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在经济学史上,真正把价值和劳动联系起来的是古典政治经济学,它提出了以 “劳动创造财富”和“等量劳动获取等量财富”为核心内容的“劳动价值论”,这构成了古典政治经济学劳动价值论自身难以逾越的“两个教条”。马克思通过《资本论》的“政治经济学批判”,在“劳动的二重性”的基础上完成了对古典政治经济学劳动价值论“两个教条”的富有内容的批判和超越,使“资本和劳动的关系”第一次得到了科学的说明,从而实现了从“劳动价值论”向“剩余价值论”的转变,最终找到了解开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之谜和经济学最复杂问题的“钥匙”。在此意义上,《资本论》不是用“劳动价值论的逻辑”来解释“剩余价值论”,而是用“剩余价值论的逻辑”来解释“劳动价值论”。正是借助“剩余价值论的逻辑”,《资本论》才实现了政治经济学的伟大革命。
关键词:《资本论》 劳动价值论 剩余价值论 政治经济学批判 政治经济学革命
作者白刚,吉林大学哲学社会学院暨哲学基础理论研究中心教授(吉林长春 130012)。
在一定意义上,马克思没有“政治经济学”,只有“政治经济学批判”。1859年在柏林出版的作为马克思“一生的黄金时代的研究成果”就命名为《政治经济学批判》,而这一标题后来又成了马克思“倾其一生”的巨著《资本论》的副标题。作为“政治经济学批判”的《资本论》,不是致力于阐明如何建构共产主义的经济学,而是致力于揭示资本主义经济学的缺点和问题,论证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矛盾性和暂时性。而这一“政治经济学批判”的主题变换和革命性变革,主要就是通过从“劳动价值论的逻辑”向“剩余价值论的逻辑”转变实现的。对此,在《资本论》第一卷出版前夕(1867年8月24日)致恩格斯的信中,马克思曾专门强调自己的《资本论》一书“最好的地方”有两点:一是提出了“劳动的二重性”,二是研究了作为一般形态的“剩余价值”。由此可见,《资本论》的真正创建并不在于肯定了古典政治经济学的“劳动价值论”,而是在古典政治经济学劳动价值论基础上提出了“劳动的二重性”,并以此为基础改造和完善了劳动价值论,进而将“劳动价值论”升华为关于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之特殊规律的“剩余价值论”。《资本论》的“政治经济学批判”是对古典政治经济学劳动价值论富有内容的超越和根本的逻辑转换,由此才使“政治经济学”这门科学发生了“彻底的革命”。
一、古典政治经济学“劳动价值论”的“两个教条”
在古典政治经济学之前,重商主义认为“货币”是财富的标志,作为货币来源的“流通领域”是财富的源泉。而其后的重农学派虽然有所进步,否认流通领域是财富的源泉,认识到“生产领域”才是财富的源泉,但它也只是把农业生产当成是财富的唯一源泉,而否认其他形式的生产的意义。在经济学的历史上,真正把商品的价值和劳动联系起来的,是古典政治经济学。古典政治经济学产生于17世纪中叶,完成于19世纪初,其实质是产业资本代替了商业资本的统治,也即是“生产”而不是“流通”成为了财富的基础和源泉。古典政治经济学首先是通过批判重商主义而确立自己的基本理论的。不同于重商主义,古典政治经济学把“流通”从其在商业资本统治时期的一个独立的经济现象,看成是生产的从属因素,重商主义的财富观和货币观被重新探讨。在古典政治经济学这里,国民财富的性质和原因不再是外在的“货币”,而是内在的“生产”。为了论证资本主义工业生产方式的优越性,代表产业资本家利益的古典经济学家在重商主义者所描述的流通领域的货币现象背后,去寻找资本主义生产的本质和其内在规律。就价值问题而言,古典政治经济学认为有必要透过重商主义的市场价格这个“流通表象”,深入到生产领域中寻求其形成的“自然基础”。在此基础上,它才发现了作为一切国民财富源泉的“劳动”是决定价值的最终因素,“劳动价值论”终于代替“货币财富论”出现了。劳动价值论的出现,既标志着经济学理论探讨从“流通关系”到“生产关系”的过渡,也标志着古典政治经济学的产生。正如马克思所言:“我所说的古典政治经济学,是指从威·配第以来的一切这样的经济学,这种经济学与庸俗经济学相反,研究了资产阶级生产关系的内部联系。”
在劳动价值论创建之前,“劳动”似乎是一个十分简单的范畴,好像和财富(价值)无关。如货币主义就把财富看成自身之外的“他物”,看成是完全客观的东西存在于货币之中。同货币主义相比,重商主义的很大进步在于把财富的源泉从对象转移到主体的活动——商业劳动,但是,他们仍然只是把这种活动本身理解为局限于取得货币的活动——从流通过程独立化为商业资本运动时呈现出的表面现象,因此,他们只是抓住了劳动的假象,而不能发现劳动创造财富的本质。同重商主义相对立的重农学派,把劳动的一定形式——农业生产——看作创造财富的劳动,不再把对象本身看作裹在货币的外衣之中,而是看作产品一般和劳动一般的成果了。在重农学派这里,劳动价值论实际上已经要呼之欲出了,但仍犹抱琵琶半遮面。在此基础上,亚当·斯密却大大地前进了一步,他抛开了创造财富的活动的一切规定性,既不是农业劳动,又不是商业劳动,也不是工业劳动,而既是这种劳动,又是那种劳动,或者干脆就是劳动本身。“有了创造财富的活动的抽象一般性,也就有了被规定为财富的对象的一般性,这就是产品一般,或者说又是劳动一般。”所以说,正是以斯密为创始人的古典政治经济学,真正开始了从“流通过程”向“生产过程”的过渡,开了从“劳动”而不是“货币”来探讨国民财富性质和来源的先河。古典政治经济学这一步迈得虽然艰难,却是意义巨大。由此,以“劳动价值论”为基础的现代经济科学得以诞生:“真正的现代经济科学,只是当理论研究从流通过程转向生产过程的时候才开始。”
在经济学史上,亚当·斯密被称为“国民经济学的路德”,他第一次撇开了具体劳动的特殊形式,宣称任何一个生产部门的劳动——劳动一般,都是国民财富的源泉。在被称为“资产阶级的圣经”的《国富论》中,斯密明确提出了自己“劳动价值论”的两个规定:一是劳动创造财富,“任何一个物品的真实价格”,乃是“获得它的辛苦和麻烦”,“世间一切财富,原来都是用劳动购买而不是用金银购买的”;二是等量劳动获取等量财富,“一定劳动量的价值”交换有“同量劳动价值的物品”,“劳动是衡量一切商品交换价值的真实尺度”。在这里,斯密完全站在产业资产阶级的立场,一方面批判了重商主义者所主张的只有对外贸易才是财富来源的观点,强调“劳动是第一性价格”,是最初用以购买一切货物的代价,也即获得它的“辛苦和麻烦”;另一方面又矫正了重农主义者所持的只有农业劳动才创造财富的偏见,强调商品的价值,恰恰等于它使他们(商品所有者)能够购买或支配的“一定劳动量的价值”。令人遗憾的是,由于对“价值量”的分析几乎吸引了斯密的全部注意力,所以他的劳动价值论主要是在探讨商品和商品之间交换的“量”的比例关系下,也即在探讨什么是“交换价值的原始源泉”下展开的。然而,斯密根本不能、也无法明确区分和说明“投下的劳动量”和“交换的劳动量”各自的作用和相互关系。但与先前的经济学学派不同,斯密已开始在“效用”和“购买力”的意义上自觉区分作为“物品效用”的使用价值和作为“购买力”的交换价值,初步认识到商品具有“二重性”,这是斯密的巨大历史功绩。但“效用”不能成为交换价值的源泉,因此斯密的“交换价值的原始源泉”所意味的恰恰就是商品的“购买力”。对此李嘉图曾指出:“亚当·斯密如此精确地说明了交换价值的原始源泉,他要使自己的说法前后一贯,就应该认为一切物品价值的大小和它们的生产过程中所投下的劳动量成比例;但他自己却又树立了另一种价值标准尺度,并说各种物品价值的大小和它们所能交换的这种标准尺度的量成比例。”可见,在斯密这里,劳动价值论是具有“投下的劳动量”和“交换的劳动量”这“双重来源”的。在此意义上,斯密的劳动价值论甚至也被称为“二元论”的。在经济学的发展史上,斯密虽然超越了其前人,把商品的价值归结为一般的劳动及其数量关系,但他并不了解这种“劳动”的社会性质,仍然缺少对其进行深入的“质”的区别和分析,因而他在进一步考察是什么劳动决定商品的价值、劳动怎样衡量商品的价值时,就陷入了不可避免的混乱。由此可见,斯密无法把“创造价值的劳动”和“衡量价值的劳动”区分开来:“斯密仍在迷宫般未经区分和未加消化的思想中犹豫不定地摸索着前进。”但斯密关于劳动价值论的“两个规定”,却成了其后的古典政治经济学难以逾越的“两个教条”,一直在左右着古典政治经济学的发展。
从斯密到李嘉图,劳动价值论的这“两个教条”虽然是抽象的和概念化的,但却是古典政治经济学始终遵循的“最高原理”。作为古典政治经济学的集大成者和完成者,李嘉图是在斯密劳动价值论的基础上进一步发展的,他坚持了劳动决定商品价值的最高原理,但一直反对斯密把商品的价值决定于生产商品所必需的相应劳动量与劳动的报酬混同起来。在《政治经济学及赋税原理》一书中,李嘉图明确强调劳动是一切价值的基础:商品的价值或其所能交换的任何另一种商品的量,不取决于付给这种劳动的报酬的多少,而取决于其生产所必需的相对劳动量。对这一决定商品价值的“必需的相对劳动量”,李嘉图又进一步明确指出:一切商品,规定其交换价值的永远不是拥有生产资料之人的“较小量劳动”,而是不享有生产资料之人的“较大量劳动”。在这里,李嘉图把决定商品价值的必需的劳动量,主要归结为雇佣劳动者的“较大量劳动”,而不是物化为生产资料的“较小量劳动”,这既在一定程度上克服了斯密“投下的劳动量”和“交换的劳动量”一起决定商品价值的“二元论”,同时又比较明确地区分了生产耗费的劳动和购买得到的劳动,认识到在生产过程中,物化在生产资料中的劳动通过转移和直接生产耗费劳动一起决定商品的价值。所以,李嘉图的劳动价值学说是“资产阶级经济学在其不可逾越的发展界限内的虽不充分但是最好的分析”。但是,李嘉图和斯密一样,过于迷恋劳动和价值的数量关系,最终还是把不同种类的劳动间质的差别归结为量的差别,对创造价值的劳动的社会性质仍缺乏深入分析。正是由于“李嘉图对于创造交换价值或表现为交换价值的劳动的姿容,它的特殊的决定性,即劳动的性质,没有去研究??在他看来,自始就只有价值量成为问题。他以为诸商品的价值之比,等于它们生产上必要的诸劳动量之比”,由此导致李嘉图在劳动价值论问题上也仍然是徘徊不前的,在本质上,他仍然坚持和完善着劳动价值论的“两个教条”,并没有比斯密高明和前进多少。
由此可见,作为为资产阶级利益代言的古典政治经济学的劳动价值论,虽然体现了经济学的重大进步,但仍存在着诸多局限:“古典政治经济学的根本缺点之一,就是它从来没有从商品的分析,特别是商品价值的分析中,发现那种正是使价值成为交换价值的价值形式。恰恰是古典政治经济学的最优秀的代表人物,像亚·斯密和李嘉图,把价值形式看成一种完全无关紧要的东西或在商品本性之外存在的东西。”而之所以如此,在马克思看来,一方面是由于古典政治经济学家过多沉迷于“商品价值量”的分析,另一方面是他们把资产阶级生产方式这一特殊生产类型当成了“永恒的自然形式”所致。正是此局限,导致古典政治经济学不能说明在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下价值的实质和经济学范畴的历史性,不能辨别价值和交换价值的辩证关系,也不能在商品二重性的基础上发现劳动的二重性,更不能认识到等价交换的价值规律如何转化为不等价交换资本主义占有规律——剩余价值规律,从而揭露资本主义的生产关系及其交换关系的奴役和剥削本质。对于这些问题,马克思之前的经济学家要么束手无策,要么只是说一些或写一些毫无意义的空话;而那些批评资产阶级经济学的所谓社会主义者,也仅是指出矛盾而已,他们谁也没能解决这个矛盾。实际上,劳动价值论本身不仅有量的自然方面,而且还有质的社会方面:“既有如亚当·斯密所见到的产品数量关系;又有马克思首先发现的另一种关系,即隐藏在数量关系背后的一种特定的,由历史条件决定的生产者之间的关系。”但不无遗憾的是,古典政治经济学的劳动价值论虽然阐释了商品价值的劳动起源,却又掩饰了剥削和剩余价值的存在,截断了从劳动价值论通向剩余价值论的“桥梁”。所以说,在古典政治经济学这里,劳动价值论与剩余价值论是矛盾的和不相容的。而只有马克思《资本论》的“政治经济学批判”,才在古典政治经济学陷入困境和止步不前的地方,揭示出了“劳动的二重性”,继续探寻了剩余价值的生产过程,并一直追溯到它的真实根源,从而揭开了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之谜。在马克思看来,单靠古典政治经济学的劳动价值论,并不能为理解和解释资本主义生产方式提供合理与有效的理论基础,而必须通过“劳动的二重性”对其进行彻底的改造和完善。
二、《资本论》“劳动二重性”对“劳动价值论”的推进
古典政治经济学虽然发现了劳动价值论,揭示了国民财富的性质和起源,并以商品的“真实价格”与“名义价格”或其“劳动价格”与“货币价格”的形式,初步区分了商品的“使用价值”和“交换价值”,但它却没能发现和说清楚究竟是什么样的“劳动”创造了价值,什么样的“劳动”衡量价值,也即无法区分“具体劳动”和“抽象劳动”。在《国富论》中,斯密强调:“一个人占有某货物,但不愿自己消费,而愿用以交换他物,对他来说,这货物的价值,等于使他能购买或能支配的劳动量。因此,劳动是衡量一切商品交换价值的真实尺度。”在这里,“劳动”一词指的是“购买或能支配的劳动”——具体劳动,而“交换价值的真实尺度”——抽象劳动,也就意味着“购买或能支配的劳动”,其结论就是“具体劳动”等于“抽象劳动”。紧接着斯密又说:任何一个物品的真实价格,即要取得这物品实际上所付出的代价,乃是获得它的辛苦和麻烦;以货币或货物购买物品,正如我们用自己的劳动取得一样,就是用劳动购买;它们含有一定劳动量的价值,我们用以交换其他当时被认为有同量劳动价值的物品;劳动是最初用以购买一切货物的代价,是“第一性价格”。在这里,“劳动”一词指的是“辛苦和麻烦”,即生产时所耗费的必要劳动,而“物品的真实价格”则意味着耗费的一般劳动。这样,作为“辛苦和麻烦”的劳动——具体劳动和“物品的真实价格”的劳动——抽象劳动,显然具有截然不同的含义。但在具体的叙述和阐释过程中,斯密却将二者时而等同、时而替换,最终混淆了二者。
李嘉图虽然继承了斯密关于商品的价值来源于一般劳动的劳动价值论,并认可其商品二重性的初步划分,但他一直反对斯密在劳动本身问题上的混淆。李嘉图比较明确地区分了“投在商品的直接生产过程中的劳动”和“投在实现该种劳动所需要的一切器具或机器上的劳动”,在劳动价值论上确实比斯密前进了一步。但是,李嘉图看不到“各种劳动化为当作它们的计量单位的简单劳动的不同比例,是在生产者背后由社会过程决定的,因而在他们看来,似乎是由习惯决定的”,所以,作为古典政治经济学最杰出代表的李嘉图,也没能分清劳动的二重性。尽管他认识到商品的价值不仅决定于直接耗费在商品生产上的活劳动,而且也决定于包含在生产资料和原料中的劳动,但当需要说明新价值的创造和原有价值的转移如何进行时,他就无能为力了。对此,马克思明确指出李嘉图体系有两大难点:第一个难点是,如何说明资本和劳动的交换怎样和“价值规律”相一致;第二个难点是,如何说明等量资本,不管它们的有机构成如何,总提供相等的利润,或提供一般利润率。由此可见,李嘉图仍然无法突破古典政治经济学劳动价值论的“两个教条”。因此,在李嘉图这里,他的劳动价值论依然不能明确区分抽象劳动和具体劳动,更不能说明工人在生产过程中如何既用活劳动创造价值,又把物化在生产资料中的劳动转移到商品中去。可见,从斯密到李嘉图,古典政治经济学的最大缺陷就在于不能明确地和合理地“分解”劳动。为此马克思深刻指出:“古典政治经济学在任何地方也没有明确地和十分有意识地把表现为价值的劳动同表现为产品使用价值的劳动区分开。”而对劳动的这一自觉区分,正是马克思《资本论》的一大贡献。
在劳动价值论问题上,马克思的《资本论》确实是继承了古典政治经济学的理论,是斯密—李嘉图学说的必然发展:当马克思声称确定一般交换比率的原则是蕴含在每一种商品中的劳动量,包括存储于生产中使用的工具或机器中的劳动量时,他只是在踏着李嘉图的足迹(并且沿着斯密开辟的道路)前进而已。但马克思的进步在于,《资本论》决不是简单地拷贝和重复古典政治经济学,而是改造和推进了古典政治经济学。这一改造和推进主要体现于,在古典政治经济学“商品二重性”的基础上发现了“劳动二重性”。对此马克思本人曾明确强调:经济学家们毫无例外地都忽略了这样一个简单的事实——既然商品具有使用价值和交换价值这一“二重性”,那么,体现在商品中的劳动也必然具有“二重性”,而像斯密、李嘉图等人那样只是单纯地分析劳动,就必然处处都碰到不能解释的现象。实际上,这就是“批判地理解问题的全部秘密”。而马克思则围绕这一“批判地理解问题的全部秘密”,在《资本论》中通过对“劳动二重性”——抽象劳动和具体劳动的深入揭示和分析,阐明了价值的形成及其交换的可能:一切劳动,一方面是相同的或抽象的人类劳动,也即人类劳动力在生理学意义上的耗费,它形成商品价值;另一方面是具体的有用的劳动,也即人类劳动力在特殊的有一定目的的形式上的耗费,它生产使用价值。在马克思这里,劳动的二重性决定了商品的二重性,劳动是抽象劳动和具体劳动的统一,相应地,商品就是价值和使用价值的统一。正是这一“劳动二重性”的发现,才使“商品的二重性”——价值和使用价值得到了合理的说明,才使古典政治经济学劳动价值论抽象的“两个教条”得到了克服和破除,也才使劳动价值论得以改造和推进,并获得了它完全的意义。对此,马克思自己也不无得意地声明:“商品中包含的劳动的这种二重性,是首先由我批判地证明的。这一点是理解政治经济学的枢纽。”实际上,马克思一直为自己做出的劳动二重性的区分感到骄傲。即便是逝世前,马克思在其“最后的政治经济学批判”——《评阿·瓦格纳的“政治经济学教科书”》中还依然强调:在分析商品的时候,自己并不限于考察商品所表现的二重性,而是立即进一步验证了商品的这种二重性体现着生产商品的劳动的二重性,即创造使用价值的劳动的具体形式——有用劳动,和作为一般劳动力消耗的劳动——抽象劳动;进而论证了剩余价值本身是从“劳动力”特有的“特殊的”使用价值中产生的,如此等等。由此可见,正是劳动二重性的区分,才使马克思在“劳动力”作为商品的特殊使用价值——具体劳动中发现了剩余价值的真实来源,从而根本否定了古典政治经济学认为地租和利润等来源于土地和生产资料而与“劳动”无关的观点。马克思架起了劳动价值论通向剩余价值论的桥梁。
正是由于紧紧抓住了“劳动二重性”这一“理解政治经济学的枢纽”,马克思才拥有了既不同于“显微镜”、也不同于“化学试剂”的把握资本主义生产方式本质的“批判武器”,才彻底回答和解决了古典政治经济学的劳动价值论同剩余价值论不相容的难题和矛盾。在古典政治经济学劳动价值论基础上,马克思通过“劳动二重性”的划分,揭示出“表现为最初活动的等价物交换,已经变得仅仅在表面上是交换,因为,第一,用来交换劳动力的那部分资本本身只是不付等价物而占有的他人的劳动产品的一部分;第二,这部分资本不仅必须由它的生产者即工人来补偿,而且在补偿时还要加上新的剩余价值”。在这里,生产过程的结果是同商品流通过程的价值规律完全矛盾的。劳动力的价值在工人那里仍然表现为工资形式,而劳动力的使用价值却掌握在资本家手里。正是劳动力进行了有用的劳动,才把生产资料的价值转移出去,生产出自己价值的等价物,最后还生产出剩余价值。但工人获得的工资仅是自己劳动力的交换价值,而不是自己剩余劳动的价值。古典政治经济学家对此虽有所意识,但却不能明确地揭示。所以,正是“工资并不等于全部产品这一事实迫使李嘉图(偶尔还有斯密)去寻找另一个公式,它将价值生产能力归因于作为凝固的劳动的资本”。也就是说,古典政治经济学家只是将(剩余)价值的来源归结为死劳动——资本,而不是活劳动——工人。但这却是马克思批判和否定古典政治经济学劳动价值论的根本原因所在。马克思在批评李嘉图的劳动价值论时就明确指出,以私人交换为基础的劳动具有如下特征:劳动的社会性质被歪曲地当作物的“属性”;社会关系被当作诸物(产品、使用价值、商品)互相之间的关系。我们这位拜物教徒却把这个假象当作现实,并且事实上相信物的交换价值是由它们作为物的属性决定的,完全是物的“自然属性”。对此,马克思紧接着还进一步讽刺:但直到现在,也没有一个自然研究者曾经发现,鼻烟草和画像由何种自然属性依照一定比例相互成为“等价物”。由此可见,紧紧抓住假象的李嘉图虽然没能澄清其劳动价值论中一些基本的经济学范畴,如抽象劳动、商品价值、工资、交换价值与剩余价值之间真实的分析性与结构性差异,但其真正错误却在于他没能在其理论中形成现代劳动概念的历史性和结构性基础。也就是说,其交换价值理论并没有同时承担起一种抽象劳动理论,他并没有真正理解在资本主义社会中劳动的社会本质与历史形式。李嘉图分析劳动的方法是形而上学式的,而不是历史性的。因此,它导致了一种对商品的价值和价格的纯粹数量上的理解和解释,即一种基于商品中所包含的劳动数量来加以实证论的说明。马克思拒斥了李嘉图等有关利润、工资和价值的古典解释,因为在他看来,这些解释在说明实现于商品中的劳动和商品应得的劳动这两者之间的差别时,未能得出利润依赖于剥削的结论,而这正是马克思所深信不疑并在《资本论》中竭力论证的。
实际上,从斯密和李嘉图到马克思,劳动价值论的真正要义关注的是关于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本质这样一个最为根本的核心问题。但在这一核心问题上,古典政治经济学家主要强调土地、资本和劳动的同等重要性。与之相反,马克思却把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中的主体和核心的角色赋予了广大工人阶级及其劳动。正是这种对劳动价值论的“社会性质的分析,而不是什么主观成见或伦理原则,使马克思把劳动看作是价值的实体”。在此意义上,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决不仅仅是为了说明价值的来源问题,其“劳动价值论的主旨,是挖掘资本主义秩序之外在表象下的深层结构,使我们能够了解劳动时间的花费轨迹,并发现那些使得工人阶级的未付酬劳动或剩余价值能够被剥夺以及剥夺多少的各种制度安排”。可以说,马克思对古典政治经济学富有内容的批判和超越,就在于其劳动价值论不再仅仅是一种关于价值来源的学说,而成了一种关于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及其内在矛盾性的主张、动力和作用的客观规律分析。马克思以古典政治经济学的劳动价值论为基础和起点,但给它以准确而明白的表述,并加以发挥,以他自己独创的、精辟的批判性风格,用来分析资本主义生产方式,这才是马克思实现的对斯密和李嘉图的劳动价值论之严密的论证和透彻的发展。由此可见,在马克思这里,其劳动价值论内在地蕴含着和必然通向剩余价值论;或者说,剩余价值论是其劳动价值论必然的、合理的理论发展和逻辑延伸。正是剩余价值的发现,提供了解决古典政治经济学尚未解决的难题的“钥匙”。因此,“剩余价值”问题才是马克思《资本论》关注和分析的核心及实现政治经济学伟大革命之真正所在。
三、从“劳动价值论”到“剩余价值论”的逻辑转换
马克思《资本论》对古典政治经济学的批判和超越,是由对古典政治经济学的劳动价值论的辩证否定——创立剩余价值论实现的。古典政治经济学的主要功绩之一,就是在劳动价值学说的基础上,探讨了利润、地租等价值的分割,并把价值的起源问题从流通领域转到生产领域。但是,古典政治经济学家都没有提出剩余价值这一完整的独立范畴,他们都只是对剩余价值的各种具体转化形式,如利润、利息、地租等,进行了不同程度的研究,并没有揭示剩余价值的实质及来源,而这是一切资产阶级经济学家都犯的错误。正如马克思批评的:李嘉图从来没有考虑到剩余价值的“起源”问题。在李嘉图看来,资本主义生产方式是社会生产的自然形式,因而他把剩余价值看作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固有的东西。他在谈到劳动生产率的时候,只是在其中寻找决定剩余价值量的原因,而不是寻找剩余价值存在的原因。不过对这个问题,李嘉图学派也只是回避,而没有解决。这些资产阶级经济学家实际上具有正确的本能,懂得过于深入地研究剩余价值的起源这个“爆炸性问题”是非常危险的。但对于资产阶级经济学家回避的这个非常危险的“爆炸性问题”,却成了马克思的《资本论》最为关注和竭力解决的核心问题——通过剩余价值的发现揭露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特殊规律和资本增殖的秘密:资本作为死劳动,像吸血鬼一样“只有一种生活本能,这就是增殖自身,创造剩余价值,用自己的不变部分即生产资料吮吸尽可能多的剩余劳动”。而资本作为“吸血鬼”不断攫取剩余价值的本能,必然导致资本主义社会的两极分化——一极是财富的积累,另一极是贫困的积累,从而导致资本主义自掘坟墓、自取灭亡。在这里,马克思正是通过从“劳动价值论”转向“剩余价值论”,才解开了“资本之谜”和“历史之谜”。也因此,剩余价值学说才既是马克思一生最伟大的“两大发现”之一,也是马克思“经济理论的基石”。
在实质而重要的意义上,马克思对经济学所做出的独特贡献,并不是劳动价值论,甚至也不是把劳动价值论应用于劳动力这种商品,而是他下面的这种主张:资本家在正常的需求条件下所购买的劳动力,其使用价值是比劳动力本身所具有的交换价值来得更大的交换价值的源泉,并认为利润、地租和利息是从劳动力以交换价值用劳动力所生产的交换价值这两者之间的差额中得来的。也就是说,马克思经济学的独特贡献在于第一次明确揭示出剩余价值的劳动力来源及其阶级剥削本质。由此可见,马克思政治经济学的伟大革命,就是在古典政治经济学劳动价值论的基础上,发现和创建了剩余价值论。对此,马克思在《资本论》第一卷出版后致恩格斯的一封信中明确强调:“过去的一切经济学一开始就把表现为地租、利润、利息等固定形式的剩余价值特殊部分当作已知的东西来加以研究,与此相反,我首先研究剩余价值的一般形式。”由于古典政治经济学家只是看到剩余价值所表现的特殊形式——地租、利润、利息等,而不能从这些特殊形式中把它抽象出来作为一个一般形式的独立经济学范畴,更重要的是,由于古典政治经济学家认为封建制度是人为的,资本主义制度是天然的,所以他们只关注剩余价值量的变化原因,而从不考虑剩余价值的起源,更无法触及剩余价值的阶级本质。为此,马克思在批评斯密和李嘉图对剩余价值的理解时指出:“斯密对于剩余价值,在事实上,虽然在一个确定的和其特殊形态有别的范畴上研究,但在表现上没有这样做。他是把剩余价值和进一步发展的利润形态,直接混而为一了。这个缺点,在李嘉图以及一切他的后继者的场合,是保留着。这个缺点,引起了许多不一贯,许多不能解决的矛盾,许多无思想的见解。对于这种不一贯和矛盾,李嘉图学派只能经院式的,用一种空洞的语句,尝试去解决。粗率的经验主义,激变为谬误的形而上学,经院主义了。”在这里,斯密和李嘉图的共同错误在于:他们不是明确探讨利润或地租等种种特殊剩余价值形态,将其抽象和上升为独立的一般形态,而是把那种种特殊形态直接当作剩余价值的一般形态,当作“劳动者在原料上面应用的劳动”的扣除额来考察。可以说,古典政治经济学家虽不能明确地分割“劳动”,却能相对明确地分割“(剩余)价值”。但这一“分割”的结果,却使剩余价值这一完整的独立形态及其剥削本质被以利润或地租之名所分化和掩盖,并同时被数量化、进而形而上学化了。
在马克思这里,价值和价格的量化问题并非《资本论》真正的关注所在。马克思没有兴趣去探究商品的使用价值问题,或者凝结在商品中的劳动时间的数量问题。马克思的兴趣在于考察劳动产品之为商品的历史和社会机制的基础——一个基于商品交换、抽象劳动与利润的经济体系得以可能的历史条件与结构条件。问题不在于一个特定商品中凝聚了多少劳动,而在于是什么社会劳动形式使得一种商品和货币得以可能。正如马克思自己所言:“困难不在于了解货币是商品,而在于了解商品怎样、为什么、通过什么成为货币。”这才是马克思的核心关怀所在,也是其劳动价值理论的真正目的所在——不是去确定一个商品的价格,而是确定商品生产背后真实的经济-社会原因。而要实现这一目标,就必须超越古典政治经济学“劳动价值论的逻辑”而揭示和建构一种“剩余价值论的逻辑”。实际上,马克思在《资本论》中并没有给出一套直接的劳动价值论逻辑来建立其对资本的批判,而毋宁说通过其政治经济学批判,把从斯密到李嘉图的传统劳动价值论重新改写,进入一种社会学的、历史的价值理论当中,从而发展出一种反映阶级关系的剩余价值论逻辑:马克思“在李嘉图使用利润这个名词的地方使用了剩余价值”。由此可见,只有像马克思这样对资本主义社会现存的一切进行无情批判的人,才能够和敢于在古典政治经济学止步的地方接踵而起,推动“劳动价值论的逻辑”走向“剩余价值论的逻辑”。也就是说,与古典政治经济学乃至现代西方经济学相比较来说,马克思揭示资本对劳动的奴役和剥削关系的“劳动价值论”,实际上已经是“剩余价值论”了。
通常被看作马克思经济学理论的真正革命性组成部分的剩余价值学说,以其在马克思那里出现的完满形式——既不是简单的经济计算的范例(它核算出资本主义按规定对工人所进行的诈骗),也不是从道德上利用经济学要求资本家退还工人“完全的劳动收入”中被侵吞的部分,更确切地说,它作为经济学理论是由此出发的:资本家通过公平的交易“正常地”获得在其企业中由他利用的雇佣工人的劳动力;在此交易中,工人在工资里换进了对于他出卖的“商品”来说完全的等价物。资本家在此交易中的优势不是产生于经济,而是产生于享有特权的社会地位。资本家作为实际的生产手段的垄断占有者,把为了按其经济“价值”(交换价值)买到的劳动力,按其特殊的使用价值而用于生产商品。这就是古典政治经济学家所谓的通过劳动的“公平交易”自然而然获得的剩余价值的实质和秘密。正是马克思对这一剩余价值实质和秘密的发现,在根本上揭示和阐明了古典政治经济学所谓的等价交换之价值规律的“悖论”——剩余价值和剥削的并存。
本来,随着资本主义制度的建立,在劳动价值论基础上作为以等价交换为原则的商品生产占据支配地位,但是,在现实的资本主义生产关系和交换关系下,却出现了表面的商品交换平等和实际的劳动力交换不平等,也即所谓的价值规律与不等价交换现实的矛盾。斯密对这个“悖论”采取了由劳动价值论转向以“劳动的支配权”为基础的价值论的态度,这样一来,就把价值规律的真正实现归结于前资本主义了。李嘉图虽然前进了一步,阐述了商品的等价交换与劳动力商品的不等价交换之间的区别,并把它当作“价值规律的例外”来叙述,但他未能说明这个“例外”是怎样与价值规律相一致的——资本和劳动的交换如何同“价值规律”相符合、价值是怎样转化为生产价格。而马克思则在《资本论》中,通过对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以及和它相适应的生产关系和交换关系的深刻剖析,准确地揭示和说明了资本家无偿占有工人的劳动产品的现代不平等现象,指出所谓的自由、平等、所有权和边沁主义,只是资产阶级及其代言人的一个幌子和骗局,是为了保证在不违反价值规律的情况下,从劳动者身上榨取剩余价值。由此可见,虽然古典政治经济学的以劳动价值论为基础的价值规律的确是等价交换的规律,但一旦它得以实现并居于主导地位,便暴露出其资本主义占有和剥削规律的实质,也即必然会从劳动价值论走向剩余价值论。但对这一最本质而重要的根本问题,古典政治经济学虽然接触到了边缘,却由于其阶级立场所限,最终难以发现问题的实质而陷入自我矛盾的困境。对此马克思强调:“古典政治经济学几乎接触到事物的真实状况,但是没有自觉地把它表现出来。只要古典政治经济学附着在资产阶级的皮上,它就不可能做到这一点。”而真正做到这一点,并从古典政治经济学的困境中开辟新出路,将剩余价值自觉地完整揭示和阐述出来的,正是作为“政治经济学批判”的《资本论》。
《资本论》的根本任务,就是揭示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中获取剩余价值的所有商品交换背后深层的特殊经济运动规律和支配逻辑。在马克思这里,剩余价值不单是劳动的产物,而且是存在于资本主义经济体系中的支配结构的产物。也就是说,《资本论》的政治经济学批判所指向的,是瓦解古典政治经济学以攫取剩余价值为目的的整个“拜物教”进路,以期发展出政治经济学具体的社会历史范畴,并借之解开“资本”作为普遍永恒概念的魔咒,进而发现和揭示“剩余价值”的秘密。在此意义上,我们确实可以说“马克思版本的劳动价值规律戏剧性地解开了一个古老的关于市场的谜(人们何以能从公平交易中获利?)”——剩余价值之谜。剩余价值问题才是马克思“四大卷”(其中第四卷直接就以“剩余价值理论”命名)《资本论》关注和研究的核心主题。为此,恩格斯既强调关于“剩余价值”的一章是《资本论》第一卷中写得“最光辉的两章”之一,又在《资本论》第二卷的序言中发问:为什么马克思的剩余价值理论,好像“晴天霹雳”震动了一切文明国家,而所有其他资产阶级政治经济学家(包括社会主义前辈们)的理论,却没有发生过什么作用呢?因为正是由于剩余价值及其两种形式——绝对剩余价值和相对剩余价值的发现,使现代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及其特殊的运动规律,在《资本论》这里“豁然开朗了”。马克思第一次揭开了剩余价值的庐山真面目,并在此基础上第一个合理阐明了工资理论,第一次指出和说明了资本主义积累史的基本特征和历史趋势。所以,剩余价值之谜的解决是马克思《资本论》“划时代的功绩”:“这个问题解决使明亮的阳光照进了经济学的各个领域,而在这些领域中,从前社会主义者也曾像资产阶级经济学家一样在深沉的黑暗中摸索。”
《资本论》对古典政治经济学实际的批判与超越,是李嘉图以后的资产阶级经济学所不能达到的。因为《资本论》的政治经济学批判中所涉及的实质问题,不再是资产阶级经济学继续发展的阶段同它的以往阶段的对立,而是经济科学的历史与理论的“主题转变”和“逻辑转换”。而这一主题和逻辑的变换,实际上就是从古典政治经济学的“劳动价值论逻辑”,向马克思《资本论》的“剩余价值论逻辑”的转变。正是剩余价值的发现,资本主义社会的劳动、价值、商品、货币、资本、利润、地租、工资等经济范畴才得到了合理的阐释及其历史性内涵,也最终使“资本和劳动的关系”在《资本论》这里“第一次得到了科学的说明”(恩格斯语)。《资本论》的出版,使得马克思第一次在经济学史上发现并科学地解释了剩余价值规律——“现代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以及以它为基础的占有方式的机制”和“整个现代社会制度得以确立起来的核心”。资本主义的一切秘密都被暴露无遗了,剩余价值学说成了射向资产阶级及其代言人脑袋的“最厉害的炮弹”(马克思语)。马克思不是用“劳动价值论的逻辑”来解释“剩余价值论”,而是用“剩余价值论的逻辑”来解释“劳动价值论”。也就是说,马克思真正是用“人体”解剖“猴体”而不是相反。在此意义上,促使马克思创作《资本论》的不是“劳动价值论”,而是“剩余价值论”。正是借助剩余价值学说,《资本论》实现了对古典政治经济学的根本改造和彻底超越,最终使政治经济学“这门科学发生了真正的革命”(列宁语)。也因此,《资本论》才成了“工人阶级的圣经”和共产主义的“助产婆”。
〔本文为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唯物辩证法的重大基础理论与现实问题研究”(16ZDA242)和国家社科基金一般项目“资本与自由:马克思政治哲学研究”(14BZX021)的阶段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