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感谢读者林槟的校对。
到哈佛念中国近代史,主要的目的就是跟随费正清(John King Fairbank)教授。我当年亦有此想,但很快就发现自已的兴趣更接近思想史,所以后来拜史华慈教授为业师,然而在考博士口试时仍请费教授主考我的中国近代史,以示对他的尊重,其实我并没有选修他太多的课,大多是旁听。
费教授是当年美国汉学界的“太上皇”,此乃举世公认,我们学生私下也常用他中间的名字—King为绰号。他为哈佛本科生开的两门课最为叫座:一为“近代东亚文化”(俗称“稻田课”:Rise Paddies),一为“中国近代史”;前者是和当年日本研究的泰斗(后任美国驻日大使)赖肖和教授(Edwin Reischauer)合开的,两人为此课所写的两本教科书:《东亚:大传统》(East Asia:The Great Tradition)和《东亚:现代的转化》(East Asia:The Modern Transformation)也是我们当年研究生必读的“圣经”;前者为“旧约”,后者为“新约”,可见其内容之详尽。尤其是后者,我们都把它当“史实”来读;所谓“historical facts",当时我们确信不疑,所以事无巨细,我们都读得滚瓜烂熟,甚至连费教授的简单有力的文体也背下来了:譬如讲到一八七O年“天津教案”的一段中,就说(大意如此):“英国领事举枪向暴民射击,不中,再射一枪,击毙……”,当时我最欣赏的就是这“不中”一语,英文只有一个字:“Missed”,传神之至。
这类历史细节是费教授的特长,他授课也是如此,语调干枯而细致,面孔毫无表情,上课开讲先来一句:"Ladies and Gentlemen”,立刻进入正题,毫不浪费时间,更没有废话或“转弯”(digression,这一点和史华慈教授恰恰相反)。据闻他第一次开“东亚文化”大班课的时候,为了引发低班学生的兴趣,时常辅以幻灯片,他在第一堂课放的第一张幻灯片就是一张中国的稻田图,然后他不动声色地说:“女士们,先生们,这是一块稻田,这是一头水牛……”,学生们因此把此课叫作“稻田课”,是哈佛有史以来持续最久(从五十年代直到现今)的课程之一。
费教授教的“中国近代史”当然更加仔细,又以传教士的活动以及晚清自“同治中兴”(大概想要与日本的明治维新比美)以后的改革运动最为详尽,所以学界往往把费氏的理论归纳为“西方影响与中国反应’(Western Impact and Chinese Response)的模式,后来引起不少批评.不必我在此赘言。他的这个模式,显然得自当年社会科学上极为流行的“现代化”(Modernization)理论,也许受了韦伯(Max Weber)的影响,特重制度上的“合理化”和“效率化”,而没有“人味”;换言之,他没有把人的因素和文化的复杂性列入考虑和讨论,所以他的书读来干燥无味。所幸他的英文文笔甚佳,因此我竟然把他的教科书作我的“英语读本”,配以史华慈的名著《富强的追求:严复和西方》(In Search of Wealth and Power:Yen Fu and the West),一简一繁,相得益彰。我的英文学术文体,在有意无意之间,都是从这两位老师的文体学习衍变而来的。后来又加上夏济安和夏志清二师的文学笔法,经我多番吸引磨炼以后,都成了我的写作文体。有人说我的英文写得不错,其实都是苦练—背诵、摹仿和吸取—出来的,如果有迹可寻的话,这条线也许可以从台大外文系课上学来的兰姆(Charles Lamb)和丘吉尔(大四选曾约农先生的翻译课,以丘翁的演说泽为教材),拉到在美留学期间的汉学界巨擘、再引到后来读过的一批人文气息较浓的批评家如特里林(Lionel Trilling)、巴赞(Jacques Barzun)和史丹纳(George Steiner)等人,我往往把他们的书翻来覆去地读,逐渐体会其行文和推理的妙处,然后再据为己有。我的学习语文心得是:只要下苦功,文本甚至一知半解都要死背,日久就会见效。看来这一代的年轻学子比我聪明多了,不肯下这个死功夫。
从费正清的治学转到他的文体,似乎和我的主题风马牛不相及,其实这恰是我的主题。从在哈佛第一二年向费正清教授求学的经验,我逐渐悟以另一个“真理”:其实历史也是写出来的,一个学者的写法往往和他写的“史实”之间有密切关系。(后来读到Havden White的“后设史学”理论,讲的正是这个道理。)费正清的文体是从“史实”的叙述出发,或将之放在“前景”,而在史实的背后衬以“现代化”(Modernization)的理论。如果他读过韦伯,也是为了学以致用,而没有看到韦伯“现代化”理论的另一面—所谓文化上的“disenchantment”—一种传统世界观的“去魅”,这是个极大的危机,但费氏在坚固的史实叙述中没有把这种危机感表现出来,这是我读完他的论著后不满的原因之一。另一个理由是他把制度的改革置于“人情”之上,西方的制度进入中国以后,产生的反响也是相应的制度,譬如他大书特书的清朝外交“朝贡”制度和西方之不合、以及同治中兴以后应运而生的“总理各国事务衙门”和海关,皆是明显的例子,后者的总监Robert Hart最后甚至成了费氏心目中的伟人。
我的这种思想上的不满情绪,和费教授的政治立场无关。我似乎早已把我的外交官梦忘得一干二净,甚至对于中美关系的问题也不闻不问。我领悟到的费教授其实是清史专家,而不是外交顾问(虽然他因其地位之尊不得不扮演这个角色),而他的学问是在给研究生上的“清史档案”一课上才展露无遗,因为他可以从这批大量的档案中探究清代统治阶层对付西方列强的方法。可惜我自己没有选这门课,如今思之懊悔莫及,否则我大可细读这些“文本”,而从清人文体形式中去体会当时的政治思想。至今我们仍然认为治中国近代史的史家对于“文体”不够重视,也许这又是我的文学细胞在脑中作祟吧。
我终于忍不住向费教授发炮了。在他开的一门阅读课中我大胆地借义和团为题发表我的谬论:为什么费氏的书中关于义和团的论述基本上都从西方传教士的立场出发?为什么义和团的“奉民”都是没有嘴脸的暴徒?这批低下层人物的“心灵世界”(mental world)如何描述?他们的入教仪式(和太平天国一样)是否值得仔细研究?换言之,文化人类学这门学科怎么没有进入中国近代史研究的领域,而只是一味抄袭西方“现代化”的理论?最后我竟大言不惭地说:“中国近代史的研究中人在哪里?!”此语一出,班上的同学都很惊愕,觉得我这个后生小子竟然敢在太岁头上动土!然而费教授听后,非但不以为怜,而且还露出他罕见的笑容对我说:他也感觉到这个缺点,所以正想说动史华慈教授和他合作,另写一本教科书。
从此之后——大概是我入学后的第三年——我和费教授的关系开始接近起来。他公开称我是一个“放荡不羁者”(free spirit),可能指的是我在为学上的自由心态吧,我从此也更以此自居,逐渐在思想上独立起来,不再完全相信老师说的话都是至理名言。而费教授似乎也对我另眼相看,非但请我(当然也有其他人)到他家的茶会——每周三下午定时举行,我也因此认得他的夫人费慰梅女士(Wilma Fairbank)——而且不止一次请我和少数研究生在周末到他的避暑山庄(在附近新罕普舍州的弗兰克林)去小住,因此也认识他夫妇收养的两个女儿,使我深深体会到费教授人情味的一面:对她的女儿平易可亲(其时他已六十多岁,而他的两个女儿尚未成年),而对他的夫人和老母更是敬爱有加,在这一方面他是典型的正人君子。因为他出身寒微,所以自少养就生活朴素的习惯。我们几个学生初抵山庄不久,他就带着我们去砍柴,体力劳动数小时,有一次他还率先跳进一个泥泞的小池塘中,要我们先洗一个“自然澡”。劳动过后,简单的晚餐吃得也格外开心,晚餐后闲谈一阵(往往是他夫人的话多),他就及早就寝了。第二天清晨他一早起身,立刻到他的小书房(在住屋附近)去工作,整天除三餐外不出雷池半步,据说是数十年如一日。而费教授在周末以外的工作日生活更是严谨,每天及早起身,大概在六时左右,七时不到——甚至在漱洗时——就开始一一打电话给他指导的研究生:论文写得怎么样?什么时候写完?有什么问题?我个人后来写博士论文时也有此经验,他的学生无一幸免。上午四个小时他绝不上课或见人,而是独自躲到他在怀特纳总图书馆(Widner Library)中的书房中去看书,每天下午才去上课、上班和处理劳务。他的住所——Winthrop街四十一号——距离图书馆仅数百步之遥,散步不到五分钟就到了。后来他对我说:“几十年来我省下不少时间!”又谆谆告诫似地说:“以后你们教书忙起来,每天能抽出两三个小时读书就够了!”我至今奉为金科玉律,但读起书来恐怕没有他那么专心。
费教授办事效率之高,到了惊人的地步。他的女秘书亲口对我说:他每天要口述录音数十封信,由她打字后当天或次日一定签名寄出,而且有信必复,我后来也和他通过信,并从他的复信中学习他如何造词用字。他办事条理井然,而且事无巨细一定亲自料理。后来我毕业前任教时发生在美居留问题,他竟然为这小事亲自打长途电话为我向华盛顿的官员求救,解决了我的问题,更勿论学生的就业、求职或申请研究费等等杂事了。他的学生甚多,结果每人都顺利找到工作,独我例外,因为我不想找工作,后来还是因别人不能到任而被逼去附近的达特茅斯学院(Dartmouth College)一去教书。记得我当时论文尚未写就,百般无奈,竟要求先到欧洲去“游学”半年,并找寻写论文的“灵感”,然后才去教书。费教授非但欣然答应,而且还为我弄到两千美元的奖学金去欧洲各国游历。记得我成行前去见他致谢,他给我三封信,要我在适当时机交给他的三位欧洲汉学界的朋友。其中一位是当年在伦敦执教的Stuart Schram教授(后以研究毛泽东享誉学界),记得我把费教授的信拿给他,他看后大笑说:“看来费教授要我带你到酒吧去喝酒,他说你是一个free spirit!”
我并非费教授的及门弟子,但他却处处不忘提拔我,他的夫人费慰梅(我一直叫她慰玛)更是如此。缘由之一是我的博士论文,我想研究至少五六位“五四”时期作家的浪漫心态,而费教授只要我研究徐志摩,当然我又没有听他的话。在写论文的过程中,我才得知费氏夫妇年轻时曾是梁思成和林徽音的挚友,我甚至猜测连费正清也和当年仰慕林徽音的几位中国知识分子一样,拜倒在她“石榴裙下”。慰玛更是林徽音的闺中密友,两人数十年间一直有书信来往,后来慰玛以这些书信为基础写成一本书,就叫作《梁与林》。后来我受慰玛之托联系中文译本的事,因此几乎每周日都会去拜访她,那时(千禧年前后)费教授已经逝世,慰玛把他的照片和著作放在床边,不时拿来看看,令我十分感动。更从慰玛的点点滴滴的口述中,感受到这位我一直不敢直呼其名的大教授人情味的一面。他的两个收养女儿更是对他的恩情念念不忘,她们二人(Laura和Holly)一直事父母至孝。大女儿学护士,二女儿学舞蹈。作父亲的特别为二女儿在他们的农庄建了一间面积颇大的练舞室。大女儿后来也子女成群,住在附近,时而和我见面,我因此也逐渐把慰玛视为母亲,甚至比对我自己的母亲更亲。
费正清教授逝世前数年曾有一次心脏病,幸而康复,他痊愈后发给每人一封公开信,内中叙述他大难不死的经过,备极幽默,妙趣横生,对于家人更是亲情毕露。他逝世前一个礼拜才刚完成一本书的稿子,据慰玛说:他亲自把稿递交哈佛出版社后就平静地过去了,似乎大功已经告成,了无牵挂。前年慰玛以九十余岁高龄去世时亦是如此,据Laura告诉我说:慰玛饱受病床之苦,有一天她把两个女儿和她们的家人都叫到身边宣布说,再活下去已没有意义,于是当晚就平静地过世了。
当时我身在香港,后来她的追思会我又未及参加,所以特别写了一篇祭文,表示追悼之意。费教授在世时曾写过一本自传,书名叫China Bound(《归于中国》),据说出版后他的学生都纷纷在书后查询有无自己的名字。我当然无此非分之想,只是觉得对费教授多年的提携和照顾感到一份歉意。据说在他葬礼的时候,大部分的学生都来了,我又缺席。也许,在他面前我总有一份腼腆,不像和慰玛相处那么自然。
史华慈教授
想起我的老师史华慈(Benjamin Schwartz),往往有一种欲哭无泪的感觉。我曾写过文章纪念他,也在另一本对话集中谈到他,但总觉得不能得其全貌。也许,我记忆中的史华慈都是一些细节和碎片,无法串连在一起变成一个整体。此文亦然。
我曾经说过史华慈是一位伟大的狐狸型的老师,因为“他从来不相信任何一个系统,或一种独一无二的思想标准。他非常怀疑,怀疑这种那种系统的可读性,或者某种系统放之四海而皆准”。所以他讲中国历史的时候,也从来不把中国的思想孤立成一个系统来看,而将之放在一个比较文化的框架中讲出来—也许不能用“框架”这个约束的字眼,而应该用“脉络”(context)这个意义更广的字眼,它至少有两层涵意:一是思想背后的历史和文化环境(包括思想家),一是某种思想和同一时空或不同时空中的其它思想间所构成的关系。史华慈教授往往兼顾这两个层面,所以他的学问也博大精深,然而乍听起来却似乎杂乱无章,竟无头绪。
我就喜欢他的这种“天马行空”的论述方法,而且多年来把它作为我个人教书的“商标”,甚至有时故意把想法打乱,搞得更复杂,以刺激更深层的思想探讨。后来我把这一套功夫放在文本的分析上,更觉得舒畅万分。然而,从某种严格的方法论立场看来,就有点“不成样子”了。我也不能把我的老师的思想方法庸俗地简化为杂乱无章,其实他是自有章法的。他的章法之一就是他所有学生都很熟悉的“双方面”辩证法:分析一个问题必会“从一方面看”(on the one hand),再从“另一方面看”(on the other hand),如此双方面互相辩证下去,越挖越深,却从来没有结论,而是把问题演变成“问题组”(problematique)。绝非“正反合”式的庸俗黑格尔辩证法所能概括。有人说这种方法出自犹太文化的传统,我只能姑且听之,但我自己并非犹太人,我也怀疑任何民族有其固有的思想方式。
走笔至此,已近一千字,却还没有进入我叙述的主题。其实这也是我故意引用我的业师方法来向他致敬,因为他每在开讲或论文开始就会把某个问题反复辩证澄清,然后才进入主题。
我第一次听史华慈的课,是在我入学哈佛的第一个学期,课程似乎是“中国中古思想史”,还记得他在堂仁带着一本汤用彤的学术专著,但在课上从未翻阅。然而,史华慈上课,从哪个时期开始讲并无所谓,他可以在十分钟之内把问题“扯开”了,到更广更深的层次。他这一招就把我镇住了,原来中国思想史可以这么讲!原来中国思想的蕴涵如此丰富!(当时我在“下意识”之间还是有点瞧不起中国思想,甚至看完全套冯友兰的《中国哲学史》也并不佩服。)史华慈在一节课四十五分钟之内就为我展示了一个知识的“新大陆”,而这个新大陆就是中国的文化传统。从此之后,我抛弃了来美国念中国研究是占使宜的想法,而把中国研究作为一个探讨所有学问的新开端。
我和同在哈佛攻读中国思想史的张灏和杜维明不同,他们本来就是历史系或中文系出身,根底本来就厚;我却是个道地的半途出家的门外汉,本来学的是外文,而且大学四年也从来没有想到念中国思想史。然而,兴趣往往是不自知的,现在回想起来,我对思想史的兴趣早在芝大听摩根索教授的课上就“隐现”了——当时是一种对于外交学或政治学的反抗—我想挖掘浮面政治形态背后的文化背景和思想源泉,这就和文化史与思想史搭上了线。我的中西文化认同危机虽是留学期间多年困扰的问题,但史华慈的课也早已为我打下另一个“认同”的基础:其实我不必区分中西,因为这两个观念都不简单,而史师处处不忘提醒我们:所谓“西方”(the West)这个名词只是为了方便才用的,在思想史上没有单一的“西方”而只有几个不同但相关的文化传统,最重要的当然就是希伯来的基督教传统和希腊罗马的古典传统,而这两个传统和中国传统之间并无所谓“影响和反应”的关系,而是某种对等或对称,可以互相“照明”,所以史师常在堂上提到所谓“Axial Age”的问题:指的是中西双方在上古都经历过一个思想上的辉煌时代(关于这个问题,后来张濒曾为文发扬光大)。
二零零二年我在香港科技大学客座,适与张灏为同事,我们时常谈到我们的“班老师”(Benjamin的旧称是Ben)—这个名字我也是一直不敢当面称呼他,但经他再三劝诱之下,直到我也在哈佛任教之后才敢称他为Ben,因此也更拉近感情上的距离。我当了教授以后,每次见到这位班老师,都有一种向他倾诉—甚至“告解”—的冲动:恨不得把脑海中的听思所感都告诉他,请他指点迷津。其实这种感觉早在学生时代就有了,开始时不敢接近他,因为觉得自己很不足,对问题的理解不够全面也不够深入。后来选他专为研究生开的“研讨班”(seminars),逐渐可以和他作近距离的讨论了,但仍然经过一番周折。
记得我选的第一门研讨课就是史华慈和另一位教授林伯克(John Lindbeck)合开的“当代中共政治”(史教授身兼历史和政治两年,也在两系开课)。第一堂上课就由两位教授开讲,林伯克教授只能淡谈研究资料,而史华慈却把整个中共政治作为个大问题来谈,和讲思想史一样有深度,也一样复杂,对我这个来自台湾对中共无所知的人(除了在芝大课上所得到的一鳞半爪之外),真是大开眼界。然而这堂课又和芝大的研讨课不同,两位老师并没有指定看什么书,第一堂完了就解散,由学生各自找资料研究,直到学期快完了才又聚在堂上报告。这种教法也是我一生罕见,现在是行不通的。记得我于课后一片茫然,写什么题目呢?只好硬着头皮去见史教授,他听说我是外文系出身,似乎对中共文学有点兴趣(当时我在台大的业师夏济安先生也刚开始作中共文学的研究,偶有书信往来),就漫不经心地提到延安文艺整风问题,内中有个有关作家萧军的个案,于是我立刻到图书馆去找萧军的资料,不但提交论文而且后来把论文改写成博十论文的一章。我用的角度很特别:不把萧军视为政治整风的一节,而把他的思想行为作为一种左翼文人的浪漫心态,由此而和党的整风政策冲突。这个独特的观点,竟然得到两位教授的激赏,从此奠定我研究当代作家的兴趣。
从此我和这位业师也结了缘,我变成了他手下的“文学爱好者”,他每次在班上提到文学艺术都要向我望一眼。后来我胆子也大了,待到再选他的另一门研讨课“中国近代思想史”时,就决定研究林纾(林琴南),原因是要和业师分庭抗拒:他研究严复—一个晚清思想界的翻译家,我当然要研究林纾这个晚清文学界的翻译家。没想到四十年后,我的研究又回到这个老题目!林纾生前译了不下一百多本小说,我哪里找得全?更读不完,只好以瞎子摸象的方法摸到林译的两个英国作家:狄更斯(Charles Dickens)和葛德(Rider Haggard),以此代表近代西方文化上的两股思潮,一文一武,相得益彰,我写来也十分得自应手,其实并没有下过太大功夫掌握林纤的资料也没有讨论他的古文文体。不料班老师阅后大为激赏甚至在图书馆遇见到我,也当面赞之不绝,令我有点无地自容。因此这一篇论文也进入我的博土论文成为一章。后来为了“搭配”林纾,我又加上一章论苏曼殊,把二人作为五四浪漫文人的“先行者”。此是后话。
业师研究严复多年,最后终于出书,名曰《寻求富强:严复和西方》,篇首是他的同事哈慈(Louis Hartz)特别写的一篇序言,内中指出此书非但对中国近代思想史大有贡献,而且更重要的是经由严复翻译的研究使得西方自由主义的传统得到一种崭新的阐释。换言之,史华慈用中国思想的例子“照明”了西方思想。最近有人重新研究严复的译文,发现在许多支节上严复可能是故意误译的,因此也再次证明了班老师的真知灼见,特别是在该书讨论严复译赫胥黎和斯宾塞的两章,严复在晚清追求“富强”的思潮影响下,把西方个人和集体的关系“曲解”,而认为前者是后者的基本元素,以之构成国家富强之本(大意如此,可能因目前身边无此书而有所简化)。我当时读来兴奋异常,把买来的硬装本读之又读,密密麻麻地注了又注,圈之又圈,还用红蓝两种笔画线,把几段重要章节几乎背了出来。所以我在上章中说,我的英文文体脱胎于对于两位业师的摹仿:费正清的文笔言简而意赅,史华慈的文笔则散出一股哲学性的华丽。非但句子甚长,而且还用了不少“大字”,法文(ressentiment),德文(weltanschaung)和拉丁文皆有。后来我才悟到倒不是老师卖弄文字,而是他的语言背景本来就是如此:年少时在波士顿丘“拉丁中学”(是一间名校)就开始会拉丁文,在哈佛作本科生时专修的是法国哲学,二战服役时间又学了中文和日文,而他的德文和希伯莱文则有犹太人的家学渊源。除了法语文外,他又兼及西班牙和意大利文,据闻有一次他到意大利开会,早晨打开报纸看后大谈中国新闻,别人都目瞪口呆,原来该地没有英文报纸,他看的是意大利文报纸,竟无知觉。多年后有一次我到他家拜访,亲见他和夫人吵架,原来闹的原因是他到底懂得几种语言,她夫人说他至少懂十国语言,他坚持只懂六七种!我也看到他桌面上摆着刚从图书馆借来的不少德文书。那时(大约五年前)他己退休,但仍然每天读书工作不懈,从他的住所走路上班,到费正清东亚研究中心,他的办公室仅须十分钟,他这种孜孜不倦的精神,和费正清一样,也是数十年如一日。我有时去费正清中心吃午餐,就是为了坐在他那一桌,和众人一起听他高谈阔论,针砭时事。其实他的看法比那些“中国通”(所谓China Watchers)学者更深入,而且料事如神,往往事后证明他是对的,而研究中国政治多年的“中国通”反而错了。
我至今仍然认为史教授和那些“中国通”在一起是浪费他的宝贵时间,他却从来不介意。他的办公室的门永远都是开的,任何人都可以敲门而入,他也和任何人都可以谈,只要你提出一个有意思的问题。我多次和他单独见面之前,都要想出一两个问题,有时想不出来则不敢见他,后来他却反过来时常向我提出问题。我在哈佛任教时,常在课外主持会议或工作坊,他每请必到,甚至不请自来,事后也会向我说:“你的工作坊比别的有意思,我可以学到一点新东西。”这是我任教花十年最感荣幸的事。我因此也奉从他这种活到老、学到老的精神,不过没有他那么勤奋。记得他在自己的退休会上说:多年来在哈佛任教,他感到很幸运,可以从来来往往的各地学者中学到不少东西。这也许是谦词,也许真是他的一贯作风,然而我又怀疑:这些来来往往的访问学者中又有多少人的学问可以和他匹敌?
史华慈曾是费正清的及门弟子,但费教授就曾公开承认学问(特别在思想史方一面)不如他。我又亲眼看到或读到他和其他顶尖学者“较量”的例子。有一次我旁听他和另外两位名教授开的一门研讨课:“西方思想在他国”,讨论的是俄国、中国和中东思想的比较,主讲俄国史的派普斯(Richard Pipes)也是一位名教授,但整个课中主章所有论述的却是史华慈,我相信他也懂俄文和俄国史,而派普斯对中文却一窍不通。还有一次,哈佛几位教授为反越战而联合举办演讲会,史教授继另一位俄国教授发言,几句话就推翻了他的论点。他还写过一篇名文,公开批评汉娜·阿伦特(Hannah Arendt)——这位海德格的女弟子、当年数一数二的欧陆思想家——就以中国传统为例,指出阿伦特太过偏爱古希腊的“公共”生活(所谓vita activa),并认为此一模式不能行之于四海而皆准。我在芝大任教时,有一次请他来演讲,他又公开批评当时红得发紫的名教授布鲁姆(Alan Bloom),认为他对尼采的解释有问题。诸如此类的例子,举不胜举。然而史华慈绝不是一个好胜或好出风头的学者,可能他真的服膺学术上的节操和真理而真理当然是愈辩愈明的。
我把史华慈视为我的师长甚至我的“替代父亲”(surrogate father),这种“情结”当然在师徒关系上很普遍,正因为如此,我偶尔也会不自觉地“反抗”他。毕业后我为了教学而研究西方文学理论,而兼及文化思想理论,其时可能受了一种“业障”,觉得我的老师的论点不够“理论性”,特别是德里达解构之风袭卷美国学府之后,我又觉得吾师在此方面无以教我。不料在他逝世前几年.有一次在路上碰到他他劈头就问我一句:“Read any Derrida lately?”(最近看过德里达的书吗?),我一时不知所措。后来读他晚年的文章,内中不但引了德里达,而且也兼及萨依德(Edward Said)和其他理沦家。班老师深知近年来学术界的这种“理论转向”,但他精研理论后却不为所动,坚持他的中国文化本位。这一种执着,应该使那些在美教中国文化却处处炫耀西方理论的年轻一辈(多是来自中国大陆)的学者汗颜吧。我当年对于吾师的下意识间的反抗何尝不也是这种潜在的“西方优势论”在作祟?而吾师晚年真正达到的境界,至少我只有登高弥止而仰叹。我曾在一篇追悼他的短文中写道:最后一次去他的寓所看他,他已因癌症复发而卧病在床,医生早已束手无策,事实上他在等死,但却十分宁静,他像慈父一样向我和玉莹(当时我们尚未结婚)问候生活情况,眼光慈祥,我顿时感动起来,向他报告说:想提早退休,如此可以多一点时间过一种“静思型生活”,我当时不自觉地用了他批评阿伦特的那篇文章中的两个字眼,竟然把“静思生活”的拉丁文说成“vita contemplata”,他听后不置可否,但立即纠正了我的语言错误:“不是contemplata,是contemplativa!当年我是念过拉丁文的。”最后这句话在大陆版《世纪末的反思》中出了一个小错,被置于引号之外,变成了我当年读过拉丁文!这个“我”的光圈不是我的,荣耀应归还我的业师。在该文最后,我提到他正在听巴哈的音乐。“每一次听都觉得内涵很深。”我现在写此文时,也不自觉地在听巴哈的音乐,尤其是那首Cantata Bwv 82号中的咏11又调,心中又涌起一股冲动:真想把这张由女中音Lorraine Hunt Liberson主唱的唱碟送给他,又怕他的在天之灵早已听过了。
不知道我的老师的中文姓名是谁起的,但确是恰如其人:史(历史)—华(中华)—慈(仁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