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政治纠缠学术时寻求超越
院士是科学技术领域的一个至尊称号。自一六六六年法兰西科学院成立,并给予在其中工作的科学家以院士称号始,欧美多国纷纷效仿,蔚然成风。于是,世界各地,有许多国家级科研机构相继诞生了自己的院士。
一九二八年四月十日,国民政府公布修正中华民国大学院组织法暨国立中央研究院组织条例,改“中华民国大学院中央研究院”为“国立中央研究院”,二十三日,国民政府任命蔡元培为中央研究院院长。六月九日,中央研究院在上海东亚酒楼举行第一次院务会议,这标志着中央研究院正式成立。一九四八年四月一日中央研究院发布首届当选院士八十一人,贫穷落后的中国,经过几十年的努力,终于有了自己可以与国际学术界对话的科学荣誉头衔。
民国时期中央研究院虽是中国学术研究的最高决策、领导机构,但也常受到政治干扰和战争摧残。中央研究院的档案中,有多卷记载了涉及政治的非学术化事件。如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以下简称“二档”)三九三-508《国民政府关于公文寄递注意保密的训令及中央研究院被函知在该院秘密设置国民党第一区二十三分部等文件》,尤其是一九二八至一九三一年,中央研究院几次接到国民政府训令,要求检举“共产党嫌疑犯及反革命分子”,但他们没有检举过任何人。虽被设立秘密党部,却没有检举出“共产党嫌疑犯及反革命分子”的中央研究院,一九三三年卷入致命的“人权运动”,导致中央研究院首任总干事杨铨六月十八日在上海遇刺身亡。杨铨为蔡元培院长的得力助手,蔡元培曾是以暗杀清廷官员为主要手段的“光复会”会长,三十年后自己的助手被政府的特工杀掉,此事对蔡元培的行事颇有影响,因此淡出政坛,几乎不再触及政党的敏感问题。中央研究院为纪念杨铨,于一九三六年在院内专门设立了“杨铨奖金”。
一九四三年三月十日,蒋介石《中国之命运》出版,二十七日,国防最高委员会秘书厅发函,要求“全国各级政府机关等均应切实研讨批评,依限呈报”。据二档三九三-136(1)《中央研究院汇送该院人员研读〈中国之命运〉读后感意见》、三九三-136(2)《中央研究院各所遵从〈中国之命运〉一书原则拟具工作实施计划案》显示,劳幹对《中国之命运》,提出了多达十一处需要“斟酌”的意见。其中一处质疑“绝对标准”,“不知何指”;一处质疑“中国的命运的标准”,“不知如何标准”。
官方的指示,意在“研讨”,不在“批评”。而劳幹对蒋介石的著作,以“斟酌”的字眼,透出的却是批评性的针芒。劳幹是北京大学历史系毕业生,受胡适、傅斯年的影响较大,在研究居延汉简、秦汉史方面成绩卓著。他实际上是以史学家的考据学方法,实证《中国之命运》文理不通,“文法上或文义之贯串上有可斟酌者,尚所在皆有”。即以学术研究的方式对《中国之命运》加以否定,这是一个纯粹学者所拥有的学术权利。劳幹一九五八年当选为迁台的“中央研究院”院士,随后到美国加州大学执教,一九七五年荣退。
在关注中央研究院这个科学家群体与民国学术的内在关联时,尤其可以感受到其中所散发出的人文精神,即学者个体的自由意志和独立人格。正是这种精神使这一学术共同体居于那个时代的思想高地。
一人一票挡掉蒋介石的“条子”
一九三五年中央研究院评议会的建立,为这一学术共同体内的学者确立了投票权。中央研究院评议会评议员每届任期五年,时值一九三九年,中央研究院开始讨论第二届评议员改选办法,傅斯年在十一月十五日给评议会秘书翁文灏的信中,强调对评议员候选人名单“去取之间,必须公正,一以学绩为断,不便阿其所好,而应使见此名单者佩服”(《傅斯年遗札》第二卷,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二〇一五年版,789页)。以“学绩为断”的公正,不“阿其所好”,正是中央研究院评议会的真精神。新选举形成的第二届评议会,为今后研究院工作的顺利进展,提供了基本的学术管理、评价和监督机制。中央研究院评议会评议员在一九四〇年三月五日蔡元培去世后选举新任院长时,第一次展示了这种“真精神”。
根据《中央研究院评议会条例》第五条规定:“中央研究院院长辞职或出缺时,推举院长候补人三人,呈请国民政府遴选。”这次评议会首先选举院长候补人。此时,国内翁文灏、朱家骅、王世杰三位学界领导者的呼声较高,但傅斯年、周炳琳、汪敬熙、段锡朋等胡适的北大门生,和一向主张学术独立的陈寅恪,却积极抬出远在美国当大使的胡适。他们明明知道此时的胡大使肩负争取美国对中国抗战支持的重任,却故意要唱这出戏,就是强调以学术为重,以知识精英的投票权为重。这时浮现出的一个关键人物是顾孟余。
顾孟余早年留学德国,先任教于北京大学,后出任广东大学校长。一九二七年从政后,先后出任过宣传部长、铁道部长、中央政治委员会秘书长、交通部长。顾原本与汪精卫关系密切,后弃汪投蒋,得蒋介石的信任,临近选举中央研究院院长的前两天,被蒋“下条子”,钦点为院长人选。但结果却让蒋介石和顾孟余十分难堪。
傅斯年在给胡适的信中说有预投票和正式投票两轮,并列出了两次的票数,还说凭记忆可能有一两票误差。据二档三九三-1554《中央研究院首届评议会第五次年会纪录》所示,一九四〇年三月二十三日上午九时,院长候选人选举,三十人到场投票,大会主席王世杰是候选人,主动放弃投票,其他二十九位参与投票,李书华、秉志、陶孟和为检票人。结果出来,得票过半者三人:翁文灏二十四票,朱家骅二十四票,胡适二十票。此三位为院长候补人。
一人一票的现场表决权,是最为直接、看得见的民主权利,也是自由思想和独立人格的现场展示。在这个公共自由空间,学者的投票权最具民主性和权威性。
在中央研究院评议会评议员这里,蒋介石“下条子”不管用。这件事的从台前到幕后的过程被评议员傅斯年捅了出来,八月十四日,他用长信详细报告给了远在美国的胡适,摘录如下:
先是,蔡先生去世后,大家在悲哀中,前两日未曾谈到此事。后来彼此谈,不谋而合,都说,要选您一票,其余则议论纷纷矣。……此事,有若干素不管事之人,却也热心。如寅恪,矢言重庆之行,只为投你一票。到重庆后,评议会同人渐集,自非“科学社”几个外,平空谈到此事,都说,先生一票不可少。……
忽在开会之前两天,介公下条子,举顾孟余出来。此一转自有不良影响。平情而论,孟余清风亮节,有可佩之处,其办教育,有欧洲大陆之理想,不能说比朱、王差,然而如何选出来呢?大难题在此。及介公一下条子,明知将其举出,则三人等于一个人,于是我辈友人更不肯,颇为激昂。……次日晚翁、任出名请客,谈此事,寅恪始发言,大发挥其academic freedom说,及院长必须在外国学界有声望,如学院之外国会员等,其意在公,甚为了然(彼私下并谓,我们总不能单举几个蒋先生的秘书,意指翁、朱、王也)。(《傅斯年遗札》第二卷,829—830页)
陈寅恪所说的“秘书”,是指翁、朱、王、顾,他们都曾是国民党中央委员会或国民政府的秘书长(翁文灏一九三二年出任军事委员国防设计委员会秘书长,朱家骅一九三六年任中央党部中执委兼秘书长,王世杰曾任国民党中央设计局秘书长,顾孟余曾任中央政治委员会秘书长)。
傅斯年对这样的结果显然十分满意,他在给胡适的信中说:
此番经过,无组织,无运动,在翁、任请客外,亦未聚商,三五人闲谈则有之耳。举先生者之心理,盖大多数以为只是投一废票,作一个demonstration,从未料到政府要圈您也。我辈友人,以为蔡先生之继承者,当然是我公,又以为从学院之身份上说,举先生最适宜,无非表示表示学界之正气、理想、不屈等义,从未想到政府会舍翁、朱而选您。我初到渝时,曾经与雪艇、书诒谈过举你一票事,他们都说,“要把孟余选出,适之也必须选出,给他们看看”,当时可以说是没有人料到照顾到你。此会全凭各人之自由意志,而选出之结果如此,可见自有公道,学界尚可行democracy!
…………
所以我们的意思,只是“正经事,正经办”,且不惜忤旨(不举顾),以为此事至少决不至于忤及中国之大academician,兼自由民主主义之代表者也!(《傅斯年遗札》第二卷,831页)
傅斯年强调只是“正经事,正经办”,且不惜忤旨,全凭各人之自由意志,自然是对蒋介石“下条子”的demonstration(示威),表示学界之正气、理想、不屈等义。“给他们看看”就是“中国之大academician”(学者)借手中一票的公开抗争。宁可“忤旨”,而“不至于忤及中国之大academician兼自由民主主义之代表者”。也就是“学界尚可行democracy”(民主)的“公道”。
投票表决这事,自然让蒋介石好生气闷。选举之后,政府没有及时任命院长,直到九月十八日国民政府文官处才公函国立中央研究院“特派朱家骅代理国立中央研究院院长,此令”。随之国民政府主席林森签发“国民政府指令”(二档三九三-642《中央研究院代理院长朱家骅就职案及向蒋介石请假的文书》),要朱家骅到院视事。
历史会重演。一九五八年四月十日,胡适就任“中央研究院”院长时的一番话更让蒋介石不满。蒋介石在“训辞”中,赞扬胡适“个人之高尚品德”,并号召大家“发扬‘明礼义,知廉耻’之道德力量”,并说大陆上之所以批判胡适,即缘于此。胡适不顾蒋介石在台的个人权威,在蒋介石讲话完结,便当场反驳蒋介石的这一提法:“刚才总统对我个人的看法不免有点错误,至少,总统夸奖我的话是错误的。我们的任务,还不只是讲公德私德,所谓忠信孝悌礼义廉耻,这不是中国文化所独有的,所有一切高等文化,一切宗教,一切伦理学说,都是人类共同有的。总统年岁大了,他说话的分量不免过重了一点,我们要体谅他。我个人认为,我们学术界和中央研究院应做的工作,还是在学术上。我们要提倡学术。”(陈漱渝:《飘零的落叶——胡适晚年在海外》,载《新文学史料》一九九一年第四期)并说他被批判,被清算,并不是道德上的原因,而是因为他提倡一种思想,提倡“要拿出证据来”,及科学方法。
蒋介石在当天的日记中写道:
今天实为我平生所遭遇的第二次最大的横逆之来。第一次乃是民国十五年冬、十六年初在武汉受鲍尔廷宴会中之侮辱。而今天在中央研究院听胡适就职典礼中之答拜的侮辱,亦可说是求全之毁,我不知其人之狂妄荒谬至此,真是一狂人。今后又增我一次交友不易之经验。而我轻交过誉,待人过厚,反为人所轻侮,应切戒之。惟仍恐其心理病态已深,不久于人世为虑也。十时,到南港中央研究院参加院长就职典礼,致辞约半小时,闻胡答辞为憾,但对其仍礼遇不予计较……因胡事终日抑郁,服药后方可安眠。[陈红民:《〈蒋介石日记〉中的胡适》(上),载《南方都市报》二〇一一年六月二十二日]
再回头看顾孟余。这事对顾孟余的日后行事产生了长远的影响,以至于让他对政治有了逐渐淡出的诸多做法。蒋介石心中自然是不满中央研究院评议会成员的投票行为,但又不好明确表露,他只能及时给顾孟余一次补偿。一九四一年,当罗家伦辞去中央大学校长时,他就顺势把顾孟余补了上去。
这次评议会上学者用投票的方式否定了蒋介石钦点的院长人选,也就为后来用投票方式让郭沫若当选院士开启了通道。
“十四票对七票”,郭沫若当选
一九四六年十月二十日至二十二日在南京召开中央研究院第二届评议会第三次年会,讨论了一系列有关院士制度的具体问题。评议会对院士的选举资格做出了相应的规定:其一,对所习的专业有特殊著作、发明或贡献;其二,专业学术机关领导或主持在五年以上,成绩卓著。但在推荐候选人和最后投票选举过程中,尤其是数理组和生物组的人选,更多体现出一些学科奠基人的贡献。因为是第一届院士,有些学生、弟子的发明、贡献可能比老师强,这次机会就给了老师,把未来留给学生、弟子。
北京大学校长胡适是此次院士选举的“人文组”召集人,具有相当大的学术权力。除去必须考虑到的学术组织者和引领风气的长者外,这次人文组院士的标准是:发现、掌握新材料,提出新问题者;传统学术功夫深厚,有影响力,培养学生成就较大者。“中国文学”类不推荐文学创作的作家,而是要研究语言文学的专家。“哲学类”不推荐玄学论者,而是倾向于实证的哲学史家。检阅九卷全部候选人提名表后可知,胡适一人的最初提名就多达一百一十九人。胡适没有提名冯友兰,是因为他发现冯友兰、钱穆、张其昀在《思想与时代》上的“保守”“反动”言论与自己的民主、自由理念相悖。他在一九四三年十月十二日的日记中写道:“张其昀与钱穆二君均为从未出国门的苦学者;冯友兰虽曾出国门,而实无所见。他们的见解多带反动意味,保守的趋势甚明,而拥护集权的态度亦颇明显。”
一九四七年十一月十五日,中央研究院评议会审定的一百五十位候选人名单在政府公报和京沪各大报公示,同时请求国人对公告名单中任何候选人之资格提出批评意见。此时,因患高血压在美国就医的傅斯年致信朱家骅、翁文灏、胡适、萨本栋、李济,对人文组刘文典、潘光旦提出了否决意见:
候选人中确有应删除者,如刘文典君。刘君以前之《三馀札记》差是佳作,然其贡献绝不能与余、胡、唐、张、杨并举。凡一学人,论其贡献,其最后著作最为重要。刘君校《庄子》,甚自负,不意历史语言研究所之助理研究员王叔岷君曾加检视(王君亦治此学),发现其无穷错误。校勘之学如此,实不可为训。刘君列入,青年学子当以为异。更有甚者,刘君在昆明,自称“二云居士”,谓是云腿与云土。彼曾为土司之宾,土司赠以大量烟土,归来后既吸之又卖之,于是清华及联大将其解聘,此为当时在昆明人人所知者。斯年既写于信上,当然对此说负法律责任。今列入候选人名单,如经选出,岂非笑话。学问如彼,行为如此。故斯年敢提议将其自名单中除去。(《傅斯年遗札》第三卷,1340页)
社会学一项,有潘光旦君。潘君自是聪明人,然其治谱牒学之结论,实不能成立。彼以科学之名,证明苏州人天资优越,然此说实不足以成之,盖科举之业亦有风气,且可揣摹,主考与入选者每为一调,忽略此历史事实,仍潘君之说,故潘君之功夫似未可与陈达君同列也。治学不可以报纸文字定其高下,此学在中国既不发达,如求其次,则孙本文君似应列入。此君之书,甚有理解,其工夫非作二三小文之比,故敢提议将其列入候选名单。(《傅斯年遗札》第三卷,1342页)
一九四八年三月九日袁翰青致信中央研究院评议会,主张“可采宁缺不滥之态度,以免贻笑于国际科学界”。他指出化学一科中的纪育沣,在化学界虽为前辈,亦偶有论文发表,“但所发表之论文均无创见”,其实验仅限于“嘧啶”,是他美国导师的工作范围。而其导师的论文在化学界已被公认为二三等论文。“纪先生二十年来只知做其博士论文之延续,无异自认其尚无自寻门径,独立研究之能力。国内类似纪先生之有机化学家为数不少,今独选举纪先生为院士,恐既不能使国内化学界心服,亦不免使国际化学界讶异也。”三月六日,医师王和夫致信选举筹备会,说“候选人中行政人员太多”,“贵院评议员全部列名,最受国人攻击。还以退避为是”。“马文昭医师,此人老朽昏聩,他根本无研究之素养、热心与能力,所有数篇非驴非马之研究皆具技术员、助手及友人代作代写。关于忌烟之研究与治疗全是骗诈,他用此忌烟之蛋黄素杂有吗啡,不能根戒烟瘾。贵院评议员林可胜及吴宪二先生熟知此人,可请其作证也。”
袁翰青、王和夫与傅斯年三人的信分别被选举筹备会作为“极密件”第一号、第二号、第三号刻印件,分发给评议员“作为参考资料”,让“评议会讨论”。结果是纪育沣、马文昭、刘文典、潘光旦四人都落选。这是举报、监督的力量。
胡适并没有因郭沫若此时的“左倾”而排斥他。相反,胡适看中的是郭沫若的甲骨文、上古史研究。这里引述当时以“历史语言研究所代理所长”名义列席评议会的夏鼐的日记为证据,其中涉及朱家骅、萨本栋、吴有训(正之)、巫宝三、陶孟和、胡适及夏鼐本人等多位与会者的意见:
上午评议会继续审查名单。关于郭沫若之提名事,胡适之氏询问主席以离开主席立场,对此有何意见。朱家骅氏谓其参加内乱,与汉奸罪等,似不宜列入;萨总干事谓恐刺激政府,对于将来经费有影响;吴正之先生谓恐其将来以院士地位,在外面乱发言论。巫宝三起立反对,不应以政党关系,影响及其学术之贡献;陶孟和先生谓若以政府意志为标准,不如请政府指派;胡适之先生亦谓应以学术立场为主。两方各表示意见,最后无记名投票,余以列席者不能参加投票,无表决权,乃起立谓会中有人以异党与汉奸等齐而论,但中央研究院为Academia Sinica[中国的科学院],除学术贡献外,惟一条件为中国人,若汉奸则根本不能算中国人,若反对政府则与汉奸有异,不能相提并论。在未有国民政府以前即有中国(国民政府倾覆以后,亦仍有中国),此句想到而不须说出口,中途截止。故对汉奸不妨从严,对政党不同者不妨从宽。表决结果,以十四票对七票通过仍列入名单中。(《夏鼐日记》四卷,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二〇一一年版,150—151页)
由此评议现场,可以看到,大会主席朱家骅和总干事萨本栋,不能左右其他评议员的学术立场,更不能包办其他人的意见,或挟持他人的学术观念。可以有不同的意见,或出于政治立场考量,或学术观点不同,但一人一票的表决权是最为民主和独立意志的体现。在“学术立场”和“学术贡献”的基本底线上,多数学者是要死守的,所以才会有“以十四票对七票通过”的结果。前面谈及在一人一票的学者独立表决现场,蒋介石“下条子”也不能决定由谁来当中央研究院院长;此时中央研究院院长同样也不能决定谁不可以当选为院士。这正是民主制度赋予学者的学术权力,也是学者坚守学术伦理的人格展示。一代有一代之学术品格,一代有一代之人品。
“您选思永或沫若,我愿放弃”
梁思永是继安阳小屯发掘甲骨文之后,在小屯西北五里之外主持发掘侯家庄最大商代墓葬区的功臣,被法国汉学家伯希和一九三五年在哈佛大学建校三百年纪念大会上公开表彰。抗战期间,梁氏兄弟随各自的研究所辗转迁徙到大西南,却被贫困和疾病缠绕(梁思成夫人林徽因结核病卧床,梁思永肺病三期),难以生存。关键时刻,傅斯年给中英文教基金董事会董事长朱家骅、教育部次长杭立武写信,请求为林徽因申请“科学研究补助”。更甚者,傅斯年又专门致信蒋介石为梁思成、梁思永申请“救济”。梁氏兄弟不负众望,在这次院士选举时,同时入选。
“甲骨四堂”的罗振玉(雪堂)、王国维(观堂)、郭沫若(鼎堂)、董作宾(彦堂),有遭人非议者,董作宾的人品特好,他明确提出考古者不能收藏,自己以身作则。梁思永与董作宾都长期参与了殷商遗址的考古发掘,是同行,也是朋友,他们同时出现在公示的一百五十位候选人名单中。一九四八年二月二日,董作宾致信胡适,在汇报自己的学术工作的同时,向胡适提议:“喜闻中研院选院士,您必出席,关于考古学方面,希望您选思永或沫若,我愿放弃,因为思永是病中,应给他一点安慰,沫若是院外人,以昭大公。这是早想托您的。”〔《董作宾信七通》,见耿云志主编《胡适遗稿及秘藏书信》(手稿本)第37册,黄山书社一九九四年版,699页〕所幸四月一日公布的八十一位院士名单中,郭沫若、梁思永、董作宾都当选上了。这才有了梁思成、梁思永兄弟当选,梁家一门两院士的佳话。
董作宾自己愿意放弃,一求给同行、友人病中“一点安慰”,二求给院外人“以昭大公”。同行学者中,这是什么精神?哪来的自信,哪来的底气啊!董作宾是我南阳前辈先贤,斯人斯言,令人感慨。
艰苦的战乱年代,学者以独立之精神、自由之思想为做人的坐标,坚守学术底线,维护学术尊严,同时也彰显出人性的友善、友爱与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