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要强调史学终究是史学呢?其实是有原因的。现在到了21世纪,史学还是不是史学,还有没有史学,已经成为一个问题了。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全球学术界,尤其是历史学界发生了相当大的变化,新流派、新方法、新学说、新理论层出不穷,史学研究领域越来越拓展,研究方向越来越复杂。
一个非常严肃的问题
面对大量涌现的新现象、新思潮,我们怎么定位自己?我对有些倾向并不十分认同,比如说“新文化史”。新文化史的代表作,娜塔莉·戴维斯的《马丁·盖尔归来》,书中的事件是人们很早就知道的一个审判案件。过去也有人写过,可是戴维斯用新文化史的理念进行写作,对此做了一个自己的解释。这个解释在我看来,加入了太大的想象空间。如果在历史学研究中加进太多想象,那么历史学是不是仍旧是历史学?大家都承认事实本身,案件审判时有相当不错的记录。问题在于,女主人公为什么接受假马丁,正是在这一点上作者加入了太多的想象,并根据想象进行推理。这是我理解的本书最大特点。可是我们怎么知道女主人公的思想活动和动机呢?女主人公没有留下任何说法,或者说,她的说法不被戴维斯接受,戴维斯有她自己的解释。但这个解释又是从哪里来的?问题就出在这里。最近一段时间历史学界出现一种倾向,对某些事件中的一些情节做推演,通过逻辑推论得出结论,但这样就把历史作为侦探小说来写了。可是你如果真的把历史作为小说来写,历史学和文学还有没有界限?我觉得这是一个非常严肃的问题。戴维斯的结论过分建立在推理上,离开了坚实的史料依据。
类似的情况并不少见
比如说心态史,也是最近几十年发展出来的新领域,并且得到广泛传播。心态史给我的感觉是,它所指认的某些事件、情节、人物案例,属于事实,是有依据的。但如果我们根据某些史料记载,就去推导身临其境的人物或人物群体的心理状态(说好听一点是借鉴心理学研究方法),从而进行推论,这种治学方法算不算历史研究、能不能恢复历史的真实,存在相当大的疑问。因为,写小说的人都知道,一个情节可以向多个结果发展,小说家可以选择让结局向不同方向变化。换句话说,同一部小说、同样的情节,可以引导出若干个不同的结局。但写历史却不可能有不同的结局,因为历史的结局是确定的,历史只能依据史料得出结论。用写小说的方法进行历史学研究,在相同的情节和事件中推导出各种结论,这还算不算历史学?
同样的例子还包括在一段时间里很流行的疾病史研究。例如写滑铁卢战役,据说拿破仑在关键时刻正好身体不适,因此被打败了。诸如此类,一些新的史学流派,共同特点就是脱离史料、主观臆断。
最近还有一个例子很有意思
香港《联合早报》2017年8月刊登尼尔·弗格森的一篇短文,认为世界历史经常是由一些异想天开的突发事件造成的,那就是人类历史的关键时刻。为了证明这个观点,他引用奥地利著名文学家茨威格的《人类星光灿烂时》中的几个故事,说这些就是人类历史的关键时刻,一刹那就改变了整个历史的面貌。他举了几个例子,第一个是1453年君士坦丁堡陷落,按照茨威格的说法,只是因为一个不引人注意的小城门碰巧没有上锁,于是土耳其军队就从这个城门如同潮水一般涌进来,所以君士坦丁堡就陷落了。第二个例子是滑铁卢战役,碰巧法军元帅格鲁希恪守成命,普军已经投入战斗,可是他就老老实实地按照命令留在其他地方。拿破仑已经被打败了,格鲁希的军队还没上战场。第三个例子是十月革命,德军参谋本部允许列宁过境返回俄国,以为把他送去后就能将沙俄摧毁,但没想到把德意志帝国也摧毁了。这是茨威格小说中的“人类星光灿烂时”,他写的是小说不是历史。问题出在,大名鼎鼎的历史学家尼尔·弗格森,居然把茨威格小说中的情节作为依据来写文章,以证明他的观点即人类历史是由“星光灿烂”的时刻组成的。
历史学有没有边界
以上种种新思潮,让我思考一系列问题:历史学究竟是什么?历史学有没有边界?史学研究者是不是可以把历史学的所有边界都突破?如果说历史学的所有边界都被突破了,那么历史学还是不是历史学?我认为史学终究是史学。史学是有边界的,这个边界就是严格依照能够得到的、坚硬的、真实的材料。当然,我现在指的坚硬、真实的材料,不完全是兰克所说的官方档案、外交部文件,等等。现在史料的范围很广,包括文字的和非文字的、物质的和非物质的;可是不管怎么说,做史学还是得从史料出发,以史料为依据。虽然现在史料的范围大大扩大了,但如果公开说根本不要史料,只依靠推理和编织故事就可以做历史,这就突破了历史学最基本的底线。
载自《北京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