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磊,对外经济贸易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中国近现代史学系
近年来,网上兴起了一股所谓“明史热”的思潮,这股思潮里存在着不少学术上错误、偏狭的观点,影响了一批较为偏激和不成熟的青年人。在这些观点中,“明朝政治超前发展”是比较有代表性的一种观点,这种观点认为明朝政治制度是极为先进的,“代表着资本家”的利益,明朝的灭亡不是因为阶级矛盾尖锐的结果,而是因为财政收入的破产所导致。笔者认为,这种观点是一种对历史的误读,应该予以严肃的辨别和批判。
一、对杜车别对明朝政治之分析的评析
在目前中国网络上,比较系统地阐述“明朝政治制度超前发展”的观点之人为网名为“杜车别”的写手。该写手的一些观点,集中反映在他的长文《明朝的灭亡原因和中国古代政治制度的超前发展》之中,虽然他的观点没有受到主流明史学界的重视,迄今为止只有王家范先生一人对其观点做出批判性的回应。但是他的观点的确影响了一些偏激、幼稚的网友,导致诸如“明朝政治制度超前发展”、明朝“代表资本主义”、清军入关终结了中国资本主义发展之类似是而非的观点在网上流传,形成了一定影响。纵观杜车别的文章,可以发现他对明朝政治有着同其他学者不同的一些观点,可以概括为以下几个方面:
1、对明朝皇帝的评价
杜车别对明朝皇帝的评价同其他学者完全不同,他主要对万历、天启、崇祯三位皇帝进行了粉饰和美化,认为一些学者对这些皇帝的评价不够公允,认为他们不是完全荒淫、残暴的暴君。
对万历皇帝,杜车别认为万历皇帝是一位开明的皇帝,在他在位期间,面对言官的“群狼式的围攻,暴风雨式的批判漫骂”[1],体现了一位具有宽宏大量的君主的仁慈的一面,他面对言官们疯狂的人身攻击心胸宽大,不与惩处。万历皇帝也不是一位怠政的皇帝,在重大决策上,万历皇帝坚持进行决策。而言官攻击万历皇帝的原因并非试图改善朝政,而是沽名钓誉,其背景原因在于明末开放政治氛围和舆论环境。在对天启皇帝的解读上,杜车别认为,天启皇帝不是一位“木匠皇帝”而是一位勤政的皇帝,对各项朝政大事都能做出准确的判断。
对于滥杀大臣的崇祯皇帝,杜车别认为这些大臣大多因为犯罪而被处死。例如对崇祯朝最负盛名的蓟辽督师袁崇焕,杜车别花了大量的篇幅来论证袁崇焕应该被处死,并且用被袁崇焕处死的毛文龙作为反对袁崇焕的对立面。他同时认为一直被认定为是奸臣的温体仁,周延儒等人不是一直以来被认定的“奸臣”形象,而是具有一定才能的贤臣。
2、对明朝太监专权的评价
杜车别同其他人相反,他认为“明朝太监专权”是一种假象,在他看来,明朝宦官专权从未真正占据主流,理由是刘谨、魏忠贤等明朝大太监执政的时间都不长,因此宦官专权并非明朝政治的常态,而是明朝政治的非正常状态。
以上为杜车别对明代皇权政治的主要观点,从杜车别对明朝政治制度的分析,可以看出他对以明朝皇帝为核心的明代皇权政治是比较偏爱的。他认为在某种指出了一些学者在解读明朝皇帝时候存在一定不足,但由于自己的偏爱,忽视了明朝政治制度腐朽的一面,这种解读显然是错误的。
首先。杜车别对万历、天启、崇祯三位皇帝的评价,同其“明朝政治超前发展”的观点,没有必然联系。他主要针对明朝政治中皇帝是否处理朝政和进行政治决策进行辩驳,认为万历、天启、崇祯并非一般人所说的“荒淫、无道”的暴君和昏君。这些论据无法证明“明朝政治超前发展”这一命题,充其量只能证明万历、天启、崇祯等明朝皇帝,还存在着程度上进行政治决策,履行皇帝职责的一面,然而,事实上这样的观点也绝非杜车别一人所独创,其他一些明史学者也对明朝末年几位皇帝进行了一些自己的评价,提出了超越前人的不同观点。
对于封建社会的制度仅仅从最高统治者皇帝一人的角度去考虑问题,显然是一种皮相之见。杜车别对明代末年皇权政治的观点主要集中在对皇帝个人是否可以随心所欲地进行政治决策这一角度,对专制主义中央集权的皇权政治缺乏深层次的理解,应该看到,专制主义皇权政治并非可以简单地理解为一种简单的皇帝为核心的个人政治,而是一种以农本经济为基础,以士大夫和皇权“共治”天下的制度。
中国古代世袭式的皇权政治制度具有皇帝个人素质和执政效能逐带递减的特点,继任的皇帝的执政空间往往比开国皇帝要小,而伴随着开国皇帝所奠定的制度不断发生细微变化,制度的张力会对皇帝造成越来越大的约束,这也就造成了越到王朝末年,皇权的行使往往受到大臣乃至于社会舆论的一定影响,这已经被不少学者所证实。这种细微的变革不过仅仅是皇权政治制度随着自身发展规律而出现的细微变化,相比西方资产阶级所创立的民主共和制度、君主立宪制度等依然存在很大差距,决不可冠之为“超前发展”。
二、对杜车别的“商人代言论”和“商税亡国论”的评析
杜车别认为明朝官僚“很多都是商人阶级的代言人”和“收不上商业税导致明朝灭亡”的观点,也是他认为明朝政治超前发展的论据之一。其第一种观点认为,明朝末年出现的“工商皆本”的思想影响了明朝很多官僚,这些官僚大多都是商人阶层的支持者,他们力主降低商税甚至取消商税,而站在他们对立面就是万历皇帝,他不断派出矿监税使,试图增加明朝的财政收入。但是,明王朝最终废除了商税,导致其财政收入入不敷出,最终灭亡。
显然这是一种似是而非的观点。晚明时期,虽然有一些官员出现“工商皆本”的思想,但是这种思想并没有在封建统治阶级中成为主流,即使在反对矿监税使的所谓“东林党人”内部,主张废除矿监税使的也不过高攀龙、李三才等少数人,这些人在明史上从未占据要津,例如高攀龙官至不过光禄司少卿,并没有成为户部尚书或者侍郎,也没有占据要津,他们虽然可以提出相关政策,无法彻底影响政府决策,杜车别的文章中,没有列举出明帝国彻底废除商税的证据,更没有证明这种政策是明帝国一贯的政策。其论证具有重大瑕疵。
杜车别的“废除商税”说,显然对明帝国的财税体制不甚了解,明帝国作为中央集权制的专制主义封建王朝(此封建并非“分邦建国”的“封建”),在朱元璋废除宰相制度之后,就形成了分权于六部的政治格局,对于整个帝国的财税体制最具发言权的乃是皇帝、内阁领袖和户部尚书等极少数官员。杜车别“废除商税”说的另一个漏洞在于他多引用万历时期的史料而忽视了天启、崇祯年间的史料,以崇祯年间为例,崇祯年间长期担任户部尚书毕自严(此人并非“东林党人”)曾对明朝的财税体制展开大规模整顿,提出了加增榷额、增加关税等主张,根据学者的相关研究,在扬州、两淮、河西务、崇文门等钞关增加的关税额度超过了天启年间额度的一倍以上[2]。可见,即使晚明政府十分腐朽,但是为了它的统治的利益,绝没有彻底放弃商税,而明朝的税收危机,只能从其政府腐败导致效能递减的方面去寻找原因,绝非什么“处于超前发展的阶段”。
既然“废除商税说”是错误的,那么在此说基础上衍生出来的明代士大夫多为“商人阶级”的代言人之说,自然也是一种误读。杜车别直接将商人和“资本家”混为一谈,认为明代士大夫“所代表的恰恰是中层的那部分大商人大资本家集团的利益”[3],这种观点没有搞清西欧历史上产生的资本主义和资产阶级,同中国古代社会中的商人群体有着本质的不同。不论是马克思对资本主义的界定,还是其他西方学者如马克韦伯、熊彼得等人,都没有简单地将资本主义、资本家等概念和中古时期的商人群体完全等同。中国古代的商人和西方的资产阶级至少有几个不同,第一,西方资产阶级在经济上是社会化大生产的产物,社会化大生产蛀牙表现在生产资料和劳动力集中在企业中进行有组织的规模化生产,生产过程各环节形成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因此西方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不仅在全球化程度上,还是在对科学技术的应用之深度上都远远超过了以往任何时代,而中国到了明朝时期科学技术已经落后于西方,自然无法将其应用于经济发展。第二,西方资产阶级在意识形态和政治制度上将封建领主和专制国王彻底打翻在地,通过君主立宪制度掌握了政权,通过文艺复兴、宗教改革掌握了意识形态的主导权。而这些现象在古老的中国尚未出现,中国的商人群体,尚未在政治上成为主导群体,不仅没有广泛地参与到世界性的社会化大生产之中,也没有思想文化和政治上提出对古典皇权政治的否定。由此可见,杜车别的观点显然是恩格斯批评过的简单的“经济决定论”,恩格斯曾经说过:
根据唯物史观,历史过程中的决定性因素归根到底是现实生活的生产和再生产。无论马克思或我都从来没有肯定过比这更多的东西。如果有人在这里加以歪曲,说经济因素是唯一决定性的因素,那末他就是把这个命题变成毫无内容的、抽象的、荒诞无稽的空话。经济状况是基础,但是对历史斗争的进程发生影响并且在许多情况下主要是决定着这一斗争的形式的,还有上层建筑的各种因素。[4]
从恩格斯的观点,我们可以看出,杜车别的观点显然属于简单的“经济决定论”的范畴。他虽然通过分析揭示了晚明时期中国社会出现了一些新气象、新变革和新的因素,然而,这些因素尚在萌芽之中,远远未曾达到突破古典社会形态的外壳的程度。更重要的是,明王朝的专制主义中央集权政治制度在其末年实际上已经走到了尽头,最后被农民起义推翻,李自成农民军通过拷掠,得到数千万两赃款的基本历史事实说明明朝政府的腐朽已经深入骨髓,所以明朝腐朽的上层政治建筑根本无法促进、推动社会变革,明朝最后在强大压力之下走向灭亡,并不可惜。
三、对明朝政治的正确认识
既然杜车别观点存在较为严重的偏颇,那么如何正确认识明朝的政治呢?我们认为,明朝的政治制度总体上是中国传统专制主义皇权政治的发展成果,根本上没有走出专制主义皇权政治“其兴也勃焉、其亡也忽焉”的历史轨道。总而言之,腐朽的明王朝,谈不上处在资本主义或者资本主义前夜的超前发展的阶段。
明朝的建立者朱元璋废除了中国自古以来行之有效的丞相制度,继任的明朝皇帝设立了内阁,总理行政,设立司礼监以牵制,并且分设五军都督府分散军权,加设都察院、六科以监督六部行政。明朝的政治制度设计的秘诀在于令各个部门之间职能分工明确且又犬牙交错、互相牵制,以达到防止臣子结党蒙蔽皇帝的目的。明太祖所制定的基本政治制度和政治精神,虽然经过局部的改良,总体上延续到了明末,没有根本性的变化。从各种角度来看,明朝不存在现代资本主义性质的宪法,也不存在三权分立制度。其政治制度完全谈不上“代表先进的资本主义”。
明朝的皇权政治,到了万历年间,的确发生了一些变化,首先,伴随着明朝世袭制度的持续运转,皇帝驾驭政局的能力逐渐下降,伴随着的是士大夫的力量逐渐上升,杜车别所指出的一些官员对皇帝发出谏言的现象就是这种趋势的体现,这不代表着新兴阶级的崛起,不过是旧统治阶级内部权力博弈分配的发展结果。其次,随着明朝社会经济的发展和舆论控制的松动,在乡的士人发起各种文化结社,乃至批评朝政,起到“处士横议”的作用,如以顾宪成、高攀龙等人为中心的东林讲学,就是这种社会变革的体现,这些运动虽然提出了一些“工商皆本”、反对政府滥征商业税的进步思想,但其发起人主要是依托农村和附属于农村经济的城乡士大夫,虽然在一定程度上和市民阶层相结合,但与现代资产阶级以政党政治为核心的政治活动存在着相当的距离,更应该注意的是,这些民间政治活动,都受到明朝腐朽的当权者之敌视与迫害,没有完成政治改良的目标。类似这样的活动,在历史上其他朝代如东汉末年就曾存在,不能证明明朝社会已经变成资本主义性质的社会。
最后,明代的确存在一定的所谓“资本主义萌芽”的现象,根据学者的阐述,这些资本主义萌芽依赖城市手工业经济,进行雇佣劳动,同传统的农业经济模式截然不同,且这种“资本主义萌芽”在清朝也依然存在[5]。然而,所谓“资本主义萌芽”说仅仅从雇佣劳动和生产方式的角度出发认识问题,忽视了马克思等经典思想家界定的资本主义社会,包含着对农本传统社会在政治、经济、文化方面的全方位扬弃,本身在学术上严谨性就较为不足,也受到了一些坚持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的学者对其进行一定批判,显而易见,明朝即使存在一些“资本主义萌芽”,但是并没有对传统的农本社会体系产生全方位的冲击,社会变革的因素尚在缓慢积累,因此所谓的“萌芽”永远无法撼动旧有的生产方式和上层建筑,因此绝不能断言明朝就是一个资本主义性质的社会。
四、结论:正确认识明朝的重要性
对于一些现代的中国人而言,也许明清之际的巨大变化是一种“亡国”,有人甚至将其上升到“华夏文明”的兴亡这一高度,但我们应该保持清醒的头脑,正确认识明王朝,反对各种过度抬高明朝贬低清朝的偏激思潮,乃是有理性的国人所必须承担的社会责任。
诸如杜车别一类的“明粉”对明朝的怀念,事实上仅仅是一种对清朝的厌恶。即使这种舆论的存在可能受到一些社会客观现象的刺激,也不能不予以严肃的批判。清朝实行的剃发、易服,给当时的人们带来“亡天下”之感,也曾激化了社会矛盾,这些历史事实固然无法磨灭,清王朝的罪行也不能被掩盖。但是这并不意味着华夏文明的灭亡。清王朝作为中国最后一个封建王朝,接受中原文化,将传统中国政治的效能发挥到了极致,在清朝统治下,虽然存在着诸如文字狱一类的弊政,但中国的社会经济文化继续向前发展,例如清朝的经史考据学、金石学、训诂学、目录学都达到了一个新的高度,对整理中国传统文化有着很大贡献,清朝的经济也保持了长时间的繁荣,中国人口从明末清初的数千万跃升为清末的四亿左右,清王朝对边疆地区的统治更加稳固,为中华民国政权所继承,这些都是清朝的贡献,是不能否定的。
事实上,一些人的骨子里认定清朝“非正统”,在此前提下,他们认为清朝毫无功绩,还阻碍了中国现代化进程的发展,显然是一种狭隘情绪的体现。他们对现代化这一复杂的现象毫无常识,无法真正认清明清两代建立在封闭保守的“天朝上国”意识上的皇权统治和腐朽不堪的官僚政治,是导致近代中国落后挨打的根本原因。所以他们无法接受正规学者早就给出的正确历史结论,因此才幻想明王朝能够在近代化变革中取得成功,事实上明王朝自身因为腐朽不堪,无法应对新兴的清王朝的挑战,最终被农民起义军所推翻,指望如此腐败的一个政权能够完成现代化毫无疑问是痴人说梦。一些人在清朝亡国一百多年的今天,还怀着大汉族主义思想排斥清史研究,甚至将中国不能现代化的责任完全推到清朝头上,显然是一种狭隘的门户之见,不利于正常的明清史研究氛围的塑造,必须受到批判。
[1]杜车别:明朝灭亡的原因和中国古代政治制度的超前发展http://blog.sina.com.cn/s/blog_456e7c3b0100g9g5.html?tj=1
[2] 李华彦:《晚明户部尚书毕自严财经政策研究》,台湾成功大学历史学研究所硕士论文,第95页。
[3] 杜车别:明朝灭亡的原因和中国古代政治制度的超前发展(十五)http://bbs.tiexue.net/post2_8294033_1.html
[4] 恩格斯:《致约瑟夫布洛赫的信》1890年9月21日于伦敦,《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10本,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第591页。
[5] 参见黄娟:《清代陕西秦巴山区的内生性资本主义萌芽》,西北大学硕士论文2001年、李龙潜等:《清代前期广东采矿、冶铸业中的资本主义萌芽》,学术研究1975年第5期等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