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志龙:指导当代中国改革不容忽视的本土资源

——三民主义与当代中国的改革发展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1978 次 更新时间:2009-06-25 15:14

进入专题: 改革   三民主义  

王志龙  

一代硕儒钱穆先生在反思中国政治制度的得失时曾说:“我们试问是否民主政治可以全不与此一民族之文化传统有关联,而只经几个人的提倡,便可安装得上呢?而且制度是死的,人事是活的,死的制度绝不能完全配合上活的人事。”①我们当前的改革开放,固然要向西方发达国家学习,借鉴人类文明的一切有益成果,重视移植先进制度,但对中华民族优秀文化传统的继承和发扬同样不可忽视。

在中国传统政治资源中,孙中山先生的三民主义是一份重要的思想遗产。虽然它有其时代局限性,然而时至今日,岁月的尘埃并没有掩盖住它的熠熠光芒。本文联系当前的现实,重提孙先生的三民主义,希望对当代中国经济、政治和文化的改革发展有所启示和裨益。

一、民生主义也是社会主义

我国的经济改革,由于没有系统的理论指导和路径依赖,用小平同志的话来讲,是摸着石头过河。改革开放近三十年,其成就举世瞩目,综合国力有了极大的提高,人民群众普遍得到实惠,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基本建立,这些都是毋容置疑的。但是改革总体的成功并不意味着每一个局部的改革都是尽善尽美。社会上流行的段子就表露了群众一定程度的不满意:“房改把腰包掏空,教改把二老逼疯,医改提前送终,股改把家庭搞崩。”

自从人均GDP突破1000美元后,我国经济进入一个新的发展阶段,也进入了一个经济学界普遍公认的拐点。这时反思改革应该说理性上十分必要的。坚持改革不动摇,这是党和国家治国理政的根本大计。我国的改革开放作为一场新的伟大革命,方向和道路都是完全正确的,但在具体实施中就某些方略进行适当的调整修正,是为了更好地坚持改革。党的十七大提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就是传统发展理念的螺旋式上升。前两年,由于郎咸平、杨帆等非主流经济学家就我国的某些改革措施提出质疑所引发的一场旷日持久的争论,虽已尘埃落定,但真理未见分晓。其实更为严重的问题是,目前中国的基尼系数连续多年超过了警戒线0.4,收入差距已经处于高水平。在这个时候,就我国经济改革的公平问题,我认为重提孙中山先生的民生主义是有意义的。

何谓民生主义?孙中山先生说:“民生就是人民的生活,社会的生存,国家的生计,群众的生命”②,因而民生主义是“研究社会、经济和人类生活的问题,就是研究人民生计问题”。孙先生还将民生主义与社会主义加以等同起来,认为民生主义也“就是社会主义,又名共产主义,即大同主义”。“民生就是政治的中心,就是经济的中心,和种种历史活动的中心,好像天空以内的重心一样。”而在民生问题中,孙先生最为关心的是土地和资本问题。他认为社会经济发展中的弊病,主要是在于由“少数人占经济之势力,垄断社会之富源”,而社会之富源则在于土地和资本,即少数人对土地和资本的垄断会造成大多数人的贫困。因此,孙先生的民生主义以解决土地和资本问题作为主要目标,提出“平均地权”和“节制资本”的纲领,认为只要实现了这两大目标,就能为中国经济的迅速发展创造有利条件,就能改善和提高中国人民的物质生活,就能实现祖国的富强。

关于平均地权的意义,孙先生曾讲了这样一个故事:“像澳洲有一处地方,在没有成立市场以前,地价是很平的。有一次政府要拍卖一块土地,这块土地,在当时是很荒芜的,都是作垃圾堆之用,没有别的用处,一班人都不愿意出高价去买。忽然有一个醉汉闯入拍买场来,当时拍卖官正在叫卖价,众人所还的价,有一百元的,有二百元的,有还到二百五十元的,到了二百五十元的时候,便没有人再加高价。拍卖官就问有没有加到三百元的?当时那个醉汉,醉到很糊涂,便一口答应,说我出价三百元。他还价之后,拍卖官便照他的姓名定下那块地皮。地即卖定,众人散去,他也走了。到了第二天,拍卖官开出账单,向他要地价的钱,他记不起昨天醉后所做的事情,便不承认那一笔账;后来回忆他醉中所做的事,就大生悔恨。但对于政府,既不能赖账,只可费了许多筹划,尽其所有,才凑够三百元来给拍卖官。他得了那块地皮之后,许久也没有去理会。相隔十多年,那块地皮的周围,都建了高楼大厦,地价都是高到非常。有人向他买那块地皮,还他数百万的价钱,他还不放手,他只是把那块地分租与人,自己总是收地租。更到后来,这块地便涨价到几千万,这个醉汉便变成澳洲第一个富家翁。推到这位澳洲几千万财产的大富翁,还是由三百元的地皮来的。讲到这种事实,在变成富翁的地主,当然是很快乐,但是考究这位富翁这位富翁原来只用三百元买得的那块地皮,后来并没有加工改造,毫无理会,只是睡觉,便坐享其成,得了几千万。这几千万是谁人的呢?依我看来,是大家的。因为社会上大家要用那处地方来做工商事业的中心点,便去把他改良,那块地方的地价,才逐渐增加到很高。好像我们现在用上海地方做中国中部工商业的中心点,所以上海的地价比从前要增涨几万倍。……由此可见土地价值之所以能够增加的理由,是由于众人的功劳,众人的力量;地主对于地价的涨跌功劳,是没有一点关系的。所以外国学者认为地主由于地价增高所获得的利益,名之为不劳而获的利,比较工商业的制造家,要劳心劳力,买贱卖贵,费许多打算、许多经营才能够得到的利益,便大不相同。”因此,孙先生忧虑重重地指出,“假如他日全国改良,地价一定跟着文明日日涨高的。到那时候,以前值一万银子的地,必涨至数十万、数百万。……将来富者日富,贫者日贫,十年之后社会问题,便一天紧张一天了”。今天,看看我们的房地产业的现状吧,当年孙先生担心的问题,不是十分严重吗?中国房价正猛追发达国家。东京住宅均价每平方米3.7万元人民币,北京为9000多元,但最贵楼盘已突破每平方米5万元人民币。(详见《球球时报》2007年10月12日第7版)现在贫富两极分化的问题,难道不是由于我们在制度设计与运行中,光顾了效率而对公平重视不够吗?如果能像孙先生所言,“文明城市实行地价税,一般贫民可以减少负担,并有种种利益。”“如果是照地价收税,政府每年便有一宗很大的收入,政府有了大宗的收入,行政经费便有了着落,便可以整理地方。一切杂税固然是可以豁免,就是人民所用的自来水和电灯的费用,都可由政府来负担,不必由人民自己去负担。”

节制资本是孙中山先生关于民生主义的另一个重要纲领。当时孙先生之所以提出节制资本的主张,主要是鉴于欧美资本主义国家走向垄断资本主义道路以后,社会阶级矛盾日益尖锐,不仅广大劳动人民受压迫,中、小资本也受到垄断大资本的排挤和压迫。因此节制资本是为了限制私人垄断资本的产生,不让垄断资本操纵国计民生,从而防止产生贫富悬殊和发生阶级对抗的社会问题。但孙先生节制资本的纲领并不反对中、小私人资本的发展,他认为中国的中、小资本家和劳动人民之间只不过是“大贫与小贫”的区别,应当保护他们所占有的生产资料和收入。与此同时,他认为还要发展国家资本,在他提出的《实业计划》中,就主张通过振兴实业来实现国民经济的近代化和祖国的繁荣昌盛。港口、铁路、矿产、冶炼、建材、造船制车等等近代工业化的大企事业都得“统一而国有之”,也即必须发达国家资本,由国家来兴办这些大实业。当时孙先生还提出了实行开放政策以充分利用外资和外国技术人才的主张,“借外债以营不生产之事则有害,借外债以营生产之事则有利,美洲之发达,南美阿根廷、日本等国之勃兴,皆得外债之力”。孙先生关于节制资本的主张,在他生前仅仅是一张蓝图,现在早已由中国共产党领导全国人民实现了。特别是改革开放20多年来,我国国内生产总值增长了4倍多,2000年国内生产总值首次突破1万亿美元,2001年起我国的经济总量已跃居世界第6位(前5位是美、日、德、法、英);外汇储备2001年便增加到2122亿美元,成为日本之后的世界第二位,现已上升到第一位;2002年,我国吸收外国直接投资首次超过美国,成为世界第一大外资接受国。世界银行首席经济学家卡拉斯宣称:“中国实现了自欧州工业革命以来人类历史上第四次经济大变革。”但是,在一些领域,私人资本过度扩张的问题也十分突出。特别是暴富们的第一桶金的来历也五花八门,其中大部分人是在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体制的转轨过程中,通过种种投机,以“空手套白狼”的手段发家。但下岗职工、城市低收入者却日渐被边缘化,农民的经济、文化生活尚未得到根本改善。据“中国社会形势分析与预测”课题组2005年对在中央党校学习的一百多名地厅级党政官员进行调查,被调查者认为中国社会发展中最严重的三个问题依次是:收入差距、社会治安和腐败。认为经济发展的最大风险是金融危机和贫富悬殊加剧。还有人根据城镇居民抽样调查资料推算,3%的富裕人口占有居民储蓄存款的47%;最贫困的20%的家庭,仅占社会全部家庭收入的4.2%,而富有的20%的家庭则占居民全部收入的50%。这方面的差距甚至超过了部分西方国家。③有学者甚至预测,由于贫富差距拉大,社会保障不到位,经济外向度依存过高,未来五到十年,中国仍存在社会严重动荡的可能性。因此如一味放任私人资本高度扩张,难免今后不像俄罗斯那样,采取铁腕整治寡头的对策。普京在谈及霍多尔科夫斯基案时说:“一些人在短短五六年之内就赚到了数十亿美元,这是在任何一个西欧国家都不会发生的事情。赚了数十亿美元之后,就想用几千万、甚至几亿来消灾,以这些小钱捞到更多的钱。我们知道,他们把这些小钱花到了某些律师、媒体、公司和政治人士的身上。我们正对此事进行调查。”普京强调:“我们并不是想揪住一个具体的人不放,我们的目标只有一个,那就是恢复俄罗斯的秩序、让人民合法地生活、同腐败分子做斗争。”④

二、民权主义也是共和主义

1986年邓小平提出政治体制改革,迄今已有二十年。较之经济体制改革,我国的政治体制改革不仅仍然滞后,而且没有取得突破性的进展。其原因是多方面的,有思想上的障碍,有利益上的牵制,但与理论资源的匮乏也不无关系。因为建设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在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中没有现成的答案,中国传统的政治理论十分抽象,不能照搬西方的政治模式。这个时候,谈到中国的政治改革,我认为不妨把目光重新投向孙中山先生的民权主义,我想这将会给困惑中的人们带来意料不到的发现和收获。

何谓民权?孙中山先生说:“民权就是人民的政治力量。”“政就是众人的事,治就是管理,管理众人的便是政治。”“今以人民管理政事,便叫做民权。”民权主义作为孙中山先生三民主义思想中的重要内容,其核心是主张“共和主义”、“主权在民”,期望建立“民主立宪政体”的“合众政府”。“我们中国处在这个世界潮流之中,也当然是应该提倡民权、发达民权。”在孙先生的政治设计中,他把革命建国程序分为军政时期、训政时期和宪政时期。他认为,我们也“拿欧美已往的历史来做材料”,但“不是要学欧美,步他们的后尘”,去建立一个“旧式的共和国”,而是要“以俄为师”,建立一个“驾乎欧美之上”的国家。他坚信“一个类似(俄国苏维埃共和国)的新的制度一定会在东方建立起来”。

孙中山先生的民权主义思想,既对西方民主制度的学习“取法乎上”,吸收了列宁领导的俄国革命的先进经验,吸收了法国大革命中启蒙思想家提出的“天赋人权”、“自由、平等、博爱”的理念,吸收了美国建国先贤提出的“民有、民治、民享”的共和原理,同时又吸取了“大道之行也,天下为公”等中国传统政治文化的菁华。这是怎样一份丰厚的政治思想遗产啊!毛泽东同志在延安时期,曾高度评价过孙中山先生的民权主义。他在解释什么是新民主主义宪政时,称孙中山先生在《中国国民党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宣言》里的话“近世各国所谓民权制度,往往为资产阶级所专有,适成为压迫平民之工具。其国民党之民权主义,则为一般平民所共有,非少数人所得而私也”,是“讲得最好的”。(可惜蒋介石背叛了孙中山先生的遗训)毛泽东还曾指出:“人民民主主义的共和国,就是革命的三民主义的共和国”,“国体——各革命阶级联合专政。政体——民主集中制”,“这就是新民主主义的共和国”,“这是孙先生的伟大的政治指示”,我们“必须尊重这个指示而坚决地实行之”。孙先生的这个“政治指示”,“除了谁领导这个问题”没有解决以外,“如果加上工人阶级的领导,就是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制度了”。⑤并且此前,1938年10月,毛泽东在中共六届六中全会上就提出,三民主义共和国“是一个民权主义的国家。国内人民政治地位一律平等;各级官吏是民选的,政治制度是民主集中制,设立人民代表会议的国会与地方议会;凡十八岁以上的公民,除犯罪外,不分阶级、男女、民族、信仰与文化程度,都有选举与被选举权。国家给予人民以言论、出版、结社、信仰、居住、迁徙之自由,并在政治上物质上保护之……我们所谓民主共和国,就是这样一种国家,就是真正三民主义的中华民国。”⑥

如今孙中山先生的共和之梦,早已由共产党人领导实现了。人剥削人的制度已经消灭,社会主义制度已经确立。社会主义新中国工人阶级不仅“做全国人的指导,作国民的先锋”,而且这个工人阶级为领导、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共和国,像巨人一样巍然屹立在世界的东方。中国,正步向真正的宪政时代。

孙中山先生关于宪政的设计,主要有两点,一是直接民权和间接民权同时并用;二是权能区分,用公民权制约政府权。

为什么孙中山先生提出直接民权和间接民权同时并用?因为在他看来,尽管“间接民权”这种“代议政治”有巨大的进步意义,但流弊亦不少。因为这种间接民权,不是“人民直接参与”,“有权者们为少数人,大多数依然在被治地位”。他还抨击“法美等之采用代议政体,不得谓真民权”,“人民选举了官吏、议员之后,便不能够再问”,若其“悍然违反人民之意以行事,而人民亦莫如之何”。什么是理想的民权呢?孙先生认为“于间接民权之外,复行直接民权”,“以人民集会或总投票之方式,直接行使创制、复决、罢免各权”,即全民直接参与管理国事,才能“制裁议会之专恣”,“根本之刷新”“代议制之流弊”。借鉴孙先生上述思想,今天的政治改革中,能否逐步扩大直接民权,把现已实行的村级直接选举逐步扩大到乡、县两级,即县以上仍然实行间接民权,通过人民代表选举国家权力机关和政府行政机关首脑;县及县以下实行直接民权,由人民直接选举县(市)长和乡(镇)长,直接投票决定行政区划内的重大社会经济事项。有学者分析西方发达国家基层治理经验时说:一切政治都是地方的。要探索中央和地方纵向分权的形式。县以下的自治模式,有利于扩大公民的政治参与,而直接选举权的落实,又使公民的政治参与具有更实在的意义。就像马克思早就指出的那样:“选举是市民社会对政治国家的直接的、不是单纯想像的而是实际存在的关系。因而显而易见:选举构成了真正市民社会最重要的政治利益。由于有了无限制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市民社会才……上升到作为自己真正的、普遍的、本质的存在的政治的存在。”

权能区分,用公民权制约政府权,是孙中山先生民权思想的又一硕果。孙先生认为应当把公民权(利)和政府权(力)相分离,人民只有充分享有法律保障的主人权利,能够用公民权制约政府官员的工作权,才算真正实现了“主权在民”、人民当家作主的原则。孙先生把人民享有的“权”,称之为“政权”、“公民权”,把政府具有的“能”,称之为“治权”、“工作权”。他还以“阿斗”(君主)与“诸葛亮”的关系、股东与总办的关系、汽车主人与汽车司机的关系,生动地比喻公民权与政府权的关系,认为人民与官员之间就是主仆关系。为此,孙中山先生的政治设计中,“在上面的政权,就是人民权;在下面的治权,就是政府权。人民要怎样管理政府,就是实行选举权、罢免权、创制权和复决权。政府要怎样替人民做工夫,就是要实行行政权、立法权、司法权、考试权和监察权。有了这九个权,彼此保持平衡,民权问题才算是真解决,政治才算有轨道”。“政府替人民做事要有五个权,就是要有五种工作,要分成五个门径去做工。人民管理政府的动静要有四个权,就是要有四个节制,要分成四方面来管理。政府有了这样的能力,有了这些做工的门径,才可以发出无限的威力,才是万能政府。人民有了这样大的权力,有了这样多的节制,便不怕政府到了万能,没有力量来管理。政府的一动一静,人民随时都是可以指挥的。像有这种情形,政府的威力便可以发展,人民的权力也可以扩充。”孙先生还谈到:“从前说美国有一位学者,对于政治学理上的最新发明,是说在一国之内,最怕的是有一个万能政府,人民不能管理;最希望的是要有一个万能政府,为人民使用,以谋人民的幸福。有了这种政府,民治才算是最发达。”“中国能够实现这种政权和治权,便可以破天荒在地球上造成一个新世界。”在上个世纪二十年代,孙中山先生就提出了这种用人民直接参与权来制约政府官员权力的构想,应该说是十分难能可贵的。21世纪的中国,在共产党的领导下,要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要发展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如何用公民的权利制约政府的权力,确实是需要积极探索的。当前一是要进一步树立宪法权威,落实公民的宪法权利,要建立完善违宪审查制度,实现宪法的可诉性;二是要充分吸收孙中山先生提出的权能区分理论。选举权和罢免权是人民积极或消极地针对人行使的权利,创制权和复决权是人民积极或消极地控制政府的权利,要创造条件保障公民直接行使这些权利。毛泽东说过,我们的权力是哪里来的?是天上掉下来的吗?不是,是人民给的。这就是说,中国共产党作为执政党的权力来自于人民授权,这是权力合法性的基础。选举权解决了权力授予的问题,同时还必须把罢免权落到实处。无产阶级革命的导师列宁曾经指出:“任何由选举产生的机关或代表会议,只有承认和实行选举人对代表的罢免权,才能被认为是真正的民主和确实代表人民意志的机关。这是真正民主制的基本原则。”⑦这样,在代议制政府的间接民权中,虽然广大人民群众的权利委托给了自己选出的代表,但最后控制权或者说国家的最高权力仍然掌握在人民手中。这样的政府才会向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三是要加强立法机关、行政机关和司法系统的权力制衡。权力需要约束,否则会像没有堤岸的河流那样洪水泛滥。法国启蒙思想家孟德斯鸠曾告诫人们:“一切有权力的人都容易滥用权力,这是万古不变的一条经验。有权力的人们使用权力一直到有界限的地方才休止。……要防止滥用权力,就必须以权力约束权力。”⑧我们不能实行西方的三权分立制度,也不一定实行孙中山先生提出的五权分立,但在中国共产党的绝对领导下,仍可以探索立法、行政和司法的权力分立与制衡的法治模式。

毋容讳言,孙中山先生的民权主义自然有它的历史局限性,我们既不能一概否认,也不能全盘照搬,我们只能采取取其精华,去其糟粕的科学态度。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我们对人类政治文明的优秀成果可以兼容并蓄,取法乎上,但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是雷打不动的前提。

三、民族主义也是天下主义

中国的文化论争经过上个世纪末期的众神狂欢后,早已归于沉寂。于是有人“告别革命”;有人“上山读经”;《乌鸦》、《沙床》、木子美等恶俗文化招遥过市;,郭敬明、“超女”等新波希米亚人颠覆了传统的小资风情;荧屏上“韩流”泛滥,帝王将相被人追捧。更有甚者,一些“大腕”们乐此不疲的撕开“裹脚布”,供黄头发、蓝眼睛莞尔一笑。除了春节晚会让大小明星足足实实过把瘾外,端午、中秋等国粹佳节越来越比不上西方人的情人节、圣诞节那样激动人心。中国的文化怎么啦?

我们不能熟视无睹。中国的文化建设,每一个公民应感到重任在肩。这是我们的公民责任!

在全球化浪潮的阔大背景下,尽管人们宣称已进入地球村时代,但是作为一个民族的文化,是不能被同化的。民族的,才是世界的。对一个国家的文化建设而言,这种共识应无可置疑。但是,说到文化构建中的民族主义,却往往歧义横生,甚至还被人当作一个贬义词。其实不然。

本文所言的民族主义,是孙中山先生三民主义中的一个重要部分。当时孙先生提出的民族主义的内涵主要是主张“反满排皇”、“五族平等”,“团结国内各民族”,“内促全国民族之进化,外以谋世界民族之平等”,“反帝国主义”、“成一个大同之治”。现在来看,孙先生当年所提的民族主义有它的历史局限性,我们当然不能全盘继承。但是,我们要认识到的是,孙先生提倡的民族主义的重要内核主要在于“民族的精神”,这是我们应该发扬光大的。“民族的精神”首先包括“特别好的道德”,即:忠孝、仁爱、信义、和平。所谓忠孝是,“不忠于君,要忠于国,忠于民,要为四万万人去效忠”,现在世界中最文明的国家,“讲到孝字,还没有像中国讲的这么完全”;“仁爱也是中国的好道理”,有所谓“爱民如子”,“仁民爱物”;“中国所讲的信义,比外国人要进步得多。”“说到和平的道德,更是驾乎外国人。”这些传统文化的瑰宝,“便是我们民族的精神。我们以后对于这种精神,不但要保存,并且要发扬光大,然后我们民族的地位才可以恢复”。孙先生还认为,“《大学》中所说的‘格物、致知、诚意、正心、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那一段话。把一个人从内发扬到外,由一个人的内部做起,推到平天下止。像这样精微开展的理论,无论外国甚么政治哲学家都没有见到,都没有说出。这就是我们政治哲学的智识中独有的宝贝,是应该要保存的。”

19世纪法国历史学家勒南说过:“一个民族是一个灵魂,一种精神原则。”⑨不可高忱无忧的是,我们的民族文化正受到前所未有的冲击。1993年美国《外交季刊》夏季号刊登了亨廷顿的《文明的冲突》一文,这位哈佛大学著名的政治学教授不仅用儒家文明指代中国,而且耸人听闻地说:“儒学与伊斯兰结合势力的威胁,使西方的利益、价值观受到挑战。”认为文明的冲突将主宰未来世界,并预言“不同文明的差异将是未来战争的战线”。虽然亨氏的论断明显的有失偏颇,甚至可以视为别有用心的无稽之谈,但在表征文明和文化问题对于国际政治的重要性方面却也不无道理。另一位以《历史的终结》一文名噪一时的美国学者弗朗西斯·福山就附和说:“我认为亨廷顿以他的‘文明冲突论’思想表现了一种真正的洞察力,因为这一思想突出了文化作为国际社会关系中一种决定性力量的极端重要性。”⑩不过,亨氏主要以宗教划分文明,实际上是贬低民族国家中民族主义所起的作用,企图用他们的所谓“世界文化”消解文化民族主义,用“欧美基督教文明”一统全球文明,通过“世界文化一元化”实现其文化霸权。这是我们必须高度警惕的。

民族主义的基本含义是对一个民族的忠诚与奉献。孙中山先生对传统文化的宣传绝不是要复古,绝不是要维护封建的东西,而是为了要鼓舞人民的民族自信心。他对传统文化不仅是去其糟粕,取其精华,而且还做到了推陈出新。中国共产党人更是致力于民族精神的弘扬与光大。胡锦涛总书记提出的树立以“八荣八耻”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荣辱观,就是中华民族传统美德、优秀革命道德与时代精神的完美结合。

中华民族的传统文化,博大精深;上下五千年,在世界文化史上,独领风骚。仅仅读到这些耳熟能详、穿金缀银的辞句,我们该有多么的振奋!“怀古壮士志,忧时君子心”、“人人皆可为尧舜”、“达则兼济天下,穷则独善其身”、“致中和,天地位焉,万物育焉”、“士大夫以天下为己任”、“为天地立心,为生民立命,为往世继绝学,为万世开太平”、“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苟利国家生死以,岂因祸福避趋之”、“人生自古谁无死,留取丹心照汗青”。这样的民族文化,谁说不是我们的骄傲和自豪?!

我们要坚持的民族主义,并不是狭隘的民族主义。我们同样是天下主义者。江泽民在联合国千年首脑会议上,曾发表了一段热情洋溢地的演说:“世界是丰富多彩的。如同宇宙不能只有一种色彩,世界上也不能只有一种文明、一种社会制度、一种发展模式、一种价值观念。各个国家、各个民族,都为人类文明的发展作出了贡献。应充分尊重不同民族、不同宗教和不同文明的多样性。世界发展的活力恰恰在于这种多样性。”

尽管对孙中山先生的民族、民生、民权主义与中国的文化、经济、政治的改革和发展,我是分而论之的,但是严格地说,孙先生的三民主义是一个统一的、不可分割的整体,正如孙先生自己说明的那样:“我们三民主义的意思,就是民有、民治、民享,这个民有、民治、民享的意思,就是国家是人民所共有,政治是人民所共管,利益是人民所共享。”这是我们传统政治资源中一份宝贵的思想遗产。毛泽东同志曾在“七大”政治报告中告诫我们:“一切中国共产党人”,“必须为……孙中山先生革命三民主义性质的独立、自由、民主、统一和富强的中国而奋斗”。“如果不为这个目标奋斗……那就是有意地、或多或少地背叛了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⑾言犹在耳啊!

注释:

①钱穆:《中国历代政治得失》,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01年版,第2页。

②孙中山:《三民主义》,岳麓书社,2000年,第167页。本文凡引孙中山言论,均出自本书,其页码再不一一注明。

③详见“中国社会形势分析与预测”课题组报告

④《中国青年报》2003年11月10日

⑤毛泽东:《新民主主义论》。

⑥毛泽东:《论新阶段》,1938年10月在中共六届六中全会上的报告。

⑦《列宁全集》,第20卷第414页。

⑧[法]孟德斯鸠:《论法的精神》(上),商务印书馆1997年版,第154页。

⑨转引自贾英健:《全球化与民族国家》,湖南人民出版社20003年版,第16页。

⑩转引自赵景芳:《冷战后国际关系中的文化因素研究:兴起、嬗变及原因探析》,《世界经济与政治》2003年第12期。

⑾毛泽东:《论联合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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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本文转自炎黄春秋2009年3月刊外稿,转载请注明原始出处,并遵守该处的版权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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