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导言
狭义地讲,描述“硬科学”的“科学”毫无疑义是实证的。科学家们的工作大体上是发现那些可称为“外在”的、已经存在的明显的现实,或是(如果他们水平再高些)构造模型,这些模型能对关于特定实验的结果作出某种值得争议的预见。科学是关于“是”或猜想的“是”,而不是“应该”。“科学家”极少向他或她本人提出关于他的或她的“存在目的”的问题。然而,科学为什么具有最终的“社会”价值?问题一旦这样提出,严格的实证界限很快就消失。通过或多或少的自然的假定,科学由于能预先指明其可控制的用途而具有了价值。物理学作为实证科学,就是诸如宇宙航行和氢弹这样的现代技术奇迹的先导。
“认识真理吧,真理使你多产”这句格言完全适用于科学,尤其是在本世纪中期及此后出现了那些令人畏惧的伦理问题的时候。对物质世界运行的认识,已经允许人类日益担负起对他周围“自然过程”的控制。并且除了我们时代那些新的伦理问题外,这种由于科学应用而成为可能的控制已经在很大程度上实际成为单向性的了。这种控制已经引人注目地改善了人类的命运。但这种“改善”如何衡量呢?通过人类自己的评价来衡量——这是所能提供的唯一令人满意的回答。然而应该承认,在这个回答里已经具有了规范的含意。“改善”是随着科学使控制成为可能而得到的;因此“应该”从事科学;这就存在对科学家们的才能运用的明显的规范支持。
人类是一个世界,人类活动是“自然过程”。既然如此,难道日益增长的关于人类及人类活动的认识在科学中没有它的适当地位吗?难道我们不应该期望这种认识的增长将产生出可与那些从一般科学发展的其他方面出现的已被证明的结果相媲美的结果吗?为什么在“人的科学”和别的科学之间应该存在一条绝对的界线呢?
如果科学的规范目的被忘却,这些问题就只有单向答案。日益增长的科学认识和“改善”之间的必然联系,是由知识所允许的控制提供的,这种控制可以运用来促进人们作出肯定的评价。在这方面,“人的科学”能做到与物的科学相一致吗?
二 作为实证科学家的鲁滨逊·克鲁索
考察一下鲁滨逊·克鲁索(Robinson Crusoe)在他的海岛上独自存在的情形。在某种意义上,他的大部分行为都可称为一个正在制造并验证假说的实证科学家的行为。“这种红色的浆果使我生病;那种蓝色的浆果使我健康。岛东边海里鱼儿很多;岛西边海里有鲨鱼。”克鲁索正在验证关于他的身体,关于他的性情,以及关于他的新环境的外部因素的假说。他在从事“人的科学”以及其他各种科学的研究。当他通过自己的计算,应用新获得的认识,并按照这种新认识控制环境及他自身时,他的生活标准改善了。
让我们现在转向星期五(Friday)为出现后克鲁索在海岛上的情形。星期五现在成了克鲁索自然环境中的一部分,克鲁索将像对待其他部分一样去获取关于这一部分的认识。因此,他将继续像一个实证科学家那样行事。他将提出并且验证假说。当他这么做时,他将获得认识,而且他应用这种认识时,这种认识将允许他去控制星期五的行为。而当他做了这些后,他将能改善——按其标准——他自己的生活。为了说明问题起见,甚至可以离开笛福(Defoe)的叙述,想像克鲁索发现星期五对蛇极为迷信,以至到了害怕蛇的形象的地步。由于做出了这个在完全意义上是真正的科学发现,克鲁索也许通过在沙面上描画各种形象.便能按照他的意愿去构造星期五的行为。
故事到此忽略了星期五也具有像一个实证科学家那样行事的能力。对于星期五来说,鲁滨逊·克鲁索是这个新的自然环境中的一部分,并且他也将提出并验证关于克鲁索行为的假说。克鲁索和星期五这两个实证科学家,都在发现他们的环境的各个方面,并且他们各自为了改善自己所评价的生活标准,都通过应用他们的科学发现来控制这个环境。克鲁索在“利用”星期五对蛇的迷信恐惧;星期五在“利用”他所掌握的关于克鲁索的认识。每个人各自的处境,都比没有一点他所发现的科学认识时要好。
三 合计
作为例证的克鲁索和星期五的故事的寓意应该是清楚的。各人在作为实证科学家行事。并为自己的目的应用他的发现时,都会发觉这种活动是有报偿的。但是,由于现在有了彼此相互作用的两个有知觉的存在,从而不存在要求“科学”——在该例证研究中实践的科学——去改善这两人团体的福利的任何事先基础。对作为一种活动的其含义在导言及在克鲁索的一人环境中都不言而喻的“科学”的规范支持,当被应用到相互作用行为时,似乎有疑问了。科学在应用时暗含着控制,而对各个不同的个人目的的控制并不必需导向共同利益。②
克鲁索和星期五一起生活时所面临的不是一个标准意义上的科学问题,无论一个人或两个人获得科学认识的进展多么迅速,他们所面临的仍然是一个相互调整的问题。在这里,不存在有任何有待发现的将有助于实现这种相互调整的现实“外在”。各人会逐渐认识这个自然环境中各种要素的所有权,并且各人会以相当的精确度构造处于各种相互作用环境中的
另一人的行为。当克鲁索(或星期五)发现星期五(或克鲁索)以某种方式按照他的存货增减来行事时,各人都会运用我们称为“经济科学”的东西对另一人的行为作出预测。但是,只要各人都是独立行事的。这个环境将仍然是一个无合作竞争的环境。在这种无合作竞争中,竞争“科学”充其量只能向竞争者们指出某种最理想的策略选择。我们由此可以联想到,一个许多人的社会就是一个具有复杂情况的克鲁索-星期五环境。
四 各种制度的构想-评价:作为“科学”的政治经济学
然而如果我们假设克鲁索(或星期五)构想(梦想)一个不同的世界,那末这仍然是一个他和星期五(或克鲁索)孤独存在的那个海岛世界,但是是一个两人之间的相互作用变成为合作的世界。不过什么才是值得考虑的构造方案呢?当然,克鲁索可以把他本人和星期五构想成完全不同的生物,但他知道这种构想不过是妄想。在那些两人同样可被认识的可行方案范围内,克鲁索(或星期五)仍可构想各种“可能性”——这是从沙克尔(G.L.S.Shackle)那里引进的一个有用术语。一个各人抑制自己不去利用另一人的已知弱点的世界,对两人来说也许都是一个更好的世界。在他构想这个可供选择的相互作用时,克鲁索被要求从事一种性质上与描述他对浆果可食性或星期五迷信这些“真理”的研究的科学截然不同的“科学”。
这里要求的是对其他人的行为进行某种构想,而此种其他人行为在性质上完全不同于只是由一组对环境变化的预期反应构成的直接反应模式。克鲁索作为一个简单意义上讲的实证科学家,按照所获认识行事,便可作出一组关于星期五对外界刺激因素的反应的预测(当然,星期五对克鲁索同样可以这么做)。但这组预测将不会直接有助于构想从“跃出无秩序状态”、“离开独立调整均衡”、“摆脱两难境地”中产生的相互作用。克鲁索(或星期五)必须构想一个在某种意义上道德与他等同的人,以便考察共同的利益前景。进而,他必须构造这个在其中各个当事人都按赞同的契约规则行事的相互作用环境的预期的实际性质。“作为科学的政治经济学”就描述这种制度评价过程。
动物的相互作用决不可能为这样一种构想提供基础。亚当·斯密有一段话被经济学家们极大地忽略了,在这段话中,他敏锐地感觉到了人类相互作用和动物相互作用之间的这种区别。斯密指出,人类进步源泉正在于人类的“相互交换”倾向,并且他特别指出,没有一个人看见过“一只狗公平审慎地同另一只狗交换骨头”。
五 约束中的私利追求
理解上面讨论的“道德上同等”这个词的确切含义是必要的。克鲁索不必在这个词的普通含义上构想星期五是“道德”的;他不必把星期五设计或构造为一个仁爱的人,一个即便在最小程度上把克鲁索的利益看成是他自己利益的人。这就是说,在能保证共同利益的可能有结果的相互作用中,不必要求星期五去“爱”克鲁索,也不必要求克鲁索去“爱”星期五。星期五可以被构造为一个自发追求个人利益的人,但这是一个其预期行为自愿约束在共同利益界限内的人。
18世纪道德哲学的主要贡献是认为,这样的界限既可在理论上也可在现实中划定。无此种认识,便不能逃脱出这种观念:只要一个人没完全接受教堂的道德训诲,他就必须“被统治”。“自由人”作为一个合理的哲学观念,唯有承认在指定的行为界限为最小时,即从这些行为远远达不到某种“道德完善”或“博爱”标准的意义上讲时,才会出现。在中世纪哲学家们看来,人不可能是自由的,因为他不可能是圣徒。
对于现代经济学家们,这个轮子又转回了原位。许多经济学家在人的行为的所有方面,都把他构造为一个纯财富极大化者。他们没有看到,除非被约束在共同利益界限内,否则在规范含意上人不可能是“自由”的。不受任何约束的人是一头野兽;这是一个必须为我们所有人承认的简单而基本的事实。并且,如我们在上面所论证的,鉴于这些聪明的“野兽”能非常熟练地运用被称为“经济科学”的东西,因此,除非承认向行为施加限制的规范意义,否则他们就不可能评价各种合作的社会秩序的方案。他们不可能作为“政治经济学家”行事。在定义和运用上都类似硬科学的“经济科学”,需要某些人成为受其他人操纵和控制的呆人。
需要特别指出的是,18世纪的贡献是架起了作为一方的经济人和作为另一方的“社会福利”或“团体利益”之间的桥梁。曼德维利(Mandeville)、休谟(Hume)和斯密并没有发明自发追求私利的人的观念。这种人已经存在数世纪,并且被托马斯·霍布斯(Thomas Hobbes)在 17世纪着重引进哲学意识。通过树立霍布斯的契约观,并通过假定可能存在着由约翰·洛克(John Locke)指出的有限主权, 18世纪的哲学家们证明,在这些约束行为的界限之内,个人方面的追求私利动机可以促进整个人类社会的福利。
让我们再回到克鲁索-星期五例证,并只集中在一个当事人的计算上。我们可以看到,克鲁索必须构想在一个有限制或有约束的环境中两个当事人如何相互作用,在这个环境中各个当事人都为个人利益所驱动,但对个人利益的追求受到某种共同接受的“法律”的约束,这种法律可以是由道德导出、外部施加、约定俗成或契约规定的。对这样一种追求个人利益的人们在法律范围内作出他们自己选译的“经济”的‘构想”,成为一种“科学”结构,但这种科学结构与那种直接把人构造为野兽并且不包含对极大化行为的约束的科学结构,在性质上是截然不同的。
六 作为科学的经济学与作为科学的政治经济学
在法律约束下的经济中,人们作出的关于相互作用行为的科学构想,有两种完全不同的用途和应用。通过假定在法律界限内的其他人的追求个人利益行为,作为“科学家”行事的个人可以做出并验证关于他们的行为的预测,这些预测无论是对于自身,还是对于改善这个科学家或科学家代理人的福利,都证明是有用的。这种预测性的“作为科学的经济学”对于政府代理人、厂商及个人,都肯定是有价值的。如果人们能够更精确地预测他们对手的策略,他们就能“更好地进行竞争”。
但是还存在另一种完全不同的运用,这种运用我们称之为“作为科学的政治经济学”。它的目的是用某种最终目标来评价约束结构或“法律”结构,这种最终目标是为提高潜在共同利益的开发效率而进行的重组或改革。作为科学的政治经济学所要求的,不只是作出和验证关于在现存一套约束和某种既定法律下的行为的预测,尽管它毫无疑问仍然有必要投入这种运用。而且这第二种“科学”还要求对现存约束制度下那些被观察的结果,与对预测会在各种可供选择的制度下出现的那些结果之间,进行某种比较。
由于可供选择的约束不是现实存在的约束,因此,决不可能对可供选择的约束的结果进行观察。各种可供选择的结构只是作为各种可能性,作为人们通过自己的选择所产生的各种约束存在的,而人们是从非现实存在的构想而不是从某种等待探索和发现的现实“外在”出发进行选择的。在这个层次上,已证明在描述普通科学研究活动中是有用的发现隐喻法,在应用于各种可选择约束结构的比较分析时,必定导人歧途。
正因为没能区分在广义上所包含的这两种不同的科学,现代经济学常常忽视了它的存在目的。由于在普通科学的探索-发现隐喻法中构造他们自己的活动,由于对科学和控制之间的实证-规范关系的错误理解,现代经济学家经常无意地倾向于支持那些总是把其他人当作控制刺激的潜在响应者的人;支持那些作为代表现代国家机器的代理人的公认的权力主义者。现代经济学家们对于他们是做什么的经常全然不知,他们发明了现代国家用来束缚他们及他们的伙伴的桎梏。
七 预测科学、行为和选择
在同一个时间,人不可能既是一个受科学预测支配的行动中的生物,又是一个不受奖惩制度控制的选择中的代理人。这个事实在“典型”和“平均”的意义上,对单个人和群体二者都是适用的。若对此作不同的说明,仅靠预测性行为科学便无任何方式可“解释”人们中间文明秩序的存在。18世纪哲学家们懂得这一点;而他们的现代同行却忘记了。
克鲁索必须从一开始便把星期五构想为与他同样的人,这个人承认施加在双方当事人的行为上的约束是合乎需要的,但他必然拒绝单方面的施加约束。从无秩序到有秩序的飞跃,同时就是“预测性科学以外”的一个飞跃。文明秩序要求相互赞同和相互接受贸易道德,或者更简单地说,要求相互遵守契约协定和承诺。文明秩序是建立在按其最广泛含义理解的交易之上的。文明社会要求并意味社会成员中间交易的互惠性。
但是,在互惠交易中包含的“真理”是什么呢?预测性科学依其性质在探索和发现“真理”中是单向的,真理被假定是完全独立存在于探索和发现它的工具之外的一种称为“外在” 的现实属性。“这种红色浆果是有毒的”——这个科学结论在克鲁索看来是完全独立存在于他用来发现该结论的有效性的工具之外的。
可是,让我们把这种科学结论同克鲁索的纯理性推论加以比较。克鲁索的纯理性推论是:他和星期五两人,根据他们自己的条件,通过建立在比较生产利益之上的简单贸易,都可改善他们的命运。对于克鲁索,这种推论是一种假说,他唯有向星期五提出这个建议,征得他的同意,并且这种同意必须在遵守共同利益界限条件下在行为上表现出来,该假说才得以验证。④
在这些一致的界限内,克鲁索的确可以把星期五构造为一个经济人,一个寻求获取私利的人,一个不关心贸易伙伴的福利的人。反过来,星期五也可以用同样的方式来构造克鲁索。可是,重要的是认识到,在这些界限内,双方当事人都可能背离严格的追求纯财富极大化的经济人假设。各个交易人不会完全达到个人利益的极大化。这不是出自对他的贸易伙伴的福利的关心,而是出自承认全体当事人的共同利益是稳定的文明秩序的绝对必要条件。完全可以认为,就广义的合理性而言,以承认这些界限为基础的行为是可以恰当地定义为“合理”的行为的。⑤
八 从简单社会到复杂社会
可是,当我们把注意力从简单的两人相互作用转到一个许多人社会时,必定会对那种要求自愿遵守全体人的共同利益界限的行为模式提出疑问。克鲁索不妨构想一个两人社会,该社会体现了对受尊重的行为约束的一种赞同,他似乎可以期望明智的或长期的追求私利动机会使两个当事人都趋向接受含有预测行为反应的理性戒律。但是,在一个有许多人的环境里构想这种自愿行为约束,在科学上未免太天真了。这是因为,以对自愿约束的预期为基础来决定自己行为的任何尝试,都会导致灾难性的个人后果。
在一个许多人的复杂社会里,构造这样的行为者,似乎他们并非是自愿地按照由共同利益规定的界限来约束他们的行为,就变得十分必要。这种行为模式的确体现了严格意义上的经济人或纯财富极大化)假设。但这些模式不是用于普通科学含义上的预测和控制的。反之它们是用于这样的目的:允许个人(每一个人)在各种可供选择的制度的约束中作出信息灵通的和有经验依据的选择。这些约束是为所有当事人彼此承认和接受的,并且尽由君主从外部强制实施的。⑥
在复杂社会里,不能过分忽视君主和政府的强制作用;必须公正地承认这种强制作用。君主必须“实施法律”和“维持和平”,或者用本文的术语来说,必须“把人们追求个人利益的行为保持在共同利益界限内”。君主被授予的权力的范围和程度,将主要取决于从相互作用模式结构产生的分析结果。正是在这种模式结构中,关于人类行为的经济人假设才呈现最大价值。唯有通过考察在其中所有人都被假定是追求私利的个人纯财富极大化者的模式的作用,才能规定合适的“法律界限”,并且合适的“法律界限”才能进入有效的立宪对话。为了使这些分析结果普遍化以便为由君主代理人强制实施的“法律”提供一个基础,而把人们构造为圣徒,这将是愚蠢的。但在另一方面,为了引导出立宪结构而以经济人模式构造人们,则与作出无论在平均还是典型意义上人们都将必然作为经济人行事这种预测,完全不是一回事。正统的“作为科学的政治经济学”——关于按照纯财富极大化戒律行事的人们相互作用的科学——不被也不应该被看成类似于仅仅提出值得争议的假说的“作为科学的经济学”。把人们构造为是纯财富极大化者的“作为实证科学的政治经济学”,由于它的最终规范目标,并没有积累起关于可观察世界中行为关系的预言式的知识,这种预言式的知识最终是有助于某些君主去控制那些其行为受到该种知识分析的人的。政治经济学的最终目标,是使人们能够在某种构想状态中,分析他们自己的以及其他人的行为,并且从这种分析中,规定合适的或期望的将体现在由君主实施的法律中的各套约束。
九 君主模式
没有对方法论问题进行深刻思考的现代经济学家们,或许不会竭力反对以上概述的这种区分。如果必要,他们大概会同意这一点,即关于他们所探索的经济现实的知识,对于用于立宪和法律改革对话的真正的政治经济学,基本上是有用的。但即使承认这一点,他们还是会回到老一套上去;而撇下一堆已提出的关于执法人、君主、政府以及现代国家代理人模式的问题。
19世纪和20世纪的政治一法律一社会哲学的主要不足,是一直没有构造君主行为,或者更确切地说,没有构造那些被授权代表国家和政府行事的人们的行为。这个不足比起在构造我们称为“私人”的行为方面的任何不足来,都远为突出和普遍。为了有助于法律改革对话这个合理目的,“私人”常常被构造为“经济人”。相形之下,“公共人”除了不言而喻被当作“贤人”之外,几乎完全没有被加以构造。分析中存在的这种反常现象已被逐渐认识,并通过1960年以来公共选择理论的影响被部分地加以纠正。⑦
此种反常现象的原因,部分在于前面提到的“经济科学’和“作为科学的政治经济学”之间的混淆。“公共人”,即以君主名义行事的代理人、当选的立法人、法官、官僚以及对约束和限制公民自由的那些选择权决定取舍的人,未能在概念上被构造为其行为目的是追求个人利益,而同时又在以“一般利益”为基础的职能作用中被构造为是正当的或合法的。形成对照的是,追求利润的企业家(亚当·斯密眼中的屠夫)则被构造为其目的是财富极大化,而同时由于促进了“一般利润”,该目的又是正当的。但是,正如上面所指出的,市场中追求个人利益的行为必须以受共同利益界限的限制或约束为先决条件,即使这种作为先决条件的约束的必要性并未经常被清楚地认识到。
“私人”和“公共人”这两种模式如何才能彼此一致呢?如果将“公共人”的行为同在市场模式中相互作用的人们的行为加以比较,那么“公共人”必须被构造为追求私利者。可是,既然这样,“公共人”的作用又如何能被证明完全是正当的呢?
对约束的认识有助于解决这个似乎是两难的问题。这就必然要区分作为行为预测科学的“经济科学”和为了设计合适的法律和立宪约束而构造相互作用模式的“作为科学的政治经济学”。在后者,唯有通过构造广义上追求纯财富极大化的“私人”,才能设计其目的是促进一般利益”并与人之间的不正当利用的市场法律结构一市场的“法律和制度”。比较原理告诉我们,出于同样的理由,“公共人”必须作同样的构造。如果正确设计出规定权限的法律和立宪约束以及权限内的行为,代表国家行事的人就必定可以构造为一个纯财富极大化者,同时他又是正当的“公共人”也如其市场中的同伴一样,可以被约束在共同利益界限内行事。假如其行为受到适当约束,“公共人”不可能利用他的伙伴的职权。
包含经济人的科学结构同样适用于比较两种相互作用模式,比较市场中人们的关系和政治或政府中人们的关系。“经济理论”在其出现和发展以来,几乎完全致力于分析市场中的人,而忽视了这全部运用的最终目的。在“公共选择革命”之前,基本不存在可与之比拟的关于政治中人们相互作用的理论。由于缺乏这样—种理论,根据预测的结果就将以君主身份行事的人们无条件地看作为是贤人。18世纪的智慧已认识到有必要对统治代理人进行约束,而这一点后来几乎完全遭到丢弃。人们长期以来一直没能理解和估价对政府和统治者们进行立宪约束的理由。这样,在基础社会哲学中。便出现了令人可畏的规范空白,这一空白的存在很明显是由于缺乏一种在其正确结构意义上来使用的科学理论。也许可以毫不夸大地设想,如果“作为科学的政治经济学”是被正确地而不是错误地运用,许多现代国家的亿万公民本来是可以免受以各种化身存在的集体主义所造成的痛苦和恐惧的。
十 结论
当然,经济学家们既会继续从事“作为科学的经济学”的研究,也会继续从事“作为科学的政治经济学”的探索。在前者的任务范围内,他们将以经验验证作为科学进步的一个重要标准,努力在历史上可观察前制度结构内,构造出更为满意的人类行为模式。这些努力必须继续进行,我在本章的观点并未含有与此相反的意思。可是经济学家们必须理解,这全部运用的基本规范目的,是推进各种可选择的制度的比较“经济科学”不是为那些企图运用科学知识来控制其他人的当选代理人提供帮助的,不过,即使这些警告受到注意,作为科学家的经,济学家的任务也不局限于这里定义的“经济科学”在对各种可供选择的制度进行比较时,“作为科学的政治经济学”所承担的任务,也许比预测性的经济科学更为重要。社最终意义上,这门科学也发现其规范目的在于控制——这是通过对我们在其中相互作用的制度和立宪约束进行选择后对我们的行为施加的那种控制。但是,在运用科学以帮助控制主体和客体(有生命的或无生命的),和运用科学以帮助对既是控制者又是受控制者的人们的行为进行自我约束这二者之间,存在着至关量要的区别,这一点必须牢记心上。
注释:
① 本章最初发表在W·史特罗比(Stroede)和W·迈耶(Meyer)所编《社会心理经济学》(Social 讯Psychology and Econmics)专刊上,载《不列颠社会心理学杂志》(British Of Social Psychology),21(1982年6月号),第94-106页.对允许在此重印该文,我表示感谢。
②我们应该强调指出,在一个相互作用环境里,任何科学知识都可能为了一些人的利益被利用来损害另一些人。克鲁索对一株会使星期五做出诌媚行为的植物的可能发现,相当于对星期五的蛇狂症的发现。
③亚当·斯密:《国富论》,现代图书版,第1卷第2章第13页(纽约:兰登姆出版社,1937年)。
④见詹姆斯·M、布坎南:《实证经济学》、福利经济学和政治经济学》(Positive Econmics, welfare Economics and Political Economy),载《法律和经济学杂志》(Journal of Law and Economics),11(1959年10月号),第124-138页。该文重印于詹姆斯·M·布坎南:《财政理论和玫治经济学》(Fiscal Theory and Political Economy) (查泊尔希尔:北卡罗来纳大学出版社,1960) 。
⑤关于这个问题的当代讨论,见 J·R·卢卡斯(Lucas):《公平论》(on Justice)(牛津大学出版社,1980年)。
⑥见杰弗里·布伦南(Geoffrey Brennan)和詹姆斯·布坎南:《各种社会制度中可预测的权力选择》(RPdidictivec Power andn Choice Amoing Regimes ),载《经济杂志》(Econornic Joural ), 93(1983年3月号),第89一105页。这是对制度比较中经济人模型应用基础的进一步探讨。
⑦凡是观念的转变,都有其先例或先驱。活跃于19世纪后期的意大利公共财政理论家和社会学家曾说明了“统治阶级”模式,该模式与现代公共选择理论结构极为相似。当然,马基雅弗利(Machiavelli)本人也是所有这类模式的先驱。关于意大利公共财政学贡献概要,可参见詹姆斯·M ·布坎南《财政理论和政治经济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