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1969年到1978年,我作为插队知青在广西田林县的壮族山寨生活了9年,可以说基本经历了大规模上山下乡知青运动的全过程。我们那里是地道的农村,不是“兵团”或农场,那里地处滇黔桂三省之交,我们县又是广西面积最大、人口密度最稀的县,我们去的平塘公社离县城有两百里,走到通汽车的公路边也要60里。当时那里有的妇女一辈子连县城也没去过。
我们那里也算“老区”,虽然田林县1949年以前并没有共产党的活动,但她所属的百色地区当年曾发生过据说是邓小平领导的“百色起义”并由此出现过“右江苏维埃”,整个百色地区因此也属“革命老区”。那时常用“老(区)、少(数民族)、边(疆)、山(区)、穷(贫困县)”来概括中国的五类需要照顾的不发达地带。而这“老少边山穷”五样都占全了的地方,数来数去全国大概也就只有我们那里了。
洋插队与土插队
然而就是在那样一个几乎与世隔绝的穷乡僻壤,一百多年前居然曾有法国的传教士在这里传教。当年的“西林教案”,又曰“马神父事件”,就发生在我们县(当时的西林县并非今天的西林县,那时该县大半辖境,包括县城在内,今天都属于田林)。此事成为法国参加英法联军侵华的口实,对“民族命运”的影响应该是众所周知了。那当然是一段国耻。
而那位被清朝县官处死的“马神父”,在我们的教科书上是西方的“文化侵略者”,而在天主教的记载中是“殉道”的圣徒。后来搞了史学,我还真查过这事。当时清朝的上级官府说根本不知道这事,按清律,死刑是要报中央审批的。两广总督叶名琛更说是弄错了。袁伟时先生说这是桩“糊涂案”。
不过无论历史评价如何,就他们个人而言,平心而论,这些人在几乎没有任何个人经济利益可言的情况下,“不远万里,来到中国”,而且不是到北京、广州那样的城市,而是到我们那个荒僻、贫困而又充满敌意和危险的滇黔桂边区“扎根农村”,乃至死在那里,也是出于信仰的力量。
把这些来华传播基督教并促成中国教会建立的人们与后来苏俄派来传播马列主义并促成了中共建立的马林、罗易等“国际使者”相比是很有意思的:前者扎根于穷乡僻壤,而后者游走于大都市;前者系政教分离下的教会所派,不像后者那样受本国政府派遣、深涉政治运作、在华也有更大的特权;前者的传教更没有后者那样成功、以致后者所传终成官方信仰而有了“政治正确”性,两者受到的褒贬也因而截然不同。
两者来华都是出于信仰——这信仰是否“正确”另当别论。都是未经当时中国政府(敌视西方的清政府和敌视苏俄的北洋政府)允许的违禁冒险,从事这样的活动,套用现在的语言,他们都需要有很强的“个人使命”感,而他们的“使命”又强烈地影响了我们以及他们的“民族命运”。
我们公社渭各大队所在的金堂村,古时原叫刘家坨,清末法国传教士在那里修建了教堂后,人们就改叫“经堂”,也就是现在的金堂村。我们插队那时的卫东(渭各在文革中的改名)大队部就设在那座教堂——哥特式尖顶已经没有了,但下面的门窗还都是西洋式的拱券。我曾在这个大队部住过一夜,记得当时墙外还保留有1951年大军进山剿匪时书写的大标语,是动员当地群众规劝参匪亲人出来投降的。
1970年代我到这里时已经20多年过去,这个“不知有汉,无论魏晋”的小山村面貌如初。当地人说这里土匪出没不仅是解放初期,清代以来就是如此。当时我就想,我们田林县已经是广西的边远县份,我们平塘公社又是我们县的边远公社,而渭各这个大队,在我们公社也是最边远的大队之一。就在这样一个土匪出没的山旮旯里,这些法国人要待一辈子,真是难以想象。
后来我还得知,离金堂不远的另一个当年法国教堂所在地常井村还有个法国传教士墓地,不同时期来华的法国神父死后葬在那里有6人,其中4人至今留有碑文,这4人都是来华传教1至4年就死去,享年仅20-30岁之间。真是令人感慨。当然他们要在这里传播基督教的努力基本失败了,一百多年后我们那里并没有多少基督徒。可是我们插队时声称要防修反修扎根农村建设共产主义农村的想法,不也失败了吗?
知青运动的世俗动机与信仰动机
要说后来我们这些知青,今天说起来也无非是两种调子:或者赞其“理想主义”,或者哀其历经磨难。但是这两者要比起那些传教士来恐怕都还差得远:我们绝大多数知青其实是不得已而“上山下乡”,而他们基本都是出于信仰,志愿来传播福音的;我们多数待两三年就走了——我插队9年已经是我们这批知青中坚持最久的,而他们很多都终生在穷乡僻壤献身于传教,不仅吃尽苦头甚至丢了性命的也不在少数。与他们相比,我们的经历其实太稀松平常了。
与关于领袖动机的争论类似,今天评价知青运动中官员和知青们的动机,也不外是两种说法:“世俗动机”说指文革动乱期没搞建设也废了大学,城里解决不了大批中学毕业生的就业、升学问题,而这些被煽动起来革了两年命、造了两年反的“红卫兵”们在搞掉领袖不喜欢的“走资派”以后,也不再有利用价值,必须尽快把他们遣散出城,以免他们继续“造反”添乱,于是把他们弄去“上山下乡”。
在经济上可以消除城里的失业危机,政治上又便于建立文革后的“新秩序”。而“意识形态动机”说则强调当局这样做是为了“消灭三大差别”,实现伟大理想,知青们也是相信“与工农相结合”的真理,为了“防修反修”的信念而“满怀豪情奔赴农村”的。
我认为,这两种说法都有根据,两种动机也都存在。但是相比较而言,显然我们的信仰动机不能与那些传教士相比。这不仅因为我们中的多数并非情愿,更重要的是:发动这场运动的当局在一定程度上也是把它当作一种惩罚,特别加之于他们不喜欢的人。
尤其是我们这些直接到农村的人更是如此:如果说当时到农场、到“生产建设兵团”还需要某些条件,被“打入另册”者还不配去,那么农村则是完全没有条件、谁都可以去,越是被打入另册者还越不得不去,而受宠者就可能不去的。所以林彪儿子搞的那个《571工程纪要》称:“知识青年上山下乡,等于变相劳改”,话虽难听,当时却引起了很大震动。这就跟国外教会的传教运动完全不同,教会总不会专门把它不喜欢的“异端”分子派到穷乡僻壤去传教、把它当作对后者的一种惩罚吧?
其实这样的事也不仅发生在中国,苏联当时许多被宣传得令人“热血沸腾”的“理想主义”事业,今天我们知道参与者绝大多数也非自愿。如著名的“共产主义志愿者建设工程”“斯大林白海-波罗的海通航运河”和远东那个今天以生产苏霍伊飞机闻名的“阿穆尔河畔共青城”等等,其实都是劳改犯聚集、以苦役方式建设起来的“古拉格群岛”。
甚至就是过去脍炙人口的“星期六义务劳动”也并不那么浪漫,苏俄理论家布哈林在《过渡时期经济学》中就坦率地讲这是一种“过渡时期的‘超经济’强制”:“用于工人阶级自身的新型的主要强制形式之一,是消灭所谓劳动自由。”必须用“无产阶级专政下实行劳动义务制和国家分配劳动力的办法”来取代自由劳动。
布哈林还驳斥了那种认为布尔什维克将允许工人罢工的“资产阶级教授的谣言”,他说:“在实行劳动军、星期六义务劳动和劳动纪律的年份还发出这种叫声,难道不可笑吗?”你还想为提高工资而罢工?反了你了!没工资白干你也得干,不干就叫你尝尝“专政”的厉害!所以这种“义务劳动”与今天从西方传入的志愿者、义工绝不是一回事,它可不是由着你发挥“理想”的!
我们也经历过类似的事,那时我们参加的不少水库、公路等“革命”工程也是以传统的徭役
征发方式修建的,有时为赶工期,过年也不放人,号称在工地过“革命化的春节”。但是普通的农民民工还是大都逃跑回村了,没跑的除了我们少数知青,主要就是“地、富、反、坏的‘四类分子’民工。我们没跑是因为村里不是我们的家,而且我们多属于施工员、会计之类不用干重活的“临时白领”,在工地的生活比在村里轻松。而四类分子没跑的原因很简单:他们是“专政对象”,不敢跑。于是便只有这些最不配“革命”的人来过“革命化春节”了——就像苏联用劳改犯来建设“共青城”。
也不能说,那时就完全没有理想和信仰这种东西。今天对于“青春无悔”之类的高调我很不以为然,要说我应该是有资格讲这种话的。当年我属于少数并非被强制动员、而是自己要求下乡的人,当时只有15周岁。在农村一待9年多,虽说并不是我非要“扎根”,总还是当时被看作“表现不错”的吧。在那里我入了团入了党,虽然并非大红人,但地、县一级的“先进会”我还是去过几次的。“粉碎四人帮”后“先进”恢复叫“劳模”了,我还在临离开之前当过一届县劳模。
我当年要求下乡,其实也有具体原因,那就是文革中我参加的“广西4.22”一派当时是失败者,遭到严厉镇压。尽管我作为文革时刚进初中的“新生”只是无名小卒,并未受到冲击,但“毕业分配”时两派的待遇是不同的。属于胜利一派的同学可能有招工名额(当然只是可能,由于我们学校掌权派占大多数,远超过很少的招工名额,所以也有不少下乡的)。我们这失败的一派则基本只能去下乡“插队”。我因为不到16岁,按规定不到“分配”年龄,应该继续读高中。
然而在临毕业的一年中几乎天天看到那派掌权者残酷批斗我们这派的同学,这种氛围使我觉得郁闷,也看不到再读缩短为两年的高中后会有什么更好的前途。加上我父母所在的教育厅属于“斗批撤”单位,他们都已被宣布作为“下放干部”要离开省城到另一个边远穷县安置。我如果继续念书,到时恐怕也要随父母转学到那里。那么与其到一个陌生地方再读两年最后还得作为县里知青去插队,还不如现在就作为省城知青去了,至少还可以和我的那些伙伴们在一起。我这样的动机应当说还是很寻常的。
我们那一派当时还有一些人是“武斗”——其实就是内战中战败被俘,被胜利者作为对“反革命”的惩罚,从俘虏营里直接被遣送下乡的。我后面要提到的高年级兄长陈念昆,在俘虏营关押一年,被“宽大”放出后曾经主动跑到当时他们南宁一中被安排的正式插队地,南宁专区的扶绥县,想试探能否在那里“正常”插队,结果当场就被当作“反革命逃亡”五花大绑抓回来,在南宁游斗示众,被打得遍体鳞伤。然后掌权者宣布这种人不能“正常插队”,把他们发配到比扶绥边远贫穷得多的三省交界之地田林县。
当时随人发到县里的人事材料就写明他们犯有“反革命”前科,“念其是学生,免于刑事处分”,要求对他们加以看管“改造”。而我们四中在田林插队的老大哥刘少平,甚至被贬到这个“蛮荒之地”一年后掌权派还不放过他,又借“抓五一六”运动之名派人把他抓回南宁关押了一年,然后弄回田林继续“改造”。
这样的“上山下乡”有什么“青春无悔”可言?那是他们的选择吗?不是自己的选择还有什么悔不悔的?在金堂村面对那座教堂废墟,我想这些人与那些为了信仰而主动来传教的法国人更有天壤之别了。但是我要强调的是,即便是这些人也不是没有理想主义或信仰的推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