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记
2018年12月17日下午,我的法理学课结束后,18级的张无双、卢敏、谢月英三位同学找到我,对我说,她们受学校学生会之托,想对我作一个访谈,作为大学生职业生涯规划人物访谈报告的一部分。我愉快地答应了,于是就和三位同学坐下来随意聊天,按照她们提出的话题讲到了一些自己的过往。当时她们录了音,不久就根据录音整理出来文字稿发给了我。我看后觉得有一些趣味,可惜并没有及时加以整理。现又临近期末,竟过去了大半年,忽然想起三位同学当日的劳作,今天找出来又看了一遍,随手作出一些修改,但依然保留当日口语化的样子,语多重复,甚至颠倒,亦不顾及。于是呈现出眼前这样的一个文本,作为一份思想备忘录存之于此吧。如果没有三位同学访谈之机缘,过往的生命片断哪有可能涌出而凝聚成如许文字?其本身有无价值倒在其次。故此特别感谢张无双、卢敏、谢月英三位同学!
魏敦友
匆草于南宁广西大学法学院法理教研室,2019-7-10
张无双、谢月英和卢敏:魏老师您好!谢谢您接受我们的采访!我们访谈您的目的,是为了进一步了解法学专业,明确自己的职业生涯方向,规划大学生活。同时,通过访谈了解您的职业路径与人生经验,为我们将来迈入社会、走向工作岗位提供参考,使我们未来的人生之路更顺畅。还是先请您给我们做个简单的自我介绍吧。
魏敦友:谢谢你们对我的访谈!我们随便聊聊吧。你们也许知道,我早年并不是学习法学,而是学习哲学的。1984年9月进入北京师范大学哲学系,在哲学系里主要是读哲学经典,特别是西方的哲学经典,读得比较多的是黑格尔、康德、马克思等人的著作,其中读的最多的是黑格尔的著作。读了四年的哲学之后,当时我们哲学系有三个免试研究生的名额,我获得了其中一个。我当时觉得读书读太久了,有点累,也想到文字之书毕竟须与生活之书相应合才能通透其义,于是很想离开学校到外面去工作一段时间。后来我就到了北京医学专科学校工作,这所学校设在潮白河边的顺义县城,是一所很年轻的学校,1987年才建校,而我是1988年本科毕业后去那里工作的。因为我是以研究生的身份去的,所以当时大家还是挺仰慕我的,因为那所学校当时还没有一个研究生。我的学籍还是在北京师范大学,我打算在这里工作一年就回去继续学习。北京医学专科学校里的每一个人都对我特别好,从清洁工、门卫、教职员工到学校校长、书记都对我非常好。在这其中的大半年时间里,我跟他们的关系都特别亲切。但其中经过了一次社会动乱,人际关系变得微妙起来,当时少不更事,多血气之勇,乏冷静思考,差点出了事,幸好后来虚惊一场,最后还是回到北京师范大学继续读研究生了。在北京医学专科学校,我的工作似乎也为我此后的职业有所奠基。我在北京医学专科学校的工作可以分成三个方面。第一个就是为校长写大会报告,类似于校长秘书这个角色。那时学校人不多,大约全校教职工不到一百人,人人都相互熟识,也很亲密,校长也爱开玩笑,我记得校长每次念报告的时候开头都说:“这个报告是小魏写的,如果写的好,你们就表扬他;如果写的不好,你们就批评他。”每次我都得到很高的赞誉。但是这个工作是临时性的,因为不是天天要写报告,只是到了学期终了的时候才写报告,这时书记、校长、工会主席等十多人开会的时候,书记和校长都会叫我列席会议,现在想起来,那个感觉很好,坐在那里,俨然校领导似的!学校的各个单位都来汇报工作,我就把各位单位的工作整合起来,形成一篇校长报告。我记得有一次一整个晚上都在写,从晚上七点钟一直写到早上七八点钟。另外一个工作是日常性的工作,就是带学生,做班主任。我当时带了两个班,印象中好像是八八级的三班和四班,当时八八级共有四个班,一班二班由毕业于北京中医大学的吴瑞明老师带。现在虽然过去快三十年了,再没有相见之机缘,但是吴瑞明老师和许多同学在我的脑海里形象仍然很清晰。当时我带的学生就像你们这么大,十八九岁,小小的年纪。不过其实当时我比他们也大不了多少,就大那么三到四岁吧。因为我带了他们差不多一年(1989年6月下旬我被免去了班主任之职,因为年级主任告了我的状,说我纵容学生,不适合当班主任,我也乐得遥逍自在,于是我又回到党委办公室,与我喜欢的王生主任在一起上班了),他们留给我的印象都是小孩模样,可怜可爱的。这许多年我还经常想起他们,想起他们有一次因为体操比赛没有得奖发怒了集体跑到潮白河边发泄,我记得有一个男同学在树林里捉了一条小蛇,提着蛇尾巴在潮白河边跑来跑去。但现在我看他们的照片已经大多认不出了,因为他们现在也都快五十岁了,毕竟过去了快三十年了。他们现在大多都在北京的各个医院里工作,大约一百多个吧,所以我到北京去的时候偶尔会见到当年的学生。第三项工作就是给学生们上一门法制教育课,法制教育和伦理道德这两门课相当于政治课的两个部分,而伦理道德这门课是请了当时中国社科院哲学所的范瑞平老师来上。现在范老师在香港城市大学任教,有一次我去香港大学访问的时候,还专门去找了范瑞平老师。法制课主要就是讲国家的法制建设,一些部门法之类的,主要是为了给大家有一个基本的法律意识。后来我想了想,我怎么从哲学搞到了法学,我疑心可能冥冥之中有一种力量在推动着我,其中在顺义北京医学专科学校学校安排我从事法制教育是否是一个暗示?不管从哪个方面讲,在顺义北京医学专科学校虽然只短短一年多时间,但我对那里的记忆却刻骨铭心!从某种意义上讲,到顺义工作是我认识人,认识社会的开始。而法学正是对人对社会的解读呀!当然,我真正从哲学转向法学还是很多年以后的事情。1998年7月,我从武汉大学博士毕业之后,回到湖北大学工作,后来就在湖北大学的政治与行政管理学院法律系当了个副主任,所以在1998年我就正式从哲学转向了法学。原来我以为法学很简单。学哲学的人觉得自己的思想在宇宙,法学就是一个小小的学科,就觉得法学应该很简单。所以当学院领导江畅兄长让我出任刚刚建立不久的法律系副主任的时候,我就很高兴来做法律系的副主任。多年之后我还偶尔读到当年的同事,现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教授陈会林博士在网上写文章称我是第一任副主任呢。但是后来我为什么到了广西来呢?这里面有一个小小的故事。起初我以为法学很简单,可当我进了法律系之后,我才发现这个法学知识的辽阔无边,所以我就想要在法学里面做一番工作的话,那必须要大量地阅读和潜心的思考。我想找一个安静的地方读书。所以1999年的时候我就从湖北大学转到了广西大学。这里面就有两个变化,一个是学术上的变化,就是从哲学转到法学,所以有一次我应沈湘平教授之邀请回母校北京师范大学做演讲的时候,我的题目就是“在哲学与法学之间”。为此,我还写了首小诗,具体我已经忘记了,有一句是“两个鱼塘各冷暖”,其中就有讲到两个鱼塘,一个是哲学的鱼塘,一个是法学的鱼塘。在哲学里有哲学的苦恼,在法学这里也有法学的苦恼。所以说这就是学术上的变化。因为我从本科到博士再到博士后,都是哲学专业,所以我原来的朋友都是学哲学的。后来我从哲学转向法学之后又认识了很多法学中人,包括你们学生,包括全国的一些学者都是法学专业的。这么多年我都是用哲学的思维来做法学的研究,所以我的研究在全国范围来看,有我自己的特色,就是跟很多人的规范性的研究不同,比如研究条文,研究法典,我更多的是进一步去研究法哲学,我试图构建一套法哲学的系统。你们到百度上一查,就会查到一个关于我的介绍,上面就有说我是一个学派的创始人,这个学派的名称叫“新道统论法哲学”。我不知道是谁做的这个介绍,不过我最近十多年来就主要研究这个主题。2005年,我正式提出“新道统论”这个观念。十多年来,我主要做的事情就是读书,思考,写作。近十年来法律出版社已经连续出版了我的三本著作,我称之为“新道统论法哲学三部曲”,分别是《当代中国法哲学的使命》、《当代中国法哲学的反思与建构》和《当代中国法哲学的基本问题》。它们都是由一些我平时写的大小文章汇集而成的,相对比较松散,并不是系统性的著作,但是基本上蕴含了我的主要思想,它的内在的主要意图是要怎么把中国作为一个文化体转进而成为一个法治的国家。另外一个方面就是职业上的变化,从哲学所到了法学院,而且还从湖北大学转到了广西大学,从相对繁华的武汉来到了比较僻远的南宁。对我来讲,这是一个非常大的变化。这些年我在南宁主要就是潜心的读书,思考,也有所写作。我曾经把我的工作分为三个部分,一个是以读书为主,一个是以思考为主,一个是以写作为主。相应的,我把我在南宁的时间分为三个十年,在广西大学的前十年是以读书为主,然后第二个十年过渡到以思考为主,最后就是到第三个十年,也就是在我退休前后写出系统性的法哲学著作。一展眼两个十年过去了,现在应该是写著作的时候了。但究竟如何还很难说。毕竟人算不如天算。不过总的来讲,我认为我从武汉从湖北大学来到南宁来到广西大学的这么多年还是很有收获的。在这边生活有什么好处呢?就是朋友比较少,在武汉的朋友很多,朋友多的好处是好玩,但朋友多的坏处也很明显,就是大家天天叫你去喝酒,打麻将,那么读书的时间就少了。刚开始的时候,跟人家喝酒、打麻将很高兴,但是时间长了就感觉不对劲,常常是喝完酒打完麻将回到家里,想到书没读就很失落。在南宁这里这么多年就不会有这个问题,南宁这里喝酒也比较少,更谈不上打麻将了。所以说到底,我还是很希望能做一番学术上、思想上的贡献的。这其实是我少年时代的一个自我期许。我小时候最想成为一个哲学家。
张无双、谢月英和卢敏:您可以再说一下您为什么从哲学转到法学吗?
魏敦友:这个问题提的很有趣,也是我经常思考的!我之前一直是从事哲学的学习和研究,怎么突然走向了法学呢?我想这里面可能有很多的因缘,比如说刚才我讲到的我在北京医学专科学校的时候,就上过法制课,从事法制教育,后来虽然还一直在哲学里面,但是我觉得可能已经埋下了一个引子。我一直以为我是哲学鱼塘里的一条小鲫鱼,后来却无意之间成为法学鱼塘里面一只小虾了。我从哲学转向法学之后,我发现南京有位刘大生教授自称“刘大虾”,有段时间我就自称“魏小虾”!今天看来,我其实不应该从哲学到法学,我都读到了哲学博士,而且也已经出版了哲学著作,1999年武汉大学出版社出版了我的哲学博士论文《回返理性之源》,所以我在哲学圈里也算是小有名气的。我是从事德国哲学研究的,研究的是德国胡塞尔现象学这一脉,在20多年前,我算是比较早的一个,我的博士论文出版后引用率也不错。所以说如果我继续做哲学的话,那我可能就是另外一个样子了。2004年的时候我发现了这一点,同时深感中国法学界浮浅、浮躁、浮夸,总之是没思想,没底蕴!在现代中国学术体系建构的过程中,法学可能是最可笑的了。你们看法学界似乎天天在评什么各种各样的“法学家”,什么“十大法学家”,什么“资深法学家”,如此等等,让人烦不胜烦!真正的思想还是在哲学界,我于是试图回归哲学,那一年我已经联系好了广州华南师范大学哲学所的一个师兄陈晓平教授,准备进他的哲学所,也算是因缘际会吧,阴差阳错地碰到了邓正来教授,我意外地发现在法学圈子里还是有人的。这一奇缘竟意外地阻止了我从法学回归哲学。除了有内在的因缘外,我觉得还得有外在的触发,现在想起来,我1998年从武汉大学博士毕业之后回到湖北大学继续工作,当时我是在湖北大学哲学所工作,是一个独立的研究所,但是后来哲学所就并到了一个叫作政治与行政管理学院的学院里面去了,成了这个学院的一部分。这个学院主要是有政治系、行政系和法律系。当时特别关心我的一个好兄长江畅教授,他是学院的党委书记,有一天,他对我说:“你既然回来了,你就要负责任,现在成立了法律系,学院研究过了,决定你到法律系去当副主任。暂时没有主任。过段时间再当主任。”我就回答他:“我对法律一窍不通,怎么当主任?”他说:“你学哲学的有什么通不通的,法律现在开始学啊。”我说:“哦,那行啊。我就当是当个小官了。”后来我揣江兄意,估计他是怕我感到受到冷落,所以让我任一个职务。所以我正式从事法学,跟我从武汉大学毕业后到湖北大学哲学所,哲学所之后又并到湖北大学的政治与行政管理学院有关系。因为它成立了法律系,我来负责这一方面,那我当然就要对法律有了解,要有深入的了解。因为我是学哲学出身的,所以我可能会更加关注思想本身和法律到底是一种什么样的知识。这就是一个外缘。第三点,我觉得也是很重要的,哲学关心的是事物的根本问题,法学也有自己的根本问题。那也就是说我的哲学这样一种知识背景,关心的是根本性问题,这个根本之处是不是也是法学的根本之根呢?法学也有一个基础性问题在里头,在我看来,法学就是研究人类秩序本身,那这个问题本身就是一个哲学问题呀。所以说从这个意义上讲的话,法学本来也应该在哲学的范围之内,不应该游离于哲学。哲学是关注整个人类知识的根本性问题,法学也是人类知识的一份子。从这个意义上讲,我觉得哲学跟法学是相通的。所以从这个意义上讲我从哲学转到法学也是顺畅的。因为我要研究法学的基本问题,那法学是什么呢?法学就是要研究人怎么在一个合理的制度之下生活,所以法律就是一种制度、一种规则、一种秩序。那什么样的秩序是好的?我们应该生活在什么样的规则之下?我认为这些都是哲学问题。所以从某种意义上讲,我现在虽然是在广西大学法学院待了二十年,但是我也可以说我一直没有离开哲学。我实际上就把法学当成一个哲学问题在研究,研究的是法学的基础性问题,也就是法哲学问题。我认为法哲学要比法理学更高一个层次。法理学关注的是规范的逻辑结构问题,而法哲学关心的是规范的正当性问题,它们还是很不一样的。我研究的法哲学在我看来就是哲学的一部分,它超越了法理学本身。我给你们上的课是法理课,但是我现在讲的这些内容都是很表皮的,更深的是法哲学。我的法哲学是要关心规则的正当性问题,以及整个法治体系的正当性问题。所以从这个意义上讲,我觉得法学这样一门知识,从哲学上加以把握,这就是我所理解的法哲学。所以说,我从哲学到法学也是很顺畅的,不存在着什么障碍。因为哲学最终也要关心人生的意义问题,关心整个宇宙的基础问题,那法学在这个思路上也是一样的。根据我自己的所谓新道统论法哲学,我认为中国的法学知识在我这个框架里头是一种全新的知识,因为这样的知识是中国文明演化、转化、转进而成的。比如说,我们今天的法学知识在我们的生活中越来越重要,我们要建构法学知识系统是吧?那此前是什么呢?我认为是理学知识系统。再此之前呢?是个经学知识系统。再此前呢?比如我们的春秋战国时期,是个子学知识系统。从子学知识、经学知识、理学知识到法学知识,它们在根本上是不一样的。知识与历史时代,与人性的成长,是紧密联系在一起的,所以我的新道统论法哲学就是要对整个中国历史作一通透理解,把我们当下的中国法学知识性质和它的正当性,甚至它的内在人性根据、历史根据都作了一个充分的展示。这是我做的一个工作,我认为这个工作非常重要,很少人关心这个工作,很少人去思考这个问题,就是我在思考这个问题。我的新道统论法哲学就是干这件事情,要思考当下中国的法学知识系统是怎么出来的,它的知识性质是什么,我们怎么把中国现代的法学知识系统建构起来。这是我关心的问题,它是一个很宏大的法学思路。我在广西大学这么多年就做这件事情。所以从这一意义上来讲,法学与哲学是沟通、勾连在一起的。因为你哲学也好啊,法学也好,甚至是其他的社会科学也好,它们都是要研究人本身嘛,哲学就是研究人本身的。所以从这一意义上来讲的话,哲学与法学哪有什么障碍呢?只是因为我们现代知识的制度的分异,才导致了哲学是一个系统,法学是另外一个系统,所以在大学里有法学院有哲学院还有文学院之类的。其实人类的知识是一个整体、是相通的。所以从这一意义上讲,从知识本身来讲,我从哲学转到法学也没有绝对的障碍。我讲了三个方面,我从哲学到法学,好像有一个暗示,在三十多年前,我从事过法学的教学,另外一个外在的,我从哲学研究所到了法律系,但更重要的是,知识本身是相通的。比如你们也可以从法学到文学啊,比如像泰戈尔,被称为从法学院逃逸出去的最杰出的文学家诗人。我们很多从法学院逃逸出去的优秀的学生,都做出了很多伟大的创造。那我们的法学也该开放啊,让学其他的学生也到法学的园地来耕种、经营,那也许我们的法学会更具包容性。所以我们的知识,从人类的知识系统来讲,它是整合性的,融贯的,不存在不可逾越的界限。我们今天的学术知识体制和大学制度,文学院、法学院……数理化,天地生……这些学科好像分离了、井水不犯河水。其实不应该是这样,人类知识是相通的。关于自然的知识,关于人文的知识,实际上它们也是相通的,像我们中国人讲的“天人合一”。因为自然知识也是人去认识的自然知识,自然知识也有人性的一方面,有特别的角度,从这一意义上来讲,知识是相通的。所以从这一意义上来讲,我从哲学转向法学没有什么障碍。
张无双、谢月英和卢敏:老师,通过您上课有时会说到自己的一些经历,我们知道您除了我们学校老师这个职业,好象还曾经在百色人民法院也有一个职务?
魏敦友:哦,是在百色市人民检察院。你说的是社会工作方面吗?社会工作方面,我除了在大学教书、读书、思考、写作之外,也是因缘际合吧,参与了不少的社会工作。社会工作主要有这几块:第一,我是一个民进的会员。“民进”,它的全称叫“中国民主促进会”。我是1994年5月在湖北大学加入中国民主促进会的,一眨眼已有24年的时间了吧!在这24年的时间里,我见到了很多人,碰到了很多事,也感受着这个时代的大变化,也见到了一些大人物,碰到了一些大事件。我从湖北大学到了广西大学之后,也是蒙受广西民进同志的厚爱吧,他们让我当上了中国民主促进会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的委员、常委,同时他们也推举我做了15年三届(2002-2017)的中国民主促进会中央委员会的委员,所以在很多地方人家叫我“魏中央”,也有人叫我“伪中央”,正好我们民进会有一个姓“曾”的,“曾国藩”的“曾”,所以去民进广西区委会开会时大家经常开玩笑——“哦,真(曾)中央来了!”“哦,伪(魏)中央来了!”因为这些身份,自然就会有很多会议、参观、学习、交流。所以我当了15年的中央委员,那么我至少去北京开了15次的中央委员会,见到了很多人很多事情。另外我也是广西大学民进的主委,这也是一个接触社会的机会。比如原来学校有一个党委副书记专门负责联系我们的民主党派,以前不像今天有“八项规定”,出去也就很方便,所以在这个背景下走过了全国很多地方,也游历过很多名山大川,也到过一些名胜古迹之处,也见过很多人,也到过很多大学,也开阔了自己的眼界。另外我也做了广西三届的政协委员,从2003年1月开始到2017年,我做了15年的广西政协委员。这也是一个非常重要的身份,因为这一身份,我也走过很多地方,广西的大城小城市可能都走遍了,因为政协有很多活动。同时我也是广西政协社会与法制委员会的委员,经常要去参加一些活动,所以这也是认识社会的一个机会吧。也正是因为这一身份,所以也要去自治区高院、自治区检察院、人大参加很多法制方面的活动,包括立法活动之类的。当然我们广西大学是广西最好的大学,所以自治区很多立法活动也要求我们去参加。我也经常去参加自治区政府法制办的一些立法活动,咨询、提意见啊等。同时我也是自治区人民监督员,原来是自治区人民检察院主持后来转到司法厅主持,因而经常去监督一些检察机关办的案子。人民监督员主要是对检察权的运行给予监督,所以我也碰到了很多疑难案子。人民监督员是司法厅根据《人民监督员管理办法》民选出来的一个身份,原来它是检察机关内设的一个机构,后来它就变成了一个社会的角色,所以我是代表社会监督检察权的运行,比如说撤案、立案等很多活动,我是自治区层级的人民监督员。此外,我原来也做过自治区高院的专家委员,也是认识社会的一个机会。
可能你们比较感兴趣的是我曾经做过百色市人民检察院的副检察长。这也是一次偶然的机缘吧。这要回到十年前,我任百色市人民检察院的副检察长的时间是从2008年10月8号到2010年1月,跨了三个年头,实际上只有一年半的时间,以挂职的方式任副检察长。当时百色市人民检察院的检察长周腾先生是一个学者型的官员,他特别喜欢读书人,特别喜欢研究问题,他也特别希望学者们来看一看我们现实的司法实践到底是怎么样的。他原来请了西南政法大学的一个叫马方的博士来他那里挂职,马方博士挂了一年多就回去了。马方博士回到重庆后,周腾检察长意犹未尽,还要找一个人人过来挂职。那找谁呢?可能到处找啊找啊找,就找到了我,就问我愿不愿意去,我说,“这很好啊!这是一个机会啊!”2008年10月8号,也就是国庆过后我就正式到百色去上任。后来周腾检察长经常对我说:“嗯,咱们也做了一回官哪!”周腾是一个很有情趣的人。我们可以说是“五一干部”,周五下午从百色回南宁,周一早上到检察院上班。所以我们俩经常在周日晚上,乘车从南宁出发到百色,一路上聊天。周腾检察长很健谈,给我讲了他的很多亲身经历,我听了都挺感动的,我了解到中国司法实践中的一些往事,许多至今难以忘怀。我先跟你们讲一个我印象最深的案子吧。因为周腾检察长当年是自治区检察院的公诉处的处长,作为国家法定的公诉人,指控了很多犯罪,在他手下有很多人被定罪,其中有一些人是应该的,有一些人也是令他感慨万千的。举一个例子吧。九十年代,中越边境汽车走私非常严重,中央严厉打击走私。在这个背景之下,就出现了一个案件。当时公安厅的一个处长,这个人在技术上面很能很行,担任三个处的处长,非常有能力。但家里面非常穷,他夫人没有工作,有两个女儿在上学,一个人养活四个人,经济负担很重。他人极善良,工资养不活一家人只能做点兼职,也没有其他的念想。但他旁边有一个年轻人跟他说:“处长,可以靠走私赚点啊!这样,你拿点钱给我,你不要亲自参与。你拿一万块钱出来给我,我年底还五万块钱给你,这样改进你的生活嘛!”处长很迷惑:“这样行不行啊?”年轻人:“这年头人都这样做事情,怎么不行呢?”处长就勉勉强强拿了一万块钱给那个小伙子,那小伙子便去参与了边境的汽车走私,但是万万没想到处长还没得到利润就被抓了,因为参与了走私。等于说他一万块钱交出去之后结果一分钱没得到反而被抓了,而且自己并没有参与,你说这不是冤枉嘛?但当时是中央严查、督办的案件,只要参与走私的,一定要重刑重判。所以处长被免职了。他被检察院公诉,当时作为公诉处处长的周腾检察长了解情况之后非常感叹,但是有什么办法,要按照法律来办事啊。后来处长被判了刑,判了好像三五年,被关在茅桥监狱。周腾检察长告诉我有一次上他家去,家里真的是徒有四壁,什么都没有,两个孩子上学,夫人身体不太好,他一个人养活四个人,是不是还有老人就不知道了。而今坐了牢就更惨了。周腾检察长多次到茅桥监狱去看他,很感慨,也帮不上忙。又过了多年之后,周腾当了检察长,有一次与其夫人去梦之岛闲逛,从梦之岛出来突然看见梦之岛台阶的角落里坐着一个衣着破烂的人,周腾检察长远远望去,那个人好像就是当年的处长。他就坐在那个地方发呆,可能出来就这样了吧……当时我听了之后就很感慨,我想这当然就是我们的法律。法律是个活生生的人参与的事件。你们看这个法律故事,小伙子说拿出一万块钱想帮他解决生活困难,不仅没得到任何好处,结果弄得自己坐牢,家庭怎么样后来就不知道了。我回家之后把这个故事讲给我女儿听,我女儿当时读初中,听完之后当场就哭了。我自己也感叹不已,但这就是我们的法律。
那时的故事还有很多,因为我们两个在百色与南宁之间来来回回的聊天,我也算是一个有心人吧,总是认真地倾听周腾检察长讲他的故事,听完之后到办公室或者家里赶紧记在笔记本上。我和周腾检察长关系好很好,我叫他“周大哥”,他大我三岁。他是我们广西的唯一的检察业务专家吧,他很能干。后来挂任一年到期了,我该回去了,但他不让我走,对我说:“不行,我不走你不能走!”我说:“那行吧,再等等!”又过了近半年,一天晚上,他突然得了调令,到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当院长,第二天早上他就匆匆忙忙离开百色到南宁任职去了。周腾检察长走后我本来打算马上离开,但我又待了一个月吧,主要是请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王轶教授到百色市为公检法全体干警做侵权法的讲座,讲座完之后我把他送到飞机场,这样我在百色的工作就正式完成了。2010年1月回来参加广西的政协会议,正式告别了百色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的工作。
在任百色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这一年半的过程中,除了和周腾检察长的交往之外,我自己主要负责三块。周腾检察长多次对人说:“要让挂职的魏检不能说是挂职的,要有权力,要有职有权,不能说让你东晃西晃。”我分管的是监所科,技术科和法律政策研究室。所谓监所,指的是监狱和看守所,检察院作为法律监督机关,必须在监狱和看守所设专门的检察室。但在百色没有监狱,本来有一座,我去的时候百色市的监狱已经被迁走了,只有12个看守所,所以我一年多的时间里经常在这12个看守所之间转圈,去检查工作,了解情况。我小时候生活在江汉平原,一望无际的都是平地,没有一个土坡高过一米的。所以一个百色的朋友问我:“嘿,魏检,你怎么到我们百色这里来啊?我们这里穷山恶水的。”我说,“我小时候有两大理想,第一是登高山,第二是观沧海。来百色就是实现第一登高山的理想。我到海边去过很多次了,观沧海观过了,但登高山还有很多没有登过,我见你们百色高山多,所以我就来了。”他说:“好啊,那你就天天去登高山吧!”好长一段时间,我就在百色的山谷里来回穿巡,很享受这种深谷大川的感觉。
百色市共有一个区十一个县,其中田林县我也经常去,那里也有很多大山。从西林县过来便是田林县,从西林到田林,一路之上就在驮娘江边行走。我最喜欢驮娘江,那里非常安静,我很享受驮娘江这种安静的氛围。当年有个马赖神甫事件,第二次鸦片战争时期,法国天主教马赖神甫侵入我国广西西林县,以宗教形式进行侵略活动,被西林县判处死刑,史称“西林教案”。今天的田林县有个定安镇,原来是西林的,但现在变为田林县的一个小镇了。定安镇是当年西林县的县政府所在地,其实是一个很小的地方。我每次坐车经过那个地方,我都会要司机停下来,独自在这个小镇上待很久,思考历史的风云变化。驮娘江当年已经通航了,那还是一个水运时代,但现在跟以前不一样了,驮娘江水已经用于发电不能通航了。今天的驮娘江很安静,山清水秀,清风徐徐吹来,美极了。所以我会在那里停好一会儿,去享受驼娘江的柔美景色。
2009年我在百色待了整整一年。正是在这一年,在这个曾经发生过马赖神甫事件的定安镇又发生了一件很大的事。一天晚上,我和周腾检察长在从南宁到百色的路上,他突然接到一个电话。电话的那头说,周检,碰到大事情了。是什么大事情呢?原来发生了一个刑讯逼供案件。这个故事大概是什么样子的呢?在田林有个叫周小八的农民,他涉嫌偷牛,那时候,牛是很重要的工具,是不能丢的,所以偷牛这是一个很大的事情。当时有个村里面几头牛不见了,定安镇派出所就开始追查,后来得到一个消息说偷牛的人在周小八家住过。那时周小八好像已经到西林去了,所以定安镇派出所就派人把他从西林县抓回来了。该派出所所长把周小八铐在定安镇派出所里一个临时性的地方,把他羁押住了。时间大约是中午,这个所长和另外一个干警去食堂吃饭了,吃饭时喝了一点酒。回来就问到,周小八,你饿了没有,想不想吃东西啊?周小八就说,我饿了。所长就让那个干警弄点吃的给周小八。干警走后,所长突然就问周小八,你偷人家牛没有?我没有偷人家牛啊,周小八答到。这个所长一时性起,飞起一脚就将周小八一眶眼珠子踢碎了。周腾检察长听到之后很恼火,这是严重的刑讯逼供啊。所以百色检察院很快将那个所长给羁押了。周小八那边村子里的人围攻了定安镇的派出所,这件事情慢慢就闹大了。周腾检察长说,如果这个事情被传在网上,那就很麻烦了。这便形成了我们检公两家之间的冲突了。派出所所长坚持说没有踢他,是周小八自己冲到门柱子上,把眼珠子撞碎的。去拿饭的干警说,拿饭过来时听到了周小八的惨叫。那时我们都有笔录,事实也证明就是派出所所长踢碎了周小八的眼珠子。你将人家一只眼珠踢碎,另外一只眼睛也可能会变瞎,这是非常可怕的。周腾检察长是西南政法大学刑侦系毕业的,他非常讨厌刑讯逼供,我听到之后也感到非常震惊。对于这件事,我们检察院要非常严厉的处理,坚决不允许刑讯逼供。但是公安内部也要保护他们的干警,所以我们检察院就坚决站在公安的对立面。我们检察院认为,派出所所长刑讯逼供、致人重伤,按刑法的话是要判重罪的。但是公安局觉得,他是很不容易才当上一个所长的,所以希望能从轻处理。总而言之,这件事情弄得非常复杂。有一天我突然得到百色政法委的邀请,让公检法三家坐下来一起开会,由各方介绍案情,讨论处理方案。派出所所长坚持说是周小八自己撞的,我们检察院认为派出所所长的说法是不可能的事情,之后各方讨价还价,进行了激烈的讨论。我们坚持要判派出所所长有罪,因为我们这里面也涉及一些考核问题。如果我们检察院指控你,但法院判无罪,那就打我们检察院的脸了。我们检察院坚持认为这个所长有罪,我们要保护当事人。我说,你这个所长把人家的眼珠子踢碎了,人家以后怎么办啊?那个所长说他赔偿十万块钱。在十年前,十万块钱,对于周小八来说是比较多的,但是我认为,十万块钱也弥补不了他的过错,因为他周小八一辈子肯定都干不了事,而且以后周小八的生活不能自理。事情已经过去十多年了,现在周小八怎么样,我也不知道了。至于后来,经政法委协调之后,那个派出所所长被判无罪,但被免职了,做了一个普通的干警,但他依旧不承认,直呼是我们检察院冤枉了他。这件事情给我留下了很深的印象,这里面是不公平的,有保护主义。这就是我们在基层司法中碰见的,这里面有人情的、也有制度的、也有观念的诸方面的问题,导致这个刑讯逼供案件得不到追究。周腾检察长觉得,这是不公平的。周腾检察长说,如果这家里有个大学生,将这件事放在网上,这将会引起轩然大波。我对周检察长说,我们回去好好保护我们百色市人民检察院吧!如果有人要围攻我们的话,我们也是有理由的。最后周小八得到了十万块钱,派出所所长免了职,做了一个普通干警。这是我在基层碰到的一个案子,给我留下深刻印象。基层司法中还存在很多问题,特别是一些处于弱势的老百姓,对此我深感同情,也有一些伤感。但是这就是我们基层社会法律运作的实际!
我们中国的基层社会怎样走向法治的秩序,是一个漫长的过程,也是一个非常复杂的过程。当年我在检察院的时候,一年半时间,我共写了13本日记,每天都把发生的事情写下来,比如今天见到了谁?做了什么事情?自己有什么想法?等等,都把它写下来。我准备等到我退休之后再整理出来。清华大学有个教授叫冯象,他写了一本书叫《政法笔记》,文字很好,但是非常空泛。我也想写一本叫《百色政法笔记》的书,以基层社会为对象来写我见到的一些事情,一些案子的处理方法。有很多案子,都非常有趣,因为很多,不能一一讲来,我就只讲两个给你们听听吧。总而言之,基层的司法与我们真正想象的法治秩序还是有很大差距的,当然达到这一程度是一件极不容易的事情。
张无双、谢月英和卢敏:作为法学新生,我们在以前的学习阶段都没有接触过法学这一门学科,完全是新手上路。所以您对学生在学习生活上有什么好的建议吗?
魏敦友:我认为你们要完成一个从高中生到一个大学生的转换。高中生与大学生到底有什么区别呢?我想每个人的看法都不一样。我的看法总的来说是这样的,在高中更多的是去学习知识。但在大学里面,我想除了学习知识之外,更重要的是去了解知识是怎样被生产出来的。高中的时候大部分都是记忆知识,主要是为了应付考试。但在大学里面我们更加要去研究知识,甚至去创造知识。当然,这个过程是很不容易达到的。所以我认为你们第一步要在课堂上主动学习,通过学习进入到法学之门。第二步就是把被动的学习变为主动的学习。被动的学习是将知识印在脑海里,主动的学习就是自己去理解知识,了解知识之间是什么样的关系。我认为这是非常重要的。另外,我们法学知识跟自然科学知识是不一样的,它是社会的知识。所以我们要关注社会,关注我们当下中国正在发生的各种各样的事件,关注国内外的一些重大案件,还有现实生活中许多让我们焦躁焦虑的事件。我们要去关心社会,关心社会的发展,关心社会的各种现象。法律作为一种规则,它要从这些社会现象中被引申出来,法律也要去规制社会中的种种现象。我们还要把我们所学的知识与社会连接起来,不要把法学知识变为一种抽象的教条。当然在学习的过程中也要循序渐进,不能说一下子,我们就成为了知识的创造者。首先,我们要学习、要熟悉、要在这个过程中慢慢成长。我们还要打开胸襟,让我们能接纳各种各样的知识,去反思自己。广西大学虽然不是全国最好的大学,但也是一个很重要的大学,在这个大学里你们会遇到很多事,碰到很多人。我们要以大学为平台,来看中国,看世界,在这个过程中不断成长。总而言之,要抱着希望之心去奋力前行,这是我对你们的希望。我想你们一定能在法学方面成为有贡献的法律人。
张无双、谢月英和卢敏:好的,谢谢老师!
魏敦友:我更应该谢谢你们!没有你们不可能有今天这样一个让我直面自己过去的机会!同时祝福你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