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译者导读]在这篇纪念“经验论的两个教条”发表40周年的文章中,蒯因首先回顾了“两个教条”一文的诞生经过。他很早就是一个外延主义者,对内涵主义的意义概念一直有抵触。他和卡尔纳普在1930年代初期曾经一见如故,但当他发现后者对内涵主义的拒斥不够一贯时,他与他展开了长期的辩论,并得到塔尔斯基等人的支持。终于,在1950年,他应邀写作了“经验论的两个教条”一文,比较系统地阐述了他对所谓两个教条的批评意见以及他本人的正面观点。
在现在的这篇文章中,他表示,卡尔纳普珍爱的分析性概念,是一个无法澄清的、没有解释力的概念。数学真理在经验内容上的缺失,数学真理那种看上去的必然性,可以从整体主义、简单性原则和保守性原则得到更好的解释,而不需要用到分析性概念。他重申,他对两个教条的反对立场没有改变。
当然,在这篇文章中,他的立场也有一些缓和。他承认,“两个教条”中的极端整体主义是太过强硬了,温和整体主义才是更加切题的。另外,他还令人惊讶地表示,“分析性在常识层面上无疑是有一席之地的”。为了说明在常识层面上显而易见的一些区别,他从语言学习的角度提出了他自己的分析性概念。但他同时表示,这个概念虽然是一个有益的洞见,在认识论上却是完全没有价值的。
在这篇文章中,他还介绍了“两个教条”中的一些未曾充分展开的隐喻式观点的后续发展情况。对信念网负责的经验被代之以“全局神经输入”;信念网的边缘被代之以“观察句”;信念网边缘和内部的联系则表现为“一群理论句对观察直言句的逻辑蕴含”;对逻辑规律的抛弃,“是对词的意义的改变,但这种改变也正好就是理论的改变”。
摘要:在这篇纪念“经验论的两个教条”发表40周年的文章中,蒯因重申,他对两个教条的反对立场没有改变。他表示,卡尔纳普珍爱的分析性概念,是一个没有解释力的概念。数学真理在经验内容上的缺失,数学真理那种看上去的必然性,可以从整体主义、从简单性原则和保守性原则得到更好的解释,而不需要用到分析性概念。但同时,他的立场也有一些缓和。他承认,“两个教条”中的极端整体主义是太过强硬了,温和整体主义才是更加切题的。他还令人惊讶地表示,“分析性在常识层面上无疑是有一席之地的”,但他同时表示,分析性的概念在认识论上却是完全没有价值的。另外,他还介绍了“两个教条”中的一些未曾充分展开的隐喻式观点的后续发展情况。
关键词:“经验论的两个教条”;外延主义;温和整体主义;逻辑的可修改性
在回首“两个教条”一文时,我发现自己曾经过分攻击了目标,而且有20年之久。我回想起了自己61年前读大学的时候。当时我主修数学,并且把数理逻辑作为我的优等生学习任务。奥柏林学院那时还没有开设这门课程。怀特海和罗素的《数学原理》成了我的新爱,那是一种柏拉图意义上的爱。
我深深折服于书中那些清晰、明快而又深刻的公式。但第一卷的长长的导言是个例外,散布于全部三卷中的一些解释性段落也是例外。在这些篇章和段落中,符号和对象之间的区别,或者使用和提及之间的区别,被严重地混淆了。部分地由于这种混淆,这本书通过“命题函项”这一令人放心的技术名词,语焉不详地引入了内涵性质或观念。这些欠考虑的心灵主义概念竟得以招摇过市,充任了类、真值函项和量化这些清晰概念的哲学基础,其实这些清晰的概念本身本可以成为一个更好的起点的。
所以,“两个教条”所表达的对心灵主义语义学的不信任,可以追溯到我上大四的时候。甚至在大四以前,我就很喜欢约翰·B·沃森的《行为主义视野中的心理学》一书,这是雷蒙德·斯泰森在心理学课上给我们指定的读物。我想不起来它曾动摇过我的任何先入之见。行为主义与我的偏好是一致的。
1931年,也就是大学毕业后的第二年,我在哈佛的怀特海门下写作博士论文。这是我最早也是最晚的一本书:最早,是因为它的写作比其他书早;最晚,是因为它几个月前才出版。它被选进了加兰出版公司最近策划的哈佛大学20世纪哲学博士论文丛书。对我那费力搞定的充满了逻辑符号的打字稿,他们做了超乎想象的整理工作。对此我很高兴。但我并不想在这里做广告。这本书很贵,我可以提供更好的书。
我的博士论文与我们现在的话题的相关性在于,它使用严格的外延术语重塑《数学原理》的基础,而把命题函项丢到了一边。“命题函项”这个术语虽然被保留了下来,但被严格地用来表示类(这是我现在的措辞)。
我的外延主义并没有得到那时的哈佛教授们的鼓励。怀特海、C.I.刘易斯、H.M.谢费尔和E.V.亨廷顿全都对内涵和内省意义持姑息的态度。但是第二年的博士后研究让我在捷克斯洛伐克结识到一位志同道合之士:伟大的卡尔纳普。那时他的《语言的逻辑句法》一书马上就要完成了,它从他妻子的打字机上一出炉,我就读到了它,并与他进行讨论。他坚决抵制模态逻辑和对意义的心灵主义谈论方式。他以前的作品,无论是给人留下深刻印象的运用数理逻辑处理认识论问题的《世界的逻辑结构》,还是简明的逻辑读物《符号逻辑概论》,表现出来的也都是彻头彻尾的外延主义。
确实,在《逻辑句法》中,我们看到他用到了分析真理和综合真理之间的所谓区别。但他并不认为他会因此倒向心灵主义意义观。他把这一区别看成是语言约定的结果。我于1933年3月在布拉格与他讨论时就曾表达过我的不满。尼尔·坦南特在匹兹堡的卡尔纳普档案中发现了一则当时未发表的笔记,我现在将他的类电报体的德文翻译如下:
蒯因,31.3.33
他在对我的《句法》(手稿)作了一些阅读后说:
1.在逻辑公理和经验语句之间存在着原则上的区别吗?他认为没有。也许我寻求的只是一个有用的区别,但看来他是正确的:区别是程度上的:它们是那些我们想紧紧抓住不放的语句。显然,卡尔纳普有一阵子减轻了我的不满。
我1934年在哈佛所作的三场阐释卡尔纳普哲学的演讲,对他是完全附和的。但是不满在1935年我写作“根据约定的真理”时再次浮出水面。我引这篇文章第一段的结尾部分:
近几十年的发展导致了一个广泛的信念:逻辑和数学是纯分析的或纯约定的。这篇论文质疑的与其说是这一对比的有效性,毋宁说是这一对比的意义。
卡尔纳普1936年写信给我,表示他对“根据约定的真理”“很感兴趣”,并说他“非常期待我们4月会面时探讨这个话题”。由于我记不得当时的讨论了,所以对于他的回应也就无从查考。但是,当时一定是有过频繁的讨论的,因为他整个夏季都在哈佛。
卡尔纳普对内涵和心灵主义的冷漠,曾经是那么引起我的共鸣。我后来所以与卡尔纳普产生分歧,是因为他的冷漠实际上是不够一贯的。具有讽刺意味的是,也就是在这些年间,卡尔纳普越来越欢迎内涵实体了。这种转向开始于塔尔斯基对他的影响,他认识到他的“句法论题”(即“哲学就是科学语言的句法”的论题)是站不住脚的。不仅需要句法,还需要语义学。塔尔斯基本人的那种严谨的语义学,即他的模型理论和真理理论,是正确的。但卡尔纳普走得更远,以致让自己卷进了模态逻辑。我是1938年从亨普尔那里了解到这一点的,并且写信给卡尔纳普表达了我的惊诧。他掂量出我不满的分量,回了一封信给我,为自己作了下面的辩解:
虽然我们通常不喜欢使用内涵语言,但我仍然认为应该研究它们。如果一个昆虫学家因为不喜欢跳蚤和虱子而拒绝研究它们,你会怎么看呢?
看来,跳蚤和虱子是足以让人着迷的。到1946年,他成了模态逻辑的拥护者。
卡尔纳普于1940—1941年的秋冬学期又来到了哈佛,同在的还有塔尔斯基和罗素。那是一段非常愉快的日子。针对卡尔纳普正在写作的《语义学导论》的开篇对分析性的诉求,我和塔尔斯基与他进行了持续的辩论。
如果可以见面和交谈,就不用写了,所以我没能找到这个时期我与卡尔纳普在分析性和意义问题上的来往信件。直到1943年我在华盛顿当海军军官的时候,我才就他的《语义学导论》一书给他写了一封长信。信中讨论的一个问题是分析性,另一个是关于我的本体论承诺的标准运用于抽象对象的问题。这两个问题对于卡尔纳普来说是联系在一起的,因为他认为他对抽象对象的诉求是一个空洞的约定,抽象对象的准存在性是分析的。
我未曾料到对分析性的批评会具有革命性。我只是在纯粹而消极地批评,并没有拿出正面的替代方案。我没有想过要进一步发挥“根据约定的真理”里的思想。但我对分析性的批评还是传播出去了。纳尔逊·古德曼也加入了1940—1941年间在卡尔纳普、塔尔斯基和我之间的一些讨论。1947年的6月和7月,古德曼、莫顿·怀特和我之间就这个问题展开了三角通信。1950年,美国哲学学会项目委员会邀请我向12月在这里(多伦多)召开的会议提交一篇关于这个问题的论文。这就是“两个教条”的诞生经过。引人注目的是,我的这篇被争论得最多、被选录次数最多的论文,其最早出处居然是一篇命题作文。它立即引起了不同凡响的反应。多伦多会议结束几个星期后,它刊登在了《哲学评论》杂志上,4个月后在波士顿和斯坦福大学就有了关于它的研讨会。
回过头来看,我很遗憾的一件事是,我对整体主义的陈述太过强硬了,而这其实是不必要的。
具有经验意义的单位是整个科学……任何陈述在任何情况下都可以被坚持为真,只要我们作出足够剧烈的调整……反之……没有任何陈述是免受修改的。
虽然这个观点通过咬文嚼字完全能被坚持,但它却使我们的注意力离开了更加中肯的东西:与观察的接近性是个程度问题。我在那篇文章中曾举榆树街上的砖房子为例说明此点。在后来的作品中,我援引的已经不再是整个科学,而是科学中足够大的部分,即刚好能具有临界语义量的语句群。我的意思是,这样的语句群足以蕴含一定的可观察实验条件下的可观察结果。
如今,我用我所谓的观察直言句来表达我的观点。观察直言句是指形如“每当这样,就那样”的概括句,其中“这样”和“那样”是两个观察句。我将在后面对观察句作出进一步的说明。一个语句群具有临界语义量,如果它能蕴含某个观察直言句;对这一群语句的实验检验,其实就是检验它所蕴含的观察直言句:先让条件子句所说的可观察条件得到满足,再看结果子句所说的结果有没有出现。
这是对实验方法的缩略而夸张的说明。在实践中,语句群中的许多语句是不曾明言的,有些则是或然的或依赖于未具体说明的同等条件。但是我认为它抓住了实验检验以及与之相联的经验内容的本质。
我在这里诉诸蕴含:一群语句蕴含观察直言句。我这样做给了逻辑一种特殊的地位:逻辑蕴含是理论和实验相联系的纽带。不过,即使在这里,在逻辑界限的调整和改变方面,我们仍拥有自由。
在“两个教条”中,为了说明“没有任何陈述是免受修改的”这一主张,我举了排中律的例子。在这里我们就再来谈谈排中律。如果在量子物理学层面上的简单性和清晰性在其他领域到头来也是势不可挡的,那么我们就有可能废弃排中律。这仅仅意味着我们把逻辑的界限大大收窄了,而将排中律视为参与蕴含的一群可废止的假说中的一个假说。在“两个教条”的一个脚注里,我提到迪昂更早地强调了整体论。不过,我可以当做一则轶事提一下,当我40年前写作并提交“两个教条”时,以及在《哲学评论》发表这篇文章时,我并不知道迪昂。随后,亨普尔和菲利普·弗兰克都使我注意到了迪昂,于是在“两个教条”被重印进《从逻辑的观点看》一书时,我插入了这个脚注。另一处插入是第35页上关于公设的段落,它是由理查德·马丁为卡尔纳普的分析性概念辩护的一篇论文所促成的。但这一点已经在一个脚注中说明过了。
我认为卡尔纳普对分析性的固守在很大程度上是因为他的数学哲学。他的一个问题是数学缺乏经验内容:经验主义者怎么能认为缺乏经验内容的数学是有意义的呢?另一个问题是数学真理的必然性。分析性是他对这两个问题的答案。
我则是用我的温和整体论来回答这两个问题的。先说第一个问题,即缺乏经验内容的问题。只要数学被用于自然科学,我就认为它分享了经验内容。纯算术和微积分中的语句对于许多科学假说群之获得临界语义量是不可或缺的,所以也就带有了它们从所蕴含的观察直言句吸收到的经验内容。
至于数学中不可被应用的部分,比如高阶集合论,我同情经验主义者对它们的有意义性的质疑。我们之所以仍然认为它们是有意义的,只是因为它们和可应用的数学具有相同的词汇和语法。如果我们刻意调整我们的语法,使合乎语法的语句只及于可应用的部分而不及于不可应用的部分,这也未免过于迂腐了。
这确实带来了一个问题:我们该如何决定这些不可应用的语句的真假呢?在这方面,奥康姆剃刀可以给我们一些启发。这个在自然科学家那里已经在发挥作用的原则的意思是:如果用别的方法不足以作出选择,那就选择最经济的。这一态度是与我竭力缩小数学和自然科学之间的区别的倾向相一致的。我关于经验内容被共享的主张,以及我对分析/综合区别的质疑,则使这种倾向得到了助长。
另外一个问题,即数学真理的必然性,又怎么样呢?这也可以由温和整体论得到很好的解释,而无需用到分析性。让我们回想一下,当具有临界语义量的一个语句群被实验反驳时,这一危机可以通过取消这一群中的这个语句或那个语句得到解决。我们希望我们的选择能够有利于未来的进步。如果其中一个语句是纯粹的数学语句,我们便不选择取消它;这样的举措将会引起科学的其他部分的过度波动。最小损毁原则是这里的指导原则。简单说来,我的主张是这样:数学的必然性在于我们不修改数学而修改其他部分的决心。我在任何地方都没有赋予必然性以更深刻的意义。形而上学必然性在我的自然主义哲学里没有任何地位,分析性也是如此。
分析性在常识层面上无疑是有一席之地的,这使我对分析性的保留态度让读者觉得不可思议。我的关于单身汉的乏味的例子就是许多无可争辩的例子之一。当我们在讨论中想指出某个分歧纯粹是语词上的分歧而不是事实上的分歧时,分析性概念是一个容易理解的概念,而且常常也很有用。这种分歧通常可以通过对成问题的词进行释义来解决。在与外国人交谈时,我们也经常注意到,某些僵局的出现,并不是因为外国人在论题上持有某种离奇的观点,而是因为他误解了某个英语词。以上是我们都很擅长的一些实用心理学。
在《指称之根》一书中,我为分析性提出了一个粗略的理论定义,以便说明这些熟悉的例子。我建议:某个句子对某个母语人士是分析的,如果他是在学习其中一个或几个词的用法的过程中知道其真值的。很明显,这个定义适用于“没有单身汉是已婚的”以及类似的例子,也适用于逻辑的基本规律。一个人如果与分离规则对着干,或者在肯定一个合取句的同时却否定其中一个成分句,那么他将是在公然藐视他已经在语言学习过程中学会的“如果”和“而且”的用法(我把此处所论仅限于母语人士,因为一个外国人可以通过翻译间接地学会我们的词)。
我还建议通过规定演绎闭合改进这个粗略的定义,即把所有能从分析真理经过分析的步骤演绎而来的真理都算做分析真理。这样一来,在我的狭义逻辑(即关于真值函项、量化和等同的逻辑)的范围内,根据哥德尔的完全性证明,所有逻辑真理大概都是分析真理。
如果逻辑真理是分析真理,即根据逻辑词汇的意义而为真的真理,那么逻辑真理的修改,比如我们曾经设想的对排中律的修改,是怎么回事呢?这种修改是对理论的改变,还是对主题或语词意义的改变?这个挑战已经屡次出现,而我的回答是:在基本逻辑中,理论的改变就是意义的改变。对排中律的抛弃,是对词的意义的改变,但这种改变也正好就是理论的改变。
你也可以在基本逻辑中只改变意义而不改变理论。如果你仅仅把“而且”和“或者”的用法对调一下,就会发生这样的事;这里并没有理论的改变。但在抛弃排中律的时候,这条规律在任何记号系统中都无法得到保留。
我在前面5分钟里对分析性所表示的慷慨态度,似乎与我平素的态度是不相称的。事实上,我对分析性的保留态度一如既往,我关注的是能否找出适用于所有语句的划界标准,哪怕是模糊和近似的标准。《指称之根》中的建立在语言学习基础上的粗略标准是没有什么用的;一般地说,我们既不知道一个词是如何学会的,也不知道哪些真理是在学习过程中知道的。我们也没有理由期望语言学习的过程在语言共同体内具有主体间性,甚至也没有理由在意这种主体间性。基本逻辑和单身汉的例子诚然是足够清楚的标本,但从此出发却是无以为继的。
这是一个误入歧途的问题。尽管动量最初被定义为质量和速度的乘积,但当人们在相对论中发现动量和速度并不完全成比例时,并没有惊呼:为了避免自相矛盾,动量这个概念需要重新定义,而且我认为也不应该这样大呼小叫。定义的目的是引进一个供日后使用的词,从此以后这个词就成了我们的词汇家族的一员,被使用于我们不断演化的理论,并不存在关于它的用法的永久的承诺。定义是一种偶发的历史事件。在自然科学中,人们在大多数情况下并不青睐定义,更不用说受它约束了。新的术语仅仅通过局部的描述而被引入:电子、中微子、夸克。
总之,我承认分析性概念可以运用于一些明显的实例,也承认这种运用是有益的,但我同时认为这个概念在认识论上是没有什么价值的。卡尔纳普要求分析性概念能帮助说明数学真理,但这一要求可以由整体主义得到更好的满足。除了明显的情况外,我认为分析性非但不会带来帮助,而只会起反作用。它产生的无批判的意义概念或同义性概念,造成了理解的假象。因为很显然,分析性和同义性是可以相互定义的。
确实,在同一语言内,它们是相互可定义的。两个表达式是同义的,当且仅当由它们作为成分的双向条件句或等同句是分析的。但我必须指出,一旦越出同一语言,同义性以及意义的概念,甚至比分析性的概念更糟。因为如果被视为同义的两个表达式属于不同的语言,那么由它们形成的双向条件句或等同句就远不是分析的,而是不属于任何语言的废话。
前面我提到我1943年致卡尔纳普的信,在信中我对卡尔纳普的两个互相联系的观点,即对分析性的观点和对抽象对象的本体论承诺的观点,表示了反对。这同一对问题再次出现在“两个教条”的倒数第三段。卡尔纳普在存在问题上的二分法(事实问题和框架问题),就是综合和分析的二分法。一旦摧毁了认识论上的二分法,也就同时摧毁了本体论上的二分法。对我来说,棍棒、石块、集合和数都是世界上的平等成员,都是变项的值。
对“两个教条”最后两段中谈到的区别,即卡尔纳普和C.I.刘易斯所认为的在事实问题和实用主义问题之间的区别,也应作如是观。我写道:“我否定这样一条界线,而拥护一种更加彻底的实用主义。”这段话产生了未曾料到的后果。我猜测,这是我被普遍地归入实用主义者的原因。我不反对,但是我并不清楚要成为一个实用主义者需要什么资格。其实,我只是从卡尔纳普那里拿来了“实用主义”这个词,并回赠过去:科学的框架在什么意义上是实用主义的,科学的其他部分也在同样的意义上是实用主义的。
现在让我们站远些看看这两个教条,考虑一下对它们的否定分别意味着什么。对第一个教条即分析性的否定,旨在坚持语义学概念(同义性、意义)的经验标准。语言的教和学,都是通过观察和校正可观察场合下的言语行为而实现的。语言意义中没有任何东西不是这样形成的。这一点约翰·杜威早就指出过。我在《语词和对象》一书(不是“两个教条”一文)中所做的,就是挖掘这一观点对意义概念的消极后果。
至于第二个教条,即还原论,对它的否定导致了对迪昂整体论的支持。这里成问题的还原论恰当地说是温和还原论。极端还原论的主张,即每一个科学语句都可以完全用感觉材料语言来翻译,此时已经成为一个稻草人了。残存下来的是温和还原论的教条:每一个科学语句都有其单独的经验内容。温和整体论是对它的否定。根据温和整体论,科学语句一般说来并不能被指望独自蕴含经验后果。为了能够蕴含经验后果,常常需要更大的语句群。
“两个教条”有一段间或被引用的我的描述性文字:
我们的所谓知识或信念的总体……就像一个人工织造物,与经验发生密切接触的只是其边缘地带。
20年后,乔·尤利安为我和他合著的小册子取名《信念网》,也许就是受了这段文字的启发。毫无疑问,我的这个比喻需要进一步澄清,从“两个教条”到《语词和对象》的10年间,我主要就是做这件事情。
随着我的自然主义越来越自觉和越来越明确,我不再使用不够严谨的“经验”这一措辞,而把它直接理解为我们与外部世界的物理接口:光线和分子对我们感觉器官的物理作用。
为系统说明,我需要把这些零散的作用化归为某种单元的聚合体,外感受器提供了利索的解决方案。光线和粒子的作用的共同点只在于对感受器的触发,而在其他方面则是不相干的。但幸运的是,我需要的恰恰就是这个共同点,不多也不少。于是,我把一个人在某个场合下从外部世界所获得的输入等同于这个人在那个场合的全局神经输入,即:在那短暂的时间里那个人的被先后触发起来的所有外感受器的有序集。
从神经输入到感知之间是错综复杂的脑过程,神经学家正在逐步搞清楚这个过程。尽管这一生理学的研究是令人兴奋的,但我根据我的目的却可以绕过它,而直接进到作为脑过程结果的在各个全局神经输入之间的知觉相似性。全局神经输入间本质上是极不相似的———也就是说,就被触发的是何种感受器而言,神经输入在内在性质上是极为不同的,但是,在经过大脑快速而无意识的选择和关联之后,它们却可以产生相似的知觉效果。知觉相似性有程度之分,而且能够通过强化—消退反应中的简单的行为标准加以确定。
我主张,根据这种知觉相似性关系对全局神经输入的分类,提供了区分感觉模式、各种感觉性质和格式塔的充分的理论基础。这种做法与卡尔纳普在《世界的逻辑结构》中的做法有着惊人的相似之处,只不过我的全局神经输入间的知觉相似性在卡尔纳普那里称为全局经验间的相似性。
我应该指出,在上述对知觉相似性的梗概性描述中,我已根据我后来的作品对《语词和对象》的相关内容进行了更新。
“两个教条”比喻中的靠近织造物边缘的语句,在《语词和对象》中被称为观察句。它们与经验的联系则被解释为与具有知觉相似性的神经输入域的联系。这种联系最初是通过条件作用实现的。随着时间的推移,人们提出的关于世界的理论也反过来参与了这种联系的锻造。
至于边缘与织造物内部的联系,即观察句和理论句之间的联系,则是由它们的共有词汇所锻造的。因为观察句并不是用感觉材料语言表达的,而是直接用卡尔纳普所谓的事物语言表达的。表示事物的词是最初学会的一批词,尽管一开始只是作为独词观察句或作为观察句整体的一个片断而学会的。随着它们逐步获得了实体所指,它们也同时进入到理论语境。
正是靠着共享的词汇,观察句和理论句之间才能发生逻辑的联系。最中肯的逻辑联系,我们已经看到,表现为一群理论句对观察直言句的逻辑蕴含。这当然只是对科学方法的漫画式说明。在这一框架中,我们仍需对严肃科学中的实际语句群作出进一步分析,看一看具有临界语义量的典型语句群是什么样子的,这样的语句群又是怎样通过逻辑蕴含的链条通达于观察直言句的。
即使做到了这些,也还有一个问题没有触及到:假说发现法,即构造值得检验的假说的技术。最小损毁原则和奥康姆剃刀在这里可以派上用场。同样的,标准偏差法、概率误差法和其他复杂的统计方法也可以派上用场。
也许有一天,神经学加上电脑模拟,会对科学推理和解释的本性作出更深刻的说明,就像所谓的联结主义模型的新发展所提示的那样。我想起了保罗·丘奇兰。科学的来龙去脉,仍是一片有待探索的肥沃土地,五光十色而魅力无穷。
①这是我1990年12月向多伦多大学提交的一篇论文的修订版,是为对我1950年12月在此提交“经验论的两个教条”一文的纪念。
原载于《加拿大哲学杂志》(Canadian Journal of Philosophy),第21卷第3期(1991年9月),第265-274页。南京师范大学哲学系杨玲、翟玉章译,翟玉章校。摘要和关键词为译者所加。
译稿原载于:《淮阴师范学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3年02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