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露人们的错觉会让他们恼羞成怒。
—— 《知识的错觉》,P193
一.不假思索的“确认偏误”
人们都喜欢读成功指南或心灵鸡汤一类的畅销书,这些作品搜集了很多成功人士的例子,感人而且励志。我们沉醉此间,是因为我们的认知无意识里早已植入了这类作品的“前设价值观”,成为我们为人必须要做到的信仰,我们只是再一次在感人的阅读里确认这些善于叙述的信念而已。
但是这种“确认”却并没有在读者的头脑里深思熟虑过,只是流畅地用敬仰之心认同了,绝大多数都没有去尝试和实践。例如这一句教导:
“冥想是开启幸福之门的钥匙。”
真的吗?世上有几个人真的学会了“冥想”而进入到宁静致远的境界?真的舍得放弃了锲而不舍的对功利的心心念念?
“冥想”不仅是一种思维方式的修养,更是心性的彻底改换:坐禅要达到完全冷静,技术上要求“跟随呼吸”,将意念凝聚在所有感官上,以排除任何欲望、诱惑、迷恋、自私的想念,清空一切希望,对虚荣心及所爱完全无动于衷,这样才能排斥贪、嗔、痴、慢、疑诸恶、诸毒,是为意志念想的“出离”。然后可以讲究慈悲,精神澄澈。“冥想”要你断绝“强作判断”的习惯,不能说我喜欢、我不喜欢,更不能妄议并强加你的意志于他人。只有长期习惯了断绝得失、无爱无憎和没有选择,对朋友和敌人一视同仁,你才能进入到静定冥想的境界。是为“自见本性”。
对于世俗到斤斤计较的你,你认同这样的幸福吗?幸福本就是满足你的一切想望而且是一直获得满足,没有了可得性的满足,还有幸福吗?你有这样的心性么?
可见我们绝大多数的“确认”都是一种“错觉偏误”。在信念上我们不假思索地反复认同被洗脑的文化价值观,在逻辑上我们总是在非理性的思维模式里轻轻松松地把“错觉”当作“真觉”。
最近几十年来心理学研究聚焦于一个认知障碍:多数人犯的错误是根据可得性信息和启发式联想而以为是真相的错觉,因此自以为是地作出认可性的反应。
“确认偏误是所有思维错误之父——它倾向于这样诠释新信息,让它们与我们现有的理论、世界观和信念相兼容。换句话说,我们过滤掉与我们现有观点相矛盾(因此被称作反驳证据)的新信息。”(【德】罗尔夫‧多贝里《清醒思考的艺术》,P25,朱文华译,中信出版社)
任何人都会有“确认偏误”,连科学家、大学者都不能幸免。姑勿论钱学森为荒谬政治作科学背书是“一涉政治,科学遂作婢女”的服从或谄媚,即如考证史学大师陈寅恪为韩愈著文,说韩愈“为建立儒家新道统而摹袭新禅宗”(《论韩愈》,1951),他没有提出任何直接证据,连其摹袭的思想过程也没有分析,而仅仅间接依据韩愈幼年居韶州一段史实,仅用了一句话论证:“以退之之幼年颖悟,断不能于此新禅宗学说浓厚之环境气氛中无所接受感发,”
并没有实质材料证明其直接接触,实地学习或名师传授,连本人的自述都没有,凭什么说“摹袭”?全是千年之后的主观猜想,凭一个“断不能…无”就作斩钉截铁的结论,这个“确认偏误”因为符合陈寅恪的信念,所以他相信这是真的。
心理学家丹尼尔‧卡尼曼和肖恩‧弗雷德里克反复作过这样两个测试实验:
下面是两个相对简单的难题,请凭直觉去解答:
球拍和球共花1.10美元;球拍比球贵1美元,问球多少钱?
如果5台机器能在5分钟生产5个小零件,那么100台机器生产100个小零件需要多长时间?
有两个答案:
答案1,球0.1美元。需要100分钟。
答案2,球0.05美元。需要5分钟。
试验中多数人都回答了答案1。因为回答答案1的人们都是凭直觉迅速得出结论的,既没有计算,也没有验证。甚至他们的理性脑系统2也认可了这些直觉性的答案。
换言之,人们是不爱动脑筋的,认为认知努力是多余的。人们在回答问题时有这样的一个倾向:即不假思索地将脑海中出现的第一个想法当作答案。(丹尼尔‧卡尼曼《思考:快与慢》,胡晓姣等译,中信出版社)
二.从“可得性启发式”的确认偏误到共同确认偏误
“确认偏误”多数是从“可得性启发式”的确认到共同确认的过程。
人们在生活中作出的判断更多的是“社会问题判断”:对个人遇到的种种障碍,家庭关系的矛盾,社区冲突,工作场所的分歧,地区社会难题,政治斗争等等,可以获得的或浮出水面的信息都是冰山一角,那么绝大多数人除了是否具备研究复杂难题的能力之外,根本上是认知放松的思维懒虫,即对于任何难题都是一拍脑袋就得出直觉判断,换言之,我们在生活中和涉身社会时几乎完全凭借“确认偏误”的结论去处理大事小情。
实事求是地说,我们并非认真有理性地生活着。世界越庞大复杂,信息越海量堆积,知识越深不可测,则越会进一步地使用直觉反应和自以为是去简化难题。心理学有一个定律叫做:“信息越多,对于判断和决策会越有害。”所以有这样的说法:如果你有敌人,那就给他提供大量信息。
但是,你不能据此得出结论说,我可以仅凭我所知道的简单信息和证据,就可以得出接近真相的结论。
而是,你是否需要以谦逊的态度反思自己的聪明,不要那么执着,更不要那么动感情地劝谕他人或憎恨别人。首先要知道自己很无知,总是在“自以为是”。
何为“可得性启发法”之所得?即脑海里直觉反应出现的第一个想法:
其一,凭借个人直觉和认知无意识立即得出关于某问题的判断结论,这个直觉判断与自我的信念、所相信的道义论是相一致的;
其二,通过能想到的、流畅而容易联想到的例子或事件来作为评估面对的问题之证据,而这些证据与本人的道义信念和观点意见也是相一致的;
其三,可得性启发法提供的信息和证据,都会过滤掉反对的证据,因此你根本会排斥别人的尤其是对手的观点意见和证据,换言之,你很难会站在另外的立场换位思考;
“过滤”的意思就是“自我证实的过程”,确认符合我们自身特征和感情的描述部分,无意识地排除掉不合我意的部分,从而自圆其说地得出一个符合自己愿望的结论;
其四,我们思考问题的方式最便利的就是“错觉演绎法”,因为我们天性里缺少对概率的直觉理解,但却有很发达的根据既有的道理判断具体问题的直觉。
演绎法的影响力就是心中建构了自我坚强的道义论大前提,当面对一个问题,我们就能够把事情放到所信仰的道义论的框架下进行直觉审问,不管其涵括是否周延,也不管其关联是否必然,更不管该细节事实的性质是否严格定性,只要我的直觉感情觉得符合我的道义观和信念,我就予以肯定演绎;如果违背我的道义观和信念,我就予以否定演绎,无需用证伪法或归纳法去论证,既快捷又政治正确。
于是,“一种理论越模糊,确认偏误就越强。”(《清醒思考的艺术》,P29)
例如“人性本善(或恶)”,“自由民主”,“爱国主义”,“民粹主义”,“分裂主义”,“革命”等等。
简单的例子如:
你和你父亲明算账,父亲指责你“忘恩负义”,“反骨”;
你和你女朋友AA制,女朋友说你“不爱她”。
因为他们有一个未经证伪的道义论大前提:
凡是和父亲明算账的人就是忘恩负义的人;
凡是和女朋友AA制的就是不爱她的表现。
另一种情况是将个别事实“归纳”为宏大的抽象定论,将个别人的行为或性格确认为某个族群的行为和性格,这叫“刻板印象”的确认偏误。
这样你就会看到:确认偏误的信念判断,证实偏误的代表性例子、相关性的错觉和想象性的偏见,互相寻求一致性,就可以迅速得出严重的结论。为了自我心性的统一,就会把所有不符合大一统的异己信息加以清除,以求得认知失调的“修复”。连所谓的分析都是围绕着选择性的证据与确认偏误的判断之间建构的。
即个人的直觉、情感、经验、信念和思维作为一个系统,是互相整合地去形成“共同确认偏误”的。
同理,既然“确认偏误”最主要的问题在于屏蔽掉所有反对的证据,那么在一个共享利益和价值观的共同体内,大家就会产生“共同确认偏误”:排斥异见和不和谐的信息。
最严重的“知识错觉”和“结论误判”在于当信息被限制和“知道权利”被控制的前提下,人们判断和知-识的依据就是“被指定的代表性”,“被刻意引导的可得性”,和“被设定安排的锚定”。
有两种鸡:被喂养在群笼里的饲料鸡,简称“笼养鸡”(cage chicken),另一种就是“放养鸡”(free range chicken)。前一种鸡只能吃被给予的特殊饲料,所以牠们是软骨的,肌肉组织疏松,也由于一生只能站在狭窄的笼子里和千千万万的伙伴们挤着,所以假如一旦放出来,连站立和行走都有困难。
在某些环境里生活着的人们,其可得性信息和启发式联想而得出的知识就像笼养鸡所得到的特殊饲料一样。
使一个共同体的所有人都成为志同道合者真是太容易了,让信息一律和思想一致的集体互相产生确认偏误,于是形成“志同道合的集体认同之确认偏误”。
很残酷无情的是:当历史时过境迁之后,人们同样不会勇敢地站出来承认,自己当时犯了“确认偏误”的致命错误。诚实之难与反思之难都是人性的常态。
共同体整体的确认偏误与在个人身上发生的情况相似甚至更严重:“我们的态度并非基于对证据理性客观的评价。这是因为我们的信念不是相互分离的数据片段,能够随心所欲地接纳或摒弃。相反,人们的信念彼此深深地交织在一起,共享文化价值观念和身份认同。摒弃某项信条往往意味着一整套观念都随之而去,离开社群,背叛曾经相信和热爱的东西,简而言之就是在挑战我们的身份认同。”(斯蒂文‧斯洛曼、菲利普‧菲恩巴赫《知识的错觉》,P160,祝常悦译,中信出版社)
为了获得集体主义的共同信仰而互相确认,思想一致和情感主导,于是生成“同心同德的确认偏误”。“确认”是整体主义政治正确和利益至上的神圣律条,“偏误”是堂而皇之允许的代价,不惜牺牲纠错机制。纳粹的反犹主义就是在全体德国人民的“确认偏误”下发生的。
尤其是在共同体处于上升阶段或强势状态,因为傲慢、虚荣和民族主义,“确认偏误”的认知、情感和信念会产生排斥、敌意、狂妄、极端、好斗等等强势心性而不自知。
三.除非你延迟判断和自我证伪
为什么罗尔夫‧多贝里说“确认偏误是所有思维错误之父”呢?我的分析如下:
“确认”是人性里顺从而固执的认知惯性,生活需要我们以自我的经验、被教育积淀的知识信念为基础,对种种难题作出在此基础上生成的确认反应。
既然在我们的内心早已经种植了固有的认知无意识,我们一直没有自我怀疑过,那么这些认知无意识就会形成我们判断种种事情的基础“态度”。
一种严重的认知障碍就是不能区分事实和态度的畛域,总是在态度上犯确认偏误而要强加于人,对事实的正反、长短维度,证据的可信度,事实的增量都严重忽略,旨在态度上强作“气概之争”。这与不认真负责、粗枝大叶、感情用事、缺乏科学教养、没有法治意识甚至权力意志过度的心性密切相关。
“确认偏误”的认知惯性越强,“知识错觉”的几率就越大。“确认偏误”很多时候只是为了证明我就是真理的化身,而排斥一切不同意见或反驳证据,甚至将别人的看法上纲上线,视为“大逆不道”,于是源源不断地制造层叠生成的“知识错觉”。
这个道理说明“确认偏误”是人性无法避免的一个弱项,你没法不确认偏误,而且肯定自以为是,还要确认他人为非,于是你要敎訓他人,强加于人,“开导他人”,或者要修理他一顿。
在“确认偏误”的强势意志下,人们会产生各种错觉和认知偏误,即“确认偏误”是各种思维错误之父,因为你需要将种种错误的思维都要确认为对的:
关联偏误,联想偏误,第一印象偏误,虚假同感偏误,专业偏误,注意力偏误,单一因果偏误,意向性偏误,团体迷思偏误,认同新闻偏误,预测偏误,结果偏误,控制偏误,讨喜偏误,自说自话的权威偏误等等。
劝告人们不要自以为是是不可能的,“揭露人们的错觉会让他们恼羞成怒。”(《知识的错觉》,P193)告诉另一个族群“你们的确认只是一种错觉”也是徒劳的。
除非每一个主体自觉地养成延迟判断和自我证伪的习惯。
“我们的思维是有惯性的:一旦形成一个观点,我们就很难改变,所以情况对那些推迟形成观点的人更有利。”(纳西姆‧塔勒布《黑天鹅》,P148,万丹、刘宁译,中信出版社)
为什么“情况对那些推迟形成观点的人更有利”呢?因为面对越来越复杂的状况、信息、知识和观念,根据第一印象和可得性启发法得出的证据作出即时判断一定是错误的,延迟判断的目的在于承认有更多的证据会渐渐出现,自我需要从感情、信念、从众心理和过滤过的信息里“出离”,努力去寻找反驳的证据,做一做反思和证伪的工作,养成这样的习惯后,你会对自己的认知能力和认知态度产生“认真”的客观态度。
真正的智慧在于,你要在信息、证据、知识和方法论方面具有科学研究的修养,科学研究的朴素修养就是努力给自己证伪。下面看一个例子:
一位教授给他的学生看一组数字:2、4、6,要他们找出其中的规则。教授将规则写在了一张纸的背面。要求受试者说出下一个数字,教授则给出评判:符合规则或不符合规则。受试者想说多少个数字都可以,但规则只可以猜一次。
大多数学生首先说“8”,教授说“符合规则”。
学生们还试了“10”、“12”、“14”,教授每次都回答“符合规则”。
于是学生们得出了一个简单的结论:“规则就是:在前一个数字的基础上加上2。”
教授说:“写在纸背后的规则不是这样的。”
唯一一位头脑灵活的学生用不同的方法破解这道题:他试了“4”,教授说:“不符合规则。”又试了“7”,答道:“符合规则。”又再试了“-24”、“9”、“-43”……他显然有个想法,并试图证明它不对。直到再也找不到反例了,他才说:
规则是:下一个数字必须大于前一个数字。”
教授翻开那张纸的背面,上面正是这样写的。
他的同学只想证明他们的理论猜想是对的,而他试图证明它的理论猜想是错的。
这就是证伪法:有意识地寻找反驳证据。目的在于拒绝“确认偏误”。换言之:
先生,不要总是想去证明是对的,更不能急于证明什么是对的,应该学会证明自己的猜想是否是错的。
因为有知识分工和独立自由思想市场的合作制衡,只要你愿意,你会尽可能地减少“确认偏误”的影响。在一个共同体中,自我证伪的过程加上独立自由的思想市场,互相制衡的影响力让各种相反的信息和异见去建构一个自我纠错的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