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年前,深圳的大小路口都有交警。我一次开车就曾在红荔/红岭路口被三名交警拦下,说我过路口“不按线”,不由分说,开了罚单。事实上当时因为路口改造,根本就没有线。为此我与交警局打了一年官司,结果是虽败犹荣。现在回想此事,那三名交警站在路边的音容笑貌,还历历在目。
随着电子眼的引入,路口渐渐地不见了交警。只在一些重要的路口,大概是交警部门认定的“窗口”位置,还能看到活人值勤。黑衣白帽,手之舞之,哨之吹之,煞有介事。但走近了一看,发现有些肩上没有警衔,袖上没有警徽,可见是些穿了警察制服的农民工。对此,警方也并不隐讳,亲切地称他们为“协警”。
“协警”在法律上没有地位。八十年代,派出所开始有“联防队员”,这应当是协警的雏形,但那时是借调性质,不穿制服,跟在警察身后狐假虎威。后来社会上出现了一个新职业——保安,它深入到我们的生活,乃至编进小品,“我骄傲”两度上了春晚。保安是有法可依的,国务院专门制定了《保安服务管理条例》。但这个条例规定,保安只能做单位、社区内部的安全保卫工作,不能从事社会治安管理;而且保安员的服装与标志“应当与人民解放军、人民武装警察和人民警察、工商税务等行政执法机关以及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工作人员的制式服装、标志服饰有明显区别”,可见保安不但不能穿警服,貌似警服都违法。而协警是公然穿警服的,但由于这是公安机关给他穿的,这就不算违法。这大概可以算是“只许州官放火”的3.0版本吧。
在单位、小区看个大门,要有保安员资格,要经过专业培训、考核;而混迹于警队,却没有任何资质的规定,这事情有些滑稽。似乎再次印证,越是无足轻重的事情,越弄得一本正经。
协警虽然没有警衔、警徽,但在远处,还是很难分辨。我有一种遇事弄不明白就不舒服的毛病。我能在300米外分辨出波音飞机与空中客车,就不信认不出你是交警还是协警。于是我每天上班,都在经过的路口用心观察,终于发现了两条远距离识别协警的秘诀。
一是看腰带,协警腰里没有装备,而警察在腰带上挂满了大包小包。这好理解,贵重器材只能由警察来掌握,协警最多只配警棍哨子。二是长得帅气,身材匀称,动作标准,态度认真的是协警,而长得随意,腰圆体胖,站在树荫,大大咧咧的,都是警察。咦,为什么会这样?道理很简单:协警是纸饭盒,可以任意挑选,随时淘汰,警察是铁饭碗,加入队伍即旱涝保收。这种体制下,人的精神面貌和行为举止当然大大不同。
为什么干同一件事,却是两种不同的身份?警察与协警的工资福利,相差不止数倍,为什么待遇差的,工作状态要好过待遇好的?为什么不能用态度又好,薪水又低的人,替代薪水高而态度恶劣的?
我的初步思考结果,这个社会,人是分属不同集团的,而不同的集团,在社会资源的占有与分配上,有不同的权力。所以,集团背景决定了人的身份,而身份决定了他的社会地位。即使在同一个社会集团中,人也分成三六九等,这就是“大鱼吃小鱼,小鱼吃虾米,虾米吃青泥”的自然法则。人人都想进入更高阶层,成为人上人;人人有一点办法,都想让别人替自己干活。
美国总统干得不好都可以换下去,为什么我们要养一大帮不上岗的警察,还要再养一大帮上岗的协警?要命的是这个现象具有普遍性。国家机关中,区别身份,同工不同酬现象司空见惯。就连最基层的街道办事处,下面也生出社区工作站,再雇一大帮临时工。这反映出我们这个社会得了严重的“寄生虫”病。如果任其发展,早晚纳税人会不堪重负。所以,行政管理体制的改革不要说得那么宏观,能把这个问题解决了,才是真进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