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提要]:本文从国际体系构成的单位层次、世界力量分布、国际体系的结构形态、组织原则、国际治理和国际制度六个方面分析了中国崛起与国际体系之间的互动关系,从中得出了如下看法:中国的和平崛起对前三者都将带来一定的变化。在单位层次上,国际体系中出现了一个上升中的大国,这一大国且具有进一步上升的潜力,由此而带来了世界力量分配的变化。从国际体系的结构形态看,它的转变需要待量变积累到一定程度后才会发生,因此需要较长的时间,最终是否会发生也还有赖于其他行为体的发展变化。不过,中国的和平崛起确实蕴涵着促使国际体系结构发生变化的可能性,只是这种转变是长期性的,而不是短期性的。中国总体上坚持和维护现有国际体系的组织原则,且这种立场是坚定的。同时,中国较之过去更为积极主动地投入资源,参与国际治理,并愈来愈多地接受和加入国际制度,已经是绝大部分国际制度的成员。从这点看,中国是一种有助于保持现状的稳定性力量。在相当程度上,中国成功的和平崛起将重新塑造国际体系的形态。因此,与其说多极化是中国和平崛起的前提,还不如说它是中国和平崛起的结果。
一
自20世纪80年代末90年代初开始,冷战终结,国际体系发生重大变化,进入了一个深刻的变革期。这一发展经常被人们习惯性地称为进入了并处于一个过渡时期。坦率地说,“过渡时期"之说常常是一个偷懒的办法,当一种不同于以往的情形新鲜出炉,或者当我们对一种新事物朦朦胧胧还没有把握的时候,我们就视其为一种过渡形态或状态。但问题并未因此便得到解决,人们会问:这是从什么状态向什么状态的过渡和转变呢?回答众说纷纭,其中的一说是多极化,这一论述认为,世界正处于走向多极化的进程之中。假如我们接受和认同这一论述的话,那么,我们即认为国际体系正在发生转变并将会变化为一种多极体系。近年来,与此对立的单极化之说在国内国外又甚嚣尘上,介于二者之间的是一种模棱两可的说法,即多极化是曲折的,是一个长期的过程。
但至少有一点看来没有争议,即国际体系在转变中,中国正处于上升和崛起的过程中。这个上升中的中国现在决心走和平崛起的道路。而和平崛起就意味着这样一个命题,即国际体系的转型应和平地进行并将会和平地完成。
在历史上,国际体系的转型和世界权力重心的转移发生过多次,伴随着这种转型和转移的,常常是重大的战争和大国间争夺霸权的暴力冲突,这似乎属于常态。在这些转型和转移中,有两次重大转变是以和平方式完成的,它们似乎属于变态(无贬义),此二例一是美国取代英国成为世界头号强国,在此过程中二者间未曾发生战争;二是苏联由于国内动乱和分裂而分崩离析,从超级大国跌落为普通大国,由此而引发了国际体系重大但和平的转变。不过,在搜索了前人在这方面已进行的研究工作后,人们会发现,在看似汗牛充栋的国际关系研究文献中,探讨国际体系和平变迁的著述,却为数廖廖。这一情形的出现主要有两个原因。一是在国际关系史上,权力的和平转移相当少见,在多数情况下都伴随较大规模的战争和冲突。二是因为,由于它们看起来并非重大事件和具有重大意义,或者是在渐进过程中缓慢发生的,故和平转移没有受到学者较多的关注和重视。[1]
这里涉及两个重大问题:首先,从当前的国际体系向多极体系的和平转型是否可能?体系的转变是否能够避免战争而和平地进行?其次,国际体系的和平转型需要在什么条件下经由何种因果机制才能发生?
拿破仑尝言,中国就象是一头睡狮,一旦醒来,世界将为之震惊。中国这样一个幅员辽阔的大国发生巨大变化和在国际体系中崛起,显然不同于20世纪下半叶亚洲四小龙的兴起,必然对国际体系和国际秩序产生深刻的多方面的影响,必然改变世界力量分布的格局。中国和平崛起这一命题意味着,中国在崛起,同时国际体系应和平转变,这是同一枚硬币的两面。
大凡一个国际体系,都是经由各个国际行为者相互之间发生交往关系、并成为这一网络中的组成部分而形成的。若它们相互之间不存在交往关系,那就好象是一袋“马铃薯",彼此都只是孤立的个体,并不构成为一个体系。罗马帝国和当时东方的中华帝国之间因无互动关系,就不构成为一个体系,此其一。其二,存在区域性体系和全球性体系之分。在欧洲人到达亚洲进行贸易、征服活动或殖民统治之前,亚洲存在着一个自成一体的体系,即朝贡体系,它有一套自己的交往方式和相互关系原则,同时也形成了一种贸易往来关系(即朝贡贸易)和体制。随着欧洲人的势力扩展到各个大陆,朝贡体系被打破。迄19世纪末20世纪初,世界各个角落都已先后成为了一个全球性体系的组成部分。
为了对国际体系进行条分缕析的解剖,我们必须对其进行分解。本文认为,一个国际体系通常由如下六个方面构成,并经由它们而外在化。
(一)构成单元。
在国际体系中,主权国家是基本的和主要的行为体,今天依然如此。目前,世界上有近二百个主权国家,它们都是联合国的成员国,相互之间无隶属关系,在法理上是国际社会的平等成员。与此同时,国际体系中在国家之外也已先后生长出了新的行为体,使国家受到来自两个方面的挤压。一个方面是超国家行为体,其中首推欧盟(EU),欧盟是欧洲一体化进程不断深化的产物,并即将产生欧盟宪法。这就是说,在国际体系中出现了一个称为“欧盟"的新的行为体,这个新的行为体是由原先的主权国家通过经济联合进而政治联合而形成的,它有共同的中央银行和统一的货币,是具有国际人格的国际体系中新的行为体。超国家行为体与国家集团如八国集团不同,后者只是有关国家的元首或政府首脑定期会晤、讨论成员之间和国际事务中有关问题、协调政策的机制。对国家另一方面的挤压来自跨国家行为体,包括恐怖组织、跨国公司、宗教组织、[2]非政府间国际组织(INGO),如大赦国际、人权观察、绿色和平组织等等,其中又以国际恐怖主义组织在现今国际关系中的表现和影响最为突出,9·11以来,国际恐怖主义兴风作浪,翻江倒海,在很大程度上促动和塑造了主要国家行为体的思想和行为取向。
尽管如此,国家仍是国际体系中最主要的行为体,其中幅员广大的大国在国际体系中尤其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国际政治固然不等于大国政治,但一部国际关系史又确实是以大国间的关系为主线的,保罗﹒肯尼迪的经典之作《大国的兴衰》研究了自公元1500年以来500年间各大国之间相对的兴衰起落,为人们所津津乐道。保罗﹒肯尼迪继此之后撰述《为21世纪作准备》一书[3]时,仍不忘写日本、印度、中国、欧洲及美国的抉择,可见主要大国不可或缺的地位。
(二)权力分配。
国际体系中的力量分布,在任何时候都是不均衡的,由于国土大小、人口多寡、科技强弱、自然条件优劣等方面的差异,国家间力量的不均衡是绝对的。同时,由于各国经济政治发展不平衡规律,均衡是相对的、暂时的和变动不居的。“在世界事务中,领先国家的相对力量从来不是一成不变的,主要因为各国的增长速度不平衡,以及技术上和组织上的突破可使一国比另一国具有更大优势。"[4]只需把2001年的世界地图与1991年的世界地图相比较,就可以看到十年间的巨大变化。
一国力量的构成有硬力量和软力量之分。资源力量、经济力量和军事力量是硬力量,是有形的、常能起到支配作用的力量,可以用来促使他人改变立场。与此同时,“在国际政治中,一个国家达到了它想达到的目的,可能是因为别的国家想追随它,崇尚它的价值观,学习它的榜样,渴望达到它所达到的繁荣和开放程度。"这种力量即软力量。软力量是引诱和吸引的能力,而吸引经常导致默许或模仿。[5]软力量的作用和影响,已经引起了国际间广泛的注意和重视。
力量常常集中于大国。由于力量大小的不同分布,世界各国形成了一个金字塔形结构,处于最上端的是支配性大国,力量最强而数目最小,不过一二国而已,但对国际秩序具有最大的影响力。居于其之下的分别是其他大国和中等国家,位于最下端的是小国。不过中小国家的联合体也可能拥有较大的力量,而且各国常常不能无视小国的道义力量和舆论力量。小国倡导多边主义往往最力,而在国际事务中,多边机制的数量和作用总体上趋于增长和扩大。
正如前述,各国实力始终处于消长的过程中,支配性大国可能跌落为一般性大国,一般性大国也可能跌落为中等国家,反之,原先在力量金字塔体系中处于较低层次的国家也可能上升到大国或支配性大国的地位。各国实力消长达到一定程度,或者实力对比发生剧烈变化,都会引起体系的结构性变动。力量变移既然是常态,它就是始终在发生和进行的,但从量变到质变会经历一个过程,这个过程短则几十年,长则上百年,最终发生力量对比状态的整体变化和体系结构的整体变动。
(三)结构形态。
结构是构成一个国际体系的国家之间由于力量配置之情形而形成的格局。历史上曾经出现过三种典型的国际体系结构类型,可视为韦伯意义上的理想类型。第一种是帝国结构或霸权结构,即某一个强大的国家控制或掌握体系内部众多相对弱小的国家。第二种类型是二元结构,即两个实力强大的国家控制和调节各自势力范围内以及其相互之间的互动博弈关系。第三种类型是多元均势结构,即三个或更多的国家通过施展外交手段、变更盟友以及制造矛盾或冲突来控制或处理相互间的关系和行为。[6] 除此之外,在它们之间还有一些混合形态的、类型不如上述三者那么明显的结构。这是因为,力量分布的变化在通常情况下是渐变的,在渐变的过程中会出现交叉混合的形态。但以上三种是基本的类型,可以帮助人们来分析和判断国际体系的结构。
(四)组织原则。
从近代以来,国际体系一直是有组织的,而不是杂乱无章的,然而国际体系常常被人们认为是无政府状态的,这需要作出界定和说明。国际体系是无政府状态的,只是在各个国家之上没有一个更高的权威这一意义上而言的,这是国际体系区别于国内社会的最主要特征。但这绝不是说国际体系是无规则无管理的,或者就是依丛林法则行事。相反,国家之间构成为一个“社会",彼此发生着互动关系,形成若干原则并大致依照已确立的原则进行,其中包括主权原则、平等原则、相互尊重、互不侵犯等,它们在作为国际法重要组成部分的《联合国宪章》中有较充分的体现。在世界事务的很多方面,都已经确立起了各种原则和准则,例如《世界人权宣言》确立了人的权利的普遍原则地位、海洋法公约规范了世界海洋的管理等。
因此之故,成立于1992年、由各国著名人士组成的全球治理委员会(Commission on Global Governance)于1995年发表的最终报告认为,1648年威斯特伐利亚和会以来的总体转变,是从以大国优先为基础的欧洲中心秩序,逐步向以普遍原则为支柱的世界秩序过渡。即使到现在过渡也还没有全部完成,但至少一个以普遍原则为基础的体系已经形成了。[7]
这既是一个国际“社会",也就有一定的行为准则,各国的行为是由国际事务各个领域的各项国际法来规范的,例如各种公约,包括公民权利与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经济社会与文化权利国际公约、关于战俘的日内瓦公约等等。为了执行国际公共事务,国际上又设立了某些常设机构如国际法院、国际刑事法庭(美、中等国都迄未加入)、联合国海洋法法庭等等。国际社会固然并没有军队、监狱之类的强制机构来执行或实施惩罚,但如果一国违反有关公约或公认的准则,或者加入后又退出,必会面临来自国际上的道义谴责和舆论压力,迫使一国不得不考虑这样做需要付出的成本,从而三思而后行。
不过问题的“瓶颈"也在这里。原则、准则、规范的约束不是一种硬约束,而是一种软约束,在力量失衡的条件下,大国和强国会产生摆脱国际规则约束的冲动,2003年美国发动对伊拉克的战争就是如此。对此国际社会似乎并无良方,只能等待让挫折和碰壁迫使其回头和改弦更张。不过应当看到,与国际社会的共同原则背道而驰的行为正不得不付出比以往更大的政治代价和道义代价。
(五)国际治理。
要使国际社会有序,就发生了一个治理问题。关于如何进行治理,曾经产生和提出过种种模式,一是大国共治,它在19世纪欧洲国际事务中曾被付诸实践,此即欧洲大国协调(Concert of Europe),有关大国共同管理欧洲的事务。这是大国共治模式的典型实践,至今仍不断为人们所提及。二是均势模式,即认为通过保持有关大国间的力量平衡可以维护和平。它有没有被世界大战的发生所证伪,均势有没有失去其作用和意义,仍是可以讨论的问题。
第三种模式是集体安全。就这一模式的法律性质而言,集体安全表现为对组织内部所有成员国加以法律约束,各国共同约定,以暴力改变现状为非法行为并将受到外交、经济甚至军事等方面的集体制裁。组织内各国相互保证,共同维护世界安全。在历史上,国际联盟(或国联)是集体安全的第一次重大实践,可惜时间不长,就随着第二次世界大战的爆发而以失败告终。二次大战后期,反法西斯联盟有关国家酝酿成立联合国时,其创建者接续了集体安全的思想,同时吸取了国联失败的教训,而采行了大国一致的原则,在制度上表现为安理会常任理事国的设计,使五大国步调一致。只有在五大国取得一致的条件下,安理会才能采取维护国际和平与安全的有效行动。50多年来,各国力量消长变化,这一制度被很多人认为已无法反映当今世界的现实情形,联合国安理会改革的呼声此起彼伏。
国际体系中的治理是各国处理共同事务的总和。这是一个持续的过程,通过这一过程,各种互相冲突的或不同的利益可望得到调和,并采取合作行动。[8]在当前的世界上,大国之间爆发战争的可能性甚小,但局部战争和冲突却从未稍止,国际恐怖主义突起成为国际事务中最活跃的因子,国际合作打击恐怖主义在议事日程上位居前列。全球恐怖主义的上升和蔓延也向国际治理提出了新问题。在这个并不理想的世界上,新旧矛盾错综交织,新老问题相互缠绕,全球范围的分配不公广泛存在,强势群体愈强,弱势群体愈弱,世界上众多的人们寻找希望和正义而屡屡受挫。所有这些都为恐怖主义的滋生和蔓延提供了土壤,也是全球治理所面临的重大挑战。
(六)国际制度。
国际制度是国际事务有组织化的重要表现和反映。“制度"有广义和狭义之分,英国学派理论家采广义的制度概念,包括外交、均势等。这里我们使用狭义的、更经常为人们所使用的制度概念,它是各国间为了协调、管理、处理某一领域的公共问题而确立的行为规范、决策程序和议事规则。按不同的领域分,国际制度有外交和政治领域的制度(如平时或战时对待外交人员的规范)、经济和社会领域的制度(如金本位制、布雷顿森林体制、WTO)和军事安全领域的制度[9](如核不扩散体制、全面禁止核试验条约)等。
在21世纪初的今天,国际制度已经形成为一种纵横交错的网状结构。在国际和平与安全问题上,既有全球性的联合国安理会,又有地区性的安全组织如欧洲安全与合作组织、上海合作组织、非洲联盟等,东盟则已确定以建立经济和安全共同体为目标。北约依然处于从军事组织向军事-政治组织转型的过程中,未来将扮演何种角色尚不清楚。在其他功能性问题上,如发展、环境、难民、人权事务等等,则呈现出更为色彩斑斓的图景,其中国际非政府组织正在发挥十分活跃的作用,各个领域新的国际制度也在生长之中。
下面我们首先分析当前国际体系的结构及其特征,然后从以上六个方面来分析中国崛起与国际体系稳定性和变动性的关系。
二
(一)当前国际体系结构及其特征
国际体系的结构,如果用“极"这个概念来描述和分类的话,可以划分为单极、两极和多极三种基本类型。就当前的国际体系而言,这三种类型中的任何一种都不适用。当前的国际体系,既有单极的特点,又有多极的因素,表现为一种复杂的结构特点和状态,属于一种交叉性的结构形态。
这种结构形态,是由两极结构时代演变而来的。冷战时期国际体系的结构,论者公认是一种两极结构。然而,在这个两极结构下,已经孕育和发展出了多极的因子,这也应是没有疑义的。20世纪60年代初以来,由于东方阵营内中苏同盟关系破裂,中国成为一支独立的重要力量。在西方阵营内,戴高乐领导下的法国60年代退出北约军事一体化机构,也成为一支相对独立的力量。日本和西德则随着战后重建的进行和经济的高速增长,在经济上崛起为新的力量。与此同时美国则深陷越南战争。在这一背景下,美国总统尼克松于70年代初提出了“五大力量中心"说,成为多极世界论的先声。
1971年7月,美国总统尼克松在堪萨斯城发表讲话时,第一次明确地提出了世界上存在“五大力量中心"的说法,把美、苏、中、日、西欧视为国际体系的支柱。此后,尼克松和基辛格在多种报告、讲话中对此进一步作了补充和发挥。在尼克松下台前的1973年5月,他在致送国会的报告《七十年代美国对外政策——缔造持久和平》中,又提出“多极世界"是“可能出现和必然产生"的观点。但是,“五大力量中心"的地位和实力不是均等的。基辛格后来对“五大力量中心"作过一番解释,认为美苏是军事上的“两极", 美、苏、中是政治上的“三极",美、日、西欧是经济上的“三极"。
因此可见,多极的因子在两极体系下已经在生长。在这一过程中,欧洲一体化也渐次深入。80年代末90年代初,冷战走向终结,苏联东欧地区发生重大变化,华约解散,德国统一。到1991年12月苏联解体,这一巨变达到了顶点,两极体系最终崩溃了。本来,世界上存在两个超强,现在一个既已垮台,于是就只剩下一个超强,与此同时存在着多支其他的重要力量。因此之故,在冷战终结后的世界,单极和多极的特征是同时并存的,这表现在:
一方面,美国成为世界上唯一的超级大国。经过九十年代的持续增长,美国一国的经济总量,占到了整个世界经济总量的四分之一强。美国一国的军费开支,占到全世界军费开支的40%左右,而这一巨额的开支,在其整个国内生产总值中却仅占百分之三多一些。美国还在世界各地驻扎军队,拥有众多的军事基地,军事能力独占鳌头。美国也是世界新科技的主要原创地,是先进尖端技术最大的拥有者。
另一方面,世界上存在着多个大国如中国、日本、俄罗斯以及象欧盟这样的超国家行为体,同时还存在着众多的发展中国家,其中有一些属地区性大国,并且具有进一步上升的潜力。值得注意的是,冷战终结以来,几个大国联手制衡唯一超强的情形并没有出现,从当前趋势看也不大可能出现。在这一点上,古典现实主义的均势自动生成理论失效。这一事实反映了国际力量对比严重失衡的状况,即有制约但无平衡,制约虽有而平衡不足。
此即通称的“一超多强",它本身是不是“格局",似有争论。但所谓格局无非是一种力量对比的局面而已,因此,“一超多强"说所反映的大国力量对比的局面,大致是符合实际的,但也仅此而已。“一超多强"的概括有其明显的局限性。它没有反映出国际关系的丰富内容和新变化——
首先,冷战后的国际关系,有一个不可忽视的新背景,这就是经济全球化进入了一个新阶段。方兴未艾的经济全球化,正在把世界各国更加紧密地联系在一起,使各国之间的相互依赖关系得到了前所未有的增强,这既包含有积极的方面,又包含有消极的方面。问题是人们常常注意到其积极的方面,而有意无意地忽视其消极的方面。
应该看到,近年来影响全球政治的一些重大问题,其中包括严重的地区性金融危机和恶性国际恐怖袭击,均非出自大国,而是来自于大国之外的其他国家和地区或非国家行为体,然后对大国行为并进而对世界局势产生深远的影响,这其中,恐怖主义症候群对国际关系产生了强大的冲击波。可以预计,这种冲击还将会延续下去。恐怖主义的根源复杂而深刻,特别是长期以来存在和扩大着的南北鸿沟,成为有关全球政治的重大和长期的问题。一些国家在全球化进程中被边缘化,有的战乱不断,民不聊生;有的腐败盛行,国家滑向无政府状态,为恐怖主义的生长提供了肥沃的土壤。因此,国际恐怖主义在很长一个时期中仍将继续存在,并持续对国际关系产生强大的作用力。
其次,国际事务中的一个新现象和新趋势,是区域主义迅速扩展和深化,它扩及世界上的各个地区。其中,欧洲一体化在进一步深入,欧盟宪法正在产生的过程之中。在美洲,北美自由贸易区付诸实践已经十年,美洲自由贸易区已经发动,整个地区在经济上日益连为一体。在亚洲,中国崛起为一个新的经济强国,并取拥抱亚洲邻国、致力于共同发展的政策,对东亚一体化产生了强大的正面效应,在这个历来联系松散的地区唤醒了一种共同体意识。中国的发展和繁荣,带动了亚洲的整体繁荣。实际上,大多数亚洲国家对高速增长的中国都享有贸易顺差,东亚国家之间的贸易量已超过东亚国家与东亚以外国家之间的贸易量。区域化的扩展和深入这样一种发展变化,赋予了国际体系的结构变动以新的涵义和新的特点。
(二)多极化的虚与实
在世界各国力量的变动中,不平衡发展的规律依然在起作用。发展不平衡引致国家间力量对比的变化,发展较快的国家后来居上,在国际体系中的地位和影响不断增大,而另一些国家则可能由于相对力量下降,其在国际体系中的地位也随之下降,量变逐渐累积的结果,最终可能导致国际体系整体结构的变化。
所谓多极化,即国际体系在发展演变中走向多极和多极结构的过程。在当前国际体系的变动中,同时存在着两种趋势,一种是多极化的趋势,另一种是单极化的趋势,两种趋势并存着和拉锯着,表现为复杂的状态和错综交织的各种矛盾。从世界历史意义上看,一种国际体系形成之后,一般会具有较强的生命力并会延续相当一个时期。国际体系的结构性变动往往是在经过一个较长的时期后发生的,15世纪下半叶出现的意大利城市国家体系存在了三百多年,中国古代战国时期,七国合纵连横,持续了二百多年。19世纪初形成的维也纳体系,存在和运作了近百年。而第一次世界大战后出现的凡尔赛—华盛顿体系似乎是个例外,只存在了二十年就随着第二次世界大战的爆发而土崩瓦解了。
在历史上,新旧国际体系的交替往往是通过战争的方式发生的。19世纪欧洲的维也纳多极均势体系,经过多年的演变,到20世纪初演化为两大军事同盟对峙、对抗,随之发生第一次世界大战,战后出现新的体系。凡尔赛—华盛顿体系随着第二次世界大战的发生而告结束,战后,两极体系取而代之,登上了历史舞台。然而,20世纪后半叶产生和存在的两极体系最后的崩溃,不是经由战争方式发生的,而是通过和平方式完成的。这固然避免了战争的灾难,但却大大延长了国际体系转换所需的时间。
从逻辑上说,两极体系因其中一极坍塌从而瓦解之后,不会是多极体系。多极体系需要经过一个较长的时期才能形成,走向多极体系的过程会是一个较长的过程。因此,在21世纪的相当一段时间内,国际体系的单极特征还会比较明显,单极和多极结构的并存和拉锯在21世纪的前半叶将会持续存在。从理论分析上来看,这应是能成立的。
三
下面我们从国际体系的六个构成要素入手,分析中国和平崛起与国际体系的互动关系。
(一)中国崛起与国际体系单位层次上构造的变化
中国是一个广土众民的国家,人口为世界之最,中国一国的人口占到世界总人口的五分之一。以领土面积论,中国在世界上列前五名之内。仅此事实本身,就可见中国的“自然"份量之大。经过1970年代末以来的改革开放和经济增长,中国的经济总量在世界各国中已上升至世界第六,中国也已是世界第四大贸易体,仅次于欧盟、美国和日本,作为一个急剧转型中的大国,中国的走向为世人所关注是理所当然的。
大约也是从某些基本事实出发,早在19世纪30年代,法国人托克维尔就预言了美苏两个超级大国的崛起。在《论美国的民主》中,他指出:“当今世界上有两大民族,从不同的起点出发,但好象在走向同一目标。这就是俄国人和英裔美国人。……他们的起点不同,道路各异。然而,其中的每一个民族都好象受到天意的密令指派,终有一天要各主世界一半的命运。"[10] 历史已证明他的预见是正确的。当年托克维尔在进行这一考察时,人口是一个重要因素。他根据欧洲每平方里约有居民410人为基础,判断“终有一天可以看到北美住上1﹒5亿人口",而在旧大陆的所有民族中,俄国人口的增长速度按比例来说是最快的。[11]设想一下,假若托克维尔今天仍然在世,他想必会预测中国将在未来的某个时候上升成为举足轻重的国家,理由正是因为有这样一些基本的事实存在。
也就是说,若干简明的事实本身,就在说明一些问题。中国又如何?自古迄今数千年来,中国一直是一个连续的统一体,虽然历史上曾多次因外患或内乱而出现为时或长或短的分裂,但过后又必回复统一的局面,依然为广土众民的国家,这跟中国文化的凝聚能力和同化能力有很密切的关系。至今亦然。
也因此之故,敌视中国的势力欲削弱中国,一条“捷径"便是使中国发生分裂,一旦四分五裂,中国必将被大大削弱,就将不复有在本地区和世界上举足轻重的地位。因此,维护国家统一和领土完整事关中国的核心利益。同样由于这样一些事实,中国的变化无论如何会对世界产生重大的影响,积极的影响是巨大的,消极的影响也会是同样巨大的。于己于人于世界,中国首先必须避免内乱,保持经济持续增长,使13亿之众的庞大人口丰衣足食;必须保护环境,防止资源的过度消耗和竭泽而渔式的开发,从而有益于世界的可持续发展。根据船桥洋一、迈克尔·奥克森伯格和海因里希·魏斯为三边委员会撰写的报告,未来的中国之情形可概括为“领土不定形,经济上有活力,文化上自豪,社会不稳定,政治上悬而未决。就过去上升中的大国看,这些特性未曾同时并存过,因而它们要求有一套不同的反应。"[12] 这些话反映了美、日、欧相当多人士对未来中国及其不确定性的看法。但无论如何,由于中国的崛起,在国际体系的单位层次上正在发生某种明显的变化。
(二)中国崛起与世界力量分配
在一种相互关系中,具有实质意义的变化是相对力量对比的变化。产生影响的要素并不是绝对力量,而是相对力量,这正是国家间相互关系的特征。假如其他国家都处于静止不变的状态,那么某一国的力量可能会绝对地增长。但世界并不是静止的,因为他国也在发展变化,而且各国间的发展是不平衡的,于是就出现了相对力量变化和消长的现象。
早在1968年,国际关系学者肯尼思 · 奥根斯基就曾指出,“今日中国的力量很小,但其潜力是明显的,在西欧已经有一种很强烈的看法认为我们应作出调整,至少在远东允许她扮演一个支配性的角色。"[13]当然在更早时,拿破仑就有过被人们广为引用的关于中国是一头睡狮,一旦醒来,将会震撼世界的论断。这些或多或少都支持和印证了我们的论点。
一国的力量,系由硬力量和软力量两大部分构成。硬力量主要包括:1)经济力量。从中国的经济总量看,2003年,中国的国内生产总值达到14000多亿美元,位居世界第六,人均突破1000美元。根据中国在21世纪头20年的发展目标,到2020年争取实现国内生产总值比2000年翻两番,达到4万亿美元,人均国内生产总值达到3000美元。2)科技力量。二十多年来,中国的科技力量有了明显的增长。尽管如此,在中国的经济实力2003年已居世界第六的情况下,科研经费投入却只有美国的1/20。有关研究表明,中国仅有15%的学科接近世界先进水平,而85%的学科与世界先进水平有较大差距。种种事实表明,中国仍是科技发展中国家。3)军事力量。中国的国防力量总体上呈增长之势,近年来军费开支逐年增长,但相当程度上属于弥补过去的欠帐。更为重要的是,中国的国防体制、军事体制和指挥结构改革滞后,严重阻滞了军事实力的实际增长。
其次是软力量。软力量是以形象、文化和榜样等吸引力体现出来的无形的力量。有一种来自西方的观点认为,中国没有软力量,因为中国没有民主、自由的价值观。这一观点是无法成立的。软力量是使人认同、接受、佩服和心悦诚服的吸引力和一种国家人格力量。在探索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过程中,中国走出了一条自己的道路,确立了一种发展模式,这种发展模式还很可能具有潜在的普遍意义。它已经被概括为“北京共识"(the Beijing Consensus),即不同于西方主流思想所推崇的“华盛顿共识"的、一种新的中国式的发展道路。“北京共识"勾画了一种不同于“华盛顿共识"的新思想,它的灵魂是创新、大胆实验、坚决捍卫国家利益,“中国正在写它自己的书,一本从其他国家的失败中总结教训后而写成的书,世界上其他国家已经开始认真翻看这本书。" [14]其中具有本质性意义的东西是,中国的发展正在重塑国际秩序,并且向人们展示了一种新的发展模式,给发展中国家提供了可资借鉴的经验。作为一种具有魅力的发展模式,已经引起了不少国家的兴趣和关注,并产生了学习和效仿的愿望。这毫无疑问表明了中国软力量的某种增长。
除此之外,具有亲和力的形象、良好的印象、在价值取向上认同有关的普世价值因而不失道德高地,都能使一国获得软力量。多年来,中国致力于和平和国际公正,在国际事务中主持公道,平等待人,而不是以势压人,以大欺小。更为重要的是,这些并不停留为政策宣示,而是在国际事务和国家间关系中付诸实践,身体力行。尊重和真心帮助他国,对外援助中不附加任何政治条件,尊重包括小国在内的任何他国等等,在世界上树立了良好的形象,赢得了朋友。这些正是软力量的组成部分。
(三)中国崛起与国际体系的结构形态
如前所述,当今国际体系的结构为一种单极和多极的混合结构形态,兼具两种结构的有关特征,这种混合结构且将会持续一个时期,或者其本身就可以视为一种结构。国际体系结构的转变是一个过程,中国的崛起也是一个过程,二者可能是同一个过程的共同组成部分。当单位层次上发生了足够大的变化后,相应地会带来体系层次上的变化。
在国际体系的单位层次上正在和将要发生什么样的变化,人们的估价并不一致。纽约大学历史学家尼尔·弗格森提出了未来“无极"说,认为被人们所看好的、明显可能成为21世纪霸主的国家和地区——美国、欧洲和中国——中的每一个自身都孕育着衰败的种子,而穆斯林世界则支离破碎。因此,21世纪一种真正的可能性或许不是一个由相互竞争的大国组成的多极化世界,而是一个没有任何大国的世界。[15]弗格森的主要论据,是三者都有其各自的难题,结果将是它们都无法保持其地位。这里存在的问题是,他关于欧盟(人口老化)和中国(可能发生金融危机)的论断,根据似不充分。人口老龄化固然是欧盟国家的一个问题,但影响和决定欧盟能否成为世界上一支举足轻重的力量,其关键尚不在于人口,而在于这个超国家实体一体化和联合的程度。假如欧盟能够在联合自强的道路上持续走下去,那么它“衰败"的可能性或许不大。而就中国而言,金融危机和经济危机并不是必然发生的,而是可以防范的,特别是1997-98年的亚洲金融危机,已经提供了前车之鉴。我们认为,有两种事态能够阻止中国崛起,一是国内发生动乱,而是中国卷入一场较大规模的战争。但如果处理得当,两种事态都有可能避免。
因此,中国的进一步崛起是可以期待的,并对国际体系结构的变化产生影响。这种影响表现在,在全球层次上,中国愈是上升,就愈是促进国际体系向多极方向发展。在地区层面上,东亚合作正在发展过程中,地区一体化程度逐步加深,中国巨大的市场所产生的强大磁吸效应初步显现。东亚区域合作的成型是一个十分重要的发展,将使世界各大区域之间更趋于平衡。中国此进程中发挥了重要的引擎作用。
(四)中国崛起与国际体系的组织原则
对现行国际体系组织原则,中国基本和主要的方面是坚持和维护,这突出地表现在主权原则方面。经过近代百年,中国特别珍视经过千辛万苦后获得的国家主权,珍视能够自己掌握自己的命运,也对平等的分量和珍贵有深切的体会。然而,当很多国家获得独立或者重获主权后还不久,主权原则就受到了冲击。作为国际关系的主要原则之一,主权确立于17世纪。当时欧洲是世界的中心。在此后的岁月中,主权观念和原则扩展到美洲、亚洲和世界各地。问题是,各国处于不同的发展阶段,当很多国家还没有充分享受到主权之时,主权观念的发源地欧洲却已经进入了超越主权的阶段,开始建设超国家的欧洲联盟(EU)。与此同时,国际关系中又出现了许多新情况和新问题,如卢旺达的种族大屠杀,人道主义干预的增多等,中国自身也日益与整个世界融为一体,愈来愈多地遇到在国外维护本国利益、保护本国公民的问题。在这种情形下,中国将何以自处?
1995年,在联合国成立五十周年特别纪念会议上,中国国家主席江泽民代表中国发表讲话,指出,主权平等和互不干涉内政是国际关系准则的核心,“国家主权神圣不可侵犯,任何国家都没有干预他国内部事务、把自己的意志强加于人的特权。"时隔九年后,在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创立50周年纪念大会上发表的讲话(2004年6月28日)中,中国国务院总理温家宝指出,“五项原则的精髓,就是国家主权平等",它符合《联合国宪章》的宗旨和原则。应该说,中国在主权原则上的立场始终是坚定的,认为如果这道防线守不住,那么国际关系就将无章可循,造成的后果可能不堪设想。但问题并没有因此就得到解决,相反新的问题层出不穷。例如何谓“干预他国内部事务"就是如此。中国过去曾一直与其他国家一道反对某些国家实行的种族隔离,种族隔离是否也不能干预?中国的反对是不是一种干预?什么样的干预是中国所反对的?对于这些问题,中国需要作出系统的回答。总体上看,中国的立场有两方面,一方面是坚持国家主权原则,认为这一原则是国际秩序的基石,不可动摇;另一方面是在理论研究中也愿意取开放的态度。
人权原则是另一个重大问题。显然,中国是接受了人权这一原则的,承诺尊重和遵循《联合国宪章》和《世界人权宣言》中的有关基本原则。截止1993年6月维也纳世界人权大会召开时,中国就已加入了八个国际人权公约。后来并签署和/或批准了《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国际公约》及《公民权利与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等。中国认为,人权概念是历史发展的产物,同一定的社会政治、经济条件,同一个国家特定的历史、文化和观念密切相关。同时,人权是一个完整的概念,既包括个人权利,也包括集体权利,在个人权利中,既包括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也包括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世界上不存在个人的绝对权利和自由。[16]在人权这个问题上,国家间和国际间可以对话。但不能接受利用人权问题施加压力,干涉内政。关于人权的讨论和对话应在平等的基础上进行。
概括起来看,就国际体系的重大原则,中国的主要方面是接受和认同,而不是塑造和创新。同时,中国也有自己的主张和理想,对此并不讳言。
(五)中国崛起与国际治理
在中国看来,国际治理应充分发挥联合国的重要作用。在政治上,中国强调维护联合国权威的重要性,认为在新的国际形势下,要维护世界和平、促进共同发展,联合国的权威只能加强,不能削弱。联合国并应在解决国际争端、维护和平以及人道主义援助等方面进一步发挥建设性的作用。有意思的是,近来中国给予《联合国宪章》以高度的评价,认为它“是20世纪人类政治智慧的一个伟大结晶"。[17]这是过去所未曾有过的评价,即使是在联合国成立50周年时也未作过这样高的评价。
中国参与国际治理的一个重要表现是参加联合国维和行动。联合国维持和平行动是指联合国根据安理会或大会决议,向冲突地区派遣没有强制力的军事人员以恢复和维持和平的一种行动。中国一向支持联合国的维和行动。1990年,中国首次向联合国停战监督组织派遣了军事观察员。自此以来截止2003年,已先后参加了10项联合国的维和行动,包括向联合国伊拉克—科威特观察团、联合国西撒哈拉公民投票特派团、联合国柬埔寨临时权力机构、联合国莫桑比克行动组织、联合国利比亚观察团、联合国阿富汗特派团、联合国塞拉利昂观察团等维和组织,派出军事观察员、军事联络官、军事顾问和参谋军官650多人次,派出工程兵部队两批800人次。另外,中国自2000年1月首次向联合国东帝汶过渡行政当局派遣15名民事警察以来,先后向联合国埃塞俄比亚和厄立特里亚特派团、波斯尼亚和黑塞哥维那特派团派遣了198名民事警察。可以预计,中国未来参加联合国维和行动将会进一步增多。
随着中国经济总量的不断增长和在世界上的分量持续加大,中国经济政策对世界经济和国际金融市场也开始产生更大的影响,在此形势下,中国加入国际经济协调便势在必行。自2003年9月以来,西方七国每年举行三次7国财长会议,与此同时,还邀请中国参加非正式的副部长级磋商,由副财长和中央银行副行长参加,2004年升格为部长级。这是一种国际经济治理的7+1机制。
与此同时“发展中国家是基础",中国在很多方面与发展中国家有相同或相似的观点和共同的利益,因而也产生了协调的需要。2003年9月,在墨西哥的坎昆举行了世界贸易组织(WTO)第五次部长级会议。会议期间,发展中成员和发达成员围绕农产品问题进行了激烈的争论。世界银行新近的统计报告显示,发达国家一年的农业补贴高达3500亿美元,而同期它们对发展中国家的发展援助只不过500亿美元,这使发展中国家的农民无法与获得高额补贴的发达国家的农民进行竞争。发展中国家在坎昆会议中的主要目标就是要让美国和欧洲大幅度减少农产品补贴,为此组成了一个由21个发展中国家组成的集团,中国在其中扮演了重要角色,该集团的其他国家还包括巴西和印度等国。这是2001年年底加入WTO后中国在世界贸易舞台上的重要亮相。但是,发展中国家的要求遭到了发达国家的拒绝,欧盟和美国均拒绝取消对农业的补贴和保护政策,最终导致会议流产。有论者指出,南北关系是当前国际体系中最关键、却又是最被忽视的部分。[18]发展中国家如何由其共同利益出发,更好地协调其立场和努力,争取发展中国家的利益在公正、合理的国际秩序中得到体现,以求得国际治理的改善,依然是一个没有很好解决的问题。
(六) 中国崛起与国际制度
1970年代末以来四分之一世纪中国的历程,某种意义上也是接受和加入国际制度的过程。一项关于主要国家参与国际组织的统计表明,截止1996年,中国加入了51个政府间国际组织,日本、法国、英国、美国和俄罗斯的数字分别是63、87、71、64、62个。[19]1996年以来,中国又加入了更多的国际组织。与此同时,中国还加入了大量的国际公约和条约,涉及军备控制、不扩散、环境、人权、海洋问题、司法协助、反恐怖主义等领域。中国现在已经是绝大部分国际制度的成员。这就是说,中国在崛起的同时,接受和加入了越来越多的国际制度,认可了其所承载的国际规范;中国崛起的过程,与中国接受和加入国际制度的过程,是重合的和同一的,与中国对国际制度和规范的认同的提高也是同一个过程。可以说,对现行国际制度和规范的合法性和适用性,中国基本上不持否定和革命的态度。接受和加入国际制度也给中国的外交行为带来了显著的变化,这就是逐步适应、肯定并越来越多地运用多边机制和多边外交。
以上我们从国际体系构成的单位层次、世界力量分布、国际体系的结构形态、组织原则、国际治理和国际制度这六个方面分析了中国崛起与国际体系之间的互动关系,从中我们可以得出如下看法:
1)中国的和平崛起对前三者都将带来一定的变化。在单位层次上,国际体系中出现了一个上升中的大国,这一大国且具有进一步上升的潜力,由此而带来了世界力量分配的变化。从国际体系的结构形态看,它的转变需要待量变积累到一定程度后才会发生,因此需要较长的时间,最终是否会发生也还有赖于其他行为体的发展变化。不过,中国的和平崛起确实蕴涵着促使国际体系结构发生变化的可能性,只是这种转变是长期性的,而不是短期性的。
2)中国总体上坚持和维护现有国际体系的组织原则,且这种立场是坚定的。同时,中国较之过去更为积极主动地投入资源,参与国际治理,并愈来愈多地接受和加入国际制度,已经是绝大部分国际制度的成员。从这点看,中国是一种有助于保持现状的稳定性力量。中国既是现存国际秩序的得益者,就没有必要、也无动力对现存国际秩序进行革命性的变革,而是主张渐进式的改良。
3)在相当程度上,中国成功的和平崛起将重新塑造国际体系的形态。按照英国《金融时报》(2003年12月29日)的说法,中国的崛起预示着全球经济秩序和政治秩序将发生重大变化,其程度不亚于工业革命或随后美国崛起所带来的变化。我们认为,不管是英国的崛起,还是美国的上升,都是在既定体制下经由从量变到质变的发展过程而出现的。因此,与其说多极化是中国和平崛起的前提,还不如说它是中国和平崛起的结果。
(作者为上海国际问题研究所研究员。Email: xren@siis.org.cn)
注释:
[1] Charles A. Kupchan, “Introduction: Explaining peaceful power transition," in Charles A. Kupchan, Emanuel Adler, Jean-Marc Coicaud and Yuen Foong Khong, Power in Transition: The peaceful change of international order. Tokyo and New York: United Nations University Press, 2001.
[2] 包括邪教组织但又蜕变为政治性组织、为国际势力所利用的法轮功。
[3] 1993年兰登书屋英文版,1994年新华出版社中文版。
[4] 保罗﹒肯尼迪:《大国的兴衰》,第1页,蒋葆英等译,中国经济出版社,1989年。
[5] Joseph S. Nye Jr., The Paradox of American Power. New York: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2002, pp.8-12. 沃尔特﹒拉塞尔﹒米德又提出粘性力量一说,他从约瑟夫· 柰的硬力量中分出经济力量,认为经济力量可视为粘性力量,它包括一套经济制度和经济政策,这些制度和政策把他人吸引到一国的影响中来,然后使它们陷入其中。见 Walter Russell Mead, “America's Sticky Power," Foreign Policy March/April 2004. 但这一区分在我看来并不具有太大的意义。经济力仍可视为硬力量的组成部分,而经济制度和政策可视为软力量的组成部分。
[6] 罗伯特·吉尔平对此作了一些分析,见其《世界政治中的战争与变革》,第29-30页,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4年。
[7] 英瓦尔﹒卡尔松和什里达特﹒兰法尔主编:《天涯成比邻——全球治理委员会的报告》,第65页,北京:中国对外翻译出版公司,1995年。
[8] 同上书,第2页。
[9] 李滨:《国际体系研究——历史与现状》,南京:南京大学出版社,2000年,第22页。
[10] [法]托克维尔:《论美国的民主》上卷,董果良译,商务印书馆,1996年,第480-481页。
[11] 同上,第480页注。
[12] Yoichi Funabashi, Michel Oksenberg, and Heinrich Weiss, An Emerging China in a World of Interdependence. New York, Paris and Tokyo: The Trilateral Commission, May 1994, p. 3.
[13] A.F.K. Organski, World Politics. Second Edition. New York: Alfred. A. Knopf, 1968, p.372. (该书第一版出版于1958年。)
[14] Joshua Cooper Ramo, “The Beijing Consensus," see http://fpc.org.uk.
[15] 尼尔·弗格森:“权力的终结,"美国《华尔街日报》(Wall Street Journal) 2004年6月21日。
[16] “中国代表团团长、副外长刘华秋在世界人权大会上的讲话(一九九三年六月十五日于维也纳),"见中国联合国协会编:《中国的声音》,世界知识出版社,1999年。
[17] 温家宝:“弘扬五项原则 促进和平发展——在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创立50周年纪念大会上的讲话,"《人民日报》2004年6月29日。
[18] 张幼文 黄仁伟等著:《2004中国国际地位报告》,第23页,北京:人民出版社,2004年3月。
[19] 苏长和:“中国与国际制度——一项研究议程,"《世界经济与政治》2002年第10期,第9-10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