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帝说要有光,于是就有了光。”
一 世界是符号的系统
“站在街头的叫失足女,会所里的叫小姐,摆根管子叫艺术钢管舞,有摄像头的叫主播,礼堂舞台上的叫将军。”
语词的功能是能指(声音)和所指(概念),能指和所指之间的某种矛盾和冲突构成了一种荒诞,它造成了这个段子的黑色幽默效果。 结合段子中的语境,可以大致理解失足女、小姐、艺术钢管舞这样的语词的意义的所指都是指出卖肉体的人,俗称妓女。但如果去掉具体的语境,这些语词的意义又具有各种各样的能指,究竟什么是一个语词的意义?
对于人类来说,人是生活于由语词的意义所构筑的世界之中,世界是一个由符号所构成的有意义的系统,这个符号所构筑的世界与作为单纯客体的世界本身(这是一个假设)建立了一个桥梁,它使人和这个世界产生了联系,但同时也对世界形成了一种遮蔽。离开了由语言符号所构筑的意义的系统,世界将变得不可理解,所以离开了符号系统的世界本身这个概念对于人类来说是不可能的。那么如果我们对世界本身这个概念无能为力,那么究竟有什么东西可以作为符号的意义系统能否精确指称的参照呢?因为对于人类来说,世界就是符号系统。
二 声音与所指
语言它本身并没有什么意义,语言的属性就是声音,就如一个人说出白马这个词,白马这个词本身它只是一种声音,我们用这种声音去指称某一种物,此时这种声音就具有了某种意义。白马这种声音它通常指称一种白色的马,这种指称是在约定俗成之中形成的,所以并没有什么东西可以作为这种精确指称的参照,也就是说:这样一种指称完全是偶然的,它不具有什么必然性,就如马在英语世界中的声音是HORSE。
所以,在语言的使用过程之中,实际上并没有什么东西是可以作为参照使某一词必然指称某物的,因此,就有了对概念的内涵下定义的需要,否则,人们不知道你在说什么。当人对某一个声音下了一个定义,这个声音就形成了一个概念,具有了明确的所指,即形成了确定的意义。这是把话讲清楚的第一步。
一个人说出什么,和这个说出的声音它实际上是指称什么这是两回事。就如一个人说出白马这个词,那么在通常的意义上,听到的人都会理解为一种白色的马,这是这个概念的所指,我们把这种语词的通常或者约定俗成的所指称为语词客观的意义,这种客观并不是指有某种作为参照的物对应这个语词使它具有了客观的意义,而是指这个语词在实际的使用过程之中形成某一种规范,它通常指称某物。
但一个人说出白马这个词,他并一定就是指一匹白色的马,他或许看到一个人穿着白色的衣服呼啸而过,他脱口而出:白马,所以此时在他的语义上,白马这个声音指的是这个穿白色衣服的人。所以一个语词的声音还具有能指的功能,正因为语言本身是一种纯粹主观的东西,它可以指称任何东西,只要一个人愿意他看到一匹黑马也可以说白马,所以,我们需要反复强调的是:我们说什么,和某一物实际上是什么,这是完全不同的两回事。
人所生活的世界是由语词符号的意义系统所构筑起来的,某一物实际上是什么,并不是有某种客观的物作为参照使这个符号必须指称什么,而是指:在这套符号系统即话语体系中,它形成某一种意义的规范,使某一些符号具有了某种特定的含义即所指。就如自由这个符号,它在某些话语体系中指的是自律,而在另一些话语体系中指的则是为所欲为,剥夺他人的自由。所以,很多人在为某些东西的好坏争论不休的时候,他们却没有搞清楚一个最基本的东西:他们之间争论的不是同一个东西,尽管他们说出的是同一个声音,这就是为什么要反复强调声音和所指是两回事的原因。
三 一个符号系统是如何形成的?
所以,某一个符号它实际上是什么?就是这个符号在它所在的话语体系中所形成的某种意义的规范,那么这种符号系统或者话语体系是如何形成的呢?有一匹马,无论是用“马”还是用“HORSE"这样的符号去指称它,这都无关紧要,我们要问的是:人使用语言的最初的目的是什么?很显然,是人和人之间想达成某一些共同的东西,如果有一匹马在面前,一个人说马,另一个人说羊,那么人和人之间的交流便不可能了。那么人交流的目的是为了什么?在原始人那里,可能是为了生存,为了交配,总之,人交流的目的是为了达成人的某种欲求,所以人使用语言的目的是为了达成人自身的某种欲求,那么一套话语体系它实际上体现的是这套话语体系的创造者的某种整体欲求,就如儒教的忠、孝这样的话语和符号体系。所以,人为什么要寻求共同的东西,就是因为一个人势单力孤,所以他要使用语言这种工具去寻求交流,在群体中寻求一种共同的东西以达成自身的欲求。就如指鹿为马的赵高,凡是不认同他的这套话语体系的,他就认为这些人是异己,就要铲除他们。
我们说:一个语词的所指是约定俗成的,比如马这样的符号,但这种约定俗成也只是一种假设,因为我们现在的这套符号系统,有大量的符号是从远古的语言初创的时候所传承下来的,如果假定在远古的时候,人类还没有出现阶级社会,那么人和人在交流的时候,大家或许约定俗成共同定下了一些符号的特定含义。但只要当社会中出现了权力这种东西,那么作为工具的语言它就不可能再是约定俗成,那么它体现的是什么?一套话语体系它体现的永远都是权力的意志,如何这还不能理解,那么我们去看儒教的或者如今的这套话语体系,这就再明显不过了。
语言或者符号的意义在于交流以达成某种共同的东西来实现人的某种欲求,那么当社会中形成某一种规范和强势的话语体系,那么任何个人的话语此时都被它压制了,就如一个人完全可以把黑马说成是白马,但这种话语是无效的,因为它违背了客观的语词的意义,无法达成人使用语言的目的,这就等于是自说自话。正是因为人所生活的世界是由语言和符号的系统所构筑的,人使用语言的目的是为了达成自身的某种欲求,所以要压制人的欲求,其重要的手段就是通过权力压制言论,在社会上推行自身的话语体系,这就是洗脑的要义,它最终所形成的东西,就是一个社会的意识形态。
四 词与物
上帝说要有光,于是就有了光”,这就是说,对于上帝来说:词与物是一回事。但对于人来说,词是什么?物是什么?它们之间的关系又是什么?词对于人来说,就象征着人的语言和符号,那么物就是语言和符号所构筑作为现象的世界,对于人类来说,并没有一个单纯客观的世界来作为参照,那么物对于人来说无非就是由词的所指所构成的确定的世界,语词和符号的所指意义的系统它作为我们的“物”规范着我们的“词”(能指)。
一个语词有无限的能指,它象征着语言是一种自由的产物,而一个语词确定的所指则规范着这种自由,它象征的是一种秩序。对于上帝来说,自由就是秩序,秩序就是自由,而对于人类来说,这种自由和秩序是存在着激烈的矛盾和冲突的。一旦一个语词失去了所指,那么它就什么也不是,它就失去了它自身的功能,而成为了一种无效的东西。而一旦一个语词的所指被规范,如果这种规范所指体现的只是部分人的意志,那么它则无时无刻不侵害着人的自由,违背了它之所以可能的条件。
语词和符号的意义就在于人要通过这种工具来实现他的欲求,这种欲求本身就是自由的产物,所以从这里,我们也可以理解,为什么语词的能指呈现出一种偶然性和无限性的特点,但人的这种欲求它必须要在现实中实现出来,这就形成了人和人之间的关系,这种关系就形成了语词和符号系统的所指,即共同和规范的东西。但是,这种共同和规范的东西的目的是在于语词和符号系统本身的目的和意义,即实现人的欲求和意志。
一个符号系统和话语体系体现的是它的创造者的欲求和意志,所以一个开放社会的根本条件,是言论领域的开放,它的作为规范话语的符号系统,必须是语词本身的自由的能指的产物,这就是言论自由在开放社会的根本意义。也就是说,作为规范词的物,它必须是自由的词的产物,这个有了光的光,必须是所有人说出来的光。如果一个社会,它用来规范词的物只是部分人欲求和意志的产物或者是某种和人的意志无关的自然规律,那么它造就的就是不负责任的人民,尽管很多时候他们可能看上去会循规蹈矩,但那只是出于恐惧。
“上帝说要有光,于是就有了光”,但我们说有光,并不能就有光,但人类有能力去创造属于人类自身的光,所以在这个意义上,我们也可以说:物是词的产物,人类说有光也能有光,但这里的光并不是客观意义上的光,也正是在这个意义上,作为自由的“词”要为作为它的创造物的“物”承担责任,也只有在这个意义上,物才能真正对词起到它本该有的作用:即规范与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