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斌:奥斯维辛之后,如何理解神学上讲的“罪恶”?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1653 次 更新时间:2015-04-10 08:33

进入专题: 奥斯维辛   神学   罪恶  

游斌  

人类的精神之旅,乃以大大小小的遗迹或纪念碑建筑作为坐标。但没有哪一个坐标,能像奥斯维辛这样,以一个方圆不到一公顷的面积,简陋的建筑、荒凉的场景,却这么深刻地拷问着人类的心灵,决定着当今世界的价值走向。可以说,理解不了奥斯维辛,就理解不了当今世界的政治结构,理解不了国际法准则,理解不了普世人权的价值观念。

大概在十多年前,我参加一个国际性的学术会议。一位犹太学者作完了关于奥斯维辛和“大屠杀”的哲学反思的报告后,一位著名的中国学者提出在中国历史上有南京大屠杀,同样可以作为人们反思暴行的素材时,却遭到这位犹太学者的断然拒绝。她说:“它们之间不具有可比性,纳粹对犹太人的屠杀是独一无二的,这不是一般性地反思人类暴行的素材。”我在会后思想他们的对话,如果按此推理,那不就意味着奥斯维辛只是一个孤立的事件,不能用来观照人类历史上的其他战争和暴行吗?那它又能为人们反思暴力、战争提供什么样的意义呢?

近日,当我有机会到波兰的克拉科夫,并得以参观附近的奥斯维辛时,我才同情地理解了这位犹太学者。是的,奥斯维辛不能等同于一般的战争,也不能等同于一般的暴行。它是纯粹的罪恶。纳粹对犹太人的屠杀,不属于战争的一部分,甚至不属于战争派生出来的暴行。纳粹把集中营建在奥斯维辛,只是因为它正好处于欧洲的中心,有便利的火车将欧洲各地的犹太人运送来此。在欧洲的这些占领区,战事大致平息,德军已经建立起有效的统治。纳粹要灭绝犹太人,也不是因为出于恐惧,因为犹太人对于德国不能产生任何威胁,那些迈步走向毒气室的不少是天真的儿童、孱弱的老人和行走不便的孕妇。纳粹屠杀犹太人,也不是为了什么经济利益。在奥斯维辛纪念馆,有一个贮存遇难者两吨头发的展室,据说当时纳粹出卖这些头发,每公斤价值半个马克。处理一个遇难者,消耗的物资,可能比得到的要更多。

这就是说,纳粹杀害这些犹太人,不是出于任何的理由。正如不需要任何理由的存在是最本体的存在,不需要任何原因的快乐是最高的快乐,不需要任何回报的行动是最具责任感的行动,不需要任何理由的仇恨乃是纯粹的仇恨。纳粹出于纯粹的仇恨、纯粹的厌恶,在二战期间屠杀了600万犹太人。因为奥斯维辛,纳粹的二战就不是普通的国与国之间的争雄,也不是普通政治意义上的战争,而是一种纯粹的罪恶,一种荒谬却真实地在20世纪的人类中间实现自身的罪恶。

也许这种纯粹的罪恶,能够使我们更深地理解罪恶的两个本质。欧洲中世纪基督教神学家奥古斯丁(345年-430年)对于罪恶的定义是,真正的罪恶是由于人们自由意志的错误选择。人的自由意志不去追求在等级上更高的存在,却去追求那些更低的存在,于是恶就产生了。乍一听来,好像他的解释没有多大意思。但奥古斯丁对罪恶解释的真正启发之处,在于他把罪恶与自由意志结合在一起。它的深层含义在于,罪恶的本质具有自由性,它不属于自然律,也不受道德律的束缚。它具有某种实现自身的自由力量。它可能出现在人类社会的任何一个角落,也可能发生在人类历史的任何一个阶段。奥斯维辛不是由某个野蛮部落建立起来的,也不是发生在荒蛮的远古时期,它发生在当时科技最为昌明、启蒙主义和理性主义荡涤了文明的每一个角落的德国。

奥古斯丁对于罪恶还有一个经典的解释,即恶是善的缺失。通俗地讲,就是该有善的地方,没有善,这就是恶。在神学史上,人们通常说这样的解释是对恶的实存性的否定,但这似乎没有理解到奥古斯丁的深意。正如黑暗永远要比光明更为广大,光的归宿永远是黑暗;“无”永远要比“有”更为根本,“无”才是万物之始一样,恶作为一个否定性的实在,恰恰是一个比善更为根本、更为强劲的力量。善始终只是闪耀在人类历史的前台的一些光亮,而恶才是后面更广大的背景。作为一种虚无的、否定性的力量,恶时常吞噬着善。

奥斯维辛以它那几排简陋的红砖建筑,却摧毁着人类对于“性本善”的浅薄自信。在奥斯维辛的面前,每一个人的存在都被从根上拔起,置于无所立足的荒原之上。在奥斯维辛的面前,我们宁愿作一只蚂蚁,而不愿被称为“人”。

发生在科学、民主的20世纪的奥斯维辛也提醒我们,其实,每一个人潜在地都是“犹太人”。罪恶具有自由实现自身、拥有比善更强劲的力量,使得它可能在任何时代、任何角落都可能变成现实。因此,如果说奥斯维辛之后,有什么记忆罪恶、纪念那些死于罪恶的亡灵的最佳方式的话,那就是与罪恶作斗争。对罪恶保持沉默,就是将自己置于黑暗力量的一边。正如那句名言所说:“起初他们追杀共产主义者,我不是共产主义者,我不说话;接着他们追杀犹太人,我不是犹太人,我不说话;后来他们追杀工会会员,我不是工会会员,我不说话;此后他们追杀天主教徒,我不是天主教徒,我不说话;最后,他们奔我而来,再也没有人站起来为我说话了。”

    进入专题: 奥斯维辛   神学   罪恶  

本文责编:wanghan
发信站:爱思想(https://www.aisixiang.com)
栏目: 学术 > 哲学 > 宗教学
本文链接:https://www.aisixiang.com/data/86485.html
文章来源:本文转自2012年8月28日《中国民族报》,转载请注明原始出处,并遵守该处的版权规定。

爱思想(aisixiang.com)网站为公益纯学术网站,旨在推动学术繁荣、塑造社会精神。
凡本网首发及经作者授权但非首发的所有作品,版权归作者本人所有。网络转载请注明作者、出处并保持完整,纸媒转载请经本网或作者本人书面授权。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爱思想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分享信息、助推思想传播,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若作者或版权人不愿被使用,请来函指出,本网即予改正。
Powered by aisixiang.com Copyright © 2024 by aisixiang.com All Rights Reserved 爱思想 京ICP备12007865号-1 京公网安备11010602120014号.
工业和信息化部备案管理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