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浦友久:关于李白“捉月”传说

——兼及临终传说的传记意义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2518 次 更新时间:2015-03-27 1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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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浦友久  

  (一)引言

李白晚年在长江采石矶醉酒入水捉月沉溺而死——这一传说已成为李白诗风和人品的象征而广泛流传于世。

在一般中国诗人中,可以说李白是传说最多的一人,“捉月”传说只就其描绘了诗人一生中临终场面这点而言,也已具有独特的传记方面的意义。本文拟就“捉月”这一传说的形成、流传以及对李白诗歌与生平传记具有怎样意义,从而占据什么位置这一问题,进行探讨。并且与杜甫和李贺临终传说比较,可以发现其相互间不同等一系列问题;通过不同的临终传说差异之处的比较,“捉月”这一传说所体现的文学史性格特征也就更为明确。

  (二)关于“捉月”传说的文献再确认

现今流行有关捉月著述,大都以五代王定保《唐摭言》为最早。但清王琦①《李太白年谱》(王注本,卷三十五)中宝应元年(762)条中,只记有:

《摭言》曰,李白着宫锦袍,游采石江中,傲然自得,旁若无人,因醉入水中,捉月而死。

由于只照引未被确认的原典,至少在现行的《唐摭言》诸本中,不见这一记述。②或许,乾隆年间③王琦所用的《唐摭言》原文中可能有这一条,因有这种可能性,所以从王注本再转引此条时也应注明。④

接下而来,作为现存的确实的最早资料也是为王琦注所引的北宋梅尧臣(1002-1060)诗。

采石月赠郭功甫

采石月下闻谪仙,不应暴落饥蛟涎,

夜披锦袍坐钓船。便当骑鱼上青天。

醉中爱月江底悬,青山有冢人谩传,

以手弄月身翻然。却来人间知几年。

……

(四部丛刊本《宛陵先生集》卷四十三)

此系每句皆韵七言古诗。省略部分六句,系吟咏郭功甫(祥正)现状。换“王·忌……羊”韵*

此外,郭功甫自己也有同样吟咏之作传世:

骑鲸捉月去不返,空馀绿草翰林坟。

(《采石渡》⑥七言古诗二十句中第十一、十二句)

郭功甫(《宋史》卷四四四中本传中“甫”作“父”),采石矶当涂人,晚年隐居李白墓旁青山,著有《青山集》。⑦此外,据梅尧臣这首诗说,郭乃其母梦李白而后生,堪称李白后身,⑧仅此,便可看作是捉月传说早期传承者。

这两首诗作特别引人注目之处,即以采石矶、饮酒、江月、溺死等一连串要素为基础⑨,使李白关于捉月而终传说故事以完成形态出现。就是加上属于空想、奇闻类的“骑鲸”⑩要素的话,作为这一故事的流传,可以说也并非是先前所完全没有的附加要素。

一般的传说都带有这样性格,即由读者和听众的期待和需求而逐渐形成,其期待、需求在大体得以满足阶段以后,传说的基本方面也大都不再变化。而关于李白这一传说故事却是在一开始就以完成形态出现。(11)

在北宋前期梅尧臣之后,是北宋中期赵令(德麟)《侯鲭录》(卷六稗海本)所记:

世传,太白过采石,酒狂捉月。窃意,当时殡於此,至范侍郎(传正)为迁青山焉。

值得注意的一点是:“捉月溺死”被当作传记方面事实、实例而论列。随后,南宋前期洪迈(1123-1202)的《容斋随笔》(卷三)作了更详细论述:

世俗多言‘李太白在当涂采石,因醉,泛舟於江,见月影,俯而取之,遂溺死。故其地有捉月台。’

予按,李阳冰作太白草堂集序云:‘阳冰试弦歌於当涂,公疾亟,草稿万卷,手集未修,枕上授简,俾为序。’又李华作太白墓志,亦云‘试临终歌而卒。’

乃知俗传良不足信。盖与谓杜子美因食白酒牛炙而死者同也。

洪迈以博学与考证著称,据其开头“世俗多言”一语,可见在这一时期,关于李白捉月传说已成世间周知话题。在此应注意的是,与梅尧臣、郭功甫的诗和《侯鲭录》记述相比,虽都具有作为传说的完整形态,但同时又与杜甫食牛肉白酒而死传说一样,被当作应予以否定的世俗之说。

王琦按语本身,及其所引《千一录》——除只在论证重点稍有转移外,已很清楚地表明将“捉月”传说当作世俗之见的态度。王琦首先由《旧唐书》、《新唐书》本传及李阳冰《草堂集序》完全不见有“捉月”传说这点而作出如下判断:

岂古不吊溺,故史氏为白讳耶。抑小说多妄,而诗人好奇,姑假以发新意耶。

即因古时有溺死者为不吉的习俗(12),故可能史家为李白之溺死避讳,或小说一类东西本多虚妄,由于诗人好奇,故假借捉月传说以抒发新意。而且更有《千一录》下面一段记述:

杜子美之没,旅殡岳阳,四十余年,乃克襄事於首阳。元微之之“志”详矣,李太白卒於当涂,以集托族叔邑令阳冰。阳冰之“序”明矣。而稗家之说,乃云皆以溺死。二公生同声,而没亦同毁。岂相嫉者流言,而志奇者不察耶。

这里就李白与杜甫溺死(13)之说推测其之所出现这“生同声、死同毁”现象原因,乃是因嫉妒二人才能者所散布的流言,不被志奇者所明察而致。

不管是善意的(为君讳)也好,恶意的(相嫉者流言)也好,贯穿其中的是明确的“溺死”乃不祥之死意识,从而为大诗人之死打上了负面印记。

由于关系到中国知识阶层某种生死观,这种负面的印记就具有很强的传承性,在近年的论著仍时时被论及。(14)但至少将涉及诗人李白临终之事的“捉月溺死”传说当作负面印记来论列并不妥切。下面将以此为中心稍加详说。

  (三)“捉月”传说的构造与功能

从现存确实史料看,正如上述,有关李白临终捉月传说最晚在北宋前期(梅尧臣)时已形成。此外,如果王琦所引“摭言”有某种史料依据的话,而非误引,那么其形成期可追溯至五代时。

但,无论哪种情况,从现存唐代有关史料均无记述这点来看,是在李白没后,经百年以上时间逐渐形成较为妥当。至少可以肯定在李白没后并没有立即轰传。理由是如果正值李白去世之后便已成为人们周知话题的话,那么旨在宣扬李白诗及生涯的李阳冰“序”,范传正“碑”等,至少也能以“一说”、“或说”、“俗说”而言及。以“捉月”传说为褒,不用说,自当言及,相反,以为贬,那么为否定这世间周知的俗说也更当有所言及。

上述这一事实意味着,“捉月”传说实际是在经过一段时间对李白“诗与生平”把握达到一定程度的客观化、相对化后才形成的。主要是由于文学史、鉴赏史很容易以“最具特色要素的典型概括”这一形式来表述对某位诗人的认识。“捉月”这一传说,如何集中概括了李白这位诗人特色,若从“故事结构”角度来分析其传承流变,则很容易理解。(15)

姑且不论李白自身主观如何,仅就历史的客观的角度来看,李白诗歌主要题材是“羁旅”、“饮酒”、“月光”,如果从李白诗中排除这种题材,毫无疑问,李白诗之所以成为李白诗的特色——感觉、构思、意象就要完全彻底改变了。——这足以证明它确是李白诗歌中不可或缺的部分。

关于这点,可参看杜甫“饮酒”之作,其虽有二百七十馀首之多(16),而质的方面,却并不象李白那样成为不可或缺部分。其主要代表之作也很少言及酒。(17)尤其是,如果从杜甫作品除掉“饮酒”题材,杜诗之所以为杜诗的特色并无决定性变化。若说杜诗不可或缺的主要题材是什么,那么,当以“望乡”、“贫穷”、“忧国”等为是。

由此来考察“捉月”传说构成要素,那么,其①旅寓之地采石矶,②醉心饮酒之乐,③乘兴捉江月,这正是将李白诗主要题材加以有机融合,典型概括。这一传说之所以在后世诗人和读者心目中,成为李白诗及其平生的象征,其原因主要在此。

不仅如此,作为李白临终传说“旅寓——饮酒——捉月——溺死”的传承,贯穿李白诗及其人生基本方面,也即,人们对李白超俗性、天才性、客寓性这些抽象的基本看法,借其捉月而死这一人生临终场面而使其具有具象的可视化。这也是这一传说的功能所在。

不用说,这与李白实际人生和具体作品中所体现的世俗的、凡人的、非客寓事迹和态度并不矛盾,即使这些要素成分再多,与其他诗人相比,李白作品及其人生的总体仍给人以明显的超俗性、天才性、客寓性之感。正是这种感觉或说这种诗的真实,成为诗人作品论、传说论必定涉及的最重要的要点。

归纳上述所说,即“捉月”传说之所以成为李白诗及其人生鲜明的象征的直接原因,是将羁旅、饮酒、月光这些主要题材加以集中概括、典型加工所致。进而言之,是由于将构成“李白诗人形象”基调的一系列抽象观念、形态上的东西,借人生临终场面使其可视化、形象化。

  (四)诞生传说、作风传说、临终传说的系统对应

这样一来,我们不能不觉察到一个饶有趣味的问题,即:临终传说“捉月入水而死”的传承,与另外两个也同样象征李白超俗性、天才性、客寓性——诞生传说“太白星”的传承,以及创作风格传说“谪仙人”的传承之间,有一个系统对应问题。

李阳冰《草堂集序》(762年)和范传正《新墓碑》(817年)已有李白之母梦太白星(金星、长庚星)而生李白这一诞生传说记载:

神龙之始,逃归于蜀,复指李树而生伯阳。惊姜之夕,长庚入梦,故生而名白,以太白字之。世称太白之精,得之矣。(《草堂集序》)

公之生也,先府君指天枝以复姓,先夫人梦长庚而吉祥。名之与字,咸所取象。(《新墓碑》)

若就这两则传说实际而言,决非在怀孕妊娠或诞生其时其地,周围人们由其胎儿、婴儿便预测到他将来能成为中国的代表诗人。因而,这“太白星”传说与李白诞生“复姓李姓”(指李树而生伯阳,指天枝以复姓)的传承同样,是在李白才能和名声在社会上的影响日益扩大过程中,逐渐创作形成的,这样看还是较为妥当的。同时,也就意味着它与大体以史实为基础的“谪仙人”传承,构成传说来龙去脉并不相同。

但若从现存史料看,至少李白其名,太白其字,是其本来所有。大致情况很可能是这样:A.其父或双亲很注意少年时期李白非凡资质。B.或许在其行成人礼阶段,在其正式名字“白”时,确定其字为太白,借太白星含意以愿其大有所成。可以说A是基于事实(非凡性)的一种必然认识。B虽是一种推测,从“名白,字太白”相关这点看,也是很有可能。

不管哪种情况,最重要的一点是,成人后的李白,明确地显示了与“太白星在地上化身的”这一评价相应的资质和实际成就,而又正是这一点,使象征李白超俗性、天才性、客寓性的诞生传说,为具有说服力的传记论所采用。《草堂集序》所说“世称太白之精,得之矣”表明至少在李白晚年,这一传说已很普遍化了。

另一方面,与此相对应的“谪仙人”传承,情况则是这样:正当李白作为国家级诗人出现在长安诗坛之际,诗坛长老贺知章便对其人格、诗风作出“谪仙人”这一评价,因而关于“谪仙人”传承,就明显地具有确切史实依据。但其评价内容谪仙这一人物形象构成:①来自上天(超俗性),②暂时流谪人间(客寓性),③仙人(天才性)三种印象无不源自④李白自身言行所具有的自由放纵、恣肆汪洋(放纵性)这一特色。(参照注(18)所标明论文)

再进而言之,“谪仙人”这一传说与“太白星”传说——①天上太白星(超俗性、天才性)在人间化身(客寓性)这一基本构造是同质、同种的传承。说二者具有很高同质性是指“太白星”传说产生是以“名白”为契机,“谪仙人”传说是在他出仕长安以后逐渐酝酿而成。(19)若说关于诞生时的传说与登上中央诗坛时的传说二者之间主要差异只是年代先后关系不同。

若以这诞生传说与人格、诗风传说二者为前提来考察其临终传说“捉月”的传承,那么,后者明显与前二者相对应,即三者共同将以超俗的、天才的、客寓的为基调的李白形象推向系统完成阶段。

不用说,形成这一系统传说意图,就形成者(个人或集体)来说未必有很强自觉性,但,形成者自觉意图的有无、强弱,属另外问题;而传说一旦形成,由于其本身的构造便发挥出各种各样的表现功能。而这种表现功能极弱的传说纵使形成,最终也难以广为传播,为人所接受,其原因主要在于,读者由具体作品获得了一个关于该作品作者的“人物形象”,便产生一种期待感,而这一期待感又与眼下所提供的有关该作者传说中所构成该作者形象不吻合。如《新唐书》(杜甫传)中所记有关杜甫与严武不睦的传说(杜甫傲慢无礼几为严武所杀)即属此例。

“甫……性偏躁傲诞。尝醉登武床,瞪视曰‘严挺之,乃有此儿。’武亦暴猛,外若不为忤,中衔之。一日,欲杀甫及梓州剌史章彝,集吏于门。武将出,冠钩于帘三,左右白其母。奔救,得止,独杀彝。”

而今我们纵观文学史有关情况可知,人们并不介意“捉月”这一传说是在李白没后百余年才逐渐形成这一点,仍把它看作是李白诗及其生平象征,看作是正面形象而诵读不尽,吟咏不绝。(20)至于溺死本系不祥之语,属应忌避的负面印象,则被更强有力的正面印象所掩盖了,这就是文学继承史中实际状态。

那么,这捉月传说的魅力中核是什么呢?正如本文第三节中所揭示两个功能:①将李白诗歌主要题材典型化。②将对“诗人李白”观念形态方面认识基调予以可视化、形象化,这二者相辅相成,从而构成更为鲜明印象。也即:李白的超俗性、天才性、客寓性,由于他在长江采石矶饮酒、捉月入水而死而轮廓鲜明,具有可视化、形象化。换言之,超俗的客寓人间的天才诗人与其在自家宅中平凡的衰老病死结局不相适应,他应在酒兴之中同万里长江明月溶为一体,以保持其永恒的生命。捉月传说就表明了这一点。而宋·梅尧臣的吟咏“骑鲸上青天”(《采石月赠功甫》)和元·萨都刺的吟咏“不作天仙作水仙”(《采石怀李白》)(21),就描绘了太白星之精的谪仙人李白顺江月之光诱导,奔向遥远太空或千寻水底的情景。这被诗人屡屡吟诵的附加的幻想意象也充分证明了这一点。

  (五)关于杜甫、李贺临终传说

关于李白临终传说的地位及其意义,已经言明,而给人以同样印象的杜甫与李贺临终传说就不能不引起我们的关注。

《旧唐书》、《新唐书》中《杜甫传》所记“牛肉白酒”的临终传说,虽然是基于《明皇杂录》(22)那样小说杂记类材料(23),但实际还是以杜甫自身作品为内因(24),而且还由记载唐代历史的两部正史明确记录在册,因而其传承,在读者接受上,远比“捉月”传说更具可信性,并且至今它还以史实之见作为一说并存于世。(25)但是,与几乎并非史实,纯在读者鉴赏接受过程中所产生的“捉月”传说相比,杜甫临终传说的形成过程中却有相当的不同之处。

乃溯沿湘流,游衡山,寓居耒阳。甫尝游岳庙,为暴水所阻,旬日不得食。耒阳县令知之,自棹舟迎甫而还。……啖牛肉白酒,一夕而卒於耒阳,时年五十九。(《旧唐书》卷一九○下)

溯沅湘以登衡山,因客耒阳,游岳祠,大水遽至,涉旬不得食。县令具舟迎之,乃得还。令尝馈牛肉炙白酒。大醉,一昔卒,年五十九。(《新唐书》卷二○一)

另一方面,关于李贺临终传说的“白玉楼”的传承,是由晚一代的李商隐《李贺小传》(《李义山文集》卷四)记载李贺姐姐之言,因而传承的来龙去脉(即李商隐所记,李贺姐所言)本身具有较高可信性,内容方面与李贺好幻想形象相对应,但较“捉月”传说和“牛肉白酒”传说缺乏现实性。

长吉将死时,忽昼见一绯衣人,驾赤虬,持一板书,若太古篆,或霹雳石文者,云‘当召长吉’。阿女老且病,贺不愿去。绯衣人笑曰‘帝成白玉楼,立召君为记,天上差乐,不苦也’。长吉独泣,边人尽见之。

少之,长吉乏绝。长(常)所居窗中,勃勃有烟气,闻行车嘒管之声,太夫人急止人哭。待之,如饮五斗黍许时,长吉竟死。

王氏姊,非能造作谓长吉者,实所见如此。(李商隐《李贺小传》,四部丛刊,《李义山文集》卷四)

将杜甫与李贺二人临终传说比较一下,首先给人以这样一个感觉,随着时代变化,关于杜甫的主要话题“牛肉白酒死”→“溺死”→“舟中病死”也在相应变化,而关于李贺“白玉楼”的传说却是一以贯之,没有变化。

若进而言之,何以如此,其原因不外乎是传说,尤其是关于临终传说,其形成之时即反映了人们对该人物的评价和印象。因而,当既成的临终传说同新时代对此人的评价和印象不吻合时,传说自身就被改编或变形。

关于杜甫的临终传说,正如众所周知,与杜甫作品本身有关,也就是说,从下面一段记述看,是在其没后不久形成的。

“聂耒阳以仆阻水,书致酒肉,疗饥荒江。诗得代怀,兴尽本韵。至县呈聂令,陆路去方田驿四十里,舟行一日。时属江涨,泊于方田。”(《仇注》卷二十三)

这首古体诗的诗题与正文清楚记载因江水暴涨,宿泊于方田驿的杜甫①被洪水阻后九日,耒阳聂县令才得以致书及酒肉以救其饥,②呈诗给县令以致谢意。其诗曰“耒阳驰尺素,见访荒江渺。……知我碍湍涛,半旬获浩溔。”无疑,杜甫亲笔所描述其晚年饥寒衰老的水乡生活具体情况,为《明皇杂录》和《旧唐书》、《新唐书》的关于杜甫临终传说,提供了直接素材,尤其是作为正史的《旧唐书》《新唐书》将“旬日不得食”作为“酒肉饱死”的重点依据来记载,说明①其记叙与杜甫自己亲笔所记“疗饥荒江”相一致。②自中唐至宋初杜诗读者们并不以杜甫这样的形象为非,至少大体舆论大趋势都是如此。

上述趋势一直持续到南宋中期,直到形成否定“酒肉饱死”传说的“溺死”说。清仇兆鳌《杜诗详注》引唐人李观《杜传补遗》(近年研究(26)已指明应系“宋人李观”所作)其中记载另一种传说,耒阳聂侯为欺骗玄宗捏造虚假报告,实际杜甫是因大水溺死。

(A)唐杜甫子美,诗有全才,当时一人而已,泊失意蓬走天下,由蜀往耒阳,依聂侯,不以礼遇之,子美忽忽不怡,多游市邑村落间,以诗酒自适。

(B)一日,过江上洲中,饮既醉,不能复归,宿酒家。是夕,江水暴涨,子美为惊湍漂泛。其尸不知落于何处。

(C)泊玄宗还南内,思子美,诏天下求之。聂侯乃积空土于江上曰‘子美为白酒牛炙胀饮而死,葬于此矣’,以此事闻玄宗。

(D)聂侯当以实对天子也。既空为之坟,又丑以酒炙胀饮之事。子美有清才者也,岂不知饮食多寡之分哉。诗人憾之,题子美之祠,皆有感叹之意,知非酒炙而死也。

(E)高颙,宰耒阳,有诗曰“诗启天宝大,骨葬耒阳空”,虽有感,终不灼然,唐贤诗曰“一夜耒江雨,百年工部坟。”独韩文公诗,事全而明白,知子美之坟空土也,又非因酒而死耳。(宋·李观《遗补传》《分门集注杜工部集》,四部丛刊本)

(A)(B)(C)是关于杜甫临终传说部分,(D)(E)后半二段皆为记述者评语,虽然“耒阳——聂县令——大水”这地域、人物、背景三者与“酒肉饱死”传说相同,但在这溺死——传说中却完全未提牛肉白酒一事,耒阳杜甫墓是聂县令为应玄宗诏积空土而成。

杜甫死于770年,比玄宗之死762年要晚八年,仅此一点可知这一传说的虚构性,后半一系列的评语表明,记述当时传说杜甫系溺水而死的人们认为“牛肉白酒死”传说有损杜甫形象,因而力图予以洗涮、否定。

(E)结末一段中所说“韩文公诗”,在南宋中期撰的蔡梦弼会笺《集注草堂杜工部诗外集》(附录酬唱)、《分门集注杜工部诗》(序),继其后,徐居仁编、黄鹤补注《集千家注分类杜工部诗》(卷头序碑铭)中,都收有韩愈《题杜工部坟》、《题子美坟》七言古体诗。(27)正如李观所称赞“事全而明白”那样,诗的内容和评价与《遗补传》溺死传说内容相同,由此可见,《遗补传》明显是依据这首诗而记叙溺死传说的。但韩愈诗文集中无此诗,采录者蔡梦弼自己也认为“此……惟载于刘斧《摭遗小说》(二十卷·逸)。……乃后之好事俗儒,托而为之,以厚诬退之,决非退之所作也明矣”,此诗纯系伪作,根据有关论文(见注(26))考证看,此诗当作于北宋至南宋期间,是构成杜甫溺水而死传说的主要一环。

这“溺水”的传说,正如引用并批判这一传说的仇兆鳌所感叹:“此说欲‘辩牛酒饮死之诬,而反坐以涨水漂溺之惨,与李观补传,同出俗子妄撰耳。”但,因不测洪水而死,与因自己饮食招至“酒肉饮死”相比,确是进一步的修正。而这一修正却体现了这传说形成者的意图。

归根到底,在宋——元——明——清的杜甫为“诗圣”(28)这一至高评价中,关于杜甫之死,既非“饱死”也非溺死,而是于舟中“病死,衰老而死”这一说占主导地位。当然,也有象清初钱谦益那样注释者强调“饱死”一说的史实性:“牛肉白酒,何足以为垢病”。但就注释史上大趋势看,还是以仇兆鳌为代表的“病死”说成为定论而普遍流传,以至到今天情况也是如此(近人“病死”说,以闻一多《少陵先生年谱会笺》,《闻一多全集》集录丙集中最为详尽)。

尤其是,详尽精细的《钱注杜诗》,批判了宋·吕汲公《杜诗年谱》(29)、宋·王得臣《尘史》(30)、宋·黄鹤《集千家注分类杜工部诗》(31)等所倡导的“病死”说,一改而倡导复活“酒肉饱死”说,结果清初诸家注释,都将对《钱注》的再批判列为重点。如在黄生《杜工部诗说》(卷十一)《诸体》和仇兆鳌《详注》(卷二十三)中一系列考证文笔中都能使人感受到那种力求否定对杜甫不利传承的执著信念。由此可见,关于杜甫临终传说的形成与流传,对杜甫传记论的影响意义是何等重要。

与此相对,关于李贺临终传说“白玉楼”,可以说自始至终基本上一以贯之而没有变化。这意味着从李贺时代至今,对李贺的诗与人生的印象和评价基本上没有变化。“白玉楼”中人今天已成为一种比喻(32),足以表明其传说具有很强的流传继承性。

“白玉楼”传说主要成因,无疑,乃是源自李贺的性格与作品的个性。李贺性格特征:其“细瘦、通眉、长指爪”的外形描写(《李贺小传》),他的母亲曾感叹“是儿,要当呕出心始已尔”(《李贺小传》),已勾划出李贺的形象。而其作品个性,也就是由其作品,尤其如《秋来》、《神仙曲》、《感讽·其三》、《苏小小墓》、《南山田中行》这些主要作品的特色所体现的特殊个性:即对冥冥世界=鬼的世界的共鸣与关注。

李贺性格特征与其作品的独特个性表现二者相得益彰,为“白玉楼”传说——它象征李贺具有与死后世界灵魂交往能力——的形成与流传起到了决定性作用。而为保证“白玉楼”这一传说的reality(真实),还将“绯衣神人”、“赤虬”、“奇怪的古文字”、“与冥宫文人相应的李贺文采”、“空中流动的车驾、音乐声”……等,作为众人白昼亲眼所见所闻所感之语记叙下来。

顺便说一下,从现存资料看,最早将他看作“鬼才”象征,是在李贺没后二百年的宋初钱易《南部新书》(丙)中评语:“李白为天才绝,白居易为人才绝,李贺为鬼才绝。”

但,南宋叶廷圭《海录碎事》(卷十八〈文学·文章〉)中有“唐人以太白为天才绝,白乐天人才绝,李贺鬼才绝”之语。由此看来,首次以“鬼才”一语评价李贺,很可能追溯到比《南部新书》还要早的时期。不管怎样,不用说,“鬼才”这一心象构造是构成“白玉楼”传说的基础,而更根本的东西是:与其说李贺诗中冥界描写和“白玉楼”传说是构成“鬼才”之评的直接母胎,莫如说是因以李白为“天才,仙才”形象为联想的出发点,从而要构成一幅“天·人·鬼”三者相对画面,才导致鬼才评语出现,更为切当。饶有深意的是,中间的“人才”不是杜甫而是白居易,它表明了当时批评史舆论的趋势所向。

  (六)结论

一般说,文学史中出现的“作者”和“作品”都具有这样一种基本性格特征,只有同读者关系才是决定其地位和意义的东西。

这里所说读者,包含①一般读者,②同类型的创作者,③研究者,进而,④作者自身,所有读之者。

从历史角度看,关于李白《捉月》传说,关于杜甫《牛肉白酒》传说,关于李贺《白玉楼》传说,是中国文学史上象征诗人的诗风与人生的最著名的临终传说。(33)

若从各自临终传说是诗人各自诗风与人生象征这一角度来比较一下李白、李贺、杜甫三位诗人,那么,李白情况是这样的:正如上述所表明的,诞生传说(“太白星”传承)→作风传说(“谪仙人”传承)→临终传说(“捉月”传承),是系统的三个同质的传说。李贺的情况是这样的:没有相当于诞生传说之故事,而作风传说,则是极有个性色彩的“呕心”传承——持续作诗直到吐出心脏——成为他诗歌创作态度的象征。不用说,这与“白玉楼”传承同样,具有增强李贺“鬼才”形象之功能。

与此相对,杜甫的情况则是这样,总体上缺乏传说故事性东西,有关诞生传说、作风传说这些对他来说应该有的传说却完全没有。(34)此外,就是极为重要的临终传说本身,由于它活画出杜甫晚年末期贫穷零落情景,但为了与杜甫“诗圣”这一很高评价相适应,逐渐就有强烈的否定这一传说的感情和念头出现,以至形成另外一个关于临终的传说,并在其生平阐释史中(扩而大之到鉴赏接受史)占主导地位。若从杜甫作诗态度及传记史料看,象杜甫这样本质上缺乏传说性诗人,却有“牛肉白酒”这样鲜明的临终传说,便特别引人注目。对此,可能有下面两种相反解释:①这一传说,至少其源起,有一定程度的事实为依据。②纯属虚构,尽量将非传说的杜甫人生以传说化,具有很强的象征性。

以上考察表明,关于围绕三者临终传说所出现的一系列的差异,不仅是各个传说的构造和功能的差异,也是三位诗人的诗风和个性的差异在鉴赏接受史上在综合整体感觉方面的鲜明反映。这一点,还可以将韩愈、白居易那样与临终传说根本无缘的诗人拿来作比较,从而得到进一步验证,以使问题探讨深入。

这就意味着,著名的传说,尤其是著名的临终传说——不管其史实真伪如何(35)——都含有极大传记论价值。只把它看作小说家的杂记,忽略了它,或将它作为批判、否定的对象,就失去一个可能含有丰富论述内容领域。而传说及传说的形成、继承原因,仅就客观方面看,更多的是取决于“作品”和创作作品的“作者”性格本身。

(刘维治译)

注释:

* 据朱东润《梅尧臣集编年校注》卷二十四(上海古籍出版社1980年)载,皇祐六年即至和元年(1054)五十三岁,“廿母忧,居宣城……岁暮,诗人郭祥正来。”梅诗当作于此时,其文字各本稍异。

而宋胡仔《苕溪渔隐丛话·前集》(卷三十七〈郭功甫〉)中,除石作采石外,第一句的“闻”作“访”⑤。清厉鹗《宋诗纪事》(卷二十〈梅尧臣〉)在此诗题月字后有“下”字,“赠”字下无“郭”字,第六句“鱼”作“鲸”。王琦年谱中只引开头六句,基本与《宋诗纪事》相同,但,第一句“闻”字作“逢”字。作“访”和“逢”,均易懂,在听到评论和转述情况下称“闻”也通。第六句,从后面讲到的传承关系看,显系“骑鲸”所本。由寥德明校点的《苕溪渔隐丛话》(人民文学出版社,1981年版)已据徐钞本·明钞本改作“鲸”。

①王瑶《李白》106页(上海人民出版社,1956年版)、詹锳《李白诗文系年》152页(作家出版社,1958年版)、武部利男《李白》(上)8页(中国诗人选集、岩波书店、1957年版)、小尾郊一《飘逸诗人李白》251页(集英社,1982年版)、安旗、薛天纬《李白年谱》(齐鲁书社,1982年版)、斐斐《李白的传奇与史实》(《文学遗产》,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所1993年第3期)等。

②关于这点,由合校本《唐摭言校勘记》(《唐摭言》,上海古籍出版社,1978年版)确认。

③王琦注本自序中记有“乾隆二十三年(1758)岁次戊寅正月望日”,跋中记有“乾隆已卯(1759)秋九月”字样。

④除笔者自己有关著作已注明此点外,其他如大野实之助《李太白研究》211页(早稻田大学出版部,1959年),冈村繁《李白的政治自负及其本质》(集刊东洋学《东北大学中国文史研究会》,1983年10月),罗联添《唐代诗人轶事考辨》(《唐代文学论集》下,学生书局1989年)中都注明这一点。

⑤但《苕溪渔隐丛话》(前集 卷三十七)〈郭功甫〉项开头引《王直方诗话》所引本文,“采”、“闻”照旧。

⑥清·曹笙南《李翰林姑苏遗迹题咏类钞》卷六(光绪八年〈1882〉)当涂县南寺巷集文堂聚珍本。这里据《李白与当涂》120页(马鞍山市当涂县地方志办公室,1987年)所引原文。

⑦清·厉鹗《宋诗纪事》(卷二十七)郭祥正〈小传〉。

⑧“郭祥正,字功父,太平州当涂人,母梦李白而生,少有诗声。梅尧臣,方擅名一时,见而吟曰:天才如此,真太白后身也”(《宋史》卷四四四《文苑传》郭祥正)。此外,参照《宋诗纪事》(卷二十〈梅尧臣〉所引《采石月下赠功甫》附注。

⑨参照注⑤所引《王方直诗话》。

⑩最早继承“骑鲸”一语用例见晚唐贯休“宜哉杜工部,不错道骑鲸”(《观李翰林真 其一》(《全唐诗》卷八二九)。此外,还有杜甫《送孔巢父谢病归游江东,兼呈李白》(仇注卷一)最后第二句“南寻禹穴见李白”的异文“若逢李白骑鲸鱼”,也是继承此一语。注①所标裴斐论已指明。

(11)关于这一点松浦友久《关于韩愈〈伯夷颂〉的二、三问题——伯夷故事的形成与继承》一文有具体论述。(见1969年3月《东洋文学研究》第十七号,早稻田大学东洋文学会编。)

(12)参照《礼记·檀弓》(上)“死而不吊者三,畏(①犯法狱死②非罪而死③兵刃所杀),厌(死于岩墙下),溺”。

(13)关于杜甫溺死一说,参照本稿第(五)部分。另外,关于《千一录》,翟蜕园、朱金城《李白诗校注》(下)丛说中,引作《方弘静千一录》。想是《内阁文库汉籍分类》等中《素园存稿,二○卷,明·方弘静》所记之明方弘静,但该书却未见。请指教。

(14)郭启宏《李白之死考征》(《光明日报》1991年9月7日)

(15)早先我对此问题看法要点,见拙著《李白——诗与心象》。(社会思想社,1970年。中译本,张守惠译《李白——诗歌及其内在心象》,陕西人民出版社,1983)。

(16)参照村上哲见《杜甫的酒史及其诗》(吉川幸次郎注《杜甫》Ⅱ,筑摩书店,1972年8月)。

(17)参照吉川幸次郎《杜甫与饮酒》(《吉川幸次郎全集》卷十二,筑摩书店,1968年)。

(18)参照松浦友久《关于李白在长安的体验——以‘谪仙’之称为中心》(上、下)(《中国文学研究》第九期、第十期,早稻田大学中国文学会,1983年12月、1984年12月)。

(19)如晚唐孟棨《本事诗》(〈高逸〉第三)中所载贺知章称“谪仙人”这一重要评语,到五代王定保《唐摭言》(卷七,〈知己〉中就变为“李太白,始自西蜀至京,名未甚振。因以所业贽谒贺知章。知章览蜀道难一篇,扬眉谓之曰:“公非人世之人,可不是太白星精耶”,——具有“太白星精”的意象,所以这一推测或较切实际。

此外,晚唐裴敬《翰林学士李公墓碑》(武宗会昌三年〈843〉)有一段记载:“或曰,太白之精下降,故字太白。故贺监号为谪仙,不其然乎”,将“太白之精”传说作为“谪仙”之评的前提,但,这是在两种传说同时并存的晚唐时期,是李阳冰撰的《序》和范传正撰的《碑》的原样继承。重要之点是,“太白精下降”与“谪仙”都是说及相同性质(天才性、超俗性)话题的用语。

(20)具体作品例子,有王琦注本卷三十二至卷三十三的“诗文”,或注⑥所引《李白在当涂》三,《历代文人咏怀李白在当涂遗迹》等,多有收录。

(21)《采石怀李白》(四部丛刊本《萨天锡诗集》后集·七言律诗)。

(22)《明皇杂录》曰:“杜甫后漂寓湘潭间,羁旅憔悴于衡州耒阳县。颇为令长所厌。甫投诗于宰。宰遂致牛炙白酒,以甫遗。甫饮过多,一夕而卒。集中犹有《赠聂耒阳诗》也。”(《太平御览》卷八六三“炙”所引。)

(23)如清初黄生《杜工部诗说》(卷十一《诸体》)等,即持此见,可以说是有关文献中普遍之说。

(24)后述“聂耒阳,以仆阻水,书致酒肉……”(仇注卷二十三)。这也是以《杜工部诗说》为首有关诸论所持普遍看法。

(25)如清初钱谦益《杜诗笺注》(卷八)、金启华《杜甫诗论丛》(上海古籍出版社,1985年),还有不仅仅是狭义学术专著的郭沫若《李白与杜甫》(人民文学出版社,1971年)也是这种立场。

(26)胡传安《两唐书杜甫传》补正(下)(《大陆杂志》第三十卷第十一期,1965年),黑川洋一《关于〈唐书〉杜甫传中的传说》(《杜甫研究》创文社,1977年),陈文华《杜甫传记唐宋资料考辨》第三篇(文史哲出版社1987年)等指出:《杜传补遗》即成于南宋中期《分门集注杜工部集》的序中所收为“皇宋李观撰”《遗补传》。

(27)仇兆鳌《杜诗详注·附录·诸家咏杜》中题作《杜子美坟》并注,“见分类千家注本”。

(28)杜甫“诗圣”之称,实以李白“谪仙·诗仙”之称为前提而逐渐形成以与之相对应,其文学史上的意义,松浦友久《李白在长安的体验——以“谪仙”之称为中心》(下)(中国文学研究第十期,一九八四年十二月)中有较详论述。

(29)“吕汲公年谱云:大历五年辛亥,是年夏,还襄汉,卒于岳阳。”(四部丛刊本《分门集注杜工部诗》卷头诸年谱“嘉兴鲁撰”,年谱:“大历五年”)。

(30)“子美北还之迹,见此三篇(指《回棹》、《登舟将适汉阳》、《暮秋将归秦留别湖南幕府亲友》)安得卒于耒阳耶。要其卒,当在潭岳之间,秋冬之际。”(《知不足斋丛书》第三十集,王得臣《尘史》卷中“辨误”)。

(31)“鹤曰……今以诗考之,公是秋下洞庭,欲归襄阳,尚有《别湖南幕府亲友》及《过洞庭湖》诗,其诬不足攻也。”(黄鹤《集千家注分类杜工部诗》(卷三十七)。

(32)当然,应该承认,也有一定程度的variation(变异)。“及贺卒,夫人(母亲)诼哀不自解。一夕梦贺来,如平生时。……夫人讯其事,贺曰:‘上帝神仙之居也。近者迁都于月圃。构新宫,命曰白瑶。以某荣于词,故召某与文士数辈,共为新宫记。帝又作凝虚殿,使某辈纂乐章。今为神仙中人,甚乐。愿夫人无以为念。’既而告去,夫人甚异其梦,自是哀少解。”(《宣室志》、《太平广记》卷四十九《神仙》)。

这也同样表明,不论是“白玉楼”传说,还是“白瑶宫”传说,其传承本质是共通的。

(33)与这些传说具有同样的象征性而且在临终传说谱系中据源泉地位的,是屈原的“怀石自沈”传说。(《史记》卷八十四《屈贾列传》)。关于中国文学史临终传说的谱系及其意义,另文再论。

(34)杜甫有描写自己性格和诗风的诗句“为人性僻耽佳句,语不惊人死不休”(《江上值水如海势,聊短述》仇兆鳌《杜诗详注》卷十),“晚节渐于诗律细”(《遣闷戏呈路十九曹长》,仇兆鳌《杜诗详注》卷十八)等,但却不见有第三者关于杜甫性格及创作风格的传说流传。

(35)再具体说,两种情况各有其含义,基于史实,就表明诗人的个性和创作风格很容易被传说化、故事化,而如果是虚构的,那么,这虚构的传说故事也表明诗人的个性和创作风格很容易被假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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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本文转自《北京大学学报:哲社版》1995年05期,转载请注明原始出处,并遵守该处的版权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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