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文明类型的本质
“冷战”结束以后,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的对立退居次要地位,不同文明的问题凸显出来了。当今世界仍然存在西方文明、中华文明、伊斯兰文明、印度文明、日本文明、斯拉夫(俄罗斯)文明、拉美文明以及正在形成中的非洲文明等不同类型的文明。这些文明相互之间,有着不同的语言文字、风俗习惯、宗教信仰、历史文化、社会结构、价值观念、思维方式,等等。
适应时局的变化,美国已经完成了理论的创新,提出了“文明冲突论”。美国哈佛大学教授、美国政治学会会长塞谬尔·亨廷顿1993年在《外交》杂志夏季号上发表《文明的冲突》一文,1996年他又出版了《文明的冲突与世界秩序的重建》的著作。亨廷顿认为,由于文化因素在全球秩序中变得越来越重要,整个世界正在进入一个“文明的冲突”的历史时期。在后冷战时期,全球政治正沿着文明界线重组。具有相似文化的人民和国家正在聚合,具有不同文化的人民和国家正在分离。由意识形态和超级大国关系界定的联盟正让位于由文化和文明界定的联盟。文化社会正在取代冷战集团,文明之间的断层线正在变成全球政治冲突的中心地带。他还预言,在当今世界的七、八种文明中,距西方文明传统最远的儒家文明与伊斯兰文明有可能联合起来,向西方的利益、价值和势力挑战。这一理论在国际政治生活中有着重要影响。
亨廷顿指出文化因素的重要性、肯定当今世界仍然是多元文化并存的局面,这一点是正确的;但他把不同文明之间的关系看成是以“冲突”为主要方面的关系,却是偏颇的。这种偏颇的形成,与西方文明张扬竞争、强调挑战的思想行为取向有关,其中也夹杂着美国国家利益的因素。不同的文明之间当然存在着竞争,有时也会产生冲突,但是它不是文明关系的主要方面。不同文明之间,主要是相互交流、取长补短、同处共进的依存关系。人类社会的冲突,主要根源于经济利益和政治斗争,更多的发生在一种文明内部,或者超越于文明的界限(如两次世界大战)。具体来说,不同文明也有处理与其他文明关系的不同取向和方式:有些文明对异质文明取侵犯和进取的方式,有些文明对异质文明取尊重和包容的方式;在处于强势地位的情况下,有些文明会奴役、剥削、掠夺处于弱势地位的文明,也有些文明会帮助处于弱势地位的文明。这些都有历史的事实可以证明。看一种文明是不是会对其他文明构成威胁,不能进行简单的逻辑推导,而是要看这种文明的发展历史和对外关系的取向。是否构成威胁也不能以西方文明划线,而应当以整个人类文明发展趋势来判定,如果某种文明的崛起符合人类文明发展的大趋势,而西方势力却极力地加以阻止,那么,就不是这种文明的崛起威胁到西方文明,而是西方势力威胁到这种文明和人类文明的向前发展。
由于“文明冲突论”存在着偏颇和偏私,所以,我们要研究和建立更符合客观实际的、公允的文明理论。文明类型理论就是朝这方面研究和探索初步总结出来的一种新的文明理论。
我们过去的社会历史观是历史唯物主义。它能够揭示许多社会现象和问题的本质,但对另外一些历史和现实问题则失去解释力。当代世界在经济社会发展的过程中,出现的一些使人困惑的重大事件或事实,如苏联的解体、日本经济在二战后的复兴、伊朗宗教政权代替世俗政权、中国改革开放的成就,等等。这些重大事件或事实,都与不同的文化传统有直接关系。例如,日本经济在第二次世界大战后的复兴,就与日本文化传统中的团队精神(具体体现在企业和国家两个层面)有直接关系;伊朗宗教政权之所以能够代替拥有几十万军队的世俗政权,与这个国家伊斯兰教的宗教传统久远和宗教力量强大有直接关系;中国改革开放的成功,是因为中国在改革开放的过程中,保持了自己的文明(社会)类型和政治优势(具体体现在坚持“四项基本原则”); 苏联的解体,从根本上来说,就是因为前苏联的“改革”,实际上指向了文明(社会)类型的转换,即由过去的“政治主导型”文明(社会),转向摹仿西方的“经济主导型”文明(社会),结果,原有的对社会起到整合作用的政治组织、政治关系和政治力量被取消或极大地削弱,而新的整合机制又不能及时地形成,所以出现了整合功能的缺失,导致联盟的解体。
如果反思社会主义发展的历史,也会发现,社会主义革命之所以没有在资本主义发达国家取得成功、而是在俄国、中国等经济比较落后的、专制的国家首先取得胜利,原因就在于无产阶级(包括农民)革命和无产阶级专政在“政治主导型”社会中容易行得通,而在“经济主导型”社会中则不容易行得通;资本主义发达国家属于“经济主导型”社会,而俄国、中国属于“政治主导型”社会。
文明类型理论是对历史唯物主义的发展和完善。大体说来,历史唯物主义使用的是“还原论”的方法,即把社会意识的本原归结为社会存在,把上层建筑的本原归结为经济基础,把生产关系的本原归结为生产力,等等。文明类型理论在“还原论”方法的基础上,增加了“系统论”的方法,把人类社会或人类文明(社会存在、社会意识、生态环境)的发展看成是多种因素相互作用、系统演化的历史过程,认为不同国家和地区由于历史、文化的差异会形成不同的文明类型(或社会类型),并导致不同的现代化道路,现代化以后的人类文明也不是单一的“普世文明”和单一的社会(社会主义社会或资本主义社会),而可能是两种互补的普世文明共存的格局(“阴阳世界”或“太极世界”)。
文明类型理论不是以宗教为根据、来区分不同文明,而是透过现象抓住本质,以主导型整合要素作为划分文明类型的根据。宗教(如基督教、印度教、伊斯兰教等)固然对文明的形成有重要作用,但是,在许多国家和地区,宗教并不对社会的经济、政治和文化起决定作用;反过来,倒是宗教信仰要适应社会经济和政治的变化而改革或更换。例如,西方文明发展到资本主义历史阶段时,就发生了宗教改革,这一改革按照宗教社会学创始人马克斯·韦伯的观点,具有根本性质的改变——把“出世禁欲主义”的早期基督教改变成了“入世禁欲主义”的新教,从而为西方社会经济快速增长创造了条件。再例如,严格说来,中华文明从来就没有形成过具有全局意义上的宗教,所谓“儒教”,只是一种政治伦理思想和传统,在“五四”运动之前,它只是在思想文化方面处于“正统”地位;以后其地位被马克思主义所代替(历史上也曾有过被其他思想所代替或冲击的事实),但是,中华文明的特色仍然保持着。
所谓主导性整合要素,就是在人类脱离原始状态、分化出不同的阶级和阶层以后,能够给社会以秩序的那种起决定性作用的力量和关系。综观人类文明发展史,只有三种力量和关系,才可以成为最基本的主导性整合要素,这就是:宗教的力量和关系;政治的力量和关系;经济的力量和关系。不同国家和地区,由于在历史发展过程中,产生或形成了不同的主导型整合要素,所以形成了不同的文明类型。
在世界现存主要文明中,西方文明是经济主导型文明,中华文明是政治主导型文明,印度文明是宗教主导型文明,伊斯兰文明是“宗教/政治”(教政合一)主导型文明,日本文明是“宗教/政治/经济”(民族主义宗教精神与政治、经济一体化)主导型文明,俄罗斯文明和拉美文明是处于发展变化中的文明,非洲文明是正在形成中的文明。
印度文明在大约公元前1000年左右即已成型,其主要制度是种姓制度,其主要观念是轮回业报的宗教观念。种姓制度把人按最初的职业和血统分成四个等级,即婆罗门(神职人员和知识分子)、刹帝利(武士和国家管理者)、吠舍(工商业者)、首陀罗(工匠或奴隶)。除这四个等级外还有一个“贱民”阶层,称作不可接触者。各种姓的职业世袭,内部通婚,不准外人加入。不同种姓之间禁止通婚和共食。婆罗门的地位最高,他们享受种种特权,如可以接受布施,豁免赋税,犯重大罪行时可以免死,本人连同妻子和牛都要受到公众的敬礼。婆罗门法典规定,前三种种姓可以诵读吠陀经并参加宗教祭仪,首陀罗则没有这种权力。轮回业报的观念认为,每一个人的灵魂在死后可以在另一个躯壳里复活,一个人重新转世的形态,首先取决于他过去的行为——业,即取决于他奉行种姓制度的要求和保持那些树立在各个种姓之间的界限认真到什么程度。如果做得好,死后可以投入“天道”(神的地位);次之,可投入“祖道”(人的地位),轮转为婆罗门、刹帝利、吠舍等等;至于不信奉神明、违逆种姓的义务者则要永劫沉沦于“兽道”,即地狱之中,来世变为首陀罗和动植物等等。轮回业报的观念为种姓制度提供了宗教上的理论根据,种姓制度把婆罗门教和印度教确立的社会秩序凝固化。几千年来,有一些宗教家(如佛教的创立者释迦牟尼)和社会改革家(如“梵社”的创立者罗姆·摩罕·罗易(Ram Mahan Roy))曾企图消除和改造种姓制度,但都未能触动它。印度历史上统治王朝不断更迭交替,外来文化的冲击一次接一次,但种姓制度一直没有灭亡,表现出了极强的适应能力。
宗教主导型文明的特征是:宗教理论深奥、繁难,宗教活动频繁、复杂,需要专门的阶层进行。宗教阶层在各社会阶层中处于最高位置。宗教组织或由宗教派生出的组织(如种姓组织)对社会生活的干预程度深、范围广。人们的行为规范主要来自于宗教规范。宗教价值观对社会价值观的形成起统帅和指导作用。宗教的思维方式制约和影响全社会的思维方式。
在中华文明中起主导作用的整合要素是政治的力量和关系。中华民族具有优秀的政治文化传统。根据历史传说,早在原始氏族社会,就出现了受到各个氏族、部落和广大民众拥戴的部落联盟的酋长,如尧、舜、禹。他们能够大公无私,公正、恰当地处理各种事务和纠纷,治理洪水,维护部落联盟的安全。在部落联盟酋长更替的过程中,还形成了任人唯贤的禅让制。?恩格斯在《反杜林论》中曾经描述过两条不同的阶级及国家产生的道路:一条是奴隶制形成的道路;另一条就是“社会职能对社会的独立化”逐渐上升为对社会的统治、原来的社会公仆“逐步变为社会的主人”的过程。[1])如果说,古希腊阶级和国家的产生过程是前一条道路的典型,那么,中国阶级和国家的产生过程就是后一条道路的典型。中国古代的文献《礼记·礼运》中曾经有“大同”社会与“小康”社会的比较性描述。“大同”社会虽然包含有儒家理想社会的色彩,但基本上是对原始社会的描述;而“大同”社会的整体特征,就是“天下为公”,权力为公而用。“小康”社会的整体特征是“天下为家”,公共权力蜕变成为家庭、家族、氏族谋利益:“今大道既隐,天下为家。各亲其亲,各子其子,货力为己。大人世及以为礼,城郭沟池以为固,礼义以为纪。以正君臣,以笃父子,以睦兄弟,以和夫妇,以设制度,以克田里。以贤勇知,以功为己,故谋用是作,而兵由此起。禹、汤、文、武、成王、周公,由此其选也……是谓小康。”)[2]这里所描述的“小康”社会的特征,绝大部分都是政治上的特征,即政治权力逐渐私有化以后的现实,及针对这种现实统治者所采取的使国家能够存在、社会能够稳定的措施。经济上的私有化“货力为己” 只是权力私有化的一个方面的表现。当然,这里的国家权力,在为“家”的同时,还保留有其公共职能的一面,即统治者还要考虑社会各阶层的利益和关系,维护国家的安全和社会稳定。这种“权力蜕变”式的私有制和国家形成之路及优秀的政治伦理传统,奠定了政治在中华文明中的主导地位。原始社会解体以后,中国首先形成了宗法分封制的政治制度;经过春秋战国时期的社会大变革,创立了郡县制中央集权的政治制度;经过从鸦片战争到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的又一次社会大变革,创立了政党制及共和制的政治制度。无论社会怎样变革,政治力量和政治关系始终处于主导地位;社会的整合,主要靠政治组织、政治力量和政治关系,伦理起辅助的作用。
政治主导型文明的特征是:国家掌握着重要的生产资料和劳动力,并相应承担较多的经济文化职能。政府官员阶层在各社会阶层中处于最高位置。政治组织或由政治派生出的组织对社会生活的干预程度深、范围广。人们的行为规范主要来自于政治规范。政治价值观对社会价值观的形成起统帅和指导作用。政治的思维方式制约和影响全社会的思维方式。
西方文明发源于古希腊。与中国不同,古希腊的私有制和国家形成之路,走的是财产私有化的道路,财产的私有化制约了国家权力的私有化,使它仍然保持公共权力的性质,这样就奠定了经济力量和经济关系处于主导地位、控制和制约政治的文明基础。其具体制度,就是经济上的奴隶制和政治上的民主制。古希腊文明产生的条件是较发达的商品经济和对外贸易。在商品经济、对外贸易、民主政治发展的同时,科学、艺术也得到了较快发展。在古代,这样的环境条件还不具有普遍性,因而,古希腊的民主政治只限于在一个城邦内(如雅典)实行,未能扩展成为西方社会普遍接受的制度和观念,商品经济和科学的发展也受到阻碍(特别在中世纪)。但是,作为一种文明的种子或基因,它在罗马帝国和中世纪欧洲封建社会中得以保存并发挥了作用。经过近现代的文艺复兴、宗教改革、科学兴起、工业革命、资本原始积累、启蒙运动和资产阶级革命等一系列变革运动,终于在欧洲和美国,发展成为一种成熟的文明。
经济主导型文明的特征是:人们的社会地位主要由他所拥有的财富和收入来确定。土地及其他生产资料绝大部分都由个人或经济组织所占有。经济组织和经济力量控制着政治组织和政治力量,以产权为核心的个人权利得到保护。经济关系成为一切社会关系的基础,经济价值也成为社会价值观的基础。商品经济的思维方式制约和影响全社会的思维方式。
以上三种文明是基本的文明,即由单纯的力量和关系作为主导性整合要素的文明。除此以外,还有一些由复合的力量和关系作为主导性整合要素的文明,例如伊斯兰文明和日本文明。
伊斯兰文明的总体特征,是“宗教政治化、政治宗教化”。伊斯兰文明的形成,与伊斯兰教的兴起、传播和有关国家的建立紧密联系在一起。伊斯兰教的创立者穆罕默德,既是一位宗教领袖,同时又是哈里发国家政权的初创者。伊斯兰教的教规和教法,兼有行政和法律规范的内容及特征。伊斯兰教的信仰和观念,兼有领袖信仰和政治观念的功能及特征。伊斯兰教作为一种兼有宗教和政治双重功能的主导力量,对其人民的思想和行为起到整合作用。
日本文明的深层是一种民族宗教,认为日本是神国,日本的皇帝是天皇,日本和日本人是独特的,日本社会如同一个大家庭,整个日本民族都是同质的,日语里有内在的神灵,等等。由此形成极强的民族主义观念和团队精神。在接触和学习中华文化的过程中,这种观念和精神转变为对天皇、大名的忠诚和对政府的信任,从而使它兼有了政治功能。在接触和学习西方文化的过程中,这种观念和精神又转变为对企业的忠诚和对工作的热忱,从而使它兼有了经济的功能。这种精神和观念支撑过日本军国主义的兴起,以后又支撑了日本经济在二战后的快速增长。日本社会的整合,从表层来看,是企业、政府及相应的经济和政治关系在发挥作用;从深层来看,则是这种宗教精神和观念在发挥作用。如果用更广泛的眼光去看,那么,日本的学校、企业、国家都笼罩在一种民族主义的宗教氛围之中,兼有宗教组织的功能;同时,企业兼有政治功能,国家又兼有经济功能,经济、政治与民族主义宗教精神一体化。
二、文明类型在当代的发展趋势
在当代,文明类型有两种重要的发展趋势:一种是不同类型的文明之间相互吸收、借鉴,有趋近(不是趋同)之趋势。例如,政治主导型文明的国家大力发展市场经济,推进民主政治的建设;经济主导型文明的国家加强政府对经济、文化和社会生活的干预。另一种发展趋势是宗教主导社会的作用不断减弱,逐渐成为辅助性或普通的整合要素,宗教主导型文明向其他文明类型转变。
从文明类型形成的时间看,最早形成的是宗教主导型文明和政治主导型文明,最后形成是经济主导型文明。早期形成的文明,有一个适应时代发展不断改革其制度和观念的问题。即使以后形成的文明类型,也要适应时代发展不断改革其制度和观念。如果某种文明的基本制度和观念能够适应时代不断改革和完善,那么这种文明类型就能够存在下去;如果某种文明的基本制度和观念不能够适应时代不断改革和完善,那么这种文明类型就将会消失。政治主导型文明(中华文明)的基本制度是政治制度。中国的政治制度适应时代经历了两次大的改革和完善。早期实行的宗法制政治制度,还保留有原始社会氏族制度的许多特征,没有完成政治制度与经济制度、政治组织与经济组织的分离,没有形成严密的权力控制体系。天子不仅在经济上权力有限,而且在政治上对诸侯和卿大夫的控制力也很有限。宗法制度的维系主要靠血缘关系和亲缘关系,靠约束力不太强的“礼”来规范统治阶级内部的关系。宗法分封制长期运行,必然增强各诸候国的独立性,导致全国性政权——王室的衰微。西周末期王室衰微导致的主要是诸侯国之间为争夺土地和劳动力而进行的战争。其发展就沿着怎样保证中央政治权力不在经济发展的过程中逐渐分散和衰微的路径演变,最后以郡县制代替分封制,形成中央集权的政治制度和“地主—自耕农”经济制度。政治制度和经济制度有了一定程度的分离,为了建立稳固的政治体制使经济缩小了规模,不再对政治权力的集中构成威胁。这种制度也有很大的弊端,最高权力的个人占有和世袭制,使任人唯贤从根本上受到阻碍,使法治不能贯彻到底,变成了人治,容易造成自上而下的腐败和决策失误。经过鸦片战争以来100多年的艰苦探索,终于创立了现代的政党制度和共和制度,进一步扩大了政权的群众基础,有利于在更广泛的范围内吸收政治人才。在基本观念方面,政治主导型文明也可以随时代的变化而改变。在中国社会发展的历程中,儒家思想、法家思想、道家思想、马克思主义都曾经作为基础理论发挥过指导作用,其中一些思想(例如儒家思想和马克思主义),也与时俱进,本身就经历了数次大的发展。这说明政治主导型文明是能够适应时代而改革、发展的。宗教主导型文明的基本制度和观念很难在保持其文明类型的同时加以改变。宗教的基本制度和观念带有神圣性,正是这种神圣性保持着其对社会生活起主导作用。一旦加以改变,失去了神圣性,变成世俗的(政治的、法律的、哲学的等)东西,宗教也就失去了对社会生活的主导作用。
随着市场经济和现代化的发展,宗教作为一种整合力量,会逐渐失去主导性地位,而变成一种辅助性或普通的整合要素。拿印度来说,由于近代英国殖民者入侵后打破了种姓制度职业世袭的结构,独立后印度政府有意识地全面推进世俗化进程,种姓在择业就业方面的支配性影响已不再存在。择业就业已不再取决于种姓,而取决于能力和机遇。市场规则、议会政治、文官制度、法律法规,已成为人们需要遵从的主要的行为规范。种姓间的婚姻禁忌已被突破。在城市各种姓之间,特别是受过教育的种姓之间相互交流和通婚已很普遍。传统的宗教仪式大为简化。孩子的命名仪式、初次的剃度仪式和每年一度的更换圣线的仪式已逐渐减少。寡妇再婚的阻力越来越小。婆罗门祭司再也不能高高在上,而是生活在普通人之中。传统宗教观念,在农村和偏远地区保留较多,在城市地区改变较大。 [3] 相信随着现代化的进一步推进,传统宗教观念的影响会越来越小。
再拿伊斯兰法来说,在古代,它一直是伊斯兰世界唯一的法律制度,在规范穆斯林个人行为及调整穆斯林社会关系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进入近代以后,伊斯兰法遭受到空前的冲击和冷落。目前在伊斯兰会议组织的成员国中,只有在沙特、伊朗等少数国家中,伊斯兰法仍然是国家的根本大法,通领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在埃及、叙利亚、约旦、利比亚、黎巴嫩等大部分国家,伊斯兰法在婚姻家庭、财产继承、遗嘱等私法领域仍然适用,而在刑法等公法领域,则适用世俗法。在实行政教分离及受西方文化影响较深的土耳其、突尼斯、阿尔及利亚等国,基本法律制度主要以西方法律制度为蓝本,如民法、商法、刑法和诉讼法等,而伊斯兰法在国家法律体系中居于次要地位。[4]
任何整合结构都有优势和劣势两个方面,因而,各种文明类型在发展过程中都会出现偏向和问题。宗教主导型文明在发展过程中容易出现宗教理论贬低现实社会生活的意义、降低人们参与社会实践和追求幸福生活的积极性的偏向;容易产生宗教偏见甚至宗教狂热,形成对异教徒的仇视甚至仇恨;容易出现宗教制度(如种姓制度)阻碍生产力发展和社会进步的问题;容易出现宗教规法(如伊斯兰法)与世俗法规相冲突的问题;容易出现宗教思想与科学事实相违背的问题。在存在两个以上宗教的场合,容易引起宗教矛盾甚至宗教冲突。政治主导型文明在发展过程中容易出现政治权力过分集中、干扰甚至阻碍经济和文化按其本身的规律发展的偏向,这种偏向会导致经济和文化的发展速度放缓甚至出现停滞;容易出现为了方便统治,而实行弱民、愚民政策的偏向,弱民政策导致尚武精神和国防力量的衰减,愚民政策阻碍科学尤其是社会科学的发展和传播,导致社会意识的短视甚至愚昧;容易出现人治和腐败的问题。经济主导型文明在发展过程中容易出现资本家和企业为了赚取利润、而不断扩大生产规模的偏向,这种偏向会形成对资源的过度开发利用,破坏生态环境,使全球气候变暖,危害人类生存,影响可持续发展;容易出现为了经济效益而忽视甚至不顾社会效益的偏向,导致道德沦丧,黄、赌、毒泛滥;容易出现商品交换关系的扩大化,使人际关系趋向冷漠,自然亲情趋向淡化。对于每一种文明类型都会出现偏向和问题的情况必须辩证地去看待和对待:一方面,不要看到一种文明出现了与其他文明相对而言比较突出的缺陷和问题,就全盘否定(包括自我否定)其根本制度和观念,甚至就断定其社会制度存在不下去了;另一方面,对于自身文明所容易出现的偏向必须时刻注意防止和纠正,容易出现的问题必须及时解决,才能保持文明的健康发展.否则,即使曾经兴盛过的文明也会衰落甚至消亡.
三、未来的世界是“太极”世界
英国历史学家汤因比一反西方学者“西欧中心论”的宗旨,把“中国模式”与“希腊模式”并称,他认为这两种模式乃是理解一切人类文明的关键。在汤因比看来,历史学家的工作应该把希腊的和中国的这两种模式的重要特征结合起来,从而创造出一种新的模式用以解释其他文明的历史。因为希腊的模式符合各大文明的早期阶段,而中国的模式则符合各大文明的后期阶段。把这两个模式的前后期阶段结合起来,就能创立起一个通用的标准模式,它可以圆满地解释人类历史的各个阶段。汤因比认为,人类社会在起源、生长、衰落和解体的过程中,最基本的节奏就是“阴阳交替”。汤因比说:“挑战和应战、退隐和复出、动乱和集合、亲体子体以及分裂和再生。基本节奏就是阴阳交替的拍子。……这个永远旋转的车轮并不仅仅是一种循环重复,如果每一次旋转都使这个车轮朝着目的地走近一步,如果每一次重生表示一些新东西的产生而不是复制一些过去已经生活过而又死了的东西,那么轮回就不是在地狱的车轮上永施苛刑的可怕手段了。在这个表演里,阴和阳拍出的音乐是创造的诗歌,我们不要想入非非,以为我们弄错了;因为如果我们听清楚,我们就能领会出创造的音调和毁灭的音调在交替着。这个二重奏非但不是可怕的虚假的曲调,反而是真实生活的佐证。如果我们认真地听,我们就可发觉当这两个音调相遇时,它们不是嘈杂而是和谐。”[5]
在“冷战”结束以前,主导当代世界的思想理论,一种是西方资本主义的自由民主理论,另一种是社会主义国家的历史唯物主义理论。由于历史唯物主义如上所述的不完善,导致社会主义国家长期犯形“左”实旧的错误,这就是在生产力和经济文化比资本主义发达国家落后的条件下,照搬马恩设计的比资本主义高一个历史阶段的构想,与传统专制社会的习惯势力结合,形成了高度集权和计划经济的体制,导致社会主义实验的失误甚至失败。失败后的社会主义国家转向接受西方自由民主理论,走资本主义道路,结果再一次失败。中国“摸着石头过河”,回到了政治主导型文明的发展道路,既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又搞改革开放,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
不同的文明类型形成以后,对相应地区民族和国家的社会发展起很大的左右作用。人类社会总的发展趋势是生产力水平由低到高,由自然经济到商品经济,由农牧业社会到工业社会和信息社会,由对“他们”或“她们”的野蛮对待到人道和宽容;但是,不同民族和国家所经历的发展阶段,却受文明类型的左右和外来文明冲击的影响。马克思所描述的奴隶社会——封建社会——资本主义社会的发展阶段和社会形态,是经济主导型文明——西方文明所经历的发展阶段和社会形态。政治主导型文明(中华文明)有与西方文明特征不同的发展阶段和社会形态,即宗法社会——专制社会——社会主义社会的发展阶段和社会形态。
在经济主导型文明中,由于资产的占有在社会生活中起支配作用,所以,其社会的发展,就以资产(包括劳动力)的构成方式不同为标志,经历了奴隶社会、封建社会、资本主义社会等大的社会形态和发展阶段。在奴隶社会,资产的标志是奴隶(劳动力),在社会生活中处于主导地位的阶级是奴隶主阶级;在封建社会,资产的标志是土地,在社会生活中处于主导地位的阶级是封建领主阶级;在资本主义社会,资产的标志是工商业资本和金融资本,在社会生活中处于主导地位的阶级是资本家阶级。
在政治主导型文明中,由于政治权力在社会生活中起支配作用,所以,其社会的发展,就以政治权力的构成方式不同为标志,经历了宗法社会、专制社会、社会主义社会等大的发展阶段。宗法社会是在氏族社会的基本关系没有被打破的条件下,通过权力逐渐由公化私的蜕变而形成的,统治阶级(同时也是剥削阶级)往往是一个或几个宗族,而被统治者是其他的宗族、氏族甚至部落,在社会生活中处于主导地位的是宗法统治阶级;在专制社会,政治权力集中于皇帝,皇帝委任各级各类官员来管理国家,在社会生活中处于主导地位的是皇帝及官僚统治阶级;到了社会主义社会,政治权力由专制走向民主、由为私转向为公,但政治和政治权力在社会整合中仍然起主导作用。
在生产力、产业结构、经济形态和文明整体发展程度等方面,中国的宗法社会与西方的奴隶社会、中国的专制社会与西方的封建社会、中国的社会主义社会与西方的资本主义社会,大体上处于同一水平。宗教主导性文明的社会发展,在进入文明社会后,一般要经历这样三个阶段和三种社会形态:一教社会——多教(派)社会——泛教(派)社会。
经济主导型文明奴隶社会封建社会资本主义社会政治主导型文明宗法社会专制社会社会主义社会宗教主导型文明一教社会多教(派)社会泛教(派)社会
“宗教/政治”主导型文明和“宗教/政治/经济”主导型文明所经历的社会阶段和社会形态,也相应具有复合性的特征。
按照文明类型理论,中国与西方的根本不同,不是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的对立,而是政治主导型文明与经济主导型文明的差异;这种差异在几千年前就已经形成,并延续发展到今天。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不是马恩所构想的比资本主义高一个历史阶段的社会形态,而是政治主导型文明发展到工业文明和市场经济阶段所要经历的社会形态,与西方资本主义处于同一历史阶段,沿着各自文明发展的道路前进,不存在谁代替谁、谁战胜谁的问题,也不存在“文明的冲突”。政治主导型文明与经济主导型文明一样,是两种能够适应时代发展(包括生态文明阶段的到来)而不断改进、继续保持的文明类型,各有自己的优势与劣势,可以相互借鉴,相互吸收,和而不同。宗教主导型文明因不能适应时代发展要求将逐渐消亡,但宗教将继续存在。当今世界,妨害和平和发展的主要因素,是作为主导型(或主要)整合要素的宗教观念和制度,如排他性的“上帝”观念、“圣战”观念、军国主义,等等,由此不仅会导致不必要的对抗,形成恐怖事件、恐怖组织,甚至会形成恐怖政府,必须引起重视。
将来的世界不是“历史终结”的自由民主世界,也不是代替资本主义的社会主义世界,而是两种文明共存的“太极”世界。汤因比很早就得出一个结论:世界的希望寄托于中国文明和西方文明的结合。他认为西方文明的优点在于不断地发明、创造、追求、向外扩张,是“动”的文化。中国文明的优点在于和平,就好像长城,处于守势,平稳、调和,是“静”的文化。现在许多西方学者都认识到,地球就这样大了,无止境地追求、扩张,是不可能的,也是不可取的。他们认为中国的平衡、和谐、团结的哲学思想、心理状态可能是解决整个人类问题的关键。民族与民族之间要相互协作,避免战争。[6]
四、中国的迷局
对于中国来说,我们的理论自信只能建立在“太极”世界的基础上,而不能建立在社会主义必然要代替资本主义的传统理论的基础上。传统的理论已经不符合实际了,拿不出去了。我们要在世界论坛取得话语权,减少不必要的对立和对抗,就要以文明类型理论作为理论基础,因为它符合当今世界的实际和发展趋势,也符合中国和平崛起的国际战略。中国在国际战略上已经调整到了符合实际,但在理论学说上却没有实现创新,结果功亏一篑,仍然不能形成“具有国际播撒性的学说”。(撒切尔夫人语) 中国改革开放的目标不能只放在发展经济,和平崛起,而是要全面实现现代化,提升中华文明,把政治主导型文明提升到现代的水平。
现代化包括器物、制度、观念层面的现代化及人的现代化。中国现代化要能够实现,必须完成经济转型、体制创新、理论创建和国民性改造四大变革任务。只有完成经济转型,才能实现器物层面的现代化;只有完成体制创新,才能实现制度层面的现代化;只有完成理论创建,才能实现观念层面的现代化;只要完成国民性改造,才能实现人的现代化。在传统思维偏向的作用下,我们只把经济建设放在了中心位置,而没有把体制创新、理论创建和国民性改造这三大任务放在应有的位置,甚至没有给予应有的重视。虽然“改革”被列到了“两个基本点”之中,但没有明确改革的目标就是要完成“体制创新”,结果,改革只是围绕着经济建设,服务于对外开放,旧的体制并没有根本改变。虽然也提出了解放思想和与时俱进,也进行了理论创新,但不加区别的讲解放思想造成了鱼龙混杂、泥沙俱下,理论创新只达到了应用理论的层次(创立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没有完成(甚至没有意识到)基础理论(马克思主义哲学、政治经济学、科学社会主义等)的创新,与理论创建的要求还相距甚远,由此形成了思想理论的混乱、矛盾和分化。至于国民性改造,尽管在现实中已经有大量的事实说明了其必要性和迫切性,但至今还没有引起重视。
提升中华文明的关键,是纠正传统重视“务实”而忽视“求真”、重视“行动”而忽视“思考”的短视偏向。它是中国在近代落伍的最深层的原因,也是中国现代化最大、最隐蔽的障碍。西方人既重视务实,跑遍全球,积累财富和资本;又重视求真,创立了系统的现代自然科学和哲学社会科学。由此,西方在现代化的过程中就捷足先登,而中国则陷入落后挨打的境地。 根据李约瑟等国外科学技术史专家的研究,中国在16世纪以前,在自然科学技术方面一直处于领先地位。但是,为什么在近代却落后了,败在了西方的坚船利炮之下?之所以落伍,与短视偏向有直接关系。因为中国古代的科学技术成果主要是实用技术,这些技术创新是依靠“务实”摸索完成的,而不是依靠科学指导发展起来的。在实用技术依赖于实践经验发展的早期阶段,中国在技术上处于领先地位,但是,科学却没有发展起来;到了技术需要依靠科学作为基础发展的近现代,中国就开始落伍。由于“务实”而不“求真”,中国古代在社会科学的发展方面,只产生和传承下来怎样在宗法制度(西周建立)和专制制度(秦汉建立)的条件下使政治和社会更和谐的政治伦理思想,却没有形成认识、批判、创新社会的社会科学。没有新制度的思想理论,就不会有大变革的社会运动。每一次农民起义最多只是推翻了一个专制王朝,新建立的则是另一个专制王朝。这样就使中国一直停留在自然经济和专制政治的社会形态中不能实现变革。这两个方面结合在一起,就使中国在近代陷入落后挨打的境地。
鸦片战争以来,中国的仁人志士对中国落后挨打的教训及现代化迟迟不能实现的原因由浅入深地进行了探索,从机器设备(器物)不如人,到制度不民主,再到思想理论不科学,直到国民存在劣根性,逐步深入。与此相适应,实践上也经历了洋务运动(解决机器设备不如人的问题),戊戌变法到辛亥革命(解决政治不民主的问题),向西方寻找真理(解决思想理论不科学的问题),再到改造国民性。如果正常发展下去,短视偏向会逐步得到纠正。但是,国家和民族处于生死存亡的现实改变了这种探索。“救亡”使得短视偏向又得到加强,建立起了更加“高度集权”(邓小平语)的体制。集权制度面临着现代化的“二难推理”:现代化要发展经济,但在集权制度下经济发展会滋生腐败,经济愈发展,腐败愈演愈烈,不反腐败会导致社会矛盾和动乱;反腐败影响经济发展和文明进步。毛泽东就是沿着反腐败的路子走到了文化大革命,走向了全面反现代化(把文明成果当“四旧”破除、破坏掉,国民经济走到了崩溃的边缘)。从洋务运动开始搞“中体西用”,一直到“文化大革命”全面反现代化,实际上是中国现代化的第一次循环——现代化的道路走了一个迷圈,现代化未能实现。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的改革开放,实际上是第二次现代化,也可以说还是从新的“中体西用”开始的。如果不能克服短视偏向,第二次现代化也有可能最终陷入循环。
当前,我国在越来越多的公有、公共的领域出现了不应当有的“个体化”、私利化的趋向;另一方面,国民性中存在的宗法依附性偏向、短视性缺陷,又导致很难自发形成公正的、长远的公共性共识。人们(包括各级领导和公职人员)按只考虑自己或亲近族群的利益说话办事,只考虑当前,不考虑长远,不考虑整体,势必会使社会矛盾日益增多,社会风险不断加大。要能够形成公正的、长远的公共性共识,就必须完成马克思主义基础理论时代化、中国化的创新,创建中国现代哲学社会科学。这就是理论创建。理论创建要本着客观、公正、求真的原则,从不同的学科角度对中国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经验和教训进行全面总结,以现代化为目标对中国的社会、历史、文化进行长周期的研究和反思,实事求是地寻找发展规律,明确今后的发展方向和道路。创建中国现代哲学社会科学要克服短视缺陷和主观意志,超脱利益偏见,说理精确到位,不留盲区和雾区。中国现代哲学社会科学要成为中国公共文化的核心内容,反过来指导经济转型和体制创新,使其能最终完成。创建起来的中国现代哲学社会科学可以作为教材,应用于教育和普及,实现大众化,起到启蒙、纠偏、改邪和匡正的作用,对改造旧的国民性、形成能适应现代社会的国民性起到持久性作用。
五、西方(特别是美国)的迷局
对于西方(特别是美国)来说,需要放弃把西方的模式作为唯一模式、把“西方自由民主的普世化作为人类统治的最终形态”[7]。按照文明类型理论,西方模式的本质不是“自由民主”,而是“经济主导”、资本控制,资本家和资本垄断集团控制政治、文化和外交。西方的民主政治是“因变量”而不是“主变量”,开始是资本家为了保护自己的财产和生命安全而创立的。以后,马克思主义对资本主义剥削制度进行了彻底批判,社会主义国家的竞争使西方民主社会主义的政治改革和社会改革得以实行,民主政治才惠及工人和中产阶级。大多数发展中国家都与西方的社会、历史和文化截然不同,形成和长期存在的宗教不同,政治制度不同,价值观念不同,再加上商品经济发展迟缓、资本积累不足、文化教育落后等条件,所以不适合移植西方的民主政治制度。前苏联和东欧的社会主义国家,搞民主化和私有化改革失败的结果说明,社会主义国家的改革只能在“政治主导”的前提和条件下循序渐进。美国对伊斯兰国家实行武装干涉、强力推行西方式民主也遭受失败的事实说明,在伊斯兰国家推翻强人政府的结果,不是建立起强有力的民主政府,而是形成弱政府,形成极端的宗教恐怖组织甚至恐怖政权。
从文明类型发展的趋势看,现在的中华文明、俄罗斯文明、伊斯兰文明、拉美文明、非洲文明未来适合的政治制度和价值观念,都不应当是西方的多党轮流执政、权力分散的政治制度和个人主义价值观,而是执政党或执政者相对稳定,执政党、政府和首脑适度集权的政治制度,坚持集体主义的价值观。集体主义的价值观既与适度集权的政治制度相互适应,又对集中的权力起到制约作用,防止和减少腐败的发生。与西方的私有化不同的是,这些国家和地区,会形成各种形式的公有制资本。只有这样,才能保证这些国家和地区的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并且在全球范围内,形成与经济主导型文明国家和地区的优势互补及相互借鉴。由于长期专制习惯势力、族群习惯势力、宗教习惯势力造成的社会政治生态难以在短期内根除,现代政治主导型文明的理想政治制度的建立需要很长的过程,不能期望值过高,要求过快过急。最重要的,是能够发展经济,保持社会稳定,不给其他国家造成大的麻烦和灾难。不能以美国和西方国家的利益出发,借口民主和人权问题,进行粗暴干涉。
经过几百年的发展,资本主义已经从当初的产业和商业主导发展到今天的金融业和服务业主导的资本主义,从过去主要剥削本国的工人阶级发展到今天主要剥削发展中国家(包括社会主义中国),从资本的剥削发展出知识产权和货币的剥削,后者愈来愈占有重要的地位。发展中国家的存在,既是西方资本主义发展的结果,也是资本主义剥削能够维持下去的条件。中国不仅是最大的发展中国家,而且也是政治主导型文明的发源地和现代政治主导型文明的轴心国。中国的政治稳定、劳动力素质较高和土地国有(或集体所有)制,为现代资本扩张的全球化提供了最佳投资场所和销售市场。中国不仅为美国和西方国家提供了廉价的商品,而且购买了巨额美国国债,承担了美元贬值的巨大损失。中国有和平发展、惠及别国、务实外交的传统。汤因比指出,中国文明具有世界开放主义特征,中国人的世界观是“天下”的世界观,虽然带有中国中心主义的观点,但却决定了中国文明本质上是内敛与和平的基本特征。中国人的华夷序列从本质上来说是一种道德心理基础上的庇护关系,尽管中华处在道德序列的顶端,但是中华帝王也必须以保护小国和周边的秩序为己任,因此中国的“天下”理想是一种世界和平主义的理想和秩序,而完全有别于西方崛起时代的“殖民主义”和“蓄奴运动”。事实上,中国周边的附属国在向中国进贡的过程中,中原皇帝给予的回报往往远远高于附属国的进贡,这导致许多附属国争先恐后地欲来中原朝贡。这样经济上不划算的朝贡制度只有可能存在于中国天下主义的治理结构中。如果按照现代的民族国家和民族国家的利益来看,这样的亏本买卖是任何国家都不会做的。在历史上,文明的兴起和衰落以至于毁灭本是一般规律,唯有独特的中华文明能够打破这个规律,就是因为中国文明的文化优越性和文明向心力所形成的,历史上的游牧民族一旦进入中原稳定下来,第一反应都是要恢复儒学,建立汉官制,恢复科举,成为中华文明的新传承者。中华文明因其宽容和先进,因其不采取暴力的方式输出自己的价值观,反而引得周边小国愿意臣服于中华。中华文明因为其对不同宗教的宽容,而没有产生任何对异教的迫害,反而容易使迁居中国的外来群体完全融合入中国文化。
中国的和平崛起,实际上是中华文明的复兴、政治主导型文明的现代提升。提升后的政治主导型文明不再有唯一“中心”的观念,而是阴阳并存、文化多元的观念。作为历史上曾经给人类文明发展做出过重要贡献并曾经长期领先世界的国家,中国有崛起的权利和意义。中国在近现代的落伍,有自身制度和观念不适应现代化的缺陷,也有列强掠夺和侵略的原因。中国弥补了这些缺陷,作为现代政治主导型文明的轴心国在世界舞台上发挥作用,只会给世界带来福音。中国不以任何国家为敌人和对手,美国不应当以中国为假想敌,以武力上的优势压制中国的和平发展,这样对世界不利,也对美国不利。美国可以做当今世界的“老大”,但不能在自身实力下降、决策连连失误的情况下还要永远“领导世界”(掌控全球),那样只会给世界带来混乱,制造麻烦。以亚洲为例,如果美国不为了遏制中国而“重返亚洲”,亚洲本来是给世界带来希望和发展机遇的和平之地。美国重返亚洲,制造和加剧了许多国家的矛盾甚至动乱,使以征服世界(包括美国在内)为目的的日本神国主义和军国主义趁机得以复活。如果继续发展下去,留给日本人民、亚洲人民的,将是日本法西斯卷土重来的战争灾难。等到日本法西斯首先挟持了国内民众,然后征服了亚洲,再转向征服世界的时候,就像二战中的珍珠港事件一样,美国也不能幸免于难。
经济主导型文明长期坚持的基本价值观是人权,违背人权的制度逐渐被改变。政治主导型文明长期坚持的基本价值观是正义。正义就是要符合历史发展和社会进步的趋势,违背历史趋势(天命、天意)的政权迟早要被推翻。这两种基本观念在两种文明并存的世界都具有普世价值,人权从微观出发,正义从宏观出发。第二次世界大战就是以正义战胜邪恶、人权战胜法西斯的胜利而结束的,法西斯主义、军国主义因为违背历史发展趋势而遭到失败。二战后期,美国政府和罗斯福总统是正义的主持者,所以美国才成为世界的领导者。联合国人权委员会应改为人权与正义委员会。用这种全面的观点来看当今世界,如果说,中国政府存在有忽视人权的问题,那么,美国政府则存在有忽视正义的问题。中国和平崛起符合历史发展的大趋势,对整个世界(包括美国在内)都有利。美国政府想方设法遏制中国的和平崛起,为此不惜被复活日本军国主义的政治势力所利用,是违背人类正义的做法,应当予以制止。
六、伊斯兰文明与日本文明的迷局
宗教主导型文明的转型,涉及到印度文明、伊斯兰文明和日本文明。印度文明的转型实际上从英国入侵以后就开始了。印度独立以后,实行政教分离的政策,建立了一支全国性的由中央直接指挥的军队和一个全国统一管理的、联接中央和地方的文官系统,军人和文官都不参与政党活动。印度教的权力是分散的,没有中央集权的体制。这一特点使印度容易接受西方的议会制度。尽管宗教势力和地方势力会形成对政治的巨大影响,但印度的议会制度会继续坚持下去,并对社会产生影响,在制度上逐渐摆脱种姓制度的禁锢,在观念上逐渐世俗化,实现文明类型的转型。
伊斯兰文明教政合一,在古代社会有其优势,军事上、政治上的扩张与传教相得益彰。到了现代社会,这种优势变成了现代化的难题。伊斯兰文明现代化需要完成两大变革:新的制度的创建和宗教改革。伊斯兰教教政统一的机制,其实质是宗教作为政治主张的合法性的论证:以真主的名义。所以,伊斯兰教政统一文明的改革突破点,是创新政治主张,建立起既符合现代社会又具有伊斯兰传统社会特征的政治主导型文明的政治制度、经济制度、法律和其他社会制度。与新的制度建立相适应,实现政教分离和宗教改革,把伊斯兰教只作为信仰、道德和生活的指导,不再作为政治理论和社会理论。政教分离和宗教改革可以参考基督教新教改革的经验,不能整齐划一。在现世制度方面,不能照搬西方的制度,只能参考政治主导型文明国家和地区现代化的经验和教训。由于这些国家和地区的制度创新和理论创建尚在进行之中,伊斯兰国家和地区在制度创新和理论创建方面的经验教训,也可以供相互借鉴。
伊斯兰教中的许多政治主张,是在伊斯兰教尚未得到普遍接受、国家尚未形成的情况下提出的,是适应战时“打江山”和“革命”的主张,并不适应政权建立和和平时期,所以需要审慎运用,否则就会造成正常社会秩序的破坏,导致内部和外部的惨剧,如“圣战”的主张。政治主导型文明的基本特点是和平与和谐,伊斯兰文明要能适应时代,也必须实现价值观向这方面的转变。
日本文明是一个原始宗教精神、皇权专制主义与现代自然科学技术和现代社会科学及制度结合起来的“怪胎”,就像电子游戏中要征服世界的“怪兽”一样。剥去“神的子孙”、“神国”、“天皇”等名称的神秘外衣,就会显露出日本有原来较弱、在近代才逐渐增强、到第二次世界大战达到最强的皇权专制主义。这种“强”不是像中国古代一样,表现为皇帝对物质财富占有和消费最多,最好,对臣民的暴力统治的力度最强,而是表现为对臣民的“精神控制”的力度逐渐加强。这种加强一方面得益于宪法中的规定,得益于思想家、政府官员的宣扬和支持,同时也得益于学校教育和军人教育上的长期灌输。1889 年明治政府颁布了《大日本帝国宪法》,在第一章第一条就确提出:“大日本帝国由万世一系之天皇统治之。”第三条明确规定:“天皇神圣不可侵犯。”1890年的《教育敕语》明确规定:“朕惟我皇祖皇宗肇国宏远,树德深厚,我臣民克忠克孝,亿兆一心,济世厥类,此乃我国体的精华,而教育的渊源亦实在于此”。天皇的精神控制还通过武士道精神而得到加强。在武士道的精神内涵中,忠君、为君主不惜牺牲自己的生命是作为一个武士或臣民必备的行为准则。第二次世界大战中日本战败以后,美国占领军对日本进行了民主化改造,但是没有触及到天皇制度与民族主义宗教精神,天皇和神社仍然保留,这就为民族主义宗教精神的复活留下了制度基础。日本民族是一个善于学习的民族,不仅学习先进的自然科学技术,而且学习先进的社会科学与制度,但是在民族主义宗教精神的控制下,经过取舍,学到的一切都会变成有利于本国而有害于他国(特别是邻国)。
日本和中国在近代都曾经向西方学习,学习的同时又保留了自己传统的东西。这种保留和学习吸收是有不同取向的:在中国是“中体西用”,在日本是“和魂洋才”。中国保留的“体”就是原来的基本制度,日本保留的“魂”就是民族主义宗教精神。日本在近代曾经有“脱亚入欧”的主张。但是从整体看,日本文明还不是西方的经济主导型文明,它缺少西方文明的宗教基础和道德基础。西方的宗教信仰的是普世主义的上帝,而日本的宗教信仰的是民族主义的天皇。西方有人道主义的道德观,日本没有,有的是对自己国家和企业的忠诚。日本的基本价值观是国家主义,而不是西方的个人主义。西方的宗教和道德与“经济主导”的整合要素相结合,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弥补其文明类型的偏向和缺陷。日本的宗教和道德与“经济主导”的整合要素相结合,就会把这种偏向发展到极端,并且能长久保持。西方文明的偏向导致了第二次世界大战中的法西斯主义,日本也成为法西斯主义中的一员。在二战结束前后,意大利人民自己处决了法西斯主义头子墨索里尼,德国领导人多次向受害者道歉,而日本却没有这样做,甚至极力抹杀、否认所犯的野蛮罪行。
着眼于未来文明类型的发展趋势,用政治主导型文明与经济主导型文明来进行区分,日本文明总体上还属于政治主导型文明而不是经济主导型文明。按政治主导型文明的标准来衡量,日本文明是有很多缺陷需要弥补的。就对外关系来说,黑格尔曾经把中国称作“谦谦君子”;相对照而言,日本的有些政府和首脑就是不折不扣的“势利小人”:倚强欺弱,唯利是图,忘恩负义,落井下石,混淆视听,嫁祸于人,颠倒黑白,篡改历史,等等。日本文明发展的唯一正确道路,就是回归政治主导型文明,补上政治文明的“道”,去除损人利己的“术”,对内“和”也要对外“和”,要有正义的观念、善恶的观念、宽让的观念,正视历史,反悔失误和罪行,“浪子回头金不换”,摆正自己在亚洲和全球的位置,为政治主导型文明和人类文明的发展,做出自己的贡献。如果想继续做“神国天皇”的虚妄之梦,走恢复军国主义、征服世界的老路,采用“欲征服世界,先征服亚洲;欲征服亚洲,先征服中国和朝鲜(韩国)”的策略,肯定不能得逞,只能给日本民族带来灭顶之灾。今日的东亚已不是昨日的东亚,今日的亚洲也不是昨日的亚洲,今日的世界更不是昨日的世界了。二战时有三个法西斯主义国家。现在如果日本复活了军国主义,也只能孓然一身了。
注释:
[1] 中共中央马克思恩格斯列宁斯大林著作编译局.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2,218—219.[2] 翦伯赞 ,郑天挺.中国通史参考资料(第1卷)[M].北京:中华书局,1962,15—16.[3] 林承节.印度现代化的发展道路[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1.[4] 马明贤,洪俊峰.全球化背景下的伊斯兰法[J].阿拉伯世界研究,2007,(6):12—17. [5] [英]汤因比.历史研究(中册) [M].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86,398.[6] 金庸.我的中国观[J],爱思想网,2014,06,10.[7] Francis Fukuyama. The End of History [ J ]. The N ational Interest, Summer 1989.
(来源:中国改革论坛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