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提要】中国作为一个现代国家的兴起,是一个历时三个世纪的国家转型过程。此一过程由三个关键环节所构成,即17世纪后半期和18世纪前半期多族群的疆域国家的形成,19世纪后半期从前近代疆域国家向近代主权国家的过渡,以及20世纪上半期统一集权的现代国家的肇建。现代中国国家之最基本特征,是其既“大”且“强”,亦即辽阔疆域及多族群人口与高度集中的国家权力结构的结合,从而在现代世界诸民族国家中独具特色。本文从宏观的比较历史角度,审视了中国的国家转型的历史实际,对有关近代国家形成的经典文献中所流行的“从帝国到民族国家”之规范认识提出质疑,同时也对中国近现代历史的界定和分期提出新的看法。
【关键词】国家转型 地缘战略 财政构造 政治认同
一、问题所在
自从20世纪90年代以来,特别是在近一二十年,西方的中国研究领域尤其是中国近现代史研究,无论就问题意识还是就整个研究范式而言,已经发生了很大变化。在80年代及此前数十年,人们所关心的根本问题主要是:共产党革命为什么取胜?究竟是长期的结构性趋势还是偶然的人为因素导向中国成为共产党国家?1949年以后在毛泽东领导下的中国,究竟在多大程度上仿效了苏联式的计划经济体制和极权制度,还是受中国历史和文化传统的影响,走了一条与苏联完全不同的道路?人们对所有具体的历史或现实问题的研究,几乎都直接或间接地以这些根本问题为出发点。90年代初,苏联解体,东西方对峙四十多年的冷战,似乎最终以美国为首的资本主义阵营的胜利告终。在此背景下,过去几十年来中国历史研究领域受东西方对抗所形成的问题意识,以及受对立的意识形态主导的宏大历史叙事,失去了往日的魅力。在新的地缘对抗和相应的问题意识产生之前,人们的研究兴趣也从过去所关心的重大政治事件和与之相关的社会经济结构性问题逐渐转移开来,纷纷埋首于过去被边缘化的支离破碎的社会文化现象的研究;同时在研究方法上,开始抛却过去借自马克思主义或非马克思主义的社会科学理论和概念,转而拥抱种种后现代的理论和新文化史方法。然而,最近一二十年,随着中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国力的大幅提升,世界地缘政治格局悄然发生改变,从冷战后的美国独霸,逐渐变成以中、美两强为主导,加上欧、日、俄、印同台唱戏的全新格局。在中国研究尤其是历史研究领域,与新的地缘现实相关的新问题开始进入人们的视野,导致新的问题意识的产生,以及相应的宏大历史叙事的重构。人们或隐或显地流露的一些根本性关心包括:到底今天和今后的中国是怎样一个国家?她是一个现代民族国家还是一个改头换面的帝国?她是否具有西方那些“正常的”民族国家所具有的生命力,还是作为一个整合失败的帝国,最终会四分五裂,回归到一个民族国家的正常状态?今日中国所呈现的经济政治制度特征,究竟是一种暂时的、过渡性的、缺乏生命力的非正常安排,抑或一种形成中的全新发展路径,可以替代欧美历史和现实所体现的现代化模式?人们从新的问题意识出发,并且较多地是从全球史(而非过去的国别史)的视角,重新研究从清代国家形成、晚清近代化转型、国民党国家、共产党革命,到1949年以后人民共和国的一系列重大历史问题。从目前情形看,一种颇有影响的倾向是视清朝国家为征服王朝或帝国,视清朝覆亡后的中国国家形成过程为一种非常规路径,进而对20世纪以来的现代中国国家的历史合法性提出质疑。
本文试图在近一二十年国内外学者有关清代和民国历史研究的基础上,检讨与现代中国国家的历史起源和形成过程相关的若干问题。为此,我们不得不从关于现代国家形成的一些基本概念和认识入手。
(一)“从帝国到民族国家”?
在有关世界近现代史上的国家形成的种种解读中,一个常见的做法是把帝国与民族国家加以对立,视彼此互为反题。现有的帝国史和民族主义诸多著述,均强调了这两种政治体系之间的反差。在这些文献中,帝国总跟好战、扩张、奴役连在一起。不同于现代国家之由享有共同的族群背景或文化传统的人民所构成,且由其政府直接加以统治,帝国的最基本特征,据经典的解释,是其多族群、跨文化的人口构成,及其对殖民地、属地或朝贡国的间接统治。一个现代民族总是透过弘扬其族群特性和独特的文化传统来建构内部的认同感,而帝国则倾向于拥抱世界主义,声称其思想和制度放之四海而皆准。一个现代国家总是以平等的立场界定其与世界范围的国家体系其他成员之间的关系,而帝国则总是建立在一种等级秩序之上;相对于其核心地带,那些被征服的土地总处于边缘地位。①
现有的关于现代民族国家的解释,多以西方国家的国家建造的历史经验为依据,强调三个基本特征。其一是人民对国家的高度认同;在理想状态下,国家的疆土与有着共同传统和认同的人民所居住的地域范围大体上是一致的。②其二,一个民族国家同时也是主权国家,对于其边界明确且固定的领土,拥有排他的各种权利,并且在国际法的框架下跟所有其他国家地位平等。③其三,同样重要的是,民族国家的主权归其人民而非君主所有,理想的政府形态应当是欧洲十七八世纪自由主义思想家们所构想的以个人权利和自由为基础的国家,或者是后来在西方和非西方世界日渐流行的体现主权在民的代议制民主国家(Morgan, 1988;Yack, 2001;Bourke and Skinner, 2015;Tuck, 2015;Lee, 2016)。
不用说,民族国家晚至20世纪才在世界上大行其道。随着欧亚大陆旧式帝国的衰亡以及二次世界大战后欧洲殖民帝国的崩溃,亚洲和非洲的殖民地人民纷纷效仿 19世纪拉丁美洲之先例,民族主义运动风起云涌,“新兴国家”次第成立。尽管其历史不算久远,但是人们还是将今日由民族国家所组成的世界视作理所当然,把现代世界史上的国家形成,等同于一个从帝国到民族国家的直线过渡,认为帝国只不过是一种由征服所造就的前现代世界之遗存,必然走向衰亡并让位于体现人类理性抉择和自由意志的现代民族国家(Emerson, 1960;Mehta, 1999;Muthu, 2003;Pagden, 2003)。
晚近的研究揭示,关于民族国家的此种目的论预设,很少跟现代世界的国家建造的历史实际相吻合。以中世纪和近代早期的欧洲为例,尽管其中的一些主要国家,如英格兰(不列颠)、法兰西以及西班牙,在有关民族主义的研究中通常被视作经典的、界定明确的早期“民族国家”,但是军事征服和殖民在它们的形成过程中却起到关键作用,其情形跟帝国的形成过程并无实质性的区别。如果我们把视野转移到19世纪70年代以后直至第一次世界大战时期的欧洲,会发现英、法、德等列强之间的民族主义对抗,包括它们对海外殖民地的争夺和走向全球性帝国的过程,使得帝国与民族国家之间的界限更加模糊不清。此一时期的民族主义,究其实质而言,是帝国主义的;尽管所有这些欧洲国家相互之间均视对方为民族国家,但它们都力求在全球扩张,打造海外殖民帝国。历史学家贝利(Christopher Bayly)因此精辟地写道,“帝国主义与民族主义均属于同一现象” (Bayly, 2004:230)。库马尔(Krishan Kumar)也说,“如果民族国家可以被视作帝国的话,那么,帝国(尤其是现代帝国)也无非是民族国家的放大而已”(Kumar, 2010:133)。④
(二)中国的历史实际
帝国-民族国家的二分法以及所谓“从帝国到民族国家”的演进范式,不仅不适用于中世纪晚期和近现代欧洲的历史,也不能用来解读中国的国家形成路径,尽管不少研究者视此范式为理所当然。中国在过去数个世纪向现代民族国家的过渡历程,在以下三个重要的方面,对“帝国-民族国家”的二分法以及民族国家的目的论构成挑战。
先就清朝 (1644—1911)的形成而言,自从17世纪40年代取代明朝、控制内地各省之后,直至17世纪90年代后期,在长达半个世纪的时间里,清朝并未从事领土的扩张。此后几十年中,清朝虽然通过一系列征战,将外蒙古、新疆和西藏正式纳入自己的版图,但在18世纪50年代之后,又停止了扩张。此后直至19世纪后半期跟西方及日本发生全面接触和冲突之前,其疆域一直保持稳定,并无领土的重大得失。可以说,战争和扩张在清朝入关之后的漫长历史上,是例外而非通则。所有这些,都跟世界历史上诸如奥斯曼这样的帝国形成鲜明对比,后者的历史自始至终充满与其竞争者之间的征战,疆域也一直处在不断扩张或收缩状态;这些帝国没有固定的边界,只有前沿地带,亦即“暂时的外在极限,帝国的军队只能在那里停止,无法进一步推进”;这些地带只是“帝国与帝国之外的人民之间一种具有弹性的军事和经济接触地带而已” (Opello, 2004:9)。与此形成鲜明对比的是,清朝要么通过条约或协议,要么透过习惯性的分界,跟周边邻国均有相对固定的边境,甚至在一些重要的边界地段驻扎军队或有兵力巡防 (孙宏年,2006,2011;Liu, 2010:11)。边疆之外,清朝还对周边的一系列小国维持宗主权;后者定期对清廷朝贡,但它们并不在“中国”的疆界之内,清廷从未视之为其疆域的一部分。
因此,这里产生了一系列问题:清朝到底是否为一个帝国?它为何在17世纪90年代至18世纪50年代期间从事扩张?又为何在此之后终止扩张?最为重要的是,为什么清朝在随后的一个世纪保守自己的疆域不变,直至欧洲列强的到来?到底是什么样的机制使得清代得以长期在国内维持和平与秩序?这些问题之所以重要,是因为今日中国的现代国家,亦即人民共和国,乃是转经民国,间接地建立在清朝的疆域之上。清朝如何奠定并统治自己的疆域,对于我们理解现代中国作为一个民族国家的起源及其生命力,十分关键。我们将以此为历史基点,判定“帝国-民族国家”的规范认识是否适用于中国的国家形成过程。
其次,不同于欧洲国家之在国际法架构下相互承认主权,亚洲和非洲的传统国家在达到西方列强加给它们的“文明”标准之前,一直被当做落后、原始的群体,不配享有主权,而被排斥在这一源自欧洲的国家体系之外。它们之被卷入欧洲中心的国家体系,只能意味着遭受西方列强的征服和殖民化,一如绝大多数亚非国家在19世纪和20世纪早期所实际经历的那样(Obregón, 2012)。中国在19世纪也和其他非西方国家一样,被卷入了全球性的国家体系。由于中国在传统上是东亚唯一的主导力量,并声称对周边所有国家拥有文化和政治上的优越性,因此中国融入以欧洲为中心的国家体系尤为困难和漫长。对晚清中国而言,最大挑战是放弃自己一直宣扬的世界中心地位,平等对待其他所有国家,并终结与周边附属国的宗藩关系,承认它们的独立。中国当然不愿这样做,除非遭遇到了无法抵抗的外部压力。因此,在成为一个主权国家之前,它不得不屈服于那些军事上击败自己的列强的要求,比如治外法权、固定关税、割让土地以及给予列强单边最惠国待遇。尽管如此,在整个非西方世界,中国是少数几个在帝国主义冲击下得以幸存的国家(其他几个这样的国家包括日本、暹罗/泰国、波斯/伊朗以及阿比西尼亚/埃塞俄比亚)。更令人称奇的是,晚清中国不仅幸免于列强的征服,而且开始向主权国家全面转型,且一直将自己的边疆(包括蒙古、新疆和西藏等)保存大体完好。同样令人印象深刻的是,清朝之在1911年终结,并没有导致边疆脱离中国;相反,清帝在退位之际,将其版图完整地由新生的中华民国加以继承。因此这里产生了另一个问题:中国到底有何凭借,使其能够抵抗帝国主义的冲击,保持领土的大体完整?晚清中国当然算不上是非西方世界在卷入世界国家体系之后最为成功的国家,尤其是跟邻近的日本相比的话。不过1949年之前和之后流行于中国的民族主义历史书写只突出晚清以来的“百年屈辱”,远不足以全面概括中国在这一个世纪所经历的突破和坎坷 (Li, 2013)。
再者,由于受民族主义的种种学说尤其是“主权在民”理念的影响,同时由于18世纪美国革命和法国革命的激励,世界各地几乎所有的民族革命的倡导者,均追求同样一个目标,即自己所要建立的政府,不仅要对自己的土地拥有完全的主权,而且要采用代议制民主的形式。中国的现代志士也不例外。晚清的革命党人,以及后来的国民党和共产党人,均致力于在中国建立一个共和国。但是,民国宪法所规定的民主制度,在现实中很少能够运作;它在北京的民国政府时期(1912—1927)不得不对独裁退让,而在南京国民政府时期(1927—1949),则为一党统治所替代。共产党人在打败国民党之后,摒弃了国民党在1946年一度尝试的宪政体制,把新政权定性为共产党领导下的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因此,这里需要探究,为什么数个世纪以来的国家转型过程会出现此一阶段性结局 。
(三)中国:为何既“大”且“强”?
总之,中国从17世纪40年代至20世纪40年代长达三个世纪的国家转型过程,产生了这样一个政治实体。它不仅版图很大,而且就权力结构而言也很强固。既大且强,亦即超大规模的领土和人口,与一个高度强势的政府体制之间独一无二的结合,乃是今日之中国作为一个现代国家的最大特征。
对于现代中国来说,作为一个“大国”可谓意义非凡。20世纪80年代以降,中国经济飞速发展,业已成为世界上最大的制造国,以及全球经济增长最重要的引擎。当然,中国的大部分成就要归功于后毛泽东时代的改革政策给经济发展所提供的制度支撑,比如市场机制的推行、国外资金和技术的使用、对于私人产权的承认和保护、交通网络的建设,最重要的是加入了WTO,使中国经济融入了世界体系。但是,这些制度安排对于中国来说并没有什么特别之处,因为自由市场、私有产权、外国投资等等这些因素,都可以在其他大大小小的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找到。让中国在世界一枝独秀的最重要因素,其实是中国的庞大体量。中国拥有全世界最庞大的人口,使其制造业具备了广阔的国内消费市场和充足的劳动力。辽阔的国土加上丰富的自然资源,使中国经济能够高度独立且体系完备。另外,就地缘政治而言,大国也意味着更广阔的机动空间和庞大的动员能力,而人均国防费用的降低,也使得经济发展倍加受益。
这种“大而强”的奇特结合,既有优点也有弱点。有关国家规模的研究表明,大国虽然在提供公共服务方面人均成本较低,但是在人口构成方面更有可能复杂多元,从而给其经济增长带来负面影响(Alesina and Spolaore, 1997, 2003)。种族多元的国家,不得不克服国内语言差异所带来的各种障碍,以及不同种族和宗教之间的冲突所引起的潜在动荡。而在这一方面,中国可谓得天独厚。这不仅是因为中国的绝大部分人口都是汉族(约91%),从而使得中国既是一个大国,同时就内地省份而言,又是人口高度同质的国家,这在世界上绝无仅有。同样重要的是,少数民族集中于五个自治区(在很大程度上是在清朝的边疆地区基础之上建立起来的),从而使创造经济“奇迹”的内陆省份免于种族或是宗教差异所带来的社会冲突。最为重要的是,由“大国”所带来的在资源调控和行政整合上的种种不利因素,在很大程度上因为一个强势政府的存在,而被抵消或受到控制。尽管20世纪50年代到20世纪70年代反复出现的政治运动给国家带来短暂的失序和混乱,尽管在毛泽东时代以及后毛泽东时代少数民族地区发生过小规模的冲突和骚乱,但是中央政权依旧能够对整个国家实施有效治理,启动工业化进程且取得巨大成就。
质言之,中国和其他非西方国家的区别之处,在于其兼具幅员辽阔的国土和强大的行政力量。中国的国家建造的历史经验,从两个方面“偏离”了“帝国-国家”的“正常”路径。其一,它并没有经历多族群帝国的崩溃、分裂并在此基础上形成一系列各自独立的民族国家,相反,至20世纪中叶,在中国所出现的是一个就领土格局而言,跟清朝在极盛时期的疆域大体相当的国家(其中一个显著的例外当然是1945年外蒙古正式脱离中国);现代中国因此乃是世界上唯一一个建立在旧日“帝国”疆域之上的民族国家。其二,它并没有建立一个体现主权在民原则的代议制民主制度,最终产生的是一个高度集权的国家。其生命力之强,乃至在新中国成立后近七十年间维持其党治国家的体制基本不变。这在21世纪的世界诸大国中,同样是独一无二的。
因此,这里的终极问题是:今天的中国是否为一个具有历史合法性的“民族国家”?作为一个现代国家,中国为何具有如此超大的规模,且具有如此强固的组织结构?今后的中国国家是否能够维持“既大且强”的格局?进而言之,中国的国家转型过程至今有没有结束?经过几十年改革后中国所面临的经济、社会和政治方面的多重难题以及这些难题带来的不确定性,使人们有理由质问:一个大而强的中国能否在未来的几十年继续维持其现状?而内地省份的汉族民众以及边疆少数民族在形成共同的国家认同方面所遇到的挑战,也使部分人存疑:中国是否会像20世纪90年代初的苏联那样解体并在清朝原有的边疆地区产生数个独立国家?抑或相反,中国是否有可能凭借其强大经济力量所展现出来的与日俱增的影响力,一如 18世纪的清朝,在本区域重建自己的地缘支配地位?
(四)缔造现代中国:三个关键环节
中国的国家起源,可溯至中华文明的远古时期。在清朝之前的数千年里,古代中国国家由公元前11世纪以前黄河中下游的若干小邦,最终演进至明朝(1368—1644)那样一个成熟的中央集权的官僚制国家,其行政权大体上限于汉人所居住的十五个行省,此乃众所周知的事实。⑤不过,本文将揭示,今日中国作为一个集权的现代主权国家,是17世纪40年代至20世纪40年代这段更为晚近的国家转型过程之累积的结果。国家转型包括重建下列三组关系:汉族和非汉族人口的关系,这比其他因素更能决定中国的疆域构成和治理方式;中国和外国的关系,它决定了中国国家的战略目标和政策优先项;中央和地方的关系,它决定了中国国家的权力架构及其应对国内外挑战的能力。中国的国家转型是一个连贯的历史过程,包含如下三个关键环节:
其一,将中国由明朝所代表的汉人为主体的原初型族群国家,经过清朝至18世纪50年代为止的军事征讨和行政整合,再造为一个多族群的疆域国家。“中国”的疆域范围骤然扩大,从明代之十五省(即两京十三司),延伸至满人、蒙古人、中亚穆斯林、藏人以及其他非汉人所居住的亚洲内陆各个边疆。国家的地缘战略也从明代视华北为核心地带,对长城以外的游牧部落采取守势,一变而为以满洲和大漠以南的蒙古族聚居区为核心、以内地省份为腹地、靠边疆提供防卫保障的新格局;由此所产生的行政体制和治理方式,也独具特色,且带来清代国家的长期稳定。此一步骤之所以重要,是因为它奠定了现代中国国家赖以形成的地理的、人口的乃至行政的基础。
其二,再将中国由一个自居于周边各国之上的疆域国家,重构为一个近代主权国家。国家重建的关键,是通过变法自强,融入世界范围的国家体系。这一过程始自19世纪下半叶,分为两个步骤:起初是在外力胁迫下,放弃对周边国家的权利,终结旧有的宗藩体制,在法律上承认与世界其他国家的平等地位;继而(也更为重要的)是在列强的环视和侵逼下维持现有的领土状况和国家权益。中国之作为一个近代主权国之制度的和法律的架构的建立,完成于晚清;而国家主权自身的健全和恢复,则晚至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才基本完成。这一过程之所以重要,是因为它奠定了现代中国国家赖以形成和运作的法理基础。
其三,将中国由一个军事上和行政上非集中化的国家,经过重建和整合,改造为一个高度集权、统一的现代国家。在此过程中,抗拒外国入侵,维护领土完整,依然是建国的重要目标,但是国家重建的中心舞台已经转到内部,其关键在于消除或制服对抗中央的地方离心力量。较量的结果,总是地方瓦解和取代现有的中央政权;而制胜的关键,则在财政军事资源的集中和政治认同的打造。国家的制度架构因此也在“中央”与“地方”的不断对抗、更替中,一步步走向统一和集权。正是这样一个以克服非集中化和追求政治统一为中心内容的过程及其历史遗产,造就了延续至今的现代中国国家的权力结构。
这三个中国国家转型的环节在历史层面和逻辑层面都是紧密联系的。每一环对于缔造现代中国均不可或缺,并且如果不放在长达三个世纪的国家转型过程中加以审视,亦无法充分理解。中国在17世纪晚期以及18世纪初期的持续扩张,导致疆域的扩大和中国本身的重新界定;由此所形成的国家尽管表面上具有“帝国”的某些外在特征,却显现出军事或殖民帝国所不具有的稳定性和持久性。在19世纪融入世界体系的过程中,中国区别于所有其他非西方国家的地方,不在其疆土之不断受损,而在中央权力式微的情况下,启动了向近代主权国家的过渡,使其体现传统秩序的疆域变成现代国际法意义上的领土。因此,20世纪的国家重建,并非是在原先统一的朝代国家崩溃之后,由不同族群和宗教背景的政治力量,在各自所在的区域建立自己的国家,而是由挑战中央的地方势力,自下而上地完成国家权力的再集中和领土的整合。这三个步骤中的每一步,在现代中国的成长过程中都是至关紧要的突破,同时彼此之间又显现了内在的连续性。其过程之复杂,绝非“帝国-民族国家”之二元对立和线性演进图式可概括。
二、地缘、财政、认同:国家转型过程中的关键变量
以下三个因素是理解国家形成或转型过程之关键所在。一是地缘政治环境。在此环境中,国家针对来自国内、国外的挑战和机会,制定相应的战略优先目标,而这些目标又进一步决定了国家对各种资源的需求程度。二是财政-军事构造。它取决于经济规模的大小,经济资源在多大程度上可供国家抽取,以及国家通过税收、借贷、征用、动员或其他手段将资源转化成真正的财政收入和军事实力的能力。三是政治认同。它决定了国家对所掌握的资源进行再分配和加以使用的有效程度。这三个因素交相作用,决定了国家转型在每个阶段的进程和收效。下面以此为分析架构,对17世纪40年代以来国家形成的三个环节,进一步加以申论。
(一)多族群的疆域国家的形成
现代国家在中国的形成过程,始自清朝前期边疆的开拓和疆域的整合,战争在此一过程中起到关键作用。由此所产生的清代国家,与此前的明朝相比,在地缘战略和政府结构上确有根本的不同,但清朝并不能因此等同于世界史上所常见的军事帝国或征服王朝。为明了此点,有必要把清朝的扩张分为两个完全不同的阶段。从满人的后金政权在东北兴起,到入关之后取代明朝,至17世纪50年代基本控制关内各省份,是为扩张的第一阶段;此时扩张的目的,是为了获得更多的土地、人口和财富,这跟欧亚大陆诸帝国以及中国历史上的帝国形成过程,并没有根本的不同。但在此之后,清朝失去了进一步扩张的势头,它无意将自己的疆域延伸到现有的版图(满洲、内蒙以及内地所有省份)之外。在17世纪40年代之后将近半个世纪,清朝的版图基本未变,其立国的目标是维持在关内的统治,重建曾存在于明朝与亚洲内陆各游牧政权之间的朝贡制度。在此期间没有迹象表明,清朝统治者有意进一步扩张。直至17世纪90年代后期,清朝才开始了第二波征伐,至18世纪50年代结束,导致外蒙、新疆和西藏最终纳入版图。正是在此一阶段,清朝的扩张过程显示出与世界历史上其他帝国的兴起完全不同的动力,由此所形成的国家,也异于通常意义上的帝国。
欲理解满族统治者为何从17世纪90年代开始发动对北部、西北和西南部的征讨,有必要认识一下清朝独特的地缘战略。此一战略的核心是满族与大漠以南蒙古部落的结盟。这种结盟曾对清人南下征服明朝起到关键作用,也对此后拱卫京师不可或缺。清廷之所以在17世纪90年代发动一系列的征讨,正是因为来自大漠以西的准噶尔蒙古部落东侵外蒙古、南下内蒙古,直接对京师构成了威胁。因此,不同于满族在第一阶段的军事征战之具有进攻、扩张性,其在第二阶段的历次战役多属防御型的。此后为了把准噶尔势力从西藏驱逐出去以及最终为了斩草除根对其所发动的征讨,均为防御或预防性质。新疆、外蒙以及西藏之正式纳入版图,只不过是这些征讨行动的副产品,而不是征讨本身原初的目标。不同于世界历史上帝国建造的典型路径,即以边疆作跳板进一步向外扩张,因而从来没有固定的边界,清朝在18世纪50年代实现清除准噶尔的目标之后,其版图即大体固定下来,并且在此后的一个多世纪一直保持不变(此后对缅甸、大小金川用兵,均为回击或平乱性质,并不以领土扩张为目的);与周边邻国的边界,也通过正式谈判或非正式的习惯性划分而得以界定。在其历史的大部分时间里,清朝并不寻求通过战争获得邻国的土地。它将自己定位为一个上承明朝、统治整个中国的正统皇朝,并以内地各省为其全部的财源;而对边疆各地区,则派军队驻守,以确保其地缘战略上的安全。
因此,19世纪以前的清朝跟世界历史上的任何其他政治体系皆不相同。它既非一主权国家,也不是一般意义上的征服帝国。在三个重要方面,18世纪处于巅峰时期的清朝独具一格。
其一是它的地缘政治环境。作为亚洲东部和内陆唯一居于支配地位的强国,它没有对手可以在规模和实力上构成致命的挑战,因此也就不存在持续不断地扩大和更新军力的压力。欧洲各国及相邻地区所出现的军事革命,在清朝于19世纪晚期卷入全球范围的国家体系之前,从未发生过。国与国之间的竞争和交战,曾在欧洲早期近代国家形成过程中起关键作用,但在清朝奠都北京后,对其政权体制影响不彰。军事开支的不断上扬,曾经驱动欧洲各地的国家建造过程(更准确地说,是促使各国不断加强国家机器的抽取能力),但对清代国家的行政结构冲击不大,直至19世纪中叶地缘环境发生彻底改变之前均是如此。
其二是清朝独特的治理方式。有两个因素使得清朝的统治具有低成本、高效率的特征:内地人口的高度同质,使得族群和宗教纠纷减至最低程度;同时,国家对儒家说教和治理传统的一贯尊崇,也大大缓解了汉人对清朝异族统治的抵触情绪,并赢得汉人精英的忠诚。因此,清朝没有必要打造一个庞大的国家机器,以最大限度地抽取财源。相反,由于没有来自周边的军事压力,清朝的政府规模极小,主要是依靠乡绅和宗族组织维持地方村社的秩序及履行对国家的义务。军事开支的相对固定、政府运作的低成本、纳税人口的庞大,所有这些因素交相作用的结果,是使清代得以长期执行低税政策,一直到19世纪晚期为止。换言之,清代之所以能够维持低税率,并非因为它无力抽取更多来自土地的剩余资源,而是因为没有必要。所有这些,皆与早期近代和近代欧洲的所谓“财政-军事国家”适成鲜明对比;后者因面临不断上升的军事开支,财政需求也不断飙升,进而驱动国家扩大和重建行政机器,以增强税收能力。
因此,清朝之不同于早期近代世界上的其他国家,还在于其独特的财政构造。早期近代欧洲的民族国家的财政体系是动态的,大都依靠间接税,具有扩张的潜力,这不仅因为支撑它的工商业一直在成长,也因为战争和庞大的官僚系统的开销在加剧国家财政上的需求。与之相反,19世纪中叶之前,清朝财政体系是静态的,以田赋为主要收入,其收支结构基本固定。清朝的财政结构之所以缺乏弹性,当然是因为其地缘上的高枕无忧,使得军事开销相对稳定并处在一个较低水平,同时也因为人口与耕地的比率依然处在一个适度的状态;即使税率很低,因为纳税人口庞大,国家依然拥有充足的财源。清朝的财政体系由此形成一种独一无二的均衡结构,即财政收入相对稳定,并稍高于相对固定的财政开支。可是,无论是清朝的地缘优势,还是其人口规模,均非恒定不变的,只要这两个前提条件中的任何一个受到破坏,此一均衡状态即不存在。财政构造的这一特征,对清朝的兴衰起到至关紧要的作用。它有自身的优点,即在正常情况下,每年可产生一定的盈余,长此以往会是一个很大的数目。正是凭借此一盈余,清廷可以征战和扩张,而不必增加土地税率。但是,它也有自身的弱点,亦即均衡状态的脆弱性,最终将在19世纪因为上述前提条件不复存在而深刻影响着中国的转型道路。
其三是清朝的边疆政策也不同于其他帝国。世界历史上各帝国的建立,其驱动力均来自宗教诉求或来自统治者对土地、人口和财富的贪得无厌,而不是出于自身防卫的需要,清朝正好相反。它之所以将外蒙古、新疆和西藏等地变成自己的边疆,并不是因为对这些地方的财富感兴趣,更不是为了传播宗教,而是由于这些边疆地区在地缘战略上的重要性。清朝仅仅是在其防卫受到外部(主要是准噶尔部落)的威胁之后,才发动一系列征讨,导致边疆的扩大。也正因为如此,清朝治理边疆的目标,并不是要那里提供贡赋或税款以增加自身的税收,而是要确保边疆的稳定,使之对其核心地带和核心利益起到保障作用。在其他帝国历史上,对殖民地肆意剥削,对被征服对象进行政治和宗教压迫,是司空见惯的现象。相比之下,清廷对边疆的贡赋要求微乎其微,仅具象征意义,甚至要为边疆的行政体系提供财政补贴。它对边疆的治理采取的是一种实用的方式,即鼓励满洲贵族与蒙古王公通婚,庇护西藏和蒙古统治精英所信奉的宗教,但并不在满人内部或帝国其他地方提倡之;对于边疆的世俗和宗教领袖,它牢固掌握自己的任免或认可权,且对边疆的精英分而治之,限制其影响力。所有这些都使得清代国家始终能够维持边疆的稳定。清代这些行之有效的政策,也在很大程度上说明了这些边疆地区即使在清朝垮台之后,依然接受中央政权名义上或实质性的控制。此一事实跟其他所有帝国衰退或灭亡之后,其边疆、属地或殖民地纷纷独立,构成鲜明的对比。
清代国家不仅不能跟欧亚大陆历史上的军事帝国画等号,也不能跟中国历史上的汉人王朝等而视之。满人的入关统治,不仅带来版图的扩大,更进一步导致中国的重新定位和定义。此前的明朝和其他华夏王朝,亦即原初形态的中国,本质上是单一的汉人族群国家,国家赖以存在的基础是对本族群及其文化的认同。就地缘战略而言,其核心地带始终未超出内蒙古草原以南的中原地区。相比之下,清朝作为一个“外来”王朝,有着不同于汉人王朝的生存战略和核心利益。不同于后者之抱守中原腹地,视长城以北为化外,视所有非汉人族群为外番,清朝开疆扩土之后,将满、蒙、回、藏地带变成边疆,地缘上“内”与“外”的概念也为之一变。所谓“内”,已从明代十五省扩及包括内地十八省和所有边疆的整个中国;而“外”则由原来长城以外的所有游牧部落,转变为边疆以外的周边邻国(包括保持朝贡关系的温驯小国,但更指不时构成威胁的准噶尔部落和俄罗斯)。18世纪中叶以后的“中国”,也从清代以前的以汉人为主体、以对华夏文明的认同为基础、边界模糊的原初型族群国家,过渡为一个多族群的、边界日趋清晰和固定的疆域国家。因此,如果抱守传统史学中的汉人中心论,将边疆人口看作“少数民族”,视之可有可无,无疑弱化了清代历史中最富有意义的部分。然而,如果过分强调边疆的作用,认为清朝是一个“亚洲内陆帝国”,认为内地各省仅仅是此一帝国诸多版块中的普通组成部分,同样失之偏颇。清朝移都北京后,将自己界定为明朝的继承者,即一个版图扩大之后的“中国”(不仅包含内地省份,也包含边疆地区)的正统王朝。对于清廷而言,内地和边疆功能各异。内地不仅为大清提供了统治整个中国的合法性,也为中央提供了几乎全部的财源;而边疆仅仅用来提升国家的战略安全,捍卫其对内地省份的统治,而非赖以作为财源。清朝之所以可以称为“中国”的一个朝代,而非满族的或是亚洲内陆的帝国,正因为它一直以内地各省为国祚之根本。
因此,我们最好把清代中国定义为一个前近代的或早期近代的疆域国家:它拥有固定的边界和稳定的版图,拥有一支形制完备的常备军,拥有一个高度集权的科层化的行政体制,这些均为中世纪欧洲大大小小的政治体所不具备,而跟早期近代欧洲的民族国家有颇多相似之处,但它不属于形成于西方的、由主权国家所构成的近代世界体系之一员。另一方面,它又不同于靠战争维持其生命的传统军事帝国,也不同于前近代世界历史上缺少明确疆域概念的各种形式的政治实体。作为一个高度集权、疆域固定的大国,它比非西方世界的其他任何政治实体,都更加具备向主权国家过渡的条件,同时也将会遭受来自西方更为严重的冲击。
(二)迈向近代主权国家
对早期近代欧洲的绝大多数地区而言,中央集权的国家的兴起和领土的巩固,皆发生于由诸多国家所构成的国际体系之中,这些国家在国际法下既互认为平等伙伴,又展开激烈竞争。中国的不同之处在于,清朝作为一个疆域国家的形成,与其介入世界国家体系,是两个不同的步骤。第一步已在18世纪50年代完成,而第二步则要等到19世纪遭遇重大危机之后。从18世纪末开始,清朝在三个方面连续遭遇危机。一是在人口方面。在17世纪和18世纪,中国人口增长了近三倍,对土地资源构成巨大的压力,最终导致18世纪90年代后期和19世纪50年代大规模的内乱。二是在地缘政治方面,即欧洲两大强国(英、法)出于商业利益反复构衅。这两大危机叠加在一起,破坏了先前在清朝财政构造中长期存在的低度均衡状态。第三种危机则涉及汉人精英对于清廷之认同感。太平天国和清末十年的革命运动先后挑战了这种认同感,它们均诉诸历史上和现实中的满汉矛盾,以动员民众反抗清廷。尽管面临这三重危机,清朝仍在19世纪后半期以“自强”为旗号经历了一场现代化运动;义和团之后,现代化运动在“新政”的名义下以更大规模在全国铺展。因此,当清朝于1911年走到终点时,中国已经经过重新打造,维持了其绝大部分领土,避免了边疆的分离;政权本身无论在军事上还是行政、外交体制上,均经历了相当程度的现代化。这跟近代欧亚大陆诸帝国之四分五裂以及绝大多数非西方国家之遭受西方征服和沦为其殖民地的命运,形成了鲜明对比。晚清中国历史固然充满了挫折和屈辱,但放眼整个非西方世界,它更是一部国家转型非常成功的历史。
有三种因素可以解释晚清国家的这种适应能力。首先,其财政构造发生转型,即由原来供需两侧均缺乏弹性和扩张能力的低度均衡机制,转变为一种高度不均衡机制。在此机制中,不断增长的需求推动了供应的增加,而且非农业财政收入(贸易税、借款以及其他财政手段)取代田赋,成为国家岁入的最重要来源。而在财政转型背后起支撑作用的,则是中国的辽阔疆域、庞大人口以及由此所产生的巨大经济体量。因此,不管新产生的资源抽取机制多么低效和不合理,它总能提供足够的财源,满足中央和地方政府急剧增长的开支需求。此项转型完成于19世纪50年代至70年代,其代价乃是中央失去了对各省正式的和非正式的各种财源的控制,以及汉族精英势力的崛起。后者通过控制本地区的财政、军事以及行政资源,在同治、光绪年间“中兴”大业中起到关键作用。
第二个因素是清朝为了应对来自中亚和东南沿海的地缘政治危机而调整了其国防战略。中亚的军事力量在19世纪60年代中期入侵新疆,这对清廷来说是一个传统的威胁;而在19世纪70年代,清朝又开始在东南沿海面临来自日本的新威胁。清廷的传统战略是优先确保内陆边疆地区的安全,这种战略与清朝新获得的财政-军事实力结合在一起,使其能够成功地收复新疆。海防在清朝总体战略中的重要性也在迅速上升,但当政者对其紧迫性认识不足,资金投入有限,结果导致甲午战争的惨败。不过,新型的财政构造具有足够的灵活性和扩张性,使得清朝可以承受战后对日赔款,并支撑1900年之后全面展开的现代化事业。
财政转型和地缘战略调整所折射的,是晚清国家的治理能力。晚清政府问题重重,官员腐败、守旧、排外现象比比皆是,但是它毕竟建立在以个人能力为衡量标准的科举制度之上,因而封疆大吏当中不缺通晓时务、精明能干之士;整个政府体制依然能够在内忧外患中控制局势,对现代化所需资源起到协调和控制作用。国家的世俗主义取向、汉人官僚的经世致用传统、士大夫因朝廷尊崇儒学而对清朝所产生的忠诚,所有这些都使得那些掌管国家各部和各省的官员,有能力履行其基本职能。因此,尽管自19世纪50年代起中央的财政、军事和用人权力在向各省下移,但是清廷从未失去对封疆大吏人事上的控制,也始终有能力决定中央与地方之间的财政、军事资源的再分配,可见晚清的财政军事和行政体制,实为一种“地方化的集权主义”(localized centrism)。正由于这一独特体制的作用,清朝依然能够平定其历史上前所未有的内乱,收复边疆失地。在1894年中日战争之前的数十年间,中国依然能够推展国防、制造业、交通运输、教育和外交的现代化,从而出现长达三十年的中兴局面,并且在庚子义和团之后以“新政”的名义展开新一轮的全面现代化工程。也可以说,中央权力下移与地方封疆大吏的自强、新政举措,两者互为因果。权力地方化本身并不是坏事,如果中央尚未失去对地方的最终控制权的话;恰恰相反,它实际上是晚清国家赖以幸存、中国得以开启向近代国家转型的基本条件。
第三个有助晚清克服内忧外患的因素,是汉人和非汉人精英所共享的“中国”认同。18世纪50年代以后清代国家的长期和平与稳定,使得世世代代居于其内的各个族群(尤其是他们当中的精英阶层)对现有疆域产生归属感。朝廷对边疆地区宗教的庇护,对边疆精英阶层的优待,满人的汉化,汉人之移民满洲、内蒙古和新疆,以及清朝在最后几十年力求将边疆的行政和内地省份加以整合,所有这些都有助于在各族精英阶层中培养共同的国家观念。其中,汉人官僚精英之超越对朝廷忠诚的中国意识的觉醒尤为关键。晚清国家的权力非集中化之所以没有伴随国土的四分五裂,主要原因也在这里。晚清绝大多数的革命党人和来自不同背景的改良派人物,尽管在对待朝廷的问题上立场不同,但皆有一个共识,即把中国(包括内地和边疆)打造为一个统一的现代国家,无论其政体是共和还是君主立宪。虽然部分革命党人在其早期活动中诉诸反满言论以博取民众支持,但他们很快便放弃此一做法,提出满、蒙、汉、藏、回“五族共和”,并获得一些满族精英和边疆地区其他非汉族精英的响应。这些均有助于中华民国在1912年成立时继承前清的边疆。
所有这些,皆跟19世纪和20世纪初的奥斯曼帝国形成鲜明对比。后者之所以得以维持,主要是依靠伊斯兰教以及代表这一宗教的哈里发作为精神支柱。帝国境内的不同族群,很难对于一直处在扩张或收缩过程中的帝国疆土产生认同感。因此,在帝国崩溃之后,人们只能按照不同的族群各自建立新的国家,国家的领土只能限于本族群所居住的地带。尽管在奥斯曼帝国走向衰落的过程中,曾有来自不同背景的精英分子提出挽救帝国的种种方案,诸如奥斯曼主义、泛伊斯兰主义、泛土耳其主义之类,但是对土耳其共和国建国之父凯末尔(Mustafa Kemal)来说,这些方案皆属于“我们从未能够实现也无法实现的理念”而已(Lewis, 2002:353-354)。最终被证明可行的,是凯末尔自己所提出的在土耳其地区建立一个土耳其人的疆域国家的想法。按照他的设想,建国运动应该仅仅限于土耳其人生息繁衍的地区,亦即安纳托利亚腹地,凯末尔谓之“我们天然的和合法的限度”(Lewis, 2002:353-354)。然而,对于孙中山及其追随者来说,中华民国绝不应该仅仅限于所谓中国本部,而应建立在清朝原有的疆域之上。这不仅可行,而且就新生国家政权的合法性而言,还势在必行。毕竟,这个以“中国”为名的国家,已经稳定存在数个世纪,它只需加以再造,而非另起炉灶,加以发明。
总之,晚清国家在19世纪后半期对财政、军事和行政体系的改造和中国共识的形成,决定了中国走向近代主权国家过程中的成与败。从鸦片战争到义和团,中国在与外国列强的碰撞中屡受重创。战后一系列不平等条约的签订,尤其是割地赔款之耻,刺激了每位仁人志士。这一连串的失败,经过20世纪民族主义历史书写的刻意放大,遂成为晚清政权在帝国主义欺凌下“丧权辱国”的集体记忆。然而,除了“失败”的记录之外,晚清中国还创造了一连串令人讶异的“成功”。其中最可述者,无疑是它在卷入欧洲列强所主导的国际体系之后,通过外交和行政体制的变革,不断地朝向近代主权国家的目标迈进,并通过地缘战略的调整和国防的近代化,始终能够维持其原有版图的基本格局和政府体系的独立运作,成为幸免于沦亡的少数几个非西方国家之一。而这一系列成功的关键,除了财政构造的非集中化及其所具有的高度扩张性,使晚清的各项近代化事业成为可能之外,背后更为根本的,乃是19世纪后期官僚和知识精英的政治意识日渐发生转变,从原先对朝廷的效忠,过渡到对形成中的主权国家即“中国”的效忠。主权国家的利益和朦胧的民族意识,超越了族群、派系的樊篱,成为凝聚共识、形塑集体行动的最大公约数。此前汉、唐、宋、明原初型族群国家历史语境中所特有的“化内”与“化外”的概念,以及清代早期疆域国家所使用的“域内”与“域外”、“海内”与“海外”的二分法,到了晚清和民初,已经日渐被“中国”与“外国”、“国内”与“国外”的二分所取代。此一转变所折射的,正是近代主权国家在中国的形成过程。
(三)统一集权的现代国家之肇建
国家转型的第三个突破,是针对晚清财政、军事和行政体系的零碎化,及其最终演变为民国初年的军阀混战,走上政治统一和权力再集中的道路。正是在此过程中,我们终于看到中国跟某些欧洲国家类似的发展。战争成为建国的驱动力;能否为战争而扩充财源和凝聚共识,成为决定建国成败最关键的因素。
国家重建的最初突破,出现在清朝覆没之后20年间。这一时期因为政治分裂和军阀混战,而被人们视作中国近代史上的黑暗时期。然而,恰恰是在这种分裂和无序状态中,产生了区域性的财政-军事政权(regional fiscal-military regimes)。各个军阀或军阀派系不只是为了生存和扩张而无休止地相互争斗。其中的佼佼者也耗费巨大精力来巩固自身政权,所采用的手段包括:在所控制的辖区内建立集中化的官僚系统,致力于财政和金融系统的统一和标准化,建设公路、铁路以及其他基础实施,提升公共教育和医疗卫生水平,鼓励工商业发展,提倡基层政府自治,允许省级或县级议会的存在,从而在地方精英当中建立共识。通过这些努力,那些最有雄心的军阀将其所控制的省份打造成了区域性强权,一如早期近代欧洲的国家构建过程。到20世纪20年代中期,在所有这些区域政权中,有两大力量最为成功也最具影响力,即满洲(东北)地区张作霖领导的奉系集团,以及孙中山领导的广东国民党政权。到20世纪30年代早期,经过北伐,国民党势力最终消灭或制服了其他所有军阀,推动了统一的民族国家的形成。因此,不同于欧洲的先行者(以英、法为代表)所走的从上至下的建国路径,亦即从中央到地方逐级实现国家权力的集中化和科层化,中国在清末自上而下的“新政”失败之后,所走的是一条自下而上的路线,或谓“集权化的地方主义”(centralized localism),即由强大的地方力量首先实现内部的统一、集权,然后经过彼此间的竞争,再建立统一的全国政权,一如欧洲民族国家形成过程中的那些后来者(以德、意为代表)。
国民党统一全国凭借以下三个因素。地缘政治方面,它在广东获得苏俄的物质援助,这对其早期的军事建设极为关键。财政上,它能抽取到比其他任何对手更多的财政资源:最初依靠统一广东的财政和金融体系;进入长江下游地区后,则通过发行公债和银行借款从上海财阀那里获取支援;继而控制了海关和全国工商税收。另外,国民党在宣传上致力于国家统一和反对帝国主义,也赢得各方社会政治力量的认可。而党化教育和以党领军、以党领政的实践,则使国民党试图通过其意识形态的灌输和组织上的渗透,实现对军队和行政系统的全面控制。因此,北伐时期的国民革命军士气高昂,战场上节节胜利。此后二十来年,国民党政权在建国上的成就,举其要者,有以下二端。
其一,经过十多年的整合,到抗战全面爆发前夕,国民政府在蒋介石的领导下,已经建立了一个全国性的政治和军事架构,消弭了过去各区域割据势力之间的公开对抗和政治分裂;在财政和税制上也在逐步建立全国统一的制度。如果没有1937年以后的日本全面侵华,一个政治上和军事上统一的强大民族国家的最终出现,盖无疑问。事实上,也正是由于中国的政治军事局势快速地朝着此一方向推进,日本军国主义势力才在1931年贸然占领满洲(东北)地区,在1937年发动全面侵华战争,因为一个统一强盛的现代中国的成长,必然意味着日本帝国主义扩张野心的终结。中日之间的全面交锋在20世纪30年代已在所难免,蒋介石所能做到的,是尽可能培育自身实力,推迟战事的发生。抗战爆发后,国军因实力相差悬殊,节节败退,乃意料中事。然而,战前十多年的政治和军事整合,对八年抗战期间国民政府能够将各派系凝聚在一起,不仅在日本的大举进攻下幸存下来,而且组织了有效的抵抗,最终以胜者的姿态结束这场战争,仍起到关键作用。
其二,正是由于国民政府所领导的中国在二次大战远东战场上所起的关键作用,故而在二战结束前后,现代国家的建造获得了前所未有的突破。国民政府次第废除了自鸦片战争以来外国列强跟清政府所签订的一系列不平等条约,取消了外国人在华治外法权及其他各项特权,取消了外国在华设立的公共租界,并且早在1929年即已实行关税自主。由于打败了日本,中国收回了台湾和澎湖列岛,恢复了对东北三省的治权。同样重要的是,中国以联合国的创始国和安理会五个常任理事国之一的身份,确定了其在世界上的政治大国地位。
然而,同样一组因素(地缘、财政以及认同)也能解释国民党的建国失败。事实证明,自19世纪70年代以来,国家重建的最大威胁来自日本。奉系集团原本是国民党在北方最强劲的对手,正是因为日本占领满洲(东北)地区,导致其走向衰亡。1937年后,日本的全面侵华战争进一步中断了国民党的国家统一和重建事业,并给中共在抗战后方的生存和发展提供了机会,最终成为国民党最大的对手。财政上,在1927年定都南京之后,国民党不仅优先在军事上投入大量经费以巩固地盘,而且作为一个全国政权,还需承担全国事业机构和军事机关的巨大开支,结果不堪重负。政治上,尽管蒋介石通过制服各路军阀及其党内对手建立了个人权威,尽管抗战时期各派力量面对全民族的生存危机也暂时接受了蒋介石的领袖地位,但他从来没有消除党内、党外对手的挑战。其领袖地位更多地是建立在与对手的妥协之上,而不是依靠意识形态的说服力和个人魅力。由于蒋介石从未消除国民党内部的派系倾轧,建立自己在军政界的最高权威,因此一旦抗战结束,国共内战再度发生,嫡系与非嫡系之间的矛盾在战场上表露无遗,各支部队无法真正做到协调行动,在与中共部队的大规模作战中一再败北,最终弃守大陆。概言之,国民党政权的最根本弱项,是其党政军体制的“不完全集中化”(incomplete centralization)。尽管在1927年之前,作为一支地方势力,国民党的财政军事组织比任何其他竞争对手都更加统一、集中,从而有能力击败或收编对手,但在1928年名义上统一全国之后,南京政府未能成功地整编各支地方势力,也未能打造一个集权、高效的行政管理体系,更谈不上把国家权力有效地渗透到城乡底层社会,建立一个可以满足国家财政收入和社会控制需求的基础结构。
对比之下,中共在与国民党的竞争中取胜,恰恰是因为它在地缘、财政和认同三方面同时取得突破,从而实现了“全方位的集中化”(all-round centralization)。二战结束后,曾经构成建国之最大障碍的日本战败了,苏联的介入则构成了国共斗争中最重要的地缘因素。苏联红军所占领的中国东北,是中国农业剩余最多、近代交通、能源、制造业和军火业最集中的地区。中共军队充分利用了这一优势。尽管进入东北的过程因苏方顾忌中苏同盟条约所承担的义务并不顺利,但在占领东北大部之后,其财政军事构造发生了根本性转换:中央主力从原来困顿于西北贫瘠人稀的边区、缺乏枪支弹药、只能靠游击战术生存的地方势力,变成了兵源充沛、供应充足、拥有大批量新式武器的强大军队,终于可以与国民党军队相抗衡,在正规战场上一决雌雄。中共的财政体制,也从原先以农业剩余为主要财源、各支部队自筹自用、各根据地自成一体的分散状态,逐渐过渡到统一集中、各根据地相互协调、连为一体并且学会利用城市工商税源和现代财政手段的新体制。整个内战期间,中共的财政构造越来越呈现为新与旧两种体制的巧妙结合:利用高度集中的、跨解放区的新体制,它可以在短时期内动员巨大财力和丰富物资,支撑大规模兵团作战;与此同时,在兵源和后勤供给上,它延续了延安时期已经十分成熟的草根动员模式,借助党组织对乡村的渗透和土改运动,以几乎无偿的方式,动员千百万民众提供源源不断的物质和人力支持。此构造因而是扩张型的、可持续的,并且能够维持总体上的平衡。中共的优势,因此即在其新获得的、集中控制的城市经济和财政资源,与其传统的、分散控制的人力动员及后勤保障模式的巧妙结合,新旧体制相得益彰,从而产生了巨大而源源不断的战斗力。
最重要的是,中共在20世纪40年代不仅克服了早期历史上对莫斯科的过分依赖,而且通过克服党内高层的宗派主义和各根据地的山头主义,确立了毛泽东的政治领袖和意识形态权威地位。政治上的高度集中,加上内战初期的军事劣势所带来的生存危机,使得不同地区的中共军队能够做到和衷共济,服从中央统一领导,战场上相互协调。与此同时,中共重视意识形态宣传,透过党组织严密控制基层官兵,加上推行土地改革,给农民参军带来物质激励,使军队保持着旺盛的士气。因此,中共党政机关以及整个军队,从上到下都形成了对于毛泽东领袖地位的高度认同以及求胜的强烈期待,从而使中共成为民国肇建以来最具竞争力的一支建国力量,有能力将自己从区域推向全国,最终建立起一个高度集中统一的国家政权,彻底扭转了晚清以来权力下移、头轻脚重的政治格局。
总之,克服源自19世纪后期的权力非集中化趋势和各种离心力量,以“革命”的名义致力于国家的再造,是20世纪中国国家转型最为关键的一步,而政党则成为完成此一任务的利器。党不仅成为革命的中坚,而且革命本身是以党的名义,依靠党的组织渗透和控制来进行的。革命的成败,跟地缘的变局和财政军事资源的掌控息息相关,但是最终起决定作用的,还是党内力量的凝聚。加入政党成为投身革命的必要门槛;“党内”与“党外”成为识别革命势力的基本标杆。对党是否忠诚,超越一切,成为衡量一个人是否革命的最重要尺度。而这种忠诚并非抽象的,在打造党内认同的过程中,它被具体化为对党的“正统”意识形态的无条件尊崇,以及在组织上对党的各级权威尤其是最高领袖的服从。共产党之所以最终能够击败国民党,不仅因为革命的后期,即国共内战期间,其地缘环境和财政军事资源发生了颠覆性的转变,更重要的是它在凝聚党内共识、达成组织团结方面,把国民党远远抛在后面。
纵观中国的国家转型的漫长历程,如果说前两个环节(即多族群的疆域国家的形成及其向近代主权国家的过渡)解释了现代中国为何在规模上很“大”的话,第三个环节则回答了它为什么在结构上很“强”的问题。20世纪的中国,不仅没有像土耳其那样,经过帝国裂变后,使其疆域回归主体民族的腹地,而且也没有像战后土耳其共和国那样,走上议会民主的道路,而是以建立一个高度集权的国家达到高潮。所有这些,皆与“帝国到民族国家”的目的论相悖,后者把民族国家做了双重界定,即不仅是一个由共享文化或族群传统的人民所构成的主权国家,而且是体现主权在民理念的民主政体,而在20世纪的国际政治上,“民主”被等同于欧美式的代议制多党政治,为二次大战后的众多亚非国家以及苏联垮台后的东欧国家纷纷仿效。
事实上,中国曾有两次践行代议制民主的机会,一是在民国初北京政府时期,一是在1946年南京政府时期,两次试验均昙花一现。1913年4月开始的第一届国会,因为地方派系与中央的武力对抗而时断时续,无法正常运作;1946年的“宪政”试验,也因为国共内战的爆发和国民政府“动员戡乱”条文的实施而名存实亡。在这两次转变过程中,代议制民主之所以失败或中断,而被一党独大、走向集权的国家体制所取代,有多重因素在起作用。其中最根本的原因,乃在政府体制内部或共享的国家架构内部之制度化了的权力下移,致使各省或各区域的自主力量日渐坐大,与中央争夺对财政、军事和行政资源的控制;此一过程始于晚清,而在民国时期进一步加剧。因此,20世纪前半期中国的建国方向,不是朝着议会制民主过渡,而是针对地方离心势力与中央政府的博弈、抗衡和挑战,不断趋向权力集中。其具体表现,是在政治秩序尚未建立之前,不断追求加强个人控制;在追求建立新的政治秩序的过程中,以整个党政体制的权力集中和意识形态的高度统一为最高目标。
如果再跟土耳其加以比较,我们可以更清楚看出为什么中国向现代民族国家的过渡,以高度集权的国家的肇建为其阶段性结局。奥斯曼和晚清国家虽然都经历了财政体制的非集中化,但后果却大不相同。在奥斯曼帝国,财政非集中化以包税的形式发生在政府体制之外,从中受益的是作为个人的地方显要,他们并不一定掌握各省的行政和军事权力,所以他们跟中央结盟事实上有助于延长帝国的寿命。相比之下,晚清中国的非集中化发生在政府体制之内,各省督抚自主收税、截留税款,用于地方事业,结果强化了自身权力。晚清的权力下移因此走向了制度化和官僚化,使得各省实力派构成对朝廷的真正威胁,最终带来民国初年各区域财政军事政权的崛起。土耳其开国领袖凯末尔在奥斯曼帝国分崩离析之后,由于没有内地各省割据势力的存在,可以轻易建立一个中央集权的国家;凯末尔本人也凭借其领袖魅力,在执政期间建立了个人对土耳其国家的实质性控制。二次大战期间,土耳其保持中立,国内政治稳定,不存在任何反对势力用武力颠覆政府的空间。战后土耳其跟西方结盟,使多党制民主在大权独揽的凯末尔去世后成为其政府的必然选择。相比之下,民国时期的中国国家,必须把主要精力用于清除各区域的地方势力,为此不得不追求一个更加集权、更为强势的中央政权。共产党要打败和取代国民党政权,取得革命的胜利,则必须在组织上比对手更加集中,思想更加统一。内战结束之际,毛泽东确定对苏“一边倒”的地缘战略,更使得共产党领导下的权力高度集中的政治体制,成为新中国领导人的唯一选项。
三、几点思考
(一)什么是“中国”?
以上截至20世纪40年代国家转型的三个环节,综合起来可视作累层叠加的国家形成过程。如果对此一过程做谱系分析,可以清晰地区别出现代中国国家的以下四个层次。
第一,国家内涵的最底层,是原初型“中国”,即清代之前中原华夏王朝所代表的以汉人为主体的高度同质化的单一族群国家;就其地理范围而言,到明代已经覆盖长城以南的两京十三省,清代则为内地十八省,至晚清再加上东北三省。中共“二大”宣言将此区域表述为“中国本部”或“本部各省(东三省在内)”(中央档案馆,1989:111,115);西方文献中有关历史的中国的讨论,至今仍沿用“China proper”这一术语。⑥对本族群所体验的历史、传统和所尊崇的文化价值的认同,是此原初型族群国家构造中最核心的内容。
第二,清朝前期历史的最大意义,是在原初型族群国家的基础之上,打造了一个真正意义上的多族群的、疆域的国家,使“中国”增添了一层全新的涵义。中国不再限于原先汉人聚集的中原和华南地区,而是进一步延伸到周边的满、蒙、藏、回各区域。中国的疆域不仅大为扩展,而且其边界也从原来的多变和模糊不清,变得日渐稳定和清晰。尽管中国仍处在西方正在形成中的主权国家的世界体系之外,但在整个非西方世界,清朝的固定疆域和政府对其版图的有效治理,却使中国成为最接近主权国家、最有条件迈向主权国家的政治体之一。
第三,晚清历史的重要性,在于通过军事自强和内政外交变法,不仅成功地保存了其版图的基本格局,而且把中国从一个疆域国家,进一步改造为一个初具雏形的主权国家;其既有的疆域,尽管在与国外列强的遭遇中,受到零碎的侵损,但是经过国际间的确认,已经成为国际法上有效的领土。不过,中国之基本成为一个对其领土拥有完整主权的国家,则是在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之际;经过国民政府的不懈努力,中国最终废除了晚清以来所签订的有损其主权的不平等条约,收回了曾经被日本侵占的土地。
最后,在其历史谱系的最新层面,中国呈现为一个由其宪法所规定的共产党领导下的社会主义国家。针对晚清国家权力的非集中化和民国初期日益膨胀的地方割据势力,依靠政党的意识形态和组织力量,自下而上推进国家统一和权力再集中,是1949年之前中国的现代国家形成之最关键的一环。国民党的建国运动,共产党革命的最终胜利,以及1949年后的国家权力结构,离开这个大背景,便无法理解其历史意义。
今日的中国国家,同时具有以上四重含义。原初型中国的历史传统和文化价值,依然是今日中国国家所倡导的爱国主义教育的核心内容。此一族群的、文化的中国,至今依然是将全球各地华人连结在一起的最大公约数。它的形成,贯穿了上古以来的整个中国历史。至于华夏先民如何从新石器时代散落于黄河中上游的原始部落经过数千年的繁殖,将其势力延伸到华东、华南、西南地区,成为人类历史上规模最大且高度同质的族群,在迄今为止的历史著述中仍未得到很好的解释,依旧是世界历史上的一个最大的谜团,但这已经超出了本文的范围。真正能够界定“近现代中国”(modern China)的,是上述谱系中的第二至第四层面,三者对于现代中国的国家构成,均不可或缺。首先,就疆域和人民而言,它是一个囊括内地各省和边疆各地区的、多民族的国家,这是今日中国区别于原初中国的根本之处;其次,就性质而言,它是一个得到其他国家承认的、拥有完整主权的现代国家;最后,就现今中国的内部治理体制而言,它是政治上高度统一和权力结构相对集中的国家。
中国的国家转型,一言以蔽之,并不是帝国与民族国家之间的断裂,而是上述四个层面由底部到表层不断叠加的结果。每增添一层,中国的国家形态即会有新的变化,被赋予新的涵义;并且在经济社会完成全面转型之前,在达到国家既定的统一目标之前,在与周边国家以及与全球大国之间的地缘政治格局定型之前,中国的国家再造过程依然在进行之中。
(二)什么是中国的“近现代”?
有了这样一些基本认识,现在我们可以对中国的“近现代史”(modern history)加以重新界定。首先需要明确的是,这里所谓的中国近现代史,是关于“中国”作为一个“现代国家”的形成历史,而一个现代国家的四个最基本的要件,是它的疆域、人口、主权和政府(Grant, 1999;Raic, 2002)。我们对现代中国国家形成历史的解读,因此必须至少包括这样三个最基本的问题。第一,它是怎样成为一个包括内地和边疆的多族群国家的?更具体地说,它是怎样从地理范围局限于中原和华南的原初型中国扩充至它现有的边疆地区,并且维持对内地和边疆的有效治理的?第二,它是怎样成为一个近代主权国家的?具体而言,在被卷入世界范围的主权国家体系之后,它是如何维持自身的生存尤其是既有疆域,并在国际上获得对其主权的确认的?第三,现存的政府体制是在怎样的历史背景下以及通过何种路径而形成的?
本文所论述的中国国家转型的三个环节,分别围绕上述三个问题次第展开。1949年前的中国近现代史,因此不妨界定为中国从一个原初型的族群国家,经过多族群的疆域国家的拓展,进一步走向统一集权的现代主权国家的历史。如果要对这段历史加以分期的话,它大体上包括以下四个阶段。
一是多族群疆域国家的形成时期。从17世纪40年代清朝入关取代明朝,成为中原统治王朝,从根本上改变了原先中原华夏王朝的地缘战略格局,到18世纪50年代清朝经过半个世纪的征战,将蒙古、新疆和西藏正式纳入自己的版图;中国作为一个多族群的疆域国家的格局,至此基本形成,并为日后向近代主权国家的转型奠定了基础。可以把清顺治帝于1644年发布告祭天地文“兹定鼎燕京,以绥中国”作为这个时期的起点。它不仅象征着清朝接续明朝统治“中国”的正统王朝地位,更预示着满人的独特地缘战略将给中国的疆域构成和治理体制带来根本的改变。
二是多族群疆域国家的稳定时期。乾隆帝于1755年平定准噶尔之后立碑纪功,象征着多族群疆域国家(“皇清之中夏”)的建构已经基本完成;它突破了原初型中国之汉人中心的化内、化外樊篱,从根本上区别于以往“汉唐宋明之中夏”。此后,清朝借助两套不同的治理体制(内地的中央集权官僚制度和边疆的理藩体制)对全境进行了有效治理,维持了疆域国家的基本稳定。但是,其特定的地缘格局和资源禀赋所孕育的低度均衡的财政体制,使清代国家对18世纪晚期已经浮现出来的人口压力和19世纪40年代突发的地缘危机,缺乏制度上的准备和有效的应对。
三是向近代主权国家过渡时期。从19世纪40年代起,中国在遭遇欧洲列强和日本的次第重创之后,调整地缘战略,以非集中化的方式重构财政和军事体制,从而维护了18世纪50年代以来业已定型的疆域基本格局。19世纪60年代以后,晚清政权在外交和行政体制上,开启了向近代主权国家的全面过渡;而1861年1月总理各国事务衙门的设立,则可视作此一过程的象征性起点。但是,国家主权的基本建立和对19世纪后期所失国土的恢复,要到1945年在国民政府的努力下才最终完成。
四是统一集权的现代国家肇建时期。从20世纪20年代开始,针对晚清以来军事、财政和行政体系的非集中化以及民国初年加剧的地方割据,各个区域性财政军事政权倾全力打造一个全国性的、权力集中的政府体制;不妨把孙中山于1923年3月在广州建立陆海军大元帅大本营,视作此一过程的象征性起点。但是,这一任务最终是在1940年后期由共产党所领导的力量,凭借其所独有的地缘、财政军事和政治优势,击败国民党势力完成的。
(三)国家形成的“中国道路”
中国迈向现代民族国家的道路,之所以不同于其他国家的历史经验,主要是因为它从自身的前近代历史和近代历史上所获得的三项遗产,即清代以前已经形成的华夏族群国家、清代前期的边疆建设,以及19世纪后半期国家财权、军权和行政权的非集中化。经过三个世纪的国家转型所产生的现代中国国家,之所以在规模、结构上“大而强”,正是这三项遗产交相作用的结果。其超大的规模,首先源自华夏先民自身数千年来开疆拓土和对周边部落的同化,由此得以形成一个原初形态的“中国”,并在此基础上出现唐、宋、明这样的王朝。它们在前近代的世界历史上,不仅是拥有最大疆域的单一族群国家,而且拥有最大的人口和经济规模。清朝正是依靠它所沿袭自明代的原初中国,才得以重新打造一个规模更大的新中国:来自内地各省的巨量财源,使之能够发动屡次征讨,建立新的边疆;同时,清朝作为一个外来的王朝所独有的地缘战略格局,也使之有必要进行扩张,以确保它对内地的控制。正是清代以前原初中国的遗产和清朝的疆域扩张这两者的结合,解释了现代中国国家为什么得以建立在一个如此辽阔的领土之上。
现代中国国家在结构上如此紧固,首先还是获益于原初型中国所馈赠的遗产,即在同质人口的基础上所产生的一个高度集权和统一的政府体制,后者对来自国家内部的离心力起到有力的抑制作用,并排除了权力分配上产生多元机制的可能性;而在中世纪的欧洲,在君主、教会、贵族以及自治城市等等之间所形成的权力多元格局,则司空见惯。现代中国国家形成的另一个重要背景,则是前面一再强调的晚清和民国早期国家权力的非集中化。20世纪前半期中国国家之再造,便意味着铲除军阀,使国家机器的权力再趋集中,其结果乃是国民党和共产党领导下的党治国家的兴起,两支力量均致力于打造一个组织紧密的政党,推动国家走向统一集权。
清代以前原初型中国之作为一个单一族群国家,清代前期中国被打造为一个多族群的疆域国家,与19世纪后期中国之过渡到一个主权国家,以及20世纪中国之走向再集权,所有这些过程之间,所显示的不仅是历时的、逐层的变化,还有疆域、族群、国家形态上的连续性。此一过程截然不同于国家形成的经典论述中所流行的“帝国-民族国家”二分法,及其所隐含的从帝国到民族国家的目的论,即把传统帝国或殖民帝国的分崩离析,与随之而来的诸多民族国家的独立以及照搬西式民主,视为非西方世界之国家建造的理想路径和常规形态。当然,在近代中国,一个政治上高度统一、集权的现代国家的建立,并不意味着从17世纪中叶开始的国家转型过程到1949年已经终结。相反,虽然现代中国国家在此之后展现了令人惊异的结构性稳定,同时在促进国家工业化和20世纪80年代以来的经济全球化方面取得举世瞩目的成就,但是它的再造过程仍未完成。展望21世纪,中国的国家转型仍面临诸多挑战,举其要者,当有以下三端。一是通过内地与边疆之间的经济整合,通过重构原先以汉族为中心的国家历史书写,在相互尊重各自文化遗产和特性的基础上,在汉族和非汉族人群之间培育共享的民族意识和国家认同。二是重塑国家与人民之间的关系,从建国时代和国家工业化时期以集中化的权力结构为手段、以民族主权和国家安全为最高目标,过渡到这些目标完成之后,进而以人民的基本权利和福祉为立法和决策的优先考量。这两项任务,对于建构一个和谐稳定的真正意义上的现代民族国家,不可或缺。三是重新界定中国与其他国家之间的关系,积极参与或主动建构区域整合和全球治理机制,以造福于所有参与国;同时依靠自身的文化吸引力、知识创造力、政治活力和对全人类福祉的承诺,打造其在世界上的软实力,消减革命时代民族主义历史书写所塑就的国民中间过分严重的受害者心态。只有在今后数十年内成功实现这些目标,中国才能真正成为一个受世人景仰的现代国家和一个拥有举足轻重地位的全球性大国;现代中国的国家转型,以及整部中国“近现代史”,才能画上完美的句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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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释】
①有关世界历史上诸帝国的研究,见Eisenstadt, 1963, Doyle, 1986, Hobsbawn, 1987, Scammell, 1989, Pagden, 1995, Howe, 2002, Burband and Cooper, 2010。关于民族主义和民族国家形成过程的研究,见Greenfeld, 1992, Brubaker, 1996, Hechter, 2000, Gellner, 1997, 2006, Opello, 2004, Anderson, 2006, Roeder, 2007,Hobsbawm, 2012。
②民族国家大体上可分为两类,尽管它们之间的差异事实上经常是模糊的。一类是所谓的“族群国家”(ethnic nations)或“文化国家”,诸如德国,其集体认同乃基于共同的语言、宗教、历史以及种族渊源;另一类则是法国那样的所谓“公民国家”或“政治国家”,这些国家虽由不同的族群所构成,但他们有“一起生活”在同一块土地之上的共同意愿;国家的统一是基于民众的政治平等意识以及在法律面前共同的权利和义务(Smith,1991;Ignatieff,1993;Alter,1994;Shulman,2002)。但是,在不同的历史背景下,民族和国家之间的关系复杂多变。有些人认为先出现民族,然后兴起一场民族主义运动以争取本民族的主权,而民族国家的建立正是为了满足此种要求;另一些人则认为,国家比民族先产生,而且在民族的形成过程中发挥了关键作用,即通过武力将不同地区有着共同语言和传统的民众统一在一起,通过发展全国范围的交通、银行以及其他事业来促进经济统一,或是通过推行一系列政策来促进民族统一文化的形成,比如将各地方言统一成国家的标准语言,向全体国民推广公共教育系统以及通用课程。工业资本主义的发展也促进了上述诸多发展,而印刷媒体在其中发挥了特别作用,因为它有助于一个形成中的国家的所有成员增强其“想象的共同体”之成员意识(Anderson,2006)。因此,总体上民族国家的兴起是近代才有的现象,且主要是在19世纪和20世纪,尽管在某些特定情形下可追溯至古代或中世纪。
③1648年签订的旨在结束神圣罗马帝国的三十年战争以及西班牙和荷兰的八年战争的《威斯特伐利亚和约》,是主权国家国际体制形成的标志。该体制重视下列指导国家间关系的原则:第一,成员国对其自身领土享有完全主权,任何其他国家不得侵犯,国家之间相互尊重领土完整;第二,主权国家享有根本性的自决权,其他任何国家不得干涉其内部事务;第三,国家之间在法律上一律平等;第四,一个主权国家的合法性通过其他国家的外交承认来确立(Philpott, 2000;Kissinger, 2014:11-41;另见Beaulac, 2000;Krasner, 2001;Osiander, 2001)。
④把从帝国到国家视为现代国家建造唯一普遍适用的路径,这一宏大叙事之所以成问题,还因为它无法解释当今亚、非、中东和东欧许多国家所面临的危机。这些国家大多是在民族主义运动的高潮时期以人为划界的方式匆忙造成的,境内各族群的人民之间缺乏共享的民族意识,从而给这些地区带来长期的种族或宗教冲突、内战、种族屠杀或恐怖袭击,以及由此所产生的对旧日帝国的怀旧心理 (Wimmer, 2002;Kappeler, 2001:392;Mann, 2005;Pitts, 2005;Esherick, Kayali, and Young, 2006:2-4)。
⑤中外若干历史学家、考古学家和历史地理学家,均致力于研究中国如何从远古时代的部落国家成长为统一的中原王朝 (例见Lattimore, 1988 [1940];K. Chang, 1987;谭其骧,1982, 1991;Huang, 1997;C. Chang, 2007;葛剑雄,2013;葛兆光,2011)。
⑥“China proper” 这一术语曾在19世纪和20世纪西方文献中广泛使用,所指的是清代主要由汉人聚居的、在中央集权的官僚制度统治之下的内地十八省 (Harding, 1993),但这一术语的渊源可以溯至18世纪。例如,维勒鲍森(Winerbotham, 1795:35)曾把清朝描述为由三个部分组成,即“China proper”“Chinese Tartary” 和“states tributary to China”。这一术语的中译(“中国本部”)借自20世纪早期的日文翻译,曾被国民党和共产党人所借用,如孙中山(1981,上卷:304,359)。但是,中国的民族主义知识分子,如顾颉刚 (见田亮, 1999) 和钱穆(2012:103)等均拒绝这一术语,斥之为外国列强(尤其日本)为侵略中国辩护的工具。
李怀印:美国德克萨斯大学奥斯汀分校历史系(Li Huaiyin, Department of History, University of Texas at Aust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