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子今: 王咸举幡:舆论史、教育史和士人心态史的考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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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子今  

东汉时期的太学生运动受到史家比较多的关注。东汉后期,士大夫中形成了以品评人物为基本形式的政治批评的风气,当时称为“清议”。太学成为清议的中心。太学清议,是中国古代社会舆论影响政治生活的比较早的史例。所谓“豪俊之夫,屈于鄙生之议”(《后汉书·儒林列传下》),“自公卿以下,莫不畏其贬议”(《后汉书·党锢列传》)的情形,体现出黑暗政治势力因太学生的议政运动,被迫有所收敛。当时郡国学的诸生,也与太学清议相呼应,形成了更广泛的舆论力量。汉桓帝永兴元年(一五三),冀州刺史朱穆因打击横行州郡的宦官势力被治罪,罚往左校服劳役。“太学书生刘陶等数千人诣阙上书”,指责宦官集团的罪恶,赞扬朱穆出以忧国之心,志在肃清奸恶的立场,表示愿意代替朱穆服刑劳作。汉桓帝于是不得不赦免朱穆(《后汉书·朱穆传》)。汉桓帝延熹五年(一六二),一向“恶绝宦官,不与交通”的议郎皇甫规在论功当封时拒绝贿赂当权宦官,受到诬陷,也以严刑治罪,“太学生张凤等三百余人”又发起集会,“诣阙讼之”,使皇甫规得到赦免(《后汉书·皇甫规传》)。太学生以其活动的正义性受到黑暗势力的敌视。汉灵帝熹平元年(一七二),因朱雀阙出现匿名书,指斥宦官专权,主持清查的官员四出逐捕,收系太学生竟多至千余人。永兴元年和延熙五年的太学生运动,翦伯赞称之为“两次大规模的政治请愿”。他在《秦汉史》一书中指出:“由此看来,当时的太学生是以何等英勇的姿态,出现于东汉末年的历史。”“当时的太学,便变成了小所有者政治活动的中心。”翦伯赞还写道:“知识青年,往往出现为革命的先锋,这在中国史上,也是屡见不鲜的。而中国的知识青年第一次出现于政治斗争的前线的,便是东汉末的太学生。”(北京大学出版社一九八三年版,407 — 408 页)

我们看到,太学生以“先锋”角色表现出“英勇”的史例,更鲜明地表现于窦武之难发生时敢于奋起武装抗争的情节。汉灵帝建宁元年(一六八),知识界的代表太傅陈蕃与大将军窦武起用李膺和其他被禁锢的名士,密谋诛杀宦官。宦官集团抢先动作,利用以往对禁军的控制,迅速瓦解了窦武率领的军队,窦武终被杀害。《后汉书·陈蕃传》记载:“(陈蕃)闻难作,将官属诸生八十余人,并拔刃突入承明门。”《后汉纪》卷二三说,这支临时组成的武装队伍入承明门后,又直抵尚书门:“到承明门,使者不内,曰:‘未被诏召,何得勒兵入宫?’蕃曰:‘赵鞅专兵向宫,以逐君侧之恶,《春秋》义之。’有使者出开门,蕃到尚书门。”最终“剑士收蕃”,“遂送蕃北寺狱”。这八十余名“拔刃”“入宫”的勇敢的“诸生”们也应当陷于悲剧结局。吕思勉《秦汉史》就此分析说:“则汉世儒生,不徒主持清议,并有能奋身以赴国难者矣。”(上海古籍出版社一九八三年版,下册,720 页)

应当指出,就东汉太学生的集体请愿而言,永兴元年事也并不是“第一次”。还有更早的发生于汉光武帝建武年间的史例。《后汉书·儒林列传上·欧阳歙》记载:名儒欧阳歙下狱,“诸生守阙为歙求哀者千余人,至有自髡剔者”。看来,有人以为“太学生在政治活动中所表现的热忱与积极”,仅仅只“是汉末不容忽视的现象”的看法(于迎春:《秦汉士史》,北京大学出版社二○○○年版,480 页),也是不准确的。

其实,关于“太学生在政治活动中所表现的热忱与积极”的历史记录,甚至可以追溯到西汉时期。吕思勉还注意到,早在西汉,已经发生过太学生请愿运动。他写道:“今世学校,有所谓风潮者,汉世即已有之。”并举《汉书·鲍宣传》所见太学诸生为营救鲍宣,拦截丞相乘车,并守阙上书事(《秦汉史》,下册,719 页)。田昌五、安作璋也对这一历史事件有所关注,指出:“由于太学生中不少人来自地主阶级的下层,对外戚、宦官集团的横行无忌和瘫残腐化十分不满,因而不断酝酿着反对当权集团和改良政治的运动。西汉哀帝时,他们曾声援因反对丞相孔光而获罪下狱的司隶校尉鲍宣。”(田昌五、安作璋:《秦汉史》,人民出版社一九九三年版,486 页)

汉哀帝执政时期发生的这起政治事件,见于班固《汉书·鲍宣传》的记述。丞相孔光负责四时巡视先帝园陵,可能由于职任特殊的缘故,属下官吏获准通行于驰道中道。鲍宣以京师地方最高行政长官的身份,缉查违禁行驰道中的行为,指令吏员制止丞相掾吏通行,并没收其车马。鲍宣以行为冒犯宰相受到追究,由御史大夫处理。有关官员到鲍宣府上逮捕其随从吏人,鲍宣紧闭大门,拒绝放行。于是因阻止皇帝使者,不遵守臣下礼节,大不敬,不道的罪名,鲍宣被投入主管司法的廷尉部门的监狱。随即发生了太学生支持鲍宣的情愿。“博士弟子济南王咸举幡太学下,曰:‘欲救鲍司隶者会此下。’诸生会者千余人。朝日,遮丞相孔光自言,丞相车不得行,又守阙上书。上遂抵宣罪减死一等,髡钳。”

他们在上朝的日子拦截丞相孔光的乘车,同时在皇宫门口集会上书。汉哀帝于是不得不从宽处置鲍宣。王咸的行为,标志性的动作就是“举幡”。“举幡”,也就是在当时的公共行为中举起了富有号召性的旗帜。

《后汉书·虞诩传》记载,汉顺帝时代,司隶校尉虞诩因与利用权势、贪赃枉法的宦官首领张防抗争被治罪。执政集团上层就此发生争议,汉顺帝犹疑不决,随即发生了为虞诩“诉言枉状”的请愿:“于是诩子与门生百余人,举幡候中常侍高梵车,叩头流血,诉言枉状。梵乃入言之,防坐徙边,贾朗等六人或死或黜,即日赦出诩。程复上书陈诩有大功,语甚切激。帝感悟,复征拜议郎。数日,迁尚书仆射。”虞诩最终得以“赦出”,张防等受到惩处,也是因为成功的请愿。不过,与王咸为鲍宣组织的请愿不同,发起者是虞诩的儿子虞,参与者也并非太学生,而是“门生百余人”。“诉言枉状”的对象,竟然是对皇帝有影响的宦官首领“中常侍高梵”。而事情的转机,确实发生于高梵“入言之”之后。然而,一种共同的举动——“举幡”,却使我们注意到这起得以“即日赦出诩”的请愿行为与“王咸举幡”事的一致之处。

太学生中虽然相当一部分人出身于官僚富户阶层,和官僚士大夫有比较密切的关系,但是他们少年英锐,思想较为新进,言行较为勇敢,又以尚未跻身于官场的身份,和民间有比较多的接触,对于弊政的危害,也有直接的感受。他们以特殊的视角观察到社会矛盾的激化,因而对汉王朝面临的严重危机,可以获得比较清醒的认识。太学生站在社会上下阶层之间的特殊立场,使得他们代表的舆论倾向具有某种公正性。太学生们所接受的儒学教育中民本思想的积极因素,也对他们积极的政治意识、正义的情感倾向以及政争中“英勇的姿态”,发生了一定的影响。这也许是执政集团上层官学教育的设计者和推进者起初没有想到的。

据荀悦《前汉纪》卷二九的记录,“王咸举幡”故事发生在汉哀帝建平四年,也就是公元三年。这一事件的发生,距离汉武帝兴太学不过一百二十七年。按照《汉书·武帝纪》的记载,汉武帝元朔五年(前一二四)“丞相弘请为博士置弟子员,学者益广”。通常认为这就是太学制度确立的标志。应当注意到,汉武帝时太学规模,只有博士弟子员五十人。汉昭帝时,增加到一百人。汉元帝“更为设员千人”。《汉书·儒林传》记载:“成帝末,或言孔子布衣养徒三千人,今天子太学弟子少,于是增弟子员三千人。岁余,复如故。”即使“王咸举幡”时太学仍然有“弟子员三千人”,“诸生会者千余人”的情形,依然表现出王咸惊人的号召力以及“诸生”们极高的参与比率。当然,也不能排除“诸生会者”包括太学以外知识人的可能。《后汉书·翟传》:“孝宣论六经于石渠,学者滋盛,弟子万数。”李贤注:“昭帝时博士弟子员百人,宣帝末增倍之,元帝时诏无置弟子员,以广学者,故言以万数也。”东汉人言汉元帝时太学“弟子万数”的说法,可能并不确实。而即使当时太学真的有“弟子万数”,“诸生会者千余人”的参与程度,依然是惊人的。考虑到“王咸举幡太学下”,“诸生会者千余人”时太学的规模,自

然会理解这一情形与东汉晚期“太学生张凤等三百余人”、“太学书生刘陶等数千人”的行为以“诸生横巷,为海内所集”(《后汉书·翟传》),“诸生三万余人”(《后汉书·党锢列传》),“游学增盛,至三万余生”(《后汉书·儒林列传上》)为背景,是有所不同的。

“王咸举幡太学下”事迹,在后来的士人心史中,留下了深刻的历史记忆。宋代学者黄震写道:“太学举幡,已验乌台之风采。”(《谢黄提举升陟》,《黄氏日抄》卷九三)方秋崖笔下也可见“有六馆举幡之勇”的赞语

(《代回何总领》,《翰苑新书》续集卷一二)。又如孙觌《谢万侯相启》以“诸生举幡而来”与“大臣按剑而怒”为对(《鸿庆居士集》卷一七),又李曾

伯“大学举幡,共仰典刑之旧”(《桂林鹿鸣宴》,《可斋杂藁》卷二二),曹彦约“人千余而举幡,共推经济”(《答江西帅真舍人启》,《昌谷集》卷六),谢枋得“举幡帝阙下,则王咸之气节”(《回主簿交代札》,《迭山集》卷四)。孙梦观“晨入而倡举幡之义”(《建阳邓宰盈之》,《雪窗集》附录《墓志铭》),马廷鸾“慷慨举幡之谊,六馆在其下风”(《陈宜中除国子录制》,《碧梧玩芳集》卷四)等,都正面借用“王咸举幡”典故。元人牟所谓“太学诸生,犹记举幡之日”(《通刘提举启》,《陵阳集》卷一九),清人吴绮所谓“举幡汉阙,慷慨而明司隶之冤”(《翁苍牙见山楼诗集序》,《林蕙堂全集》卷三)等,也都是同样情形。“王咸举幡”得到肯定的历史评价。

宋人宋祁有这样的诗句:“光华覆盆日,哆侈谮人星。”“无人举幡救,挥涕望明庭。”(《泌阳王介夫》,《景文集》卷二○)对“举幡”行为表达了内心的怀念。刘克庄则屡有文字追慕“举幡”事。如《贺范左相》:“必能容折槛之人,必不罪举幡之士。”(《后村集》卷二七)《回卓教得吉》:“举幡而集阙下,不亦壮哉;衣锦而还故乡,可谓荣矣。”(《翰苑新书》续集卷一二)《方阁学墓志铭》:“自公去国,大臣之明扬,近臣之密启,群人之造辟,士人之举幡,皆曰公宜在天子左右。”(《后村集》卷四○)“士人之举幡”,被看做重要的政治舆论形式。又《挽陈师复寺丞二首》其一:“阙下举幡空太学,路傍卧辙几遗民。”(《后村集》卷九)又《杂咏一百首·何蕃》诗:“城去曾联疏,宣收亦举幡。向令无太学,安得有何蕃。”(刘克庄:《后村集》卷一○)已经明确指出了“太学”作为支持开明政风的舆论中心的作用。

历代文人对“举幡”行为体现出的“壮”“勇”、“忠”“义”、“慷慨”“气节”的赞同和称颂,并不仅仅停留在纸面上。在政治史的记录中,我们还看到对“举幡”这种“激昂风节”表现的仿效和继承。据《宋史·王居安传》,直言谏臣罢官,“太学诸生有举幡乞留者”。

名臣李纲政治生涯中,身世沉浮,也有类似“举幡”集会显示“民望”的情节。《宋史·聂昌传》:“李纲之罢,太学生陈东及士庶十余万人,挝鼓伏阙下,经日不退,遇内侍辄杀之,府尹王时雍麾之不去。帝顾昌俾出谕旨,即相率听命。王时雍欲东等狱,昌力言不可,乃止。”吴曾《能改斋漫录》卷一四《四六用故事配今事》:“李丞相靖康初以主兵失利,既罢,而京师父老与太学士子伏阙下,挝鼓乞用。钦宗遣内侍宣谕已用,纲尚未退,暨召纲入。”汪藻《贺李纲右丞启》写道:“既名高而众娼,乃谗就而身危。士讼公冤,亟举幡而集阙下;帝从民望,令免胄以见国人。经艰难,益见奇伟。”(《浮溪集》卷二三《启》)这段文字,杨万里《诚斋集》卷一一五、吴曾《能改斋漫录》卷一四、罗大经《鹤林玉露》卷八等纷纷引录,可见影响之大。宋宁宗嘉定年间,“外患交攻,廷臣有以和战守三策为言者”,主战派袁燮辞归,“太学诸生三百五十四人作诗以送袁君曰:‘天眷频年惜挂冠,谁令今日远长安。举幡莫遂诸生愿,祖帐应多行路难。去草岂知因害稼,弹乌何事却惊鸾。韩非老子还同传,凭仗时人品藻看。”(《说郛》卷三八上张仲文《白獭髓》)也以对正义立场和勇敢精神的怀念,追述“举幡”故事。

明人章懋《国子监策士》有一段慷慨激昂的文字:“前代太学诸生,有举幡而救鲍司隶者,有倡义而不污朱者,有杀身以争宰相之用舍者,有卷堂以论宰相之起复者,亦有优劣之差乎?诸君皆四海之英,由贡举而来,肯自处若人下乎?愿一吐胸中之奇,老夫当敛衽以拜下风。”

(《枫山集》卷三《杂著》)石有《大学幡》诗:“博山炉小烟曲曲,汉鼎虽存已亏足。苍生但怨皇天痴,不信高安好皮肉。长乐宫中断袖起,相国府前人倒屣。关东王母正行筹,日下白虹空贯珥。东朝将相无所倚,何事复令司隶死。谁能砥柱障颓波,不若弹冠伏都市。孤幡扬扬生烈风,海内是非须有公。浮云蔽日不作回,天功正气自可凌。苍穹老臣若肯存,精忠遮道一言羞杀翁。”又有《再作太学幡》诗:“三尺布,逾仞竿。太学诸生朝举幡,谁其救者司隶冤。回天转日谅不难,请君先为遮道言。驰道不可行,使者安可闭。车马已没官,有过各宜悔。但愿相公屈于理,无使司隶屈于势,庶为邦家保廉耻。廉耻一坏公莫轻,拜尘颂功风始成。”(《熊峰集》卷八《七言古》)其中“孤幡扬扬生烈风”,“天功正气自可凌”句,表达了对“王咸举幡”的精神礼赞。

后世舆论对“举幡”事迹的追怀,体现了王咸壮举的长久的历史影响。也体现了“举幡”行为在相当宽广的社会层面形成的文化震动。翦伯赞讨论东汉末年的政治文化形势时,注意到“在野的处士、在朝的中下级官吏和太学的一部分学生这三种力量之平行发展,相互声援”(《秦汉史》,408 页)。王咸“欲救鲍司隶者立此幡下”呼声所引起的后世的思想共鸣,依然主要发生在“在野的处士、在朝的中下级官吏和太学的一部分学生”这一社会层次中。

清乾隆帝《评鉴阐要》卷二“下司隶鲍宣狱纲”题下写道:“丞相官属不法,司隶钩止,职也。乃不问孔光,反捕从事,倒置已极。在孔光固不肯自劾,以免宣罪,但彭宣素称贤者,又为御史大夫,而有意脂韦,以闭距诏使曲为周内,鄙矣。驯致举幡太学,俨如聚众,当时之政,尚可问哉。”论者指责孔光、彭宣等,又批评“当时之政”,然而所谓“举幡太学,俨如聚众”,与历代文献中常见议论的价值取向有所不同。这可能是因为身为帝王,对于“聚众”而形成对最高执政者的压力,怀有本能的戒心和敌意的缘故。

还有一种对这种“聚众”抗议行为表现出否定态度的人,也出现于在野士人即“处士”之中。东汉末年,名士申屠蟠多次不就辟举。《后汉书·申屠蟠传》还记录了他对于与迫害先进士人的“党锢”案相联系的太学生运动的态度:“先是京师游士汝南范滂等非讦朝政,自公卿以下皆折节下之。太学生争慕其风,以为文学将兴,处士复用。蟠独叹曰:‘昔战国之世,处士横议,列国之王,至为拥彗先驱,卒有坑儒烧书之祸,今之谓矣。’乃绝迹于梁砀之间,因树为屋,自同佣人。居二年,滂等果罹党锢,或死或刑者数百人,蟠确然免于疑论。”申屠蟠认为,汉末士人“非讦朝政”的舆论形势,将导致“坑儒烧书之祸”的复演。而太学生的参政热情,也是否定的对象。后世一些学人对于申屠蟠政治表现和人生态度所谓“乱世保身”(《朱子语类》卷一三五)、“全身远害”(〔元〕盛如梓:《庶斋老学丛谈》卷上)、“知几而深致”(〔元〕刘埙:《隐居通议》卷一一)、“卓乎其不可及已”(〔宋〕熊节:《性理群书句解》卷八)、“士之有识者可贵矣夫”(〔明〕崔铣:《士翼》卷三《述言中》)等赞美,当然也是对“处士横议”的否定。

“王咸举幡”这样的太学生的请愿,表现出了青年知识人作为执政集团的后备力量在进入官场之前即主动参与政治活动的社会责任心。这种责任的正义性长期受到肯定和赞誉。然而王咸们政治立场所决定的诉求内容和请愿方式的历史局限,也是显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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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本文转自《读书》2009年第6期,转载请注明原始出处,并遵守该处的版权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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