节选自:王曙光著《中国农村》,北京大学出版社,2017年。
现在中央一直强调我们要培育新型经营主体,这里面包括四个新型主体: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组织、家庭农场、种养殖大户。这四类主体都能起到农业规模化经营、集约化经营的作用,都能把农户连接起来,都能达到刚才我说的塑造一个社会网络、让农户不漏下去、不成为一个孤单的个体的作用。
新型主体目的是干什么呢?目的是让一个小农变成大农。未来中国农村的出路就是要把小农改造成大农,要消灭小农。消灭小农大家不要误解,以为中国的小农都不见了,全部成为规模化经营的大农了,不是这样的,小农在一定阶段、一定地区仍然会大量存在,可是它一定不是主导性的力量。因为小农在经营过程当中风险极大,而收益有限。举一个例子,地方上有很多特色农产品,特色农产品的推广如果由小农来承担的话,风险极大,比如有的地方一推广一种新品荔枝,就推广种几千亩,结果来年荔枝的价格一落千丈,小农就破产了,为什么呢?因为他没有议价能力,没有谈判能力,没有信息处理能力,没有预测能力,没有抗风险能力。最近山东苹果大丰收,可是今年山东的果农甚至亏了,为什么呢?苹果的价钱比大葱还便宜。由于苹果不赚钱,可能果农要破产了,因为可能他背负着几十万的贷款。小农经济没有办法对接大的市场。因此,扶贫过程当中要着重于扶持龙头企业、家庭农场、合作组织和种养殖大户这些新型经营主体。
在推广合作社当中我提出两个概念。一个叫全过程合作,农民的合作实际上是贯穿于农业生产的各个方面,从种子开始到生产,到销售,到资金,都可以合作。全过程合作就把农业生产的上下游打通,从上游的化肥、种子、生产工具、农药这方面的合作,到中游的生产过程、技术培训、灌溉、农作物管理的合作,一直到下游的营销、品牌建设等等的合作。一个是全要素合作,把劳动力、土地、资金、信息、技术、管理进行全要素合作,这些都是非常非常重要的。
总之,通过全过程合作和全要素合作,我们的农民就不再是一个原子化的小农,他有一个社会网络,能够实现各个要素的整合。
(王曙光,北京大学经济学院教授、博导、北京大学产业与文化研究所常务副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