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岭峻 徐浩然:集体行动的易感性与自主性

——关于“文革”运动扩大化的政治心理学分析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3765 次 更新时间:2012-06-19 15: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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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岭峻   徐浩然  

摘 要:学术界此前常以“坏人煽动”为“文革”扩大化的主要理由,然而,从政治心理学角度,“文革”的扩大化主要是由于集体行动的易感性与自主性之间的交叉作用。一方面,由于集体行动的易感性,阶级斗争理论能够迅速点燃群众的革命激情;另一方面,由于集体行动的自主性,参与者的责任意识缺位,其欲求渐渐偏离发动者欲求。最终,一场民族的内乱在这种集体行动的易感性与自主性的交叉作用下不断升级。

关键词:集体行动;易感性;自主性;文革;政治心理学

“文革”自文化界的批判始,至全民族的内乱终。事实上,当时生活在内地的中国人,不管他是造反派、保守派,还是所谓冷眼旁观的逍遥派,都以各种不同形式卷入这场政治运动。对于如此众多的人士为何投身于“文革”,学术界此前常以“坏人煽动”为其主要解释理由。譬如,有人写道:“在江青等中央文革小组成员煽动下,狂热的红卫兵最终把这场运动由‘触及灵魂’的文斗变成了‘触及皮肉’的武斗。”1似乎“文革”的参加者都是被动投入的。不过,“文革”时期的群众冲突,除了所谓造反派与保守派的斗争之外,还包括造反派与造反派的角力。而对于后者,则是包括江青在内的中央文革小组曾经极力避免的。因此,如果仅以“坏人煽动”作为“文革”扩大的理由,便很难解释造反派的一些所作所为在1967年之后遭到中央文革小组的反对与纠正。有鉴于此,笔者拟根据“文革”初期武汉地区群众组织的个案材料,从政治心理学的角度对这一问题做一新的解释,以就教于方家同仁。

“文革”中的集体行动是指,以某一群众组织为依托的群体或者群体中的个体的政治性行为。在集体行动中,群体心理或者群体中的个体心理与个人心理有着质的区别。根据法国社会心理学家勒庞的观点,“在集体心理中,个人的才智被削弱了,从而他们的个性也被削弱了。异质性被同质性所吞没,无意识的品质占了上风。”2从这个观点延伸,在勒庞看来,“个人才智”的特征之一就是对来自外界的信息可以进行理性的过滤,集体既然缺乏个人才智的特征,就会表现为非理性与无秩序,因此,“无意识”的集体或者其中的个体很容易在某种暗示的影响下,“因为难以抗拒的冲动而采取某种行动”。3为简便起见,笔者姑且将这种因上层暗示而盲目行动的现象称之为集体行动的“易感性”。然而,从另外一方面看,“个人才智”特征之二就是可以把行动中源自本能的冲动掌控在理性的范围内,对于行为后果存有顾忌,即责任感。由于集体缺乏“个人才智”的特征,对于本能冲动便不能控制,当面对与自身相关的利益分配不均时,集体会无所顾忌地追求平等,甚至不惜使用暴力手段,并最终偏离具有“个人才智”特征的政治运动发动者的意图。同样为简便起见,笔者将这种偏离发动者初衷的行为称之为集体行动的“自主性”。文革初期群众组织的夺权行为充分体现了集体行动的易感性与自主性的交叉作用。

首先,从集体行动的易感性层面看。

易感性是相对于来自外界的“暗示”而言的,如果不存在“暗示”,集体心理也就无对象可感了。而“暗示”的信息则是建国以后长期以来为一些领导人所错误强调的阶级斗争理论,即笔者在先前一篇文章中所说的中共意识形态的刚性维度。4根据这一理论,无产阶级是社会主义革命与建设过程中的领导阶级,而在建立与巩固无产阶级专政的过程之中,无产阶级与资产阶级的矛盾与斗争将是持久的。事实上,由于这一理论的长期影响,在“文革”发生之初,不管是所谓造反派,还是所谓保皇派,他们都只能是在这一理论的暗示下展开政治活动。这里可以从一位由保皇派转化为造反派的人士的自我检讨略知一二。1967年5月11日,《湖北日报》刊载了一位叫易小兵的人所做的检讨,其中一段这样写道:

“从文化大革命开始到现在,由于资产阶级反动路线的蒙蔽和毒害,我做了许多错事情:充当工作组镇压群众运动的工具,整同学黑材料的有我;……但是现在我思想中还有一些重大问题没有很好解决,特别是如何对待无产阶级革命派组织的同志,还没有一个正确的看法,因而阻碍了我起来造反,起来革命。……由于过去受《修养》毒害很深,认为自己出身好,一直又是团干部,‘修养’好,所以放松了思想改造,对国家大事,我国变不变颜色的问题很少关心,一搞运动就以为是搞那些‘调皮’、‘落后’的学生。文化大革命一来,就对资产阶级反动路线所宣扬的抓‘右派’、‘秋后算账’等反动理论很自然接受了。”5

从这段话不难看出,不管是作者在转变之前将“调皮”、“落后”的学生看作“右派”,还是在转变之后将当权者视为“资产阶级反动路线”的代表,其思想前提实际上是一致的,即皆认为在当时的社会之中存在着两个阶级你死我活的斗争,存在着修正主义死灰复燃的可能,所不同的只是对敌对阶级的划分——以前是针对不大听话的“落后”群众,此后则是针对身居高位的领导干部。

当然,在“文革”之前,由于官僚阶层掌握了话语权,所以在阶级斗争的政治框架内占有绝对优势地位。——因为谁掌握了话语权,便可随心所欲地将“逆我者”界定为阶级敌人(如右派)而予以摧毁。但在“文革”爆发之后,由于“四大”所导致的言论与结社自由使得群众拥有了脱离官僚机构提出政治诉求的合法依据,从而使官僚阶层的话语权也大打折扣。据事后统计,文革爆发之初,仅湖北省鄂城钢铁厂厂内就贴出大字报8000多张,群众组织先后成立了36个。6一叶知秋,在这样一个言论相对宽松的环境中,曾受伤害的群众自然会对原有的官僚阶层实施猛烈抨击。而对于这种抨击,官僚阶层的第一反应还是“阶级斗争的新情况”,譬如《长江日报》披露的湖北省委书记王任重在文革初期的一封信中写到:

“从去年(1966年——引者)十二月二十五日到今年二月十四日的整整五十天中,开了我十次斗争大会……我怀疑有阶级敌人,故意制造混乱,乘机进行阶级报复。我听说那些地富反坏右或者他们没有改造的对党有刻骨仇恨的子女,对于斗争我特别高兴……还有些犯过错误受过处分的人,以及因家庭出身不好没有被吸收入党,没有被提拔的人,对于斗争我特别积极……”7

事实上,就“文革”的全过程看,尽管在不同的历史时期都存在着所谓“异端思潮”,但这些“异端思潮”的阐发与解释都没有(也不可能)突破以强调阶级斗争为主要内容的主流意识形态的范围。譬如,在“文革”中曾经有一批最具异端色彩的造反派人士提出“怀疑一切”的口号,但究其实质,他们只是认为“一切不熟悉的东西都是值得怀疑的”,因为“它可能是这样也可能是那样,……经过怀疑、经过检验的事物,对它就不再是怀疑,而是肯定或否定,即拥护或者打倒了。”8在这种并非怀疑一切的“怀疑一切”理论指导之下,最高领袖的指示非但不能被怀疑,相反还应成为被怀疑对象是否正确的惟一标准。这正如当时的造反者所说的:

“‘怀疑一切’决不是‘疑人盗斧’,我们怀疑、调查研究、分析思索后,证明是正确的,是符合毛泽东思想的,就坚决拥护,坚决支持;我们怀疑、调查研究、分析思索后,证明是错误的,是不符合毛泽东思想的,就坚决抵制,坚决斗争,坚决批判,坚决打倒。”9

即使是更为特立独行之辈如遇罗克,在反对同样带有阶级斗争理论色彩的血统论时,他所提出的主要观点也只是“用阶级论代替血统论”。10而所谓阶级论,也不过是阶级斗争理论的简称而已。

其次,从集体行动的自主性层面看。

由于“文革”是一场领导者催发的群众运动,而在群众运动中,参与者多是以芸芸众生的身份而投身其间。换言之,这时的个人如同茫茫沙漠中的微粒,是极其弱小的。但正因为其弱小,他(她)在政治运动中可以任意释放其能量却可以不承担任何责任。而责任意识的缺位,使得人们容易受到非理性因素的影响。也就是说,个人如果缺乏责任意识,便敢于发泄出自本能的欲望。而在参与者的欲望与发动者的欲望之间所出现的偏差,便导致了集体行动的自主性。

事实上,在“文革”过程之中,参与者的底气除了来自上层的支持,也来自众人的响应。譬如,武汉最大的造反派组织“钢工总”的一个负责人曾公开声称:

“对待革命的群众运动抱什么态度,是相信还是动摇,是拥护还是压制,是支持还是反对,这是区别真革命与假革命,革命与反革命,执行无产阶级路线还是资产阶级反动路线,是马列主义还是修正主义的分水岭和试金石。……真正的革命的群众运动,就是要革党内最大的走资本主义道路当权派及其狐群狗党的命,就是要夺他们的权,罢他们的官,因此,他必然和毛主席的革命路线反其道而行之,对革命群众围剿、陷害、实行资产阶级专政,大搞白色恐怖。”11

从这段讲话不难看出,在这些造反派眼里,区分革命与反革命的标准,主要还不是是否符合中央文革小组的路线,而是是否支持“革命的群众运动”。而讲话者当然认为自己即是“革命的群众运动”的代表,所以标准在很大程度上也就变成了是否支持自己所在的群众组织。

区分革命与反革命的标准,本来是相对复杂的一个价值判断,在不同的语境中会有不同的结果。但是,经过“文革”时期群众组织的简化整合之后,一下又变得过于直白。在这个标准的观照之下,任何群众组织都可以找出一系列理由为本组织的“革命性”辩护。反之,不管这些理由是否符合中央文革小组的路线,只要是支持自己所在的群众组织就必定是合理的。于是,参与者的行动便具有了相对无限的弹性。这样不但弱化了集体行动的责任,还大大降低了个人的责任意识。此时,微弱的个体在集体行动的庇护下非理性的本质暴露无遗。因此,群众组织中的个人显得比非群众组织中的个人更加胆大妄为。譬如,一位工人在谈及斗争经历时说:

“我在这里愤怒控诉‘联合会’中一小撮坏蛋……对我进行残酷的政治迫害和肉体摧残的罪行!……这时我厂一个联合会的成员威胁我:‘你不承认,把你拖出去交给几万人斗!’我非常气愤,我说:‘怕死不革命!把我交给群众也可以。’于是我脱下外衣就要出去,这些见不得真理、害怕群众的混蛋们便慌了手脚,不敢出去了。”12

可见,对峙的双方其实都以“群众”为法宝。此外,更有甚者,以组织为后盾,起来造反的群众甚至在一段时间内取代了管理者的角色。换言之,他们甚至获得到过去只有政府才可具备的权威。譬如,曾有群众组织的成员得意洋洋地宣称:

“革命造反阵线‘简直独裁一切’,真是‘说得出,做得到。’造反阵线叫那些官儿动左脚,他们不敢动右脚。现在各级‘官会’没有造反阵线的人到场,他们就开不成,也不敢开;成立新的战斗队,也要找革命造反阵线;青工吵嘴也要找革命造反派;……。这几天,造反阵线的几个服务员忙坏了,控诉(反动路线)的、揭密的、掀丑的、询问的、谈心的、献策的、接二连三地找上门来,真是紧张得透不过气来。”13

可见,个体在革命的群众运动中可以肆意发泄内在欲求,只要自己的组织还在,几乎没有什么不可能做到。在集体行动的洪流中,随着参与者无责任意识的强化,其自主性也不断攀升。非理性的个体在革命的运动中渐渐疏忽了中央文革小组的路线,区分革命与反革命的标准为个体内在欲求代替,参与者的欲求与发动者的欲求之间的偏差也开始扩大。当时出版的一份小报中的一段话颇能说明正在扩大的偏差,其中写道:

“一些人只对于合乎自己想法的指示乐于执行,不合乎自己想法的指示不愿意执行……只执行自己理解的指示,不执行自己暂不理解的指示……对毛主席的伟大战略部署只停留在口头上,而不严格遵照执行……不重视毛主席‘抓革命,促生产’的伟大方针,大部分时间用于打内战……不是紧紧掌握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的斗争大方向,而是专门研究如何对付其他组织……对实现革命大联合不感兴趣,时时事事强调本单位本组织情况的特殊性。”14

当时的一些造反派组织的成员对于革命运动中的偏差,也曾大发感慨,认为这些人是“以小资产阶级派性代替无产阶级党性,以自己小团体的利益代替整个革命的和人民的利益。”15在以阶级斗争为纲的政治运动中,小资产阶级派性可能只是一个比较含糊的说法。然而,“以自己小团体的利益代替整个革命的和人民的利益”,这句话却真实地道破了偏差的根源,即:因个人责任意识的缺位所产生的以发泄内在欲求为表征的自主性。

在20世纪70年代,美国政治心理学家米格兰曾经做过一个颇有意思的实验:一名教授引导一群不知内情的人对一名“犯人”实施电刑,当然,这名“犯人”是一名演员假扮的。但令米格兰大感意外的是,这些参与者尽管大多不愿意伤害“犯人”,但还是听从了教授的指令,因为在他们看来,他们只是执行者,而伤害那名“犯人”的责任应该由下达指令的教授来承担。16从“文革”的最初阶段看,许多人参加运动也符合上述米格兰实验的结果。尽管许多参与者并不愿意扮演“施虐者”的角色,但因为他们在心理上可以将责任转移到发动者身上,所以最终还是投身其间,甚至在责任意识缺位的“集体思维”(groupthink)的影响下,将发动者的指令推向极致,直到与发动者的初衷相违背。

不能否认,在整个“文革”过程之中,江青等人的恶意煽动确实产生了一定的政治效应。但是,并非所有政治效应皆因坏人煽动而发生。相反,有些政治效应却是包括江青在内的中央文革小组成员曾经极力避免的,即:造反派与造反派之间及其内部之间的分歧与斗争。1969年,在湖北省革命委员会扩大会上,武汉地区最大的造反派组织——“钢工总”负责人之一朱洪霞在批判“钢工总”勤务组副组长胡厚民时说过这样一段话:

“你是一个个人野心家,确实是个个人野心家,你是有野心的,你对革委会,是有看法的,你跟我讲过的,你朱洪霞是个副主任,实际还不抵三办的一个办事人员,不抵赵宏基,我也经常讲过这话。田国汉这个家伙也经常跟我讲,说三办整我的材料,还说那汉阳区的支左,怎么搞我的材料哇,到处调查我,我这个人也这个,阶级觉悟也是非常不高的,就是讲调查嘛,就对我审查也是应该的,而我一听,就恼火啦,怎么老调查我的材料,总是给我讲这些东西。”17

按照中央文革小组的路线,造反派本该团结起来把矛头指向敌对的“资产阶级”。然而,从上述朱氏的讲话中可以看出,造反派的对外斗争与内部斗争紧密交织在一起。

事实上,“文革”的扩大化原因颇为复杂。但从下层群众这一层面看,他们投身其间,最为直接的一个原因是政治权力的真空状态。由于最高领导人以“党内存在走资本主义道路的当权派”为号召,在事实上否定了除中央文革小组之外的各级政权的合法性,使得各种人会以各种原因起而造反却不会受到抑制,在这种社会环境下,甚至一些在此前因出身不好而颇受打压的底层人士也跳将出来。譬如,后来有报纸披露道:

“李泽民,解放前是个流氓地痞,国民党的警长,一直在人民头上作威作福,对党怀有刻骨的仇恨。这次趁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之机,纠集了一小撮牛鬼蛇神,欺骗了蔬菜合作行业近三百名职工,拼凑了所谓‘远征联合造反兵团’这个革命组织,又盗用‘沙市毛泽东思想工人造反司令部’的名义,拉拢了其它几个组织,篡夺了解放路豆腐合作社的领导权,还阴谋进一步篡夺蔬菜商店党政领导权,大搞资本主义复辟,对革命群众实行资产阶级专政。”18

然而,除了这种客观环境之外,集体行动所特有的易感性与自主性也赋予每个参与者以“集体思维”的特性。一方面,根据美国政治学家得普塞特的观点,在任何社会结构里,如其中有同样政治观点的个人或群体不与不同观点的人接触,往往易于支持政治极端主义者。19在“文革”之前的10数年里,由于片面强调阶级斗争理论,使得整个社会事实上已经处于惟最高领袖马首是瞻的“易感”状态。正因为此,最高领袖的一声“炮打司令部”很容易在政治运动中找到众多响应者。另一方面,由于在集体行动中,绝大多数成员都以同样一种相对固定的思维方式看待问题,即使集体行动的发动者因个人目标的转移需要对之加以约束,但在“集体思维”的贯性作用之下,也可能大费周折。事实上,在整个“文革”过程之中,正是这种集体行动的易感性与自主性使得人们自觉或不自觉地卷入进去,在运动中扮演各种各样的角色。

因为集体行动的易感性,“文革”的发动者轻易地将社会大众动员起来;而因为集体行动的自主性,被动员起来的社会大众依照“集体思维”的贯性,却在一定时期内和一定程度上超越了发动者的既定目标。正是在这个意义上,我们可以说:阶级斗争理论在“文革”时期只能诱发集体行动的一种工具,而真正起到推波助澜作用的还是集体行动的自主性。“文革”的领导者本想通过群众运动清除党内“走资派”,却没料到:参与者会在“集体思维”的影响之下,逐渐偏离发动者的初衷,以争夺权力的派系斗争取代了领袖鼓励的造反行为,多而将更多的人牵涉其中。

在“文革”发动之初,发动者为满足集体行动的易感性,以社会大众极为熟悉的“阶级斗争”理论刺激大众,号召“踢开党委闹革命”。但这样做的一个副产品即是为所有参与者都提供了自行其是的合法性依据。在这种政治生态之内,每一个群众组织都声称执行了“文革”小组的正确路线。“诸侯纷争”的局面使得政治秩序的恢复十分困难。以武汉地区为例,在“七?二○事件”之前,造反派组织以“湖北黑省委企图分裂工人总部”为理由,与保守派争夺权力。20而在“七?二○事件”之后,造反派内部之间的矛盾又在权力纷争中日趋白热化。在造反派夺取大权之后,“文革”的发动者便一直以“革命的大联合”为口号,希望将群众组织的集体行为牢牢掌控在自己的手中,恢复社会秩序。但是,由于集体行为的无责任特性,参与者在本能的权力欲引导之下,已经欲罢不能。譬如,当时在武汉地区就有人呼吁:

“对于革命造反派内部的分歧,应停止公开攻击,不要无限上纲,以干扰当前斗争的大方向。让我们齐心合力,求大同存小异,捏成一个拳头,杀向资产阶级司令部,狠狠打击四个“一小撮”,夺取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的彻底胜利。”21

然而,在事实上,群众组织本身已经不可能实行自我约束,因“易感性”而引发的群众运动在此时已很难回到发动者所希望的正常轨道。于是以国家机器强力纠偏便是顺理成章的了。正是在这一背景下,军事管制开始全方位得以实施。

黄岭峻(1965-),男,湖北省武汉市人,武汉理工大学政治与行政学院教授,历史学博士,主要研究方向为政治学理论与中国现代政治史;徐浩然(1981-),男,黑龙江省孙吴县人,武汉理工大学政治与行政学院硕士研究生,主要研究方向为政治学理论。

【注释】

1 张晋山:《“文化大革命”中武斗发展阶段及特点分析》,《湖南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2年第6期,第203页。

2 (法)古斯塔夫?勒庞:《乌合之众——大众心理研究》,冯克利译,北京:中央编译出版社2005年版,第16页。

3 同上,第17页。

4 参见黄岭峻文《意识形态的刚性与柔性——中共历史上“左”倾错误发生原因的政治心理学分析》,载《武汉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5年第3期(人大复印资料《中国现代史》2005年第10期全文转载)。

5红司(新华工)五一七班,易小兵:《从头越》,《湖北日报》1967年5月11日第2版。

6湖北省鄂城钢铁厂厂志办公室:《湖北省鄂城钢铁厂志(1957~1985)》,1987年内部出版,第20页。

7 《彻底批判王、陈死党复辟资本主义罪恶阴谋-----从三封黑信看反革命修正主义分子王任重和陈再道是怎样相互勾结的》,《长江日报》1967年9月5日。

8 北京化工学院南下“东方红”:《为“怀疑一切”翻案》,1966年10月武汉出版,第7页。

9 同上,第3页。

10 徐晓、丁东、徐友渔编:《遇罗克遗作与回忆》,北京:中国文联出版公司1999年版,第68页。

11 钢工总洪湖地区五湖四海兵团王守淦:《“桃园经验”是复辟资本主义的黑纲领》,《湖北日报》1967年9月12日。

12 武汉重型机床厂中小型车间冯泽民口述,毛泽东思想造反军工人第三司令部记录整理:《愤怒的控诉》, 《湖北日报》1967年1月20日。

13《新机装革命造反派杀出来了》,《湖北日报》,1967年2月1日。

14 市机关红司汉阳总部宣传组编印:《看今朝(第六期)》,1967年10月15日。

15 刘传福、李向阳、季文鼎:《用毛泽东思想斗私批修》,《湖北日报》,1967年10月7日。

16 Michael Roskin, Robert Cord, James Medeiros, Political Science: An Introduction, New Jersey: Prentice-Hall, 1997, p.8.

17《朱洪霞同志在湖北省革命委员会扩大会上的发言》,1969年10月20日。

18 《不准牛鬼蛇神翻天-----沙市地区革命造反派坚决镇压反革命的反扑》,《湖北日报》1967年2月12日。

19 (美)西摩?马丁?利普塞特:《政治人:政治的社会基础》,刘刚敏、聂蓉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93年版,第62页。

20《二.八声明”是革命的宣言书、进军号》,《长江日报》,1967年2月23日。

21 吴焱金:《关于加强“联指”,促进无产阶级革命派大联合的建议》, 《湖北日报》1967年8月24日。(学人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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