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海东:轻逸与永生:论舍勒的死亡现象学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2705 次 更新时间:2016-10-27 1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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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海东  


摘要:马克斯·舍勒创造性地运用现象学方法研究死亡哲学,剖析永生信仰衰落的根源,阐释死的本质是对形而上学的轻逸,位格是人的规定性和延续性,且不失鲜活的个体经验。位格的永生是在生命体验之中被给予的。借此以表明现代欧洲社会潜在的精神危机,同时还原死亡的真相,使人清醒,能够向死而生。而要解决现代性的难题,就须重新找回对位格永生的信仰。


关键词:位格  轻逸  永生  死亡现象学


死亡如影随形地与人共在。它是人不可回避的问题,也是哲学所思及的问题。故而,死亡一直就是哲学的重要命题,西方哲学家们从各自的思想体系出发,对什么是死亡?其本质为何?人能否死而不朽?等问题作出了相应的回答。


作为现象学典范的哲学家马克斯·舍勒,对死亡进行了系统的研究,提出了独到的看法。他试图探究清楚现代人不信永生的根源,以期提出解决现代社会问题的方案。“现代人”沉沦于工作与利益,误解死亡的本质,将死亡知识化,已经不再相信永生,而转向对科学和理性的盲信,以致于远离自身,丧失了位格精神。这样一来,现代社会的诸种问题纷繁涌现,人的境况甚是堪忧。而要解决现代性的难题,就须重新燃起对死的敬畏,对永生的信仰,对尘世的爱,在其中构建一个充满积极意义的生活世界。


一、信仰永生的衰落


舍勒于1916年撰写了探究死亡哲学的论文《死与永生》,力求回答现代人不信永生的缘由、现代社会问题的根源、死亡的本质及永生等问题。既有对先哲的继承与批判,又有发展与创新。


西方哲学早在古希腊时代,就已经有了观照死的死亡形而上学。死亡哲学逐渐萌芽,经由柏拉图而成型;至基督教兴起时形成独具特色的生死学——人们敬畏死亡,相信不朽与末日审判,以救赎为尘世的要务。赫拉克利特曾言:死亡就是我们醒时所看见的一切。万物皆变,人必有生老病死,这是由人的本然属性和逻各斯所规定的。灵魂不是逻各斯,因而亦是有死的;它来自于水,复归于水就是死亡,故而最干燥的灵魂才是最优秀的灵魂。对于毕达哥拉斯而言,肉身是灵魂的牢笼,死亡不过是灵魂的暂时解脱。柏拉图不仅认为灵魂不死,还从起源、理念和道德多个角度对其进行论证。从而表明灵魂的先在性与永恒性,并确立其知识论——知识就是灵魂的回忆。将哲学表述为——哲学就是练习死亡。此时,如何应对死亡已经成为哲学的中心任务之一。在柏拉图的眼中,只有那些不竭地探寻死亡,反思死亡并从容赴死的思者,才是真正的哲学家。


基督教兴起时,尤其是以《新约》为代表的典籍对死亡问题作出了深刻的回应。灵魂因主的救赎而不死“我知道我的救赎主活着,末了必站立在地上;我这皮肉灭绝之后,我必在肉体之外得见上帝”。(《圣经》,伯19:25-26)《新约》表明人死后可“复活”,这种对死亡的超越之力来自于“主耶稣基督”,“借着我们的主耶稣基督得胜”。(《圣经》,哥19:57)永生并不是肉身不死,而是指末日审判之后“复活”。这时欧洲人对永生的信仰达至顶峰。


然而现代社会随着科学和理性的发展,宗教反驳者声势浩大,对宗教造成毁灭性的打击。宗教因其自身的发展逻辑而步入低谷,使其陷入步履维艰的困境。于是不少人自以为切中永生信仰衰落的肯綮,基于一贯的证明方法,寻找各种证据,以图证实永生不必信仰。


科学经常以自身的进步性批判宗教的“愚昧”,其实科学始终没有脱离宗教,它们有着千丝万缕的关系。“现代科学的目标和方法,譬如把一切现象都归结为一个运动机制的观念,皆源自这些新式的宗教前提”。(舍勒,2014年,第2页)科学进步虽然会影响宗教的发展,但是无法消除宗教。“科学往往只是一种宗教信仰的掘墓人,而绝不是一种宗教信仰的死亡原因”,(舍勒,2014年,第4页)宗教有其自身的发展规律,自萌芽、生长、兴盛至衰亡,皆按其脉络而行。更有甚者,以为宗教阻碍了科学的发展,其实这是一种误解。舍勒通过对近代科学的细致考察,发现误会很多,人们误把哥白尼、伽利略与布鲁诺当成科学斗士,当时哥白尼的著作和教会并没有冲突,而教会也准备承认伽利略的日心说;至于布鲁诺被烧死,不是因为其科学理论,而是因为其怪异的诗作。人们不问青红皂白,将各种罪状加诸于宗教,显然过于草率,而证明也往往是臆断多于事实,误解大于理解。而这些流俗之见不仅对宗教造成了难以弥补的伤害,也弱化了人们对不朽的信仰。


另有人以为,不朽信仰的衰落在于心理学、大脑解剖学和神经生物学的诞生与发展。这些学科容易引导众人相信:大脑是中心,脑死亡也就意味一切都毁灭,心灵自然无法活动了。或者是将自我剖析为“一个可分的、不断消减和增长着的感觉与欲望的复合现象”,(舍勒,2014年,第4页)抛弃了特殊的“自我体验”假设,进而否定不朽性。在舍勒看来这些证明都不得要领,甚至大错特错,因为“它们仅仅证明了一个顽冥不化的偏见,即一种信仰基于证明,毁于证明”。(舍勒,2014年,第4页)而信仰是与生活经验,感官直觉以及心灵体验相关联的。


对永生的放弃,不仅是因为人们(欧洲人)对死亡的误解,而且更为重要的是人自身的转变,即进入现代社会,人(舍勒所论及的人主要指现代欧洲人)的价值观念发生了巨大的变化。而正是此变化导致现代人与古代人产生了泾渭分明的差异。“现代欧洲人”已经被舍勒当成一个专名——这个类型的人自13世纪末开始上升,进入资本主义社会,工作与盈利成为其行为的意义和人生目标。其人生价值与古人不同,财富成为衡量人生的尺度,心灵结构被抛弃,过去的忠诚与信任关系已经被一纸契约顶替,而生活共同体的主体不过是由一群精于算计利益的人组成。进而就连人都沦为“计算”各种物体的一个中间物——“身体”,成为“物体世界普遍机制的一部分”。(舍勒,2014年,第31页)


在忙碌的工作和利益的攫取之中,人不断“异化”,使得自身成为“中间物”,共同体也不过是冷酷的获利场所——各种剧场。他者也随之成为获利的对象与工具——沦为手段。“对这一类型及其生命情感来说,世界不再是温暖的、有机的‘家园’,而是变成了设计和加工的对象。”(舍勒,2014年,第31页)一个有滋有味,充满希望和意义的生活世界,亦被扁平化,成为索名取利的地窖。一切都成为设计的工具或者对象,以达到自身的目的,世间因此也就沦为残酷的战场,退回到霍布斯的丛林状态与狼性世界。而现代人却正沉沦在无限制的工作与盈利的冲动之中,以至于置上帝和世界于不顾,更遑论对之进行沉思与享受。


进而现代人“不再像古代人那样怕死”,(舍勒,2014年,第32页)对死亦麻木不仁——算计死,并确信死,这就意味着死对他而言并非直观的,即他没有直面死亡而生。他已经对上帝和世界缺乏应有的冥思,更谈不上对这种思之愉悦与精神享受,而是用“无限制的工作和盈利冲动”来表明生命的意义。


作为类型的“现代人”,通过生活方式和职业方式,凭借科学技术与知识理性,早就形成一个根深蒂固的判断——人必有一死,死前尽己所能地攫取名利与尽情享乐。死亡从个体经验变为一个确定的知识。连死都不“怕”了,还有什么不敢为得呢?于是冲破各种“有限性”,为所欲为。而正是这种被给予的知识,削减了永生。现代欧洲人既不能像古印度人那样直观心灵的漫游与拯救,进入“涅槃”之境,也不能像日本人那样深信自己能够感知和经验到永生。他们“不再生动直观地看到自己面临的死,亦即不再‘向死而生’”,(舍勒,2014年,第31页)他们不断异化自身,沦为中间物,产生进步的幻觉,丧失对死应有的鲜活感与体验,故而就谈不上对永生的信仰。


二、形而上学之轻逸:死亡的本质


由于“现代人”否定了死及其本质,因此对永生也就丧失了应有的信仰。为了重树对永生的信仰,探究什么是死亡?死亡的本质是什么?以及拥有何种死之确定性?就成为舍勒死亡哲学必不可少的内容。然而研究死亡时,有两个问题会随之而来,“一、我们每个人拥有何种关于自己的死的知识?二、在我们从某些生命现象中取得的外部经验中,死之本质呈现为什么?”(舍勒,2014年,第13页)


在回答这两个问题之前,舍勒对那些认为死亡不可感知的观点进行了批评。流俗的意见认为:“关于死亡的知识是从他者死亡现象中获得的,是一个以观察和归纳为基础的外部经验的一个单纯结果”。 (舍勒,2014年,第9页)个体无法亲知死亡,因而无法直接获得关于死亡的知识;而关于死亡的知识不过是通过观察与归纳而得来的间接经验结果,故而个体无法确知自己的死亡。然而,人能够通过各种体验切近死亡。人受到死亡的侵袭,对自己生命的体察,对疾病和衰老的感受,从而能够预感死亡。这种死亡意识,不仅是人的意识构成因素,还是所有生命体的意识构成因素“这个死之理念不仅属于我们的意识的构成因素,而且实际上就是一切生命意识本身的构成因素”。(舍勒,2014年,第11页)死亡意识是生命意识所给予的,人人都能够感知自己的死亡,能够无限地切近自己的死,因此死亡是可知的。


只有死亡是可知的,才有探讨死之本质的前提和条件。在探究何为死亡与死亡的本质之前,先得探究生命的本质。因为没有生,何来死,生是死的缘。从生物学而言,“生命”这一事实以两种形式呈现出来:“一是表现为在关于人、动物和植物的外部知觉中的一组独特的形式现象和运动现象;二是表现为一个在某种特殊意识方式中被给予的程序,此程序从某个本质上‘目前的’恒量那里匆匆流逝,亦即从那个在某种特有意识方式中被给予的‘身体’那里匆匆流逝”。(舍勒,2014年,第31页)舍勒着重探究第二种形式的深层含义,因为它是生命的本真状态。生命是一种流逝,即在特有意识中被给予的身体之中不断流逝。这与柏格森的没有绵延就没有活的生命,也没有运动变化的绵延观类似。连续的生命程序与意识所构成的生命阶段都有三个延展向度,就是“目前、过去和将来;并在其中有三种相应的性质不同的行为方式:直接知觉、直接回忆和直接期望”。(舍勒,2014年,第14页)而对外界的认知和经验都包含在这三个向度以及与之相应的行为之中。自然,死也包含在其中,对“死之方向的体验”是生命所本有的。


生命本身就蕴含着死。死从来就没有离开过生命的整个形式与结构。残酷的死,慑人心魄,随时都在发生。这是人无法逃避的,且苦不堪言的经历——亲眼目睹死亡,尤其是至亲至爱之人的死。


那么如此令人撕心裂肺的死到底是什么?“死属于那种形式和结构,在其中被给予我们的只是每一种生命,我们自己的生命以及其他各种生命,以及内在的和外在的生命。死不是一个偶尔添加到个别心理或生理程序的形象上的架构,而是一个属于形象本身的架构,没有它,就没有生命的形象了”。 (舍勒,2014年,第20页)那种形式与结构已经包藏着死亡。死亡是生命得以完善的一个必要条件。“死乃是在生命程序每一种可能的内在经验中一个必然和自明的重要成分”。(舍勒,2014年,第22页)以至于生物学家鲍尔直接将生物定义为能死的东西。“正如在外部经验中,死之现象完全不依赖于机体的特殊性,而表现为独特的终止,同样,对意识来说,死也以一种与一切经验知识不可比的方式而被给予了”。(舍勒,2014年,第25-26页)虽然死伴随着生命的整个过程,但是死并不意味着是生命的终结。“不如说,作为一切生命要素的重要成分,死伴随着整个生命”。(舍勒,2014年,第26页)因为死亡的本质与赴死的行为将赋予生命以意义。


既然死一方面是人无法逃避的事实,另一方面又是伴随着整个人生,且与个体的经验息息相关,那么死的本质到底是什么呢?难道死是一种形而上学的知识吗?显然舍勒不赞成。恰恰是这种对死之确定性的知识论遮蔽了死的本质。将死的自明性当成生命的一个基本要素,导致死的知识化与形而上化,掩盖了个体的真实情感与体验。因而要切近死的本真面貌,就需要对死之理念的超越,即逸出死亡的理念化。“唯有生命冲动对自明的死之观念的一种普遍压抑,才使得那种我想称之为人的‘形而上学之轻逸’的现象成为可能——恰恰就是那种面对死亡观念的重量和自明而产生的无可名状的宁静和快乐”。(舍勒,2014年,第29页)必须压抑那种所谓“自明的死亡观念”,方能实现形而上学的轻逸,也就是摆脱诸种确定的死亡知识,超越形而上学的死亡观,从死亡的重负之下解脱出来,能够接受死亡的事实,进而能够宁静祥和地面对死亡。不以死为忧,从容面对,视死如归,在个体经验中不失对死的体验与领悟。如此,才能走向永生。


三、永生:精神位格之延续


人死后还能续存吗?即人是否有一个不死的灵魂?这是死亡哲学的核心问题,也是舍勒的死亡现象学须回应的重要问题之一。与以往哲学家不同,舍勒已经不再使用“灵魂”一词了。以免陷入实体化的困境。故而他用“位格”这一概念来探究不朽的问题。因此,传统死亡形而上学问题——灵魂是否不朽,就转变为——人死后“位格”是否永生?


然而什么是“位格”呢?舍勒从不同层面对其进行了深入的分析,以期勾画出“位格”的轮廓。“位格”不是行为的集合体,但它又存在于行为之中,不过它并不会随着行为的终止而消失。不过是“我们对位格的认识的终止,而未必意味着它本身的终止”。(舍勒,2014年,第80页)与其说它是集合体的统一性,不如将其看成是一个“具体的统一性,完全在其每一个行为中生活和存在,并且合乎本质规律地包含着一个无限的行为系列”。(舍勒,2014年,第88页)即便机体(生命)遭遇不可抗拒的死亡,但是精神位格仍将续存,除非遭受到超过位格的力量的打击。“位格”在其生命本身之中既不可见,也不可感,而可见可感者系肌肉、骨骼、毛发和四肢等——物理学与生物学意义上的躯体。“意向和行为实际上就是位格之本质,位格并不是一个事物,一个‘具有’或者‘实行’某种意向的实体”。(舍勒,2014年,第61页)“位格”的本质独立于其所属的生命体,不会因死亡的降临而停止存在。


要是不幸大难临头,身体停止了存在,那么此时的“位格”之本质是否变化?“位格”的本质并没有变化,依然与生命期间的位格一样,就是在“人曾经生活时已经归属于位格之本质的那个东西,亦即并没有什么新东西”。(舍勒,2014年,第60页)不论生前,还是死后,位格的本质都没有改变。 “位格”既内在于生命之中,又超越生命,它能够“逸离”和“逸出”身体。它是人的规定性和延续性。海德格尔则用“此在”(Dasein)来意指“人之为人的规定性”。其意与佛教的“阿赖耶识”相近。


在对位格作出必要的澄清后,才能着手探究位格精神永生的问题。永生是以什么样的方式,在何种精神经验之中被给予的?与西方中世纪哲学不同,舍勒并不想为“不朽”的信仰进行辩护,也不想通过哲学来证明“不朽”。阿奎那曾经就提出了“上帝存在的五个证明”。其实,连辩护与证明的必要性都成为问题,因为基于个体经验性的东西根本就无法证明。然而在哲学神学史上,却有很多学者不断论证灵魂的不朽与上帝的存在,徒劳无功。


通过对以往哲学神学研究永生问题的方法的考察,舍勒将之归纳为五条路径。第一条是形而上学-理性主义的构造道路,以心灵实体为基础,对灵魂不朽进行的证明。第二条是神秘主义和唯灵论的道路,以某种神秘的经验把死者与生者联系起来,使后者相信灵魂不死。第三条是具有道德基础的要求或理性假设的道路,人必须服从道德律令,尽了一己之义务与责任,方可获得福祉,得到公正的报应,进而永生。康德是这条道路的典型代表。第四条是在信仰上认同某种关于心灵命运的启示道路,通过从上帝或者上位的东西那里获得启示,从而信仰永生。基督教教徒对永生的信仰就是依靠上帝的启示而实现的。在舍勒看来,这是一条合理且必然的路,不过他自己并没选择这条路。因为此法亦有弊端,由于奠基于信仰,也就远离了经验的源泉。而这恰恰是人与“位格”的连接枢纽,也是人必不可少的一部分。且启示的内容自成一体,具有很强的封闭性和排他性,使得哲学无法对其进行批判,也难以为其辩护。


于是舍勒另辟蹊径,寻找一种新的研究方法。即第五条道路,类比构成与类比推论的方法。舍勒把费希纳引为知音,将其类比法吸为己用。费希纳的方法对探索不可见的“位格”极为有利“借助于我们可以经验的方式来通达事物之此在的本质洞见,在认识上能够把这一此在之领域扩展到更广泛的其它此在领域当中去,而这些此在领域并非处于与我们的任何一种间接或直接的此在联系之中”。(舍勒,2014年,第79页)正如费希纳所言:我们必须借助经验才能跨越经验,而不是通过康德意义上的合理性的先验原理来跨越经验。因为经验内容暗藏着各种征兆,能够为我们跨越经验提供线索,指出方向。


因此,对永生的去蔽远非神学家和哲人们想得那么复杂,烦琐的论证不但无益于显现“位格”的延续性,反倒带来“证明之重负”——旧题未解,又添新乱。还不如将“证明之重负”交予实存的位格是如何获得被给予性的?然而诸多局限使得人不可能遍历所有此在领域,也无法体验自身的死亡,但这并不能表明位格就不存在。其实,无须遍历此在领域和他者位格的形体,以自我意识或统觉为基,结合自身位格之体验,通过类比推论,能够类比地生成关于其他此在领域的经验。这样一来,逐个领域接连不断地开显,位格永生也就凸显出来。“死后永生的问题完全依赖于对我们有生期间的体验(Er-leben)的一系列追问”。(舍勒,2014年,第83-84页)人通过对同类的看、把握与观照,就能够领悟那个隐藏在意义碎片后面的位格。在那种鲜活的为永生的位格夯实基础的体验之中,通过类比推论,位格不朽自然生成,犹如花朵孕育着果实。位格的实存及对其体验的理解和形体世界的此在一样,都是直接被给予的。


四、结语:向死而生


在剖析精神位格永生时,舍勒有意识地区分了“精神之永恒”与“位格之延续”,二者之间有着不可忽视的差异性。前者是一个二元论视域中的概念,对应于物质,独立于生与死——只和个体生命的意义整体相关联,而与生命体及经验世界无关——是一个独立的上位的“绝缘体”。而后者虽然是直接被给予的,但却是与此在、经验及其生活世界密切相关的“导体”。位格、身体程序或生命以及与之相随的内部知觉的心理过程之总体的关系,三者“倒是像钢琴演奏家与钢琴的关系,而位格行为的意义联系就像被演奏的乐曲”。(舍勒,2014年,第52页)它们是共同在场,相互关联,从而构成活泼生动的意义世界。舍勒的位格延续观与柏拉图的精神永恒说、唯灵论的不朽观、无身体的灵魂微粒说及基督教复活观都不同。它们要么具有神秘性,要么分离灵与肉,要么忽视“飘逸体验”——位格对生命的“超溢”,对形而上学的超越。


由于舍勒对佛教思想的关注,其“位格之延续”思想兼具东西方不朽观的特色。“位格”不仅不朽,而且犹如“钢琴家”一样主导着个体——“钢琴”。但是这一切并没有被绝对确定,它是能够变化的。也就是通过此生的思想与行为,能够使“位格”增添许多鲜活的经验。且这些经验将与“位格”融为一体,永久相随。这与佛教的“业力”观念极为近似,永恒的如来藏是根基,因果不虚,业力长相随。此世的所作所为将成为新的“业力”,并成为来世的“因”。只有此世诸恶莫作,众善奉行,自净其意,方能消减罪业,有所超拔。若能勇猛精进,看破放下,“敦伦尽分,闲邪存诚,发愿持名,求生净土”,才能了生死,脱轮回,获得真正的“永生”。舍勒运用现象学的方法细致而生动地描绘各种感觉与直觉是如何超溢个体生命的,不仅使得感受内容与身体关联,还使得位格与他者关联,一个广袤的意义域随之生成。


既然已经将精神位格的永生揭示出来,那么人该如何存世呢?即此在如何在世?这也是海德格尔后来所面对的问题。对于此在而言,存在先于本质,“此在在本质上总是它的可能性”,即便死亡也不可能被形而上学完全规定。死亡不是确定的知识,而是每个人自己的事情,“人在爱与之中,独生独死,独去独来,苦了自当,无有代者”。(《无量寿经》,2013年,三十三品)死亡是此在“最本己的可能性”。(海德格尔,1987年,第315页)人只有真正参悟透死之真义,才能活得真实、真诚且干净,“一个生灵,倘若他在其此在的每一个瞬间中都已经注意到了那被深刻地体验的死之自明性,他就会与常人完全不同地生活和行动”。(舍勒,2014年,第29页)领悟天地之道,知晓人生大义,不惧死亡,活得生动有趣,别有一番滋味,一个值得回味、留恋与铭记的人生。


舍勒通过对死亡的现象学分析,批判现代欧洲人的离经叛道——毫无节制的功利主义将会带来无法估量的灾难,后来的西方社会基本上印证了他的预言。而且这种异化还在继续,人还在堕落。因死亡知识被形而上学确定——人终有一死,且不信永生。为了抵御对死亡的恐惧,人们沉沦于工作与利益,沉溺于享乐,然而这并不能解决问题,反倒使灾难泛化。死亡与永生都是被给予的,人应当“向死而生”。虽知“人必有一死”,但是不“怕”死,即内心不恐惧不焦虑,更不以荒诞不经的行为和堕落来抗拒死亡——不自欺,亦不欺人,于己于人于神皆诚。诚-敬地过好自己的生活,不怨天,不尤人,顺道而行。古老的生活类型乃是无忧无虑地过日子,合乎天道地生存,没有忙碌不息、没有工于算计,也没有焦虑与恐惧。面对死亡,能够坦然不惧,充实位格在生命期间的体验,构建一个灵动的意义场。在其中,个体能够找到自己的居所——充满灵动鲜活的经验,位格精神化在其中——且能自由逸出,活出自己的人生,一个不复制他人——也无法被复制的意义世界。


舍勒的死亡现象学不仅开启了存在主义死亡学的大门,为海德格尔死亡哲学奠定了基础,而且还指出了现代社会的病症,并为现代人指明了一条生存之道。虽知死,但不惧死,且不堕落,在生活之中善守大道,诚-敬为人,位格可永生。可谓先知矣!


参考文献:


1.《圣经》,2007年,中国基督教协会。

2.马克斯·舍勒,2014年:《爱的秩序》,孙周兴等译,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

3.《无量寿经》,2013年,夏莲居编,藏文古籍出版社。

4.海德格尔,1987年:《存在与时间》,陈嘉映等译,北京三联书店。


发表于《哲学研究》,2016年第5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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