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社会心态是一定时期内弥散在整个社会或某些社会群体中的宏观、变动和突生的社会心理态势。本文讨论了社会心态的概念界定和学科谱系,梳理了这一研究领域在社会心理学中兴起、沉匿和复兴的历史背景;结合心理学和社会学的双重视角,分析了在社会转型的特定历史时期,社会心态借由群体表征和个体认同等心理过程的形成机制;倡导通过对社会心态的分析,建立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心理学的研究范式;呼吁通过对“中国体验”这一转型期中国人社会心态的研究,在精神层面赋予中国社会的转型以完整的价值和意义。
【关 键 词】转型时代;社会心态;形成机制;中国体验;研究范式
1978年以来中国社会所发生的翻天覆地的变化,开始受到人们尤其是社会科学家们的高度关注(孙立平,2005)。“对转型的学术观照不仅为锻造中国社会科学提供了前所未有的良机,而且或许也能够使这场转型避免沦为单纯的财富增长或GDP堆积,从而有助于在全球范围内提升这场巨变的精神意义”(周晓虹,2014)。不过,同人们对转型的高度关注相比,尽管在这一领域也产生了一些脍炙人口的佳作(如伊亚尔等,2008),但社会科学领域的相关进展尚不能回应转型提出的理论与现实挑战。不仅“转轨所具有的世界历史意义,看上去几乎没有在可观察到的现象中反映出来”(乌斯怀特、雷,2011:25),而且在诸如社会心理学这样的本应关注社会变迁的学科中,也缺乏对社会转型的系统和长期的研究(王俊秀,2014)。
就中国社会心理学而言,不仅这几年许多人意识到社会转型既向中国社会心理学提出了挑战,也提供了前所未有的良机(方文,2008;马广海,2008;周晓虹,2009;王俊秀、杨宜音主编,2011),而且中国学者多年来也一直敏锐地从“社会心态”及其相关领域入手,欲图为有关转型的社会心理学研究独辟蹊径。单单这30年中,与“社会心态”一词相关的学术论文不断增多就是一例明证。①这里的问题主要在于,除了不多的一些研究外,不仅大多有关社会心态的研究都相当肤浅,而且在重建过程中受美国影响较大的所谓中国主流社会心理学对社会心态的研究依然缺乏应有的兴趣(杨宜音,2006;王俊秀,2014)。肤浅,会导致在“社会心态”一词滥用的同时,真正关涉社会转型本质的相关议题被遮蔽或过滤;而兴趣的缺失,则不但无法对转型时代中国人的社会心理做出富有价值的说明,而且从根本上说也会使得社会心理学的中国化努力最终付诸东流。
一、社会心态:概念厘定与学科谱系
社会心态(social mentality)一词,在中国社会心理学领域大概是仅次于“社会心理”获得最为广泛使用的概念,同样也是“界定多不严格”(杨宜音,2006)、最缺少“学理上的缜密分析”的概念(马广海,2008)。在中国社会近30多年来的转型实践中,这一概念因与宏观的变动过程的“天然”联系(在中文语境中,“态”或“态势”本身就有一种变动不居的涵义),获得了最为广泛同时也最不严格的使用。这一状况也促使几乎所有稍稍规范的研究在起步之时都首先会认真辨析“社会心态”概念的基本内涵,以期使自己的探索能够奠定在严谨的科学基础之上。
在中国社会心理学的既有文献中,有关社会心态概念的界定基本上达成了两条共识:其一,社会心态是在一定时期内形成的整个社会或社会大多数成员共有的宏观的社会心理状态。杨宜音提出:“社会心态是一段时间内弥散在整个社会或社会群体/类别中的宏观社会心境状态,是整个社会的情绪基调、社会共识和社会价值观的总和”(杨宜音,2006)。其二,因为受特定时期的社会文化变迁的影响,这一社会心理状态是动态的,或者说是变动不居的。在本文欲与之对话的一篇论及社会心态及转型社会研究的论文中(以下简称“王文”),作者就提出:“社会心态是(在)一定时期的社会环境和文化影响下形成并不断发生着变化的”(王俊秀,2014;马广海,2008)。
上述论文在表面热闹实际上孱弱的社会心态研究领域堪称为数不多的几篇重要而严谨的文献,其作者将宏观性和动态性界定为社会心态的基本特征自然恰如其分。这里的问题是,指出宏观性和动态性是否就把握住了“社会心态”这一概念的全部内涵?换言之,我们是否可以将社会心态简单地表述为在一定时期内弥漫于整个社会或某些社会群体中的宏观的、变动的社会心理状态?
将社会心态的基本特点限定在宏观性和变动性两个特征之上所带来的局限,从“王文”给定的社会心态的定义中可见一斑。在这一定义中,王俊秀强调社会心态是一个社会多数成员表现出的普遍的、一致的心理特征和行为模式,也强调了“作为一种氛围,(能够)成为影响每个个体成员行为的模板”,但是作者却有意无意地忽视了向读者交代,这种普遍一致的心理与行为特征是从何而来的?或者说是如何形成的?在我看来,造成这种“疏忽”的原因可能很多,但最基本的原因在于:如果站在单纯的心理学的立场上去解释社会生活及林林总总的社会现象,那么,一方面从主观上说,研究者的关注点就只能像加德纳·奥尔波特那样,聚焦于社会或群体生活对“个体”成员及其行为之影响(Allport,1985/1968);另一方面从客观上说,因为缺乏互动的视角,研究者就无法去想象也更不可能去解释,众多单个的个人是如何通过某种社会或心理机制,最终形成一个社会或社会群体的大多数成员普遍一致的心理特征和行为模式的。
如果转换到社会学的立场,去思考从单个的个体心理转化为群体或社会心理的事实,在宏观性和变动性这两个基本的内涵或特征之外,社会心态恐怕还有第三个特征——这在我看来也是最本质的特征,即涂尔干所说的作为一种“社会事实”所具有的突生性(emergence)。突生性是指包括社会心态在内的社会事实确实源自个人事实或个体心理,但它并不是个人意识或心理的简单之和,它一经形成就有自己的特点和功能。借用涂尔干的话来说,“集体心态(group mentality)并不等于个人的心态,它有其固有的规律”(Durkheim,1966:xlix)。应该说,包括“王文”在内,这一领域现有的文献大都比较好地把握了社会心态的宏观性和动态性,但却都有意无意地忽视了其突生性。比较而言,在这一点上,杨宜音的研究离社会学家的视野最为接近,她意识到社会心态“不等同于个体心态的简单加总,而是新生成的、具有本身特质和功能的心理现象”。但是,多多少少受限于心理学的个体主义立场,在杨宜音那里,这个“新生成的”社会心态,却依旧“来自社会个体心态的同质性”(杨宜音,2006)。如此一来,作者所做的所有向社会学“靠拢”的努力,最终还是在两个向度上化作一场身不由己的“揖别”:其一,既然具有同质性的社会心态原本就是由具有同质性的个体心态而来,那么在这个个体心态向群体或社会心态的“转化”过程中,究竟“新生成”了什么?其二,既然在这个转化的前和后,社会心态的内容都是同质性的,区别只是在其承载主体一为“个体”、一为“群体”或“社会”,那么是否意味着,同质的社会心态可以通过一样同质的个体心态获得一种还原主义的解释?
对突生性的忽视,以及由此造成的心理还原主义立场,不可避免地会影响到“王文”有关社会心态的学科传承的讨论。在“王文”中,作者花费了相当的篇幅讨论社会心态研究的学科谱系,但是,由于作者并没有真正意识到社会学与心理学的差异何在,以及由这种差异造成的与社会心态这一研究论域的亲疏远近,以致作者最终得出的结论就只能是:“社会心态的研究既要继承心理史学的传统,也要继承心态史学的传统”,“既要关注社会学的传统问题……也要沿着涂尔干所希望的个体表征与集体表征的心理学方向去努力”,“以心理学的社会心理学为基础,继承和发展社会学的社会心理学的宏观视角和现实关怀”(王俊秀,2014)。这种折衷主义的立场不仅混淆了上述相关学科的本质差异,而且由于其对心理学立场不恰当的强调,反而有可能使研究误入忽视突生性甚至忽视社会生活本质的歧途。
“心态史学”和“心理史学”是“王文”考察的第一对影响“社会心态”概念及其研究的学科来源。“王文”之所以一开始就讨论心态史学与社会心态研究的关系,与其将“心态”概念不恰当地归诸1929年后方出现的“心态史学”有关(另见杨宜音,2006)。尽管这一概念如勒高夫(Jacques Le Goff)所言一直可以追溯到17世纪的英国哲学之中,但其现代意义上最初的使用者却是法国社会学家涂尔干、勒庞(Gustave Le Bon)和列维-布留尔(Lucien Lvy-Bruhl)等人。心态史学对这一概念的借用,主要受到涂尔干和法国早期社会学的影响,当然也转而受到弗洛伊德所创设的心理史学(它始于1910年弗洛伊德对达·芬奇的研究)的影响。不过,尽管受到心理史学的影响,但与侧重个人生活经历对其人格成长影响的心理史学不同,“心态史本质上是一种涂尔干式的研究观念的方法”,它“强调集体的态度而不是个人的态度”(伯克,2006:111)。正是在这点上,我的看法与“王文”不同,我们强调能够为社会心态研究提供学术后援的不会是心理史学而只能是心态史学。②
“个体社会学”与“整体社会学”是“王文”考察的第二对影响“社会心态”概念及其研究的学科来源。这对概念源于“王文”大段引用的波兰社会学家彼得·什托姆普卡(Piotr Sztompak)(什托姆普卡,2011),而在主流社会学中大体可对应于“微观社会学”和“宏观社会学”:前者以个人的社会行为为对象,后者以宏观的社会结构为中心。不过,社会心态研究的学科脉络在关注宏观或社会整体的法国早期社会学之中,与强调个体间的微观互动过程的德国及美国的个体社会学并无什么密切的瓜葛。③同理,因为混淆了“个体”和“整体”(社会)的本质差异,“王文”接下来有关涂尔干和列维-布留尔的讨论,也就难免会混淆“个体表征”(个体表象)与“集体表征”(集体表象)两类迥然不同的心理现象,并错误地将两者都归入“心理学方向”。事实上,在涂尔干看来,个体表征作为一种心理事实是个体心理学研究的对象,而集体表征作为一种社会事实则恰恰是社会学的研究对象,尽管涂尔干确实设想过建立一种能够同时处理上述两种表征(表象)的“作为个体心理学和社会学的共同地盘的”、“完全意义上的形式心理学”(formal psychology)(Durkheim, 1966)。
最后,“王文”考察的第三对影响“社会心态”概念及其研究的学科来源是“社会学的社会心理学”和“心理学的社会心理学”。虽然作者交代了两种社会心理学的学科演进脉络,但他对“社会心态研究应该以心理学的社会心理学为基础”的观点,却没有在文中作任何逻辑的说明或经验资料的证明。例外的是,作者不知为何会将公认的“心理学的社会心理学”家威廉·麦独孤(William McDougall)有关群体心智(group mind)的论述放入社会心态研究的“社会学的社会心理学”遗产?一种可能的解释是,作为《社会心理学导论》的续集,麦独孤这部著作讨论的是与涂尔干、塔德(Gabriel Tarde)和勒庞等社会学家讨论的“集体表象”、“群体心理”及“大众心理”十分相近的主题——“群体心智”。不过,我们接着就会讨论,两种社会心理学的分野,并不仅仅在于心理学家刻意回避群体过程,而在于他们对群体现象所持的个体主义立场甚至本能论的解释;而解释视角不仅会受到其投身的学科的影响,也是由他们所处的时代及该时代所关心的主题所决定的。
二、追溯传统,或社会心态研究的兴衰
几乎所有的关于社会心态研究兴衰的历史讨论,都涉及社会心理学学科本身的变动与范式转换。其间的观点无非是,在20世纪初,随着欧洲传统向美国传统的转变,凭借着F.奥尔波特(Floyd Henry Allport)为代表的实验社会心理学的崛起,心理学的社会心理学成为北美社会心理学独一无二的主流。与此相应,原先在欧洲社会学中十分活跃的、被莫斯科维奇(Serge Moscovici)称为“第三共和国知识主流之一”(莫斯科维奇,2006:85)的群体心理学和勒庞的思想逐渐边缘化,其核心概念和知识构成——“社会心态”也开始被人们淡忘,以致“在社会心理学百年学科史当中,‘社会心态’并不是一个积累了很多研究成果的领域”(杨宜音,2006)。
仅就细节而言,以上表述基本准确地描述了社会心理学内部的分裂,以及关注“个体中的群体”(即个体行为的社会背景)的社会学传统如何日渐式微,而关注“群体中的个体”的心理学传统如何走向“一家独大”的历史。但是,要完整地解释社会心态研究的兴衰,或社会心理学中“群体心理学”暨倡导群体(社会)研究的社会学传统的兴衰的真实原因,仅仅依靠对社会心理学内部两种传统此消彼长的学科史解释是远远不够的。我们看到,正因为将上述兴衰的讨论局限于学科内部,“王文”才会将社会心态研究在20世纪初及其后的衰落,简单地归于美国“主流社会心理学本身缺乏宏观社会心理的研究”,因此“更少触及社会转型的问题”(王俊秀,2014)。美国社会心理学缺乏宏观社会心理研究不假,但应该追问的是,同样处在社会转型的大变动中,何以美国社会心理学就会对转型熟视无睹,忽视包括“社会心态”在内的宏观社会心理问题?在这一点上,我们认为,事实上无论是关注大群体与社会的欧洲早期社会心理学,还是关注个体的美国主流社会心理学,都不过是孕育其成长的本土社会文化环境的产儿。从这个意义上说,它们都没有忽视自己的社会转型实践,只是一方是“群体”或“社会”,另一方是“个体”,成为转型所关注的焦点或问题之所在;同样,也正是两种社会转型所关注的焦点或问题不同,才最终导致了两种社会心理学不同的历史境遇。
(一)欧洲:群体如何在转型过程中成为问题
自17世纪甚至更早,欧洲社会就开始了被称作“现代化”的社会变迁或转型历程,“这些变迁的核心就是18世纪和19世纪欧洲发生的‘两次大革命’”(Giddens, 1982: 46)。如果说英国工业革命影响到其后数百年间的经济发展,那么法国政治大革命则彻底改变了整个世界的政治制度、社会秩序和意识形态,并因其是“真正的群众性社会革命”(霍布斯鲍姆,2014:65),才会导致不同的社会群体走马灯似地一个个轮换登上风暴的中心,并使一波接一波的革命热潮及对革命的恐惧迅速由法国传播到整个欧洲,以致“1789年由一个单一国家掀起的革命已演变成整个欧洲大陆的‘民族之春’”(霍布斯鲍姆,2014:130)。
法国大革命带来的混乱和血腥,摧毁了旧有的社会秩序,而“当我们悠久的信仰体系崩塌消亡之时,当古老的社会柱石一根又一根倾倒之时,群体的势力便成为惟一无可匹敌的力量”(勒庞,2005:2)。在其冲击下,“个人的暴政为集体的暴政所取代,前者是弱小的,因而是容易推翻的;而后者是强大的,难以摧毁的”(勒庞,2004:235)。此后,群体或勒庞所说的“乌合之众”、“群氓”(the crowd)开始成为霍布斯鲍姆(Eric Hobsbawm)称之为“革命”的那个时代的首要问题,以致莫斯科维奇干脆将那个年代称之为“群氓的时代”(莫斯科维奇,2006)。
就学科史而言,我们曾经指出,“西方社会学的出现最初乃是对法国大革命及革命造成的旧社会秩序崩溃后果的消极回应”(周晓虹,2002:18)。毫无疑问,法国大革命中的群体及其暴行(所谓“多数人的暴政”)给整个19世纪留下了挥之不去的阴影,不仅托克维尔描述过革命及向专制复归的复杂心态(托克维尔,1992),莫泊桑也描述过“一种相同的思想在人群中迅速地传开,并支配着大家”的革命心理,并直言不讳:“我对群体有一种恐惧”(转引自莫斯科维奇,2006:20-21);塔德同样认为,因为群体常常将自己想象为受害者,因此他们往往会采取“最恶劣的暴行”(莫斯科维奇,2006:218)。无独有偶,“勒庞(也)受着这场大革命的纠缠……他对法国大革命的社会心理学研究,往往是因为他看到了19世纪法国的群体生活而对历史的回顾”(墨顿,2005:20)。可以说正是连续不辍的革命浪潮,最终使勒庞以集体心理或社会心态为主题,出色地论述了包括“借助语言和口号的魔力,用新的神祇取代了旧的上帝”的“雅各宾心态”(Jacobin Mentality)在内的种种革命时期的心理状态,是如何“主导了法国大革命中的人们”(勒庞,2004:70,67)。
欧洲学者对社会心态及集体心理的关注热情,不仅体现在涂尔干、列维-布留尔等法国社会学年鉴学派使用“集体表象”(collective representations)概念来表征集体心理,以及德国社会学家卡尔·曼海姆欲图通过“具有破坏现存秩序的各种纽带功能”(Mannheim,1936:185)的“乌托邦心态”来讨论集体生活,而且也渗透在心理学家的研究论域之中:不仅荣格提出过与“集体表象”十分相似的“集体无意识”(Jung,1924:216)概念,而且“有野兔一样竖着灵敏的耳朵的犹太人”弗洛伊德,原本关注个体无意识,却因19世纪的革命、20世纪初的战争及随后而起的“反犹主义”浪潮,同样对“怒火中烧的群众的力量”(莫斯科维奇,2006:301)不寒而栗。最后,那个一直被视为心理学的社会心理学之鼻祖的麦独孤,其1908年出版的《社会心理学导论》“也只是对塔德力求解释集体生活的主张的一次回应而已”(参见Pepitone,1981)。
(二)美国:个体如何在转型过程中成为问题
同欧洲相比,作为一个移民社会,美国缺乏悠久的历史和传统,也没有封建主义和专制统治,因此,美国没有经历欧洲尤其是法国那样的政治大革命,他们的近代社会转型是与工业革命齐头并进的。如果说,离乡背井的移民在用自己的脚告别过去的同时对未来投出了信任票,那么能够想象的是,这个对自己和对命运都深信不疑的群体,自然会形成富兰克林描述的那种“个人凭借进取精神获得成功”(贝拉等,2011:40)的“美国梦”。最后,伴随着这场转型,“由于地理条件优越,历史的培育和哲学的论证,他们把依靠自己提高为哲学信条,而个人主义最终竟变成美国主义的同义语”(康马杰,1988:38),以致在法国大革命的阴影下成长起来的托克维尔,能够最早敏锐地发现,因为民主社会推崇人人平等,也因为物质的丰腴,使得个体最终登上了美国的历史舞台。而个人主义这种“成熟而心安理得的情感”(Tocqueville,1945:98),既是一种让人嫉羡的“心灵的习性”(habit of heart),同时也孕育着使民主社会最终走向专制的危险。
托克维尔的敏锐使得个人主义后来成为讨论美国文化的主题(Lasch,1978;贝拉等,2011),事实上它也左右了社会学和社会心理学从欧洲传统向美国传统的转变。美国人罗斯(Edward Ross)和后来也移居美国的麦独孤,这两位1908年缔造社会心理学的奠基者很快遭冷遇,原因多种多样,但最重要的恐怕还是伴随着“个体”的登场,“群体”尤其是阶级、民族、集群这样的大群体已黯然退场。一如佩皮通所言,此时尽管在美国各种社会心理学理论相互攻讦,但“它们在一个纯理论的观点上仍达成了共识,那就是——个体是惟一的现实”(Pepitone,1981)。
一开始,作为欧洲思想的二传手,那些鼓吹集体心理的学者如罗斯、麦独孤以及吉登斯(Anthony Giddens)(类意识)、萨姆纳(William Sumnerm)(习俗)活跃异常,但很快就遭到了个体主义者的“封杀”:F.奥尔波特坚信,“国民性、共济会纲领、天主教教义以及诸如此类的东西并不是在某个体成员身上得以表现的所谓群体心理,而是在每个个体心理中不断重复的一系列观念、思想和习惯,它们仅仅存在于个体心理之中”(Allport,1924:4),因此所有关于“群体心理”的理论都不过是群体心理学家们杜撰的“群体谬误”(the group fallacy)而已。进一步,F.奥尔波特确立的个体主义立场(萨哈金,1991:166)获得了此时被引入社会心理学的实验手段的支持。正是凭借着个体主义、实验主义,以及在社会科学的成长过程中一直标榜的实证主义,F.奥尔波特最终解决了社会心理学作为一门合法的经验研究学科的建立问题(Cartwright,1979;周晓虹,1993)。一直到20世纪60年代,“各种内在于个人的动力机制占据了大部分主导理论的核心,而除了唤起‘刺激’或指导‘认知’表达的功能以外,客观社会环境基本被排除在外”(Pepitone,1981)。与此同时,即使在逐渐边缘化的社会学的社会心理学中,对群体尤其是大群体研究的兴趣也同样淡出,代之以个体间的社会交换和互动研究。
(三)社会的复兴,或群体如何再度成为问题
社会心理学对群体或社会兴趣的再度复苏,与1968年席卷美国与欧洲社会的青年大造反运动以及作为其背景的“反战运动”有关。正是这场青年大造反运动,使得欧美社会处于激烈的动荡中,资本主义及与其相应的生活方式第一次遭受全面的抗议。面对日益严峻的现实,许多人呼吁社会心理学家,“应该走上街头,迅速解决最迫切的社会问题”(伯克威茨,1988:4),遗憾的是,以个体主义为主导的实验社会心理学因为脱离了社会现实,无法为医治任何社会病提供良方。如此,明眼人都开始意识到,“从实验室中的‘社会助长’问题研究到理解校园内的动乱或国际间的仇恨还有很长一段距离”(墨菲、科瓦奇,1980:613)。这导致以往一直作为一般大众心目中的“宠儿”的社会心理学开始失去人们的信任,整个学科发生了自20世纪20年代以来的第一次危机,以致莫斯科维奇会形象地说,以1968年的“五月学潮”为标志的欧美青年运动,乃是一张石蕊试纸,它检验出了西方社会心理学的不成熟性(参见Israel & Tajfel,1972:19)。
1968年的“造反”和1789年的“革命”一样,使群体重新浮现在历史的舞台上。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原本处在半边陲地带的欧洲社会心理学家们首先发难(Israel & Tajfel,1972),并很快带动了美国社会心理学内部的叛逆力量(Cartwright,1979;Pepitone,1981;Parker,1989),他们对美国社会心理学中“社会”的缺场提出了激烈的批评。④与此同时,原本满足于微观互动与交换探讨的社会学的社会心理学家们,也开始将注意力重新指向集体心理凸现其间的集体行为与社会运动(Smelser, 1963;Tilly, 1978)。
三、集体表征与个体认同:社会心态的形成机制
早在1901年,涂尔干在《社会学方法的准则》第二版序言中就指出过,我们“对于集体思维的形成规律至今仍然一无所知”,而“社会心理学,其职责就是去确定这些规律……”(Durkheim,1966)。虽然F.奥尔波特直接促成了包括社会心态概念在内的一系列群体心理的出局,但他毕竟出色地意识到在人和人之间产生的这种“心理”和在大脑中由神经组织产生的“心理”之间毫无相似之处,因此有关群体心理或社会心态的讨论就不是心理学的分内之事。如此,无论社会心理学中“群体”的出局是因为“缺乏将群体作为系统来处理的理论”(Steiner,1974),还是因为人们对“群体”持排斥态度(Pepitone,1981),要讨论群体心理就必须面对涂尔干的问题。⑤
从历史上看,有关社会心态或集体心理形成的说明,即“涂尔干之问”的解答,大体上可以分为心理(学)主义和社会学主义两条基本路径,它们的主要差异在于前者持还原论的立场,后者则持突生论的观点。大部分心理学家和我们一再提及的塔德、勒庞等早期欧洲社会学家,是心理主义的拥趸,所以他们往往将集体心理还原到最基本的个体心理层面加以解释,而解释的利器则是常常交织在一起又被称为集体心理的三大原质的暗示、模仿与感染。尽管具体的解释五花八门,但是心理主义者的基本问题在于,他们都将模仿和情感视为人的本能或冲动。通过众人的聚合所导致的“匿名性”,这些“存在于个人成员内心深处的潜在冲动释放出来”(豪格、阿布拉姆斯,2011:171),某种狂暴而不受约束的集体心理由此而生。
与此相反,秉承涂尔干和马克思传统的社会学主义者,坚持在群体的层面对群体心理或社会心态的形成机制做出说明。拉尔夫·特纳提出,作为特定的群体行为,群众或曰聚众(the crowd)所以会出现不同于个体的行为,是因为在特定的情境中个体间的互动(传言或谣言是一种主要的互动形式),产生了随后能够支配和控制个体行为的“突生规范”(Turner,1974:390)。进一步,此时新的突生规范所以会起作用,源于聚众成员对集合体的“认同”;显然,当“这些个体将其自身觉知为统一社会范畴的成员,并在自身的这种共同界定中共享一些情感卷入,以及在有关其群体和群体成员身份的评价上,获得一定程度的社会共识”(Tajfel & Turner,1986)时,一种相同或相似的社会心理就会形成。这里的问题在于,无论是社会规范还是个体认同,它们是特定情境下即刻建构的产物呢,还是有某种既成的历史文化或社会背景成了这些突生物的建构模板呢?
(一)集体表征:为认同提供心理模板
社会心态这种特定时期内大多数人所具有的宏观和变动的社会心理,尽管是一种突生现象,但并不完全是自发形成的或随意蔓延的,在某种人群集合体中原本可能相似的、也可能相异的甚至大相径庭的个体的心理状态最终发生趋同,是因为它们是以某种心理模板作为建构框架的。这种为个体认同提供集体心理建构基础的模板,就是涂尔干所说的集体表象(collective representations),或莫斯科维奇所说的社会表征(social representations)。
表象(representation),中文也译成表征,是涂尔干1895年撰写《社会学方法的准则》时使用的一个极为重要的概念。诚然,作为精神或意识的再现,表象有个体表象和集体表象之分,但是涂尔干坚信这两者迥然不同,因为“个体意识源自孤立的有机体的心理学存在,而集体意识则产生于诸多这类存在的结合”(Durkheim,1966:103-104)。不久之后,列维-布留尔借用了“集体表象”概念讨论原始思维,并认为这种思维的最大特点就是拥有诸多具有神秘性质的集体表象:“这些表象在集体中是世代相传的;它们在集体中每个成员身上留下深刻的烙印,同时根据不同的情况,引起该集体中每个成员对有关客体产生尊敬、恐惧、崇拜等感情。它们的存在不取决于个人……它先于个体,并久于个体而存在”(列维-布留尔,1981:5)。在这里,列维-布留尔强调了集体表象的两个基本特点:(1)传承性或历史性;(2)突生性。
从某种意义上说,20世纪70年代开始的欧洲社会心理学的复兴,就是以涂尔干和勒庞等为代表的法国早期社会学的复兴。以欧洲社会心理学的旗手莫斯科维奇为例,在《群氓的时代》中,他通过塔德、弗洛伊德尤其是勒庞的理论,复兴了群体心理学;而在《社会表征》中,他通过将“集体表象”转化为“社会表征”,使这一“涂尔干之魂”的论域从共同体(传统社会)转向社会(现代社会)。
虽然“集体表象”和“社会表征”都强调了群体心理或社会心态的突生性质,但这两个概念也有所不同:前者突出了集体表象的历史性,以及因此决定的稳定性或积淀性;而后者则突出了社会表征的当下性,因为“它们还没有充裕的时间以使固有的积淀物成为不变的传统”(Moscovici,2000:32),以及因此决定的动态性和多样性。在这里,我们使用“集体表征”的概念,希望对上述两个概念采取一种兼容并蓄的态度:集体,不仅不排斥社会(社会也是一种人群共同体),而且更易适用于社会心态概念常常指涉的各类社会群体;而集体表征则既包含了可以通过当代人的“具象化”(objectifying)过程加以呈现的历史积淀成分,也包括了不断通过“锚定”(anchoring)过程纳入系统的现实动态成分。⑥其实涂尔干很早就申明,集体表象是“前辈的传统与当代的影响相叠加”(Durkheim,1966:106)的产物。
如果这样一种表述能够获得响应的话,那么集体表征的概念内涵可能就能够在表达集体精神世界方面获得更为宽裕的余地。具体说来,我们其实可以将传统、风俗、习惯、国民性、集体记忆或集体无意识,以及时代精神、社会价值观、社会氛围、舆论与时尚、社会共识甚或意识形态都视为集体表征的不同形式。惟一的区别在于,前几项可能更多地表现了历时性或积淀性的一面,而后几项则主要体现了共时性或动态性的一面。比如,以更多体现历史面向的“集体记忆”为例,对于从事记忆的个体来说,“集体框架恰恰就是一些工具”,可以帮助人们“重建关于过去的意向”(哈布瓦赫,2002:71)。正是从原有的集体记忆对现实的社会心态或集体行为具有无法回避的影响而言,布莱特会说“所有的记忆都是前兆”(Blight,2001:397)。再比如,以更多体现现实面向的“社会共识”(common sense)而言,这一概念比较好地表达了群体成员在认知层面上的一致性。像莫斯科维奇所说,“社会共识在我们的社会中被不断地创造出来”(Moscovici,2000:66),但困难在于如何解释个体的认知及其改变是如何蔓延到群体或社会中的大多数成员中的?显然,无论是面对新的自然现象(如近年来愈来愈甚的雾霾)或社会现象(如引发强烈不满的贫富差距),社会成员在讨论或交流对它们的看法时,总是借用熟悉的科学知识或社会信念(如公平、正义以及历史经验)予以锚定(解释),再形成新的具象化表征,由此形成一般社会共识即新的集体表征形式。而社会心态,正是在这样的社会共识或集体表征基础上,经由个体认同形成的心理群体发酵、膨化而成。
(二)个体认同:心理群体的形成
集体表征为社会心态的形成提供了基本的心理模板,但这种由历史和现实共同铸就的模板要演化为群体或社会中大多数人共同的社会心理态势,还必须获得个体在心理上的认同。如果说集体表征为人们的心理趋同提供了基本的方向,那么个体认同则通过心理群体的形成将社会生活中的散在个体凝聚在一起。
我认为,要完整地论述社会认同对社会心态或集体行为形成的影响,具体的路径可能有两条:其一,最初的一些个体是如何凝聚为群体的?其二,更多的个体是如何在心理上归属或加入这个群体的?就第二条路径而言,社会认同理论家们已经出色地论证了“归属一个群体就会获得一种社会认同”(豪格、阿布拉姆斯,2011:4),⑦但更重要的可能是前一条路径,因为它必须直面一个问题,即诸多个体的可能相同也可能相异的心理,最终是如何转化为一种相同或相似的群体心理的?
在讨论社会心态的形成中,包括“王文”在内的诸多研究者都关注到了“心理群体”(psychological group)的概念(王俊秀,2014;杨宜音,2006),但客观说,“王文”将勒庞提出的这样一个概念单单解释成如同“参照群体”(reference group)那样,是“在心理上对于成员有重要意义的群体”(王俊秀,2014)则并不完全。对于社会心态及集体行为的讨论来说,心理群体最重要的意义在于,它是个体向现实的社会群体转化不可缺少的中介。换言之,无论是弥散在社会中的个体(勒庞专门申明,“不一定总是需要一些个人同时出现在一个地点”,“成千上万孤立的个人也会获得一个心理群体的特征”(勒庞,2005:12),还是无组织的聚众中的个体,他们首先要意识到相互间的一致性,并认同某种集体表征(传统、价值观或社会共识),即在精神层面上凝聚起来成为一种“心理群体”,才可能采取一致的行动,最后通过集体行动向社会运动的转变,成为现实的有组织的社会群体。“心理群体”不一定是有形的,但它的现实性在于:“构成这个群体的个人不管是谁,他们的生活方式、职业、性格或智力不管相同还是不同,他们变成了一个群体这一事实,便使他们获得了一种集体心理,这使他们的感情、思想和行为变得与他们单独一人时的感情、思想和行为颇为不同”(勒庞,2005:14)。
如果说,心理群体的概念能够较好地说明一些个体是如何凝聚成群体的,那么,更多的个体是如何在心理上归属或加入(心理)群体的呢?在这个过程中,认同同样起到了举足轻重的作用。以泰菲尔(Henri Tajfel)的观点,社会认同的产生需要经过这样两个基本过程:(1)社会分类或社会范畴化(social categorization),即当个体将自己与前述心理群体的成员置于同一范畴时,他就会以此划分我群和他群,主动缩小与我群的差异,同时扩大与外群的差异(这是异质性转化为同质性的第一步)。(2)社会比较(social comparison),即新加入的个体会将自己的看法与我群成员的尤其是群体的看法(不同形式的集体表征)相比较,从而或改变或增强原有的看法(这是异质性转化为同质性的第二步),即形成所谓“共识”。最后,“共识(即人们之间达成的一致意见)的建立,增强了某人对其观点真实性的信心”(豪格、阿布拉姆斯,2011:29)。至此,一种能够支配集体行为的社会心态大致形成。
图1简要呈现了社会心态及集体行为的形成机制,其间经历了集体表征和个体认同的相互作用,这是有关社会心态形成的理性分析过程。但事实上,如图所示,真实的社会心态的形成过程,同样无一不交织着各种情感和非理性的因素。虽然我们批判以塔德为代表的心理还原主义者将群体心理的形成简单还原于匿名状态下个体间的暗示、模仿与感染,但在包括社会心态在内的群体心理的形成过程中其实无处不体现着暗示、模仿与感染的力量,在心理群体的形成过程中尤为如此。如果说,暗示有助于形成某种社会共识,模仿有助于形成某种行为意向(如勒庞所言,“支配着大众的是榜样,不是论证”(勒庞,2005:104),那么,感染就是社会情绪基调的调色板。情绪化赋予了群体心理及集体行为的极化可能,也因此赋予社会心态以两重性,简单说,“群体固然常常是犯罪群体,然而它也常常是英雄主义群体”(勒庞,2005:19)。当它是问题群体或犯罪群体时,整个社会弥漫着恐怖压抑、暴戾乖张、惊恐万状和焦躁不安的氛围;而当它是英雄主义群体时,则代之以群情激昂、众志成城、万众一心和不怕牺牲的社会心态。当然,冷静的社会心理学家都明白,有时在一夜之间就会发生这两种极端社会心态的颠覆性转换。这也是为什么始终未能从法国大革命的惊恐中摆脱出来的莫泊桑、左拉、勒庞、西格尔(Scipio Sighele)以及弗洛伊德,本质上都认同托克维尔的见解:希望在自己的国家和国民中,“看到的是缺点而不是罪恶,并且只要少一些罪恶,宁可也少一些伟大的壮举”(Tocqueville, 1945:262)。
四、社会转型、中国体验与社会心理学的范式重构
美国社会学家赵文词(Richard Madsen)在论及20世纪60年代以来海外中国研究领域的变化时,提出影响这种变化的并不仅是简单的新数据的变化,也不仅是中国社会的变迁,而是当时流行的理论范式、能够获得的数据(现实)和社会舆论(他借用古尔德纳的术语,称之为学术研究的潜存氛围(metaphysical pathos of research)三者互动或博弈的结果(赵文词,1999:55-56)。
与社会心态相关的研究领域的兴趣变化,一样可以用赵文词的上述观点来解释。我在上文已经交代,以美国为代表的心理学的社会心理学或所谓北美主流社会心理学,因为恪守实证主义、实验主义和个体主义的立场,导致了过度关注“群体中的个体”而不是“个体中的群体”,由此,“宏大的社会现实,被歪曲为人为的实验室中漠不相关的个体之间虚假的社会互动”(Tajfel,1981:7)。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当1968年因席卷全球的“青年大造反”使“群体”再度成为问题时,来自欧洲的“反叛”终成现实。在社会认同理论、社会表征理论以及社会建构理论和话语分析成为社会心理学中流行的新的理论范式的同时,包括社会心态在内的群体心理也再度引起人们的关注。
无独有偶。作为一种无意中的回应,1992年在香港中文大学举行的首届“潘光旦纪念讲座”上,费孝通提出社会学研究在人文生态层次之外,还要研究心态层次的问题:“必须建立的新秩序不仅需要一个能保证人类继续生存下去的公正的生态格局,而且还需要一个所有人均能遂生乐业、发扬人生价值的心态秩序”(费孝通,1999/1993:315)。这一想法后来生发成拓展社会学研究传统界限的主张(费孝通,2003),也引起了诸多有意义的讨论(苏国勋、熊春文,2010;赵旭东,2010)。
虽然这些讨论出色地意识到“社会学和社会心理学对于心态的忽视是费孝通提出扩展学科边界的原因”(赵旭东,2010;王俊秀,2014),但在两个方面存在进一步解读的必要。其一,费孝通所谈的“心态”与我们这里所谈的“社会心态”是不是同一个概念?我们觉得既是又不是。说它是,费孝通谈的“心态”确实是与人文生态或社会结构相对应的“人的精神世界”;说它不是,或不完全是,是因为这个“心态”如杨清媚的解读,起码说包含了“一种集体意识,或者说是一种集体记忆”(杨清媚,2010:28),也就是说,费孝通的“心态”是我们所说的“社会心态”+“集体表征”,这从费孝通将史禄国的“Psycho-mental Complex”一词翻译成“心态”即可获知。在这一点上,赵旭东的解读十分准确:它“强调的是心理和精神层面的群体传承”(赵旭东,2010)。从本文有关社会心态概念的演化史讨论中可以看出,我们讨论的“社会心态”和费孝通的“心态”有所不同,它的主要向度是现实的,或者说是“一定时期内的”(杨宜音,2006;马广海,2008)而不是历史的。我们以为,正是因为“王文”在这一点上有所混淆,作者才会用既是“一定时期……形成并不断发生着变化的”、同时又是“超稳定的”(王俊秀,2014)这样互为矛盾的词语,来描述社会心态及其结构,并进而将社会心态错误地部分等同于国民性。其二,费孝通在晚年论及心态及心态秩序的最终动机究竟是什么?作为一位享誉世界的社会学家和人类学家,除了他终其一生都在魂牵梦绕地关注学科的未来命运外,我以为,这一论述可能还与他的另一个身份或自我认同有关,即“费孝通晚年坚持自己的归属是一个‘绅士’,他希望自己能够被放在中国知识分子传统当中去理解”(杨清媚,2010:29)。作为一位信奉“以天下为己任”的“最后的绅士”,费孝通在他接近一个世纪的个人生涯中亲身体验了两次虽有间隔但朝向一致的现代社会转型:1911年的革命和1978年的变革。这两场大转型在改变中国社会的历史命运的同时,也带来了对原有社会秩序的猛烈冲击,甚至带来了“更为迫切的心态秩序的危机”(费孝通,1999/1993:316)。提倡“心态”研究,正是这位中国社会学“先知”对我们现在越来越感同身受的“问题”或“危机”所做的一种提前警示。
我们已经论述过,在欧洲的转型中“群体”成了问题,而在美国的转型中“个体”成了问题。那么,在中国社会的大转型中,问题的焦点或性质又是什么呢?要理解社会转型中的社会心理学问题,必须了解中国文化的性质及其近代以来的变动。就此而言,如果说西方尤其是美国文化所倡导的价值观是个人主义的(Parsons,1966:96),那么东方或中国文化所倡导的价值观或是家族主义的(杨懋春,2006),或是情境主义的(许烺光,1989),再或是关系主义的(Ho,1979),而1949年后则是集体主义的。尽管存在这样或那样的争论,但大多数人都认为,西方文化崇尚个人的自主和独立,他们在社会互动中也具有平等和民主的行为模式;而东方文化强调以家庭或家族为中心,强调服从权威,无论是家庭、家族还是国家权威,概莫能外。1911年辛亥革命尤其是1919年五四运动之后,受西方影响,中国人尤其是年轻一代开始追求个性自由,对家庭和家族本位提出了空前激烈的挑战,以致个体与群体(家族)的关系问题第一次出现了紧张乃至对峙。
1949-1978年,随着国家成为惟一的利益主体,国家的利益取代了个人、家庭和家族的利益,以国家利益为核心的集体主义价值观开始主导人们的行为。这种集体主义片面强调集体的至上性和绝对性,严重忽视个人的存在,不能满足个人的正当需求,最终必然迫使个人去关心自己,脱离集体去谋求自己的发展,使得集体主义最终也只能徒具其表。1978年改革开放之后,尤其是1992年推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以来,旧有的价值体系崩溃,而作为对“文化大革命”期间极端漠视个人自由与个人权利的一种反动,个人主义开始大行其道,甚至漠视集体、社会、国家的极端行为也不鲜见。由此,个体与群体(集体、社会、国家)的关系问题再度紧张,甚至变得愈加尖锐。
如果说个体与群体间的关系问题,就是中国社会长达近百年的社会转型所一再面临的社会心理学的核心问题,那么这一转型现实或由此可获得的“经验数据”当然就会对中国社会心理学的范式转换发生有力的推动。当然,要真正实现这一范式转换,还不能缺少赵文词所说“潜存氛围”的影响,也就是说转型社会所呈现的个体与群体的紧张关系还必须引起包括学术界、媒介和一般公众在内的社会关注。因个体与群体关系的紧张乃至冲突引发的心态秩序的危机问题,虽然作为客观的社会事实已经存在,少数像费孝通这样的智者也有警觉,但在2000年前甚至2008年奥运会召开之时,并没有引起整个社会在主观上的重视,⑧或者说,此时它还不是一个确定的社会问题。从建构论的观点来看,作为一种社会事实,社会心态的失序问题最终落入人们的视野,既与学界和媒介的讨论与曝光有关,也与2004年后国家提倡建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导致的公共性解释框架的变化有关:对“和谐”而不是“革命”或“发展”的强调,使媒介、公众乃至整个社会都有可能对种种不和谐的社会现象中反映出的心态失序问题表现出应有的敏感。其中最重要的两个标志是:其一,在2011年春天通过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新华社,2011)中,开始明确写进要“培育奋发进取、理性平和、开放包容的社会心态”;其二,2011年4-5月《人民日报》评论部连发5篇题为“关注社会心态”的系列文章,开篇即明确提出“心态培育,(是)执政者的一道考题”,而“焦躁疑惧、迷茫失落、愤青思维、拜金主义……在急剧转型中社会心态的失衡之势,是我们正在面临的挑战”(本报评论部,2011)。
中国社会心理学界对这一挑战给予了积极回应,不仅有人归纳出当下八种消极的社会心态:浮躁、喧嚣、忽悠、炒作、炫富、装穷、暴戾、冷漠(夏学銮,2011);也有人开始系统地研究中国当下的社会心态及其走势(王俊秀、杨宜音主编,2011,2013),他们出色地意识到“对社会心态的把握与调适,也是社会变革的一个无法忽视的社会心理资源与条件”(杨宜音,2006),因为“社会心态既是社会转型的反映,也是影响社会转型的力量”(王俊秀,2014)。
与上述研究者一样,自2009年以来,我们也提出在研究宏观的经济与社会发展的“中国经验”的同时,也要关注中国人的价值观和社会心态在最近30年中所发生的微观嬗变,即我们所称的“中国体验”(周晓虹,2009,2011)。尽管中国体验不完全等同于社会心态,但其中宏观、动态同时又具有突生性质的部分却构成了转型时期中国人社会心态的主要基质。可以说,中国体验与中国经验作为1978年开始的这场史无前例的大变迁或社会转型的一体两面,赋予我们这个独特的时代以完整的历史意义和文化价值(周晓虹,2014)。
中国体验,以及更为广泛的社会心态研究,涉及中国社会心理学研究范式的转换。这种转换的一个基本标志,是将实验室或亚社会情境中的个体或小群体的社会心理研究,转移到宏观的社会转型背景下的社会心态研究。因为“社会心态比之社会心理,是一个更能够准确地反映当前社会变迁过程中人们心理世界的变动状况或特征的词汇”,而“从某种意义上说,社会心态这一概念的提出并被广泛使用,是汉语社会心理学研究对社会心理学学科的一大贡献”(马广海,2008)。不过,与其说这种“贡献”是一种“实然”状态,还不如说它还只是一种“应然”状态。在欧洲社会心理学提倡将群体或社会带回社会心理学的视域之中时,中国社会心理学如果真能够正视进而解决伴随着现代性的推进,千百年来受到过度压抑的中国人的个性的崛起或张扬,因与强大的群体(从家族到群体再到社会直至国家)制约间的持续紧张形成的对峙问题,我们就一定能够像我们的欧洲同行一样,与关注个体或小群体社会行为的美国主流社会心理学分道扬镳或独树一帜。而我们对费孝通先生向往的“安其所,遂其生”(费孝通,1999/1993:315)的心态秩序的理解,自然也就是每个人都能在群体或社会之中找到自己满意的位置,同时让自己的个性在民族圆梦的过程中焕然一新。
注释:略
参考文献: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