义前沿学术对话》,重庆:重庆出版社,2005年,第248-249页。
(16)《周恩来统一战线文选》,北京:人民出版社,1984年,第171页。
(17)民革中央《中国的参政党》编写组:《中国的参政党》,北京:团结出版社,2005年,第140页。
(18)《费孝通文集》第11卷,北京:群言出版社,1999年,第435-436页。
(19)《周恩来统一战线文选》,第125-128页。
(20)《胡锦涛在纪念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3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2008年12月18日,http://www.chinanews.com/gn/news/2008/12-18/1492872.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