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志成 迟永: “一带一路”倡议与全球治理变革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2854 次 更新时间:2018-09-30 0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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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志成   迟永  


摘要:2008年金融危机爆发后,全球化进程遭遇重大挫折,全球治理体系弊端凸显,主要表现为全球治理价值亟须优化、治理机制绩效有待提高、主权国家之间缺乏共识、美国霸权主义治理带来诸多负面影响,全球治理变革势在必行。“一带一路”倡议是中国践行区域合作共赢、推进全球协商共治的创新性设计,它不仅倡导全球治理新价值,致力于构建有效的全球治理机制,以人类命运共同体意识推动国际合作、逐步拓展全球治理领域,推动全球治理体系的变革,而且有助于中国积极参与治理机制建设、进一步增强国际话语权,进而不断提高中国引领和参与全球治理的能力。


一、全球治理变革势在必行


全球化的深入发展和新科技革命的快速演进促进了世界各国的相互融合,全球性问题和挑战也更加复杂,构建更为公正、合理、有效的全球性合作治理制度已成为国际社会的迫切需要。20世纪90年代以来,全球治理理论日益兴盛,在实践中亦被广泛应用,极大丰富了人类对全球性公共事务的认知与管理,为世界提供了促进公平、正义并保证效率的可能的合作模式。然而,全球治理的发展并非一帆风顺,特別是2008年全球金融危机爆发以后,经济全球化进程遭遇巨大挫折,与全球化同步发展的全球治理体系也不断面临挑战,越来越难以实现预期的治理效果,治理失灵现象频繁发生,全球治理变革迫在眉睫。具体来说,国际社会对全球治理的价值、绩效、共识以及美国霸权因素等影响全球治理变革的问题尤为关注。

一是推动优化全球治理价值。全球治理价值是全球治理倡导者预期达到的目标, 它超越国家、种族、宗教、意识形态等方面的差异,可以弥合价值冲突,汇集尽可能多的人共同承担治理责任,并满足拥有不同政治、文化背景的人群的治理需求 。全球治理委员会认为,全人类都应在全球治理过程中接受某些共同的核心价值,包括对生命、自由、正义和公平的尊重等 。全球治理价值是构成整个治理体系的基石,是全球治理具有合法性的根本原因,也为协调各种治理实践提供了基础,具有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

当下全球治理内在的根本价值并未被完全颠覆,但学者们普遍认为,应在承认全球治理基本价值的前提下,进一步优化全球治理价值,使之更具包容性与开放性。因为既有的全球治理价值主要以西方的价值诉求为核心,无法兼顾非西方国家, 但全球治理不等于西方治理,仅靠西方价值难以实现有效的全球治理。比如,在全球安全治理领域,治理的目标“往往以西方世界价值观为主导,令接受‘治理’的国家和地K难以按符合自身实际的路径解决问题及综合发展”。除了西方与非西方的差异外,在全球治理中上至超国家行为体下至个人,所有治理主体很难就价值目标的具体内涵与实践标准达成共识,特别是对人权、民主、正义等价值观念的认识更是存在巨大差异,这一现状显然不利于全球治理的发展。如何弥合这些分歧,塑造更具包容性、共识性的全球治理价值已经成为推动全球治理变革的重要问题。

二是提高全球治理机制的绩效。全球治理机制是全球治理得以实现的重要载体,现有的全球治理安排主要表现为各种类型的国际机制。当前全球治理机制建设并不完善,全球化与全球性问题的发展明显超出全球治理机制可以涉及的进程,而且这些机制一旦遭遇外部挑战就很难发挥其应有作用 。即使是全球治理领域中最重要、发展最成熟的全球经济治理,也仍无法解决世界经济运行中出现的众?多问题,以世界银行、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等为代表的宏观经济治理机制难以在国际大宗商品价格涨跌、国际金融监管不力等问题上发挥有效作用,其本身的改革进程也步履维艰。此外,其他领域的机制建设还缺乏必要的权威性与合法性,不仅不能为各类治理主体提供行动所茁的必要准则,更缺乏对“搭便车”行为体施加强制执行的手段。随着全球治理主体日益多元化,全球治理机制的权威性与合法性来源更加复杂,治理方式与手段也将遭遇更多挑战。

提高全球治理机制的绩效,核心在于削减“民主赤字”。富国与穷国、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北方国家与南方国家对全球治理的理解不同,但当前大部分全球治理机制的运行规则与决策模式仍主要由发达工业国制定,这些国家利用这一优势地位,不断为自身谋取战略与经济利益。新兴国家特别是中国国际地位的提高使得全球治理的“民主赤宇”问题更加突出。虽然跨国治理主体的出现有助于这一问题的解决,但当前这类治理主体自身也存在结构性缺陷。如何变革全球治理机制,提高治理绩效,使全球治理更加惠及世界大多数国家已经成为当务之急。三是扩大主权国家间的共识。虽然全球治理体系包含了不同类型的治理主体,但目前只有主权国家间的治理最具有效率和能力,它可以根据相互间的共同利益, 通过协商、讨价还价等方式,签订国际协议,建立相关国际机制,推进具体问题领域的治理。虽然“国家中心”的治理模式存在一定缺陷,但由于主权国家拥有内在权威性与合法性以及控制资源方面的优势,这一模式往往卓有成效,也是当前最现实可行的全球治理实现路径。然而,以国家为主的全球治理也存在严重局限,即“参与的赤字”和“责任的赤字”。前者是因为过分强调国家的治理地位而使非国家行为体甚至中小国家的参与受到限制;后者则意味着国家在参与全球治理过程中往往重视自身的相对收益,无法形成有效共识,导致其常常拒绝履行自身应有的责任,缺乏提供国际公共产品的意愿与行动。自2008年全球金融危机爆发以来,资本主义世界陷入持续性国家治理危机,经济发展乏力,政治体制失范,民粹主义思潮兴起,保护主义与排外思想不断泛滥。这使得现有的多项全球治理议程因国家间无法达成有效共识而陷于停滞,即使已经参与全球治理议程的一些国家也更倾向于推卸责任,在集体行动中“搭便车” 。

国家间无法凝聚有效共识的主要原因在于彼此间存在利益争夺,在安全困境、资源稀缺等客观因素的刺激下,主权国家往往忽视集体性的全球治理成效,而片面追求本国利益。国家间的矛盾因全球治理体系中各国地位不平等而进一步加深。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综合国力上的巨大差距使其在全球治理体系中发挥的作用与期望的目标各不相同,致使彼此合作的基础非常脆弱,整体治理效果大打折扣。由此需要从根本上变革主权国家的利益观念与行为,“通过重构国家利益中的自我与他者、构建新型多边合作机制、合理界定国家在多元治理中的地位、维护既有国际机制并推动其改革”,进而逐步增加主权国家在全球治理上的共识。四是消除美国霸权治理的负面影响。美国目前仍是世界上唯一的超级大国,虽然美国主导的霸权体系曾为世界稳定做出一定的贡献,但其负面影响日渐凸显,越来越阻碍着全球有效治理机制的形成和公平正义的实现。一方面,当前大多数全球治理机制都处在美国的直接或间接控制之下。比如,在经济与金融治理领域, 美国推行金融霸权政策,2008年全球性金融危机爆发与美国长期维持不负责的金融政策脱不开关系。另一方面,对那些不利于自己的治理机制,美国则消极应对,削弱其治理功能。例如,在气候治理问题上,虽然美国是温室气体排放大国,但却迟迟不批准相关气候公约,甚至在2017年6月宣布退出《巴黎气候协定》,引发诸多国家不满。新世纪以来国家实力的相对下降进一步刺激了美国国内的贸易保护主义,致使其更加强调“美国优先”的原则,其“关注的焦点是如何向其他国家转嫁危机,通过打压其他国家维持其在全球经济中的竞争力”。如何消除美国霸权在全球治理体系中的负面影响,推动构建更能体现公平与正义, 也更具责任感的全球治理集体领导权成为全球治理变革的重要目标。

此外,全球治理变革还受到其他多种因素的限制,比如跨国社会运动的发展不成熟,国际冲突与恐怖主义袭击频发,国际难民潮问题等,都在不同程度地阻碍着有效全球治理体系的形成。这些问题的存在要求世界各国树立命运共同体意识,勇于担当全球治理的责任,共同探求应对之策。近些年处于重要复兴阶段的中国不仅积极参与了各领域的全球治理,也正在努力推动和促进全球治理体系的变革,“一带一路”就是中国提出的最为系统的创新性方案,受到国际社会的高度评价。


二、“一带一路”倡议促进全球治理变革


“一带一路”是在新的全球化背景下中国为推动区域合作共贏和全球协商共治提出的倡议。它统筹国内与国际两个大局,进一步把中国与世界的发展紧密联系起来,以实现政策沟通、设施联通、贸易畅通、资金融通、民心相通“五通”为目标,希望推动沿线国家务实合作,建立政治互信、经济融合、文化互容的利益共同体、责任共同体和命运共同体,最终以大范围区域治理和跨区域治理的方式促进全球治理变革。可以说,“一带一路”倡议是中国积极参与全球治理的伟大尝试,更是中国推动全球治理变革的重要方略。具体来说,“一带一路”倡议对全球治理变革的促进作用体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第一,倡导和引领全球治理新价值。现行的全球治理价值主要由美国等西方国家倡导,越来越不能满足当前全球治理实践的需要,谋求发展的国家也逐渐破除对西方“普世价值”和“华盛顿共识”的迷信,开始探索新的发展道路。在发展议题上,“一带一路”倡议提出了有别于西方国家的价值理念,不着重强调西方国家所谓的“ 民主”、“自由”,而是以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等理念推动全面发展,尽可能消除全球化带来的负面影响,真正帮助后发国家减少制度性的学习成本,尽快摆脱贫困与落后,最终实现互利共贏、和谐发展。

这种以合作共贏为核心的新型国际关系同全球治理的根本精神相通。一方面, 这种新型国际关系符合世界绝大多数国家反对弱肉强食、零和博弈式传统国际关系的夙愿, 面对当前国际秩序中存在的问题,努力以更健全更有效率的国际机制促进全球大家庭携手应对日益复杂的全球性问题。另一方面,这种新型国际关系内含的和平发展理念也决定其不会走零和博弈、对抗、冲突的路线, 而是重在修补当前国际机制的不足。值得注意的是,在“一带一路”建设中,中国始终坚持开放性与非排他性的原则,不仅深化了中国与沿线国家及地区的合作与开放,也为中国与传统大国构建新型关系提供了机遇,例如,“一带一路”建设拉近了中英关赛,2015年中英达成多项合作计划,取得了丰硕的成果。可以说,这种新型国际关系为全球治理体系的变革提供了全新的思路。

第二, 构建和设立有效的治理机制。现行的国际贸易、金融,发展等国际合作机制都由美国及其盟友主导创立,发展至今国家之间,特别是大国之间的利益争夺日趋明显,难以有效应对当前诸多的全球性挑战。“一带一路”建设是中国倡导的全球治理新机制、实现全球治理新谋划的重要实践。事实上,由少数或单一主权国家主导构建全球治理机制的情况并不罕见。一方面,由于集体行动困境的客观存在,主权国家间很难依靠集体力量构建具体问题领域的全球治理机制,这就需要由一个或少数大国主导,提供治理所需的公共产品。另一方面,由于众多问题领域普遍带有全球性的特点,仅靠少部分国家不可能形成有效治理,可行的方式就是由少数或单一主权国家主导治理议程安排,并建立尽可能纳人更多行为体的全球治理机制,形成大范围的国际合作,进而解决相应的全球性问题。

“一带一路”倡议提出以来,陆续建立了以亚投行、丝路基金等为代表的跨区域乃至全球性的合作机制,为诸多大项目的落地奠定了基础。2017年5月14一15日召开的“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髙峰论坛也可以看作是“一带一路”倡议的附属机制。除了多边机制,“一带一路”倡议也不断完善双边机制,且已经取得丰硕成果,如中巴经济走廊建设、雅加达一万隆高铁合作建设、中塔公路二期、中亚天然气管道D线等项目正在加快进行,莫斯科至喀山髙铁、中老铁路、中泰铁路、中缅皎漂港等项目建设有序推进,中白工业园全面动工。这些具体的治理机制都有着不同于以往的特点,即不经营势力范围,不进行排他性制度设计,体现了开放包容、合作共贏的理念,只要认同丝路精神,各国都是“一带一路”倡议的平等合作伙伴,其目标就是提髙一些领域治理机制的效能,推动全球治理体系尽快转型。

第三,以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推动国际合作。全球化的深人发展使人类的整体性和利益的共同性日益凸显,国际社会的共同体意识日益强烈。党的十八大以来, 党中央正确把握国际形势新变化与全球化发展的新动向,在外交工作上提出了富有创造性、战略性和前瞻性的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人类命运共同体同“一带一路”偈议的精神内核相通,二者都在寻求国际合作的最大公约数,以“结伴而不结盟”的合作形式,引领全球治理的良性变革。

“一带一路”倡议不同于以往霸权秩序下的合作模式,更不是中国版的“马歌尔计划”。它没有任何政治附加,也不存在任何意识形态上的“ 假想敌”,而是探索“ 共商、共建、共享”原则指导下的全球治理合作新模式 。这一倡议不干预沿线国家内政,尊重各国的发言权与发展路径,更多的是与沿线各国分享发展经验,共担发展机遇与风险,共享发展成果,努力打造幵放、包容、均衡的区域经济合作架构,明确塑造命运共同体一利益共同体—责任共同体“ 三位一体” 的目标,不仅展示出中国愿携手沿线国家互联互通,实现互利共贏的合作逻辑,更向世界贡献了探索开放、和平、发展、创新的中国方略 。

第四, 稳妥、渐进、逐步拓展治理领域和对象。成熟的全球治理机制不能单纯强调整体性、全球性的治理,应从现实可行的领域和问题人手,稳妥、渐进、逐步扩展。因为众多治理主体无法走出集体行动的逻辑,过于宏大的全球治理方案很可能缺乏现实可行性。当前全球气候、环境治理举步维艰的重要原因即在于此。为了避免这一困境,现阶段“一带一路”倡议的治理对象并非涵盖全球,而是采取逐步拓展的跨区域治理方式,先从沿线国家出发,以基础设施建设为起点,利用公路、铁路、港口和机场等运输设施实现互联互通。随着“一带一路”建设的推进,沿线国家的共识必将进一步凝聚,这一倡议也将在欧亚大陆产生辐射效应, 进而影响更多区域,纳入更多拥有治理需求的国家与地区,以点带面、从线到片,逐步形成具备强大生命力的跨区域乃至全球性的合作局面。由此而言,“一带一路”倡导的治理模式使相关治理主体可以将有限的治理资源分配到更紧要的治理领域,通过优化现有全球治理对象的构成推动了全球治理的变革。


三、“一带一路”倡议对中国参与全球治理的影响


“一带一路”倡议实施四年来,已经实现了从无到有、从点到线、从线到面的全方位发展, 其重要作用得到国际社会的认可,联合国决议、亚太经合组织领导人宣言等重要文件都频繁提及“一带一路”倡议的作用与意义。虽然“一带一路” 倡议还停留在跨区域国际合作阶段,但顺应了世界发展大势,是中国推动全球治理变革的有益探索, 有助于中国从全球治理的参与者转变为全球治理的引领者。一是提升中国在全球治理体系中的话语权。话语权是全球治理主体对治理行为进行协调的能力及其发挥的作用,是影响全球治理体系形成的重要因素。当前,新兴国家在国际社会中发挥着日益重要的作用,以往由西方国家主导的全球治理体系面临深刻变革。近年来中国整体实力的迅速增长成为世界瞩目的焦点,也大大提升了中国的国际地位,中国有能力也有必要提高自身在全球治理体系中的话语权。特别是国际社会对中国发展还存在诸多疑虑,要求中国承担更多的全球治理责任,中国须采取有效措施,加强软实力建设,积极提供国际公共产品,努力改善国际形象。“一带一路”倡议正是中国增强在全球治理体系中话语权的战略举措,充分表明中国愿意为全球治理的发展承担责任。尽管世界主要国家也提出过类似的战略主张,曾占据国际舆论“ 阵地”,但这些跨区域合作计划并没有取得良好的治理效果。“一带一路”倡议从沿线国家实际治理需要出发,不以损害他国利益为代价,顺应大多数国家的发展意愿,容易形成优势互补、合作共贏的局面,也易于为民众所接受和认可,可以夯实国际民意基础,营造更为积极友善的国际舆论环境 。

二是推动中国进一步参与全球治理机制建设。“一带一路”倡议的重要特征就是中国为建设有效的治理机制提供公共产品,在尊重沿线国家自主选择的基础上,谋求合作发展和经验共享,同时努力削减全球治理机制中的“ 参与赤字” 与“ 责任赤字”。在坚持中国主导的前提下,“一带一路”的建设过程充分调动了中国与沿线国家及地区的多元治理主体参与治理,尽可能体现各方的治理意愿,有效调节既有全球治理机制的不公平。“一带一路”倡议不是另起炉灶、推倒重来, 而是要与既有的机制平台实现战略对接、优势互补,以补充、完善全球治理规则,制定较为一致的治理规范和标准,为全球治理注人新的活力。可以说,“一带一路”倡议的实施过程就是中国展现全球治理机制建设能力的历史进程,这一机制同全球化时代的现实需求相吻合,拥有广阔的发展前景。

三是动员更多社会力量共同参与全球治理。全球治理的发展必然包含更为多元的治理主体,特别是非政府组织将发挥更重要的作用。虽然“一带一路”倡议主要由中国政府主导推动, 但其后续发展需要依靠中国及沿线参与国家的政府、社会、市场的共同努力。多元主体的参与是“一带一路”发展的大方向大趋势, 由此必将大大加强对民间诉求的回应与关切,最大限度地提高“一带一路”作为全球治理机制的合法性。就中国国内的情况来看,“一带一路”建设为国内东西部地区加速经济整合与平衡发展提供了机遇,也有助于形成区域和产业发展新布局,探索内外联动的一体化发展模式。通过促进国内经济结构转型升级,“一带一路” 建设推动了我国经济社会的整体发展,在提升东部沿海地区开放水平的同时,也加快了中西部地区, 特别是内陆沿边地区的开放步伐。这一倡议要求国内企业积极参与国际产能合作和战略对接,从而为中国企业“ 走出去”开辟了新的路径,将进一步提升其参与国际分工与竞争的能力。

四是有效拓展中国参与和引领全球治理的领域。“一带一路”倡议不仅在地理范围上拓展了治理空间,也有助于实现多领域共同治理的目标,助力中国拓展现有全球治理的参与领域。首先在全球经济与金融方面,“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同中国产业结构互补的特性及其对外国投资的强烈需求,为中国进行跨区域经济治理提供了条件,而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和丝路基金不仅为沿线国家提供了投资机会,而且在未来有望发展成为经济与金融有效治理的机构,为更加全面的治理积累经验。其次,“一带一路”倡议在全球发展治理领域也发挥了积极影响,促进“ 五通”目标的实现。不同于西方奉行的“ 华盛顿共识”,“一带一路”倡导新的全球发展治理理念,不设门褴,不干预沿线国内政,以开放的姿态欢迎所有合作伙伴,有利于实现沿线各国多元、自主、平衡、可持续的发展。再次,“一带一路”倡议必然涉及非传统安全治理。“一带一路”沿线有很多民族宗教纷争极其复杂的地区,比如,在中东和中亚地区,恐怖主义、极端主义、民族分裂主义三股势力活动猖獗,地区局势动荡不安。“一带一路”倡议可以有效促进和加强这些沿线国家及地区的安全建设,强化其安全治理能力。但是,“一带一路” 建设必须以经贸合作为主,尽可能避开高政治领域及相关安全议题,坚持不干涉沿线国家内政的原则。


综上所述, 全球善治是全球治理追求的目标,但是当前全球治理体系的缺陷直接制约着全球治理的成效,“一带一路”倡议作为中国推动全球治理变革的宏伟方略,将从完善价值规范、促进机制建设、探索新的合作模式、逐步拓展治理领域等方面推动现有全球治理体系的变革,不断满足国际社会对全球治理的需求。虽然“一带一路”建设已取得阶段性成果,但目前仍然只是区域和跨区域治理的合作平台,要成为真正的全球性合作平台尚需时日。全球治理体系的变革注定是一项长期、复杂的系统工程。在这一过程中,中国不仅需要与其他国家共享发展经验与发展成果,也要为构建更加公平合理、民主正义的全球治理新体系贡献智慧,推动世界各国实现国家利益与全球利益的兼容共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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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本文转自《天津社会科学》2017年第6期,转载请注明原始出处,并遵守该处的版权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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