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市场化指数课题从2000年开始持续至今,到2011年的上一个报告为止,共出版六个报告,系统地分析评价了全国各省份的市场化相对进程。最近几年因为数据和其他方面的某些困难而暂停,这次我们重新恢复了这个课题。
考虑到2008年以后的某些变化具有趋势性,为便于分析问题,本报告以2008年作为基期,对2008年以来各省份的市场化各方面变化重新进行了数据计算和评分。本报告的基础数据有两个来源,其一是权威机构的统计资料,其二是通过对各地企业进行调查取得的调查数据。
本报告是国民经济研究所的课题成果。该研究课题得到了中国经济改革研究基金会的资助,同时得到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研究会、中国企业家思想俱乐部、《财经》杂志、慧聪书院的大力支持和帮助。
由于所使用的数据资料和计算基期的调整,本报告公布的过去某些年份指数评分和排序与上一个报告(2011年报告)有所不同。
另外因2015年的详细统计数据尚未公布,本报告最后一年指数的基础统计数据来自2014年统计,调查数据来自2015年企业调查。文中最新一年的指数仍统称2014年指数。
以下是中国市场化指数2015年报告的一些最主要发现及重要说明。
一、市场化指数的构造和指标说明
中国市场化指数由五个方面指数组成,每个方面指数各自反映全国各省份(包括自治区和直辖市,下同)市场化的某个特定方面。它们依次是政府与市场的关系、非国有经济的发展、产品市场的发育程度、要素市场的发育程度、市场中介组织发育和维护市场的法制环境。
每个方面指数包含若干分项指数,有的还有二级分项指数。我们称最低一级的分项指数为基础指数。本报告中的市场化指数体系由18项基础指数构成。基础指数在基期年份采用0-10分的相对评分系统,以该分项市场化程度最高的省份为10分,最低的省份为0分,余类推。较高的评分反映较高的相对市场化程度。后续年份评分仍以基期年份为基准,允许超过10分或低于0分。基础指数由统计数据或调查数据计算得出。方面指数由基础指数合成,总指数由方面指数合成。由于2008年之后权威机构发布的部分统计指标没有更新,此次市场化指数的构造较之前有所调整。中国市场化指数的整体构造请参阅表2。
指标体系的建立主要考虑以下两个原则:第一,由于一个分项指数只能从某一特定角度反映市场化进程,我们对市场化每一方面都采用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分项指数,从不同角度进行度量,以求较全面地反映市场化进程。第二,所选择的指标必须以客观数据为基础,避免少数人主观判断,尽量避免不可靠的数据。
二、市场化指数总体进展和分省排序
市场化总指数显示,我国的市场化进展在2008年-2011年期间出现了放缓、停滞或下降,大致自2012年以来呈现上升趋势。
分省平均得分从2008年的5.48分上升到2014年的6.56分,提高1.08分(图1)。其中东部地区进步较快,提高1.65分,中部地区提高1.31分,东北地区提高0.83分,西部地区提高0.54分。西部地区进展相对较慢,与实行大规模政府投资和货币刺激政策时期对其市场化程度的影响有直接关系。分地区看,2008年-2011年期间市场化程度的下降,突出发生在西部地区。
从方面指数来看,政府与市场的关系在整个时期有明显下降,平均得分下降了1.21分;这是导致市场化总指数在2008年-2010年期间下降的最主要原因,也影响了后来时期的市场化进展程度。
其他方面指数的评分均有程度不等的上升。其中,非国有经济的发展得分上升1.93分,要素市场的发育程度上升1.92分,市场中介组织的发育和法律制度环境上升2.55分,这三方面的改善在这一时期推动了市场化进步。不过,要素市场的发育,以及维护市场的法律制度环境,在2008年-2010年期间也有所下降。产品市场的发育程度相对较慢,总共只上升了0.18分(图2)。
可以发现政府与市场的关系方面出现下降,与2008年至2011年期间大规模政府投资和货币刺激政策有关。在此期间,扩张性的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对短期经济增长发挥了拉动作用,但不可否认也导致政府配置资源的比重上升和政府对市场干预增加,削弱了市场配置资源的作用。该趋势一直持续到最近时期。
以政府支出衡量,全国各省份政府支出合计(含政府性基金支出,不含中央预算支出)占全国GDP的比重2008年为20.7%,2014年上升到28.2%。各省份国家机关职工数合计占全国总人数比重2008年为0.99%,2014年上升到1.17%。
近一两年,随着财政货币双宽松的刺激政策逐渐退出和大力度反腐,我们观察到政府与市场关系方面稍有改善。分省政府支出占GDP比重2014年比2013年间微降了0.3个百分点(但国家机关职工人数占总人数比重还在继续上升)。
企业调查数据表明,企业对行政审批手续方便简捷情况的评价在2008年至2012年间也在下降,显示政府干预市场的程度增加了。2014年评分有所回升,但仍低于2008年评分。
从图2可见,非国有经济的发展在2008年-2014年期间仍呈稳步上升的态势。为市场化进展做出了贡献。
要素市场的发育程度、市场中介组织发育和维护市场的法治环境这两个方面指数在2008年-2011年期间发生了停滞或下降,看来也受到双宽松刺激政策的影响,而在2012年-2014年期间出现上升。
按各省份的市场化程度排名,2008年市场化指数排名前五位的省份依次是上海、浙江、江苏、广东和北京,2014年排名前五位的依次是浙江、上海、江苏、广东和天津(表1)。北京降到第6位,主要由于政府与市场的关系方面以及产品市场的发育程度方面有较大幅度下滑。天津则从第8位升至第5位,主要因为要素市场的发育程度、市场中介组织的发育和法律制度环境有较明显的改善。
2008年市场化程度排名最后五位的省份(按从后向前的顺序)依次是西藏、新疆、青海、甘肃和宁夏,2014年最后五位依次是西藏、青海、新疆、甘肃和贵州。贵州由原来的第23位下滑到第27位,在政府与市场的关系以及市场中介组织的发育和法律制度环境方面有所退步;宁夏则由原来的第27位上升至第24位,仅在政府与市场的关系方面有所退步,其他方面有所进步。
2014年,排名前十位的省份中,除重庆和安徽外,都是东部省份。排在中间位置的11个省份中,有4个中部省份、东北3省、3个西部省份(四川、广西、陕西)和1个东部省份(河北)。排在后面十位的省份中,除海南和山西外,都是西部省份。这说明我国的市场化进程,仍然有很大的地域差异,总体上东部地区市场化程度高,西部地区市场化程度低。
2008年至2014年间,虽然排名有升有降,但绝大多数省份的市场化评分有不同程度的上升,其中升幅大于1.8分的有浙江、江苏、广东、天津、北京、重庆、陕西;升幅小于0.5分的有内蒙古、云南、贵州、甘肃;新疆、青海、西藏的评分负增长。这说明西部地区的市场化进展速度在总体上也明显慢于东部。
三、政府与市场的关系
该方面指数由市场分配资源的比重、减少政府对企业的干预和缩小政府规模三个分项指数组成。该方面指数在2008年-2013年间平均评分从6.83分降至5.30分, 2014年轻微回升至5.62分,仍比2008年下降1.21分,显示这方面市场化程度有所倒退。三个分项指数评分都有下降,市场分配经济资源的比重评分下降1.33分,减少政府对企业的干预下降0.77分,缩小政府规模下降1.53分。说明政府参与资源配置程度上升和政府规模扩大是导致这方面市场化程度下降的主要原因(图3)。2008年到2014年,城镇单位公共管理和社会组织就业人员从1335万人增加到1599万人,增幅近20%,而同时期总人口仅增长了3%,显示政府相对规模在扩大。
2008年至2014年期间,只有广东、上海、天津的该方面评分有小幅上升,主要得益于减少政府对企业的干预和控制政府规模。除此以外的所有省份,评分都有程度不等下降,有18个省份降幅超过1.0分,一些西部省份更加突出,降幅超过2.0分的省份有西藏、青海、新疆、北京。北京的排名下降了11位,排名升幅最大的是重庆,主要得益于减少政府对企业的干预。下面分析各分项指数的变化。
1.市场分配资源的比重
市场分配资源的比重分项指数得分从2008年的8.39分下降到2014年的7.06分,是政府分配资源比重上升的结果(我们界定政府支出以外的资源分配为市场分配。2008年-2010年,政府支出包括预算内支出、预算外支出和土地出让金支出;2011年及之后年份,政府支出包括政府预算内支出和政府性基金支出)。
政府支出比重在实行双宽松刺激政策的2008年至2010年有大幅度上升。以分省平均数据衡量,各省份政府支出占GDP比重从25.7%上升到31.5%。其中土地出让金支出升幅达167.7%,政府预算内支出升幅也达到50.0%。此后到2014年,分省政府支出占GDP比重继续上升到34.4%,政府预算内支出和政府性基金支出都有显著上升。
在2008年-2014年期间,所有省份市场配置资源的程度都下降了。下降超过2.0分的有重庆、贵州、西藏、青海、新疆,降幅较小的省份有浙江、江苏、广东、湖北、陕西等,降幅在0.5分左右或更小。
2014年,排名前几位的主要是东部省份,有广东、山东、江苏、河北、河南、浙江等,排名靠后的基本都是西北西南诸省份。
2.减少政府对企业的干预
这一分项指数来自对企业关于行政审批手续便捷程度的调查。分省平均得分在2008年至2012年间持续下降,从4.28分下降到2.31分,但2014年有明显的回升,平均为3.52分,仍然比2008年低了0.77分。
2008年至2014年间,有21个省份得分出现了下降,有10个省份得分上升。其中北京、辽宁、吉林、福建等下降幅度大,上升幅度大的有广东、海南、重庆、宁夏等。2014年排名前五位的省份是上海、天津、广东、江苏、浙江,最后五位是西藏、内蒙古、新疆、青海、甘肃。
3.缩小政府规模
这一分项指数的得分也在逐年降低,从2008年的7.82分下降到2014年的6.29分,下降了1.53分。
在2008年到2014年期间,全国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就业人数上升了19.8%(数据分析说明,该统计口径所包含的就业人数与党政机关以及公立群众团体的财政供养人口基本一致,因此可以用来近似代表政府规模)。按分省数据,除了天津和上海政府规模占当地总人口的比重出现下降外,其他29个省份都出现了上升。这表明政府规模在不断扩大,其中政府规模上升幅度大的省份有西藏、新疆、贵州、海南、内蒙古等。
2014年,缩小政府规模排名前五位的省份是安徽、上海、江苏、广东、福建,排名后五位的省份是西藏、新疆、内蒙古、青海、甘肃。
四、非国有经济的发展
非国有经济的发展这一方面指数的平均得分呈逐年上升,从2008年的5.40分上升到2014年的7.33分,升幅1.93分。所包括的三个分项指标中,非国有经济在工业销售收入中所占比重和非国有经济就业人数占城镇总就业人数的比重得分呈现出逐年上升的趋势,非国有经济在全社会固定资产总投资中所占比重的得分在2009年出现下降,以后逐渐回升。
三个分项指数中,改善比较突出的是非国有经济就业人数的比重,在2008年-2014年期间平均得分从4.35分上升到8.03分,解释了该方面指数改善的64%,是导致非国有经济的发展得分上升的主要原因。
2008年至2014年间,所有31个省份得分都有提高。虽然东部省份得分仍然显著高于西部地区(2014年东部平均9.05分),但中部地区非国有经济发展的得分上升幅度明显更高,2014年平均得分达到8.16分,与东部的差距显著缩小。东北、西部省份上升幅度也快于东部,2014年平均得分分别为7.10分和5.53分。
按2008年-2014年间的平均升幅计算,东、中、东北、西部分别为1.45分、2.69分、2.30分、1.84分,说明中部省份非国有经济发展显著低于东部的状况正在逐渐改变,东北和西部也在追赶中。
2014年排名前五位的省份是:江苏、广东、浙江、山东、福建,接下来河南、海南、江西、安徽、湖北也升到了比较靠前的位置,上海位次先降后升,目前仍排在第10位。排在最后的仍然是西北、西南几个省份。
1.非国有经济在工业销售收入中所占比重
非国有经济在工业销售收入中所占比重的平均得分逐年上升,从2008年的5.47分上升到2014年的6.66分。从全国数据看,国有控股工业企业销售收入/规模以上工业企业销售收入的比重从2008年的29.5%下降到2014年的23.7%。大多数省份非国有经济比重都有上升,但有少数省份出现下降,包括北京、山西、上海和浙江。不过浙江2014年仍排在该分项的前三名,其非国有经济在工业中的比重为86%。江苏、福建、广东和山东分别是第一、二、四、五名,非国有比重从89%到84%。北京只有43%,排在第28位,最低的甘肃不到21%。
2.非国有经济在全社会固定资产总投资中所占比重
该分项指数平均分在2008年以后先下降后上升。按分省加总,非国有经济在全社会固定资产总投资中所占比重在2008年-2009年从73.1%下降到70.8%,显然是当时经济刺激政策的结果。其后出现回升,2014年上升到76.5%。只有少数省份非国有投资较2008年出现下降,分布在高、低两端。
但要注意的是非国有经济投资中并未剔除国有控股的股份制企业和有限责任公司的投资,因此该比例实际上偏高。研究还发现固定资产投资统计数据的可靠性相对较低,其中非国有经济的投资统计可能水分更大。这些数据仅供参考。
3.非国有经济就业人数占城镇总就业人数的比例
该分项指数呈现逐年上升的趋势,平均从2008年的4.35分上升到2014年的8.03分,增幅达3.68分。但要注意的是,该数据中,国有单位中也没有包括国有控股的股份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因此该数据反映的非国有经济就业比例偏高。
从全国数据看,城镇国有单位就业人数/城镇就业人数从2008年的31.1%下降到2014年的18.0%。2008年至2014年间,所有省份非国有经济就业比例都有显著上升,其中6个中部省份和少数西部省份如陕西、宁夏等升幅都达到17个百分点或更高,它们与东部省份在这方面的差距正在缩小。
五、产品市场的发育程度
产品市场的发育程度方面指数由价格由市场决定的程度(包括社会零售商品、生产资料和农产品的价格决定)和减少商品市场上的地方保护两个分项指数组成。但前者原始数据来自国家发改委,自2008年以后没有更新数据。这里只得沿用原来的数据,待公布新数据后进行更新。后一个分项指数来自企业调查获得的企业在各地遇到的地方保护情况。
该方面指数得分在2008年-2014年期间略有提高,从7.59分上升到7.77分。由于前一个分项指数在这期间没有变化,因此该项得分的上升只反映了后一个分项指数的变化,所反映的情况是不完全的。
产品市场的发育程度排名前五位的省份是:福建、山东、广东、江西、广西。最后五位是:青海、北京、西藏、河北、云南。
减少商品市场上的保护分项指数的平均分在2008年-2014年间出现小幅度上升,从7.90分升至8.26分。2008年至2014年间,得分上升幅度超过1.8分的省份有西藏、贵州、云南、江西、湖南。得分下降幅度超过1.0分的有青海、北京、河北。
六、要素市场的发育程度
这个方面指数由三个一级分项指数组成,分别反映金融市场、人力资本市场和科技市场的市场发育情况。从2008年到2010年,要素市场的发育程度出现下降,从4.01分降到3.83分,此后逐步上升,2014年为5.93分。其包括的三个分项指标得分也都展现出上升的趋势。2008年至2014年,金融业的市场化得分上升1.98分,人力资源供应情况得分上升1.66分,技术成果市场化得分上升2.13分。但在2008年-2010年期间,人力资源供应情况评分曾一度出现下降。这主要是因为实行大规模刺激政策使固定资产投资规模骤然扩张,短期导致人力资源供应短缺。
2008年至2014年间,得分大幅度提高的省份有北京、天津、湖北、陕西、重庆,升幅都超过3.0分。
但北京主要得益于科技成果市场化指数的进步,该项进步与其作为首都的地位有关,这吸引了许多科技成果的市场交易在北京进行,而未必都由北京市的科技研发促成。要素市场发育发生退步的省份有西藏和甘肃,改善幅度小的有贵州、青海、新疆,均是因为人力资本的市场供给缺乏。
2014年,要素市场发育排在前面的省份有:北京、上海、天津、湖北、陕西、重庆等。多数西部省份和海南排名较低。
1.金融业的市场化
金融业的市场化由两个二级分项指数构成,即金融业的竞争和信贷资金分配的市场化。
前者用大型国有银行以外的其他金融机构(这里简称为非国有金融机构,但也包括了较小的国有银行)在金融机构存款中所占份额来衡量金融业的竞争程度,后者用信贷资金贷给非国有企业的比例衡量信贷资金分配的市场化。该一级分项指数及其下属两个二级分项指数的得分都是逐年上升的。一级分项指数从2008年的5.39分上升到2014年的7.37分。两个二级分项指数中,金融业的竞争进步更快,可以解释金融业的市场化得分提高的63%。
2008年-2014年期间,全国非国有金融机构存款/全部金融机构存款从38%上升到48%,非国有贷款占比从42%上升到49%。尽管有上述进步,但考虑到全国非国有经济的比重已经远远超过国有经济,而非国有贷款占比还不足50%,说明信贷资金的分配仍然不利于非国有企业,在这方面还没有形成公平竞争。
分省来看,2008年-2014年期间绝大部分省份都有1.5分到2.5分的改善,海南改善幅度更大。只有西藏评分负增长,北京和浙江提高程度较小。但浙江是因为原来的金融市场化程度已经很高,始终排在全国首位。
2014年,浙江对非国有企业贷款的比例占到71%,而北京只有27%,靠近最低的西藏(24%)。排在金融业市场化指数前2位-5位的省份是山东、广东、江苏、福建。排在最后五位的省份有西藏、青海、北京、新疆、陕西。
2.人力资源供应情况
人力资源供应情况考察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和熟练工人的市场供应情况,数据来自企业调查。
该方面指数的平均得分在2008年-2010年期间从5.25分下降到3.87分,但在2011年-2014年期间上升到6.91分。其下属三个二级指数的变动趋势基本同步。从原始的企业调查数据看,2014年三项二级指标的分省平均评价比2008年有明显改善,但基本上仍低于中性评价,说明人力资源供应仍然是制约经济发展的瓶颈因素。
2008年至2014年间,技术人员供应的平均得分上升2.29分,管理人员供应得分上升1.66分,熟练工人供应得分上升1.02分。技术人员供应的改善幅度最大。
2014年,人力资源供应最好的省份是天津、重庆、上海、北京、湖北,供应最差的省份是西藏、甘肃、青海、新疆。总体上,东、西部人力资源供应的差距仍然很大。
三个二级分项指数的分布情况大体上一致,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的供应基本上是几个直辖市最好,西北诸省份(陕西除外)和西藏最差。
熟练工人的供应,重庆、天津、广西、山东好,北京和上海落到中间位置,供应最差的西北省份不包括陕西、宁夏,但广东落到第27位。这并非因为其评分绝对下降,而是因为其他省份的改善较为明显。
3.技术成果市场化
技术成果市场化历年来有明显进步,其得分从2008年的1.37分上升到2014年的3.50分。从全国数据看,按科技人员平均的技术市场成交额从2008年的1.27万元/人上升到2014年的3.94万元/人,按不变价格计算增长了154%。
不过,各省份的科技市场化进展相差仍十分悬殊,按科技人员人均计算,大多数省份通过市场转让的科技成果与京、津、沪相比,仍然相差几十倍乃至上百倍。
差距并未缩小,而是在继续扩大。这使京、津、沪的得分提高幅度显著大于大多数省份。此外进展快的还有陕西和湖北,江苏和重庆也有明显改善。
2014年,北京按科技人员人均的技术市场成交额为77万元,而新疆只有区区600元,相差上千倍。
七、市场中介组织的发育和法律制度环境
该方面指数由三个分项指数组成。2008年-2014年期间,分项指数市场中介组织的发育得分上升1.31分,维护市场的法制环境得分上升1.36分,知识产权保护升势更加明显,上升4.99分,使该方面指数从2008年的3.58分上升到2014年的6.11分。其中,维护市场的法制环境在2010年评分出现显著下降(缺2009年和2011年数据),2012年-2014年回升。其余两个分项指数基本上呈上升趋势。
2008年-2014年期间,除少数几个西部省份外,大多数省份的评分都有改善,其中东部省份改善幅度较大。2014年,排在前五位的省份是浙江、北京、江苏、上海、广东。最后五位是西藏、内蒙古、青海、云南、贵州。
1.市场中介组织发育
该分项指数来自企业调查数据,下设两个二级分项指数:律师、会计师等市场中介组织服务条件、行业协会对企业的帮助程度。
该指数得分基本呈逐年上升趋势,从2008年的4.12分上升至2014年的5.44分。下属的两个二级分项指标在此期间,前者上升0.36分(但在2010年出现显著下降),后者上升2.29分,后者对市场中介组织发育的改善起了主要作用。
2008年至2014年间,多数省份评分有改善。评分下降的有内蒙古、云南、贵州、甘肃。改善幅度较大的有湖南、广东、陕西、吉林、福建。
2014年,上海、北京、广东、浙江、天津排在前五位,排在最后五位的是内蒙古、西藏、贵州、云南、青海。
2.维护市场的法制环境
该分项指数的原始数据来自被调查企业对当地公检法机关执法公正及效率的评价。
2008年的平均得分为4.75分,2010年大幅下降到2.86分,与实行宏观刺激政策时期出现的市场秩序混乱有密切关系。此后于2012年回升到4.83分,2014年上升到6.11分。
2008年至2014年间,大多数省份在经历了评分下降之后都再度上升,少数几个省份评分仍然低于2008年。它们是吉林、贵州、云南、新疆。
2014年评分排在前五位的省份是:上海、天津、北京、浙江、重庆,较靠前的还有江苏、广东、福建、安徽、辽宁。排在最后五位的是:新疆、青海、西藏、云南、甘肃。
3.知识产权保护
该分项指数来自统计数据:按科技人员数平均的三种专利申请批准数量。该指数评分上升趋势很明显,从2008年的1.86分上升到2014年的6.85分。
从全国数据看,专利批准量/科研人员数从2008年的0.017件/人上升到2014年的0.058件/人,但2014年比2013年有轻微下降。该指标在各省之间相差悬殊,2014年浙江为0.22件,几个西部省份只有0.01件。几个成绩显著的省份是浙江、江苏、广东和京、津、沪三个直辖市,其余省份差距遥远。
八、进展和短板
总结我国过去八年来的市场化进展,可以得到很多宝贵的经验教训。我们看到,从2008年延续到2011年的大规模政府投资和货币刺激政策,一方面拉动了短期经济增长,另一方面也强化了行政力量对市场的干预,对市场化进程带来了不良影响和若干后遗症。其间政府与市场的关系发生了不利于市场配置资源的变化,降低了市场化程度。同时,要素市场的发育,以及市场竞争的法制环境,也受到了一些不良影响。对这些情况,今天有必要进行认真的研究和总结,特别需要贯彻落实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以存利去弊,改善宏观经济管理,更有力地推进改革与发展。
2012年以来,市场化有了新的进展。特别是非国有经济的发展、要素市场的发育,以及法制环境的改善,都对市场化的推进做出了重要贡献。在今天经济面临某些困难的时刻,这些贡献对维护经济的稳定发展弥足珍贵。
从地区发展的角度看,市场化进程仍然是不均衡的。总体而言东部地区仍然保持了较快的市场化进展,西部地区相对较慢。
这主要是因为在2008年-2011年实行双宽松刺激政策在西部地区影响更大,多数西部省份的市场化程度一度出现了退步。但值得欣慰的是,近年来在一些中、西部省份,市场化进程在重新加速。尤其在非国有经济发展方面,中部地区的进展更加显著,与东部地区的差距在缩小。
分不同方面来看,要素市场发育和市场运行的法制环境,仍然是我国市场化的短板。在这两个方面,还需要继续大力推进市场化进程。
在政府与市场关系方面和产品市场发育方面,还需要扭转市场化停滞或下滑的趋势,确立市场对资源配置的决定性作用。
王小鲁为国民经济研究所副所长、研究员;余静文为武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讲师;樊纲为国民经济研究所所长、研究员
(本文首刊于2016年4月11日出版的《财经》杂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