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历史的目的与手段的问题,是个知易行难的事。当年在土默川插队的时候,冬闲没事,知青聚在一起“灰撇”,说起农民之苦,干部之横,政策之苛。大家说来说去,似乎改变农村的落后面貌,只有掌权一条路。而要有权,就得当官,至少得当到旗委书记;而要当官,就得入党;要入党,就得说空话、套话、假话;光说还不行,还得干。可你执行政策,就免不了损害农民利益。这个是坎。
华子发表高见:“主席说:‘我们的同志在困难的时候,要看到成绩,看到光明。要提高我们的勇气。’说假话,做坏事,就是困难,如果我们在说和做之前,想到有一天我们能解民于倒悬,这个困难就会被战胜。什么叫忍辱负重,为人民说假话做坏事才是忍辱负重啊!”
华子的话音刚落,一直抽闷烟的老三拍拍屁股,跳下炕,指着华子:等你战胜了困难,当上了旗委书记,坏事也做了一大堆。高粱面捏球,你跟现在的当官的有什么两样?还改变面貌呢,球也改不了!
为了善的目的,是否可以用恶的手段?反过来说,如果用了恶的手段,还能不能达到善的目的?这还真是个值得思索的问题。
陈伯达的造假:为了善,可以恶
1946年,陈伯达写了一本《中国四大家族》,据称,此书是一严肃的学术著作,其以严谨的考证,客观的分析,揭橥了国府高层的贪腐真相。书中引用了大量的数据,缀之以大量注释,指控蒋介石、宋子文、孔祥熙、陈果夫/陈立夫四大家族,以权谋私,官商兼顾,其产业遍及房地产、金融业、工业、农业、商业和新闻出版等各领域。他们的资本和存款,至少达200亿美元。此书甫一竣稿,立即由《解放日报》连载,同时推出单行本。其所到之处,如摧枯拉朽,使人心丕变,国民政府的合法性遭到质疑,“蒋宋孔陈”掠夺民脂民膏,成为历史铁案。
50年后,人们才知道,此书以学术之名,行宣传之实。其失实错谬,不下百处。所谓200亿美元的资产和存款,端赖陈伯达的移花接木之术——他将所有与蒋宋孔陈的姓氏名讳有点关系的公私工商产业都归到这四人的名下。陈伯达对陈果夫、陈立夫的栽赃诬陷最为明显。
在国民党里,二陈的清廉是有名的。20世纪50年代初,陈果夫在香港看病没钱乘车,是蒋介石拨款救急。陈立夫在台湾受排挤,远走美国。为谋生计,自办鸡场,1000美元的启动资金,还是跟孔家借的。
但是,四大家族的故事深入人心,这本书成了打击敌人、教育人民的有力武器。
尽管如今两岸关系缓和,资讯开放,陈氏兄弟之清廉已经为人所知,但是,陈伯达的书并没有受到多少非议,因为在很多人看来,国民党坚持一党专政,实行特务统治,吏治败坏,贪腐成风,这样的政权应该被打倒。陈伯达此书为打倒国民党立了功。
北京造反的五大领袖之一,清华井冈山第一把手蒯大富有一个《三十六条权经》,第三十一条是:“在政治上只有头脑而没有良心,菩萨心肠在阶级斗争中站不住脚。”头脑是理性,是利益得失的算计。良心是道德,是人我关系之衡量。
清华大学的百日大武斗,说明了蒯大富确实修炼到了撒谎骗人而色不变,同学死于前而目不瞬的境界。
政治斗争不讲诚信,只讲成败。陈伯达、蒯大富是按常理出牌,这个常理就是为了一个正义的事业,可以不择手段。目的的崇高,掩盖了手段的丑恶。为了善,可以恶。为了大善,可以大恶。这个不成文的革命传统或许跟老大哥的影响有关。苏联契卡主要领导人拉齐斯有过这样的经典论述:“我们可以无所不做,因为我们是世界上第一批举起利剑不是为了奴役和压迫他人。”“我们的道德是新的,我们的人道是绝对的,因为它是以消灭任何剥削和暴力的崇高力量为基础的。”
邓拓的遗言:为了善,接受恶
1966年5月17日夜,中共北京市委书记处书记、中共华北局书记处候补书记邓拓,结束了自己的生命。这是文革中第一个自杀的中共高官。
因为写了《燕山夜话》和《三家村札记》,他与吴晗、廖沫沙成了第一批被抛到政治祭坛上的牺牲品。他的书被定为毒草,他本人成了黑帮。5月16日,党报发表戚本禹的诬陷之文,其中有这么一句:“邓拓是一个什么人?现在已经查明,他是一个叛徒。”无理可讲,无法可想,在举国上下愤怒讨伐、彻底清算的声浪之中,邓拓选择了死。在“自绝于党自绝于人民”之前,他给北京市委写了一封信。信中说:
……许多工农兵作者都说:听了广播,看了报上刊登邓拓一伙反党反社会主义的黑话,气愤极了。我完全懂得他们的心情。我对于所有批评我的人绝无半点怨言。只要对党对革命事业有利,我个人无论经受任何痛苦和牺牲,我都心甘情愿,过去是这样,现在是这样,永远是这样……我的这一颗心,永远是向着敬爱的党,向着敬爱的毛主席。
政治运动中,被冤枉受迫害的共产党人,常有这种悲极痛极又愚极的表态。
从这个表态里隐约可见整个时代对目的和手段的理解——革命是至高至伟的,为了达到这个目的,污辱我,诬陷我,冤枉我,折磨我——无论用什么恶劣的方法对待我,我都甘之如饴。也就是说,只要为了善,恶的手段也不再成其为恶。如果革命需要我使用这些手段对待别人,别人也应该像我一样。
其实,延安整风早就奉行这个逻辑了,辛辛苦苦整了两年,整出个“特务如麻”,自杀者有之,疯癫者有之,逃跑者有之,革命受了大损失。可主持整风的,既不给人家平反,也不给人家道歉。最好的表示也就是在台上给大家敬个礼。敬了礼还要求受害的人还礼。因为人家有底气――我们是干革命,革命是正义的事业,正义的事业是要交学费的。
看来,目的一旦跟崇高联系起来,就有了法律的豁免权,道德的挡箭牌,非人道的通行证。用什么手段,良心管不着,人情管不到。
江青的辩解:权力因目的而免责
1980年,公审“四人帮”时,法庭宣布江青犯有诬告陷害罪、刑讯逼供罪、非法搜查他人身体罪、住宅罪等7项罪。江青辩解:“你们说了我那么多罪名,没有一件能站得住脚。我所做的每一件事情,都是执行捍卫以毛主席为首的党中央的指示和政策的,是执行毛主席为代表的无产阶级革命路线的。”
在江青看来,因为我是按照善的指示而工作的,所以,我的7宗罪就不再是罪,我的恶,也就成了善。
韦君宜在“肃反”时,受上级之命,把一同事当成特务,整了几个月之后,上边说话了,搞错了。韦君宜向被整的人“口头道了歉,而当时有些和我一样干这种工作的干部,因为我向人道歉还极为不满,说我们那么干是积极为革命的,不应道歉”。
整错了而理直气壮,其心理依据是,是领导让我整人的,整错了,是领导的事,跟我没关系。
曾彦修在《九十自励》中说:“夜半扪心曾问否,微觉平生未整人。”大多数整人的人,没有他这种心情,他们理直气壮,青春无悔。北大历史系的学生高海林是“牛棚”的监管者,虐待殴打老师毫不手软。为了逼迫杨人梗承认莫须有的“历史问题”,他半夜三更在断崖边上开杨的批斗会,威胁并把老先生推到断崖下摔死。历史系学生聂玉海吊打夏应元老师,几乎致死,且大扇周一良的耳光。历史系的青年教师丁则勤诬陷周一良的论文《乞活考》是替国民党张目,并且当众殴打学兄郝斌。
文革后,86岁的老人周一良向他们喊话,“让我们学习鲁迅所说的‘相逢一笑泯恩仇’吧!”此三人置若罔闻。他们的理由恐怕跟韦君宜的同事一样。
80年代,清理“三种人”。被清者想不通:我响应毛主席的号召造反,有错吗?在这里,目的被置换为上级、领导、党中央、毛主席,他们被一体化,被合二为一。崇高、伟大、正义与权力画了等号。因此,上级、领导、党中央、毛主席也就成了消邪解恶之法宝。简言之,权力就是目的,就是善。因此。权力可以免责。
有了这一条,厚黑、阳谋、陷人于罪、反复无常、言而无信、不认错、不道歉等等恶行就都堂而皇之地摆上了桌面。
徐明清的冤案:“文革思维”在薪尽火传
目的与手段的一次又一次的分裂,腐蚀了那场横扫全球、激荡百年的革命运动。终于,在最后一位“世界革命领袖”停止呼吸之后,他的后继者改变了航船的方向。但是目的与手段并没有因为政治的转向而携手并肩,它们仍旧像往日一样各行其是。
1976年10月,正在为打倒四人帮而欢欣鼓舞的徐明清,迎来了3年的牢狱之灾——江青专案组将她秘密逮捕,逼她写材料,证明江青是叛徒。这位从20世纪20年代就投身革命的老干部告诉专案组,自己不了解情况,不能写。专案组斥责她:“江青这么大的罪人,你包庇她!”此后,专案组拿出逼供手段,不让徐睡觉,三个月后,神志不清的徐明清,按照专案组的口授,写了证明材料。
这份材料被收入中共中央1977年3月6日下发的十号文件——《关于王洪文、张春桥、江青、姚文元反党集团罪证》(材料之二)的附件中:“1933年秋,江青在上海‘晨更’工学团当教员时,就与当时晨更的负责人徐明清关系非常密切,后来两人先后被捕,自首叛变。她们1937年混入延安前就订立了攻守同盟,长期互相包庇,同年10月,她隐瞒自首叛变的历史,由徐明清出面做假证明,钻进党内。”
徐明清并没有因此而从宽,交上材料后,她进了秦城。
搞清江青的罪状,绳之以法,这个目的光明正大,庄严崇高,为万千蒙冤之家所盼,乃中国命运之所系。审讯者以此为道德后盾,大搞逼供——“江青这么大的罪人,你包庇她!”其间的逻辑链条昭然:因为上边说江青是坏蛋,所以,我们就应该给她加罪。即使制造伪证,也在所不惜。陈伯达写《中国四大家族》,专案组诬陷刘少奇为叛徒、内奸、工贼,公检法杀害林昭、遇罗克、王申酉、王佩英、李九莲等无数无辜者,用的也是这个逻辑。
三年后,几乎精神分裂的徐明清被无罪释放,只因为胡耀邦在高检说了这样一段话:“‘四人帮’粉碎之后,我们还搞‘左’的那一套,还乱抓人。现在要赶紧放。”胡一口气点了20多人的名字,徐明清便在其中。
粉碎“四人帮”是政治,“左”的那一套不会因为政治的变化而自动消失。
“政策和策略是党的生命,各级领导同志务必充分注意,万万不可粗心大意。”曾几何时,这段语录人人耳熟能详。但是,为什么一边高喊“务必充分注意”,一边抄家打人,残害同胞?答案只有一个:长期以来,我们把政策、策略与目的、理想看成了两种不相干的东西。政策以功利为依归,策略以实用为原则。这里没有道德的位置,没有底线的考虑。