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全球化进程的深刻调整和各国相互依赖的加深,人类活动的外部性和全球系统的网络化使全球体系呈现明显的脆弱性特征,风险挑战在全球多领域集中暴露并不断扩散。世界进入新的动荡变革期,变化和不确定性成为国际社会的常态,人类愈发难以把握和预知国际关系的发展规律以及全球治理的状态、结果和趋势。如何认识当前全球治理体系的脆弱性特征,有效识别并把握其面临的多领域风险及生成机制,加强全球治理韧性建设,推动全球治理朝着更加公正合理的方向发展,成为提升全球治理有效性与可持续性的重要议题。
全球体系的脆弱性呼唤加强全球治理韧性建设
脆弱性可以理解为体系遭遇外部风险与其抵抗冲击能力相互较量的结果。外部风险冲击大,内部纾解能力弱,体系就会呈现脆弱性。当前全球体系的脆弱性表现为经济、政治、安全、环境、文化等多领域风险叠加涌现并扩散蔓延,各种因素相互交织又彼此转化,全球体系成为一个风险自我强化的整体机制,风险的联动性、多样性和不确定性更加突出。
当前国际关系学界对这一现象的解释,主要存在两种路径:一是从国际权力结构变化的角度出发,认为国际权力结构的变化引发国际体系根本性和长期性的转型,这种深层变动与震荡导致国际权力流散,催生诸多新兴领域和议题。但由于全球治理机制的代表性与合法性不足,全球治理领导权存在潜在的不稳定性,全球化的负面后果难以得到妥善处理。在逆全球化的冲击下,风险在全球范围不断扩散蔓延,全球体系呈现高度的脆弱性。二是从风险社会视域剖析全球风险集聚、不确定性上升的复杂现象,认为人类社会风险已经发生质变,其根源在于未知自然力量的外部风险已经被人类自身行动的人为风险所取代,人类控制风险的努力催生了新的不确定性。民族国家的有限理性及其对风险的控制活动成为全球治理不确定性的重要来源。随着人类建立的现代社会组织和运行体系日益成熟、结构繁杂又高度分化,风险被不断创设却又难以归责。这超出了以民族国家为基础的现代治理体系的控制能力,全球体系的不确定性随着国家间相互依赖程度的加深而扩散蔓延。国际关系学者不仅关注到全球体系的脆弱性特征,而且认为这一特征不是零星突发事件的偶然聚合,而是具有深层原因的体系现象。
在方法论层面,上述两种研究路径都强调通过推动全球治理变革,应对全球治理失灵,有效抑制全球风险蔓延。在具体变革思路上,主要表现为增强治理机制的包容性和公平性,变革治理机制的规制逻辑,以及创新治理机制的结构与内容等,这涉及治理体系的根本性变迁。系统化的思路和整体性的设计将有助于缓解全球事务多风险、跨领域联动的现象。但仔细审视全球风险社会,体系的脆弱性不仅表现在风险的复合性,还体现为风险的快速变化和迅速转化。全球体系的脆弱性不仅来源于不确定性,更来源于那些快速变化的不确定性。而学界目前还未能对全球各领域治理中风险快速变化的特征进行深入探究,也未能就如何应对这种快速变化的风险提供具体方案。
面对风险的复杂交织和叠加冲击,韧性作为治理能力现代化的体现,成为风险与应急管理变革的目标,也成为全球风险扩散背景下实现全球有效治理的潜在路径。韧性意味着一个快速响应机制的启动,体现为系统对风险的纾解能力大于风险的自我强化能力,这将有助于降低风险的冲击力和危害性,增强体系的稳定性和持续力。客观来看,鉴于当前全球治理体系仍然难以弥合全球风险多领域快速扩散与民族国家有限理性之间的能力差距,从理论上加深对全球体系脆弱性的认知,探讨加强全球治理韧性建设以提升全球治理有效性的具体路径,无疑显得更加紧迫和必要。
全球治理韧性的理论阐释
全球风险社会既紧密联系又高度分裂,传统治理中最可靠的控制性、确定性和安全性逻辑正遭遇瓦解。当前,国家和地区治理机制对全球风险外部性、网络化的忽视和以规制性、强硬性手段进行全球风险控制的做法,导致对冲风险行为成为新的风险来源,进而衍生出全球治理的碎片化和低效性。从人类发展的历史进程看,全球化确实强化了人类共同利益,但这并不必然生成全人类的集体行动。面对日益复杂的全球性危机和嵌套风险,国际社会需要具备在已知或潜在的全球风险中及时适应、快速调适、有效协作和迅速恢复的韧性能力。
(一)关于韧性的多维阐释
韧性是与脆弱性相对应的一个概念。在全球体系脆弱性日益凸显的背景下,引入韧性概念将有助于深化全球治理理论研究,提升国际社会对全球治理韧性建设的重视。韧性一词最初用来描述物理材料在形变过程中不易被折断的特性,反映了材料在受到外力作用时抵抗折断和恢复形变的能力。材料的韧性越好,其折断的可能性就越小;反之,则韧性较差或不具备韧性。当这一概念从物理学扩展到其他学科领域时,其含义从对材料特性的描述转变为对系统特征的考察。在生态学领域,韧性被用来形容生态系统的自我修复能力,即生态系统在遭受破坏后能够自行重建并恢复至受破坏前的状态。在社会学领域,韧性则被视为社会系统维持稳定且不断演进的能力。作为一个动态变化的自组织,社会系统的韧性主要表现为灾后重建、功能恢复和系统复原的能力。在公共管理领域,韧性更强调治理主体对复合型风险冲击的适应力、调适力、恢复力和学习力。推动治理体系韧性能力建设,以制度正义开放、多元主体参与、专业功能发挥、动态协调机制、个体意识提升为内涵特征,对于应对当前全球各领域风险,推动更有效且可持续的全球治理具有重要的启示意义。
在由外部性、盲目性、大规模、网络化等特征所催生的全球风险社会中,人类活动的外部性和经济活动的盲目性导致风险在全球系统中迅速蔓延、传导并累积强化。当一个国家或地区的政治实体无法控制其内部由收入、财富和价值观极化产生的巨大张力时,国内政治系统便会出现混乱,进而可能引发范围更广、程度更深、影响更大的地缘政治风险和价值共识崩塌。这种情况触发了超出民族国家管辖范围的全球性问题,暴露了以地域性治理机制为支撑的全球治理体系的适应性缺陷。为应对当前全球风险加剧和全球治理低效的紧迫现实,各治理主体需要提升系统应对和化解各种现代化风险的能力,推动全球治理范式朝着更具稳定性、适应性、灵活性和回弹性的方向转化,全球治理韧性建设的现实价值因此更加凸显。
(二)全球治理韧性的理论内涵
基于对韧性概念的理解和韧性能力的剖析,全球治理视角下的韧性建设可以理解为以国家为主要行为体的全球治理主体,为了增强自身及其所处一体化组织对于复合型、强冲击的全球风险的适应与恢复能力;基于全球信任、协同治理与国家学习机制而建立的应对并化解各种风险挑战的能力;在遭受全球变化冲击和全球危机破坏时仍具备的维持整体平稳运行的适应力、应变力、恢复力和创造力。具体而言,全球治理韧性的内涵可从以下四个方面理解。
首先,全球治理韧性根植于对风险认知的更新和共同体意识的生成。风险并不必然导致危险,在一定条件下,它可能转化为机遇。风险取决于人类的认知和决策,一方面,人类可以选择更有效的行为方式对风险进行管控,以避免其转化为危险,即风险取决于认知;另一方面,风险难以进行预测和归因,工业社会风险的来源不再是因为对自然缺乏控制,而是因工业逻辑建立起来的规范和体系所产生的过度控制,即风险取决于决策。这说明无论人类社会如何受到外部力量的侵扰,人类始终拥有决定自身未来的能力。全球风险社会的高度复杂性和不确定性迫切要求改变工业社会以来人类“以工具理性的规则和机制彻底消除不确定性”的治理观念,转而向实现主体间共有知识的塑造和共同命运感的构建方面寻求人类价值和治理共识。在全球风险社会,人类必须将自身视作一个紧密结合的整体,并以长远利益为重,思考如何加强团结协作来实现共同目标。这是全球治理理论自洽的内核,也决定了全球治理是否具有实现有效性与可持续性预期的可能性。
其次,全球治理韧性意味着其治理范式能够反映全球风险社会的本质属性,具有与复杂性相适应的复合性。国家运用主权最高性将全球系统分割成许多独立的部分,每个国家内部均保持紧密的一致性,但与其他国家之间的协作却相对松散。随着各国融入全球化进程的加深,其决策行为对人类的影响日益显著。人类活动的外部性和全球系统的网络化使得人们创设的所有连接都可能成为风险蔓延的渠道,传统的层级结构在超大规模的组织环境中难以有效运转。应对全球风险已超出单一主权国家的能力范围,而必须采取全球性的国家集体行动。具有韧性的全球治理范式期待构建一个反映多中心权责的网络结构,主张主权国家在维护自身利益的同时,加强与其他国家、国际组织的协调合作,形成多元化的制度安排,最大程度减少不负责任的组织行为,推动实现全球系统的整体利益。
再次,全球治理韧性表现为一种能够随着议题领域、客观环境、专业知识、组织规模变化而灵活调整的性能。在大多数情况下,人们往往孤立地考虑每一种风险,民族国家也会根据风险对自身造成危害的紧迫性来设定决策优先级。在国家、地区和全球各个层面,由于缺乏制度协调,制度的生成极易导致制度堆砌,浪费制度资源,并产生制度竞争。这不仅未能避免公共事务中的集体行动困境与公地悲剧,反而造成全球风险的进一步累积。实际上,全球社会的每一种风险都不是孤立存在的,全球风险社会也并非风险之间的简单堆叠,而是风险之间相互作用并彼此转化的结果。只有认识到全球风险存在的共同成因,我们才能寻求整体性的解决方案,通过更灵活的制度设计提供与当前生态环境、社会环境和政治法律环境相匹配的治理安排。
最后,全球治理韧性来源于可持续的全球性公共品供给。风险防范具有公共属性,所有人都能从中受益。由于受惠者是全人类,全球性公共品供给往往受到民族国家的忽视,或各国更希望搭上其他国家的便车。这导致全球性公共品供给容易受到机会主义行为的影响,从而使人类难以获得持久的共同收益。公共品的制度性供给是实现可持续发展目标的关键,但如何设计制度,以及谁有足够的动机和动力去建立并维持这一制度仍然是一个难题。通常而言,增强制度的开放性和自主性有望化解这一难题。在一个开放的制度环境中,行为体能够获得更高的参与权重,并通过共商、共建、共享的方式寻求自主性制度安排。人们通过彼此沟通与互相交往,能够了解谁是值得信任的,以及其行为将会对其他人产生怎样的影响。当人们在这种情境中形成行为惯性,有了共同的行为准则和处事模式,就拥有了建立制度安排的社会资本——信任基础和社群观念,这为新制度供给提供了必要前提。由于共同参与制度建设,行为体增强了相互监督的积极性,提升了履约的可信度,即便没有权力规制也能够持续参与公共品供给,避免将共同资源私有化。
全球性风险扩散进一步加剧全球性危机
全球体系的脆弱性与不确定风险始于人类活动对地球系统的全面干预。当全球发展进程步入“人类世”阶段,尽管人类凭借技术力量和理性主义在经济增长、社会繁荣等方面取得显著进步,却愈发难以识别和应对复杂系统中的不确定风险。特别是在冷战结束后,世界已成为一个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命运共同体,由人类活动引发的风险已超越所有自然风险的总和,风险的全球扩散不断将人类推向巨大的、未知的全球性危机之中。
(一)人类活动的外部性与全球生态环境的脆弱性风险
过去一个多世纪,能源和土地的粗放式利用、不合理的生产与消费模式、资本主义工业体系的全球扩张已将矿产资源枯竭、空气和水质污染、极端天气和生态变化扩散至全球各个角落。气候变化持续引发海平面上升、粮食短缺、人口迁徙、住房与基础设施破坏等次生灾害,进一步加剧了全球发展的不平等。人类开始正视自身活动的外部性和全球生态系统的脆弱性,跨国环境治理行动成为全球治理的重要议题。然而,时至今日,全球生态问题并未得到显著改善,甚至变得更加难以控制,各种适应性措施的有效性随着全球生态系统的脆弱性加剧和跨部门国际合作的低效行动而减弱。《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最新发布的《国家自主贡献综合报告》指出,《巴黎协定》的193个缔约方虽承诺到2030年实现比2019年温室气体排放下降0.3%的目标,但这远低于联合国政府间气候变化专门委员会为实现到21世纪末将全球温升控制在1.5℃以下而设立的43%的减排预期。这可能在全球范围产生灾难性影响,包括极地冰盖加速融化、沿海城市大面积淹没和超级风暴的破坏性肆虐,而欠发达地区将遭受更为严重的冲击。2010年至2020年期间,全球脆弱地区约3.3亿至3.6亿人口受到洪水、干旱和风暴等极端天气影响,死亡率也比非脆弱地区高出15倍。全球生态已成为一个缓慢演进又急剧变化的风险系统,人类尚无法准确把握其内在规律,也难以用现代科技手段精准预测环境破坏和生态变化的深远影响。气候变化并不像臭氧层破坏那样对人类健康造成显而易见的危害,而人类感知能力的滞后、国家利益的分化以及国际合作的匮乏导致全球环境与生态风险进一步累积,即便全球性生态灾难迫在眉睫,国际社会也难以依据科学解释和理性选择推动迅速且有效的大规模国际合作。
在传统社会,风险是能被具体感知的切实威胁,如猛兽、暴雨、山洪等自然威胁或饥饿、寒冷、疾病等生理感知。随着人类通过利用工业技术大规模干预自然并尝试消除这些风险,人类生活的物质环境便无处不受到自身活动的影响,进而孕育出一系列非自然、非固定的不确定风险。例如,人类发明杀虫剂来提高粮食产量,消灭可能引发瘟疫的细菌,却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人们罹患更严重疾病的风险;发轫于工业生产的现代化加速了全球气候变化,并滋生一系列结构性风险。这些努力在试图消除自然风险的同时,却建构了一个风险自我强化的场域,现代化本身具有强大的自反性力量,导致人们在认识和改造世界的活动中催生出不可估量的外部风险。全球体系因生态与环境问题呈现明显的脆弱性特征,风险的分配逻辑不再单纯受限于国家实力的差距,而是被分担在人类的每一个个体身上。
(二)经济行为的盲目性与全球经济网络的系统性风险
全球性风险的扩散机制同样出现在高度繁荣的全球经济生活中。在西方的现代化进程中,财产权、科学理性、资本市场、交通与信息技术被视为现代化的主要推动因素。交通与信息技术的飞速发展直接促进了资本跨国流动和离岸外包业务的空前发展。从资源配置角度看,全球化是一个主权国家大规模放松跨境贸易与投资管制的过程,它推动了全球贸易与金融的快速增长,但同时也放大了资本的套利空间和金融监管的盲区,导致“影子银行”持续膨胀。新的金融工具和衍生品不断涌现,其表面上用于对冲风险,却无意中加剧了嵌入式杠杆风险。2008年国际金融危机中,房地产业、银行业和股市危机集中爆发,产生了前所未有的破坏力。这虽然与更深层次的经济衰退周期有关,但全球化的网络特征也将全球经济与金融风险放大到全新程度。面对繁杂的全球金融机构和金融活动,没有哪个政治实体能够准确识别、量化和预测未来风险,更不存在一个强有力的全球财政机制来制定统一的金融政策,或形成一个独立的全球司法体系来保障金融行为体的财产权。当全球金融投机行为引发的全球性风险出现时,矛盾不得不被简单地分摊到各个国家层面,国家治理的局限性直接导致全球治理失灵。在全球范围内,一些国家能够通过强规则或硬标准达成有效支配,但部分国家也可能在风险应对和责任分配上激化矛盾,从而衍生出更严峻的地缘经济破碎和地缘政治风险。自2023年6月以来,国际油价增长约25%,石油输出国组织延长减产期限,导致全球大宗商品价格波动明显,食品价格居高不下,劳动力市场紧张。包括关键矿物在内的商品价格在全球各区域的差异性急剧增加,许多国家的财政缓冲受到侵蚀,债务水平上升,融资难度增加,经济增长放缓,国家日益增长的需求与现有财政资源之间的不匹配矛盾加剧,增加了未来出现严重宏观经济风险的可能性。不平衡的经济发展现状导致全球资本流动过剩,进而加剧了全球的不平衡增长困境。发达国家财政政策收紧的负外部性影响和低收入国家持续加大的反通胀压力,使得更多国家更容易受到经济危机的影响。
高度互联的现代经济制度和国际社会结构形塑了新的现代性危机和全球性风险,而全球体系断裂的内部结构又催生出新的地缘性风险。周期性经济危机越来越频繁地以全球规模呈现。各国政府为克服危机所采取的行动,又会成为其他国家产生经济危机的诱因,原本相互依赖的经济联系如今却成了转嫁经济危机的渠道,进而导致全球地缘经济破碎和地缘政治风险的日益加剧,全球体系暴露出明显的脆弱性特征。
(三)民族国家的自利性与全球政治系统的碎片化风险
全球经济领域出现的系统性风险集中暴露了全球治理所面临的配适性难题。西方国家主导的全球化贸易虽然提高了全球总产出水平,但并未在全球范围内实现帕累托改进。由于全球化的收益被不均匀、不公正地分配给不同国家或人群,从而出现了全球化的获益者与受损者,经济低迷、贫富分化、阶级对立、社会割裂、金融动荡和生态灾难等负面冲击日益显现。2008年国际金融危机爆发后,以美国为首的发达国家内部保守势力抬头,不断搅动地缘政治局势,撬动能源杠杆,推出保护主义措施,鼓吹全球生产“脱钩断链”。这种试图与广大发展中国家划清界限、塑造并固化霸权体系的意图和行为,在地区和全球层面都引发了极大的政治安全风险。从风险转化的视角分析,一方面,在应对全球经济危机的国家行动中,由于部分收益会溢出到其他国家,每个国家都不愿成为其他国家搭便车的对象,反而想要搭上其他国家的便车,因此倾向于直接向国际社会转嫁国内风险。另一方面,由于缺乏从全局视角识别全球风险的能力,主权国家往往无法确切了解各类风险的来源,同时又必须直面国内民众的选票压力。每个国家都不得不在最大化自身利益方面表现出明确的政策偏好,并在国际摩擦和纠纷中坚持强硬的国家立场。
在全球风险社会中,全球化的负外部性以突发的经济大萧条为触发点,并衍生出一系列国内社会危机和政权认同危机。当这些危机造成的后果超出社会结构预设的承载力时,便可能诱发结构性转型甚至断裂。在全球治理领域,这表现为风险决策和危机责任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出现脱嵌现象,民族国家的不作为、消极作为或乱作为直接导致全球治理失灵。由于缺乏能够承担整体风险的主体,全球风险的责任往往被个体化,各国不得不为自己曾经的决策承担后果。为了在短期内有效化解国内危机,各国不得不强化主权边界,试图切断经济危机的传导机制。然而,这种自反性实践又在政治领域制造了新的混乱。国家摆脱经济危机的方式使得国家间信任关系愈发脆弱,风险再次通过政治网络相互传递。国家间的相互忌惮和风险防范人为割裂了应对全球风险的主体意识,导致风险渗入主体内部并继续扩散。
(四)社会文化的世俗化与全球价值体系的割裂性风险
全球系统的网络化特征导致风险在全球体系中迅速蔓延,任何一个节点的崩溃都可能波及其他节点。当全球经济危机和地缘政治风险渗入主权国家内部时,建制派精英往往难以弥合日益扩大的财富鸿沟和机会不平等。此时,激进政党会利用各种异质化的观念,将矛头直指族群和文化差异,以“民粹”“反智”为标签登上政治舞台。这种做法可能引发社会骚乱、难民危机或恐怖主义行为蔓延,不断加剧国内政治极化、社会分裂以及价值观的混乱。这使得人们尤其是中下层群体变得更加割裂和情绪化,他们容易在混乱和不满中受到强势领导和异质因素的影响。价值观和安全感的丧失令人们开始质疑长久以来约束自己的制度规范,认为某些狂热的追求比决策体系更重要,进而放弃作出明智和必要决策的努力。规则被漠视甚至无视,人们为了激情而抛弃理性,导致不道德的争斗以自我强化的方式愈演愈烈。在全球范围内,当人们对任何事情都表现出激进、分裂和边缘化的倾向而无法达成共识时,就意味着人类社会长期传承的文化、制度、规范、知识和价值系统正面临割裂和崩溃的风险。
全球风险对既有经济制度、社会结构和科学技术的消解是在潜移默化中进行的。当精英、理性和技术所构建起的现代化和全球化开始侵蚀和背离其自身的基础时,人们便会对工具理性构建的价值观产生动摇。风险再次被个体的主观意识所建构并迅速扩散,社会公众普遍陷入恐惧和焦虑,更难做到自我克制和道德约束。在自反性现代化进程中,那些带来巨大危险性的风险已不再是可以直接感知的,而是通过大众传媒、专家知识、公众态度或权责归属被主观建构而来的。风险所固有的不确定性意味着它可以被无限夸大或缩小、改写或转化,导致混乱和风险在社会危机中无序蔓延。
加强全球治理韧性建设的实践路径
全球治理的韧性建设彰显了面向超大规模和超高复杂情境的治理能力,是新形势下应对复合型、强冲击、快速变化风险的治理变革。全球治理的韧性建设遵循以复合性适应复杂性的治理逻辑,既是对当前全球系统不确定风险有序、有效且可持续的回应,也体现了加强全球治理韧性能力建设的现实需求。这种以多要素包容重置、多形态灵活整合为核心要义的复合性设计,将有助于增强组织在复杂情境下快速响应并灵活调整的能力,从而有效应对全球系统的不确定风险,推动全球治理韧性建设的深入发展。
(一)以培育共同价值为纽带提振全球信任
大规模的风险蔓延瓦解了国际社会的信任基础,国家利益的差异化和责任推诿严重阻碍了全球集体行动的形成。然而,人类作用于客观环境、经济生活和社会结构的行为依然持续,全球风险衍生与蔓延的速度也并未放缓。面对正在成为现实威胁的或难以预见的全球风险,人类应积极重构信任关系来应对全球治理赤字。事实上,全球风险作为历史性的动员机制,提供了“世界各民族融合成为一个单一社会和全球社会”的可能性。国际社会应该努力建设更加包容、开放、稳定的对话渠道,增进不同主体之间的信任度,创造新的政治可能性与集体行动空间,通过强化合作信念形成化危为机的情感纽带和思维韧性。全球社会是国家生存和发展的基本场域,国家只有在全球化进程中才能获得系统性支持和可持续发展机会,这种共存共生的联系要求国家自觉克服自身利益的局限性,以人类共同利益为纽带重振全球信任关系。人类命运共同体作为具有主导性、包容性和时代性的倡议,反映了全球社会的风险属性与国家行为局限性的内在矛盾。这要求主权国家自觉克制私利性,适应全球风险社会的属性。具体来说,应反对任何形式的文化霸权和意识形态划界,鼓励世界各国营造更开放包容的文化环境;积极推动文化交流和文明互鉴,依托不同历史、宗教、伦理、制度的共同点,培育具有人类价值共识的全球观念;包容并接纳文化异质性,培育自身的适应性和兼容度;借助技术手段加强文化传播,通过共同创造的文化知识和文明记忆,保持集体认同的凝聚性和持续性。
(二)以国际多边合作推动有效制度供给
全球治理需要实现大规模的制度供给。由于覆盖的空间地域广阔、涉及的议题领域广泛、治理主体多元且利益结构复杂,我们难以期望在全球范围形成一个包含多元多样成员国、单一授权方式和决策程序的规则体系来实现公共品供给,而应通过构建一套涵盖不同原则规范和决策程序的制度复合体来完成这一任务。面对全球风险中无法消除的不确定性,大规模的制度供给必须通过跨领域、多层次的合作达成。首先,要确立国际合作的务实导向。务实性合作拥有明确的合作目标、清晰的权责条款、透明的信息沟通渠道和有力的技术、人员或财政支持,能够在短时期内实现对场域内各要素的快速整合和高效动员。这种合作在提高国家履约能力的同时,还能强化行为体之间的信任关系,增强行为体接受并执行集体决策的动力。其次,要依靠各主体互动形成复合化网络。全球范围内公私合作伙伴的大量出现为全球治理提供了丰富的行动网络。除了国家和政府间国际组织,私营公司、商会等营利性部门,非政府组织、学术机构、工会等社会部门也在全球治理中扮演重要角色。各类伙伴关系的发展能够突破国家中心的行动局限,探索全球治理韧性建设的创新路径。最后,积极构建国际社会的制度性规范。在社会体系中,一旦一个群体在实践中形成一套良好的互动规则,就能与其他群体进行合作并促进更多人之间的合作。为了实现全球公共政策目标,国家应积极探索与国际组织、跨国公司之间达成合作机制。以遏制疟疾伙伴关系等为例,公私部门共同进行核心决策,将有助于提升私有部门的决策积极性和资源供给水平,增强主体间的参与、促进、协调、持续的责任意识和韧性能力。
(三)以协同式设计促进全球治理制度互动
全球风险的网络化特征决定了全球各领域治理之间存在紧密联系,特定议题的治理规则也存在明显互动,这对全球有效治理具有重要的启示意义。由于不同领域的治理行动存在重叠性和外溢效应,制度间互动成为可能。当不同领域的治理活动存在交叉性和互补性时,各领域的治理主体可以通过协作行动实现共同的治理目标。这不仅提升了行为体的履约能力,也增强了制度规则的约束力和行为体之间的凝聚力。例如,气候变化就与生物多样性保护、卫生健康、消除贫困、粮食安全、航空运输减排、自然资源保护等多领域治理行动存在密切关联。要调动各领域治理对实现整体目标的积极性,通过协同式制度设计推动全球治理跨领域互动,才能有效增强国际社会应对全球风险的韧性能力。具体来说,一是在全球体系中构建开放的制度环境和柔性的制度结构,实现制度平等。各治理主体能够依据制度的相关度快速利用外部资源,实现权责、资源和行动的有效整合,快速、主动、灵活地实现治理目标,避免因制度环境封闭和制度结构僵化引发的组织膨胀和内向竞争。二是摒弃以控制为中心的管理思维,确立以任务为导向的治理原则。各治理主体应主动探索全球问题的内在关联和风险蔓延的客观规律,为从整体上进行顶层制度设计提供依据。在全球各领域治理中整合并确立核心原则,统筹确立优先序级和治理重点,避免因制度竞争给行为体的主动性和适应力带来负面影响,建立各主体相互支持的总原则和具体的合作方案。
(四)以数字建设提升全球治理的行动效能
互联网和数字技术的应用将全球系统中的个体牢牢吸附在同一个联通网络中,重构了人类政治生活、经济行为、文化交流的空间与结构,制度性权力更加流散和分化,制度决策更趋扁平化,单向结构和垂直监控的集权逻辑不断被打破,权力开始从国家行为体向全球网络扩散,横向互动也逐渐取代纵向制约成为组织韧性的内生力量。数字技术不仅加速全球系统的联动性,还提供了构建强扰动与快聚合决策环境的可能性。面对骤然爆发、高速传导和大范围蔓延的全球风险,更多的非正式、非固定的治理主体可以依赖数字技术迅速组织并有效运转。那些遍布全球、类型各异的行为体也可以成为具有明确功能属性,能够完成特定任务的治理组织。由于不具备组织制度的刚性约束,这些主体的行为能够随目标、对象和功能的要求进行调整,在制度协调和规则互动中具备高度的灵活性。由于风险决策越来越偏离传统的理性主义和精英共识,我们必须在新的行动空间中调整和重建治理结构。在此前提下,必须加快推动全球数字网络互联互通,将更多发展中国家和欠发达地区纳入全球风险的决策行为和韧性能力建设中来,践行共商、共建、共享的全球治理观和共担共促的韧性治理原则;探索通过人工智能技术实施大规模风险监测与灾害预警方案,通过数据共享和算力支撑提升各治理主体对全球风险的监测能力,充分发挥人工智能技术在全球治理韧性建设中的积极作用;构建全球数字治理规则,强化世界各国在数据保护和风险防范方面的共同利益,推动制定各方普遍接受的互联网安全评估体系,在共同应对全球风险挑战中强化合作意识。
结语
全球风险的扩散蔓延既是自反性现代化的产物,也为全球化的深刻调整带来新的机遇。面对大规模、复合型、强冲击且快速变化的全球风险,我们必须以韧性能力建设为导向,推动全球治理体系变革。从全人类共同利益出发,重振全球信任,克服国家行为的短视性和自利性;以务实的多边国家协调为支撑,树立共商、共建、共享的全球治理理念,推动世界各国积极参与全球治理,在跨国协调基础上实现可持续的制度供给;借助区域治理机制与一体化组织,构建常态与应急相结合的全球治理韧性体系,增强各治理主体应对危机情境的灵活性和适应力;通过数字赋能,提升国际社会参与全球治理韧性建设的积极性与行动力。以韧性能力建设为核心推动全球治理变革还需要构建更广泛的知识生产与共享机制,持续提升全球公民的认知能力和风险意识。建立更稳健的全球风险治理支持机制,通过教育、金融、技术、法治等手段确保世界各国尤其是发展中国家能够在大规模和突发性全球风险应对中获得国际社会充足的资源和支持。提升全球治理的韧性能力对于促进普惠包容的全球发展具有重大意义,世界各国都有责任秉持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积极参与全球风险管控与全球治理韧性建设,共同推动全球治理朝着更加公正合理的方向迈进。
韩笑,中国政法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讲师
吴志成,中共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国际战略研究院副院长、教授
本文原载《探索与争鸣》2024年第7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