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建安最后的几年,在文学史上意义重大而又令人唏嘘。阮瑀于建安17年卒,徐干、陈琳、应玚、刘桢,还有王粲, 俱于22年卒。继孔融之后,“建安七子”至此无有存者。也就在这一年,曹丕得立为魏太子。
曹丕是个对时节推移、物候变换十分敏感的人,〔1〕其内心深处有对“乐极生悲”的深长感伤。南皮之游使他兴“兹乐难常”之叹,阮瑀长逝,他在《与吴质书》中,倾诉了自己“节同时异, 物是人非”的感慨。及诸子并逝一年之后,曹丕又致吴质披露自己的心情:“昔年疾疫,亲故多离其灾,徐、陈、应、刘,一时俱逝,痛何可言邪!……追思昔游,犹在心目,而此诸子化为粪壤,可复道哉!”生死异途,曹丕不禁追怀逝者:徐干怀文抱质,可谓彬彬君子,著《中论》20余篇,足传之于后世而不朽;应玚亦有述作意,才学足以著书;陈琳章表殊健;刘桢五言诗妙绝当时;阮瑀书记翩翩, 致足乐也;王粲善于辞赋,虽古人无以远过。“诸子但为未及古人,自一时之俊也,今之存者已不逮矣。”在曹丕看来,建安诸子以其文章成就,在历史中已取得了相当的位置。
忽然迫近的死亡使生命一下子变得短促、脆弱,而又无常。“后生可畏,来者难诬,然吾与足下不及见也。行年已长大,所怀万端,时有所虑,至乃通夕不瞑。何时复类昔日!已成老翁,但未白头耳。 ”〔2〕汉末士人流布漫衍的忧伤情绪中,这种因直接面对死亡而来的生命悲哀,应当说是最深刻、最根本的了。生命的意义和价值因这猝不及防的打击而有了重估的需要。对死者的伤悼,不能不关系着生者对现实的关怀,而在对建安诸子业绩的总结中,曹丕事实上已经获得了有关生命价值问题的新启示。他在《与王朗书》中说道:
生有七尺之形,死唯一棺之土,唯立德扬名,可以不朽,其次莫如著篇籍。(《三国志•魏书•文帝纪》)春秋晚期以来,“三不朽”逐渐成为士人向往的自我实现目标。其中,“立德”、“立功”是尤其使士人挂怀的。“立言”虽也是他们人生重要的一部分,但这一文化使命的完成,往往更多地受制于人格和社会责任的实现,所谓“行有余力,则以学文”。(《论语•学而》)而到了曹丕这里,立德固然是士人安身立命的根本,立功和立言的位次却掉换了个儿。在经过多少处心积虑、明争暗斗之后终于如愿以偿的新太子,面对不以富贵势位为转移的死亡,不免感受到世人所疲惫追逐的政治功业的虚幻;相反,状物、抒情、叙事、言理的文章写作,这无事功可言的建安诸子所赖以名世之业,在他眼中具有了真实、不朽的意义。在《典论•论文》中,曹丕将由伤逝的生命感受而来的文章永恒的认识,表达得十分明豁。
盖文章经国之大业,不朽之盛事。年寿有时而尽,荣乐止乎其身,二者必至之常期,未若文章之无穷。是以古之作者,寄身于翰墨,见意于篇籍,不假良史之辞,不托飞驰之势,而声名自传于后,故西伯幽而演《易》,周旦显而制《礼》,不以隐约而弗务,不以康乐而加思。夫然,则古人贱尺璧而重寸阴,惧乎时之过已。而人多不强力,贫贱则惧于饥寒,富贵则流于逸乐,遂营目前之务,而遗千载之功,日月逝于上,体貌衰于下,忽然与万物迁化,斯志士之大痛也。(《文选》卷五十二)生命随时可能终结,世间的所有,无论人努力追逐的,抑或已经获得的,往往与生命俱逝,富贵无足以骄人;而文章,则能够以文字负载着生命,度越时空而持久流传下去。书面语言的文化传播功效显然给了曹丕充分的信心。在他看来,“以气为主”的文章不仅比享乐更远大,而且比寿命更坚强,比事功也更独立,凭藉自己的力量,即可使声名比血肉之躯生存得更长久,这是曹丕对文章的突出认识,也是他盛赞文章的出发点和核心。
曹丕对文章能使人不朽的强调,是扬雄、王充等人的认识顺乎自然的发展。但是,在“今之文人”的表现和作风直接启发下的魏太子曹丕的观念,对长期以来士人固守的“不朽”模式,有了清新的突破。在“经国”、“不朽”的高度评价下,鼓励、号召人们发奋为文、勤于著述,并坚执不移,无疑是文学历史发展的一个新台阶。〔3〕
曹植有与其兄明显不同的说法。其《与杨德祖书》曰:
今往仆少小所著词赋一通相与。夫街谈巷说,必有可采,击辕之歌,有应风雅,匹夫之思,未易轻弃也。辞赋小道,固未足以揄扬大义,彰示来世也。昔扬子云,先朝执戟之臣耳,犹称“壮夫不为”也;吾虽薄德,位为藩侯,犹庶几戮力上国,流惠下民,建永世之业,流金石之功,岂徒以翰墨为勋绩,辞颂为君子哉?若吾志不果,吾道不行,亦将采史官之实录,辩时俗之得失,定仁义之衷,成一家之言,虽未能藏之名山,将以传之同好。这封书信写于曹操于立嗣问题上狐疑未定的建安21年,次年曹丕即得立为太子。因此,曹植其时的心情,恐怕是在紧张、期盼中又存着事功上的踌躇满志。虽其性好、才情更近于文学,但因执掌天下的权力的渴望,不免就使他卑视了它——至少是在表面的声称上。
有“博学渊识,文章绝伦”称的曹植(《三国志•魏书•陈思王传》注引《魏略》引《文士传》),曾经表示出对文章、文采由衷的喜爱和欣赏。其《与吴季重书》曰:“其诸贤所著文章,想还所治复申咏之也。可令喜事小吏讽而诵之。夫文章之难,非独今也,古之君子犹亦病诸!”态度、口吻并不轻视。不过,对于才高志雄而又贵为藩王的曹植来说,他的文章兴趣不可能与那些无甚政治身份和凭藉的文人等量齐观。事实上,作为丞相的儿子、皇帝的弟弟和叔父,未能在事功上有所建树,始终使他耿耿于怀,憾恨不已。〔4〕曹植之论, 固难免“违心”之嫌,〔5〕但其对“辞赋小道”和“立功”重于“立言”的传统观点的称述,则为曹丕多少带有激进色彩的观点,提供了时代背景和社会制约。换言之,汉末魏初的文学观念,有关其完整的图景,必须在曹氏兄弟的不同中去寻找。
杨修的回应也颇耐人寻味。他答书曰:
今之赋颂,古诗之流,不更孔公,风雅无别耳。修家子云,老不晓事,强著一书,悔其少作。若此,仲山、周旦之徒,则皆有愆乎!君侯忘圣贤之显迹,述鄙宗之过言,窃以为未之思也。若乃不忘经国之大美,流千载之英声,铭功景钟,书名竹帛,此自雅量素所蓄也,岂与文章相妨害哉?在对经典、圣贤的攀附下,杨修将文章抬高到与政治功业基本上等齐的地位。不过,这番对曹植的修正,却终归表现得比曹丕的认识有保留,文章与不朽的事业和名声不相“妨害”,毕竟比不得正面而直接的肯定那样有份量。约略言之,杨修乃是由曹植向曹丕趋进的一个环节,代表了当时文人内部较为持平的文学态度。
二
建安时期俊才云蒸、佳篇霞蔚,在此文学盛况的基础上融铸而成的曹丕的理论,无疑是中国文学发展、演进历史的重要阶段。不仅文章的功用、地位得到了高度提升,而且文人、文章的概念,也有了渐臻独立、更加确定的范畴和内涵。
对于因文章而“声名自传于后”的“文人”,就现存的资料来说,曹丕没有给出明确、详实的定义。不过,“文人相轻,自古而然”(《典论•论文》),“古今文人,类不护细行,鲜能以名节自立”(《与吴质书》),这些说法,不仅表明“文人”这一类别在曹丕意识中的稳定,而且也显示出他对这一特定群体进行整体把握的努力。对于自古亦然的文人缺点、弱点的微讽,与其说这是一种道德批评,不如说是曹丕对文人形态的客观描述和认可。在其《又与吴质书》中,“怀文抱质,恬淡寡欲,有箕山之志,可谓彬彬君子”的徐干,固然格外受揄扬,其余诸子也各以其创作实绩而为曹丕所肯定。在不以道德水准决断文人的情形下,曹丕实际上就已经突破了道德之为士人行事基础、前提的一贯框架,并且使得文章写作成为不依靠立德而可独立实现的事业。曹丕之视文人,简单到只看到他是否拥有学识和善于运用文辞。“于学无所遗,于辞无所假”(《典论•论文》),学问广博,善于自创新辞,乃是他对于“建安七子”的概括评价。
“文章”在汉代原本所指宽泛。《史记•儒林传》:“诏书律令下者明天人之际,通古今之义,文章尔雅,训辞深厚。”《汉书•公孙弘传赞》一则曰:“文章则司马迁、相如。”二则曰:“刘向、王褒以文章显。”要之,“文章”大都用于指文字连缀而成的作品,既不特指辞赋诗颂,也不单用于称呼短篇散什。
而到高抬了“文”之地位的汉末魏初,“文”、“文章”虽仍与现代意义上的文学概念出入颇大,却在对先前的改变和明朗中,奠定了此后漫长时期里中国文学的基本域限。曹丕《又与吴质书》曰:“陈琳章表殊健;刘桢五言诗,妙绝当时;阮瑀书记翩翩; 王粲善于辞赋。他在《典论•论文》中亦曰:王粲、徐干长于辞赋,然于他文,未能称是。陈琳、阮瑀之章表书记,今之隽也。 而“夫文本同而末异,盖奏议宜雅,书论宜理,铭诔尚实,诗赋欲丽。此四科不同,故能之者偏也;唯通才能备其体(《典论•论文》)”。议论政事的朝廷奏书、书信、议论文、器物铭文、祭文、诗歌、辞赋,要之,士大夫公私生活中常常使用的这些晋以后人区别为无韵之笔和有韵之文的文体,构成了当时文学的基本范畴。因此,要论到曹丕对文章功用、地位的推举,就必须从他对包括奏议一类政治文件在内的“文章”观念出发,唯此,“经国”之说才得落实。
对于王充所谓连缀文辞、结撰篇章的“文”的观念,曹丕显然有直接的上承。但无疑的,汉末大量运用藻丽文辞的写作风气,〔6〕亦深刻地决定着他对文章的理解。《后汉书•祢衡传》载:刘表及荆州士大夫甚服祢衡之才名,文章言议,非衡不定。衡草章奏,须臾立成,辞义可观,表大悦。衡后为黄祖作书记。轻重疏密,各得体宜。《三国志•魏书•刘桢传》注引《典略》曰:繁饮“以文才机辩,少得名于汝、颍。钦既长于书记,又善为诗赋。其所与太子书,记喉转意,率皆巧丽。”正象曹植致书吴质,赞其“文采委曲”一样,对他人文辞的赞美,成为肯定其文章成就的几乎最普遍的表示。质诸当时的文章概念,在文义妥贴基础上的辞采美丽,乃是汉末文人对文章核心、首要的要求;即使章奏书记一类的实用性文章,因文人运用才思,使其词佳可观,也便得以成为文学作品。〔7〕约言之,在以曹丕为代表的时人眼中, 文学的关键与其说是思维的形象性,不如说是文辞的驱遣能力。也由此,“文人”就不是一般的舞文弄墨者,而是富于艺术性地使用文字的人。
战国以来的著述,每以勒为专书为习尚,经史诸子莫不如此。著之于书,连策为篇,首尾完整为篇;章则为乐终,文词意尽语止,亦称为章。文字著作,因以“篇章”标其起讫。〔8〕《新论•本造》曰:“汉之淮南王聘天下辩通,以著篇章。”这是“成一家言”、“立言”的主要形态。王充言东汉初文人如傅毅等:“虽无篇章,赋颂记奏,文辞斐炳,赋象屈原、贾生,奏象唐林、谷永,并比以观好,其美一也”。(《论衡•案书》)以“篇章”、“篇籍”为著作,又以自铸伟辞的长篇大论为崇尚。至汉末,蔡邕则使“篇章”一词等同于辞赋。《后汉书》本传曰:“陛下即位之初,先涉经术,听政余日,观省篇章,聊以游意,当代博奕,非以教化取士之本。”
两汉以来,文章体裁渐渐增多,诗、赋、碑、箴、颂、诔等等,诸体不一,各有其特点,与经、史、子既不同,又难以为其所赅括、统一。曹丕以“奏议”、“书论”、“铭诔”、“诗赋”四科为代表的“文章”概念,〔9〕就是在屏去经史之作的同时, 有力地突出了独立成文的短篇散什。由此以往,篇籍短章就在中国古代的书面文学中,占据了中心、醒目的位置。《文选》的文章观点和去取标准,直承于此。
“东京以还,文胜篇富”(《文史通义•书教中》)。随着以“沈思”、“翰藻”为特色,而不以立意设论为要务的短篇文章的繁盛,撰次成书的专家著述,渐渐衰微。“两汉文章渐富,为著作之始衰”(《文史通义•文集》),而包络总杂的“文集”因是以兴,并在南朝与经、史、子并列,确立为中国古代图书分类概念。先前准之以诸子百家的“立言”观念,至是也不能不有所变化。〔10〕
曹丕于经史子外别立一“文章”概念,但是他往往会较直言辞赋为小道的曹植,更为隐约地流露出文章道小的传统心态。在《典论•论文》中,曹丕曰:惟徐干著论,成一家言。又《与吴质书》中,他称赞已死的徐干:“著《中论》二十余篇,成一家之言,辞义典雅,足传于后,此子为不朽矣。”又深惜应玚曰:“常斐然有述作意, 才学足以著书,美志不遂,良可痛惜。”而曹植在坦陈“辞赋小道,固未足以揄扬大义,彰示来世”的同时,也声称若其治国立功之志不果,“亦将采史官之录,辩时俗之得失,定仁义之衷,成一家之言。”诸子著论和史传述作,由于较短篇文章更有社会影响力和有关世务的厚重份量,故其为不免于经世致用眼光的曹氏兄弟所看重。归根结底,著书有比作文更重大的意义。贱辞章而贵史传,轻文集而重子书,在后世的文人那里,这种表白尚多。
文章观念代有不同。挚虞《文章流别论》曰:“文章者,所以宣上下之象,明人伦之叙,穷理尽性,以究万物之宜者也。王泽流而诗作,成功臻而颂兴,德勋立而铭著,嘉美终而诔集。祝史陈辞,官箴王阙”(《全晋文》卷七十七)。尽管挚虞也与前代文人一样,强调道德、政教之为根本、前提,但他对“文章”认识的落脚点,显然有了很大变化。对于他来说,以诗赋箴铭哀诔为主体的“文章”概念,已经不单纯是辞与义的简单结合。在文辞与事义之外,他又引进了更具文学质素的“情”的因素,并在其“文章”范畴中,确定了“诗”的核心位置。这无疑是对汉代文学观念的发展。
曹丕的“文章四科”成为后世文论、文体家的重要依据和出发点。陆机《文赋》之分论诗赋碑诔铭箴颂论奏说诸文体的风格规范,《文心雕龙•定势》全面地论列章表奏议、赋颂歌诗、符檄书移、史论序注、箴铭碑诔、连珠七辞诸体,无不出乎此。但是比起后来陆机等人对情思、想象等更为本质的艺术因素的提出、讨论和强调,曹丕之于文学的认识只能是粗浅而简单的。与其说曹丕是对后来“诗缘情而绮靡”的开启,不如说是对此前文人及文学观念渐次演进的总结。
鲁迅在《魏晋风度及文章与药及酒之关系》一文中有著名的一段话:“用近代的文学眼光看来,曹丕的时代可说是‘文学的自觉时代’,或如近代所说是为艺术而艺术(Art for Art's Sake)的一派。”虽然汉魏之际并未完全脱离有关民生实用的文学正统,曹丕的文学观念其实也还有所限,但是“文学的自觉时代”,乃是我们迄今为止用以概括那一时代的最适当用语。
注释:
〔1〕曹丕《柳赋序》:“昔建安五年,上与袁绍战于官渡。 是时余始植斯柳,自彼迄今,十有五载矣,左右仆御已多亡。感物伤怀,乃作斯赋。”
〔2〕曹丕崩于黄初7年(公元226年),时年40。 写《又与吴质书》的时候,建安23年(公元218年),他当是32岁。
〔3〕生活于乱离时世的建安诸文人,对“不朽”有明确的期待, 然咸以“太上有立德,其次有立功,其次有立言”为训。徐干重提“三不朽”之后曰:“寿与不寿,不过数十年,德义立与不立,差数千岁,岂可同日言也哉”(《中论•夭寿》)?
〔4〕曹植一直不能绝意于军政事功,其《求自试表》、 《自试表》始终表现出英雄主义情怀。
〔5〕参阅鲁迅《而已集•魏晋风度及文章与药及酒之关系》。
〔6〕饶宗颐《读文选序》征引卞兰之赞述太子赋云:“窃见所作典论及诸赋颂,逸句烂然,沈思泉涌,华藻云浮,听之忘味,奉读无倦。”饶氏于其中拈出一个“藻”字,强调曰:“由藻之出现,知纯文学(belle lettres)应起于汉季。卞兰之语正反映出此一实情”(《文辙:文学史论集》,学生书局,1991年)。饶氏结论大致不差。但需要补充的是,纯文学的兴起作为一个过程,“藻”字之用尚可向前推溯。张衡《归田赋》:“挥翰墨以奋藻,陈三皇之规模。”而班固《答宾戏》:“驰辩如涛波,摛藻如春华。”尤可表明“藻”之为文学语言的性质。颜师古《汉书•叙传》注之谓:“藻,文辞也。”
〔7〕后人对汉末文章的重视辞采美丽,有深刻的印象。 《艺概•文概》:“汉、魏之间,文灭其质。以武侯经世之言,而当时怪其文采不艳。然彼艳者,如实用何!”
〔8〕参见《文史通义•篇卷》。
〔9〕“这四科不过举出文体中主要的, 并不是总括了当时的一切文体”(青木正儿《中国文学思想史》春风文艺出版社,1985年, 第39页)。
〔10〕章氏《丙辰札记》:“盖自东都而后,文集日繁,其为之者,大抵应求取给,鲜有古人立言之者。故文人撰述,但有赋、颂、碑、箴、铭、诔诸体,而子史专门著述之书,不稍概见。而其文亦华胜于质,不能定为谁氏之言,何家之学也。其故由于无立言之质,致文靡而文不足贵,非文集之体必劣于子史诸书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