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从“历史终结论”到“政治阶段论”,虽然福山对自己的观点做了诸多调整和修正,但“历史终结论”仍然是贯穿于福山全部理论的核心和历史哲学基础。后者只是在新的解释框架中对“历史终结论”作出某些修正。这暴露出福山根深蒂固的西方中心主义思维方式,也反映出他作为一名美国的自由主义学者,其所坚守的仍然是自由民主制度的基本要素和美国的国家核心利益。
【关键词】福山 历史终结论 政治阶段论
“政治阶段论”:福山“历史终结论”的2.0版本
二十几年前,日裔美国政治学者福山关于“历史已经终结”的说法,曾经引起各国学界的广泛关注。他认为,西方的自由民主制度已经荟萃了人类政治文明的主要元素,因此从人类社会政治发展目标和制度建设的角度而言,历史已经由此而终结。这个命题的潜台词为:西方发达国家的自由民主制度已经是一种完美无缺的政治样板模式,各个后发现代化国家在政治发展道路上的目标和任务,只能是复制西方的政治模式,而不可能别有他途。
然而,此后的历史进展却表明,福山的这一命题,已经被后冷战时代各个转型国家的政治现实演变所证伪。发展中国家的所谓“第三波”以及“第四波”民主化浪潮,并没有按照福山所设想的程序演进。面对这个现实,许多西方学者不得不承认,挟“历史终结论”1.0版本的自由民主模式的扩张,虽然在制度层面完成了“民主化进程”,但同时却带来了更多和更为棘手的社会纷争和动乱。在对这种政治现象的理论反思中,“民主失败论”与“民主崩溃论”等问题又开始成为人们新的争论焦点。这种现象导致福山的上述命题再次成为人们关注的热点。
面对来自现实的挑战,作为自由主义全球扩张理论奠基者的福山,又通过一系列理论的修正来对此进行回应。这就是我们今天所看到的福山理论的2.0版本,即“政治阶段论”。对照1.0版本与2.0版本之间的内容变化,我们会发现,虽然福山在新的版本中对自己的一些观点做出了诸多调整和修订,但是,“历史终结论”这一命题仍然是贯穿于福山全部理论的核心和历史哲学基础。在新的版本中,福山也强调,他不会在实质意义上对这一命题作出改变,而只是在新提供的“政治阶段论”的解释框架中对“历史终结论”作出某些修正。
从1.0到2.0,福山做了哪些修正
在他的2.0版本中,福山采取一种将人们的视线从“历史终结论”过程与结果简单对应的逻辑上转移出来的方式,实现了理论形式上的某种更新。在改版的“历史终结论”中,通过引入政治秩序和国家能力等更丰富、更具有探讨性的议题,使原版内容中自由民主制度在历史终结意义上,不再被视为一个当下必然要发生的逻辑结果,同时也回避了将发展中国家“民主化浪潮”的实际成效作为这一命题的直接检验标准。这样一来,福山将“历史终结论”从直面短时段历史挑战的第一个否定性答案的问题中解脱出来,并为自己预留了充分的时空转换的历史维度和现实分析的理论空间。
我们注意到,在新的版本中,当福山选择用“我们需要什么样的好民主”来替代“我们是否需要民主”的问题时,其理论中的第二项变化,是将对自由民主制度内外实践的“检讨”之负面影响相应地压缩到最低限度。因此,当人们在进入福山理论的现实性反思层面时,大致可以发现这样一些内容:首先,面对连绵不绝的西亚北非战火、无孔不入和此起彼伏的极端民族主义、分离主义以及与之互为因果的大范围社会治理危机,他没有将这些现象归咎于自由民主制度本身的问题以及民主化政策的方向性错误,而是寻找到了一种更巧妙地引导问题意识转向的修正方案。在这个新的方案中,福山部分地回归到他的导师亨廷顿在《变化社会中的政治秩序》中所提出的“现代性与现代化悖论”的问题思路,强调了自由民主制度与政治稳定之间存在着某种非正相关性关系的可能性。同时,他又通过“民主失败国家主要是因为无法满足国家建构的前提性条件而陷入民主转型失败的困境”这一命题,规避了人们对转型国家在民主化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和社会矛盾的批评。同时,福山也对以美国民主为代表的西方民主制度的现实问题进行了尖锐的批判。他指出,正是因为美国社会的自由民主制度在长期运行中无法很好地解决诸如代表性断裂、否决型民主阻碍政策进程,以及利益集团政治操作过度泛滥等问题,才导致出现“法治过了头、民主过了头,而国家能力没有及时跟进”的政治窘境。
在这个前提下,福山又作出了他在理论上的第三项重大调整。也即系统地借鉴了比较政治的研究方法,尝试运用由“政治秩序”、“国家能力”等概念与“政治阶段论”逻辑所组成的新的理论解释框架,把人类政治历史,特别是自由民主制度确立以来的政治变迁与兴衰的历史纳入到其标准化的政治发展理论体系中。在经过他重新整理的民主社会建构的逻辑中,国家这个“前民主时代”的产物及其建构任务被置于时间线上的起点位置,法治则是国家能力相对充分稳定基础上进化的第二项任务,而沿此继续推论的结果,就是作为现代民主制度重要表现形式的责任制政府的兴起。这就是他倡导的那种有别于传统的“小政府—大社会”模式的国家与社会间互相“统治—制衡”的新型模式。上述三个新的要素的引入,使福山所推崇的新型自由民主制度模式的内部又增添了一些新的弹性支撑机制。在这一新的理论范式中,最值得我们关注的变化就在于,福山对目前西方政治理论界“找回国家”这一共识的推崇。由此而形成的“强国家——发展法治——走向民主化”的“新三部曲”理论演进过程的论证,赋予他的2.0版本以更完整的逻辑延展性和包容性质。
与此同时,为了给这种新的解释框架寻求实证材料,福山在其新理论中大量引入了对中国问题的研究。其主要观点包括:第一,中国作为“一个缺乏程序的实质性负责制国家”,依然“能有效地回应和满足广大人民的诉求”,因而具有更大的现实吸引力。中国体制能够迅速地作出体量庞大而又复杂的决策,从而与欧美国家在过去几年间持续的、令人沮丧的政策结果形成鲜明的对照。第二,福山力图把历史上的中国纳入其理论的解释范畴。“大胆”地指出,韦伯所理解的现代国家因素,在公元前3世纪的中国业已形成。第三,他提出“中国模式”如果能实现自我更新,或许会拥有更值得期许的未来。但是从理论的叙事内容来看,福山对于“中国模式”并无更深刻的文化和历史背景的理解,同时也缺乏现实情境感。而在一些涉及“中国模式”评价与“历史终结论”原则发生冲突的情况下,他总是毫不例外地选择牺牲前者客观性的方式,来为后者进行论证。
贯穿两个版本之间的主线,是“历史终结论”前提下的西方中心主义思维方式
福山理论的关键点,表现在他对“历史终结论”及其普遍主义历史观的坚持。正如有学者所指出的那样,福山放弃了“用‘黑格尔—科耶夫’的哲学体系对其学说的包装”之后,他仍试图用一种十分简化的论证来强调“普遍性演化”与多元进化的特殊性之间的内在关系。在他2.0版本的现代化叙事语境中,用以贯穿上述“普遍性演化”的核心线索,仍然是西方自由民主的意识形态价值与政治制度的唯一正统性与合理性。他所加以修改的内容只是将以现代国家为核心的三要素,通过提供另一条“普遍规律”的方式,为前者提供新的合理性论证而已。不仅福山本人没有在新的版本中表达对普遍历史意义上的“历史终结论”做出任何颠覆性变革的意愿,而且构成其实质性理论基础的“历史终结者”的主体也没有发生任何变化。他所进行的新的区分,仅仅是规范意义上“历史走向终结”的结果与形式意义上“走向终结”的顺序而已。这也是福山在转型国家的民主化危机蔓延的今天,坚持将西方的自由民主制度作为唯一的民主化路径依赖的论据所在。
比较福山两个版本之间的区别,我们会发现,福山所提供的“政治阶段论”的解释框架,本质上并没有超越此前他所提出的民主化转型的分析框架。他仍坚持把依据西方自由民主标准的政治模式作为一种无须质疑的既定性的先决条件。在福山的比较政治研究视野中,作为研究对象的众多国家,仍然按照经典的现代化理论模型被机械地排列在从“自由民主国家”到“治理得不成功的未转型国家”的分类中。这就意味着,福山比较历史分析的基本解释框架,仍然是建立在讨论国家建构水平与民主化程度不均衡后果的简明逻辑基础上的。如前所述,在这个问题上,他既没有超越他的导师亨廷顿的理论视野,更没有在诸如“威权主义与民主化”张力的解释框架内,为人们提供一种更有说服力的全新的规范性的理论范式。
尽管福山指出,“制度适应性”与“社会崩溃或危机”之间的紧密关联是对“非民主政治制度”和“自由民主制度”“一视同仁”的普遍规律,是一种与西方世界主流价值观并不冲突的“政治正确原则”。他坚信自由民主制度的基本要素不会遭到真正的危机。因此,福山对资本主义民主政治制度现实矛盾的尖锐批评,也具有明显的理论底线。他小心翼翼地避免触及诸如“市场专政”之类的议题,也同样小心地规避对诸如强势政府、计划和规制之类的修正方案做出过多的肯定性评价。从本质上说,福山并没有转向国家主导型社会控制方式的意图,他所希望强调的仅仅是:“政府在受到约束之前,必须要有实际做事的能力。换句话说,国家必须能够施政。”正是基于上述理由,福山指出:西方社会的“民主依然站在‘历史终结处’”,“自由民主制没有真正的对手”。这种意识形态观念也直接表现在他对“中国故事”的近景和未来的描述和预见方面。
考察福山对中国问题的论述,我们会发现,他在对中国问题进行评论时,也持有一种根深蒂固的西方中心主义的立场。他一方面赞扬中国最早完成了现代政治秩序建构中确立国家和实质性负责政府的任务,而在另一方面又认为,由于缺乏西方意义上的民主和法治元素,这种责任制政府将不可避免地走向衰败。同时,虽然中国和美国各有其“衰败”的问题,但是美国的衰败只不过是一种暂时性的机制失调的危机,而中国的衰败却将是一种整体性的社会崩溃。在评价中美制度可拓展性前景方面,福山始终强调,基于中国制度的先天不足,以及历史不可复制、文化难以学习等方面的原因,中国模式不可能提供自由民主文化和制度的替代性方案,而以美国民主为代表的自由民主制度在通过改良渡过其危险期后,却仍是最具吸引力的选项。如同所有对中国怀有文化价值和意识形态偏见的自由主义者一样,福山更倾向于把中国现代化的成功归结于一些偶然性的,甚至主要是分享西方提供红利的原因。当然,他也不会承认,中国的崛起是依靠其社会制度与市场元素的结合,而非单纯地模仿西方的资本主义市场经济的结果。此外,面对着中国崛起对美国亚太战略布局的影响,福山还提出了一系列遏制中国的主张。这些现象都反映出,作为一名美国的自由主义学者,福山所推出的2.0理论版本,其所坚守的,仍然是自由民主制度的基本要素和美国的国家核心利益。
中国理论界需要思考和研究的并不应该是“福山告诉我们什么”,而应该是今后“我们应该告诉福山什么”
福山理论从“历史终结论”到“政治阶段论”的演进过程,有很多值得我们注意的内容,而其中最鲜明的特色,就是他坚持认为,无论自由民主制度在现实中遭遇多少内外困境,它仍然不失为人类政治史上所能发现的“最不坏”的制度,因此将始终扮演着“历史终结者”的角色。因此,福山2.0版本的理论框架所提供的,仍然是一条亨廷顿式的,经由“国家建构——法治和责任制”轨迹通往“自由民主终点”的演进逻辑。但是,这个解释框架是否能涵盖整个人类政治史的发展进程?它是否能解释不同发达国家、不同模式的后发国家,甚至是那些距离完成现代国家建构目标尚远的国家的政治发展规律?
实际上,人类社会的任何一种政治制度,都是某种特定的观念文化体系在特定的社会发展阶段的产物。近代以来西方社会出现的资本主义自由民主政治形式,如果从其历史和文化背景角度而言,它是希腊文明和希伯来文明在中古时代所汇聚而成的特定价值观念和文化基础上的制度化形式。它经历了由近代文艺复兴和启蒙运动之后所产生的西方个人主义和功利主义再演化为政治上的自由主义,又通过基督教平等主义为基础的民主理念与近代科学的合理主义相契合的过程,是在工业化和市场经济的客观要求下所催生出来的政治制度形式。这就意味着,任何一种制度形式都有一种特定的文化背景为支撑。也就是说,各个民族共同体的社会发展和社会政治模式的选择,必然要建立在自己的价值观念和文化背景的不断更新基础之上。近代以来,资本主义的全球化进程干扰和破坏了各个民族共同体的这一进程(伴随着西方国家对不发达国家的经济侵略和文化扩张)。以中国而论,在救亡图存的时代背景下,国人向西方寻求富国强兵的良方妙药,逐渐接受和引入西方的科学与民主思想,但最终选择了马克思主义,这不仅来自于近代中国特定的历史背景,更是因为两者文化基因的相契合。因为以实践理性精神、辩证思维方式为核心的,强调人的主体能动性质的马克思主义社会发展理论和唯物主义历史观,以及建立在这种理论基础上的、以特定的自由和平等为目标的共产主义理念,正是与中国传统文化所追求的大同社会理想相吻合的。
在中国已经崛起的今天,作为一个东方的大国,我们是否能够为人类政治迈向大同目标,提供一套不同于西方文明体系的新的价值系统?作为处于不同文化和历史背景下的发展中国家,我们能否在不依赖,或者是审慎反思和超越主要西方理论界对中国问题解析架构的基础上,提出真正由中国人创设的中国现代价值理论体系和政治发展模式?对这些重大学术和现实政治发展路径选择问题的探索,是当代中国理论界所必须要面对的一项艰巨课题。
面对西方中心主义的挑战,我们必须要意识到更新和建构我们自己的文化价值体系,以及为确立政治制度改革方向提供系统性理论支持的紧迫性。因为构成“中国模式”的历史文化与政治价值体系的主体基础,从来不应该是来自于中国的历史和现实实践之外的任何外部文化元素;同样的,解决中国政治发展模式问题的学理依据,也不应该来自于任何西方的话语系统和理论体系。中国文化作为一个开放和包容的系统,任何外来的现代文明元素的引入,只有在植根于本民族的价值符号基础之上,才可能开花结果和获得真正的生命力。
回到对福山理论所引发的争论上,中国理论界所需要深入思考和研究的,并不应该是“福山告诉我们什么”的问题,而应该是今后“我们应该告诉福山什么”的问题。只有中国的文化和理论建设对这个问题取得实质性的突破和进展,才意味着中国理论的发展开始真正走上一条自己的道路。唯有如此,我们才可能在有别于西方话语系统的前提下,通过不断探索、建构和完善我们本民族的价值观念、政治原则和理论体系,真正建立起一种由本土化理论体系所支撑的、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政治制度模式。
(作者为清华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副院长、教授)
【参考文献】
①[美]弗朗西斯•福山著、毛俊杰译:《政治秩序与政治衰败:从工业革命到民主全球化》,桂林: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15年。
②[美]弗朗西斯•福山著、陈高华译:《历史的终结与最后的人》,桂林: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14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